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全文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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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全文,2019.4.24修订,2019.1.1起施行

新环保法全文,2019.4.24修订,2019.1.1起施行

新环保法全文,2019.4.24修订,2019.1.1起施行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9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
第一章总则
本法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预防和控制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不同的环境要素和区域特点,制定环境质量标准,确保环境的优良状态,并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污染物排放控制
设立污染物排放限值,对排放源进行监管和控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公众的健康。

第四章自然资源保护
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生
态系统退化和环境恶化。

第五章环境监测与评估
建立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掌握环境状况,评估环境影响,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六章环境应急管理
建立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做好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和恢
复工作,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七章许可和审批
对涉及环境保护的项目、活动进行许可和审批,确保其符合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章法律责任
规定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

第九章监督与管理
加强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推进环境保护法治化。

第十章附则
本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以前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与本法相抵触的规定。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的简要内容概述。

注:本文档为根据个人理解提供的简要概述,具体内容以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新环保法解读

新环保法解读

新《环境保护法》摘选解读-针对企业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律,加大了对企业常见的突出环境违法的处罚力度。

修改后的法律共七章七十条,与旧法的六章四十七条相比,有了较大变化。

现将与企业相关的条款摘选出来,望同事们共同学习。

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解读】新环保法对目前环保领域突出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问题,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引入按日计罚,也就是按照违法的天数计算罚款,违法1天是1万,30天就是30万,如果违法1天是10万,30天就是300万。

而且罚款尚不封顶,这就加大了违法成本,避免了故意、恶意违法事件的频繁发生,一些违法的企业在这样的重罚之下肯定无法生存,会被淘汰。

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解读】新环保法对现行的限期治理制度也进行了修改,不再容许超标或者超总量排放的企业在整改期间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出现违法行为县以上环保部门就可以责令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对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报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解决限期治理制度的不彻底性。

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解读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时间:2014-04-24生效时间:2015-01-01(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一、概况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于2014年4月2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法律条文也从原来的47条增加70条,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

二、主要内容(一)引入了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新法明确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充分体现了环境保护的新理念。

(二)明确了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基本原则。

新法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 增加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并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

”(三)完善了环境管理基本制度。

一是完善了环境监测制度。

新法在第17条规定:建立环境信息共享机制,要求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测范围;明确了监察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是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加大了未批先建的违法责任,没有进行环评的项目不得开工,新法在第19条增加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三是完善了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制度。

新法第20条规定:“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

强化了联合防治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

四是完善了防治污染设施“三同时”制度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区域限批制度,补充了总量控制制度。

新环保法解读

新环保法解读

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
监测网络建设
新环保法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估,及时掌 握环境状况和变化趋势。
预警机制
新环保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 ,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环境监测数据和相关信息,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 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加强新环保法实施的建议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01
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提高企业和公众对环保法的认识和了解
,培养他们自觉遵守环保法的意识。
加大执法力度
02
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形成
有效的威慑力。
完善配套法规和细则
03
加快制定和完善环保法的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使法律框
架更加完整、具体、有力。
信息公开与共享
各级政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环境信用信息共享机 制,鼓励金融机构对严重失信企业进行限制和约束。
按日计罚和行政拘留制度
按日计罚
新环保法规定,对违法排污行为实施按日计罚制度,旨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 惩罚力度。
行政拘留
新环保法增加了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拘留的规定,对严重污染环境 和破坏生态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特点
内容全面,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 。
新环保法的历史和发展
1979年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试行)》
2014年修订
完成了自1979年以来的首次全 面修订
2015年实施
新环保法实施,对原有环保法 内容进行了大幅度修改和补充
新环保法的重要性
保护环境
促进可持续发展
新环保法旨在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对于改 善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
全民参与环保
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将鼓励更多的人参与 到环保中来,形成全民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06
学习与探讨
学习新《环境保护法》的意义和方法
意义
学习新《环境保护法》对于环保意识的提高、环境问题的解 决以及环境法治的推进具有重要的意义。
方法
学习新《环境保护法》的方法包括逐章逐条仔细研读、与其 他法律规范进行比较、理论联系实际等。
新《环境保护法》的亮点和特点
强化了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
加强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完善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增加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内容。
目的和意义
目的
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可持续发展。
意义
新《环境保护法》对于保护中国的环境和生态具有重要意义,为维护人民群 众的环境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了 基础。
新《环境保护法》对企业环保责任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加大了企业的环保压 力。
个人行为受到约束
新《环境保护法》对个人行为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对环保行为的要求更高。
未来发展趋势和展望
环保执法将更严格
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将使环保执法更加严 格,违法成本也将随之提高。
绿色发展成为主流
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将推动绿色发展成为 全社会的主流趋势,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探讨新《环境保护法》的应用和实践
应用
新《环境保护法》在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 定,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实践
新《环境保护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制度、环境 监测、环境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案例。
如何结合实际工作贯彻新《环境保护法》

