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宪法

【发文字号】荆政办发[2018]19号

【发布部门】荆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6.20

【实施日期】2018.06.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国家工作人员

宪法宣誓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8〕19号)

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荆门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荆门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

宣誓实施方案

为规范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的组织工作,根据《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1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