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省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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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0〕142号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0〕142号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的通知正文:---------------------------------------------------------------------------------------------------------------------------------------------------- 关于加快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0〕142号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2019年,全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推广应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年631家企业通过贯标评定,年度新增贯标通过数全国第一。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两化融合贯标“质”和“量”的同步提升,促进贯标服务资源与各地优势主导产业匹配,充分发挥我省两化融合贯标咨询机构作用,提升各地贯标服务和推进能力水平,推动我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再上新台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在全省深入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本质贯标,助力企业打造两化融合新型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年内,推动1700家省两化融合重点企业通过贯标评定,实现省两化融合重点企业达标全覆盖。

二、工作思路聚焦本地区主导产业、重点行业、两化融合重点企业,与有意愿参与本地区贯标服务的咨询机构形成结对支撑团队,加快形成培训、宣贯、诊断等系统化推进贯标工作的局面。

结对支撑机构须有服务通过的贯标案例、有持证执业的贯标咨询师。

三、主要任务与结对机构联手推进当地年度省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完成贯标任务,推动更多的省两化融合重点企业通过贯标评定;联手开展两化融合贯标宣传推广、现场交流、服务对接、咨询诊断、人员培训等活动。

各地工信部门要对结对服务机构给予更多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协调好结对子服务机构在当地开展各项贯标业务。

各服务机构要从当地贯标工作实际需要出发,按照工信部门要求,多担当作为,做好支撑、服务和落地工作,每年度组织宣贯活动不少于2场(地市层面1场、县区层面1场),培训班不少于2期,走访本地区2020年度贯标结对服务重点企业(附件2)全覆盖,其中启动贯标企业数量超过1/3,本年度通过评定企业数量超过1/4,我厅将加强全过程监管,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督促企业本质贯标。

省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省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目标当前,我省大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和创新能力。

为了加强我省大中小企业的融通发展,提高融资的便利性和多样性,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三年的努力,使我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融资难题有所缓解,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工作1.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专门的信贷产品和服务体系,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便利性。

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产能。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有潜力的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提供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

2.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进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优化融资渠道。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赴境外上市,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

完善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的制度,扩大融资主体范围,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3.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加强对风险投资的支持,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风险投资。

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降低风险投资的退出门槛,提高投资者的退出收益。

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专门的风险投资子公司,增加风险投资的投资额度。

4.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推动科技金融创新。

加大科技金融产品的研发力度,拓宽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

建立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和产品,满足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

5.加强合作共享机制推动大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共享,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建立大中小企业合作共享平台,推动大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互利。

加强政府与企业的合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推动企业的融通发展。

三、保障措施1.加强政策支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明确融通发展的政策导向,提供政策支持和补贴。

建立政府与企业的协作机制,加强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2.加强宣传和培训加强对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宣传,提高企业的融通意识和能力。

开展专业的培训,提高企业家的融通技能和管理水平。

江苏省大中小企业融通特色载体建设申报材料范文(含实施方案)

江苏省大中小企业融通特色载体建设申报材料范文(含实施方案)

5.1 现有龙头企业基本情况表····························································· 035 5.2 龙头企业简介······································································· ····· 036 5.3 特色载体与龙头企业合作协议······················································· 049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关于支持大中小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建设实施计划方案
一、开发区简介 **高新区成立于 2006 年,2015 年 2 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家高新区,与盐都区实行“区政合一”体制。自 成立以来,我们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向好,2019 年园区综合考核全国排名在 169 家国家 级高新区中位列 80 位,在全省 50 家省级以上高新区综合排名第 15 位、列苏北高新区第一。智能终端产业园获省 “十三五”首批省级先进制造业基地,智创小镇获批省级特色小镇。2019 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284 亿元,一 般公共预算收入 22.4 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产值 404 亿元、注册外资实际到账 1.13 亿美元、进出口总额 6.87 亿美元, 以盐都区 10%的土地创造了 50%的 GDP 和 60%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盐都区 GDP588 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6.57 亿元计算)
第九部分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9.1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简介································································139

XX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XX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XX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文件精神,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依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1号),结合《XX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实施方案(2019年-2020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由财政部按照年度预算进行拨付,专项用于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中小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扶持龙头企业牵引支撑特色载体升级、资源开放,带动大中小企业融通生态体系完善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第三条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以下简称“特色载体”),是指龙头企业直接参与或深度合作的特色载体,基于产业生态、供应链协同、创新能力共享、信息驱动,在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搭建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孵化服务平台。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和XX市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以及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受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及相关备忘录设定的联合惩戒的企业,不在本办法支持范围。