环保法全文

环保法全文

环保法全文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立法机关制定并颁布的法律,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本文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文进行详细的解读,以期增强人们对环境保护法律的了解和实践。

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颁布实施,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的环境保护法律。

在30年的实践中,环境保护法不断改进和完善,从而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主要规定了环境保护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原则等内容。

其中,第一条明确了环境保护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第二条规定了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环境保护活动。

第二章环境质量标准与环境影响评价第二章主要规定了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两个方面的内容。

环境质量标准是指对环境中各种物质和能量的浓度、总量和辐射水平的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建设项目、工程和其他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估和管理的过程。

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第三章主要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其中包括了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大气污染防治的组织和监督等内容。

同时,该章还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中的特殊规定,例如,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等。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第四章主要规定了水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本章内容包括水污染的防治行动、河流、湖泊、地下水、浅海和海洋功能区划、水污染的控制和减少、水功能区域划定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章土壤污染防治第五章主要规定了土壤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本章内容包括土壤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土壤污染的防治、农用地质量保护、建设项目用地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章噪声和振动污染防治第六章主要规定了噪声和振动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本章内容包括环境噪声污染的控制、噪声和振动对职业卫生的危害的控制以及相关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七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第七章主要规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综合解读

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综合解读

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综合解读一、按日计罚(一)法律依据: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该条款就是说,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当地环境污染状况的特点和环境保护管理的需要,在“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情形之外,规定其他环境违法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

比如《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规定“未批先建”可以进行按日计罚。

(二)适用范围: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适用本办法。

由于环境监察部门属于委托执法机构不属于法律授权部门,具体操作可以解释为由行政机构决定、环境监察人员现场实施。

(三)适用情形:与新环保法同步实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明确提出,对5种违法排污行为可实施按日处罚,这5种违法行为包括:1、超标超总量: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国家或地方对污染物排入环境的浓度的限量规定;总量控制指标则是国家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时期的环境质量要求推算出达到该目标的污染物最大允许排放量。

目前我国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2、逃避监管: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如将未经有效治理的污水通过“明管”排入外环境、将工业固体废物擅自倾倒在厂区外环境等。

3、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

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一些污染物由于对环境危害大,是禁止排放、倾倒的。

环境保护法 解读

环境保护法 解读

环境保护法解读摘要:1.环境保护法的概述2.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3.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性和意义4.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和监管5.环境保护法的未来发展正文:一、环境保护法的概述环境保护法是我国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制定的一部综合性法律。

自1989 年颁布实施以来,环境保护法在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环境保护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即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等。

2.明确了环境保护的目标,即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3.确定了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体制,即由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规定了各类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

5.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项目实施预防性管理。

6.设立了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三、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性和意义环境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1.环境保护法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2.环境保护法推动了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

3.环境保护法引导和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环境保护法提高了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环保行动。

四、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和监管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和监管主要依赖于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1.政府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强对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环保执法能力。

2.企业要遵守环保法规,加强自律,实现绿色发展。

3.公众要积极参与环保,提高环保意识,形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五、环境保护法的未来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问题的变化,环境保护法也将不断完善和发展:1.加强对新污染物的监管,提高环保标准。

