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全土司制度与徒国文化
中国土司制度
中国土司制度中国土司制度最早出现于唐朝,是一种特殊的地方政权和社会组织形式。
土司是指由中央政府任命的地方官员,他们在一定区域内享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和经济利益,并负责管理和统治该地区的居民。
中国土司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西汉时期,当时人们为了方便管理和统治边远地区,不得不将一些地方官员任命为土司,负责统治和管理当地的人民。
到了唐朝,土司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成为了一种相对稳定的地方政权和社会组织形式。
土司制度的核心是地方官员的任命和管理。
中央政府会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任命合适的人选担任土司。
土司的权力和职责包括政务管理、收取税赋、组织军事、维护社会秩序等。
土司享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和经济利益,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中央政府的指令和管理。
土司制度在中国的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土司制度方便了中央政府对遥远地区的管理和统治。
由于地形复杂、交通不便,中央政府难以直接管理和控制这些地区,土司制度成为了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
其次,土司制度促进了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土司负责收取税赋和组织农业生产,推动了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
同时,土司制度也促进了地方的文化交流和社会稳定,带动了地方经济和社会的整体发展。
然而,土司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
首先,土司制度容易产生腐败和权力滥用问题。
一些土司为了谋取个人利益,滥用职权、欺压百姓,造成了社会不公和矛盾。
此外,土司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由于土司是由中央政府任命,其权力和地位是相对局限的,不能代表地方人民的真实意愿和需求。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土司制度逐渐被废除或改革。
在清朝,土司制度曾经遭受到严重的打击,土司的地位和权力逐渐被削弱。
在中国近代史上,土司制度完全废除,并被现代的行政体制所取代。
然而,土司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无法忽视,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和变迁有着深远的影响。
总结来说,中国土司制度作为一种特殊的地方政权和社会组织形式,有着自己的特点和作用。
它方便了中央政府对遥远地区的管理和统治,促进了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篇一: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各民族统治阶级互相联合、斗争的一种妥协形式。
在土司统治下,土地和人民都归土司世袭所有,土司各自形成一个个势力范围,造成分裂割据状态,从而使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产生仇恨和战争。
元代在今贵州地区遍行土司制度。
明代是贵州历史发展上的一个重要时期。
明永乐十一年设置贵州布政使司,贵州正式成为省一级的行政单位。
明末,贵州布政司领贵州宣慰司及贵阳、安顺、平越3军民府并都匀、黎平、思州、思南、铜仁、镇远、石阡7府。
清代前期,贵州的行政建置有较大的变化。
雍正时,将四川所属遵义府及其所属各县改隶贵州,同时,将毕节以北的永宁全境划归四川,将广西红水河、南盘江以北之地置永丰州,与广西的荔波、湖广的平溪、天柱一并划归贵州管辖。
至此,贵州的疆域基本形成。
清末,贵州建置设有12府、2直隶厅、13州、13厅、43县。
贵州的改土归流始于明代,高潮却是在清朝前期的雍正年间。
督抚大员鄂尔泰等人的改土归流建议为雍正皇帝采纳,是有其深刻历史原因的。
这集中表现在:在经济上,土司制度下的领主经济阻碍了封建地主制经济的发展;在政治上,土司享有各种特权,拥有军队,私设监狱,相互争杀,严重妨碍中央集权;而土司、头人为非作歹,奴役土民而造成的民族内部矛盾也日渐突出,不利于统治的稳定;在交通上,土司区域尤其是“化外之地”梗阻着“开江路以通黔粤”、连陆路以通川楚达云南,不利于中央王朝对边疆的控制、治理等。
明代贵州土司制度明代土司制度的建立,是以湖湘诸土司的归附启其端,继而今贵州地区等西南诸大姓以次服属总其成的。
朱元璋的治黔之策是着意安附,把元代土司原封不动的保留下来。
待明政权日益巩固后,其对贵州土司的控制也随之加强。
可见,贵州土司的建立具有两个特点:在地域上是由东而西;在方式上是先抚后征。
明代贵州土司的形成,是有其社会历史原因的。
其主要因素有二:一为当地大姓,世代据有其地,势力根深蒂固。
贵州土官多源远流长,盘根错结。
土司文化的简要介绍
土司文化的简要介绍土司文化是中国西南地区独特的文化现象,它始于明朝,延续至清朝末期,是一种以土司为代表的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现象。
土司是明朝时期对西南诸多部落的称呼,其地位相当于现代的县长或者市长。
土司文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政治方面土司政治是中国历史上一种特殊的地方政治制度,它是以土司为中心,由土司自行管理的一种地方政治制度。
土司政治的特点是权力下放,地方自治,土司有一定的权力和自主权,可以自行处理一些地方事务,如土地分配、税收征收、民间纠纷等。
土司政治也是一种封建政治,土司对本地区的统治是非常严格的,但是在某些方面也有一定的宽容度。
二、经济方面土司经济主要以农业为主,而且多以种植水稻为主,同时也有些地方会种植茶叶、橡胶等特产。
土司经济的特点是自给自足,土司主要以本地区的资源为主要经济来源,同时也会通过贸易等方式获取外部资源。
土司经济也是一种封建经济,土司对本地区的资源分配和经济活动有一定的控制权。
三、文化方面土司文化是中国西南地区独特的文化现象,它主要表现在语言、服饰、建筑等方面。
土司语言是一种独特的方言,具有自己的语法、发音和词汇,而土司服饰则是一种独特的民族服饰,多以红色为主色调,图案多为花卉和动物图案。
土司建筑则是一种典型的中式建筑,建筑风格受到了汉族文化的影响,同时也融合了当地的民族文化。
四、宗教方面土司文化中的宗教信仰主要以泛神论为主,即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有神灵的存在。
土司人民认为万物皆有灵,自然界和人类之间都有一种神秘的联系。
土司人民会在重要的节日和仪式上进行祭祀活动,以表达对神灵的敬意和感恩之情。
总的来说,土司文化是中国西南地区独特的文化现象,它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宗教等方面都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和表现形式。
