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论证的例子

理论论证的例子

【篇一:理论论证的例子】

首先要明确主题啊,引用就是引用名人名言吗,道理就是大道理吗,摆事实就是根据真人真实来说明你的文章有道理啊

论证方式有:

立论和驳论

论证方法有:

举例论证、道理论证、对比论证、比喻论证、归谬法

1、议论文是议论说理表达作者的见解和主张的文章.

2、议论文的三

要素包括论点、论据和论证.3、写简单的议论文,努力做到有理有据.

考试说明:我们在报刊上、书籍中经常看到的政论文、社论、短评、小评论、杂感、序跋、宣言、声明、开幕词、以及用文字记录下来

的讲话稿、报告等都属议论文.议论文在“两个文明建设”和日常生活

中有着极大的作用.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和掌握这种文体的写法.

1、议论文的三要素

每一篇议论文,都离不开论点、论据和论证.因此,鲜明的论点,确凿的

论据,严密的论证,是议论文的三个基本要素.

(1)论点,是作者对要议论的问题所持的见解或主张,是议论文的灵魂,起着统帅全文、纲举目张的作用.确立论点是写好议论文的前提.议论文的论点有以下5点要求:

①正确.写议论文的目的是为了宣传真理、明辨是非、分清正误、区

别美丑,所以,思想观点正确是首要的.

②鲜明.作者在文章中必须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观点,毫不含糊地说

出自己的见解,使读者一目了然,明确理解.

③严密.论点的表达必须周密严谨,无懈可击,不给持有异议的人以可乘之机.

④集中.在一篇议论文中,只能提出一个中心论点,全篇文章始终围绕一个论点展开论述,把道理说深说透,解决问题.要求集中,也就是要避免

发生论点转移,后文的论说跟前文的论点有变化,或者概念上混淆.

⑤深刻.文中提出的论点,应该是作者对于事物的新鲜、独到的见解,能够深入地揭示事物的本质,而不是一般化的老生常谈,以便更有力地说

服读者,给人以深刻的启迪.

写议论文时,要注意把中心论点和分论点交代清楚.中心论点是议论文的基本观点,它是全文的主旨和核心,在文章中起主导作用.从属论点是说明中心论点的论据,是为中心论点服务的.

提出论点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大致有以下四种:一是开头提出论点.二是结尾提出论点.三是篇中提出论点.四是论点贯穿在全文中.

通常的写法,以①②两种为主,习作议论文也应以这两种方式为主,然后进而学习后两种写法.

(2)论据,是用来证明论点的事实和道理.因此,论据包括事实材料和道理即理论材料.事实材料中又包括正面和反面事实材料,另外,数据材料也是其中一种.选择事实材料和理论材料要遵循哪些原则呢?

对于正面的事实材料,首先是真实性原则.论据真实,论点就可*;论据不真实,论点就可疑.其次是典型性原则.就是要求选用那些能够深刻揭示事物的本质,亦即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材料作论据.一个论点,往往有许多论据能够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来证明它.但是在可以论证它的众多论据中,总有一些是最恰当最有说服力的论据,就是典型的论据.此外,还要遵循新颖性原则.人们在阅读文章时,容易被新颖的材料所吸引,也容易对陈旧的材料产生厌恶.因此,对事实论据的选择,也必须遵循新颖性这一原则,重新轻旧,求近舍远,在“新”字上下功夫.

对于反面事实材料应以有衬托作用为原则.议论文为了把道理讲深讲透,需要多角度地分析、论证论点,这就要求我们从不同角度去选择论据,既要选择正面的材料,从正面阐述事理;也需要选择反面材料,从相反角度剖析事理,正反对照,以反衬正,突出中心论点.反面材料补充不

能说透的结果.

对于数据材料应遵循科学的原则.从表面上看,数据只是几个简单的数字,其实它有丰富的内涵,往往是众多劳动的结晶、辉煌成绩的表现、不懈努力的反映,或者是浪费破坏的记录,将科学的数据引进议论文,能增强论证的效果,具有无可辩驳的说服力.

理论材料就是选用通过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经典理论家的名言,科学上的公理、定律以及尽人皆知的道理等等来作论据,以证明论点的正确性.引用理论材料作论据,必须遵循以下几条原则:首先是可*性原则.作为论据的依据,被引用的理论材料一定要确凿可*,不论是引用名人的原话,还是引用大意,首先应搞清作者是谁,不可张冠李戴,把孔子的话

当作他人的话来引用.如果是引用原文,一定要核对原文不要抄错;如果是引用大意,一定做到对原文内容能够正确概括,做到准确可*.其次是针对性原则.引用理论材料的目的是为论证某个观点服务的,切切不

可牵强附会,无的放矢,架空议论.再次是引伸性原则.这是说在引用精

当的材料作论据后,不能就此完事,不作分析,这样有引无证,不能充分

发挥论据的作用.正确的做法是在引用理论材料之后,紧跟着就要对理

论材料进行科学的推论,从中推导出新的含义,生发出新的思想,进而推

动文章的论证.此外,还有简明性原则.引用理论材料作论据,目的是证

明观点的正确,对观点的进一步阐述和推导,还要*自己去论证.如果引

用过多的理论材料,以引带论,效果会适得其反.

(3)论证,就是用论据证明论点的过程和方法,使论据与论点之间有

机地联系起来,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论证的方法,一般都是先提出论题,经过论证、分析后得出结论.论证的过程和方法,有的逐层剖析,有的边

分析边作结论,有的用设问引出问题进行论证.

写议论文要求做到层次清楚,推理严密,合乎逻辑,说理透辟,不论立论

还是驳论都要具有说服力.

