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感染孕产妇及儿童治疗方案
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的干预措施演示课件
– 如果可能,两个疗程间隔应超过4周;或至少超 过2周。
• 如果产时才确诊梅毒感染,则立即开始治 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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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海反应
吉海反应
• 是对被杀死的梅毒螺旋体的急性发热反应,伴有头 痛和肌痛
• 通常发生于治疗开始后的24小时内 • 孕产妇发生吉海反应的比例可高达40%,早期梅毒
治疗后常见 • 可引起早产或胎儿宫内窘迫 • 无特殊处理,给予退热药和补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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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霉素过敏性休克
很低比例的孕产妇可对青霉素产生 I 型变态 反应,可有全身皮疹、呼吸困难 ,所以始 终应首先询问青霉素过敏史
过敏反应的临床特点:突发反应、低血压、 多汗、脉细弱
鉴别诊断:其他原因所致休克,包括出血性 休克和严重脱水性休克
处理:移除过敏源,给予肾上腺素、氢化可 的松静脉滴注,根据国家治疗指南给予抗 组胺药物
• 安排随访体检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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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筛查和治疗梅毒
• 所有孕产妇(孕早期)第一次产检时进行梅毒检测, 及时报告检测结果(如果需要,可在孕晚期再次检测)
• 立即对所有血清学阳性孕产妇进行治疗 • 再次感染的预防
– 对血清学阳性孕产妇的所有性伴侣进行治疗 – 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促进安全套的使用和配偶/性伴治疗 – 对所有孕产妇同时进行HIV和其他性传播疾病检测,提供咨
询和相应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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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检测结果的解读
RPR 结果
RPR + RPR + RPR -
RPR -
TPPA 结果
TPPA TPPA + TPPA +
TPPA -
建议
RPR假阳性 – 考虑其他原因* 活动性梅毒 早期梅毒 或 既往感染 排除梅毒
梅毒孕产妇及儿童用药
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方案
一、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方案
(一)推荐方案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内注射,连续15日;
2.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次。
(二)替代方案
1.若没有青霉素,可用头孢曲松,1克/日,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连续10 天;
2.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红霉素500mg,每日4次,口服,连服15天。
二、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的预防性治疗方案
出生后应用苄星青霉素G,5万单位/公斤体重,分双臀肌肉注射。
三、先天梅毒患儿的治疗方案
(一)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5万单位/公斤,1次注射(分两侧臀肌)。
(二)脑脊液异常者
水剂青霉素G,每日5万单位/公斤,分2次静脉滴注,连续10~14天;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单位/公斤,肌注,连续10~14天。
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梅毒孕产妇与所生儿童的管理[1]
早期
晚期
妊娠
先天
梅毒
梅毒
期梅
梅毒
的处
的处 理
毒的 处理
的诊 治
理
五、梅毒的临床处理
驱梅治疗的原则是规范治疗,即全程、足量 治疗期及治疗后4个月禁止性接触 血清复发或症状复发→加倍治疗、神经梅毒? 梅毒患者未经治愈应避免受孕
早期及早期潜伏梅毒的治疗
1. 青霉素疗法:最佳选择
2. 普鲁卡因青霉素 80万U/日 im 10-15天
4. 苄星青霉素 连续3周
240万U肌注 1次/周,
5. 青霉素过敏者 6. 四环素 0.5g qid 连续30天 7. 多西环素 0.1 bid 连续30天
妊娠期梅毒的治疗方案
〔一推荐方案
1.普鲁卡因青霉素G, 万U im,分
两侧臀部肌内注射
1次/周 3周
➢ 脑脊液检查 ➢ 疑为神经梅毒者行脑脊液检查 ➢ 细胞计数:淋巴细胞≥10×106/L ➢ 蛋白测定:蛋白量>50mg/dL ➢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如VDRL
〔+
梅毒螺旋体IgM血清学试验
❖ IgM不能通过胎盘屏障、血脑屏障 ❖ 新生儿血液检测到IgM抗体-先天感染 ❖ 脑脊液检测到IgM抗体-活动性神经梅毒
化表现
妊娠期梅毒的筛查
孕妇梅毒筛查 所有的孕妇应该在第一次产检时做非梅毒螺旋
体血清学筛查 对梅毒高发地区或高危孕妇,要进行28-32周
的再次筛查 既往孕20周后死胎史者,均需要筛查 临床未治愈前应暂缓结婚,待达到临床治愈标