虽然土司文化已经逐渐式微,但是它仍然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文化现象之一,对于中国的历史和文化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天全简介
香格里拉的重要驿站●川西环线的璀璨明珠●中国西部的生态乐园天全一曲雄浑激越的《歌唱二郎山》,使雄踞天全西隅的二郎山蜚声海内外,人们因二郎山而认识天全,天全也因二郎山而声名远播。
天全位于四川盆地西缘,二郎山东麓,幅员面积2400平方公里,总人口15万,距成都176公里,距雅安37公里,西与泸定接壤,北靠宝兴,南临荥经,是四川盆地与青藏高原的过渡带,素有“康藏门户”之称。
天全历史悠久,文化灿烂。
古为氐羌地,曾建徙国,公元前111年建徙县,是昔日“三十六番朝贡出入之地”和“汉番茶马互市的重要通道”,历史上的民族文化走廊。
1935年,红军北上进入天全,抒写了一首不朽的史诗。
厚重的历史和独特的地理位置造就了独具特色的、绚丽多姿的以徙族文化、茶马文化、土司文化、汉藏佛教文化和红军文化为主体的二郎山文化。
天全生态良好,环境优美。
境内四季温暖,雨量充沛,年均降水量达1735毫米,素有“西蜀漏天”之称。
空气质量达国家一级标准,水质达国家Ⅱ类标准,森林覆盖率达65%,是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国家级天然草地恢复与建设工程试点县、国家级退耕还林示范县、四川省草地恢复与建设示范县,被誉为“川西走廊上的生态家园”。
天全山川秀美,景韵独特。
有集山水、云海、日出、佛光、冰雪、珍稀动植物景观等旅游资源于一体的二郎山风景名胜区,该景区由二郎山景区、喇叭河景区、白沙河景区、红灵山景区四大景区组成,位于川西黄金旅游上,总面积1600平方公里。
二郎山景区群山起伏,峰峦叠翠;峡谷幽幽,林海茫茫,现雄奇险峻之风貌,展秀美幽幻之风采,藏瑰丽多姿之神韵,而源远流长的土司文化、边茶文化、藏汉佛教文化,更使这里成为不可多得的立体旅游胜地。
白沙河景区以峡谷众多而闻名,黄沙河、猫子沟、玉头溪等众多溪流峡谷纵横交错,构成奇妙的峡谷群,体现出一种扑朔迷离、深邃莫测的深山峡谷风韵。
红灵山景区是一个集自然风光与佛教文化为一体的景区,以优美的自然风光、悠久的佛教文化、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以及云海、云瀑、日出、佛光等独特的天象奇观而著称于世,素有“小峨嵋”之称。
藏族地区的土司制度
藏族地区的土司制度什么是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中国传统的一种管辖地方的制度,最早起源于明朝,也存在于清朝时期。
在这个制度下,一些被认为有经验和能力的绅士被任命为土司,负责管理一个地方,领导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
在藏族地区,土司制度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藏族地区的土司制度历史在早期的藏族社会中,各个部落之间的纷争很常见。
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引入土司制度以前,一些部落会自选领袖,而且这些领袖往往不会特别强势,也没有特别明显的仪式来提醒居民他们的领袖的地位。
在17世纪初,名为“札鲁札”的部族在青海湖附近发展成为了一个可以控制一定范围内的政治力量。
随后,更多的部落也开始模仿札鲁札的方法来发展他们的人民,并且在他们之间建立了很多贸易和文化交流,从而抛开了部落之间的敌视与战争,逐渐形成了藏族文化。
在朝廷的掌握下,藏族地区的土司们被赋予了更多的权力,如对地方财政的控制和民间纠纷的调解等。
土司们也开始用不同的方式向朝廷缴纳税款,并且经常与边疆的巨头进行交流来保护他们的领地。
藏族地区的土司制度运作在藏族地区,通常称土司为“布达贡”,是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的最高领导人。
通过土司线性传承的方式来维持地方社会的和平稳定,同时在政治上实现影响。
土司既是政治家,也是经济元老,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并且具有某种神秘性质。
通常情况下,一些富有的家族会推举自己的成员来出任土司。
一个有实力的家族可以稳定地运营整个地区多年,甚至几十年。
在许多情况下,一个家族会任命不同的人来成为土司,但他们总是会保持家族的掌握。
在治理土司领地的过程中,土司们会向朝廷缴纳一定比例的税款,以换取朝廷的保护和支持。
在这个过程中,朝廷也会授予土司不同的称号,以表彰他们的贡献和功劳。
土司制度对于发展和维护藏族地区的统一性和文化特色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在这个制度下,不同的地方可以形成不同的发展道路,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了一开始的部落状态,实现了更高水平的统一。
对土司制度的反思和现状虽然藏族地区的土司制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支持,但在较晚的清朝时期,这个制度逐渐被废除,朝廷直接对地方进行了管理。
土司文化调研报告
土司文化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土司(Tusi)是中国古代一种特殊的地方政权组织形式,主要存在于明清两代。
土司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不仅对于边疆地区的统治和管理发挥了关键作用,还对于地方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主要对土司文化进行调研,旨在了解土司文化的来源、特点以及对地方社会的影响。
二、土司的定义和来源土司,又称土官,指的是明清时期在中国边疆地区(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充当地方政权的首领。
土司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唐代和五代十国时期,但较为完善和系统的土司制度则出现在明代。
土司制度有别于中央集权的统治模式,土司在各自地方具有相对独立的权力和行政管理权。
土司的选拔和任命一般是通过家族世袭或中央政府指定的方式进行。
土司需要管理本地区的政务、司法、军事和财政等事务,并向中央政府上缴税收。
土司制度具有一定的地方自治特点,土司首领在本地区具有较大的权力,同时也需要服从中央政府的指挥和管理。
三、土司文化的特点土司文化是中国古代边疆地区特有的地方文化,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多元融合土司文化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吸收了汉族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影响,形成了一种多元融合的特色。
土司地区的文化风格通常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土司制度也为各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保护和支持。
2. 土司传统节日土司地区的传统节日是土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节日通常以农耕和农业生产为主题,庆祝丰收和感谢神灵的恩赐。
土司地区的传统节日包括土司糍粑节、土司苗年等,这些节日通过丰富多彩的表演和庆祝活动,展示了土司地区独特的文化风貌。
