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模式下的银行保险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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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发展模式、面临问题及发展趋势分析中国金融控股集团将进入跨越式发展阶段

银行保险发展模式、面临问题及发展趋势分析中国金融控股集团将进入跨越式发展阶段

银行保险发展模式、面临问题及发展趋势分析中国金融控股集团将进入跨越式发展阶段银行保险是由银行、邮政、基金组织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是不同金融产品、服务的相互整合,这种方式首先兴起于法国,目前中国市场才刚刚起步,与传统的保险销售方式相比,银行保险在客户群、产品、服务、培训模式和展业模式方面都具有自身特色。

中国的银行保险最早由创新基因浓厚的平安第一次引入,直至现在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我国的银行保险虽然只发展了短短十几年,但不论业务种类还是业务规模都在不断发展完善。

但是无论从模式上还是从法律制定上来讲,我国的银行保险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

银行保险的实现方式按照金融一体化程度从低到高可以分为协议合作模式、合资企业模式、金融集团模式和业务线一体化模式四种。

随着金融科技发展,银行网点轻型化、智能化转型推进,银行营业网点新增速度已明显放慢;国有大行一方面积极整合低产网点、集中优势资源,另一方面也积极落实国家普惠金融战略,新设网点向县乡域倾斜。

截至2018年12月底,中国银行业网点总数达到22.86万个,相比2017年末的22.87万个有所降低。

截至2018年末,全国保险机构229家,较年初增加7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机构数量为158家,较2017年增加13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机构数量为59家,较2017年增加2家。

截至2018年底,人身险公司实现银邮代理业务8032.34亿元,同比下降24.11%,在人身险公司所有业务中的占比为30.59%;而随着行业转型发展步入深水区,这一增长情况在2019年出现变化:2019年前6个月,银保渠道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6131亿元,同比增长22.52%,占比提升1.94个百分点。

银行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分析通过银行渠道销售保险让我国的保险市场得到飞速的发展,有些保险公司通过银保渠道的大力拓展,在短短几年内就能使保费规模冲上一个新的台阶。

中国银行保险发展模式研究论文

中国银行保险发展模式研究论文

投资型保险是一种将保险与投资相结 合的保险产品,主要为客户提供投资 收益和保险保障双重保障。
要点三
保障型保险
保障型保险是一种以保障生命、健康 、财产安全等为主要目标的保险产品 ,主要为客户提供风险保障和赔偿保 障。
银行保险发展规模
银行业务规模
截至2020年末,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 资产中,银行类金融机构资产占比超过 90%,其中,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 业银行仍是银行业务规模的主要力量。
风险矩阵
02
构建风险矩阵,对各类风险进行优先级排序。
风险报告
03
定期生成风险报告,以便管理层了解风险状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银行保险业务风险控制
内部控制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防范 和化解各类风险。
风险隔离
实现业务隔离、客户隔离和人 员隔离,避免风险交叉传染。
风险缓释
采取各种措施,如购买保险、 制定应急预案等,降低潜在损
金融服务。
快速发展阶段
21世纪初,中国银行保险业快速 发展,合作模式逐渐多样化,产 品种类和服务不断丰富。
成熟阶段
近年来,中国银行保险业逐渐成熟 ,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更加深入 ,业务范围更加广泛,服务体系更 加完善。
银行保险业务类型
要点一
储蓄型保险
要点二
投资型保险
储蓄型保险是一种具有储蓄功能的保 险产品,主要为客户提供生命保障和 储蓄收益双重保障。
VS
保险业务规模
截至2020年末,中国保险业总资产中, 银行代理的保险业务规模占比超过50%, 是保险业务的重要渠道之一。
03
银行保险发展模式研究
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分类
1 2
银行代理保险模式

我国银行保险经营模式研究【最新经济学论文】

我国银行保险经营模式研究【最新经济学论文】

摘要随着金融竞争的加剧和金融一体化的推进,银行、保险、证券相互渗透和融合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

其中,银行与保险的合作因其整合了两个行业的资源而具有的明显优势,发展最为迅速。

在西方国家甚至出现了一个新的词汇—Bancassurance,即银行保险。

它是在欧洲金融、税法和立法产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产生的,自20世纪80年代从欧洲产生以来,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目前我国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

银行保险自1996 年出现于中国,虽然发展迅速,但总体来说目前还处于协议合作为主、战略联盟为辅的初级阶段,这种松散合作方式已逐步暴露出很多问题。

随着我国加入WTO, 国内金融市场将进一步开放,外资金融机构不断涌入,国内金融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不可避免,我国金融业也会进入“混业”时代,银保合作必将向更深入层次发展。

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通过对西方银保合作和国内银行保险业务现状深入探究,借鉴银行保险在国外的成功经验,探寻适合我国银保合作的经营模式。

通过对国外银行保险的发展状况、经营模式及发展环境的分析比较,认为银行保险的发展与立法、经济、文化、金融市场环境以及税收等因素都有很大关系,而决定银行保险发展水平的则是银行保险经营模式。