2、立论和驳论

议论文从论证方式看,一般分为立论和驳论两种.

(1)立论立论是对一定的事件或问题从正面阐述作者的见解和主张

的论证方法.写立论性的文章,必须做到:

①论点要正确、鲜明.正确就是论点本身要符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

想和邓小平理论,符合客观实际,并经得起实践的检验.鲜明就是说作者

必须旗帜鲜明地表示肯定什么,否定什么,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决不可

含含糊糊,模棱两可.

②论据要真实、充分.就是说,必须举出足够的事实或公认正确的道理,证明论点的正确性.

作为论据的事实,包括有代表性的确凿的事例或史实,以及统计数字等.

用事实作论据,有很强的说服力.

用科学道理作为论据,也具有极大的说服力.如用自然科学的原理、定

律和公式等作为论据,也能有力的起到证明论点的作用.

③论证必须符合正确的推理形式.写立论性的文章,要言之成理,合乎逻辑.论点统帅论据,论据证明论点.论据必须足以证明论点,论点必须是

从论据中推断出来的必然结论.

(2)驳论驳论是就一定的事件和问题发表议论,揭露和驳斥错误的、反动的见解或主张.

驳斥错误的、反动的论点有三种形式:

①直接驳斥对方的论点.先举出对方的荒谬论点,然后用正确的道理和

确凿的事实直接加以驳斥,揭示出谎言同事实、谬论与真理之间的矛

盾.有的文章,首先证明与论敌的论点相对立的论点是正确的,以此来证明论敌的论点是错误的.

②通过批驳对方的论据来驳倒对方的论点.论据是论点的根据,是证明论点的.错误和反动的论点,往往是建立在虚假的论据之上的,论据驳倒了,论点也就站不住脚了.

③通过批驳对方的论证过程的谬误(驳其论证)来驳倒对方的论点.驳倒了它的论证中关键问题,也就把谬论驳倒了.

总之,写驳论性的文章,还应注意以下几点:①要对准把子.写驳论性的文章,首先要摆出对方的谬论或反动观点,树起靶子.怎样树起靶子呢?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概述.即用概括的语言,将所批驳的敌论复述一下.概述时,可适当引用一些原词句,但要有重点,倾向性要鲜明.二是摘引.即把反面材料的关键部分或有关部分,摘录下来,然后对准靶子,进行驳斥.②要抓住要害.鲁迅说:“正对‘论敌’之要害,仅以一击给予致命的重伤.”对谬论,一定要抓住其反动本质,深入地进行揭露和批判.③要注意分寸.对于敌人的反革命谬论和人民内部存在的错误思想,必须加以区别.对敌人,要无情揭露,痛加批驳,给以致命打击;对于人民内部的错

误思想,就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决不可相提并论.

议论虽有立论、驳论两种方式,但两者不是截然分开的.破和立是辨证的统一.在立论性的文章中,有时也要批驳错误论点;在驳论性的文章中,一般也要在批驳错误论点的同时,阐明正确的观点.因此,立论和驳

论在议论文中常常是结合起来使用的.

[15—1] 同学们大概经常听到、见到“开卷有益”这个词.不知你想过没有,为什么说开卷有益,开卷有哪些益?开卷是不是都有益?请你针对“开卷有益”这种看法,谈谈你的认识.

要求:①写一篇议论文,题目自拟.②论点要鲜明,论证方法得当,结构

完整.

导思:这是一篇自拟题目的议论文.写好这篇作文,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先确立一个论点.全文围绕这一论点展开论证.对“开卷有益”这种

说法,既不能全盘否定,写驳论文;也不宜全盘肯定,写成立论文.因为

这种说法既有它正确的一面.又有它不够全面的地方,所以对这个看法要采取“一分为二”的方法进行分析,肯定其有益的一面,否定其有害的一面,从中总结出正确的论点来.只有这样才能对这一说法作出合乎事实的评价,最终达到以理服人的目的.

2、运用“一分为二”的方法进行分析,要防止出这样一个毛病:自相矛盾.一会儿说开卷有益,一会儿说开卷有害,令人不知所云.为了避免这种现象,文章中还要将二者的联系点明,才算把道理真正说透.

3、从论证方法看,如果所读的书是坏书,则开卷未必有益,这里可以采取例证法,并辅之以引证法和喻证法,用前几年社会上黄书泛滥成灾毒害青少年作为事实论据,用名人名言作为理论论据,充分论证黄书的害处和读好书的益处.在此基础上,再把这两者辩正地统一起来.说明我们中学生既要多读书,又要慎重地加以选择、读好书.这样从正反两方面进行论证,就将问题说得比较全面而深刻,文章也就具有了不可辩驳的逻辑力量.

[15—2] 1939年,郭沫若回乡探亲,平常散漫懒惰的某某同学登门拜访,并请郭老赐以墨宝(即请郭老题字).郭老早已了解此人平时做事马虎、敷衍,便问道:“写什么呢”那位同学漫不经心地答道:“随便.”郭老眉头一皱,挥笔写下“不可随便”四个大字.

“不可随便”,言简意丰,它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不可随便”.

请以《从“不可随便”谈起》为题,写一篇短文.要求:①可以结合上述材料内容,联系实际,谈谈自己的看法和认识;②不要写成诗歌;③不少于600字.

导思:这是一篇给材料作文.该题虽然规定了作文题目,但仍给学生思维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从文体来看,写议论文是最好的选择.学生可以从是非观、处世态度、治学精神等方面谈自己的看法,阐述自己的见解和主张.要写好议论文,必须做好以下三点:

1、确定论点.根据命题提供的材料,可从不同角度提炼出诸多观点,但短短600字的文章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一定要选准一个论点充分论证.

