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制度
瓦斯抽放效果检验检查制度
瓦斯抽放效果检验检查制度1. 简介瓦斯抽放是矿井和地下工程中常见的安全措施之一,用于排除矿井或地下工程中积聚的可燃、有毒瓦斯,以降低爆炸和中毒的风险。
为了确保瓦斯抽放的有效性和操作的安全性,制定瓦斯抽放效果检验检查制度是必要的。
2. 目的瓦斯抽放效果检验检查制度的目的在于: - 评估瓦斯抽放的效果,确认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 检查瓦斯抽放设备和防护措施的操作情况,发现潜在的问题和隐患; - 提供操作人员指导和监督,保证瓦斯抽放工作的按规定进行。
3. 检验检查内容瓦斯抽放效果检验检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3.1 瓦斯抽放效果检验•定期测量瓦斯抽放前后的瓦斯浓度,评估抽放效果;•根据瓦斯抽放效果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瓦斯抽放量,确保瓦斯浓度符合安全标准;•检查瓦斯抽放设备的运行状况,保证其正常工作。
3.2 瓦斯抽放设备检查•定期检查瓦斯抽放设备的工作状态,包括抽放管道、阀门、压力表等;•检查设备是否存在泄漏、堵塞等问题,并及时修复;•校准瓦斯抽放设备上的测量仪器,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3.3 防护措施检查•检查瓦斯抽放区域的通风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保证空气流通;•检查防护栏、安全标识等安全设施的完好性;•检查操作人员的防护装备是否规范使用。
4. 检验检查频率瓦斯抽放效果检验检查的频率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包括以下方面考虑: - 矿井或地下工程瓦斯抽放的频率和量级; - 瓦斯抽放设备的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 - 瓦斯抽放工地的作业环境和风险等级。
一般来说,可以进行以下频率的检验检查: - 每日检查瓦斯抽放设备的工作状态和效果; - 每周检查防护措施的使用情况; - 每月或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
5. 检查报告和记录每次检验检查应生成检查报告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 检查日期、时间和地点; - 检查人员和参与人员名单; - 瓦斯抽放效果测量结果; - 瓦斯抽放设备和防护措施的检查情况; - 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 整改要求和措施; - 检查报告的签署和审核。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范文(4篇)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范文是指对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瓦斯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的规定和程序。
具体的煤矿瓦斯检查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定期检查:规定煤矿应定期进行瓦斯检查,一般按照每班、每天、每周、每月等不同周期进行不同程度的检查。
2.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包括瓦斯浓度、风速、温度、湿度等参数的监测,检查瓦斯抽放和通风设施的运行情况,检查瓦斯抽放、瓦斯抑制和防治措施的有效性等。
3. 检查责任人:规定煤矿应有专门的瓦斯检查人员负责检查瓦斯情况,并及时上报瓦斯超限的情况。
4. 报告和记录:煤矿应对每次瓦斯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制作瓦斯检查报告,包括瓦斯浓度、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5. 监管和处罚:针对瓦斯超限、瓦斯事故等问题,煤矿应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对违反瓦斯检查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定期进行瓦斯安全督查。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瓦斯的安全控制,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瓦斯检查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瓦斯检查的基本要求第二条瓦斯检查是指对矿井内瓦斯浓度进行定期、定点的检测,以及对瓦斯监测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第三条瓦斯检查应按照能源局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检查的科学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矿方应建立健全瓦斯检查制度,并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瓦斯检查装备和设备。
第五条检查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瓦斯检查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瓦斯检查的程序第六条瓦斯检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检查的时间和检查的地点;(二)准备好瓦斯检查设备和相关工具;(三)对矿井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和测量;(四)记录瓦斯浓度的数据和结果;(五)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六)整理相关记录和报告。
第四章瓦斯检查的责任与义务第七条矿方应负责组织瓦斯检查工作,并落实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矿方应委派专人负责瓦斯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范文(3篇)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范文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矿井瓦斯检查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瓦斯检查工作。
三、责任主体1. 矿井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瓦斯检查工作,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和计划。
2. 矿井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瓦斯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3. 矿工和瓦斯检查员负责按照规定参与瓦斯检查工作,并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
四、瓦斯检查内容1. 定期瓦斯检查:按照矿井管理部门制定的计划,定期对矿井进行瓦斯检查,确保矿井中瓦斯浓度达到国家安全标准。
2. 非定期瓦斯检查:在矿井发生瓦斯事故、瓦斯异常泄漏等情况下,及时组织进行非定期瓦斯检查。
3. 特殊瓦斯检查:在特殊情况下,如矿井采煤面发生瓦斯积聚、瓦斯抽放管道故障等,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特殊瓦斯检查。
五、瓦斯检查流程1. 制定瓦斯检查计划:矿井管理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瓦斯检查的计划,并将计划上报矿井安全监察部门备案。
2. 组织检查人员:矿井管理部门根据瓦斯检查计划,抽调专业的瓦斯检查员参与工作,确保检查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3. 瓦斯检查操作:检查人员按照矿井管理部门的要求,进入矿井进行瓦斯检查,使用专业仪器仪表进行测量,记录检查结果。
4. 上报检查结果:检查人员在完成瓦斯检查后,应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矿井管理部门和矿井安全监察部门,并将结果做好备案和整理,以备后续使用。
