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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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办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发改办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发改办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财政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公共机构的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及能源资源利用状况进行检验、核查和技术、经济分析评价,提出改进用能方式或提高用能效率建议和意见的行为。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可由公共机构自行或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或由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条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应当坚持“全面客观、突出重点、量化细化、安全保密”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推进全国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

县级以上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推进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推进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将能源审计工作内容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工作计划,并与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用能标准制定等工作相衔接。

第六条年能源消费量达5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200万千瓦时以上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每5年应开展一次能源审计,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级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组织开展能源审计:(一)年能源消费总量占本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比重排前10%的;(二)与上一年度相比年度能源消费量增长超过20%的;(三)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四)其他有必要实施能源审计情况的。

第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组织开展能源审计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在实施能源审计10个工作日前,应书面通知被审计公共机构准备好相关资料;(二)能源审计工作周期不超过1年,累计工作日不超过45天。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正文_未命名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正文_未命名

1总则1.0.1为加强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改造,根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主要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受政府或用能单位委托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的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同时可以为其他民用建筑能源审计提供参考,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

1.0.3通过建筑能源审计,计算得到建筑的总能耗和各分类、分项能耗,评价建筑能源利用结构合理性及能源利用效率;分析其节能潜力,对建筑的能耗分项计量和节能改造等提出指导性建议。

1.0.4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结果,确定公示方案,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建筑的能效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1.0.5本导则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号)《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建科〔2007〕249号)1《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建科〔2008〕115号)《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15316)《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建筑能耗数据分类及表示办法》(JG/T358)《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1.0.6建筑能源审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定。

建筑能源审计研究细则

建筑能源审计研究细则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实施细则**公司**年**月前言建筑能源审计是一种建筑节能的科学管理和服务的方法,其主要内容是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使用的效率、消耗水平和能源利用的经济效果进行客观考察,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能源经济和环境效果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的潜力。

建筑能源审计是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中重要的环节。

在建筑能源审计基础上,研究制定能耗公示、用能标准、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等制度,并进一步在大型公共建筑领域推广能源服务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改造机制。

本实施细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司技术支撑单位,共同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国外建筑能源审计及国内工业企业能源审计的成果和经验,结合本省建筑节能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本省能耗调查与能源审计的基础上,通过讨论、修改,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报告和附录)原则上类同建设部颁布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对建筑能源审计的定义、内容、方法、程序及审计报告的编写等也类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但本细则针对本省的能源系统与能源管理状况及今后的发展,在能耗测试、调查方法、数理统计方法上完善与补充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增强了可操作性。

本实施细则的附录A和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目录1 总则 (104)2 术语 (105)3 基本规定 (106)4 审计程序 (108)5 审计内容 (111)6 审计方法 (15)7 审计报告 (18)8 附录A (121)9 附录B (144)10 附录C (150)11 附录D (151)1 总则1.1为提高我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管理水平,进一步节约能源、降低水资源消耗、合理利用资源,根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吉林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吉林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吉林省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试行)Jilin Provincial Guidelines For Public Building Energy Audit(Trial)2012-03-22发布2012-04-01 实施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前言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程度也在逐年提高,其中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8%,而公共建筑能耗作为建筑能耗的重要部分,有着巨大的节能潜力。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加强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工作,开展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有效降低能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既是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低碳生态城市的迫切需要,对促进和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意义重大。

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主要包括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等部分,以能耗统计及公共建筑节能监管数据为依据,对重点用能建筑进行能源审计,通过审计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使用的效率、消耗水平和能源利用的经济效果进行客观考察、定量分析,从而发现建筑节能的潜力并提出节能改造意见,在进行节能改造后达到公共建筑节能的目的。

本导则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吉林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编制。

本导则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解释。

本导则共分六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审计程序,能耗数据采集计算方法,审计报告,附录,附表等。