2.引入市场机制,推进环保产业的发展。

3.加强环境法治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4.强化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
情况。
参与环保决策权
公民有权参与环保决策过程, 对重大项目和规划提出意见和 建议。
依法维权
公民有权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 进行监督和举报,维护自身和 公共环境的权益。
节约资源与减少污染
公民有义务节约资源、减少污 染,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形成
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03
新《环境保护法》亮点与突破
严格环境违法责任
02
原有《环境保护法》已无法满足 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亟需 进行修订和完善。
立法目的
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保障 人民群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实 现可持续发展。
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新《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具有很高的法律 地位和法律效力。
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新法规定公众享有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公众的环境 权益不受侵犯。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新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为建设 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05
新《环境保护法》的挑战与对 策
实施中的问题与挑战
地方保护主义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发展,可能对严重污染企业进行袒护,导 致环境执法受阻。
它与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专门性法律共 同构成了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02
新《环境保护法》主要内容
环境保护基本原则
01
02
03
可持续发展原则
强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 相协调,确保后代人能够 享有与当前相同的资源和 环境。
预防为主原则
要求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 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而不 是在污染发生后再进行治 理。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

详细描述
虽然新《环境保护法》加强了对环境保护的监管和管 理,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如地方 保护主义、执法不力、监管失职等。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问题与完善
总结词
新《环境保护法》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方面还有待完善。
详细描述
新《环境保护法》虽然引入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问 题,如诉讼门槛过高、公众参与度低等。
环境信息公开的加强
新《环境保护法》要求政府和企业公开环境信息,保障 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公众参与的促进
新法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包括提出意见和建议 、监督环境违法行为等,有利于发挥公众在环境保护中 的作用。
04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影响与 效果
对企业的影响
增加运营成本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企 业需要加大环保投入,包括污 染治理、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技 术和设施建设,从而增加运营
定位
新《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也是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 基本法。
价值
新《环境保护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企业和个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 任和义务,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提 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02
新《环境保护法》重点内容
总则Biblioteka 立法目的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 社会可持续发展。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定义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 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新环保法解读详解

新环保法解读详解

新环保法解读详解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环保法的修订和完善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202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

本文将对新环保法进行详细解读,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环保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新环保法修订背景新环保法的修订是对原有环保法的一次全面升级。

原环保法自2002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以往的法律条文已难以适应当前环境形势和环保要求的发展。

因此,修订成为了当务之急。

新环保法修订的目的是强化环境保护的法律效力,提高环境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第二、新环保法的主要内容解读1. 加大环境责任追究力度新环保法规定,企业和个人对环境造成的损害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环境损害评估制度也将得到完善。

这意味着企业和个人必须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优化生产和生活方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2. 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新环保法增加了对环境监管执法的规范和要求。

各级环保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力量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同时,规定了环境监测设备的使用要求,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新环保法鼓励采取更加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加大对环境友好型技术的支持力度。

同时,新环保法还加强了对污染物排放、土壤和水环境保护的监管。

这将推动我国环境治理工作的全面提升。

4. 推动环境信息公开新环保法要求环境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公开。

这将提高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和监督。

5. 健全生态保护制度新环保法强化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推动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功能区等制度。

同时,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也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障我国丰富的生态资源。

第三、新环保法的意义和影响新环保法的实施将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新《环保法》全文

新《环保法》全文

新《环保法》全文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国主席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2023年最新环保法律法规详解

2023年最新环保法律法规详解

2023年最新环保法律法规详解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我国不断更新和完善环保法律法规。

本文将为您详解2023年最新的环保法律法规。

一、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保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于2014年修订,2015年实施。

2023年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原则、责任和义务,强化了环保执法力度。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 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等。

2. 强化企业环保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3. 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制度,提高执法效率。

二、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法律,最新修订于2018年。

2023年最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 加强源头控制,对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实施更严格的排放标准。

2. 推广清洁能源,逐步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

3. 完善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机制,推动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合作。

三、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是我国水污染防治的基本法律,最新修订于2017年。

2023年最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 明确各方责任,加强污染源监管,对污染水体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2.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3. 建立健全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水环境保护透明度。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基本法律,最新修订于2020年。

2023年最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 加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降低固体废物产生量。