六、瓦斯检查记录和报告1. 瓦斯检查记录:瓦斯检查员应准确记录瓦斯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内容和结果等信息,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瓦斯检查报告:瓦斯检查员在完成瓦斯检查后,应编制瓦斯检查报告,详细描述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3. 瓦斯检查报告的审批和下发:矿井管理部门应对瓦斯检查报告进行审批,并及时下发给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七、违规处理对于不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瓦斯检查、隐瞒瓦斯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依法进行追责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第1篇】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1、每一矿井必需严格划分瓦检员巡回检查区,巡回检查区要依据生产区域更改随时调整。
两井(区)之间联系巷道必需挂标志牌明确界线,设有检查牌板,由两井(区)通风段技术员和检查员排长负责填写。
2、各井瓦检员必需执行密码交接班,井(区)、段领导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3、瓦检员必需执行巡回检查制度,采掘地方及相近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区外巷道和通风设施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及时填写记录和手册,严格执行三对口。
检查结果每班向井调度室汇报三次。
4、瓦检员入井前必需对理研进行检查,不完好理研严禁入井。
5、认真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一炮四检制、警戒接送制。
6、高瓦斯工作面和综采工作面必需配两名瓦检员。
7、瓦检员必需携带一氧化碳检定器(岩孔除外),随时掌握一氧化碳及发火隐患更改情况。
8、瓦检员必需使用光学理研检查瓦斯,并携带不少于3米长胶管。
每班必需对断电仪探头校对,发现超差,必需向调度室汇报。
9、瓦检员必需掌握责任区域内的通风系统,而且能画出责任区域系统图。
发现瓦斯超限和积存必需及时处理和汇报。
应自动从来检人员汇报责任区域内的通风及有害气体情况。
10、瓦检员必需有二年以上采掘经验,并在瓦检员岗位上实习36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工作。
瓦检员的任免、调动必需经矿通风科审查,安全矿长批准。
瓦检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并有考核记录。
11、必需执行井(区)长区域瓦斯负责检查制度。
【第2篇】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台帐审查制度 1、瓦检人员必需经县级以上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必需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干好本职工作,严格执行瓦检员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
3、下井前20分钟,对瓦检器实行检查,对各关键部位做到详检、详查,瓦检器准确无误后,方可携带下井,对“带病”的瓦检器,严格执行不准下井原则。
4、瓦检人员必需对井下需要测量瓦斯的地方严格监测,掌握采掘工作面、井下机电设备、硐室、进回风等处的准确情况,每个地方,每班不少于3次以上的检查。
十项瓦斯检查制度
十项瓦斯制度松树地煤矿二OO五年一月瓦斯检查制度1、瓦斯检查员对负责的工作地点,按照《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瓦斯员检查巡回检查图表》等有关内容进行检查工作。
2、瓦斯检察员现场工作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三人连锁放炮”(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班组长)和“三对口”(瓦斯检查牌板、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日报)等制度认真做好打眼、装药、封孔、使用水炮泥的监督使用工作。
3、瓦斯检查人员在所有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浓度的次数为: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2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3次;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井下一切工作地点和硐室必须纳入瓦斯检查范围,每班至少检查1次。
4、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检查次数,每班至少检查2次。
5、每次停风后,恢复通风之前及放炮前后必须先检查瓦斯。
6、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不准空班、漏班、漏检,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矿长和矿井技术负责人。
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1-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7、所填写的各种牌板、手册、报表,字迹要工整清楚,井下汇报每班不少于三次,特殊情况随时汇报,汇报内容明白、准确。
8、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当工作地点或相应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时,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到安全地点,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悬挂“禁止入内”禁标,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9、当停电、停风恢复正常通风时,瓦斯员必须按照矿井瓦斯排放制度的有关规定排放小于3%的瓦斯或参加排放大于3%的排放工作。
10、当巷道的顶部、空间、盲巷、独头巷道以及风流达不到的其它地点,出现瓦斯浓度在2%以上,体积在0.5立方米以上的局部瓦斯积聚时,瓦斯员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矿长或技术负责人,调度室汇报。
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台帐审查制度范本(2篇)
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台帐审查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台帐审查,确保瓦斯设施的安全运行,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瓦斯设施的部门和人员。
三、瓦斯检查制度1.每日瓦斯检查:每个瓦斯设施负责人每天对所管辖的瓦斯设施进行检查,包括瓦斯管道、瓦斯传感器、瓦斯检测仪器等。
如发现瓦斯泄漏或者其他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上级进行处理。
2.定期瓦斯检查:每月对瓦斯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保瓦斯设施的运行状态良好。
3.瓦斯检查记录:对每次瓦斯检查,应当记录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信息,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瓦斯管理和日报制度1.瓦斯管理责任人:每个瓦斯设施应当明确一位负责瓦斯管理的责任人,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授权。
2.瓦斯日报制度:瓦斯管理责任人每天应当提交一份瓦斯日报,包括瓦斯设施的运行情况、异常情况的处理情况、瓦斯使用量等信息。
3.瓦斯日报内容:瓦斯日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瓦斯使用量、瓦斯设施运行情况、瓦斯泄漏情况、瓦斯事故处理情况等。
五、瓦斯台帐审查制度1.瓦斯台帐的建立:每个瓦斯设施应当建立相应的瓦斯台帐,包括瓦斯设备的购置、维修、更新等情况。
2.瓦斯台帐的审查:瓦斯台帐应当由上级进行定期的审查,确保瓦斯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符合规定。
3.瓦斯台帐的记录:对每次瓦斯台帐的审查,应当记录审查日期、审查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信息,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六、制度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追责,并将其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特此制定,以供遵照执行。