协议合作、股权合作以及金融集团化三种经营模式,其合作深度依次加深,三者各有适用的范围及利弊。

而选择怎样的银行保险经营模式,需要依据其特定的经济、政策、监管和市场环境做出决定,是与金融融合的进程相契合和一致的。

我国市场的开放、法律的松绑,经济环境的不断完善,都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所以我国并不可能一夜之间从根本上改变现在的分业经营。

金融控股集团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使银行和保险公司在现有分业经营的法律框架内实现合业经营,获得混业经营的正面效应,是我国发展银行保险的最合适模式选择,也是我国最终向混业经营迈进的较好形式。

同时基于我国现有的国情,我国银行和保险公司从浅层次的“银保合作”到“银保一体化”是个渐进的过程,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最终过渡到混业经营。

银行保险发展研究论文

银行保险发展研究论文

银行保险发展研究论文银行保险已成为当今国际金融保险业的主要发展趋势之一。

在中国加入WTO的大环境下,民族保险业面临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迫切任务,而我国在近年兴起的银行保险,无疑是应对入世挑战的良策之一。

如何借鉴国外银行保险的成功经验,采取实际措施促进银行保险的深层次发展,使之真正起到提升民族保险业综合竞争力的作用,是我国保险业现阶段发展银行保险的现实意义。

一、银行保险的内涵所谓银行保险,最简单的解释是“借助银行卖保险”,即银行作为保险公司的兼业代理人实现保险分销;但根据业内人士的看法,银行保险包含更丰富的层次和内涵,Bancassurance一词足以说明银行和保险的融合才是真正的银行保险。

银行保险是保险公司或银行采用的一种相互渗透和融合的战略,是将银行和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联系在一起,并通过客户资源的整合与销售渠道的共享,提供与保险有关的金融产品服务,以一体化的经营形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近二、三十年来,世界范围内出现的金融服务业一体化不是半个多世纪前金融混业经营的简单重复,它是在市场需求形态高级化、现代金融业经营管理手段有了巨大发展和进步的前提下,金融服务业走向更高级的融合经营阶段的标志。

银行保险就是此大背景下产生的。

由于银行业和保险业各自业内的竞争已趋于饱和,促使双方通过银行保险提高市场地位和自身的竞争能力。

而计算机技术、现代通讯技术及相对宽松的管理制度也为银行与保险的融合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法律保证。

因此,从其诞生以来,银行保险就成为了各国金融机构寻求发展的一个关键战略手段,并推动着金融保险市场向更深层次的发展。

从其形成和发展过程来看,银行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协议合作,即银行与保险公司通过合作协议或非正式的合作意向建立合作关系,建立销售联盟。

(2)由银行和保险公司合资成立新的金融机构,结合双方优势,由新的机构经营银行保险业务。

(3)通过兼并收购,将两个独立的银行和保险公司合并。

应用文-保险集团的金融控股优势及发展

应用文-保险集团的金融控股优势及发展

保险集团的金融控股优势及发展'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的外资保险机构,大多数采用了集团控股模式实现产、寿险分业经营和专业化管理。

例如最早进入我国市场的美国国际集团AIG,其下设全资寿险子公司——友邦保险AIA,产险子公司——美亚保险AIU,在美国本土AIG还拥有多家投资子公司,负责整个集团保险资金的专业化管理。

在我国保险市场开业的德国安联集团、法国安盛集团、荷兰ING等也都是典型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根据1999年2月国际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联合发布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原则》,金融控股公司被定义为“在同一控制权下,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同时每类业务的资本要求不同。

”我们平时所说的集团控股,是指存在一个控股公司作为集团的母体,控股公司既可以是一个单纯的投资机构,也可以是一项以金融业务为载体的经营机构,前者如金融控股公司,后者如银行控股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等。

从趋势看,经营性控股公司正逐渐向投资性控股公司转变。

当前我国对金融机构实行分业经营制度,是在市场尚不成熟、市场体制和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为保障金融体系安全的特殊需要而采用的。

但就金融业自身而言,不仅银行、保险、证券各业之间存在很强的关联性和互补性,而且由于其经营对象是货币资产而非实物资产,因此相互转换也十分便利。

比如,贷款可以证券化,开放式基金与银行存款十分相似,保险兼具储蓄和投资功能等。

因此,近年来,西方金融机构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压力下,为适应客户多元化服务的需求,纷纷通过收购和兼并等方式组建新的金融集团,迅速扩张其资本,扩大经营领域、占领市场。

全球金融业开始经历由分业经营向集团经营的历史转变,但这决不是半个多世纪前金融服务业混业经营的简单重复,而是在市场需求形态高级化、现代金融业经营管理手段有了巨大发展和进步的情况下,金融服务业走向更高级经营阶段的标志。

金融控股公司-银行保险发展必然趋势

金融控股公司-银行保险发展必然趋势

金融控股公司:银行保险发展必然趋势摘要:交通银行对中保康联的并购案,正式启动了国内银行保险市场深层次资本融合的开端。

银行保险自1999年萌芽开始,日渐成为我国保险业尤其是人寿保险保费的重要来源之一,市场竞争激烈。

从国际银行保险业的发展和国内银行保险业所处阶段、目前合作特点来看,金融控股公司无疑是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必然趋势。