准,且RPR滴度下降4倍以上方可结婚,婚后仍
五、梅毒的临床处理
梅毒的临床处理
❖ 感染:血、全身、淋巴 ❖ 表现:皮肤梅毒疹、可见骨关
艾滋病、梅毒孕妇所生儿童的管理要点
儿童梅毒感染状况监测和随访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自出生时开始, 定期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和随访,直至排 除或诊断先天梅毒
先天梅毒的诊断与治疗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为 先天梅毒:
措施
阳性人群 高危人群
关注安全 低危人群
(二)HIV干预措施
为所生儿童提供随访与艾滋病检测
儿童满1、3、6、9、12和18月龄时分别 对其进行随访,提供常规保健。
出生后6周及3个月(或其后尽早)采血进 行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
未进行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或早期诊 断检测结果阴性者,应于12月龄、18月龄 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
0-6岁儿童生长监测花名册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乡(社区)
村
父 编亲 号姓
名
母 亲 姓 名
儿 童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时 间
户 口
本 市 / 县
非 本 市 / 县
满 月
3 月 龄
动员儿童健康检查时间
6 月 龄
8 月 龄
1 2 月 龄
1 8 月 龄
2 4 月 龄
3 0 月 龄
3 6 月 龄
4 岁
5 岁
6 岁
附件5.男童年龄别体重
病艾 感滋 染病 早感 期染 诊孕 断产 检妇 测所 及生 服儿 务童 流艾 程滋
艾艾 滋滋 病病 抗感 体染 检孕 测产 及妇 服所 务生 流儿 程童
婴儿抗病毒用药方案
婴儿应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 )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可以选择以 下两种方案中的任意一种。婴儿若接 受母乳喂养,应首选NVP方案。
梅毒感染母亲婴儿生后的诊断治疗及随访-提纲
2. 妊娠合并梅毒孕妇所生的婴儿,若体检无异常 发现,婴儿RPR滴度≤母血抗体滴度的4倍
1)母亲符合下列情况时,需对婴儿进行有 关梅毒检测和评估,包括:脑脊液、长 骨X线、血常规检查。上述检查诊断高度 怀疑先天梅毒的患儿除仍按上述方案进 行治疗外,还可选用苄星青霉素5万U/kg, 单次肌注。
2. 替代方案。
1)若没有青霉素,可用头孢曲松,1克/ 日,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连续10 天;
2)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 (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红霉素 500mg,每日4次,口服,连服15天。
(二)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指征
1. 对于孕早期发现的梅毒感染孕妇,应当在 孕早期与孕晚期各提供1个疗程的抗梅毒 治疗;
需进行脑脊液检查,血常规检查,并根据临床需 要做如长骨X线检查、X线胸片、肝功能检查、 颅脑超声、眼底检查和脑干听觉诱发电位。
2)治疗:
如果无临床症状,且脑脊液检查RPR或VDRL阴 性,可选择苄星青霉素5万U/kg肌注,每周1次, 共3次;如果怀疑或诊断先天梅毒,则选用水剂 青霉素5万U/kg/次,1次/4~6 h,静脉滴注,连 用10d后,继以苄星青霉素5万U/kg,单次肌注。
。
①患梅毒而未经治疗或未恰当治疗者; ②产前梅毒治疗不足1个月; ③妊娠期应用非青霉素疗法治疗者; ④抗梅毒治疗后,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
未获预期降低或升高者; ⑤缺乏充分抗梅毒治疗证据者
2)母亲符合下列情况时,无需对婴儿进 行有关临床和实验室的检测及治疗
①已经在分娩前1个月恰当治疗;
②抗梅毒治疗后,RPR滴度降低4倍以上, 或晚期潜伏梅毒RPR滴度维持在低水平;
四、实验室检测
6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的干预措施13
易感人群
•储存宿主:人是梅毒螺旋体唯一自然宿主
•梅毒螺旋体只感染人类,人是梅毒的唯一传染源。
梅毒为性传播疾病
•性活跃人群为梅毒的易感人群
传染方式
• 性接触传播占95%
• 性接触传播:感染部位一般为生殖器 • 非性接触传播:通过接吻、哺乳、接触污 染的衣 物、毛巾和医疗器械等 • 血液传播 • 母婴传播
致病机理
梅毒螺旋体 → 破损的皮肤及粘膜→ 2~4周潜伏期 → 局部 大量繁殖 → 硬下疳(一期)→ 1~2月 → 自行消失→ 附近
淋巴结 → 血液播散→ 全身组织和器官 → 二期梅毒→ 三
期梅毒 → 心血管、神经等损害
传染方式:母婴传播途径
• 在妊娠任何阶段,梅毒螺旋体在各妊娠期均可进 入胎儿区域
先天潜伏梅毒。
梅毒的实验室诊断
• 显微镜检查
• 梅毒血清学试验 • 组织病理学
暗视野显微镜
结果阴性,不能排除梅毒:
1.由于病灶处螺旋体数量太少、 2.患者已接受抗生素治疗、 3.皮肤病损趋向好转
无论暗视野检测的结果如何,都应采血作血清学检测
治疗后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 抗体滴度变化的临床意义
一期梅毒和二期梅毒:
• 成功治疗,抗体滴度应
• 3个月后下降2倍 • 6个月后下降4倍
• 一期梅毒:1年后抗体滴度转阴 • 二期梅毒:2年后抗体滴度转阴
晚期梅毒:
• 治疗后抗体滴度缓慢下降 • 50%的病人2年后抗体滴度仍为阳性
妊娠期梅毒检测
二期梅毒扁平湿疣
• (A、B:掌跖鳞屑型红斑;C:肛周扁平湿疣;D:舌部表现)
三期梅毒:
• 未治疗的人1/3约在初次感染后5年—20年后发生