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台帐审查制度范本(二)一、引言本文旨在建立一个完善的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台帐审查制度,以确保瓦斯安全工作的有效进行。
本制度将包括瓦斯检查的程序和要求、管理和日报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台帐审查的流程和标准。
二、瓦斯检查制度1. 瓦斯检查程序(1)每日瓦斯检查:每个工作班组在上班前应进行瓦斯检查,包括检查瓦斯压力、瓦斯仪器和瓦斯设备的工作状态等。
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台帐审查制度
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台帐审查制度是一种用于确保瓦斯安全和管理的制度。
以下是各个方面的解释:
1. 瓦斯检查制度:该制度要求定期进行瓦斯设备和管道的检查,以确保其工作状态和安全性。
检查员会进行详细的检查,包括检查瓦斯设备的安装情况、是否存在泄漏或损坏等问题。
瓦斯检查制度的目的是及早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2. 瓦斯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确保瓦斯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这包括管理瓦斯供应、瓦斯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修理,以及员工或住户的瓦斯使用培训等。
瓦斯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瓦斯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3. 瓦斯日报制度:该制度要求每日上报瓦斯使用情况和瓦斯设备的操作情况。
日报内容通常包括瓦斯的消耗量、瓦斯的进出情况、瓦斯设备的使用情况等。
瓦斯日报制度的目的是及时了解瓦斯的使用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4. 瓦斯台帐审查制度:该制度要求定期对瓦斯设备和使用台帐进行审查和核对。
审查的内容包括瓦斯设备的购买情况、维护保养记录、瓦斯使用的台帐等。
瓦斯台帐审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瓦斯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通过建立和执行这些制度,可以有效地管理和监控瓦斯的安全使用,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并确保瓦斯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
时,这些制度也有助于提高组织内部对瓦斯安全的重视和意识,建立起一个安全可靠的瓦斯管理体系。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3篇)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有:(1)每月根据矿井生产部署的工作安排,由通风部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编制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其内容应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等。
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瓦斯检查员的配备必须符合《规程》中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和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符合《规程》规定,经批准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最高允许浓度为____%的,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二氧化碳)。
《规程》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矿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l0m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
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其他采掘工作面(地点)瓦斯检查员的配备,可以执行巡回检查。
但必须满足“三人联锁放炮制”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3)瓦斯检查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在岗的瓦斯检查员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瓦斯检查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与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工、班长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图表的要求执行。
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人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3篇)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1、瓦检员的配备及管理:①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每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其它矿井原则上每两个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检查系统的瓦检员的配备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②瓦检员必须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有两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并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③所有瓦检员必须是专职瓦检员,不得兼职。
④通风(区)队必须建立瓦检员管理档案。
瓦检员调离变动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2、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区域①回采工作面进风风流、工作面风流、回风巷(包括尾巷)风流、上隅角、下隅角、②掘进工作面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风流、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处风流。
③其它矿井总回风风流、一翼回风风流、采区回风风流、硐室(仓库)、煤仓、钻场、高冒处、闭墙前、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及其它易产生瓦斯积聚的地点。
3、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规定: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掘工作面、煤仓、钻场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②低瓦斯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二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③矿井、一翼和采区等回风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④井下其它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4、瓦检牌的内容及悬挂位置规定①瓦检员必须认真及时填写瓦检牌板,其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检员姓名;闭墙前的瓦检牌应增加设施状况内容。
②瓦检牌悬挂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⑴回采工作面:进风流的瓦检牌设在进风巷内距工作面煤壁20—30m范围内(采用二进一回通风方式时,靠近尾巷的进风巷风流的瓦检牌设在通风横贯的上风侧10—____米处)。