第五条专项资金由XX科技创新局(以下简称“科技创新局”)会同财政审计局确定支持范围、标准和方式。

科技创新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评审、项目跟踪、项目验收、项目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工作,财政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管理监督使用工作。

第二章特色载体认定第六条科技创新局发布特色载体认定工作通知,符合条件的载体自主申报。

第七条科技创新局进行评审,确认拟认定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三章支持内容第八条专项资金主要支持认定的特色载体,加强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的质量与效率,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创新发展,加快形成“龙头企业+孵化”的共生共赢生态。

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案例(开发区版本)

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案例(开发区版本)

黄骅市经济开发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案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黄骅经济开发区结合全面落实工信部等四部委《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立足区域内产业布局和行业特点,聚焦汽车和模具等主导产业,通过打造融通型特色载体,推动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和融通发展,逐步形成了以汽车制造业为支撑,以河北新林坡孵化器有限公司和黄骅市新林坡创业服务中心为平台,大中小企业和相关行业产业之间集聚创新、资源共享、协同联动、互利互补、共生共赢的新型产业生态格局,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区域内经济高质量发展。

案例背景与总体情况一、案例背景(一)开发区基本情况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位于黄骅市区南部,处于环渤海、环京津“双环”经济圈核心地带,是1992年7月经河北省政府批准设立的首批10个省级开发区之一,是沧州市唯一入选第三批河北省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的县市,总规划面积31.87平方公里。

开发区现有各类注册企业3727家,涉及汽车装备制造、塑料模具、五金制造等12大行业,从业人员6万人。

2018年,开发区生产总值90亿元,同比增长12.97%,其中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0%;完成工业总产值595亿元,同比增长13.55%;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99亿元,同比增长67.14%;完成固定资产投入125亿元,同比增长78.57%;实现财政收入24.5亿元,同比增长35.47%。

黄骅经济开发区先后荣获河北省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业绩突出开发区,全省经济开发区实际利用外资单项奖,国家级众创空间等称号。

(二)主导产业发展情况目前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已形成汽车装备、塑料模具、五金制造、化工四个主导产业,2018年主导产业产值完成479亿元,主导产业占全区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80%。

汽车产业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目前已形成了集研发设计、模具制造、整车生产、专用车改装、零部件制造、回收再利用的完整产业链。

2018年开发区拥有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418家,年生产各类汽车10万辆,各类配件2000多万套,产值达156亿元,汽车产业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报材料清单

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报材料清单

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传网上)XXX项目情况介绍编制单位:xxx有限公司二零xx 年 x月目录第一章、项目背景第二章、主要建设内容第三章、工艺流程和设备第四章、环境保护及生产安全防护第五章、投资构成及资金筹措渠道第六章、效益评估第七章、项目进度安排计划第一章项目背景一、投资主体:二、注册地址:三、注册资本;四、项目建设背景:1、公司经营现状:2、项目建设需求:第二章主要建设内容一、产能目标及纲领:二、主要建设内容:1、新增建筑物:2、改造生产设备:3、技术研发4、其他第三章工艺流程和设备一、工艺流程:二、主要生产设备:主要设备另附清单三:采购设备清单:以清单表格形式列出第四章环境保护及生产安全防护一、环境保护三废处理情况、噪声等环保措施二、生产安全防护1、消防2、安全生产3、劳动防护第五章投资构成及资金筹措渠道项目匡算总投资xxx万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xxx万元,铺底流动资金xxx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土地购置(厂房租赁)费用xxx万元、厂房建造装修费用xxx万元,主要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xxx万元,其他费用xxx万元。

资金筹措渠道:(全部由企业自筹)。

第六章效益评估一、经济效益:该项目新增年销售收入约为xxx万元人民币,先增利税xxx万元人民币。

二、社会效益:新增就业岗位xx个第七章项目进度安排计划一、201x年x月—201x年x月,报批项目立项、环评、节能评估、规划等前期手续。

二、201x年x月—201x年x月,项目开工建设,建设期xx个月。

三、201x年x月—201x年x月,组织竣工验收。

四、201x年x月—201x年x月,正式投产。

国产设备清单项目名称:单位:万元引进设备清单项目名称:单位:万元(传网上)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书本法人单位承诺:一、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如有违规情况,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法人单位盖章)年月日注:(项目备案审批通过后,再上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项目名称:项目填表日期:20 年月日(注:无不动产权证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注:(两证不全,原件交窗口存档)情况说明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我镇(街道、园区)属地范围内的xx公司将位于xxx位置的厂房xxx平方米租用给xxx公司建设xxx项目。

