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施工企业的工程索赔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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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施工企业的工程索赔及方法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索赔是一个繁琐的过程,具有可变因素多、持续时间长等特征。由于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困难或问题,而在合同中没能一一提出,业主在其中占有优势,对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造成威胁。这就需要施工企业提高索赔意识,通过索赔方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获得工程应有效益。
标签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索赔;方法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索赔已成为一种常见现象,也是法律与施工合同赋予弱势方的权利。但是我国施工企业的索赔工作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对于工程施工合同来说,由于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所处的出发点和地位有所不同,因此给索赔的认可程度带来一定难度;另外,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实行招标承包的时间较短,在制定合同、管理合同过程中缺乏经验,因此无论是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还是监理工程师,都缺乏索赔的基本意识[1]。尤其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很多应该索赔的项目没有获得基本保障和赔偿,给工程造成极大损失,在今后应引起足够重视。以下结合本人实际工作经验,对施工企业的工程索赔及方法进行具体分析与阐述。
1、以投标文件作为索赔的基础
一方面,在工程施工之前,具有基本的索赔意识,事先预测可能出现的设计变更。对于任何一项工程来说,设计变更不可避免,既有数量的变化,也有结构的变化。因此,在投标期间就应具有先见意识,根据以往工程经验合理预测设计变更,尤其对投标报价或者投标决策产生极大影响的项目,适当调整报价水平,减少开工后的损失,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运用基本的报价技巧。如果工程的施工条件较差,而对专业水平要求较高,属于技术密集型工程,就需要更多有所专长的队伍进行施工。例如对于文物古建筑的修复工程,因其性质的特殊、工艺复杂,技术要求更专业,有些甚至没有定额可套用,对于这样的工程,主要集中于技术水平的竞争,可适当提高报价;对于施工条件较为优越,工程量大但是涉及的技术较为简单的项目,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应适当降低报价[2];对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暂定项目,其总额价一般为暂定,不能做相应调整,由承包商填写单价,最终按照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及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付款。这种情况下,遵循“宜高不宜低”的原则进行单价填报,这样既不对总价产生影响,也可作为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另外,在工程量清单中,对于土方开挖或基础工程等先开工的工作,应适当提高单价;装修项目、清理现场等最后完成的项目,则可适当调低单价,这样提前收回大部分资金,确保工程正常运转,保障最终效益。
2、寻求更多索赔机会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寻求、创造更多的合理索赔机会,将对保障施工企业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具体分析如下:
2.1 合理运用投标策略
在施工企业投标过程中,必须运用基本的投标策略,既要保障发包人接受,也要确保中标后的基本利润水平;施工企业一般选择不平衡报价法,既不影响总价水平,也可提高中标可能性,而在竣工结算时也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收益,可谓一举多得;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施工企业应注意收集相关数据或文件,由专业人员与投标员进行交流和沟通,以掌握合理的投标策略,为今后索赔奠定基础[3]。
2.2 提供索赔条件
当施工企业中标之后,需要专业的造价人员对中标报价进行分析,归档清单报价,划分为较大盈利清单、一般盈利清单、不盈利或亏损清单等几部分,深入分析哪一部分的清单可能出现变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加强注意,引导发包人对一般盈利或者不盈利部分进行施工方法或施工材料的变更;对于盈利较大的清单项目,则可尽量争取更多工程量。
2.3 把握索赔机会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聘用专业造价工程师,对项目的投标、合同、施工、竣工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与管理,不放过任何一个索赔的机会,以获得更多的利润水平。
3、全面收集索赔证据
对于实行索赔工作,涉及到证据的支持。索赔证据可以来自合同、往来信函、会议记录、进度规划、施工现场相关材料等等,这些都是对施工企业索赔有利的因素,需加强重视,做好日常收集和整理工作。
3.1 证据收集的及时性
对于需要办理现场签证的内容,应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做好记录工作,并尽快通过监理人的确认,特别是对于一些为特定需要而为的、需要摘时赶工完成的、且经常有领导去现场指示修改的这类工程应该步步紧跟,做好原始记录并经监理人的确认;对于合同中已经明确提出的材料,提交监理人后,如果超过一定时间仍未确认,也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则可视为默认,同时做好相关记录,保留证据[4]。及时办理签证,将为索赔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否则将造成施工企业的索赔处于被动地位,可能造成索赔失败。
3.2 证据收集的针对性
采取价格可以调整的合同,注意在施工过程中,建设管理部门、造价管理部门等公布的相关信息,如机械台班信息、材料价格信息、人工成本信息等,以及相关部门对税费的调整;如果设计发包人没有提供施工必要的条件或者提供完整
图纸,由不良气候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停工等,都需要对相关证明、记录进行收集,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摄像记录;对于发包人提出的增加工程量部分,如果在已经标好单价的清单中没有适用项目,就应对购买材料、租赁机械设备等凭证进行保留。
4、认真编制索赔文件
当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之后,索赔文件就是最重要的书面材料,也是索赔依据之一。一般索赔文件可分为以下几部分内容:①索赔函。是承包方对业主发出的简短信函,其中说明索赔的事件、情况、要求等;②索赔报告。这是索赔材料中最主要的部分,主要对索赔的事实以及依据进行陈述,应注重对合同条款规定的有效运用,阐述事实和损失之间的必然关系,提高索赔的合法性、合理性;并在报告最后计算损失,提出需要赔偿的工期或者金额[5];③附件。主要包括索赔报告中列举事实的证明文件、计算书等。承包商根据工程项目进展的实际状况,在有效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以减少日后争议,提高索赔成功率。
5、掌握谈判技巧
随着工程项目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往往承包人在项目中处于劣势、被动地位。因此在进行索赔时,由于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期待与利益不同,在谈判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争议。如果承包人态度过于强硬,可能造成双方冲突,甚至失去今后继续合作的机会。因此,在进行索赔谈判时,承包人应避免与发包人产生强烈矛盾,应尽量陈述事实,融合二者差异性,争取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利益。另外,在谈判过程中,适当的“退让”也是一种策略。在谈判过程中,承包人首先提出偏高的索赔要求,经过双方协调、谈判,在发包人的利益点适当做出讓步,如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等[6],更利于发包人的认可,同时确保索赔目标的顺利实现,获得更多合作的机会。
由上可见,施工企业做好索赔工作,除了弥补已经发生的损失以外,更要对可能发生、即将发生的损失做好预防、控制工作。提高索赔意识,掌握索赔方法,是市场经济竞争发展的必然需要,也是经济法制建设的较好体现。在施工企业索赔过程中,应做到按章办事,严格遵循法律程序,根据合同内容合理索赔,以实现工程效益目标。
参考文献:
[1]郭丑花,刘红.施工企业应加强索赔意识[J].山西建筑,2007(36)
[2]刘海霞.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索赔问题的处理[J].广东建材,2009(3)
[3]赵杰英.施工企业工程索赔“成功难”的现状分析及对策[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版),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