对建筑能源审计的定义、内容、方法、程序及审计报告的编写等进行了原则规定。

编制组主编:王涌慧副主编:周毅李振参编人员:李祥民徐亮韩雪华何函芪杨晓辉宋传涛张军闯王红伟关洪波吕志王航朴石林陶乐然邵子平衣建全石永桂惠群吕耀军林海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2)4 审计程序 (4)5 能耗数据采集计算方法 (5)6 审计报告 (8)附录 (10)附表 (11)1 总则1.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管理,节约能源、降低资源消耗,合理利用资源,促进节能改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2007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2007
全权代表被审计建筑的所有权人; 对所提供的基本数据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负责与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能源审计小组的沟通与协调; 负责安排建筑能源审计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 负责提供建筑能源审计所需要的能源费用账单、能源管理文件等各种有
关资料;
在审计报告上签字认可。
1.6.7 联络人职责: 负责与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能源审计小组的沟通, 并将问题反馈给责任人。 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建筑能源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 由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责令改正,并在媒体上曝光。 1.7 能源审计小组成员在能源审计过程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
刘俊跃(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1 总 则.....................................................................................................3 2 术 语.....................................................................................................6 3 基本规定...............................................................................................6 4 审计程序...............................................................................................8 5 审计内容............................................................................................. 11 6 审计方法.............................................................................................15 7 审计报告.............................................................................................18

国家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国家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国家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国家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是为促进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规范。

该导则涵盖了公共建筑的能源管理、数据收集及分析、技术应用和评估等方面,旨在帮助公共建筑机构进行全面、有效的能源审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一、导则的背景我国公共建筑的能源管理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许多机构对能源的使用不够重视,导致能源消耗明显偏高。

同时随着全球气候变化趋势加剧,节能减排成为国家推进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战略任务。

而能源审计作为能源管理的重要工具,能够发现能源利用的潜在问题和存在的节能措施,为机构提供科学的能源管理和决策依据,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导则的体系框架国家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包括了基础、规划、实施和结论等四部分,共分为十二个章节。

其中,基础部分主要介绍了导则的背景、意义、适用范围以及审计的目的和基本原则等;规划部分包括了审计方案的编制、流程和要求等;实施部分涵盖了数据收集与分析、效益评估、技术应用等方面;结论部分主要是对审核结果的总结、分析和展示。

导则的体系框架清晰、完整,具有强大的实践指导意义,也将为公共建筑机构的能源管理工作提供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支持。

三、导则的主要内容本导则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是节能减排的基础,本导则明确了公共建筑机构在能源管理方面应遵守的原则,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科学合理利用能源、通过能源计量管理实现能效监控等等。

同时还规范了能源管理计划、能源监测、数据采集、能源问题分析和风险管控等相关工作。

这些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将为公共建筑机构提供能源管理的科学方法和手段,进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减排水平。

2、数据收集与分析数据的采集和分析是审核的关键部分。

本导则规范了数据采集的方式和分类,并详细介绍了数据分析的方法和流程。

通过完善数据管理体系,公共建筑机构可以获得准确的能源使用数据,了解能源使用情况和总量,以及各个应用领域的能耗结构和特点等,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节能措施。

国家标准《建筑材料行业能源审计技术导则》正式发布

国家标准《建筑材料行业能源审计技术导则》正式发布

郑英,等:居住建筑顶层夏季隔热改造研究30F+9A+6C遮阳型玻璃,使玻璃遮阳系数从0.85减小到0.36,内遮阳增加双面银色纤维织物窗帘等措施;针对热传导,通过改变窗材质,降低窗的传热系数从6.4W/(m2·K)到2.5W/(m2·K);针对窗对流,改变窗的开启形式从推拉窗为内平开窗,改善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2从10.0m3/(m2·K)降低到1.3m3/(m2·K)。

(3)墙体存在构造传热系数较大的问题,且无隔热措施。

解决办法为外墙内部铺贴50mm厚XPS阻燃保温板,使其传热系数从2.03W/(m2·K)减小到0.5W/(m2·K);外墙饰面从水泥砂浆饰面改为浅色涂料饰面,太阳辐射吸收系数从0.74减小到0.5。

4.2改造前后效果对比(1)在自然通风条件下,改造后的屋顶内表面温度均低于改造前,其中,16:00-19:00(4h)改造后比改造前降温7ħ以上,12:00-15:00、20:00-0:00(9h)改造后比改造前降温3 7ħ,可见改造效果明显。

11:00-0:00(14h)改造前,屋顶内表面温度均高于35ħ;改造后,屋顶内表面温度均低于35ħ。

(2)在空调工况下,改造后南向房间外墙内表面气温均低于改造前,其中,17:00-4:00(12h)改造后比改造前降温2 3ħ,5:00-16:00(12h)改造后比改造前降温1 2ħ。