3. 土司建筑风格土司地区的建筑风格也是土司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
土司建筑通常采用木质结构,以彰显土司地区的繁荣和富饶。
土司建筑风格融合了汉族、藏族、苗族、彝族等多种建筑风格的元素,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
4. 土司神话传说土司地区还有许多神话传说与土司文化紧密相连。
这些神话传说通常反映了土司地区的历史、民俗和文化观念。
藏族地区的土司制度
藏族地区的土司制度什么是土司制度?藏族地区的土司制度,简称土司制度,是指在藏族地区地方政权行政体系中所存在的一种特殊制度。
这种制度在封建社会盛行,早在唐朝时期开始出现,持续至清末,直到民国时期被废除。
古代的土司可以自己建立独立政权,但到了清朝,被迫接受朝廷的管理和监督。
同时,政府官员也逐渐进入了这一制度。
在经历了长时间的发展和演变后,这一制度不仅深刻地影响了藏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同时也在当今的社会中仍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制度的演变土司制度起源于唐朝,但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制度是在元代开始。
元朝时期,经济发展和军事扩张使得土司的地位得以加强,并被封建政府所承认。
明朝时期,由于明朝对西藏地区的控制力度不足,所以土司逐渐独立于中央政府之外,成为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
清朝时期,康熙和乾隆两位皇帝采取了劝降土司和亲贵土司两种策略,同时还创设了土司衙门,以加强对土司的控制。
但在清朝晚期,由于军阀混战和政治腐败等原因,土司制度逐渐走向瓦解。
土司制度的特点行政机构以土司为核心在土司制度中,每个土司拥有独立的地方政府,行政机构以土司为核心,所有的官员都由土司任命并管理。
土司是该地区的政治和经济中心,对当地的军事、财政、税收和民政等方面拥有绝对权力,是实际的地方政府。
地方自治和官员自任土司本身拥有很强的地方自治权力,通过自己的官员进行政府管理。
土司可以自己选择父子继承制度,这意味着一个早期土司的后代可以继承其父亲的职位。
同时,各地土司之间也有自己的联盟和协商机制,可以进行一些政治军事上的交流和互动。
同化与分化在这一制度中,中央政府尝试通过加入政府官员的方式来同化和改造各地土司,以加强对藏族地区的控制。
但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土司自身的强大势力和地方文化的影响,他们可能会对中央政府形成抵抗和反抗的态度,导致土司的分化和独立。
土司制度的意义土司制度对藏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都有着深刻的影响。
政治上,土司在当地政治生态中拥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是藏族地区的重要行政和统治者。
青藏高原的文化与历史背景
青藏高原的文化与历史背景青藏高原作为全球最高、最广、最年轻的高原,一直以来都是中国西部地区的一个重要区域。
在这片广袤而崎岖的土地上,有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背景,这些文化和历史背景的形成,为这片区域注入了独特的人文气息。
一、文化背景青藏高原的文化背景极其丰富,这里是藏传佛教、苯教、土司文化等传统文化的聚集地。
藏传佛教因其深厚的历史底蕴以及独特的艺术形式,成为了青藏高原上一种重要的宗教信仰。
在这里,会经常发现黄色经幡、宝塔、佛教传教者,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除了藏传佛教,苯教也是青藏高原上一种重要的宗教信仰。
苯教源于西藏东南部,在青藏高原上有着十分广泛的影响力。
苯教的信仰特点是教徒可以同时信仰佛教和苯教,这也成为了苯教在青藏高原上广为流传的原因之一。
土司文化是另一个重要的文化背景。
在古代,青藏高原上的土司制度相对独立,有着很强的民族色彩。
土司是负责统治本地区的领主,不同土司之间的文化差异较大,但都是以农耕经济和传承的文化独具特色。
二、历史背景青藏高原的历史背景可以追溯到大约5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
在这个时期,青藏高原上的文化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形成了以捕猎、游牧和农耕为主的社会经济形态。
随着时间的推移,青藏高原的历史发展又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在唐朝时期,青藏高原的经济、文化和政治发展较为迅速,不少寺庙、塔院、道观等建筑开始兴建,为这片土地注入了不少文化元素。
在元代,青藏高原开始进入了一个繁荣期。
随着大量的汉族移民进入这片区域,土司制度逐渐消失,成为了唯一的政治权力,独立性逐渐降低,与中原的联系也更加紧密。
到了明清时期,青藏高原的历史又经历了一个大的转变,这个时期,封建军阀逐渐崛起,世居民族间的战争更为激烈,社会经济形态一度陷入泥潭。
三、文化与历史对现代社会的影响青藏高原的文化和历史对现代社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在文化方面,藏传佛教、苯教等宗教信仰在当地人的精神世界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可以说,土地和人民都深入融入了这些信仰中。
土司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其完善途径
土司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其完善途径土司文化是中国西南地区土司制度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文化传承和表达方式。
土司制度在明清时期盛行于中国西南地区,土司是指统治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类文化、政治和经济的地方领袖,土司制度及其相关文化在中国西南地区留下了深远的历史痕迹,被誉为中国西南地区的文化遗产。
随着现代化的推进,土司文化面临着日渐丧失和衰退的现象,亟需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和传承。
目前,对土司文化的保护主要通过法律手段来实施。
在中国,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保护原则和保护措施,并设立了相应的机构和专门的基金用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还有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和政策为土司文化的保护提供了支持,如云南省对土司遗产的保护管理办法等。
现实中土司文化的保护还存在很多问题。
传承人的缺失和传承环境的不利是土司文化保护的重要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和现代化的进程,土司制度逐渐消亡,土司文化的传承环境也受到了极大的破坏。
传承人的缺失导致土司文化传承的中断和知识的丧失,加之外界文化的冲击和商业化的影响,土司文化的传承形势堪忧。
土司文化的保护法律法规仍有待完善。