三期梅毒。 • 不仅侵及皮肤粘膜,并累及全身各内脏器官或组 织,破坏性大,但梅毒螺旋体少,故传染性小。 • 临床表现:树胶肿,结节性梅毒疹,骨梅毒,内 脏梅毒(心血管梅毒,神经梅毒等)。
艾滋、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转介制度
艾滋、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
儿童转介服务制度
根据《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文件制定本制度。
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转介工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转介相关工作并落实。
2. 在转介服务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暴露转介对象的个人信息。
3. 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儿童随访监测过程中确诊为艾滋病感染的,转入抗病毒治疗机构接受抗病毒治疗,满18月龄的确诊儿童转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随访管理。
4. 婚前、孕前保健中的未孕艾滋病感染妇女、艾滋病感染者人工终止妊娠后和分娩42 天后的感染孕产妇转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随访管理,抗病毒治疗机构接受抗病毒治疗。
5.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妇在治疗期间,如接诊医疗保健机构不能处理的情况等,填写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转诊知情同意书、告知书(二联单),孕产妇联交于病人,7日内追踪转诊结果,如转诊成功填写《省IPMTCT阳性个案转介卡与接收回执》上报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转诊失败上报辖区妇幼协调随访。
6.艾滋病感染孕妇、产后未满42 天的产妇及所生未满18 个月的儿童,梅毒/乙肝感染孕妇及其所生儿童在保健随访管理期间跨地区的转介,包括跨县(区)、市(州),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指定专人通过福建省妇幼信息管理平台转介,跨省转介填写《省IPMTCT阳性个案转介卡与接收回执》通过市妇幼保健院逐级转介。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版)为进一步规范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在对2011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总结基础上,更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目标。
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疾病的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至202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提高孕早期检测比例。
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
3.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0%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0%以上。
4.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95%以上。
5.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5%以下。
6.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
二、工作内容结合孕产期保健与儿童保健服务,为所有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全面、整合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整合服务流程见附件1。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一)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应当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发挥部门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和知识宣传。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社区卫生服务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大众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提高育龄妇女及其家庭,特别是孕产妇对预防母婴传播的认知,促进健康行为。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是预防和减少儿童新发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重要战略行动,也是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一项主要目标任务。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实施方案。