参考文献:[1]周荃,吴培浩,苏斌.广州地区冷屋面和种植屋面隔热节能效果的对比测试研究[J].建筑科学,2016,32(6):50-54.[2]王肖峰,王艳艳.丙烯酸屋顶反射节能涂料技术[J].新型建筑材料,2011,38(8):54-57.[3]杨鑫,莫天柱,王聪,等.浅谈重庆地区屋面保温隔热现状及措施[J].建筑节能,2013,41(5):60-64.[4]籍存德,郝瑞珍,常民.夏热冬暖地区建筑遮阳设计探讨[J].工业建筑,2007,(2):44-46.[5]赵西平,夏奇龙,王晨.Low-E玻璃在寒冷地区建筑外围护结构的适用性研究[J].新型建筑材料,2017,44(4):107-112.[6]孙超法.封闭阳台的折叠金属孔板遮阳设计[J].新型建筑材料,2008,(2):50-52.[7]李岳,孟庆林,张磊,等.纤维织物遮阳材料的内、外遮阳性能差异实测研究[J].建筑科学,2011,27(2):66-70.[8]白宪臣,张献萍.建筑节能改造中内保温构造技术的应用[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20(12):164-167.[9]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DBJ61—65—2011,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S].西安: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2012.[10]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GB50176—201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6.[11]刘正权,刘海波,董人文,等.建筑外门窗气密性及空气渗透热损失对实际保温效果的影响[J].门窗,2009,(5):25-28.[1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JGJ/T129—201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作者简介:郑英(1980),女,陕西渭南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建筑节能方向研究(894409257@qq.com)。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2016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2016
3 要求收集至少 3 年完整的能耗数据。 3.2.3 三级能源审计
1 旨在通过建筑围护结构、用能设备及系统检测,对建筑性能及用能系统进 行详细诊断,分析问题,明确改造方案,并进行节能量和经济性分析。
2 除二级审计外,还应包括建筑及设备能效测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测评; 室内空气质量状况检测;提出详细且具备可操作性的节能改造方案;基于实测数 据或能耗软件核算节能量,并进行经济性分析评价。
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经济效益和环境效果进行监测、诊断和评 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潜力,提出节能运行调适和改造建议。 2.0.2 建筑能耗 building energy consumption
建筑使用过程中,为满足建筑环境(采暖、空调、制冷、照明、通风等)和 使用功能(动力、炊事等)而产生的能耗,消耗能源种类包括电力、水、燃气、 燃油、燃煤、市政热源(或冷源)及可再生能源等。 2.0.3 审计周期 audit period
3 要求收集至少 3 年完整的能耗数据。
4
3.3 各地区确定的重点用能建筑应分步骤开展能源审计。国家或地方公共建 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应尽量开展二级及以上能源审计。建筑结构或功能变更后 应开展能源审计。
3.4 建筑或设备检测方法应参照国家相关检测标准,检测数量按本导则的规 定或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5
4.2 审计实施阶段 4.2.1 审计小组应首先主持召开建筑能源审计座谈会,与被审计建筑的业主代表、 物业管理代表以及能源管理代表进行沟通,确定建筑能源审计的具体要求和实施 内容,以及审计过程中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辅助条件,并核对审计准备阶段发放表 格中的数据和信息,共同完善表格内容。 4.2.2 被审计单位应向审计小组提供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并提供与审计 工作相关的现场工作支持。 4.2.3 审计小组的现场审计工作应包括文件审查和调研测试两个部分。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广东省实施细则》的编制要点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广东省实施细则》的编制要点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广东省
实施细则》的编制要点
余鹏;杨仕超;吴培浩;唐辉强
【期刊名称】《广东土木与建筑》
【年(卷),期】2013(020)009
【摘要】主要介绍《<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广东省实施细则》不同于国家标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的内容、结构安排及主要编制特点,供广东省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工作的政府机关及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参考.
【总页数】2页(P16-17)
【作者】余鹏;杨仕超;吴培浩;唐辉强
【作者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510500;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510500;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510500;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510500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宁夏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及节能分析研究 [J], 徐善忠;秦瑞涛;马国卿
2.核心:建立分项能耗数据采集系统——《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编制要点 [J], 那威;刘俊跃
3.能源审计:公建节能监管的重要环节——解读《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
筑能源审计导则》 [J], 龙惟定;马素贞
4.建设部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J],
5.《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出台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建筑能源审计
导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6.12.02
•【文号】建办科[2016]65号
•【施行日期】2016.12.0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
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的通知
建办科[2016]6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工作,我部组织对原《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建科[2007]249号)进行了修订,完成了《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电子版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网址为),现予以印发。

请在工作中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附件: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技术通则》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技术通则》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技术通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7.19
•【字号】
•【施行日期】2013.10.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建筑节能与科技
正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技术通则》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2]20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技术通则》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编号为DB11/T 1007-2013,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7月19日。