关键词:银行保险;代理;金融控股公司;并购2009年国内银行业、保险业有两件事关注度很高:一是平安保险宣布对深圳发展银行的并购;二是交通银行宣布对中保康联的收购,并在2010年1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交银康联人寿保险公司。

两者都是银行保险市场的大事件,均触及到以金融控股公司方式进行混业经营的发展探索,因此倍受市场关注。

前者虽在两机构问达成协议,但因为尚需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三大监管部门审批,市场关注讨论的热度明显不如后者。

尤其是监管机构未能批准与交通银行同在2008年1月先后提交的工商银行与中国保险集团及富通集团的合资申请、建设银行收购幸福人寿51%的股权申请,这两家试点申请并未获悉通过审批,为银保的深层合作保留了政策上的悬念。

交行成为政府放松银保合作限制后,第一家获得保险“牌照”的银行机构。

通过此次并购,交行已经收齐了除券商“牌照”外金融业所有的经营“牌照”,并且迅速的将拥有保险“牌照”变成正式挂牌经营,2010年1月28日成立、2月1日正式开业运营的交银康联人寿保险公司借助交行的销售渠道、客户资源,已经取得不俗的业绩,更成为业内外讨论的热点。

交银康联人寿涉足的市场恰恰是近年来发展最为迅猛、影响最大的银行保险市场,即通过银行网点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以1999年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与京沪两地部分银行合作推出两全分红保险产品“千禧红”为标志,我国银行保险市场已经历了10年发展,银保渠道(通常意义上含邮政)代理的保费收入已经占到我国保费收入尤其是人身险保费收入的很大一块份额。

保监会公布的《2009年保险中介市场报告》数据显示:2008年末,全国通过银行渠道实现的保费收入达到2912.47亿元,占同期全国兼业代理机构总保费收入的70.21%,如加上邮政渠道实现的保费收入634.05亿元,则共占同期全国兼业代理机构总保费收入的85.49%。

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经济主体行为分析

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经济主体行为分析

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经济主体行为分析内容摘要:目前,国内银行保险合作的模式由协议代理模式、战略联盟模式向更高级的金融控股模式延伸。

由于国内银行相对于保险公司的较大优势地位,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对国内银行保险市场具有重大影响作用。

本文分析了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各经济主体的行为动机、行为规则、行为过程和行为结果。

关键词:金融控股模式银行保险经济主体行为分析银行母公司行为分析金融控股模式背景下银行母公司除面临与之前协议代理传统保险公司产品时的问题外,还要考虑集团利益最大化、保护和帮扶保险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等问题。

另外,由于监管部门对银行保险业务监管的不断完善,积极引导银行保险合作主体的合作公平,最终,银行母公司开始对合作的经济主体实行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从而达到银行母公司、银行系保险子公司、部分传统保险公司等合作经济主体间的共赢局面。

(一)行为动机银行母公司的行为动机有以下方面:集团利益最大化,充分发挥集团内银行母公司和保险子公司的协同效应;保护并帮扶保险子公司的业务发展,使其尽快发展壮大并有效应对传统保险公司的打压;有效解决流动性剩余,努力提高代理保险业务的总量,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有效改变银行的收益和资产结构,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在总营业收入中的比重,逐步适应国际金融业经营趋势;在保险子公司尚未足以消化银行流动性和支撑其他业务前提下,需要继续保持与传统保险公司的合作;进行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是必然选择,并确保行业竞争优势。

(二)行为规则银行母公司的行为规则有:银行母公司需要主动考虑代理并做大银行保险业务;银行母公司需要督导并帮扶保险子公司开展业务;银行母公司相对于传统保险公司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并希望看到传统保险公司间的激烈竞争;在银行保险合作的后期理性阶段,需要进行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体现社会责任,以期达到合作主体间的共赢状态,并巩固竞争优势。

(三)适应性行为过程银行母公司的适应性行为过程为:银行逐步提高代理保险业务的考核比重,进一步匹配、落实并细化各项推动政策、措施;银行母公司参与保险子公司的产品研发设计,并积极地、保护性地推动保险子公司的业务;银行母公司根据传统保险公司间激烈竞争的结果和表现,以及消费者的认可度等因素,主动选择更有利或利益更加最大化的传统保险公司进行合作;银行主动考虑银行保险的业务风险,在销售过程中更加注重对柜员营销理念引导、销售技能的提高等培训,对保险公司银保专管员销售行为的约束,重视对客户服务的内涵以及注重对客户突发投诉等事件的处理;在一定发展阶段之后,开始主动进行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以平衡传统保险公司利益,并巩固竞争优势。

金融控股模式下的银行保险论文

金融控股模式下的银行保险论文

金融控股模式下的银行保险论文金融控股是指集团化组建的一种金融企业,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多个业务板块。