本文将重点介绍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1. 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使其降至2%以下。
2. 降低先天梅毒发病率,使其降至50/10万活产及以下。
3. 降低乙肝母婴传播率,使其降至1%及以下。
4. 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达到95%及以上。
5. 提高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率,达到95%及以上。
6. 提高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接种率和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95%及以上。
二、工作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普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预防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母婴传播疾病的认识。
2. 优化检测服务。
各级医疗机构要规范开展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服务,提供孕期首次产检免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服务,孕早期检测率达到70%以上。
3. 规范诊治感染孕产妇。
各级医疗机构要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措施,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专案管理,并提供高质量随访服务。
4. 强化数据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区域间医疗保健机构以及机构内部的数据质量控制机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5. 落实综合干预措施。
结合婚前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和咨询。
6. 关注重点人群。
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青少年、育龄妇女、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干预服务,减少新发感染。
三、组织实施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成立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 落实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确保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所需经费得到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艾滋病、梅毒和乙型肝炎是严重的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
母婴传播是这些疾病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给孕妇、新生儿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为了预防和减少儿童新发感染,我国政府提出了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目标。
本实施方案旨在制定一套全面、科学、可行的消除母婴传播工作策略,以确保孕妇和新生儿的健康。
二、目标和原则(一)目标1. 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2. 先天梅毒发病率下降至50/10万活产及以下;3. 乙肝母婴传播率下降至1%及以下;4.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达到95%及以上;5. 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率达到95%及以上;6. 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接种率达到95%及以上,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95%及以上。
(二)原则1. 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2. 综合施策、政策统筹、融合发展;3. 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全程服务,全面落实干预措施;4. 促进服务公平可及,提升母婴健康水平。
三、工作策略(一)加强宣传教育1. 制定全面的宣传教育计划,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消除母婴传播的重要性;2. 提高孕妇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认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3.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母婴传播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能力。
(二)加强孕期管理1. 建立完善的孕产妇保健体系,确保孕期健康管理的全覆盖;2. 加强对孕产妇的筛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疗感染孕妇;3. 推广应用阻断母婴传播的抗病毒药物,提高治疗效果。