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资金实施细则

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资金实施细则

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资金实施细则清晰。

一、总体目标
为了提高政府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增强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结合国家重点支持政策,依托多种金融机构,建立既可向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又可实现财政资金入市的融通型特色载体资金。

二、融资服务对象
1.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对象为符合中小企业定义及鼓励政策条件的小微企业、企业及成立未满两年的创业企业;
2.对象应是正常经营企业,具有完备的账务体系和清晰的收支情况,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偿债能力,在其经营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无违规、违法记录;
3.有较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经营活动贷款资金未超出XX元(含);
4.投向贷款品种主要限定到以项目投资、房地产购置为主的经营性投资活动和涉及中小企业发展的优先考虑领域;
三、融资品种
1.贷款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兴业贷款、贸易融资贷款、票据质押贷款等;
2.金融机构可根据融资对象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贷款条件,如贷款利率、担保要求、贷款期限和融资额度等;。

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的实施方案计划书

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的实施方案计划书

附件1: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的实施方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打造"双创"升级版;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强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双创在实现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断取得新进展,在总结现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经验基础上,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制定了《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的实施方案》,支持优质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着力提升各类载体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水平,提高创新创业资源融通效率与质量,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高质量发展,推动地方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具体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规律,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支持引导地方和社会力量在提升双创载体市场化专业化水平、提高双创资源融通效率与质量等方面持续发力,以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更近距离推进中小企业专业化高质量发展.<二>工作目标通过支持一批实体经济开发区,引导开发区打造专业资本集聚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推动各类载体向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发展;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方式,提高创新创业服务和资源融通的质量与效率;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引导中小企业在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有所突破,在细分行业领域成长壮大为专精特新小巨人.在此基础上,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地方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三>基本原则1.地方为主,中央引导.地方是推动双创升级的主体.充分发挥开发区产业集聚、贴近企业、管理责任主体明确等特点和优势,调动地方工作积极性,精准施策,打通创新创业服务最后一公里.中央通过安排奖补资金予以引导支持.2.择优支持,目标导向.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应从产业有特色、双创有氛围、工作有基础、升级有潜力的优质实体经济开发区中选择并予以支持.开发区应明确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工作目标,将目标细化为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围绕既定目标推动开展创新创业升级工作.3.跟踪问效,奖补结合.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纳入支持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跟踪其双创工作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效,中央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与工作绩效挂钩,突出奖励引导.4.区域协调,部门协同.对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支持既充分考虑东中西部地区双创发展特点和工作基础,又统筹兼顾区域均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发挥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科技等部门的行业管理优势,协同推进创新创业升级工作.二、实施内容<一>支持类型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引导开发区发展四种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1.专业资本集聚型.鼓励开发区发展创业投资、产业投资资本主导的特色载体,支持引导载体发挥专业资本在投融资服务、资本运作、价值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设立或与其他社会资本合作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吸引并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向在孵企业聚集,为入驻的创新型创业企业提供股权投资支持和增值服务,加快形成"投资+孵化"的市场化持续运营机制,提升资本服务创新创业的质量与效率.2.大中小企业融通型.鼓励开发区发展行业龙头企业主导的特色载体,支持引导载体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在资本、品牌和产供销体系等方面的优势,开放共享资源,促使大中小企业在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资金融通、品牌嫁接等方面深度融合、相互嵌入式合作,从而推动中小企业在细分行业领域精准布局,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加快形成"龙头企业+孵化"的共生共赢生态,提升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的质量与效率.3.科技资源支撑型.鼓励开发区发展高校、科研院所主导的特色载体,支持引导载体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利用财税激励政策,吸引更多科技人才创办企业,引导更多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资本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对接更多的专业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等开放共享科技资源,加快形成"科技+孵化"的产学研用协同发展机制,提升科技资源支撑创新创业的质量与效率.4.高端人才引领型.鼓励开发区发展以聚集高端人才为核心要素的特色载体,发挥人才引进政策作用,支持引导载体利用综合体运营商拥有的物理空间、共享设施等资源,拓展创业辅导、资源对接、市场开拓等孵化功能,提供专业化服务;集聚国际顶尖人才、海外留学人才、高技能人才、大企业高管、优秀青年人才等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创办企业,将个体居住转为聚集创业,加快形成"人才+孵化"的智力转化机制,提升人才资源引领创新创业的质量与效率.<二>实施主体计划支持200个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省份>从《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中选择国家级、省级各类开发区作为申报和实施主体.