这种模式下的银行保险业务可以实现互相合作、资源整合以及风险控制,从而提高业务效益。

本文将从金融控股对银行保险的影响、优势和局限性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金融控股对银行保险的影响1.业务协同金融控股的银行保险业务之间可以相互协作,形成良性的业务生态。

比如,银行可以将自己的信用贷款业务与保险公司的信用保证险业务结合起来,避免贷款违约风险,而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与银行合作,将自身的产品销售出去。

2.资源整合在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和保险公司可以共享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银行的资金可用于保险业务的投资,保险公司可为银行提供风险承担保障。

另外,金融控股下的银行保险业务还可以共享专业技术和人才,从而提高业务水平和竞争力。

3.风险控制金融控股模式下的银行保险业务能够共同应对风险。

比如,保险公司可以通过风险管理、定价等方式为银行业务提供保障,减少银行出现风险的概率,同样,银行也可以为保险公司提供风险定价方面的支持,以保证保险公司的盈利。

二、金融控股下银行保险的优势1.最大化资源效益金融控股下的银行保险业务可以在业务领域间互相补充,实现资源互通与优化配置。

这样在同一时间下,银保业务可以实现最大化的资源利用效率。

而常规银行和保险公司常常难以实现这一点,因为它们经常处于“相互独立、各自为政”的状态。

2.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在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和保险业务之间可以紧密合作,从而提高风险的管理水平。

尤其是银行和保险业务之间的重复风险管理和控制可以显著降低业务风险,减小管理成本。

同时,互相借鉴专业技能和信息对风险的评估也非常重要。

3.支持差异化金融品牌的发展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和保险业务可以完全自主设计和实施它们的产品和服务。

换句话说,不同的银行和保险品牌可以同时孕育,这样可以满足不同需要和利益群体的需求,形成品牌竞争和发展空间。

三、金融控股下银行保险的局限性1.风险转移问题在银行保险领域,金融控股模式有时会导致风险的转移。

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经济主体行为分析

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经济主体行为分析
银行根据 市场 用户 的反馈和传统保险公 司 间的竞争结果 ,选 择最适合银行未来发展 的传统保 险公 司进 行合 作 ;银行要对银行 保险可能 存在 的业务风险做好应对处理方
品问题 的同时 ,将集 团的利益扩充到最大 程度 , 并且也要辅 助保 险子公司 的发展 。 同
时 ,因为银行保险业 务监 管体系在监管部 门的努 力下不断优化 和完善 ,银行保险合 作主体也趋 于公平化 ,银 行母 公司开始关 注 与合作 主体 之间 的利益相 关关 系管理 。
金融控股模 式向银行母公 司提 出的要 求是 ,在处 理好协议代理 传统 保险公司产
银 行母 公 司 的适 应 性 行 为过 程 主要
有 :银行通过提升代理保 险业务在所有业
务 中所 占的比例 ,促进各项推动措施的实 施 ;银行母公 司辅 助保 险子公司产 品设计 工作 , 并尽其所能推广保险子公 司的业务
断进行产 品创新 , 扩大公司人才 团队规模 ,
并 以提升服务质量 为增强市场 竞争 力的重 要方法 ;在保持 原有的和银行母公司合作 关 系的基础 上 ,加大银行 母公司的资金投 入份额 ;在有需要 时和其 他传统保险公司 进行合作 ,组成 对抗联盟 ,并以此作为和
银 行 母 公 司 的 行 为 分 析
金 融 控 股 模 式 下银 行 保 险 各 经 济 主 体
的行 为动 机 、行 为规 则 、行 为过 程 和行 为结果。
司在市场 中依然比传统保险公 司更具优 势 ,
并可 以与传统保 险公 司之间进行竞争 ;在 银行和保险公 司合作 的同时 ,要关注利益 相关者关 系管理 问题 ,并在实现双赢的基
势得 以扩大 ,竞争地位得 以巩 固 ;最终 实 现金融控股模式下三方经济主体 以及消 费

金融控股公司论文风险监管论文:浅谈如何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监管体系

金融控股公司论文风险监管论文:浅谈如何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监管体系

金融控股公司论文风险监管论文:浅谈如何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监管体系摘要:由于经营经验不足,监管缺失,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存在很多风险隐患,整个金融业的监管依然扮演着消防警察的角色,缺少对金融业较为完善的风险监管体系。

构建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监管体系,很有必要在借鉴国外先进制度和方法的基础上,对我国目前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各自的风险监管指标进行甄选和整合,从而提炼出针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监管指标。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一、国内现状由于经营经验不足,监管缺失,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存在很多风险隐患,整个金融业的监管依然扮演着消防警察的角色,缺少对金融业较为完善的包括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事后监管的风险监管体系。

考察我国金融业监管评级体系,只要在银行业的监管中有体现。

在制定并发布《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价体系(暂行)》、《外资银行风险评价手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试行)》等基础上,2005年12月2日在银监会第41次主席会议上,刘明康主席主持会议,会议原则上通过了《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意在整合商业银行监管评级体系,健全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加强和改进风险监管工作。