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土司文化保护的规定相对较少,还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执行机构。
在实践中,土司文化保护的工作往往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指导,容易受到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疏忽和忽视。
针对土司文化保护的现状和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来完善土司文化保护途径。
加大对传承人的培养和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土司文化传承人培养的机制和体系,开展相关培训和研究工作,激励和帮助更多的年轻人参与土司文化的传承和研究。
完善土司文化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针对土司文化的特殊性和多样性,通过修订和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土司文化的保护范围和方式,并设立相应的执行机构和基金,加强对土司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明代土司制度
明代土司制度导言:明代土司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一种特殊的地方政权形式,主要存在于西南地区,包括云南、贵州、四川等地。
土司制度是明代对当地少数民族地方政权的一种管理体制,通过任用土司、设立土司衙门等方式来实现对这些地区的统治。
一、土司制度的起源和发展明代土司制度起源于唐宋时期,但真正形成和发展是在明代。
明代土司制度以明朝中央政府为中心,通过封授土司官职、控制土司继位、监管土司行政等方式来实现对土司的控制。
土司制度在明代初期经历了较为混乱的时期,但随着明代中期治理的改革,土司制度逐渐稳定下来。
二、土司制度的组织结构明代土司制度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土司、土司衙门和土司辖区等三个部分。
土司是土司制度的核心,是明朝封授的少数民族地方领袖,负责管理本地区的政、经、兵、法等事务。
土司衙门是土司的办公机构,负责土司的行政管理和司法审判等事务。
土司辖区是土司的地方管辖范围,辖区内的人民都受土司的管理和统治。
三、土司制度的政治功能明代土司制度在政治上具有一定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边疆稳定:土司作为当地领导人,在与外族的战争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明朝的边疆稳定。
2. 控制少数民族:土司制度通过封授土司官职和控制土司继位等方式,有效地控制了当地少数民族地方政权,避免了地方政权独立的可能性。
3. 按需征收赋税:土司制度允许土司在辖区内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征收赋税,既满足了明朝的财政需求,又减轻了一部分农民的负担。
四、土司制度的经济功能土司制度在经济上也起到了一定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发展农业生产:土司制度鼓励土司发展农业生产,一方面增加税收的来源,另一方面提高了辖区内农民的生活水平。
2. 促进商贸发展:土司制度鼓励土司发展商贸活动,推动了当地的商贸发展,增加了土司的财富来源。
3. 保护手工业:土司制度赋予土司一定的制度权力,使其能够保护当地的手工业,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和繁荣。
五、土司制度的影响和意义明代土司制度对中国历史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和意义:1. 维护了国家统一:土司制度有效地维护了中国的国家统一,确保了中国的边疆地区不被外族势力侵占。
藏族地区的土司制度
藏族地区的土司制度内容摘要:藏族地区的土司制度作为我国土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藏区地方政权与中央政权相互妥协的产物。
在藏族地区施行土司制度,加强了藏区、佛教与中央政府之间的联系,既有利于中央政府加强对边疆藏族地区的统治与管理,也有利于藏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宗教文化的保护,对藏族地区的历史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关键字:藏族地区土司制度佛教地方政权与中央政权2002年,根据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改编的同名电视剧上映后在全国引起了轰动,其社会反响不言而喻。
该小说于2000年荣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亦可见其文学价值之大。
《尘埃落定》通过对康巴藏区麦其土司家族两代人人生经历的描写,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为我们揭开了土司制度下藏民们的生活状况,同时也揭示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历史必然。
也是从看过该剧后,我便对土司制度,特别是藏族地区的土司制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一、土司制度及藏区概括1、"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统治阶级用来解决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政策,其义在于羁縻勿绝,仍效仿唐代的"羁縻制度"。
政治上巩固其统治,经济上让原来的生产方式维持下去,满足于征收纳贡。
因此它是从政治和经济两方面压迫少数民族的制度。
藏族地区的土司制度,开始于唐代的"羁縻制度",形成于宋代,繁荣于明代,崩溃于清代,结束于20世纪50年代,长达一千多年。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各民族统治阶级互相联合、斗争的一种妥协形式。
在土司统治下,土地和人民都归土司世袭所有,土司各自形成一个个势力范围,造成分裂割据状态,从而使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产生仇恨和战争。
藏族地区,简称藏区,意为藏族生活居住的地区。
我国的藏区按照地形和地域特色主要分为卫藏地区、安多藏区和康巴藏区三个主要的藏族文化区。
藏族地区占有我国版图的西南大部及西北一部,是我国除汉族文化区外最大的少数民族文化区。
土司城在文化保护和传承中的作用
土司城在文化保护和传承中的作用土司城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文化保护和传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土司城是土司政权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在历史上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下面将从历史背景、地域特点、文化传承等方面展开讨论土司城在文化保护和传承中的作用。