每个开发区按聚焦发展一种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进行申报.<三>奖补标准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根据确定的开发区数量,按每个开发区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0.5亿元的标准,分三年安排.其中:第一年统一补助0.25亿元;第二年根据工作实施成效予以补助,最高补助0.15亿元;第三年根据最终绩效进行奖励,最高奖励0.1亿元.<四>资金拨付与管理中央财政将奖补资金切块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将奖补资金按程序下达到开发区.鼓励开发区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围绕既定目标任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灵活采取直接补助、绩效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用于支持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拓展孵化服务功能和辐射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的资源和服务.奖补资金管理适用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1号>.对中央财政已通过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项目不再予以重复支持.<五>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两年实施期结束后,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对各开发区既定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终期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产业集聚度、资源聚集力、持续发展力、产出与效益、改革创新力以及辐射带动力等六个方面,具体按照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设置.评价结果与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安排挂钩.对评价分值超过80分的开发区,安排全额奖励资金0.1亿元;对评价分值未超过80分但达到60分及以上的开发区,按分值安排奖励资金0.06亿元-0.08亿元不等;对评价分值低于60分的开发区,不安排奖励资金,并限期整改.三、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确定各省份分年度安排开发区数量,各省份据此组织申报并编制实施方案,经合规性审查后最终确定开发区名单和实施方案,实施期内动态跟踪开发区发展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工作进展情况、实施成效,实施期结束后开展终期绩效评价.<一>确定开发区数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确定各省份分年度申报的开发区数量.其中:2018年,每个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应有1个国家级或省级开发区进行申报.2020年,各省份申报的开发区数量将根据已支持开发区的工作进展情况、实施成效等确定.<二>方案编制与申报各省份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科技部门根据既定的开发区数量,综合考虑当地开发区产业特色、空间布局、双创资源聚集能力与活跃程度、双创载体发展基础及优势等确定申报的开发区名单,申报不得超过规定数量范围.每个开发区都应按要求填报申报信息表、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表、两年期实施方案,简要说明开发区既有双创工作开展情况,确定聚焦发展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类型及发展现状,明确两年实施绩效目标,细化编制具体实施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落实责任分工等.各省份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科技部门将省级申报文件和各开发区的申报材料等一并报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三>部门职责分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负责组织对各省份申报的开发区实施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核并提出完善建议,根据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类型分别进行业务指导,加强监督管理,进行绩效运行监测,收集各省份工作上报信息,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并根据监督管理、信息报送和绩效情况等提出后续年度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其中:专业资本集聚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载体相关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载体相关工作由科技部牵头负责.财政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意见确定下达奖补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地方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的重要性,将该项工作纳入地方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创新创业上水平重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政策予以支持;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部门分工,财政部门牵头组织,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科技和相关部门积极发挥主管部门作用,落实部门责任,与中央部门分工做好衔接,安排专门部门专人负责推进相关工作,切实加强对不同类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业务指导和跟踪监测;要督促各相关开发区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科学、高效地使用奖补资金,并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有关要求,建立完善数据统计工作机制,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和实施成效等动态信息,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模式.。

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人才能力提升奖励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人才能力提升奖励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人才能力提升奖励补贴项目申报指南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大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为了促进大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人才能力提升,相关部门特别设立了奖励补贴项目,旨在鼓励企业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并提高人才队伍的专业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项目目标该项目的目标是通过资金补贴的方式,引导大中小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1. 支持大中小企业开展人才培养工作,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2. 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技术专家,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

3. 推动大中小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实现优势互补。

三、项目内容1. 人才培养项目:支持企业开展员工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培训计划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创新性,能够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 人才引进项目: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技术专家,提供引进补贴资金以及相关的配套服务。

引进人才应具备一定的行业经验和技术能力,能够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产生积极影响。

3. 合作交流项目:推动大中小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优势互补,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合作交流项目可以包括企业之间的合作项目、技术共享、人才交流等。

