宁波(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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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ZH01)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件

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宁波镇海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0

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

(3)《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4)《宁波港总体规划(2003)》;

(5)《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06)》;

(6)《宁波市镇海区分区规划(2004-2020)》;

(7)《宁波(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空间布局规划(2008)》;

(8)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9)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0)涉及镇海后海塘片区的相关专项(专业)规划。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地段位于宁波镇海区,北至灰库塘、东至甬江、南至环城北路,西至威海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047.09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规划结合区域发展背景、上层次规划要求以及自身发展条件,将后海塘片区的总体定位确定为:以海铁联运枢纽港为支撑的华东及中西部大宗货物物流、贸易和信息管理中心。

2.2发展目标

1)建设海铁联运枢纽港;

2)腹地范围需扩展到华东及中西部地区;

3)着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4)以市场为流通平台,强化物流与贸易功能的整合;

5)以信息管理为手段,强化宁波对腹地市场的控制力。

2.3发展策略

1)突出和培育重点货类;

2)实现区港一体化发展;

3)整合港区码头;

4)强化海铁联运功能;

5)控制再生金属园区用地规模;

6)搬迁置换工业企业。

2.3控制规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883.76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163.33公顷),占总用地的84.4%。

2.4规划结构

规划确定为:“一心、一轴、六组团”。

一心: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集中布置物流园区的主要生产性服务设施如行政管理、信息管理、海关、“三检”、工商、金融、税务、保险等相关机构等。最终形成便捷、高速、生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中心区形象。

一轴:以宏远路为物流园区的功能发展轴,延续城市中轴线的空间序列。

六组团:液体化工仓储区、煤炭物流区、综合加工区、散杂货物流区、海铁联运区、生态综合区。

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

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每个控制单元的用地规模以1-4平方公里为宜。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本区划分为4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ZH01-01至ZH01-04。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区总用地面积1047.09公顷,居住人口1.2万(产业人口及服务人口)。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601.8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111.4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490.4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结合后海塘片区的工业、仓储、港口特点,规划居住用地为直接为物流枢纽港、工业区、仓储物流区配套建设的居住用地,以职工集体居住的宿舍用地,用地地面积4.81公顷,占总用地0.54%,可容纳约1.2万人的产业人口。

4.2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10.1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14%,。其中商业金融用地8.13公顷,行政办公用地1.79公顷,教堂用地0.19公顷。

后海塘片区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缺乏,规划结合物流枢纽港管委会的建设,集中引导配套服务设施有序发展,规划公共设施按园区级-基层社区级二级配置。

园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指为宁波(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服务的各类配套设施。园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枢纽港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商务中心、信息化物流、综合交易、会展平台。

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指为枢纽港物流园区、综合加工园区配套的产业人口集中居住区,服务人口规模约1.2万人左右。这个层级设施重点是社区服务中心、小型菜市场、综合超市、邮政所、社区警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文体活动站。

4.3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面积为109.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2.38%。规划宏远路以西部分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65.93公顷,主要用途为与现代化港口物流业相配套的综合加工园区;宏远路以东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43.47公顷,主要为保留的再生资源综合加工区。

4.4仓储用地

规划仓储用地面积252.16公顷,占到总用地面积的28.53%。

规划普通仓储用地153.37公顷、堆场用地75.91公顷,这两类仓储用地相互兼容,可根据功能分区、地块开发以及招商情况灵活调整用地性质。规划危险品仓储用地22.88公顷,主要为液体化工区储罐区,此类用地须严格控制,其装卸、运输、转存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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