新环保法解读ppt课件

新环保法解读ppt课件
慑。(处罚对象一般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考 虑主观恶性)
• 本条规定的是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构成犯罪的,应追究
刑事责任。
• 实施行政拘留,并不排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予以处罚。 • 适用情形(只此四种):1.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
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2.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3.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 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4.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 正的。
• 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分别予以没收、销毁或作出解除决定。解除查封、
扣押情形:1.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的;2.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与违法行为无 关的;3.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4.查封、扣 押期限已届满的;5.其他不需再查封、扣押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生态保护红线
开工建设的;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
• 法律责任形式:停止建设、处以罚款、恢复原状。
第六十二条: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
• 本次修改将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义务首次纳入法律规范(第
55条)。本条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本条规定了两种违法情形:1.不公开环境信息,包括公开环境信息不
违法排污甚至变本加厉。修订过程中有认为其作为特殊时代背景下的产物, 不应作为环境管理手段的常态。
• 基于环境管理手段的多样化,本次修订未对限期治理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对
超标超总量排污行为给予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限期生产、停产整治等,情 节严重的报关停。保留限期治理较为积极作用,又避免其难以落实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法释义

生态环境保护法释义

生态环境保护法释义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现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法释义如下:第一条:生态环境保护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预防和控制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法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法律。

第二条:生态环境是指自然界的各种生物群落、自然资源、环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形成的条件。

生态环境保护是指通过多种方式,保护自然界的生物多样性,防治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持和提高环境质量,促进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第三条:生态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全国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预防和治理污染,减少环境威胁和生态破坏,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生态环境保护法主要内容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的基本要求,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的基本机制,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的基本规定,生态环境责任与保护责任的划分与追究。

第五条: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有: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责任追究、公众参与、依法治理、保护优先。

第六条: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的基本要求包括:严格控制排污许可,加强环境标准的制定与监管,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和设备的能力,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第七条: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的基本机制有: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修复生态系统功能,保护和优化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经济发展。

第八条: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的基本规定是: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环境数据的收集与公开,提高环境监测与评估能力,加强环境信息服务和环境教育。

第九条:生态环境责任与保护责任的划分与追究是:明确各方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严厉处罚。

第十条:生态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保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重拳治理污染!最新《环境保护法》解析

重拳治理污染!最新《环境保护法》解析

在不断发展的社会进程中,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全球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国家纷纷出台各种环保法规和政策,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最近,我国也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了一系列重要修订和完善,旨在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以重拳治理污染。

首先,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强化了对环境污染行为的处罚力度。

根据新法,对于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将实施更加严厉的罚款和刑事惩罚措施。

这意味着,那些故意违法污染环境的企业和个人将面临更高昂的经济代价和法律责任。

通过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可以有效地遏制和减少环境污染的发生,维护生态平衡和人民身体健康。

其次,新法还加强了对环境监督和监测的要求。

按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相关政府部门将对企事业单位的环境污染排放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和检查,确保企业的环境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新法也要求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体系,及时掌握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以便制定切实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

通过加强监测和监督,可以更好地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的发生,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还强调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根据新法,公众有权利和义务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并可以通过举报等形式揭露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新法还规定了公众参与的程序和方式,为公众提供了更加便捷和有效的参与渠道。

通过公众的积极参与,可以拓宽环境监督和治理的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增强了环境治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然而,只有依法治理是不够的,环境污染治理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政府、企业和公众应该共同努力,加强环保意识、增加环保投入,推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真正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只有通过广泛的合作和努力,我们才能够建设美丽的家园,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健康、美好的地球。