首先,土司城的存在和发展反映了当地的历史和文化。
土司城多数位于边疆地区,有别于中原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因此给土司城留下了独特的历史和文化遗产。
通过对土司城的研究和保护,可以深入了解当地历史和文化的演变过程,推动当地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其次,土司城是土司政权的象征。
土司政权是中国古代特有的一种地方政权形式,它在政治、经济和军事等方面拥有独立的权力。
土司城作为土司政权的核心,是土司统治的象征和标志。
保护和传承土司城,可以更好地理解和研究土司政权的制度、组织和运作方式,从而促进中国历史文化的研究和传承。
再次,土司城是地方文化的重要承载者。
土司城多数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这些地方有着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传统。
土司城保存了大量的少数民族建筑、传统工艺和民俗活动等,是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展示场所。
保护和传承土司城,有助于传承和发展地方文化,增强地方文化的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国家的多元文化发展。
其次,土司城在旅游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
土司城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和地理特点,是旅游业的重要资源。
对土司城的保护和传承,可以为当地经济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持,创造就业机会,推动旅游业的发展和繁荣。
最后,土司城的保护和传承可以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土司城多数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是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护和传承土司城,可以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理解,促进民族文化的相互影响和融合,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友谊,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
综上所述,土司城在文化保护和传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通过对土司城的研究和保护,可以深入了解当地的历史和文化,推动当地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土司城是土司政权的象征和标志,是研究和传承土司政权的重要窗口;土司城保存了大量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是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场所;土司城作为旅游资源,有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土司城的保护和传承有助于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土司文化的简要介绍
土司文化的简要介绍土司文化是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独特的文化现象,是少数民族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土司是明清时期赋予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权力的官员,土司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存在了几百年之久,其影响深远,至今仍然存在着一些遗存。
土司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与少数民族的历史和地理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中国南方的山区和边疆地区,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少数民族社会长期以来形成了独特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同时也形成了相应的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
土司制度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土司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唐代,但真正发展壮大是在明清时期。
明朝初年,为了加强中央政府对南方边疆的控制,设立了土司,授予其一定的政治权力和经济特权。
到了清朝,土司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成为了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土司制度的发展,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和文化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变化,也推动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文化的繁荣发展。
土司文化的主要特点是多样性和包容性。
由于土司制度的存在,少数民族地区形成了多民族、多语言、多宗教的社会结构,这种多样性和包容性成为了土司文化的主要特点。
在土司文化的影响下,各个民族之间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形成了一个独特的文化现象。
土司文化的遗存至今仍然可以在一些地方看到。
比如,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依然可以看到古城墙、古城门、古城楼等土司文化的建筑物。
在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土司文化的遗存可以在当地的博物馆和文化遗址中找到。
这些遗存不仅是少数民族地区历史文化的见证,也是对土司文化的珍贵纪念。
总之,土司文化是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独特的文化现象,是少数民族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土司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与少数民族的历史和地理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主要特点是多样性和包容性。
土司文化的遗存至今仍然可以在一些地方看到,这些遗存不仅是少数民族地区历史文化的见证,也是对土司文化的珍贵纪念。
土司文化_精品文档