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制度(5篇)
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一、通风队每月按检查瓦斯区域制定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设置计划必须明确瓦斯检查工的检查路线、检查地点、检查次数、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汇报时间、汇报次数、交接班地点等内容;对瓦斯涌出异常的掘进头,由通风队编制有针对性的瓦斯管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根据瓦斯管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要求进行瓦斯检查工作。
二、瓦斯巡回检查图表每月月底前两天由通风队长、技术人员、瓦检班长(组长)共同协商编制,并报生产技术科、通风副总、总工程师批准,次月____日起开始执行。
随着井下生产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后报生产技术科备查。
瓦斯检查工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
三、瓦斯检查工要严格按照通风队编制的瓦斯巡回检查图表进行瓦斯巡回检查(有异常变化的作业地点要设专人进行瓦斯检查),严禁瓦斯检查中的“空班、漏检、假检”现象,记录数据要准确、齐全,字迹要清晰、工整,并做到井下记录、检查手册及地面瓦斯调度记录“三对照”,每月由生产技术科对瓦斯检查工按照瓦斯巡回检查图表检查瓦斯情况及“三对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未按规定进行检查或发现一次不对照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四、瓦斯检查工入井前必须对瓦斯检定器进行检查,不完好的严禁入井。
要携带不少于____m长胶管。
执行“一炮三检”的瓦斯检查工要严格按照“一炮三检”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
未按规定严格执行的,一次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五、采掘工作面每班瓦斯检查不得少于二次,每次检查瓦斯不少于____个点,采煤工作面检查进风流、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流;掘进工作面检查进风流(局部通风机附近)、工作面风流、回风流、局部。
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工,按措施有关规定进行瓦斯检查。
六、瓦斯检查工应加强培训学习,熟知应知应会内容,掌握责任区域内的通风系统,发现瓦斯积聚和超限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和汇报。
瓦斯检查工要对本班巡检区域的各处通风设施、局部通风、喷雾、净化水幕、甲烷传感器、消防设施等“一通三防”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汇报;凡上级部门或领导检查出的问题,而瓦斯检查工未提前汇报的,一次对瓦斯检查工罚款____元。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四篇)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一、总则矿井瓦斯安全检查是保障矿井瓦斯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加强对矿井瓦斯安全的监管和检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
二、检查内容1. 瓦斯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准确录入瓦斯浓度数据;2. 瓦斯抽采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设备可靠性,保障矿井瓦斯排放量符合要求;3. 瓦斯抽采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通风机、风门、风道等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矿井通风系统正常运行;4. 瓦斯排放管网的情况,检查瓦斯排放的管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泄漏现象;5. 各井下工作面的通风情况,检查工作面的风量、风速是否满足要求;6. 矿井巷道的通风情况,检查巷道的风速、风量是否符合要求;7. 矿井瓦斯防治设施的使用情况,检查瓦斯抽采井、瓦斯抽采井支架等防治设施的使用情况;8. 矿井瓦斯检查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检查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三、检查方法1. 定期检查:每隔一定时间,由矿井安全责任人组织人员对矿井瓦斯安全进行检查;2. 不定期抽查:在矿井瓦斯安全检查中,随机抽查某些矿井或关键设备的安全情况;3. 专项检查:针对某些特定情况,组织专门的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四、检查程序1. 准备工作: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范围、检查时间和检查人员;2. 检查前准备:检查人员要熟悉所检查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检查仪器设备要进行校验和确认;3. 进行检查:按照检查计划,分别对各项检查内容进行检查,记录检查情况;4. 检查要点:重点检查瓦斯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瓦斯抽采设备和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瓦斯排放管网的情况等;5. 检查记录:及时记录检查情况,要求检查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检查记录;6. 检查报告: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形成检查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7. 整改落实:将检查报告上报给矿井安全责任人,责任人认真研究检查报告,并组织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
瓦斯检查工管理制度(4篇)
瓦斯检查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瓦斯检查工管理,加强瓦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瓦斯检查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瓦斯检查工是指对瓦斯设备、管道、系统等进行巡检、检测及维护的工作。
第四条瓦斯检查工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第五条公司应对从事瓦斯检查工作的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瓦斯检查工作要做到全员参与,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七条瓦斯检查工作由专职人员负责,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瓦斯检查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瓦斯设备和瓦斯安全管理;(二)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能够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工具;(三)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责任,保障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瓦斯检查工作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的协调开展。