四、申报要求1. 申报企业: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依法登记注册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包括大、中、小型企业。

2. 申报资料:申报企业需提交完整的申报资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人才培养或引进计划、合作交流方案、预算等相关文件。

申报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3. 申报流程:申报企业需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交到指定的申报窗口。

申报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且符合相关申报要求。

4. 申报评审: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后,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0.01.21•【字号】苏工信规〔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工信规〔2020〕2号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1月21日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精神,引导、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我省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具有服务开放性、资源共享性特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公共服务,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公共服务平台。

第三条示范平台可以是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平台,也可以是某一方面服务功能突出的专业平台。

示范平台包括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促进机构、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示范平台的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按三星、四星、五星分级认定。

根据平台在建设水平、服务能力、服务绩效等方面综合评分确定不同星级,综合评分75~84分为三星、85~89分为四星、90分以上为五星。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徐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若干政策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徐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若干政策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徐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21•【字号】苏政办发〔2022〕70号•【施行日期】2022.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徐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若干政策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7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支持徐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21日关于支持徐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徐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22〕69号)要求,支持徐州市全面推进各项行动和工程,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目标,努力形成对全国同类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动能接续转换、生态修复治理具有示范效应的有效模式,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一、科技创新与支撑能力提升方面(一)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积极推动深地科学与工程云龙湖实验室加快建设,符合条件时将其纳入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项目。

针对工程机械、细胞治疗、安全应急等领域,支持建设技术、产业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及中试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

支持徐州“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

支持徐州建设可持续发展议程研究院,开展战略咨询、政策研究、统计监测和技术转移等工作。

支持引进国际知名高校或机构,共建可持续发展领域国际科技合作创新载体。

支持徐州市优选区域建设省级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离岸基地、海外离岸创新中心,支持徐州建设院士协同创新中心等高端科创平台。

支持徐州创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支持江苏师范大学“十四五”期间申请增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徐州工程学院申请增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科技部印发《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科技部印发《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科技部印发《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9.08.05•【文号】国科发区〔2019〕268号•【施行日期】2019.08.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科技部印发《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科发区〔2019〕2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民营企业特别是各类中小企业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引导与精准支持,科技部制订了《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科技部2019年8月5日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科技创新能力是企业打不垮的竞争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推动民营企业特别是各类中小企业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现就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为主要着力点,完善科技创新政策,加强创新服务供给,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企业竞争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主要措施(一)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

1. 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小微企业融资“金惠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小微企业融资“金惠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小微企业融资“金惠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2.08•【字号】苏中小改革〔2018〕99号•【施行日期】2018.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小微企业融资“金惠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苏中小改革〔2018〕99号各设区市经信委,南京、宿迁市金融办,昆山、泰兴、沭阳县(市)经信委:现将《小微企业融资“金惠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2月8日小微企业融资“金惠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小企业促进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就全省开展小微企业融资“金惠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普及小微企业金融知识为基础、以推动普惠金融政策落实为重点、以提高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为方向、以完善融资服务和担保体系为支撑,扎实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积极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环境,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可获得性和满意度,促进全省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20年,小微企业金融培训和融资帮扶每年超过3万家、三年累计10万家。

中小微企业转贷平台当年累计转贷总额超过1000亿元;累计新增小微企业担保贷款3000亿元,小微企业担保户数占比超过60%;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每年新增挂牌中小微企业100家以上,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稳步提高,逐步构建聚焦小微、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的全生命周期融资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一是扎实开展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30•【字号】苏府办〔2020〕123号•【施行日期】202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20〕123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金融机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30日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六稳六保”重要决策部署,强化金融机构担当作为,持续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着力增强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能力,帮扶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对象对2018、2019年持续稳定依法经营,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普惠金融定义,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但保持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政策措施(一)实施“保就业”薪金云贷专项信贷计划。

保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事关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市金融监管部门组织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100亿元规模的“保就业”薪金云贷专项信贷计划,专项支持因疫情影响造成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难以开展,现金流紧张,稳就业保就业存在一定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经企业申请,金融机构对其按时支付员工基本工资所需的流动性资金需求给予支持,贷款利息执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市政府设立定额2亿元的风险补偿资金,对金融机构因实施专项信贷计划形成的坏账,承担超过3%且低于5%的部分的风险损失;设立5000万元备付资金,对金融机构投放专项信贷当年发生的逾期利息按季给予备付。