土司文化引言土司文化是中国传统社会中独特的地方性文化之一,土司在古代中国的政权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土司文化包括土司制度、土司官衙、土司祭祀、土司建筑等方面,是中国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土司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土司官衙的特点和功能、土司祭祀的形式和意义以及土司建筑的风格和特色等方面,逐一介绍土司文化的相关内容。
1. 土司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土司制度起源于古代中国的封建社会,主要存在于西南地区。
土司制度的核心是授予土司一定的行政权力和土地所有权,使其成为地方政权的代表和管理者。
传统土司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宋代,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司制度在明清时期逐渐发展成熟。
土司制度在西南地区的实施,为保持地方统治和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为西南地区的各个民族提供了相对自主的政治和经济环境。
2. 土司官衙的特点和功能土司官衙是土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土司文化的体现。
土司官衙通常由土司衙门和土司官员组成,承担着行政管理、司法审判、税收征收等多个方面的职责。
与中央和地方官府类似,土司官衙有严格的组织结构和官员层级,同时也承载着维护土地所有权、调解民间纠纷等社会管理职能。
土司官衙的存在,为土司文化的传承和土地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 土司祭祀的形式和意义土司祭祀是土司文化的重要仪式和活动之一。
土司官员通常会定期举行祭祀仪式,以表达对神灵的崇敬和感恩之情。
土司祭祀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祭祀神庙、祭祀祖先、祭祀土地等。
土司祭祀不仅是一种宗教仪式,更是整个土司社会的凝聚力和象征物。
通过祭祀活动,土司社会加强了内部的团结和凝聚,同时也与周边地区进行文化交流和互动,促进了文化的繁荣和传承。
4. 土司建筑的风格和特色土司建筑是土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风格和特色独具一格。
土司建筑通常采用木结构和青瓦覆盖,建筑风格融合了西南地区的民族特色和古代中国的建筑风格。
土司建筑包括土司府邸、土司驿站、土司衙门等多个类别,每个建筑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象征意义。
藏族土司制度
藏族土司制度一、概述藏族土司制度是指在中国西南地区的藏族地区,存在的一种传统的政治和社会组织形式。
它是藏族社会中一种特殊的地方政权制度,具有独特的历史渊源和文化内涵。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制度特点、社会影响等方面,对藏族土司制度进行全面、详细、完整地探讨。
二、历史背景1. 藏族土司制度的起源藏族土司制度起源于唐朝时期,当时唐朝政府将一些地方的部落首领封为土司,以维护边疆稳定。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制度在藏族地区逐渐发展壮大,并形成了独特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
2. 土司制度的发展与演变在明代和清代,土司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清朝政府对土司进行封赏,确立了土司的世袭制度,并规定了土司的地位和权力范围。
土司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对当地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制度特点1. 土司的选拔与任命土司的选拔与任命是通过家族世袭和官府批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的。
土司的继任者通常是由土司家族内部选择,并经过官府的批准认可。
这种制度保证了土司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2. 土司的权力与职责土司拥有一定的政治权力和行政职责。
他们负责管理土地、收取税赋、维护社会秩序等。
土司还有军事指挥的职责,负责保卫边疆安全。
同时,土司还要保持与官府的密切联系,履行上级政府的指示。
3. 土司的地位与特权土司在社会中享有崇高的地位和特权。
他们被视为当地的统治者,拥有丰厚的土地和财富。
土司还享有一些特权,例如参与政府决策、享受封赏等。
这些特权使得土司成为当地社会的权威和代表。
四、社会影响1. 维护社会稳定土司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土司作为地方政权的代表,通过管理土地、收取税赋等措施,维护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土司还可以调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
2.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土司制度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土司通过管理土地资源,促进农业生产和商业交流,推动了地方经济的繁荣。
土司还可以组织修建水利工程、开展商业活动等,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土司文化 (2)
土司文化引言土司文化是中国特有的历史文化现象,它来源于明清两代的边疆地区。
土司制度是中国古代中央政权对边疆地区的一种统治方式,为了维护边疆地区的稳定和发展,中央政权会选取一些本地族群中的首领担任土司,负责管理边疆地区的政务、军事和民生事务。
土司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带动了土司文化的兴起和传承。
本文将从土司的起源、土司的特点以及土司文化的代表性特征等方面,对土司文化进行探讨。
一、土司的起源土司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南宋时期,当时的南方地区存在着一些由本地族群领导的政权。
随着明朝的建立,土司制度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
明代初期,朝廷将一些山区和边疆地区的首领封为土司,赋予他们一定的政治和经济权力,以维护边疆地区的稳定和安全。
土司制度的发展也是明朝统一政权对边疆地区的一种管理方式。