我国商业银行监管评级为“camels+”的评级体系,即通过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状况、管理状况、盈利状况、流动性状况和市场风险状况等六个单项要素进行评级,在此基础上加权汇总得出综合评级,并结合其他具体因素的性质及其对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对综合评级结果做出精细调整。

此外,证券业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06)、《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08)、《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2008)规定,建立起以遵循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

诚然,我国金融业已经开始重视风险监管,但是,由于人才、经验、资金、技术等因素的缺乏,金融业的风险监管水平较发达国家而言还是比较落后的。

解读金融控股公司的论文_0

解读金融控股公司的论文_0

解读金融控股公司的论文金融业的世纪之争久居京城的人都知道,北京的春天来得迟、去得快,但却总是那么得让人期盼。

因为经历了漫长的寒冬,人们已经厌倦了大地的苍茫,渴望着枝头一抹绿色的出现。

2000年初春的北京,依旧春寒料峭。

在北京城西的友谊宾馆,阳光透过窗户把整间会议室照得暖洋洋的,一群人围在会议桌旁谈兴正浓。

与会者可能自己并没有想到,这个小型座谈会对两年后中国金融业的影响之大。

会议的主题是金融控股公司,会议的主持人是时任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司长夏斌。

人们也许很难想象,在当时国内实行严格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下,会有这样一个由中国人民银行司长主持,就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以及在我国实现的可能性等问题为主题的座谈会。

夏斌,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司长,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我国金融市场的主要构建者之一。

近日在业内的一个研讨会上,记者有幸见到了夏斌。

虽然他长期身居要职,但却没有丝毫的官气,让人感受到的只有他学者的儒雅之风。

从与他的交谈中,可以明显地感受到他内心中忧国忧民的价值观,这也是那一代人的特性,即把个人的努力与国家、民族的富强联系在一起。

前几年,信托业几家大公司接踵不断地倒闭关门。

夏斌和司里其他人像救火队员一样到处“扑火”。

由此引来信托业五次大的清理整顿。

虽然整顿已接近尾声,但历史遗留问题及面对“入世”在即的现状却给监管者带来更多的难题。

综观我国金融机构的组织架构,五花八门,监管的盲区难以消除。

尽管入世初期,国内和国外金融机构的竞争在地域和范围上是有限制的,但我国银行、证券、信托、保险是单一资本、单一业务范围,而国外金融机构的背景是综合性金融集团。

由此,夏斌认为在我国组织对金融控股公司研究的时机已经成熟。

中信国际研究所也是那次座谈会的参与者之一。

屈指算来,中信公司应该是国内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先驱者。

中信国际研究所所长皮声浩向记者讲述了当初中信公司提出搞金融公司的始末:“1966年6月,正值中信公司按照央行的要求制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改制方案时,王军董事长得知日本正在酝酿金融改革(日本版的”big bang”)后,委派中信公司副董事长张肖组团去日本考察,了解日本金融改革的动向,我也是成员之一。

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经济主体行为分析

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经济主体行为分析

作者: 白玉培
作者机构: 成都师范学院,成都610041
出版物刊名: 商业经济研究
页码: 91-92页
年卷期: 2015年 第20期
主题词: 金融控股模式 银行保险 经济主体 行为分析
摘要:目前,国内银行保险合作的模式主要有协议代理模式和战略联盟模式,并不断向更优化的金融控股模式转变。

因为国内银行相对于保险公司的较大优势地位,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对国内银行保险市场具有重大影响作用。

本文分析了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各经济主体的行为动机、行为规则、行为过程和行为结果。

银行保险论文

银行保险论文

银行保险在我国发展的前景分析[摘要]银行保险作为金融一体化的成功范例,已成为目前中国保险业的第三大主要销售渠道。

但在新经济时代市场竞争, 中国保险业面临着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为此,借鉴发达国家银行保险的成功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实现银行保险模式的创新与转型,促进银行保险向更深层次发展,对中国保险业乃至银行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在阐述了银行保险涵义及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比较和分析了欧洲发达国家银保合作的模式及其特点,进而提出我国银行保险风险防范与控制的具体措施和战略联盟合作模式选择。

[关键词]银行保险发展现状风险防范与控制目录一、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3)(一)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的现状 (3)(二)我国银行保险目前存在的问题 (4)二、欧洲银行保险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5)(一)营造有利于银行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 (5)(二)加强业务创新、服务创新和技术创新, 培育核心竞争力 (5)(三)加强对银保融合的监管 (6)三、我国银行保险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6)(一)规范销售资格 (6)(二)提高保险公司研发产品的能力 (7)(三)提升保险公司客户服务水平 (7)(四)建立银行与保险公司长期合作机制,规范兼业代理机构管理 (7)(五)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银行保险的监管 (8)(六)找准价值创造点, 构建战略联盟合作模式 (8)四、结语 (10)参考文献 (10)后记 (11)关于银行保险(Bancassurance)的定义,不同学者分别从不同方面如经营策略、组织形式等对其作了界定。

美国经济学者小哈罗德斯·凯博(Skipper.H aroldD.Jr)等在《国际风险与保险》一书中提出,“银行保险就是指银行和保险人之间为通过银行销售保险而作出的一种安排,如并购合资、市场联盟,其中保险公司致力于保险产品的制造,银行则致力于保险的销售”1。