第十条瓦斯检查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身体体检,确保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瓦斯检查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制定工作计划和安排,确定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二)进行瓦斯设备的巡检、检测,记录相关数据;(三)对瓦斯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四)及时处理瓦斯设备存在的问题,防止事故发生;(五)定期进行瓦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瓦斯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注意以下事项:(一)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操作的安全性;(二)携带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三)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卫生,避免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四)进行工作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个人安全。
第四章安全防范措施第十三条公司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保障瓦斯检查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瓦斯检查工作人员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自我防护:(一)佩戴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二)使用安全工具和设备,如防爆电器、工作手套等;(三)认真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杜绝危险操作;(四)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避免事故发生。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范本(3篇)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瓦斯检查工作的标准化,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煤矿的瓦斯检查工作。
二、术语和定义1. 煤矿瓦斯检查:指对煤矿井下瓦斯浓度和瓦斯抽放设备的检查,以确保井下瓦斯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2. 瓦斯浓度:指井下煤矿瓦斯的浓度,通常以百分比或千分比表示。
3. 瓦斯抽放设备:指用于将井下瓦斯抽放至安全区域的设备,包括瓦斯抽放管道、风机等。
三、责任与义务1. 煤矿负责人应确保瓦斯检查工作的有效进行,并指定专人负责瓦斯检查工作。
2. 瓦斯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并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瓦斯检查工作。
3. 瓦斯检查人员应定期参加瓦斯检查培训,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
4. 煤矿工会应积极参与瓦斯检查工作,并向煤矿负责人提供相关建议。
四、瓦斯检查的频率和方式1. 对于每个煤矿井下工作区域,瓦斯检查应在每班开工前进行一次,以确保井下的瓦斯浓度处于安全范围内。
2. 瓦斯检查人员应使用合适的检测设备,例如瓦斯检测仪,对煤矿井下的瓦斯浓度进行测量并记录。
3. 瓦斯检查人员应根据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瓦斯抽放设备的操作,确保瓦斯能够及时抽放到安全区域。
4. 瓦斯检查人员应将每次检查的结果记录在煤矿瓦斯检查记录表中,并及时上报给煤矿负责人。
五、瓦斯检查的处理和措施1. 若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范围,瓦斯检查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切断瓦斯源,并通知煤矿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2. 煤矿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瓦斯抽放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瓦斯检查人员应定期对瓦斯抽放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 煤矿负责人应对瓦斯检查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对工作不力的人员应及时纠正和改进。
六、监督和责任追究1. 煤矿监察部门应定期对煤矿的瓦斯检查工作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煤矿负责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五篇)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一、技术负责人、____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二、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如下:1.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____次;2.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____次3.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____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____次。
4.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____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____次。
四、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
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瓦斯浓度超过本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1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五、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六、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七、瓦斯检查工必须坚持点名制度、上岗挂牌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班中报岗制度、三对口制度,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认真填写瓦斯日报,所有资料按要求管理和保存。
八、有害气体的巡回检查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工进行检查,并持证上岗。
九、正常的气体检查,每班检查不少于____次,间隔时间不少于____小时,班与班之间的间隔检查时间不大于____小时。
采区及其它特殊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十、瓦检工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瓦斯牌板上,班后填入瓦斯日报表,三者必须做到“三对口”。
瓦斯检查、汇报制度(5篇)
瓦斯检查、汇报制度1、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每班不少于____次的检查,每次检查后应立即向监测调度汇报,同时还要汇报二氧化碳浓度、风流的温度、瓦斯探头显示的浓度。
2、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时间分别定为:捌点班:9-10、11-12、13-14、交班肆点班:17-18、19-20、21-22、交班零点班:1-2、3-4、5-6、交班3、掘进工作面临时停风一定要设栅栏。
4、瓦检员必须按规定地点、次数进行检查,每检查一个地点要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并对该检查区域内瓦斯探头显示浓度用携带的瓦检仪进行同位置浓度检查核对,并记录同一时间的对应数据,及时汇报。
5、瓦检员每班汇报次数要对应检查次数,必须做到手册、牌板和调度台帐三对照。
6、瓦斯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只要发现瓦斯超限,有权先行停止该工作面的作业,按规定采取撤人、断电等措施,然后汇报。
瓦斯检查、汇报制度(2)是一种安全管理制度,用于确保瓦斯设备的安全运行和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瓦斯检查、汇报制度的流程:1. 设立检查计划:制定定期检查瓦斯设备的计划,包括检查的频率、时间和责任人。
