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楼牌编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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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楼)牌编码规则

为科学编制门(楼)牌号码,使之规范化、系列化、层次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门(楼)牌编码规则。

一、城镇门牌编号规则

(一)确定门牌编码的起点

1.无延伸的街(路)巷,门牌编号顺序依照街(路)巷走向确定:东西走向的,由东向西编号;南北走向的,由南向北编号;东北西南走向的,由东北向西南编号;东南西北走向的,由东南向西北编号。

2.由城镇内向郊外延伸的新建街(路)巷,由城镇内向郊外编号;主要街(路)巷两侧延伸的新建街(路)巷,以主要街(路)巷为起点编号。

3.只有一个出入口的街(路)巷,以入口处为起点编号;十字路口、丁字路口交汇处的房屋,按主要街(路)巷名称编号。

4.环形街(路)巷,按照县(市、区)地名主管部门对环形街(路)巷命名方向编号。

5.分段命名的街(路)巷,以段的名称单独编号。

(二)实行单、双号分编

单、双分编是最基本、最普遍、最常用的编码方式。其方位选择通常采用我国古代阴阳相关命名地名的方法,即偏西、

偏北为阴,编单号;偏东、偏南为阳,编双号。如东西走向的街道,北侧编单号,南侧编双号。南北走向的街道,西侧编单号,东侧编双号。杜绝单双号混编、重号、无序跳号和使用其他街(路)巷门牌号的现象。

(三)预留空号

对道路两侧有空地待建设的,应根据街道两侧的规划设计和街道的功能预留空号。商业街一般按4-5米预留一个空号;以交通为主的街道应根据道路两侧机关、单位、商家的建设规划和分布情况预留空号。未预留空号又增开新门的,在现有门牌号下按顺序编附号。

(四)流水号的编制

流水号一般用于特殊地段或特殊情况下的门牌编码。如城镇中沿江边、河边的道路,只有一侧有房屋建筑的,可用流水号编制门牌。以附号编制的门牌,一般也使用流水号。

(五)附号的编制

附号是某一门牌号码(主号)的延续和补充,是门牌编码中一种特殊的处理方式。一般使用在:临街仅有少数住户的居民小院,院门口编主号,院内各家编附号;城区内某单位破墙开店,而门牌号码已用完,可依据该单位的门牌号(主号)编制附号;死胡同内仅有少量居民住户的,可在胡同口编主号,胡同内编附号。

(六)几种特殊情况下的门牌号码编制

一是没有街、巷名称的死胡同(死巷),如胡同内是机关、单位或居民小区等,则应将门牌号码顺延进胡同内编制门号后再拐出来,因机关单位和居民小区的门牌不适用于附牌。二是街道拐角处两面临街的商户,通常以主街道编制门牌。三是临街商铺门牌编码通常为一门一号,如确属一个业主使用,且打通成为一体的商铺,也可编一个号。

(七)设置安装

临街门牌分为大门牌和小门牌,应按照《地名标牌城乡》国家标准制作并统一设置安装,做到整齐划一。门牌的安装高度通常应不低于2.5米,以伸手摸不到为宜,以免人为损坏。

二、楼(栋)、单元、户号牌编号规则

居民小区和建筑的楼、门号编码是临街门牌号码的延伸,由楼(栋)号、单元号、户号构成。

1.有多门临街的小区和建筑,应按门所在的街(路)巷名称分别编门牌号,并确定一个门牌号为主编楼(栋)号,确定的门牌号应是整个房屋的主要出入门的门牌号。

2.从住宅小区主要出入门口开始,楼号由左向右按顺序编号;单元号面向房屋,由左向右顺序编号,中间不预留号;户号按单元,由房屋楼梯入口处,从左向右,由下向上按顺序编号,中间不预留号。

3.高层房屋或一层多房间(10间以上)的房屋(如电梯公寓、办公室楼、写字楼、宾馆等),户号按单元,由楼梯入口处,

从左向右,由下向上按顺序编号,中间不预留号。编号上个位和十位代表房间户号,百位和千位代表房间的具体层(楼),层(楼)不超过10层(楼)的,千位可省略。如:3层(楼)9号的编号为309,13层(楼)1号的编号为1301,13层(楼)10号的编号为1310。

4.分期建设的房屋,在开发建设单位提供的《总平面图》上对已批准建设的楼按由左向右的顺序编楼号,并预留后期建设的楼号。

5.居民小区(院落)内多房间的整体联排平房编为一个楼号,户号直接在楼号下,面对房间,从左向右,按流水号顺序编码;独立的单间平房,直接在主号下编附号,确定的门牌号应是整个居民小区(院落)的主要出入门的门牌号。

6.房屋是商业店铺的,一层临街(路)巷的以街(路)巷名称编门牌号;二层以上的应在一层确定一个门牌号,以确定的门牌号为主编附号,确定的门牌号应是整个房屋的主要出入门的门牌号。

7.开放式多楼(栋)房屋一、二层是商业店铺,三层以上是居住或办公房间的,一层临街(路)巷的商业店铺以街(路)巷名称编门牌号,一层不临街(路)巷的, 和二层的商业店铺以楼(栋)为主编附号,如3栋一层不临街(路)巷的第一间商业店铺编号为3栋附101号,二层的第一间商业店铺编号为3栋附201号,三层以上的居住或办公房间的户号按居住房屋的

有关规定编号,其他以此类推。

8.房屋一层是居住带商业店铺的房间(俗称家带店),只有一个门的按照商业店铺门编号。有两个门的(一门为商业店铺门,一门为居住门),商业店铺的门牌号和居住门的户号按商业店铺和居住房屋的有关规定分别编号。

楼栋牌应按国家标准制作,安装的高度以二、三楼为宜。单元牌和户牌暂无统一标准,其式样、规格、材质等可由各地自行确定。

三、地下建筑物门牌编码规则

地下建筑物从地平线开始向下,按“负1层、负2层……”为顺序,由楼梯入口处,逐层从左向右编流水号;地下建筑物内的夹层,不单独编楼层号,楼层随所在自然层,户号从自然层起编,夹层接自然层的户号顺序编码。

地面有建筑物的地下建筑物应以地面上建筑物的XXX街X号(X栋)加负X层X号为标准编号;地面无建筑物的地下建筑物,以建筑物的标准名称加负X层X号的形式编号;地下建筑物是敞式商场或车库的,由建设(管理)单位按顺序编号。

四、农村门牌编码规则

农村房屋,主要有新农村(含集中居住区、新居工程)、农村居民自建房屋(散居住户)、企事业单位房屋三类,依法建设的一律编门(楼)牌号。

1.新农村(聚居点)房屋的门(楼)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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