二、土司的特点土司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独特而且华丽,对于边疆地区的开发和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土司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继承性:土司制度采取世袭制度,土司的职位会代代相传,土司的子孙会继承父辈的职位和权力,形成了类似于封建领地的制度;2.民族特色:土司多来自当地的少数民族,土司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少数民族的权益,实现了不同民族的和谐共处;3.自治性:土司在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拥有一定的自治权,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政策和管理事务,自主决策;4.联防抗敌:土司是边境地区的重要力量,承担着联络中央政权和协助抵御外敌的任务,在保护边境安全和发展边疆经济上起到关键作用。
三、土司文化的代表性特征土司文化是土司制度的衍生和延伸,它融合了中央政权文化和边疆少数民族文化,形成了独特而多元的文化形态。
土司文化的代表性特征主要包括:1. 土司宫殿建筑土司宫殿是土司文化最具代表性的建筑物之一,它们通常建在山顶或城市的核心地带。
土司宫殿建筑融合了汉族传统建筑和少数民族建筑的风格,充分展示了土司文化的独特魅力。
2. 土司节庆活动土司节庆活动是土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司的节庆活动丰富多样,有的是为了祭祀祖先、祈求丰收,有的是为了庆祝胜利和纪念历史事件。
天全 汉藏文化的接点
天全汉藏文化的接点
乾伦;杨青
【期刊名称】《中国西部》
【年(卷),期】2006(000)005
【摘要】@@ 四川省天全县坐落于著名的二郎山东麓,沿东西走向翻过二郎山便进入康藏地区.从地形上看,四川盆地在这里走到了尽头,过二郎山就是青藏高原的景致.所以,天全是平坝、丘陵向高山、草原的过渡,是汉藏民族交往的走廊,汉藏两大文明的交融在天全留下了丰富宝贵的印证.
【总页数】8页(P34-41)
【作者】乾伦;杨青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甘孜州汉藏大学生民俗文化与受教育程度的跨文化比较与分析——以四川民族学院为例 [J], 德机抄姆;韩艳梅;熊欢;刘秋雪;钟蕾;邹先敏;
2.略论汉藏教理院在促进汉藏文化交流中的贡献 [J], 多尔吉;王川;何洁
3.共生与融合:民国洮河上游河谷汉藏生计模式与文化关系——以埃克瓦尔的《甘肃汉藏边界的文化关系》为例 [J], 马磊
4.汗水和鲜血浇筑进藏之路——天全人民支援解放军修建川藏路 [J], 杨朝慧;刘强;鲁扬
5.汉藏传统文化经典进校园活动暨汉藏对照物出版座谈会举行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四川藏族地区土司制度概述
作者: 都淦
出版物刊名: 西藏研究
页码: 98-104页
主题词: 藏族地区;土司制度;封建王朝;四川藏区;少数民族地区;文献记载;宣慰司;统治地位;
宣抚司;清王朝
摘要: <正> 土司制度是我国历史上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分封地方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
四川藏族地区在元、明、清时期曾比较普遍地设置了土司,清代以后尽管多次推行“改土归流”,而多数土司却未能废掉,成为解放前我国少数民族中保存土司较多的地区。
本文根据有关文献记载和实地调查材料,对四川藏族地区土司的设置,封建王朝和诸土司的关系、土司统治地区的社会经济结构与政治制度,作一个粗浅的概述。
清代四川土司“年班”制度初探
清代四川土司“年班”制度初探
张圆
【期刊名称】《《民族史研究》》
【年(卷),期】2010(000)001
【摘要】清初将蒙古各王公首领及回部伯克、蒙藏喇嘛等,各按人数多寡编定若
干班次,每年各以一班于年节时轮流人京朝觐,称“年班”。
该制度始于顺治五年(1648),凡是来朝朝觐,清政府均按官职等级提供旅费,并赐御宴数次,接待
礼仪十分隆重。
随着清王朝统治区域的拓展,清政府年班对象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继蒙藏喇嘛、新疆札萨克、伯克后,四川土司于乾隆四十一年(1776)被纳人年
班体系。
土司年班制度的实施,维系和加强了中央与四川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关系,促进了中原与四川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
【总页数】29页(P203-231)
【作者】张圆
【作者单位】四川成都高新大源学校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249
【相关文献】
1.清代土司制度“过程-事件”的动态考察——李世愉先生《清代土司制度论考》
评介 [J], 张凯;伍磊
2.清代湖广土司自署职官系统运行状态初探--主要以容美土司康熙42年事为基础
[J], 成臻铭
3.清代土司年班分班考 [J], 黄梅
4.清代的土司年班制度 [J], 黄梅
5.清代年班土司赏赐述略 [J], 黄梅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土司制度土司制度亦称“土官制度”。
统治者推行土司制度,其目的是“以夷治夷”。
土司制度在唐宋时期称羁縻州制度,由中央王朝委任当地首领为府、州、县的文职土官,元朝加强了军事统治,设置宣使、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长官司等武职土官。
明沿袭宋、元制度,并进一步完备了土官的考核、任免、贡纳、征调等制度。
土司制实质上是封建领主制,土官既是政治上的最高统治者,又是当地的大领主,掌握着军、政、财权,对农奴有“生杀予夺”之权。
土司制建立了一套严密的统治机构,治理辖境的政治、经济、文化及诉讼、刑罚等。
政治上依靠封建王朝,册封世袭,划疆分治,军事上实行土兵制度,以种官田、服兵役的方式,把农奴组织成土官武装,维持土官统治和供王朝征调。
经济上,土官是辖境土地最高所有者,实行劳役地租、实物地租等经济剥削。
文化教育方面,则不准土民读书和参加科举考试。
明代为土司全盛时期,明末清初土司制度走向衰落,清王朝在雍正六年(1728)大规模的“改土归流”,统治天全达790年的土司制度至此结束。
建置沿革隋大业二十四年(618)唐王朝建立(618—907)。
高祖李渊在平定巴蜀后,于武德元年(618)改临邛郡为雅州,领严道、名山、扬启、芦山、灵关、依政、临邛等十六县。
同年割依政、临邛、蒲江、临溪、火井五县置邛州,割江源、阳山二县置登州,灵关即今宝兴县灵关镇,扬启今天全县,至贞观元年(627)年撤消,为时九年。
天宝元年(734)年改雅州为芦山郡,肃宗乾元初又复为雅州,共辖六个县、四个兵镇和五十七个羁縻州。
其中和川镇在今县城西,始阳镇在今始阳镇,安国镇在今多功乡,灵关镇在今宝兴之灵关镇。
唐代中叶以后,朝廷统治力量削弱,镇兵废弛,逐渐形成藩镇割据。
公元八八O年黄巢起义进军长安, 次年唐儒宗逃往成都,建立逃亡政府。
这时雅安地区一带时有叛乱发生,唐军江南临江府人高卜锡和太原人杨端先后率部西征, 进入天全地区, 从此停留下来, 高部以现始阳、新场一带为据点;杨部以现城厢、老场一带为据点, 各自扩充实力, 逐渐控制了天全全境和现宝兴、芦山、荥经的一部份地方, 进而扩大到今泸定、康定一带, 形成割据局面。
从此高、杨二土司统治天全, 沿袭至清代。
《天全州志》载江南临江府人高卜锡以军校从从征西路有功, 留镇和川。
太原人千牛卫杨端, 随军入蜀,后以军功留镇。
《雅州府志》载杨氏副招讨世祖杨端以千牛卫怠从僖宗幸蜀,也于六番招讨司境。
昭宗嗣位,命与高氏分土而治。
唐末五代时期,公元九O七年唐亡,王建称帝成都,史称前蜀。
公元九三四年孟知祥据成都称帝, 史称后蜀, 直至公元九六五年结束。
在前后蜀统治期间, 建置一如唐制,无所更变。
后蜀时, 高卜锡之孙高襄〈阁藏〉和杨端后代杨夹矢率众旧附,受封碉门、黎、雅、长河西、鱼通、宁远六军民安抚司, 高土司建土署于始阳,杨土司建土署于碉门,正式开始了天全的土司统治。