2. 检查过程:根据检查计划,专业人员进行瓦斯设备的检查,包括管线、阀门、检测仪器、泄漏情况等。
3. 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对每次检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包括设备状况、存在的问题、需修复的地方等。
4. 汇报制度:检查人员将检查记录上报给相关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员,以便及时采取修复措施和安全措施。
5. 问题处理:负责人员收到汇报后,及时跟进问题的处理,安排维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并对修复情况进行记录。
6. 安全培训:定期进行瓦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瓦斯设备安全的意识和知识,以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
通过建立瓦斯检查、汇报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设备存在的问题,确保其安全运行,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
同时,通过记录和跟踪问题处理的过程,可以提高瓦斯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本(3篇)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内部瓦斯设备的安全性,预防和控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瓦斯设备的部门和人员。
3. 瓦斯设备检查责任(1)公司负责人应指定瓦斯设备检查的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监督瓦斯设备的检查工作。
(2)瓦斯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根据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
4. 瓦斯设备检查周期(1)常规检查: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包括瓦斯设备的外观、连接管道、阀门、压力等的检查。
(2)定期检查:每年对瓦斯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定期检查,包括设备的内部清洁、磨损情况、老化程度等的检查。
5. 瓦斯设备检查内容(1)外观检查:检查瓦斯设备的外观是否损坏、变形、渗漏等情况。
(2)连接管道检查:检查瓦斯设备的连接管道是否牢固、密封严密。
(3)阀门检查:检查瓦斯设备的阀门是否正常开启和关闭,是否存在漏气现象。
(4)压力检查:检查瓦斯设备的压力是否正常,是否超过设定安全范围。
6. 瓦斯设备检查记录每次瓦斯设备检查都应制作检查记录,记录包括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信息,并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
7. 瓦斯设备问题处理发现瓦斯设备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并在修复后重新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8. 瓦斯设备应急预案公司应制定瓦斯设备使用的应急预案,明确瓦斯泄漏、事故等应急情况的处理步骤和责任分工,以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紧急情况。
9. 培训和宣传公司应定期开展瓦斯设备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使员工了解瓦斯设备的安全使用方法和事故预防知识。
10. 效果评估公司应定期评估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完善。
以上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和要求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本(2)文章来源ww一、瓦斯报表审批制度第一条瓦斯员必须按循环计划图认真检查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情况,填写瓦斯检查循环报表,严禁空班、漏检、假检第二条瓦斯报表必须实行“五人联锁制”,且必须当日交回瓦斯队,瓦斯队长必须于班后认真____报表,分析掌握瓦斯情况。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文目的:为了确保瓦斯使用和供应的安全,保障员工和设施的安全,制定本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的周期和内容1. 瓦斯检查的周期: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定期检查,同时进行日常巡检。
2. 瓦斯检查的内容:(1)瓦斯供应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查;(2)瓦斯使用设备的安全性检查;(3)燃气管道的安全性检查;(4)瓦斯警报器和排气系统的功能检查;(5)瓦斯泄漏和火灾防范措施检查;(6)瓦斯灭火设备和应急处理设施的检查。
二、瓦斯检查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1. 瓦斯检查的责任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或相关技术部门。
2. 瓦斯检查的责任人:由安全管理部门指定专职人员或相关技术人员负责。
三、瓦斯检查的具体要求1. 定期检查(1)按照制定的计划,定期进行瓦斯检查。
(2)对瓦斯供应设施、燃气管道进行可靠性检查,确保无泄漏现象。
(3)对瓦斯使用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查,确保无损坏或故障现象。
(4)对瓦斯警报器和排气系统进行功能检查,确保准确报警和排气顺畅。
(5)检查瓦斯泄漏和火灾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6)检查瓦斯灭火设备和应急处理设施的完好情况。
(7)记录检查结果,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2. 日常巡检(1)对瓦斯使用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
(2)定期巡查燃气管道,检查是否存在泄漏现象。
(3)定期检查瓦斯泄漏和火灾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
(4)日常巡查瓦斯灭火设备和应急处理设施的完好情况。
(5)记录巡检结果,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四、瓦斯检查的处理措施1. 对于发现的瓦斯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 对于严重的瓦斯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设备或供应瓦斯,并进行紧急处理。
3. 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上报给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
五、瓦斯检查的记录和档案管理1. 对每次瓦斯检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包括巡检人员、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等。
2. 对瓦斯检查的记录进行归档管理,保存至少三年。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5篇)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第一条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
第二条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____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
2、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瓦斯队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条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图表上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牌、检查手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由代班长签字,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四条规定瓦斯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