根据慕尼黑再保险公司《银行保险的运用》对银行保险的定义,银行保险是指“经由共通的销售渠道,提供保险与金融商品及服务给共同的客户群”2。

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

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

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随着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程度不断加深,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于是,它们纷纷通过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走上了综合化经营的道路,企图借助金融集团内部各金融子公司的资金、信息、产品等优势,逐步打造“一个客户,一个账户,多个产品,一站式服务”的综合金融平台。

但是,在推进综合化经营的过程中,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复杂的股权结构和关联交易使规模化经营产生协同效应的同时带来了更加复杂多样的风险,给我国金融机构尚不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外部监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尤其作为子公司的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往往处于被动地位。

因此,针对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下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分析了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后银行子公司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第一,同一笔资金在不同金融子公司之间重复利用带来了资本重复计算风险,降低了银行子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第二,各金融子公司的业务性质趋同,不可避免地存在银行子公司与其他金融子公司之间利益冲突的问题;第三,各金融子公司在风险监管要求、风险管理的目的、采用风险管理工具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差异,因此必然存在风险管理文化不一致的问题;此外,在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尚不完善的前提下,股权投资和关联交易借助资金、产品、信息等给风险提供了便捷的传播途径,增加了风险传染到银行子公司的概率。

针对以上风险,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采取了一些风险防范措施,但与美国成熟的风险管理体系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尚不能有效控制风险。

于是,本文从公司治理、内部管理制度、风险管理文化和外部监管体系这几个方面分别阐述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状及不足,在借鉴美国风险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下建议:第一,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外部投资者来优化集团层面的股权结构,提高集团治理水平,并对银行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给出合理的指导建议;第二,协调好母子公司之间的治理关系,构建差异化的子公司风控模式,并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风险管理技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第三,培育注重风险隔离的企业文化;除此之外,要加快推进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立法,优化监管结构,建立以银行子公司为核心的优先保护制度,并探索多元化的金融子公司退出机制,降低单个子公司发生经营困难引发的风险传递危机,从而全面保障银行子公司的稳定经营。

我国金融控股分析论文

我国金融控股分析论文

我国金融控股分析论文内容摘要:作为金融组织创新的重要形式之一,金融控股公司已成为我国金融与非金融企业竞相探索与实践的重点。

但实践中,金融控股公司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潜藏着极大的风险,给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带来严峻挑战,因而迫切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为其健康有序发展构建适宜的法律环境。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法律支持监管体制立法完善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金融业在组织形式和业务运作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强调规模经济、范围经济以及协同效应的大型金融组织——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lHoldingcompany,FHc)成为金融业的热点。

处于金融全球化的时代,我国也不可避免地受到这一巨大变革的影响,金融控股公司也成为我国金融企业以及非金融企业竞相进行创新探索和实践领域。

在目前分业经营的体制下,如何通过金融控股公司实现集团化经营,更好的整合金融资源,应对入世后激烈的竞争,不仅是我国金融理论与实践所亟待研究的一项重大的课题,也需要从法律角度探讨这一组织形式所带来的法律问题与应对之策,为其发展构建一个理想的法制空间。

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的发展与实践“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是由1998年美国《金融服务业法》创设的,它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银行业金融组织创新形式在立法上的最终体现。

标志着以美国为代表的世界金融业进入一个新的时期,金融分业经营制度趋于终结,以金融控股公司为主体的大型金融集团将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趋势所在。

随着发达国家金融制度创新步伐的加快,金融控股公司也在我国引起了广泛的探索与争论。

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入世以后金融领域的逐步开放,我国的金融竞争将变得日趋激烈,金融机构间的跨行业、跨国界收购、合并,以及金融机构的多样化经营,金融控股公司必将成为我国金融业发展的趋势。

尽管目前我国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法律也未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但实际中已经形成了一些类似于集团混业经营、子公司分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在同一个控制权下面所受监管的实体明显在银行、证券、保险之间从事两种以上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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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模式下的银行保险论文一、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下银保合作共赢的表现形式1.银行母公司实施了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各方利益得到维护在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集团模式下,银行母公司对银行系保险子公司具有自然的影响力,再加之由于国内金融体系结构依然造成目前银行母公司对传统保险公司的巨大地位优势,因此,银行母公司对于银行保险合作各方的定位是共赢机制构建的核心前提。

随着国内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推进,中间业务收入对银行经营收益和资产结构的调整具有战略影响意义,而金融集团内和集团间的战略协同效益依然对市场竞争优势地位的巩固具有重要意义且越发突出,因此,集团内和集团间的银行保险业务会逐步成为银行集团的重要业务单元。

由于上述因素对银行母公司金融集团的影响,银行母公司提升对银行保险合作各方的利益相关者管理的程度,给予合作各方特别是传统保险公司以平等利益相关者的地位,真切维护各保险公司的利益,与各外部的利益相关者建立重要的关系,甚至达到利益相关者伙伴关系,是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共赢机制构建形成的最主要表现形式。

