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考核与激励制度(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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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管理学院学生会考核与激励制度

为加强管理学院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从而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同时进一步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为综合测评中学院学生会成员工作得分提供依据,特制定管理学院学生会考核与激励制度。

一、考核制度

为使考评条理清晰,且不失人性化,本制度通过两个方面对成员的综合表现进行考察,一方面为工作业绩,另一方面为民主评议。

成员总得分T = A

i ×10 + B

i

×10 + C

i

×24 + D

i

×56

其中,A

i =a

i

/20, a

i

:成员i的部长评议原始得分

B i =b

i

/35, b

i

:成员i的部员评议原始得分

C i =c

i

/5n, (n:考勤次数),c

i

:成员i的考勤原始总得分

D i =d

i

/max(d

1

,d

2

,d

3

,…,d

30

) ,d

i

: 成员i的工作量原始总得分

1、民主评议分数

民主评议分数由部长直接打出和成员互评两种方式共同产生。部长和成员分别填写民主评议打分表(详情参见附表一、附表二),采取无记名方式上交至组织部,由组织部成员进行最后分数的具体核算。此处需要特别强调之处是,为公平起见,组织部成员民主评议打分表,直接上交至主席团,由主席团完成第三方核算工作。

此种分权的管理模式,既给予部长考核成员的权利,又对其权利进行限制。从而最大限度在保证部长对成员的领导性的同时,尽可能避免部长有可能出现的太强主观性影响。并给予成员之间互评的权利,从更多的角度给成员一个较为客观的评价。

图1 民主评议打分流程图

2、工作业绩分数

工作业绩分数由两部分构成:考勤分数和工作量分数。

考勤分数由组织部根据每次的签到情况给出具体分数。(详情参见附表三)工作量分数,如果该成员仅是完成部内工作,没有直接参与其他部门的活动工作,则由直属部长根据自己填写的工作量汇总,直接打分;若成员直接参与其它部门活动的工作,则活动承办部长为其工作情况打分,然后将打分表随活动总结等相关资料向主席团和各部长公示。直属部长若对活动承办部长给出的分数提出异议,则在资料上传2日内与活动承办部长共同协商,给出该成员最后分数,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请求主席团仲裁决定;如无异议,则一次通过。

活动负责人为所有参与活

动的相关部员打分。非本

部门部员的分数,若其直

属部长对活动负责人给出

的分数无异议,则直接通

过;若有异议,则应在活

动打分表公示的2日内,与

活动负责人及时协商,共

同评议。若部门负责人与

活动负责人协商不定,可

请求主席团仲裁

图2 工作量打分流程图

3、工作量分数特别奖惩情况

针对每次校学生会组织的相关活动,例如报告会、文艺演出等,需要学院学生会成员参加、支持时,如能正常按时到场参会者,为其工作量分数予以一定加分奖励,加分范围为1分至5分。

若出现没有提前请假,无故缺席活动,并影响到学院学生会对外整体形象的情况,对于违纪者,在其工作量分数上予以一定减分处罚。减分范围为-5分至-1分。

4、活动打分表与成员工作量汇总表上交时间

各部门活动负责人在每次活动结束2日内,将相关人员工作打分表上交至组织部处(详情参见附表四)。

各部部长每两个月统计一次本部门成员的工作量,分别于每年的4月30日、6月30日、10月31日、12月31日将成员工作量汇总表(详情参见附表五)反馈至组织部。

注:各部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最终将民主评议打分表汇总至组织部。

二、激励制度

1、激励意义

调动管理学院学生会工作气氛,提高工作质量,激励学院学生会成员积极工作、锐意进取,特制定管理学院学生会激励制度,为管理学院学生会“先进个人”的评选提供依据。

2、激励办法

(1)第一学期期末管理学院学生会召开学期工作总结大会,其意义在于总结本学期工作中的得与失,激励成员,从而为第二学期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2)第二学期期末管理学院学生会召开一次学年工作总结及表彰大会。对学生会一年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其中先进个人的评选,将根据学生会考核制度的打分办法,全体学生会成员按照得分高低,降序排列,进行名单公示。排名在前15名之内的成员,按每个部门1个名额的原则,选出各部门的先进个人。剩余名额按得分高低,依次分配。若某部门所有成员,无一位进入前15名,则该部门先进个人的名额取消,分派到其他部门。

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最终名额为10名。

奖励内容包括精神和物质两方面,在表彰大会上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品。

(3)管理学院全体学生会成员的绩效成绩,将会与学年末的综合测评加分情况相挂钩。

3、“先进个人”评选原则

为保证“先进个人”评优公正公开公平,评选过程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1)程序公开。评选打分提交主席团部长会议讨论,认真听取各部门的意见。

(2)意见公开。评选工作开展前通知各部门,广泛听取各部门意见。

(3)评选结果正式公布前,先进行内部公示,各部门若有异议,向主席团、部长提出意见,由主席团和各部长根据意见做出相应的决定。

三、附表

附表一:部长民主评议打分表

附表二:成员民主评议打分表

附表三:考勤打分表

附表四:活动打分表

附表五:成员工作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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