2、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已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
第五条瓦斯图表、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
第六条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沼气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第七条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八条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设备回收等工作。
瓦斯检查制度
瓦斯检查制度
是指对家庭、建筑物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瓦斯管道和燃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瓦斯检查制度的目的是防止瓦斯泄漏和燃气事故,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瓦斯检查制度通常由相关政府机构或燃气供应公司负责实施和监管。
具体实施方式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期检查:瓦斯供应公司会定期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瓦斯管道和燃气设备的检查。
检查包括燃气管道、连接件、阀门、燃气表等的完好性和是否存在泄漏隐患。
2. 年度安全检查:家庭和建筑物的业主或租户必须接受瓦斯供应公司的年度安全检查。
检查人员会检查燃气设备的正常工作情况、通风系统和排气管道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 燃气设备维护:燃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非常重要。
瓦斯检查制度规定,业主或租户应定期清洁、维修和更换燃气设备的零部件,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 火灾报警器的安装:瓦斯检查制度还要求家庭和建筑物必须安装火灾报警器,以便在发生燃气泄漏或火灾时能及时发出警报。
通过制定和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瓦斯泄漏和燃气事故的发生,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它也提醒人们加强对瓦斯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意识,以确保正确使用瓦斯设备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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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瓦斯检查制度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一、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二、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如下:1.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2次;2. 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3. 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4. 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四、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
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瓦斯浓度超过本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五、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六、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七、瓦斯检查工必须坚持点名制度、上岗挂牌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班中报岗制度、三对口制度,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认真填写瓦斯日报,所有资料按要求管理和保存。
八、有害气体的巡回检查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工进行检查,并持证上岗。
九、正常的气体检查,每班检查不少于2次,间隔时间不少于3小时,班与班之间的间隔检查时间不大于5小时。
采区及其它特殊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十、瓦检工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瓦斯牌板上,班后填入瓦斯日报表,三者必须做到“三对口”。
十一、在班中如遇停电、停风,必须向通风调度汇报情况,要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恢复通风时,要按规定检查瓦斯。
十二、瓦检工遇到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向矿调度和通风调度汇报,在没有接到领导的明确指示前,严禁离开现场。
在此期间,其它地点可暂时不去检查。
十三、监测组接到气体超限通知后必须组织人员采样分析,拿出可靠数据,及时向专业领导汇报,采取专项措施处理超限地点的瓦斯。
十四、超限积聚未处理完,瓦斯检查工不准离岗,必须做到现场交接班。
十五、当瓦斯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超限时又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制定专门的措施,预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十六、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十七、瓦斯超限点而被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低到1%以下时方可送电。
第二节矿井瓦斯日报表审批制度瓦斯管理是“一通三防”中的重中之重,《煤矿安全规程》明确规定:通风瓦斯日报表必须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为确保审签程序的规范运行,制订审查签字制度:一、瓦斯检查工每日班后将巡回检查《瓦斯记录手册》送往通防科值班室,有通风科值班领导审查并在手册上签字,发现瓦斯异常,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分析、及时进行处理;将异常情况填入瓦斯日报说明栏内。
二、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科长每日必须按时分别审签瓦斯检查日报表和瓦斯监控日报表,及时了解和掌握井下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与处理三、瓦斯监控中心的瓦斯摸拟量数据24小时报表,每日报送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审阅签字,发现问题应及时制定处理方案和措施。
四、通防科资料员每天把每班后瓦斯检查班报手册整理后交通风科值班领导审签字,资料员把审签后瓦斯班报手册输入微机打印成瓦斯检查日报表,第二天早七点准时把瓦斯检查日报表和瓦斯监控日报表一同报送通防科科长、总工程师、矿长,审阅签字。
五、调度早会通防科科长通报瓦斯检查和变化情况,科长审阅后,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将审阅签字后的瓦斯检查日报表和瓦斯监控日报表由通防科汇总存档、永久保存。
七、矿长因事出差,委托生产副矿长履行其审阅签字职能,被委托人必须对委托人负责,严格、认真履行其审阅签字职能。
八、矿总工程师因事出差,必须委托生产副总履行其审阅签字职能,被委托人必须对委托人负责,严格、认真履行其审阅签字。
九、通风科矿长因事出差、由通防科书记或副科长待审阅签字,必须严格、认真履行其审阅签字职责。
十、瓦斯检查日报表和瓦斯监控日报表杜绝漏审补审签字。