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筑能源审计技术导则》1总则1.1为了提高建筑能源管理水平,进一步节约能源、降低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合理利用资源,特制定本导则,以便在全国各省市开展建筑能源审计工作。

以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运行节能管理为突破口,建立既有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提高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整体运行节能管理水平。

1.2建筑能源审计是一种建筑节能的科学管理和服务的方法,其主要内容是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使用的效率、消耗水平和能源利用的经济效果进行客观考察,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能源经济和环境效果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的潜力。

它的主要依据是,建筑物的能量平衡和能量梯级利用的原理、能源成本分析原理、工程经济与环境分析原理以及能源利用系统优化配置原理。

1.3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政府(包括人大、政协、党委)办公建筑、单体建筑20000平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特别是政府投资管理的宾馆和列入国家采购清单的三星级以上酒店,以及商用办公楼),和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米的大学校园。

1.3.1各省市建筑节能主管部门,应根据审计得到的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用能状况,确定重点用能单位,制定每个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定额,并作为用能管理的依据。

1.3.2通过建筑能源审计,对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分项计量和节能改造给予指导和协助。

1.3.3各省市根据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结果,确定公示方案,向社会公布这些建筑的能效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1.4本导则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号)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建质[2007]1号)国家标准(GB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国家标准(GB/T14308-2003)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国家标准(GB17166-1997)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国家标准(GB/T 15587-1995)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国家标准(GB 15316-94)节能监测技术通则1.5建筑能源审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定。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doc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doc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前言建筑能源审计是一种建筑节能的科学管理和服务的方法,其主要内容是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使用的效率、消耗水平和能源利用的经济效果进行客观考察,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能源经济和环境效果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的潜力。

建筑能源审计是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中重要的环节。

在建筑能源审计基础上,研究制定能耗公示、用能标准、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等制度,并进一步在公共建筑领域推广能源服务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改造机制。

本导则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委托,同济大学(主编)、清华大学、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国外建筑能源审计及国内工业企业能源审计的成果和经验,结合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制定了本导则。

本技术导则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报告和附录。

对建筑能源审计的定义、内容、方法、程序及审计报告的编写等进行了原则规定。

本导则是建筑能源审计的通用技术原则,重点对其共性问题和原则问题加以阐述和统一;本导则整体上突出可操作性和引导性,为各地开展建筑能源审计工作提供指南。

本导则的附录A和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龙惟定、白玮、马素贞(同济大学)魏庆芃、王鑫(清华大学)刘俊跃(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4 3 基本规定... 4 4 审计程序... 6 5 审计内容... 9 6 审计方法... 13 7 审计报告... 16 1 总则 1.1 为提高建筑能源管理水平,进一步节约能源、降低水资源消耗、合理利用资源,特制定本导则。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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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010CCS F0144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2268—2021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导则Guidelines for energy audit on public institutions2021-01-21发布2021-04-21实施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44/T2268—2021目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一般规定 (2)5程序、方法和基本要求 (3)6分析评价 (5)7报告 (9)附录A(资料性)公共机构基本信息 (11)附录B(资料性)能源审计报告参考大纲 (12)参考文献 (14)IDB44/T2268—2021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广东省能源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广东省能源计量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节能中心、广州大学、广州市设计院、广东省高校后勤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余鹏、戢太喜、徐新鹏、周孝清、丁云飞、李觐、陈文东、罗运有、丁军、廖买利、张婕。

DB44/T 2268—20211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导则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程序、方法和基本要求、分析评价、报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所辖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其他非财政性资金资助、进行社会服务的机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484企业能量平衡通则GB/T 12452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 17166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 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8749企业能量平衡网络图绘制方法GB/T 28751企业能量平衡表绘制方法GB/T 29149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 30260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管理绩效评价导则GB/T 31342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GB 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 5080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JGJ/T 177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358建筑能耗数据分类及表示方法3术语和定义GB/T 17166、GB/T2914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及用电分项计量”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及用电分项计量”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及用电分项计量”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0.08•【字号】京建材[2008]650号•【施行日期】2008.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及用电分项计量”工作的通知(京建材〔2008〕650号)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科[2007]245号),要求对大型公建进行能源审计和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置,通过远程传输等手段及时采集分析能耗数据,实现建筑能耗的实时动态监测。

北京市政府已将“完成100栋大型公建用电分项计量工作”列入2008年度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部要求今年对部分大型公建进行能源审计。