2、选好论据.论据能起到充分证明论点的作用,论据选择要遵循两个原则:①真实确凿,不能有虚假成分;②具有典型性,有说服力,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3、组织好论证结构.最常用的结构一般为“提出问题(引论)——分析问题(本论)——解决问题(结论)”.

【篇二:理论论证的例子】

论据是支撑论点的材料,是作者用来证明论点的理由和根据,分为事实论据和理论论据两种。1.事实论据:事实在议论文中论据作用十分明显,分析事实,看出道理,检验它与文章点在逻辑上是否一致。(代表性的事例,确凿的数据,可靠的史实等)。事实论据又

包括事例和数据。2.理论论据:作为论据的理论总是读者比较熟悉的,或者是为社会普遍承认的,它们是对大量事实抽象,概括的结果。理论论据又包括名言警句、谚语格言以及作者的说理分析。使

用论据的要求:①确凿性。我们必须选择那些确凿的、典型的事实。引用经过实践检验的理论材料作为论据时,必须注意所引理论本身

的精确涵义。②典型性。引用的事例应该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

这一类事物的普遍特点和一般性质。③论据与论点的统一。论据是

为了证明论点的,因此,两者联系应该紧密一致。论证论证是用论

据来证明论点的过程。论证的目的在于揭示出论点和论据之间的内

在逻辑关系。(一)议论文的论证一般分为立论和驳论两大类型。

①立论是对一定的事件或问题从正面阐述作者的见解和主张的论证

方法。表明自己的态度时,要注意以下三点:1)这些看法和主张必须是经过认真的思考或者一定的实践,确实是自己所独有的正确的认

识和见解,或者是切实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主张。要使读者感到有新意,增长知识,提高对事物的认识。2)必须围绕所论述的问题和中心论点来进行论证。开篇提出怎样的问题,结篇要归结到这一问题。

在论证过程中,不能离题万里,任意发挥,或者任意变换论题。如

果有几个分论点,每个分论点都要与中心论点有关联,要从属于中

心论点。所有论证都要围绕中心论点进行。这样读者才能清楚地了

解分论点和中心论点。议论文的逻辑性很强,论证必须紧扣中心,

首尾一致。3)“立”往往建立在“破”的基础之上。在立论的过程中,需要提到一些错误的见解和主张,加以否定和辩驳,以增强说服力,

使读者不会误解自己的观点。②驳论是以有力的论据反驳别人错误

论点的论证方式。有三种方法:反驳论点、反驳论据、反驳论证。

由于议论文是由论点、论据、论证三部分有机构成的,因此驳倒了

论据或论证,也就否定了论点,与直接反驳论点具有同样效果。一

篇驳论文可以几种反驳方式结合起来使用,以加强反驳的力量和说

服力。1)反驳论点,即直接反驳对方论点本身的片面、虚假或谬误,这是驳论中最常用的方法。2)反驳论据,即揭示对方论据的错误,

以达到推倒对方论点的目的;因为错误的论据必定得出错误的论点。3)反驳论证,即揭露对方在论证过程中的逻辑错误,如大前提、小

前提与结论的矛盾,对方各论点之间的矛盾,论点与论据之间矛盾

等等。立论和驳论都是一种证明,无非一个是从正面证明其正确,

而另一个是从反面证明其错误。它们可以使用基本相同的论证方法。(二)论证的基本结构层次:三段论式的结构。提出问题(引论)→分

析问题(本论)→解决问题(结论)常见的论证结构:a、总分式结构 b、

对照式结构 c、层进式结构 d、并列式结构(三)论证方法有以下几种:1)举例论证(例证法):列举确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证

明论点;(作用:具体有力地论证了观点(主论点或分论点),增

强文章的说服力)2)道理论证:用经典著作中的精辟见解和古今中

外名人的名言警句以及人们公认的定理公式等来证明论点;(作用:有力地论证了观点(主论点或分论点),增强文章的权威性和说服力)3)对比论证:拿正反两方面的论点或论据作对比,在对比中证

明论点;(作用:突出全面地论证观点(主论点或分论点),让人

印象深刻)4)比喻论证:用人们熟知的事物作比喻来证明论点。

(作用:生动形象地论证了观点(主论点或分论点),使文章浅显

易懂,易于理解和接受)此外,在驳论中,往往还采用“以子之矛,

攻子之盾”的批驳方法和“归谬法”。在多数议论文中往往是综合运用的。5)引用论证(引证法):引用论证比较复杂,这与具体的引用

材料有关,有引用名人名言、格言警句、权威数据、名人佚事、笑

话趣闻等各种情况。(作用:【要具体分析】如引用名人名言、格

言警句、权威数据,可以增强论证的说服力和权威性;引用名人佚事、奇闻趣事,可以增强论证的趣味性,吸引读者下读。)6)归纳

论证:也就叫“事实论证”。它是用列举具体事例来论证一般结论的

方法。7)演绎论证:也叫“理论论证”,它是根据一般原理或结论来

论证个别事例的方法。即用普遍性的论据来证明特殊性的论点。8)

类比论证:是从已知的事物中推出同类事例子方法,即从特殊到特

殊的论证方法。9)因果论证:它通过分析事理,揭示论点和论据之

间的因果关系来证明论点。

因果论证可以用因证果,或以果证因,还可以因果互证。

【篇三:理论论证的例子】

事实论证的例子范文一:正:

反:

1.我国50年代到60年代的“大跃进”就是一个不实事求是例子。现

在不论是在中国还是在海外,“大跃进”都被广泛地视为一场空前的

经济灾难。由于计划部门使用夸大的数据,人力资源从农业被转移

至工业。大陆官方公布非自然死亡人数是2158万人。东西方各方面

的资料显示死亡人数大约为2000万人,主要死因为饿死。一部分

学者并且认为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饥荒。原文地址:正:

反:

1.我国50年代到60年代的“大跃进”就是一个不实事求是例子。现

在不论是在中国还是在海外,“大跃进”都被广泛地视为一场空前的

经济灾难。由于计划部门使用夸大的数据,人力资源从农业被转移

至工业。大陆官方公布非自然死亡人数是2158万人。东西方各方面

的资料显示死亡人数大约为2000万人,主要死因为饿死。一部分

学者并且认为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饥荒。

范文二:——“永恒的精神丰碑”

李济,他是中国历史璀璨文明的探照灯。守着易碎的秦砖汉瓦,凝

神谛听着天籁尘音,不为名所牵,不为利所撼;用睿智的无言发现

着被尘封已久的历史,用无上敬畏守护着民族的过去,用坚强的意

志再现灿烂的中华文明。他是一株开在荒芜沙漠里的一株依米花,

纵然渺小,但那陨落的五彩花瓣,仍然将清香伫立成一座人们心中

的永恒丰碑。

文天祥,一座高洁、忠义的灯塔。纵使英雄末路,兵败被俘,他依

然坚守满腔忠烈,苌弘化碧。云愁雾惨的崖山海面,动摇不了他一

身浩荡正气;如墨翻滚的狂风巨浪,颠簸不破他的一颗赤子之心。

他的忠烈,就是一座精神的丰碑,如临空之虹霓,照耀着你我,让

民族的脊梁更加挺直。

沈从文,一个柔弱的文坛巨人。他以自豪的山里人的坚韧和倔强,

在文坛中开辟出独特的领地。他如诗如画的文句,他质朴的热情和

幽默,抑或他柔长痴醉的爱情,缔造了文坛的一个传奇故事。柔弱

中有坚韧,如涓涓细流,却能滴水石穿。不折不从,星斗其文;亦

慈亦让,赤子之心。他的文艺境界,如其人生广大;他的宽广和悦,如其人生深邃。他是一座丰碑,伫立文坛,昭示我们亦柔亦刚的和

谐之美。

纵有昏庸皇帝的十二道金牌,仍无法浇灭他“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

渴饮匈奴血”的凌云壮志;纵有奸佞小人的流言蜚语,仍无法阻挡他“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的耿耿忠心。他用执着的信念撑起

保家卫国的重担,他如荆棘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唱出一首撼动民族

灵魂的最强音。岳飞,一位精忠报国、铮铮铁骨的铁血男儿,一座

永恒不朽的精神丰碑。

陶渊明,南山下一朵傲霜而立的黄菊。本自出身名仕之家,猛志溢

于四海,看透仕途,毅然而归隐。于万园争奇斗艳中,我自逍遥篱外;于世俗浊秽污泥中,我独不获世之滋垢。五柳先生,用淡迫名利,超脱淡远的情怀,给世俗道路上的我们,点亮一盏心灯,让我

们彷徨时不盲从,迷茫时心淡然。他是一座永恒的丰碑,指引我们

一路的征程。

范文三:中公教育专家在培训实践中还遇见过一种情况,有的考生

妙语连珠,张口就是成语名言,但是考官不是被他打动,而是觉得

言之无物,缺乏支撑。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辩”,实事例证将使你的

观点更加雄辩有力。中公教育专家建议大家平时多积累整理一些事

实例证。这种积累不是单纯的收集事实,而是将其整理成规范的政

治表达,上升到一个高度储备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已经发生的事情,无论认同与否,你都无法否定其存在的合理性与

某种程度的必然性,不认同只能说明我们对规律的把握还没有足够

全面,对事实真相的发掘还不够真切,对事物内在机理的认识还有

待深入。所以对一个一时不太好用理论去说明的事情,用实事来证

明显得是那么的必要和明智。即便是理论可以证明的问题,若用实

事论据做为支撑,也可以使自己的观点显得更加严密和无懈可击。

例如下面这道题目,从2007年到2009年在新疆公务员、吉林省事

业单位和江苏省公务员考试面试中连续出现,既是一道高频常考试题,又符合“理念性问题不易把握、难以找准具体切入点”的特性,

对它的解析也必须符合“以实事支撑观点”的定律,才能言之有据而

令人信服:

【问题】对“无规矩不成方圆”而又强调创新,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创新和守规矩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紧密联系,辩证统一的,问题

的关键在于“度”的把握,如何在规矩和创新间把握好这个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本意是说做事要讲究规矩、要有约束,否则

就不可能做好。这是多年来人们总结出的一种工作经验,有着积极

的现实意义,它强调了做事和为人必须要遵循基本的原则和要求,

现实中的许多事例都证明了这一俗语的正确性。比如,我们党的领

导干部就有严明的组织纪律约束,这种“规矩”的约束对我们领导干

部的成长、对我党的事业发展都是有好处的,离开这种纪律约束,

我们很多人可能就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我们的事业可能就要受到

这样那样的挫折;再如参加本次面试,如果不按要求回答,不遵循

制定的面

试规则,面试就不可能顺利进行,圆满成功。

但是我们必须明白,任何事物强调一方面就会走向极端,导致片面。这句俗语也是这样,如果过分强调规矩,就可能成为束缚人们思想

和行为的紧箍咒,导致人们做任何事循规蹈矩,按部就班,毫无创新和发展。古人云“天下之事,因循则无一事可为;奋然为之,亦未必难。”有些时候,我们也要勇敢地突破“规矩”的限制,坚持“与时俱进”,尤其是在面对开创性的、全新的事物的时候。我们目前所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和改革开放就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规矩可循,但我们突破规矩所带来的巨大效益便是最好的佐证。