(三)加强分娩期管理1. 提高分娩期保健服务水平,确保安全分娩;2.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分娩过程中的病毒传播;3. 加强新生儿护理,预防感染。
(四)加强随访和治疗1. 建立健全随访制度,确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跟踪管理;2. 提高随访质量,确保治疗措施的落实;3. 加强对感染儿童的关爱和关怀,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生存率。
梅毒案例管理
阳 性 反 应
滴度 < 母亲 滴 度 的 4倍 , 无临床症状
滴度 < 母亲 滴 度 的 4倍 , 有梅毒感染 的临床症状
滴度 ≥ 母亲 滴 度 的 4倍 , 无论有无临 床症状
给予儿童预防 性治疗 每 3个 月 进 行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 清 学 试 验 *定 量 检 测 观察临床症状
给予儿童规范 治疗和随访
行RPR检测,结果为阳性且滴度为1:32,立即进行TPPA 检测结果阳性。体检未见异常。诊断:早期潜伏梅毒(一 期)。立即给予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每周1次,共3次。 纳入高危管理,孕28周到医院产检,检测TPPA为阳性, 30周后,再未见到该孕妇。 孕39周+3,阴道流水、见红,到保健院住院分娩。考虑妇 女为梅毒感染,给予剖宫产。顺利分娩一女婴,重2450克, 体检未见异常。为婴儿进行RPR检测结果阴性,但TPPA 阳性。考虑TPPA阳性系来自母体所致,故诊断排除婴儿 感染。立即上报“梅毒感染孕产妇登记卡”同时上报传染 病卡。
根 据 母 亲 孕 期 治 疗 情 况 予 以 预 防 性 治 疗
没有条件进行梅毒螺旋体暗视野 检 查 或 梅 毒 螺 旋 体 IgM抗 体 检 测
有条件进行梅毒螺旋体暗视野检 查 或 梅 毒 螺 旋 体 IgM抗 体 检 测 阴性 反应
阳 性 反 应
采 集 新 生 儿 静 脉 血 , 进 行 非 梅 毒 螺 旋 体 抗 原 血 清 学 试 验 * 定 量 检 测
吉海氏反应 保健 内容:告知性伴、安全性行为、住院分娩、临产 前检查RPR滴度、安全助产 时间:结合产检、治疗时间
201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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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访—梅毒治疗的疗效与复治 每月检测RPR 1次,监测治疗效果 RPR一般在6-12个月内阴转, TPPA一般不阴转 RPR滴度长时间较高(如1:8,>1年)给予复
2020HIV和梅毒感染母亲所生儿童的管理
先天梅毒的临床表现
早期胎传梅毒:2岁以前出现梅毒表现
营养障碍,貌似老人 皮肤大疱、皮疹、肝脾肿大,淋巴结肿火 梅毒性鼻炎:流涕、鼻塞、呼吸困难
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后表现
为楔状齿、鞍鼻、间质性角膜炎、骨膜炎、神经性感染等, 其病死率及致残率高
先天潜伏梅毒:无临床症状,梅毒血清反应阳性
梅毒的诊断
非特异性血清试验 方法:RPR/Trust等 (抗原为牛心磷脂) 用途:用于筛查和疗效观察(证明疾病活性) 缺点:不能用于确诊
用药,服用
6~12周;
预防机会性感染
<2000g 2qdmg(0C<.2D1m54%+l)T的c/e感klgl染百儿③ 停分童比止至后母1乳周喂 养
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生后管理
1
生后6周和3个月 早期诊断
2
于12、18月龄 艾滋病抗体筛查
3
儿童满1、3、6、 9、12、18月龄, 随访及体格检查
4
省级项目管理人员 评估,督促项目顺 利进行
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早诊流程 HIV感染产妇所生儿童
生后6周采第1份血样本送检
阳性反应
阴性反应
采第2份血样 阳性反应 阴性反应 继续随访
3月龄再次采样
阳性反应
阴性反应
报告“阳性” 阳性反应
诊断婴儿HIV感染, 传染病报告, 提供转介服务
再次采样
阴性反应
HIV 母婴传播率
母婴传播是儿童HIV感染 的主要途径
HIV 阳性孕产妇中,约有15 %~45 %发生母婴传播 HIV 母婴传播概率: 发达国家为15 %~25 % , 发展中国家为25 %~45 %
2018年 我省6.85%
妊娠期梅毒感染与母婴阻断怎样处理?
妊娠期梅毒感染与母婴阻断怎样处理?妊娠期梅毒感染对于孕妇胎儿造成的危害是非常巨大的,且这一问题现阶段已经成为非常严峻的一项社会问题。
在妊娠前妊娠早期采取有效干预治疗,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是妊娠期梅毒感染母婴阻断最为关键的一项措施。
那么,什么是梅毒?妊娠期梅毒感染会带来哪些不良后果?妊娠期梅毒感染如何有效进行母婴阻断呢?下面带着这些问题一起走入文章中吧!1梅毒疾病的简单介绍梅毒是一种只会感染于人类的广泛流行性性病,其是由于感染梅毒螺旋体这一病原体而引起的慢性性传染病,一般情况下其只会感染于人类,因此说梅毒患者是这一性病传染的唯一途径。
在感染梅毒之后的1-2年内患者传染性是比较强的,但之后梅毒传染性会逐渐降低。
梅毒可以根据其传播方式分为获得性梅毒以及先天性梅毒两种。
(1)获得性梅毒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后天梅毒,其最主要的传染途径为性接触传染,但也有一些患者是接触到传染性损伤患者带菌用品或是接吻所感染的,同时如患者需要输入血液治疗,也有可能会因为血液带菌而被传染。
获得性梅毒整个病程可以分为三期,其具有反复稳伏以及再发性特征。
(2)先天性梅毒在医学上也被称之为胎传梅毒。
母体在孕育过程中梅毒螺旋体经胎盘进入,进而会造成胎儿全身性感染。
2妊娠期梅毒感染会带来哪些不良后果?妊娠期感染梅毒会给胎儿母体带来较大的影响,梅毒螺旋体会通过胎盘进入到胎儿血液循环,使其出现全身性感染,而如果梅毒螺杆菌进入到胎儿的重要器官,就会出现流产、早产或者死胎的现象。