总之,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更加科学、系统和严格的法律依据。

通过加大对环境污染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监督和监测、强调公众参与等措施,可以有效地治理环境污染问题。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ppt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ppt
新《环境保护法》将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增强公民的法律素养和环保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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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
产业结构不合理、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环保设施建设滞后等。
立法目的
为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新《环境保护法》的意义
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新法强调全民环保意识,形成 人人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
好氛围。
加强环境监管
新法加强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 击力度,强化了环境监管部门的 职责。
新《环境保护法》将制定具体的实施 细则和配套法规,对法律原则和规定 进行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
要点二
完善环境标准体系
新《环境保护法》将进一步完善环境 标准体系,制定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 和环境质量标准,提高环境保护的水 平和要求。
要点三
加强执法监督
新《环境保护法》将建立健全环境执 法监督机制,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 查处和惩罚,提高环保执法的公正性 和权威性。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
经验二
建立环保督察制度,强化监督问责
经验三
推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产业升级
经验四
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媒体和公展望与建议
未来发展前景展望
严格的环境监管体系
新《环境保护法》将加强环境监管, 建立严格的执法制度,对环境违法行 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环境法律法规 得到有效执行。
详细描述
新《环境保护法》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明确为一项基本制 度,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将环保工作作为首要任务, 制定相应的环保目标并对其负责。同时,还规定了相应的激 励和惩罚措施。
04
新《环境保护法》执行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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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 not keep anything for a special occasion, because every day that you live is a special occasion.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20__年新环保法全文条例解读一、以法律形式确立“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1983年12月31日,国务院如开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首次提出将环境保护确立为基本国策;199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对其再次确定:保护和改善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此次新环保法修订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立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改变了发展优先,兼顾环保的思维定势,给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从法理上画上了句号,为生态文明建设确定了法律基础。

二、首次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新修订《环境保护法》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

新法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新法同时也加大了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法条中涉及到地方人民政府需落实生态保护的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作为保护我国生态资源的重要方式,生态保护红线这一概念,自被提出起,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今年年初,环保部印发了《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成为我国首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纲领性技术指导文件。

根据规划,,环保部将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任务。

三、建立公共检测预警机制,出台针对性规定治理雾霾谈到环境保护,公众最为关心的就是对雾霾的治理。

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对雾霾等大气污染,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国家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实施统一的防治措施;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区域限批。

环保是一个系统工程,又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由政府、公民、企业共同努力。

以雾霾为代表的大气污染,还需要《大气污染法》等单项法来进行具体规范和防治。

四、加大违法排污处罚力度,按日计罚无上限多年来,国家环境立法不少,但由于违法成本低,对违规企业的经济处罚并未取得应有的震慑效果,导致法律法规并未起到真正的约束作用。

环境违法成本低,也是新法着力解决的一个问题。

新修订《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按日计罚”这一记重拳是针对企业拒不改正超标问题等比较常见的违法现象而采取的措施,目的就是加大违法成本。

在中国现行行政法规体系里,这是一个创新性的行政处罚规则。

环保部门在决定罚款时,要考虑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违法所得等因素,来决定罚款数额。

今后罚款数额会更有针对性,且会相应提高。

具体的罚款额度将由专项法决定。

按日连续处罚,意味着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不设上限,可有效惩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对于仍不纠正超标或超总量排污行为的,将面临限产、停产,情节严重的提请政府停业、关闭。

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机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五、可追究刑事责任新环保法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不仅要没收违法者的非法所得,还要实施按日计罚,让污染者付出惨重的经济代价;对那些重犯、屡犯和有主观故意的违法者,要加倍甚至惩罚性处罚,并要追究企业法人和排污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两高”司法解释对入罪即刑拘门槛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有毒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排放污染物的量也有明确的标准,如危险废物超过3吨,危险重金属超标3倍等,达到这些标准,就构成犯罪,可以被刑事拘留。

六、补办环评将成为历史新修订《环境保护法》规定:凡是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报经法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都不得开工建设。

否则,将被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责令其恢复原状。

新环保法去除了以往限期补办环评手续的规定,只要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即使已建成也不能补办环评手续,将成为非法项目。

这也意味着“先上车后补票”的时代将退出历史舞台。

七、明确规定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扩大诉讼主体范围新修订《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新法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同时规定,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利益。

新法扩大了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此举对增强公众保护环境的意识,树立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理念,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扩大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规定,是借鉴了国际惯例,国际上对诉讼主体的要求是由环境公益诉讼的性质和作用来决定的。

由于专业性比较强,要求起诉主体对环境的问题比较熟悉,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诉讼能力以及比较好的社会公信力,或者说宗旨是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工作,要致力于公益性的活动,不牟取经济利益的社会组织,才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专家表示,目前我国国内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有300家左右。

八、设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专章新修订《环境保护法》设立专章规定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对政府和排污单位的监督。

其中有许多创新,如明确公众的环境权。

虽然新法没有实体性公民环境权的规定,但是,程序性的公民环境权还是写进了法律,这也是原环保法没有的新内容。

一是明确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二是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规定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

环保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第十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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