所以处理好规矩与创新之间的关系就显得非常重要,我认为,做任何工作,处理任何问题必须遵循必要的规矩,但是面对具体问题和工作中的复杂性,又要敢于打破常规,勇于创新,只要能促进工作进步、有利于工作开展的想法和做法都值得肯定和赞扬的,所谓“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关键是辩证的运用,掌握合适的度,任何割裂两者关系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给出的回答大家感觉还是很有说服力的,推敲起来,这里面很关键的一点就是回答中除了有理论辨析论证外,还有实事论证:

一个是“现实中的许多事例都证明了这一俗语的正确性。比如,我们党的领导干部就有严明的组织纪律约束,这种“规矩”的约束对我们领导干部的成长、对我党的事业发展都是有好处的,离开这种纪律约束,我们很多人可能就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我们的事业可能就要受到这样那样的挫折;再如参加本次面试,如果不按要求回答,不遵循制定的面试规则,面试就不可能顺利进行,圆满成功。”

另外一个是“我们目前所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和改革开放就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规矩可循,但我们突破规矩所带来的巨大效益便是最好的佐证。”

范文四:用事实例证让你的论证雄辩有力

教育专家在培训实践中还遇见过一种情况,有的考生妙语连珠,张口就是成语名言,但是考官不是被他打动,而是觉得言之无物,缺乏支撑。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辩”,实事例证将使你的观点更加雄辩有力。教育专家建议大家平时多积累整理一些事实例证。这种积累不是单纯的收集事实,而是将其整理成规范的政治表达,上升到一个高度储备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已经发生的事情,无论认同与否,你都无法否定其存在的合理性与某种程度的必然性,不认同只能说明我们对规律的把握还没有足够全面,对事实真相的发掘还不够真切,对事物内在机理的认识还有待深入。所以对一个一时不太好用理论去说明的事情,用实事来证

明显得是那么的必要和明智。即便是理论可以证明的问题,若用实

事论据做为支撑,也可以使自己的观点显得更加严密和无懈可击。

例如下面这道题目,从2007年到2009年在新疆公务员、吉林省事

业单位和江苏省公务员考试面试中连续出现,既是一道高频常考试题,又符合“理念性问题不易把握、难以找准具体切入点”的特性,

对它的解析也必须符合“以实事支撑观点”的定律,才能言之有据而

令人信服:

【问题】对“无规矩不成方圆”而又强调创新,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创新和守规矩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紧密联系,辩证统一的,问题

的关键在于“度”的把握,如何在规矩和创新间把握好这个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本意是说做事要讲究规矩、要有约束,否则

就不可能做好。这是多年来人们总结出的一种工作经验,有着积极

的现实意义,它强调了做事和为人必须要遵循基本的原则和要求,

现实中的许多事例都证明了这一俗语的正确性。比如,我们党的领

导干部就有严明的组织纪律约束,这种“规矩”的约束对我们领导干

部的成长、对我党的事业发展都是有好处的,离开这种纪律约束,

我们很多人可能就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我们的事业可能就要受到

这样那样的挫折;再如参加本次面试,如果不按要求回答,不遵循

制定的面试规则,面试就不可能顺利进行,圆满成功。

但是我们必须明白,任何事物强调一方面就会走向极端,导致片面。这句俗语也是这样,如果过分强调规矩,就可能成为束缚人们思想

和行为的紧箍咒,导致人们做任何事循规蹈矩,按部就班,毫无创

新和发展。古人云“天下之事,因循则无一事可为;奋然为之,亦未

必难。”有些时候,我们也要勇敢地突破“规矩”的限制,坚持“与时

俱进”,尤其是在面对开创性的、全新的事物的时候。我们目前所进

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和改革开放就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规

矩可循,但我们突破规矩所带来的巨大效益便是最好的佐证。

所以处理好规矩与创新之间的关系就显得非常重要,我认为,做任

何工作,处理任何问题必须遵循必要的规矩,但是面对具体问题和

工作中的复杂性,又要敢于打破常规,勇于创新,只要能促进工作

进步、有利于工作开展的想法和做法都值得肯定和赞扬的,所谓“天

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关键是辩证的运用,掌握合

适的度,任何割裂两者关系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给出的回答大家感觉还是很有说服力的,推敲起来,这里面很关键

的一点就是回答中除了有理论辨析论证外,还有实事论证:

一个是“现实中的许多事例都证明了这一俗语的正确性。比如,我们

党的领导干部就有严明的组织纪律约束,这种“规矩”的约束对我们

领导干部的成长、对我党的事业发展都是有好处的,离开这种纪律

约束,我们很多人可能就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我们的事业可能就

要受到这样那样的挫折;再如参加本次面试,如果不按要求回答,

不遵循制定的面试规则,面试就不可能顺利进行,圆满成功。”

另外一个是“我们目前所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和改革开放就

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规矩可循,但我们突破规矩所带来的巨大效

益便是最好的佐证。”

范文五:(对比论证)

坚忍是种心性,掌握好它,泥泞凄迷也会变得平坦光明。屈服于它,没有了适应周遭环境的能力,就失去了发展了可能;不去直视面临

的困难,所有的振奋努力都滞留在曾经,像个懦夫,裹足逡巡,甚

至随波逐流,全身而退,只能自暴软弱。正如李嘉诚所言:“人生自

有其沉浮,每个人都应该忍耐自己的那一份悲哀,读懂坚忍。”抽象

派艺术大师杰克逊波洛克一帆风顺时是高产画家,为世人称道,而

身处摇摇欲坠寒冷结冰的乡下小舍的那段时期,他依然完成了包括

名作《有麻烦的王后》在内的11幅油画和水粉作品。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别议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广为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三

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很多人把这句话奉为真理。然而我却怀疑:这真是一条真理吗?