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女性会出现反复流产的现象,这时除考虑女性为复发性流产之外,还用对其进行梅毒血清筛查,若在筛查后为阳性则要积极进行治疗。
妊娠女性梅毒感染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其产生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早期梅毒孕妇体内有着传染性极强的梅毒螺旋体,这会导致妊娠后约有5%的胎儿出现未足月死亡现象,虽然一些胎儿能够足月但产后却是死婴,一部分健康出生的婴儿为患梅毒者,只有20%的几率可能为健康婴儿。
梅毒感染
一、梅毒感染孕产妇确诊依据:梅毒筛查有两类实验室检查方法,一类为: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简称非TP),其包括:a、血清不加热的反应素玻片(USR);b、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c、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TRUST)。
另一类为: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简称TP),其包括:a、梅毒密螺旋体血凝试验(TPHA),b、梅毒密螺旋体明胶颗粒试验(TPPA),c、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FTA-ABSIgM)。
平常工作时可采用两类检验方法中的任意一类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梅毒筛查(非TP和TP均可用来初筛,但不能凭非TP或TP实验单类检验确诊梅毒感染孕产妇),对初筛结果阳性者,需用另一类试验进行复检,只有两类试验均阳性才可确定为梅毒感染孕产妇(即交叉印证)。
举例说明:TRUST阳性(非TP)+ TPPA阳性(TP);RPR阳性(非TP)+TPHA阳性(TP);TRUST阳性(非TP)+ TPHA阳性(TP),则确诊梅毒感染孕产妇并上报梅毒个案表。
二、梅毒感染孕产妇的规范(全程、足量)的治疗:1、对于孕早期发现的梅毒感染孕妇,应在孕早期与孕晚期各提供1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
2、对于孕中、晚期发现的感染孕妇,应立刻给予2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2个治疗疗程之间需间隔4周以上(最少间隔2周),第2个疗程应在孕晚期进行。
3、对临产时发现的梅毒感染产妇也应立即给予治疗。
在孕妇治疗梅毒期间应进行随访,若发现其再次感染或复发,应立即再开始一个疗程的梅毒治疗。
5、TP试验阳性非TP试验阴性表示既往感染梅毒,及早期梅毒,部分晚期梅毒应立即给予孕妇一个疗程的治疗;每月进行非TP检测连续3个月,出现一次阳性即诊断梅毒,3次检测阴性,进行常规保健管理。
所有梅毒感染孕妇的性伴侣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及梅毒治疗。
三、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的儿童均应填写表4-II,并上报个案表:(一)、下列情况的儿童确诊为先天性梅毒,并进行规范治疗:1、对出生时非梅毒螺线体抗体试验阳性且滴度高于母亲分娩时滴度的4倍;2、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到梅毒螺旋体或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阳性的儿童;3、对于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阳性且滴度低于母亲分娩时滴度的4倍但有先天梅毒临床症状的儿童,或者随访过程中非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由阴转阳或滴度上升且有临床症状的儿童;4、随访18个月时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仍持续阳性的儿童;(二)、下列儿童应进行预防性治疗:1、梅毒感染母亲孕期未接受全程、足量的青霉素治疗的所生儿童;2、梅毒感染母亲孕期接受非青霉素方案治疗的所生儿童;3、梅毒感染母亲在分娩前1个月内才进行抗梅毒治疗的所生儿童;4、对出生时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和非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均阳性,但后者滴度不高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和没有临床表现的儿童进行预防性治疗。
梅毒感染孕产妇分娩时新生儿处理制度
梅毒感染孕产妇分娩时新生儿处理制度
1.梅毒感染不应作为产妇实施剖宫产的指征,应避免产时损伤性操作,减少产时感染的风险。
2.新生儿出生后及时清除其皮肤黏膜、鼻腔、口腔等处的血液、羊水和分泌物。
清理呼吸道后,尽快用流动温水清洗新生儿,若无条件,可用湿巾或纱布擦洗新生儿皮肤、黏膜。
注意脐带严格消毒。
3.母乳喂养指导。
如果母亲乳头有严重破溃出血或有梅毒病灶时,应停止母乳喂养,指导人工喂养。
4.及时给予新生儿预防性治疗,使用苄星青霉素5 万单位/千克体重,1次肌内注射(分两侧臀肌)。
5.新生儿出生后应采集静脉血进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必要时加测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以明确先天梅毒诊断。
6.诊断先天梅毒患儿应转至新生儿科接受规范治疗。
梅毒孕妇的专案管理
孕晚期 阳性 立即治疗 孕晚期 ,至少间隔2周
产时 阳性 立即治疗
——
29
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方案
1.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为规范治疗:
(四)注意事项
Ø ①应用足量青霉素治疗;
Ø ②孕期进行2个疗程治疗,2个疗程之间需间隔2 周以上;