为更好地完成上述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实施主体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材办)受北京市建委委托,负责北京市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及用电分项计量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能源审计工作的实施主体为市建材办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的既有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技术依托单位和既有建筑节能监管现场技术服务依托单位。

用电分项计量工作的实施主体为市建材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的大型公建用能动态监测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工作要求(一)市建材办负责组织协调北京市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及用电分项计量工作。

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相关设备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招标,编制专项预算,组织专家对能源审计报告进行评审,组织项目施工验收,在用电分项计量系统运行期为业主单位无偿提供用电分项计量的数据,对大型公建采集的数据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二)各区县建委负责本辖区用电分项计量和能源审计工作的指导与协调。

节能服务业服务规范公共建筑能源审计

节能服务业服务规范公共建筑能源审计

节能服务业服务规范公共建筑能源审计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建筑能源审计相关服务机构的基本条件、服务要求、审计内容、服务程序及服务质量管理。

本部分适用于在本市提供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其它相关单位亦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DB31/T945.1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建筑能源审计 building energy audit对建筑的部分或全部能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诊断和审核,对能源利用的合理性做出评价,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的活动。

2.2能源消耗量 energy consumption amount审计期内某目标建筑所消耗的各种能源的总量。

包括电力、燃气、燃油、热水(或蒸汽)及水等,也包括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2.3特殊功能区域 special function zone采用特殊专业设备且终端能耗密度高的区域,例如信息中心、档案室、实验室等。

2.4审计期 audit period能源审计所考察的时间段,一般为一年。

建筑能源审计的审计期为一月一日至同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应包括一个完整的供冷季和供暖季。

3 服务机构基本条件3.1 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满足DB31/T 945.1规定的基本条件。

3.2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质量保证体系等。

3.3 应具有与能源审计服务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节能工作经验,从事能源审计服务的人员应具备中级或等同于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建筑、暖通空调、电气、给排水等相关专业的人员不少于5人。

3.4 应具有满足开展能源审计业务所需要的设备、测试仪器等,需要能效检测时应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