每一个事物都有它适用的条件和范围。这句话用在

体力劳动中,是无可非议的。别说是三个“皮匠”顶一个“诸葛亮”,

就是一个“皮匠”顶三个“诸葛亮”,也不足为怪。谁不知道诸葛亮是

一个文弱书生呢?

如果在脑力劳动中,那情况就大不相同了。脑力劳

动,需要的是渊博的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机智灵活的头脑。诸

葛亮之所以能够“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就因为他具备了

上述条件。而对于从事体力劳动的“皮匠”师傅来说,他需要掌握的

只是怎样修鞋、补鞋;他每天研究的只是怎样能更熟练地制革、做鞋,怎样提高工作效率。假如让“皮匠”师傅去指挥千军万马,与曹

操抗衡,与司马懿斗智,恐怕只会被杀得落花流水、片甲不留吧。

由此看来,做好一件事重要的并不是人的数量,而

是人的质量。特别是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的祖国迫切

需要像诸葛亮那样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人;像诸葛亮那样

具有丰富知识、掌握先进科学技术的人;像诸葛亮那样高质量的人!(张颖)

〔简评〕

本文非常明显地运用了“正反对照”,比较说理之法:“皮匠”做体力

活是正,叫“诸葛亮”去做体力活便是反;“诸葛亮”指挥千军万马是正,让“皮匠”去指挥千军万马

便是反。这样鲜明的对比,使作者的论点鲜明地立了起来:“做好一

件事重要的并不是人的数量,而是人的质量。”

(程先国)

范文六:电子证据的真实性认定案例

『案情』案件基本情况如下:2009年4月24日,甲女士与乙公司

签订了《网站建设合同书》,委托其建设网站,合同金额33400元。但甲支付首付款人民币10000元后,被告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于同

年7月1日交付网站。同月20日甲到乙公司了解到,原先做网站的

程序员小廖做别的项目去了,现在由程序员小田接手, 8月4日甲

收到了项目进度计划表(新),根据该表,网站将于同月31日完成

整合,但直到11月9日,程序员小田请假回家,网站仍然没有交付

甲验收、使用。在此期间,甲在小田的安排下购买了虚拟主机人民

币1980元、支付宝服务人民币600元。由于小田认为虚拟主机放着不用也太浪费了,所以甲让小田把网站代码上传到甲的虚拟主机上

调试。目前网站仍然用的是临时域名。可小田请假回家后,乙公司

直到2010年1月5日,网站仍然没有交付验收、使用。同月6日甲

给乙公司寄出挂号信《解除合同通知书》,乙收到后再三恳求,甲

答应延期到该月20日完成网站建设并交付原告验收、使用,但直到

2月9日也没交付验收、使用。甲在2010年2月11日和26日给被

告发电子邮件再次要求解除网站合同。之后诉至法院要求返还首付

款并赔偿损失。

『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乙公司表示:甲不断改变设计方案,导

致交付迟延,且甲也同意项目延期;网站在2009年11月已交付给甲,但甲否认网站合格。

黄浦区人民法院的主审法官归纳了争议焦点:网站是否交付及是否

符合合同约定。鉴于甲认可乙公司将网站代码上传到甲的虚拟主机

上进行过调试,上传内容中哪些工作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证明责任由甲承担。

双方在电子证据的举证上都使用大量的qq聊天记录,不同的是,乙公司比甲更富有,对这些材料做了公证。于是乎,乙公司的律师对甲的证据不予认可,要求公证才能接受。问题在于,公证文书上的聊天记录文件夹生成时间在乙公司电脑上显示为聊天记录发生三个多

月之后。根据专业人士的观点:文件夹生成时间不能修改,而聊天记录的内容是可以改的,需要通过联系上下文、辨认字体等方式查看。因此,收取昂贵费用的公证机关只能证明乙公司电脑上记载有聊天记录,生成时间为2010年6月,聊天内容显示从2009年11月到2010年2月,而无法证明该内容是否更改。当然,甲确认了这些记录,原因在于内容对自己利大于弊,况且这也不是核心证据。案件最终疑点就是乙公司究竟在甲的虚拟主机上进行过哪些网页的上传和调试以及质量是否合格。甲因此去了万网上海分公司找了相关人员,但被告知:我们的日志只能保留2个月,所以无法为您提供日志。十分抱歉。之后法官听说原告可以自己去和北京万网公司总部联系调查,又让原告联系。但甲女士收到的答复是:需要法院的手续。最终,考虑到案件的成本可能大大超过胜诉金额,且法官表态工作数量是以往网站制作案件判断的主要依据,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分析』由上可知,相对于传统证据,电子证据的收集、固定既要求采用专业技术又必须及时实施。相对于公证机关,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相关证据往往更加专业,难以被普通人否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计算机系统就如同失事飞机的“黑匣子”一样,可以提供非常可靠的信息内容。可见,网络服务提供者是网络案件中最主要、最可靠证据的来源者。国务院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违法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从事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账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该办法为规范网络

服务商的信息管理和协助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本

案的当事人原本是有这样的时间,但因为不知晓该规定而陷于困境。就小标的案件而言,当事人自行取证也是可行的。本案中,原告在

发出解除函的同时,就对电脑上的每一页qq记录采用连续拍照、摄

像的方式固定形成时间及内容,被告将很难否认。

另外,要保证电子邮件的有效证明力,当事人可在不同阶段对相关

事实作合同条款的详细约定或者依法签订确认书。

『总结』根据目前国内外的司法实践,一般可以在以下三种情形认

定电子证据的真实性:

(1)由适格证人证明为真实的证据。参与电子证据生成与运作的技

术人员,或者具备专业技能与经验、可以查证电子证据是否属实的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作为适格的证人证明电子证据真实。(2)经适

格专家鉴定认为电子证据未遭修改。具备识别电子数据是否被修改

技能的训练有素的专家,可以接受法院委托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

意见证明电子证据是否真实。

(3)根据经验法则,如果电子记录的产生、存储、处理、发送、接

收等环节上具有较高的可靠性与完整性,可以推定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前两种情形下,费用可能极为昂贵;第三种应当是应用最广的

方法,也是买卖网mmec产品目前运用市场的优势所在。电子证据

的真实性认定案例

『案情』案件基本情况如下:2009年4月24日,甲女士与乙公司

签订了《网站建设合同书》,委托其建设网站,合同金额33400元。但甲支付首付款人民币10000元后,被告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于同

年7月1日交付网站。同月20日甲到乙公司了解到,原先做网站的

程序员小廖做别的项目去了,现在由程序员小田接手, 8月4日甲

收到了项目进度计划表(新),根据该表,网站将于同月31日完成

整合,但直到11月9日,程序员小田请假回家,网站仍然没有交付

甲验收、使用。在此期间,甲在小田的安排下购买了虚拟主机人民

币1980元、支付宝服务人民币600元。由于小田认为虚拟主机放着不用也太浪费了,所以甲让小田把网站代码上传到甲的虚拟主机上

调试。目前网站仍然用的是临时域名。可小田请假回家后,乙公司

直到2010年1月5日,网站仍然没有交付验收、使用。同月6日甲

给乙公司寄出挂号信《解除合同通知书》,乙收到后再三恳求,甲

答应延期到该月20日完成网站建设并交付原告验收、使用,但直到

2月9日也没交付验收、使用。甲在2010年2月11日和26日给被

告发电子邮件再次要求解除网站合同。之后诉至法院要求返还首付款并赔偿损失。

『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乙公司表示:甲不断改变设计方案,导致交付迟延,且甲也同意项目延期;网站在2009年11月已交付给甲,但甲否认网站合格。

黄浦区人民法院的主审法官归纳了争议焦点:网站是否交付及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鉴于甲认可乙公司将网站代码上传到甲的虚拟主机上进行过调试,上传内容中哪些工作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证明责任由甲承担。

双方在电子证据的举证上都使用大量的qq聊天记录,不同的是,乙公司比甲更富有,对这些材料做了公证。于是乎,乙公司的律师对甲的证据不予认可,要求公证才能接受。问题在于,公证文书上的聊天记录文件夹生成时间在乙公司电脑上显示为聊天记录发生三个多

月之后。根据专业人士的观点:文件夹生成时间不能修改,而聊天记录的内容是可以改的,需要通过联系上下文、辨认字体等方式查看。因此,收取昂贵费用的公证机关只能证明乙公司电脑上记载有聊天记录,生成时间为2010年6月,聊天内容显示从2009年11月到2010年2月,而无法证明该内容是否更改。当然,甲确认了这些记录,原因在于内容对自己利大于弊,况且这也不是核心证据。案件最终疑点就是乙公司究竟在甲的虚拟主机上进行过哪些网页的上传和调试以及质量是否合格。甲因此去了万网上海分公司找了相关人员,但被告知:我们的日志只能保留2个月,所以无法为您提供日志。十分抱歉。之后法官听说原告可以自己去和北京万网公司总部联系调查,又让原告联系。但甲女士收到的答复是:需要法院的手续。最终,考虑到案件的成本可能大大超过胜诉金额,且法官表态工作数量是以往网站制作案件判断的主要依据,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分析』由上可知,相对于传统证据,电子证据的收集、固定既要求采用专业技术又必须及时实施。相对于公证机关,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相关证据往往更加专业,难以被普通人否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计算机系统就如同失事飞机的“黑匣子”一样,可以提供非常可靠的信息内容。可见,网络服务提供者是网络案件中最主要、最可靠证据的来源者。国务院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违法信息的,

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从事

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

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互联网

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账号、互联网

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互

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

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该办法为规范网络

服务商的信息管理和协助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本

案的当事人原本是有这样的时间,但因为不知晓该规定而陷于困境。就小标的案件而言,当事人自行取证也是可行的。本案中,原告在

发出解除函的同时,就对电脑上的每一页qq记录采用连续拍照、摄

像的方式固定形成时间及内容,被告将很难否认。

另外,要保证电子邮件的有效证明力,当事人可在不同阶段对相关

事实作合同条款的详细约定或者依法签订确认书。

『总结』根据目前国内外的司法实践,一般可以在以下三种情形认

定电子证据的真实性:

(1)由适格证人证明为真实的证据。参与电子证据生成与运作的技

术人员,或者具备专业技能与经验、可以查证电子证据是否属实的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作为适格的证人证明电子证据真实。(2)经适

格专家鉴定认为电子证据未遭修改。具备识别电子数据是否被修改

技能的训练有素的专家,可以接受法院委托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

意见证明电子证据是否真实。

(3)根据经验法则,如果电子记录的产生、存储、处理、发送、接

收等环节上具有较高的可靠性与完整性,可以推定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前两种情形下,费用可能极为昂贵;第三种应当是应用最广的

方法,也是买卖网mmec产品目前运用市场的优势所在。

范文七:意外事故证明

出险人姓名:丁xx

出险人身份证号码:2301102013xxxxxxx

出险时间: 2014 年 08 月 08 日

出险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xxxx

监护人:丁xx(父子关系)

身份证号:231182xxxxxxxx

出险的起因、经过及结果

在2014年08月08日18:10左右,xxx在家里玩耍不慎从四楼阳

台坠下,造成外伤多处,内伤不明。经楼下邻居及路人帮助送往哈

尔滨市儿童医院救治,经检查确定后背体表划伤多处,左部肋骨扎

入一段树枝,头部及内脏未见异常。随后在胸脑外科办理住院,并

当晚进行了胸壁异物取出清创缝合术。术后住院给予抗炎预防感染

对症治疗, 8月12日出院。目前各项体检情况良好。

监护人签字:

电话:13946xxxxx

单位盖章

2014年12月18日

范文八:加班事实应该由谁举证?