Ø ③第2个疗程在孕晚期进行并完成。
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方案
事项
(四)注意
7
梅毒的质量管理
PART 02
运用PDCA拟定改善对策
对策可用“5W2H“法
What 做什么
即主题题目及目标 值(数据)
How to do 如何做
即对进行方法加以规划 设计
How much 成本如何
即大约需花费多少成本
Why
为什么做
Who 谁来做
即全员分工 各有所司
Where 何处进行 即进行的场所 和配合部门
第一疗程 治疗时间 第一次 2019-02-02
第二次 2019-02-09
第三次 2019-02-16 第二疗程 治疗时间
第一次 第二次
2019-04-13
2019-04-20
第三次 2019-04-27
孕周 18周 19周 20周 孕周 28周 29周 30周
每月复查RPR
2019-02-02
结果 1:16
传播给他们的孩子,导致: -150万的不良妊娠结局 -约有65万的围产儿死亡
• 未经干预的妊娠梅毒会导致25%的死产和11% 的新生儿死亡
中国:每年有多少婴儿处于危险中?
估计的感 染孕产妇 人数 估计的面 临母婴传 播危险的 婴儿人数
HIV感染
梅毒
乙肝感染
7,000
梅毒孕产妇及其分娩的新生儿的规范治疗PPT课件
➢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禁用四环
素、多西环素),红霉素每次500mg,每日 4次,口服,连服15日为1个疗程。
吉海反应(JarischHerxheimerreaction)
• 机理不明,可能因为梅毒治疗时,大量梅毒螺旋
体被杀死,释放出大量异性蛋白及内毒素,引起 机体的变态反应。
措施,严格执行有关消毒隔离制度, 最大限度地避免医源性感染及医护人 员的职业暴露
2024/1/27
暴露后预防
1.报告领导 2.血清学检测:RPR TPPA 3.苄星青霉素G 240万单位/次,1次/周,
肌注, 共3次 4.随访
2024/1/27
2024/1/27
• 使用直接来源于新生儿的血液而不是脐血。
2024/1/27
梅毒感染母亲所生儿童
随访
• 定期随访 4-2-1体检 • 随访内容
– 实验室检测和临床观察
• 随访时机
– 从出生至诊断先天梅毒或排除先天梅毒 感染
2024/1/27
202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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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7
职业暴露 • 遵照普遍性防护原则,落实各项防护
4.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 白注射率达 95%以上
5. 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5%以下
6. 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 以下
二、现 状
产妇分娩前滴度检测情况
梅毒孕产妇的用药分布情况
治疗率及规范治疗率
84
HIV感染孕产妇的妊娠结局构成比
各区HIV产妇的分娩方式
后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仍阳性。
2024/1/27
先天性梅毒治疗方案
• 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5万单位/千克体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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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方案
一、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方案
(一)推荐方案。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内注射,连续15日;
2.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次。
(二)替代方案。
1.若没有青霉素,可用头孢曲松,1克/日,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连续10 天;
2.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红霉素500mg,每日4次,口服,连服15天。
二、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的预防性治疗方案
出生后应用苄星青霉素G,5万单位/公斤体重,分双臀肌肉注射。
三、先天梅毒患儿的治疗方案
(一)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5万单位/公斤,1次注射(分两侧臀肌)。
(二)脑脊液异常者。
水剂青霉素G,每日5万单位/公斤,分2次静脉滴注,连续10~14天;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单位/公斤,肌注,连续10~14天。
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
液异常者治疗。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随访与先天
梅毒感染状态监测
说明:*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包括RPR、TRUST等方法。
#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包括TPPA、TPHA及应用该原理的快速检测等方法。
图7.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随访及先天梅毒感染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