3.5 服务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3.6 满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部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服务基本要求4.1 能源审计活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应出现隐瞒、诱导、造假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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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导则在实施、应用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 修改、补充的意见和建议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9 号建设部南配楼;邮政编码:100037;电话:010-58934948; 邮箱:ggjzjn@;传真:010-58934946),以供今后再次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主编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本导则主要编写人员: 梁俊强、丁洪涛、殷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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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燕丽、许锦峰、吴志敏(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杨建荣、张蓓红、卜震(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刘俊跃、李雨桐(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阮应君(同济大学) 马如明、闫艳(南京天溯自动化有限公司) 沈志明、朱灿银(江苏丰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于兵、张芸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审核人员: 龙惟定(同济大学) 朱能、吕石磊(天津大学) 龚延风(南京工业大学) 徐强(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刘伊生(北京交通大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 530 号)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3 号)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17166)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 15316)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 《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177)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 《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 1.0.6 建筑能源审计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守信,对被审计建筑与
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经济效益和环境效果进行监测、诊断和评 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潜力,提出节能运行调适和改造建议。 2.0.2 建筑能耗 building energy consumption
建筑使用过程中,为满足建筑环境(采暖、空调、制冷、照明、通风等)和 使用功能(动力、炊事等)而产生的能耗,消耗能源种类包括电力、水、燃气、 燃油、燃煤、市政热源(或冷源)及可再生能源等。 2.0.3 审计周期 audit period
1总则
1.0.1 为指导全国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工作,规范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 制定本导则。 1.0.2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旨在摸清建筑基本信息和能源使用状况,分析用能规律, 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节能改造方向和措施,提升建筑能效水平,降低能源资源 消耗。 1.0.3 本导则适用于所有类型单体公共建筑。 1.0.4 本导则主要依据能量平衡和能量梯级利用原理、能源成本分析原理、工程 经济与环境分析原理以及能源利用系统优化配置原理。 1.0.5 本导则制定主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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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审计无关的经营财务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1.0.7 建筑能源审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定。 1.0.8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 计导则》(建科[2007]249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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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语
2.0.1 建筑能源审计 building energy audit 通过对建筑进行文件审查和调研测试,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
3 要求收集至少 3 年完整的能耗数据。 3.2.3 三级能源审计
1 旨在通过建筑围护结构、用能设备及系统检测,对建筑性能及用能系统进 行详细诊断,分析问题,明确改造方案,并进行节能量和经济性分析。
2 除二级审计外,还应包括建筑及设备能效测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测评; 室内空气质量状况检测;提出详细且具备可操作性的节能改造方案;基于实测数 据或能耗软件核算节能量,并进行经济性分析评价。
1 旨在掌握建筑各分项用能规律和运营管理水平,发现存在问题,提出节能 改造方向。
2 除一级审计要求外,还需分析计算建筑暖通空调、照明插座、动力、生活 热水、餐饮、其他等各分项能耗指标;审阅建筑的能源管理文件,对建筑进行现 场巡查,评估建筑运营与管理水平;根据需要对重要系统和设备进行测试;对采 暖、制冷、照明等各分项供能系的水。
3
3 基本规定
3.1 建筑能源审计主要是针对建筑围护结构、动力系统、暖通空调系统、可再生 能源系统、水资源利用、建筑室内环境质量等进行监测、诊断和评价。 3.2 建筑能源审计按照审计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3.2.1 一级能源审计
1 旨在掌握建筑和用能系统信息,了解建筑用能总体现状,并通过与国家或 地方相关标准对比,判断建筑总体用能水平。
本导则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 审计报告和附表。相比原导则,主要修订内容有:一是强化技术层面要求;二是 明确一、二、三级能源审计内涵及重点工作;三是细化建筑分类和功能区分类, 提出相应审计指标;四是优化审计方法,突出以分项计量为基础,对无分项计量 或者部分数据来源缺失的建筑能源审计提出了数据采集及计算方法;五是增加建 筑围护结构及设备性能检测要求;六是提出测算节能改造预期节能量和效益的要 求;七是修订附表内容。
附件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2016 年 11 月
前言
2007 年,原建设部发布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 则》,有效推进了建筑领域能源审计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国共实施公共建筑能 源审计 1.1 万栋,为科学开展节能改造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为进一步扩大审计 范围、提升审计深度、激发市场活力,2015 年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 科技司组织对审计导则进行修订,经过多轮的研讨与修改,并广泛征求意见,最 终形成了《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以下称“本导则”),并予以印发。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是通过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经济效益和环境 效果进行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节能潜力,提出节能运行调适和改造建议, 是属于建筑节能管理范畴的活动。在能源审计基础上,可以进一步研究制定公共 建筑用能管理、能耗公示、能耗定额及超定额加价、节能改造市场化推广等制度、 标准和机制。修订和推广实施本导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 要求收集至少 3 年完整的能耗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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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地区确定的重点用能建筑应分步骤开展能源审计。国家或地方公共建 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应尽量开展二级及以上能源审计。建筑结构或功能变更后 应开展能源审计。
3.4 建筑或设备检测方法应参照国家相关检测标准,检测数量按本导则的规 定或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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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审计程序
4.1 审计准备阶段 4.1.1 审计开始前,应由能源审计的委托单位确定审计目标建筑及审计等级,由 审计单位判断目标建筑是否具备开展相应审计等级的条件。 4.1.2 审计目标建筑确立后,审计单位应成立审计小组,并在审计开始 10 个工作 日之前由委托单位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开始 5 个工作日之前由审计单位 向被审计单位发放建筑基本信息表(附表 A)、建筑用能设备基本信息表(附表 B)和建筑能耗数据信息表(附表 C)。 4.1.3 现场审计工作开始之前,被审计单位应将填写好的附表 A、B、C 提交审计 单位,并应确定配合能源审计工作的责任人和联络人。
4.2 审计实施阶段 4.2.1 审计小组应首先主持召开建筑能源审计座谈会,与被审计建筑的业主代表、 物业管理代表以及能源管理代表进行沟通,确定建筑能源审计的具体要求和实施 内容,以及审计过程中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辅助条件,并核对审计准备阶段发放表 格中的数据和信息,共同完善表格内容。 4.2.2 被审计单位应向审计小组提供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并提供与审计 工作相关的现场工作支持。 4.2.3 审计小组的现场审计工作应包括文件审查和调研测试两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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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总 则.......................................................................................................................... 1 2 术 语.......................................................................................................................... 3 3 基本规定.................................................................................................................... 4 4 审计程序.................................................................................................................... 6 5 审计内容.................................................................................................................... 9 6 审计方法.................................................................................................................. 13 7 审计报告.................................................................................................................. 17 附表 A 建筑基本信息表..........................................................................................21 附表 B 建筑用能设备基本信息表..........................................................................23 附表 C 建筑能耗数据信息表..................................................................................25 附表 D 室内环境实测记录表..................................................................................26 附表 E 建筑能源审计现场巡查表 ..........................................................................28 附表 F 分项能耗拆分统计表格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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