【案例简介】

孙某于2008年9月18日到一家信息技术公司应聘软件开发工程师,经面试,孙某顺利获得

了录用,双方于当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期限为2008年9月18日至2010年9月17日,工作职务为软件开发,基本工资为每月2500元,补贴每月500元,公司执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度。2010年9月15日孙某以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办理了交接手续。交接完

毕后孙某提出公司支付工作两年期间的加班费用,公司认为孙某属

于过河拆桥,所以拒绝任何支付费用。孙某于是向区劳动争议调解

中心申请调解,要求公司支付2008年9月18日至2010年9月15

日的加班费。

【调解结果】

在调解中心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孙某同意公司按每月

2700元的工资标准支付加班费,公司向孙某一次性支付了2008年9月18日至2010年9月15日期间的加班费。

适用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三)》第9条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因未支付加班费引起的纠纷,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

在加班事实。究竟是由用人单位,还是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是本

案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围绕这一争议焦点,孙某提出虽然合同中约定了公司执行八小时的

标准工时制度,但实践中公司却要求员工必须每周工作六天,每天

工作10小时。公司在发放工资时从来不向员工给付工资单,只是要

求员工在签名后领取工资,孙某曾多次要求公司对其实施每周工作

五天、每天8小时的工作制度或向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但是公司

却一直不予理睬,孙某曾就加班问题与公司领导进行过沟通,在谈

话过程中,公司领导提出公司加班确实不对,但公司经营情况一般,将来会解决孙某的加班费问题,孙某对整个谈话过程进行了录音。

所以孙某向调解员播放了谈话录音材料,孙某同时提出如果公司否

认存在加班事实,那么请公司出示孙某的工资条和相应考勤记录。

孙某情绪激动的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他将同其他员工一起去

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孙某提交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书》、

《工作交接单》和谈话录音。

公司答辩称,孙某的说法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孙某不存在加班事实,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明确约定了适用标准工时制度,公

司是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的,公司从未安排过孙某进行加班,所以无

需支付任何加班费用。

质证时,公司对于孙某提供的《劳动合同书》和《工作交接单》表

示认可,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同时表示公司领导从未向孙

某承认过加班,录音证据中的所谓的公司人员根本不是公司的领导,所以对录音的真实性不予认可,但也不同意向专业的鉴定机构申请

鉴定。关于孙某提出的“公司应出示孙某的工资条和相应考勤记录”

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加班争议的举证责任

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既然孙某主张加班费,那么

孙某就应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加过班,加班证据则能让公司提供呢?公司对加班事实没有举证义务的。

近年来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劳动争议案件逐年提高,

而支付加班费的前提是必须存在加班事实,因此我们有必要从立法

上进一步探索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比如在本案中要分清

孙某和公司的举证责任问题,首先要理清一下几个问题:

一、加班的定义

加班,也称延长劳动时间,是指用人单位经过法定程序,要求劳动

者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限制的日工作时数和周工作天数而工作。延长工作时间有加班、加点两种形式。加班,指劳动者在休息

日和法定休假节日工作,加点,指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的制度工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在实践中,将加班加点统称为加班。

二、对于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1、劳动者应进行初步举证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已提出的主张要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争议中的举证责任问题,一般情况下适用《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即谁提出请求,谁就要证明该请求的合理性,否则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明确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更加明确规定了加班费纠纷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即应该由劳动者先行举证,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为什么劳动者要证明自己加过班(加班事实的存在)?因为人不可自证其无,若加班事实完全由用人单位举证,当用人单位不提供加班证据或提供不出否认加班事实的证据,则推定劳动者所称的加班事实成立,这样既缺乏法律依据,也会诱使劳动者不顾客观实际随意主张加班费。劳动者的权益要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同样也要保护。如果仅仅因为劳动者是弱势群体,就片面地加重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不仅有违法律的公平精神,也会使劳动力供求双方的矛盾加剧。

实践中,劳动者提供的初步证据,一般为同事的证言,交接班记录或考勤记录等,考虑到劳动者举证的实际困难,对劳动者的举证不能过于苛求,只要劳动者一方提出的基本证据或者初步证据能够证明有加班的事实,即可视为举证责任已经完成。在本案中,孙某提供《劳动合同书》、《工作交接单》和电话录音,初步证明了其加班的事实,其举证责任即告完成。

2、用人单位加班事实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

在劳动者对加班事实提供初步证据的基础上,用人单位应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这是因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而非平等关系。劳动者在该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劳动者一般不敢主动要求用人单位向自己提供考勤的记录内容或加班的审批表等证据,如果由劳动者举证证明其加班的时间及应获得加班费数额的多少,将置劳动者于不利之地。在日常的人事管理中,用人单位通常都处于强势地位,无论是考勤的记录内容,还是加班的审批表等证据,一般都由用人单位掌握,用人单位比劳动者掌握着更多的信息,从举证能力上来看,用人单位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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