载《天全州志》、《芦山县志》、《雅州府志》: 及天全境内高杨土司有关碑记。
蒲孝荣氏考证:后蜀置碉门安抚司,在今天全城关镇西。
公元九六0年,宋太祖赵匡胤称帝, 于公元九六五年灭后蜀,将四川纳入版图,仍置雅州节山郡, 领县五和羁糜州四十四。
对天全则按后蜀旧制, 授高杨二氏为安抚司, 并置碉门寨。
《宋史》卷469载,成都府路有府一、川十二。
雅州领县五,羁糜州四十四,并有碉门寨与灵关寨。
南宋〈公元一一二七年起〉时期, 孝宗乾道四年〈公元一一六八年)十一月, 砂坪番民首领高志良在碉门与居民发生冲突,寨官喻炳和置制司处理不当,发生天全历史上著名的"砂坪事件",宋军退出天全。
不久黎州又发生奴儿结的市马事件,这一带区域陷入混乱。
南宋理宗端平二年〈公元一二三五年〉,元室兴起,蒙古军南下,分路进攻四川。
此后,元世祖远征大理,循大渡河进军, 侵夺雅州、黎州等地。
淳佑八年(1248),蒙古军进至岩州时,南宋西征军自碉门出击,在马鞍山大战,三战三捷,擒元将秃懑于大河。
后高土司在岩州降元,至元二年〈公元一二六五年〉,设置碉门、黎雅等处安抚司,属脱思麻路, 授土司高保四虎符,准予重建碉门关城, 恢复防务,后改六番招讨司, 司治设碉门,又分置天全招讨司,司治设始阳。
自元代起, 设六番招讨司。
对“六番”的解释不一, 明代通志谓即木评、鱼通、、严州、咱道、咱里、大坝六番部落。
《蜀志》谓六番即六村即马村、苏村、羊村、金村、陇东村、西碉村。
〈除西凋外其余均在今荥经、宝兴、泸定一带〉o 又谓六番地带为碉门、岩州、察道、冷碛、黎州、沈村。
顾炎武《天下军国利病书》谓:“天全六番招讨使司……辖部落凡六:曰马村、苏村、金村、杨村、丽东村、西碉村。
或谓六番之名始此。
"杨振业《灵和乘略》驳之:"五代王孟时, 置碉门、黎、雅、长河西、鱼通、宁远六安抚司, 宋因之,元初置六宣抚司, 宪宗改六番招讨司,史别置天全招讨司。
宋代《蜀志》乃云六番即六村。
按马、苏、杨、陇在董卜韩胡, 金村在荥经水入天全处, 西碉以凋门冒砌村字谬凑六番。
" 任乃强先生谓:"至于…六番‟之义,余初疑为扬、刘、郝三王族与董卜韩三胡族之总称, 陈宗祥先生提出六番即《后汉书》的…白狼楼薄‟, 我甚赞同,(古今音并吻合, 唐宋三王部落地面,亦与白浪楼薄地面符合〉但未解楼薄名称何以转为三王部落, 尚待详考" 。
另以天全命名, 首先出现于元代, 详《天全县-名- 考》o元末,明玉珍及明升据蜀十年(1361—1371)。
其间,陕西白不信、李喜喜部兵败入川,称“青衣军”,降明玉珍后曾攻占天全大部分地域。
洪武四年(1371)春,明太组朱元璋命汤和、傅友德率军入川,平定明升,天全土司高国英投降。
洪武六年(1373)年,改天全招讨司为天全六番招讨司,司治设始阳,(1388)年直隶四川布政司,洪武二十二年(1388)改隶四川都司。
同时改六番招讨司为天全六番招讨副司,治所设今城厢镇。
《明实录》载洪武六年十月丙午〈1374 、1 、22 〉置天全六番招讨司,秩从五品,前土官高英为正,杨藏卜副之。
明末(1644—1646),张献忠在成都建立“大西”政权。
其间张能奇部进军雅州,天全土司高跻泰、副司杨之明联合抵抗,几经激战,杨之明败亡,部将徐汉卿在飞仙关击退大西军。
不久,高杨所部攻入芦山, 杀"大西"所派县令李国杰,大掠而归, 故大西军未进入天全境内。
崇祯十七年(1644),明亡。
清顺治九年(1652)高跻泰到嘉定吴三桂营投降,后又亲赴北京受封原职,高跻泰为天全六番招讨司正招讨,杨先柱副之,治所如前。
清雍正六年(1728),朝廷重臣鄂尔泰奏请在云贵废除土司,以达到政治和经济各方面的统一。
川陕总督岳钟琪奏请废天全土司,天全土司亦以违法补参。
雍正七年四月,吏部议复四川巡抚,批准天全土司改流官事宜。
随即以武力胁迫,收缴印信,迁正司高若蹯及亲属于江西南昌府城东盛门万宜巷,赠田60亩;迁副司杨大业及亲属于江西南昌,从孟蜀时算起,统治天全达790多年的土司制度至此结束。
《清实录》载雍正七年四月( 1725.5.4 〉吏部议复四川巡抚宪德、批准天全土司改流官事宜。
文物古迹:破磷村石头寨土司文化遗址唐代中叶以后,朝廷统治力量削弱,镇兵废弛,逐渐形成藩镇割据。
公元八八O年黄巢起义进军长安, 次年唐儒宗逃往成都,建立逃亡政府。
这时雅安地区一带时有叛乱发生,唐军江南临江府人高卜锡和太原人杨端先后率部西征, 进入天全地区, 从此停留下来, 高部以现始阳、新场一带为据点;杨部以现城厢、老场一带为据点, 各自扩充实力, 逐渐控制了天全全境和现宝兴、芦山、荥经的一部份地方, 进而扩大到今泸定、康定一带, 形成割据局面。
从此高、杨二土司统治天全, 沿袭至清代。
高、杨土司统治天全790年的时间里,发生了许多重大的事件,如“芦山事件、砂坪事件等等,也留下了许多活动的痕迹,大坪乡婆磷村就是其中之一。
石头寨位于大坪乡破磷村,东与始阳接壤,西与河源毗邻,南靠大岗山,北临青衣江,方圆2000平方米,三面环水,一面靠山,寨子四周绿草茵茵,树木森森,风景独好,寨子外围临江的一边一座明代建造的白君庙保存得尚较完好(破磷村小学设于内),与白君庙遥遥相对是高土司因朝廷赐封而建成的一座石牌坊,虽年代久远但仍保存完好,整个村寨全是石头垒砌的城墙,该城墙建造奇特,呈迷宫一般,人进其中难辨东西南北,寨内自然景观密布,个景因型就势,形象逼真,寨内住有全村约百十户人家,居民住房建筑风格奇异,画栋雕梁随处可见。
大坪乡婆磷村土司文化遗址,起源于宋代。
南宋〈公元一一二七年起〉时期, 孝宗乾道四年〈公元一一六八年)十一月, 砂坪番民首领高志良在碉门与居民发生冲突, 寨官喻炳和置制司处理不当, 发生天全历史上著名的" 砂坪事件", 宋军退出天全。
不久黎州又发生奴儿结的市马事件, 这一带区域陷入混乱。
高土司为了保护自己家族的安全,在婆磷村修建了石头寨,将其家族从始阳移至婆磷村,寨内道路曲折,机关甚多,碉堡密布,以迷宫的形式修建。
为了加强防护,高土司还派其三个女儿在官道上修建了女儿城(关口),城墙高5米,用来抵御外来的侵略,同时也是进入石头寨的第一个关口。
它的修建也解除了高土司的后顾之忧。
徒国文化:徙民俗文化徙是四川西南各少数民族中的一支,在公元前3世纪统称“西南夷”。
由于西南夷分布区域极广,民族成份众多而又相互杂处,加上受到各种文化的影响,故其族属和来源纷繁难辩。
根据多学科研究的结果,西南夷大体可以分为:氐羌(藏缅语族)、百越(壮侗语族)、百濮(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3个族系。
属于氐羌族系的族部有:滇、靡莫、劳浸、僰、嶲(叟),昆明、邛都、徙、筰都、冉駹、白马、摩沙等,他们是今天西南地区属于藏缅语族的彝、白、纳西、拉枯、哈尼、傈僳、基诺、羌、普米、景颇、阿昌、独龙、怒等民族的先民。
将西南夷分属3大族系,是基本符合西南各少数民族历史的发展规律,凡属同一族系的民族都有相近的语言、历史传说、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相近的经济生活,而且共同的特点越往上溯,相同之处越明显。
(《中国民族史》王钟翰)徙和其他少数民族在公元前4世纪以前和内地的联系很少,处于各自的发展中。
经过秦汉两朝的长期开拓,最终纳入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版图中。
徙国疆域在今青衣江流域一带,包括今荥经县、雅安市及芦山、宝兴、泸定等县的部分地区, 其辖地多在今雅安地区辖区之内。
徙人是古氐羌民族的一个分支经过漫长的岁月同当时的土著民族交融演变而来,徙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区域内的文化和古氐羌族有一致性,由于当时受特殊的地理环境限制,和比较丰富的资源条件,形成了封闭的互不交流的局面,正如《后汉书》所云:或居住在“峭危峻险,百倍歧道”的闭塞山区,或处于“散在溪谷,绝域荒外,山川阻深,生人以来未尝交通中国”、“食肉衣皮,不见盐谷”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