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企业中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在全省企业中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

动的通知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河北省总工会

共青团河北省委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在全省企业中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的

通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会、团委、科协: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激励全省各行业广大企业职工立足岗位,积极投身质量振兴事业,在质量兴省活动中创先争优,努力提高我省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省质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科协决定在全省各行业、企业中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质量、诚信、效益为重点,围绕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大力推进企业质量提升,激励引导全省广大企业职工增强质量意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质量管理,为提高我省产品质量水平,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做贡献。

二、活动范围

全省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交通运输及建筑施工企业。

三、主要活动

(一)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在企业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是实施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民主化和最大限度地调动发挥全体员工智慧和积极性的有效途径。要以“抓创新、提质量、上水平、促发展”为目标,围绕“技术攻

关、技术创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提质降耗、清洁生产、节能减排、低碳环保、提高顾客满意率和提升服务质量”等内容,在企业中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小组”(以下简称QC小组)活动。一是在广大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指导选择质量管理方面的课题组建QC小组,并在本组织内进行注册登记,将其纳入企业质量管理活动年度计划。二是以“现场型”、“攻关型”、“服务型”、“管理型”和“创新型”QC小组为主体,突出“小、实、活、新”的特点,灵活运用质量工具,注重使用统计技术方法,讲求推广价值,严格活动程序,努力提高QC活动的整体水平。省将适时组织召开全省QC小组活动现场观摩展示会,引导和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三是开展争创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及质量管理成果“双百优”(百个质量管理优秀班组、百项质量管理优秀成果)活动,表彰先进,激励创优,推广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组织开展质量攻关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广泛发动职工学习质量管理知识,掌握质量管理应用技术,增强质量攻关创新意识,提升质量品牌效益。组织职工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知识竞赛以及技术大比武等专项活动,动员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积极投身“青工技能振兴计划”、“青年创新创效”行动中,争做“质量标兵”、争当“青年质量岗位能手”。同时,动员广大职工主动“读一本质量知识书、参与一个QC小组、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参加一次质量培训”,努力在企业营造“质量提升、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省质监局将会同省总工会、团省委命名表彰一批“河北省质量标兵”和“河北省青年质量岗位能手”,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兴质量的积极性。

(三)大力普及质量法规和质量管理知识。以《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质量法制意识。同时大力开展质量管理知识普及培训,在全省大型企业中开展以卓越绩效模式为主要内容的质量管理方法的教育培

训,提高企业职工对先进质量管理知识的掌握及运用能力;在中小型企业中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技术骨干、质量管理小组活动骨干、员工等不同层次的职工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基础知识、质量工具应用以及标准、计量、认证、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技术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和方法的水平;继续开展“质量专家企业行”、“质量提升大走访”等活动。组织质量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规范实验室建设、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培训检测人员,为企业提供现场技术、管理、创新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和帮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级质监、工会、团委、科协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详细方案,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通过各种方式调动广大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在群众性管理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共同把活动推向高潮,逐步形成常态化。全省将筛选确定300家企业作为“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示范企业”。各市要认真做好筛选推荐工作并于7月10日前将示范企业推荐表连同本地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工作方案报省质监局质量管理处。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动员企业特别是示范企业职工,广泛参与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群众性岗位技能竞赛以及“争做质量标兵”、“争当青年质量岗位能手”等活动。注重与企业团建工作紧密结合,特别是在民营企业建立和完善团组织,凡是符合建团条件的都应建立相应团组织并定期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各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积极创新活动形式。有关社

团机构要积极参与,组织相关的专项活动,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指导QC小组活动等方面发挥作用,增强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

(三)加强宣传,选树典型。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组织多层次、系列化的宣传报道活动。适时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现场交流活动,积极挖掘和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影响和带动广大职工主动参与质量管理,努力在广大企业中形成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创造质量的良好氛围。

附件1: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示范企业名额分配表

附件2: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示范企业推荐表

省质监局省总工会

团省委省科协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重点示范企业名额分配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