2020年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案例(龙头企业引领模式)

2020年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案例(龙头企业引领模式)

彰显龙头本色的盐城东山精密2020年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案例(基于供应链协同的融通模式)一、案例内容简介(一)案例背景盐城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精密)由深A上市公司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东山精密是一家集LED封装、柔性线路板、触摸屏、液晶显示模组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华为、联想、安德鲁等世界知名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

该项目公司由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15年开始招引建设, 一期总投资130亿元,占地492亩,建筑面积60.8万平方米,建设东山LED 封装和维信柔性线路板项目,目前己进场LED封装生产线等相关设备15.54亿元维信电子己进场FPC生产线等设备17.91亿元,设备己全部启用。

2018年共实现开票销售29.13亿元,入库税收5934 万元。

2019年共实现开票销售62亿元,入库税收1.13亿元。

二期永创5G滤波器项目总投资3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亿元,占地378亩,新建厂房及附属设施30万平方米,新上20条5G滤波器生产线。

全部投产达效后,可年产2.7亿件5G通信滤波器产品,年可实现开票销售50亿元、税收1亿元。

目前项目2#厂房于今年8 月份竣工投产,投产两个月实现销售超亿元。

盐城东山精密项目特点:一是高端引领,推进“智能制造”。

项目引进国际先进的固晶、切割、测试等一流装备,实现生产、检测、装箱、入库自动化与智能化。

一期5500条LED封装生产线,一线工人由原先的5500人减少至2000人,用工减少60%,大幅提升了生产效率,有效保证了产品品质,打造业内顶尖的智能车间。

二是创新引领,驱动“绿色发展”。

公司与中科院苏州纳米所、美国加州大学等一流科研院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与联想集团共建联合研发实验室, 拥有各类专利309项,其中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182项,外观专利94项,LED封装采用全球首家硅胶封装工艺,以最优的资源利用率实现效能的最大化,引领业内尖端技术潮流。

2020年度无锡市两化深度融合项目指南(B2)【模板】

2020年度无锡市两化深度融合项目指南(B2)【模板】

附件52020年度**市两化深度融合项目指南(B2)为支持企业两化深度融合,特制定2020年度**市两化深度融合项目指南。

一、扶持依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深入推进智能制造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19〕18号)第6条,对把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集成应用于企业研发、生产、管理等过程且实现两化深度融合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软件和技术服务投入额的10%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扶持领域和对象聚焦物联网、集成电路、高端纺织服装、高端装备、高端软件、节能环保、特钢、高分子材料、电子新材料、电子元器件、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含新能源汽车)、云计算和大数据、“两机”产业(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材)、高技术船舶和海工装备等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支持工业企业将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集成应用于企业研发、生产、管理等过程,推进两化深度融合,重点支持软件的集成应用。

三、申报条件1.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通知》所列基本条件。

2.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试点企业,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试点企业,市级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

3.项目为2019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间实施。

4.项目软件和技术服务投入超过50万元。

四、申报材料1.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两化深度融合项目资助”,申报完毕后,从系统导出带项目编号水印的项目申请书)。

2.**市两化深度融合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要求见后)。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信用基准评价报告》;(4)上两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5)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6)两化融合试点示范相关证明材料;(7)项目软件和技术服务投入的发票;(8)申报单位认为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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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设区市有关部门申报文件
1.设区市财政、工信部门联合行文推荐申报开发区名单,包括开发区名称、推荐该开发区及其发展该类型载体的理由等。

2.设区市有关部门计划采取的支撑措施。

包括市级有关部门在为开发区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对接资源、搭建服务平台、建设智慧化或数字化平台基础设施、安排资金、减税降费、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等方面计划采取的措施,市级部门分工等。

3.开发区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二、开发区申报材料具体要件
1.申报信息表。

包括申报开发区基本情况、计划发展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基本情况(附件3、4)。

2.绩效目标表。

包括产业集聚度、资源聚集力、持续发展力、双创服务质量与效率等方面的绩效目标(附件5)。

3.实施方案。

包括既有双创工作开展情况、计划发展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发展现状、实施绩效目标、具体实施内容、资金使用方向、创新性举措、支持保障措施等。

4.职责分工。

包括开发区、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各自职责分工,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

5.申报主体信用承诺书(附件6)。

三、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需提供申报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2.申报材料中的签字、盖章、日期等规范、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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