2.各方遵守银行母公司制定“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协议”,形成了合作各方公平的银保竞争环境由于银行母公司对保险公司拥有巨大的地位优势,因此,共赢机制下的银行保险合作各方遵守的“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协议”需要有银行母公司制定,并由银行母公司引导各合作保险公司强化执行。

而共赢机制下的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均自觉遵守这一“约束力协议”,形成公平、合规的银行保险市场竞争环境。

这一约束力的协议包括大帐手续费率的制定标准、合作各方的违规惩处与退出机制、合作各方的责任承担机制、公平的努力程度分配机制、合规高效的柜员二重委托机制、共同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机制等等内容。

3.合理制定了大帐手续费标准,形成了清晰的利益分配机制对银行保险博弈各方来说,大帐手续费率是影响各方利益分配的关键因素,因为,它既是银行从代理银行保险业务中实现的中间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也是保险公司成本的最主要部分。

因此,共赢的银行保险机制下,形成了合理的手续费制定标准,并决定了合作各方间清晰的利益分配机制。

4.形成了按照合作产能分配银行努力程度的公平机制在银行保险业务中,银行和银行柜员的努力程度决定了保费的产能,银行的努力程度越高,保费的产出就越高。

因此,对于银行柜员努力程度的诉求是保险公司各经济主体的主要目标。

而在非共赢机制下,竞相追加手续费等资源投入成为了保险公司激励银行提高努力程度和诱导银行分配努力程度的主要手段。

手续费的恶性竞争,恰恰造成了保险公司不能盈利的主要原因。

因此,在银行保险共赢机制下,大帐手续费率已经有了明确的制定标准,不再成为努力程度分配的依据。

此时,合作各方形成了以产能贡献为标准的努力程度分配的标准,引导者保险公司着力提高经营产能,并形成了保险公司间以产能为标准的积极向上的良性的公平竞争环境。

另外需要淡化银行母公司对银行系保险子公司的刻意保护,将银行系保险子公司纳入与传统保险公司共同公平竞争的氛围中。

5.形成了合规高效的单纯柜员二重委托模式下的柜员激励机制由于柜员在银行保险业务产能实现中的关键地位,柜员努力程度的高低直接决定了银行代理保费产能的高低,因此,合规高效的柜员激励机制的形成,是确保银行柜员销售积极性的关键因素。

在现阶段业务中,银行柜员代理保险业务有三种收入方式:第一种是单纯的二重委托—代理模式下的收入,即保险公司按照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率委托银行销售保险,同时银行转移支付一部分手续费委托柜员销售保险产品模式中,柜员得到的收入;第二种是在第一种存在的前提下,由于银行转移支付的激励比例过低或兑现不及时,保险公司再以隐性激励的方式向柜员提供一笔收入;第三种是保险公司直接跳开银行,与柜员销售“飞单”,直接激励柜员。

根据对银行柜员二重委托收入方式的风险分析,可以知道,对柜员的第一种收入方式是合规且风险最小的方式,但是其弊端是对柜员的激励力度不高且激励形式不明显,导致对柜员激励效果不理想。

在共赢的合作机制下,形成了具有竞争性的柜员的激励机制和激励形式,确保了柜员销售积极性的调动,在这种前提下,各保险公司遵守银行母公司要求严格执行对柜员的单纯二重委托机制。

6.形成了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和严格的惩处机制,共同维护了消费者权益由于在银行保险业务中,各保险公司之间毕竟存在竞争性的利益冲突,保险公司可能会采取一些违规的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来诱导柜员的销售或直接进行误导销售等等,来强化竞争优势。

另外,个别网点或柜员也会采取一些违规方式来促进保险的销售。

因此,对于合作各方,特别是保险公司违规责任追究和严格的惩处机制,对于违反“约束力协议”严重的,甚至采取必要的退出机制,是保证任何合作一方不得违规的前提条件。

没有违规现象的发生,最终体现的是对于消费者利益的维护。

因此,在共赢机制下,银行保险各方形成了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和严格的惩处机制。

7.有着明确的责任承担机制,合理划分合作各方运营成本在银行保险业务中,还有一块运营成本,涉及到合作的各方。

根据对银行保险价值链中各活动成本的分析,知道涉及合作各方运营成本的环节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前期的产品研发、调研等成本;二是销售中的营销支持成本;三是售后的客户服务和非常规退保成本。

上述运营成本对保险公司的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因此,需要进行明确的责任承担。

特别是第三部分售后的非常规退保成本,所占保险公司经营成本的比例逐步攀升,有时其比例甚至达到1%。

而这部分非常规退保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银行柜员的误导或销售不清造成的,因此,合理划分退保的责任,并承担相应责任,是共赢机制下的表现形式。

二、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下银保合作共赢机制构建的环境要求1.要求银行母公司实施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从前文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下银保合作共赢的表现形式分析可以明确银行母公司对于合作各方之间的利益相关者关系程度越紧密,合作各方共赢机制构建的可能性就越大,那么这一点也是判断合作各方是否共赢的关键条件。