第三节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一、矿井必须制定严格的有害气体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
二、有害气体的巡回检查必须由专门瓦检员进行检查,在班中进行报岗和请示,并持证上岗。
三、正常的气体检查,每班检查不少于2次,间隔时间不少于3小时,班与班之间的间隔时间不大于5小时。
四、瓦检员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瓦斯牌板上,班后填入瓦斯日报表,三者必须做到“三对口”。
五、在班中如遇停电、停风,必须向通风调度汇报情况,要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恢复通风时,要按规定检查瓦斯。
六、瓦检员遇到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向矿调度和通风调度汇报,在没有接到领导的明确指示前,严禁离开现场。
在此期间,其它地点可暂时不去检查。
七、监测队接到气体超限通知后必须组织人员采样分析,拿出可靠数据,及时向专业领导汇报,采取专项措施处理超限地点的瓦斯。
八、超限积聚未处理完,瓦斯检查员不准离岗,必须做到现场交接班。
九、当瓦斯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超限时又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制定专门的措施,预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十、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十一、瓦斯超限点而被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低到1%以下时方可送电。
第四节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一、瓦斯检查员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交接班。
二、瓦检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一般情况,在瓦检员交接班室交接班。
特殊情况,在现场交接班。
三、交接班时,必须把瓦斯、瓦斯牌的变化情况及有关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同时在交接簿上作好详细记录,必须做到“手交手,口交口”;严禁空班、漏检及假检。
四、到交接班时间,如无人接班,交班人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听从领导安排。
五、接班人和交班人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字迹要规整清晰,严禁在交接班记录上乱写乱画。
第五节瓦斯巡回检查管理制度一、瓦斯检查工必须按巡回检查图表制定的路线进行巡回检查,严禁违反顺序检查。
二、瓦检巡回检查区段中得所有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使用中的机电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三、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每班检查两次;两次间隔时间不少于三小时,不大于五小时,对不生产无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四、对变电所、泵房、采煤工作面变电站、维修硐室及其他有人工作的地点,每班检查一次。
五、瓦斯检查工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瓦斯牌版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班后填入瓦斯日报表,必须做到“三对口”。
六、反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要有记录。
七、瓦斯检查工必须认真检查瓦斯,保证检查数据准确可靠,不得出现空班、漏检、假检情况。
八、在检查过程中,凡发现瓦斯浓度上升,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入受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处理而一旦发生瓦斯超限或处于临界状态,应立即停止该地点一相关出的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向矿调度室和通防科汇报。
九、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几句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通防科汇报。
十、当班检查情况,要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时,除各地点的瓦斯浓度外,还应包括“一通三防”管理中得主要问题,如通风系统情况,采掘地点工作进展情况、通风设施安装与维护情况,防尘管理中防尘设施安装使用、煤尘飞扬与椎积。
第六节瓦斯排放制度一、必须由通防科技术人员编制排放气体的专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执行。
二、破闭及检查气体,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由安监人员在现场监督,由救护队进行排放。
三、使用局扇排放气体时,局扇及其开关必须安设在进风巷道中,严禁局扇喝循环。
四、启动局扇前,必须先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内的风流的瓦斯浓度确保不超过0.5%,方可人工启动局扇五、排放气体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步进行,严禁“一风吹”。
六、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必须安设专人检查瓦斯浓度,按措施要求及时通知适量调整排放气体的风量,使排出气体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0%时,否则,其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
七、排放气体,必须明确停电撤人范围,凡是受排放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停电撤人、设置警戒牌,并安专人看管,严禁人员入内。
八、救护队在整个气体排放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并签字,交通防科备查。
九、排放瓦斯后,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瓦斯、供电系统和电器气备的检查,只有确认排放瓦斯巷道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且风流稳定半小时后,方可恢复正常供风。
第七节“一炮三检”制度一、“一炮三检”是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达到1%时,不准放炮。
二、装药量和起爆方式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执行。
三、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严禁用煤粉、块壮材料或其它可燃性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四、在煤巷、半煤巷的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附近20米的巷道内必须洒水灭尘。
五、在放炮前,班组长和安监员必须联合检查各种防尘设施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否则应先维修后放炮。
六、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
七、放炮前,对机器、设备和电缆等必须加以可靠的保护或移出。
八、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
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
警戒线处必须设置警戒牌并拉绳标志。
九、放炮器的把手、钥匙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不到放炮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或把手插入放炮器;放炮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十、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放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