当然,利益相关者关系程度是一个辩证的概念。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外部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取决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重要程度,也就是说,合作的保险公司对银行母公司越重要,那么,银行母公司对于保险公司的关系管理的程度就会越高,进而各方形成共赢的可能性越大。

2.要求各方严格执行“约束力协议”内容以形成公平的行业竞争环境上文分析的共赢机制下的表现形式,表明了各方严格遵守这一包括大帐手续费率的制定标准、合作各方的违规惩处与退出机制、合作各方的责任承担机制、公平的努力程度分配机制、执行单纯的柜员二重委托机制、共同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机制等等内容的“约束力协议”。

只有遵守这一协议合作各方才能维护自身正当利益并保持对违规行为惩处的高压机制,各方才能真正实现合作共赢。

因此,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必须自觉并严格的遵守这一“约束力协议”是共赢机制构建的银行保险市场条件。

3.要求合作各方具有稳定的保费产能平台银保合作各方之间必要的保费产能平台,是关乎保险公司经营盈利或亏损的关键因素,并且保费额度也是保险公司开展银保业务快速提高市场份额的目的,因此银行母公司保费总体产能的规模是对保险公司形成优势地位的主要判定标准。

如果银行母公司的保费总体产能平台不高,对合作保险公司市场份额的提升没有多大作用,并且合作的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盈利,此时,银行母公司对保险公司没有吸引力,甚至保险公司不会主动与银行合作。

而在上文的分析中,知道银行对保险公司分配努力程度的依据也是合作保险公司的产能平台,这样是银行保险公平竞争的合理机制。

综上,可以明确,银行母公司的总体产能决定了银行对于保险公司优势地位与否、而保险公司的产能决定了其得到的努力程度甚至是能否合作的问题,因此,合作各方稳定的保费产能平台是共赢机制构建的前提条件。

4.需要完善金融和监管环境,确保合作各方合规经营从对银行保险的发展原因可以看出,银行保险最初在欧洲的出现是得益于监管的混业经营政策的放开和激烈的金融行业竞争,但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的金融体系和完善的监管体系,最终形成银行保险合作各方之间的共赢格局。

国内的银行保险主要得益于混业监管政策的逐步放开和保险公司是的主动联姻,导致了银行保险的快速发展。

目前,国内的金融市场体系的结构尚不平衡,严重依赖银行业,因此,银行形成了对保险公司的巨大优势地位。

在国内银行保险高速发展成为保费收入的第一大来源渠道的过程中,国内的监管部门尚未对银行保险业务中出现的一些违规现象形成处置预案,国内的监管体系尚不完善。

因此,导致国内的银行保险业务并不成熟,合作主体之间并没有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

综上分析,银行保险各方形成共赢机制的优异条件是国内金融体系和监管政策的完善。

5.健康的社会金融消费观念,理性的消费行为银行代理保险产品的出发点之一是满足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实现消费者“一站购足”的便利性,以期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巩固银行的竞争优势。

而就保险产品提供的金融功能而言,主要是出于保险的保障功能以及资产保值的功能。

但是在国内银行保险的销售中,由于销售误导或营销不清楚,导致消费者被动接受保险产品,并对银行保险产品的功能形成了一种偏见,认为银行保险具有高的收益率并具有高的增值功能,因此,客户购买之后往往会出现不满意收益情况甚至出现大量的非常规退保现象,这是一种不理性的消费行为。

随着国内金融环境的不断完善,以及消费者金融知识的不断增加,国内消费者对于银行保险的消费行为也会逐步理性。

这样,客户的非正常退保就会减少,保险公司的营业外支出水平降低,并且稳定的保单继续率有利于保险公司对于保险资金的合理运用,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增强经营能力,确保盈利水平的实现。

因此,健康的社会金融消费观念,理性的消费行为是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实现共赢的又一环境条件。

三、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下银保合作共赢机制的构建根据前文对于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共赢机制的表现形式和关键机制构建所需的环境条件,本文从银行保险合作各方的利益分配机制、行业制度保障机制和社会制度保障机制三个方面阐述银行保险共赢机制的构建。

1.共赢机制构建的利益分配机制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博弈各经济主体间的共赢机制构建的利益分配机制内容主要应包括大帐手续费率制定、努力程度分配原则、柜员激励机制以及运营成本分担等方面。

①合理制定大帐手续费率β标准,明确利益分配机制,按照共赢原则进行利益分配。

根据上文分析明确了大帐手续费率是银行保险合作各主体之间利益分配的核心因素,并且也是各保险公司之间提高竞争优势的主要手段,因此,在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下的银行保险共赢机制的构建,关键因素是要制定合理的并且各方能够自觉执行的大帐手续费率β标准。

从另外一个角度,还要分析银行保险行业的平均收益情况,当保险行业总体平均保费投资净收益率高于银行平均存贷款收益率时,银行母公司可以选择手续费率的较高的范围标准执行;当保险行业总体平均保费投资净收益率低于银行平均存贷款收益率时,银行母公司可以选择手续费率的较低的范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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