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公示2023年度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公示2023年度科技计划
拟立项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3.09.28
•【字号】
•【施行日期】2023.09.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公示2023年度科技计划拟立项
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关于生态环境建设有关批示精神,服务招商引资企业创新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内科发〔2022〕4号),现将2023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承担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10日。
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不受理匿名材料。
我厅郑重声明:自治区科技厅工作人员从未向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布置与正常管理工作无关的任何工作,从未要求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提供与正常管理工作无关的任何服务,如推销各种产品、书籍,甚至以各种理由索要钱款等。
请各地科技部门增强防范意识,严防上当受骗,并及时提醒相关工作人员和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遇到有关情况请及时与我厅联系核实,情节严重者请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予以追查。
联系电话:战略规划处************
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机关纪委************
附件:2023年自治区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9月28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28•【字号】内政办发〔2021〕35号•【施行日期】2021.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7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引导带动全社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全区研发投入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十四五”时期,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年均增长20%,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规模达到370亿元左右。
二、主要举措(一)强化政府研发投入引导带动作用。
1.加大政府研发投入。
建立政府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和政府、部门研发投入联动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研发投入攻坚行动主体责任。
“十四五”时期,全区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中政府资金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25年达到56亿元。
2.优化政府科技资金支出结构。
强化政府创新导向作用,建立适应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
加强政府科技资金的统筹管理,按照财政资金来源渠道、总量和使用主体不变的原则,对现有部门和单位资金中用于研发经费投入的部分资金进行统筹,逐步提高用于研发活动的比重,支持企业的各类奖补资金原则上全部用于研发活动。
3.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的科技计划组织体系,实行竞争立项、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制度;坚持企业主体和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企业承担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比例达到60%以上;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自治区研发方面转移支付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自治区创新主体,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财政事权对应原则以及国家项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按要求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9•【字号】内政办发〔2016〕136号•【施行日期】2016.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36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由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本办法所称“自治区本级部门”是指与自治区财政厅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本办法所称“项目单位”是指直接负责项目申请并组织项目实施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中央财政下达由自治区本级部门确定具体项目并在自治区本级列支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比照本办法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指由自治区本级部门直接实施,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并在自治区本级列支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的原则。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3.11.29•【字号】•【施行日期】2023.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的通知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自治区有关部门,自治区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引导激励市场主体开展技术交易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服务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八项措施》(内政发〔2017〕2号)、《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科规〔2018〕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技术交易后补助实施细则》(内科发成字〔2021〕12号),现面向全区征集2024年度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
一、申报要求(一)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申报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技术交易后补助实施细则》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首次申报的交易方后补助项目应已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日期或实际交易完成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三)续申报的交易方后补助项目需提供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的交易凭证。
(四)申报单位由各盟市科技局行文向自治区科技厅推荐,区直单位由主管部门行文推荐。
二、申报程序(一)网上申报技术交易后补助通过网上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单位,通过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网址https:///)进入技术交易后补助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办理申报事宜。
网上申报审核时间自下发通知之日起,截至2023年12月31日18:00时,规定时间内未通过网上申报审核的按逾期办理。
(二)材料报送网上审核通过的项目,由申报方自行下载打印后补助项目确认书,经盟市科技局或主管部门盖章后报送自治区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一式4份。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的决定无【期刊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年(卷),期】2012(000)022【摘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区加快推进富民强区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阶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科技进步与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实施科技重大专项。
【总页数】3页(P17-19)【作者】无【作者单位】不详【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2.3【相关文献】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的通知 [J],2.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和现代农牧业建设进一步增强农村牧区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 [J], 无;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牧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 [J], 无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J], 无5.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聘请白春礼等专家为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顾问委员会和科技重大专项咨询论证专家委员会成员的决定 [J], 无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过程管理办法【最新版】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过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等4个文件的通知》精神,为保证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专项管理实行综合协调、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监理辅助、集体决策的原则。
采取有限目标、分期实施、动态调整、滚动支持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为了加强重大专项协调管理,在自治区科技厅设立重大专项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厅领导、相关业务处室领导组成,对重大专项的发展重点领域、立项建议、经费安排、监督检查、重大问题、项目验收等相关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四条重大专项的过程管理实行自治区科技厅、专家委员会和科技中介机构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自治区科技厅是专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专家委员会负责对专项的实施负有决策咨询和协调指导职责;中介机构负责对专项实施的评估和监理工作。
第五条在每个专项管理中,由相应的分管厅长牵头,相应业务处室负责项目全过程管理,责任落实到相应的经办人。
领导小组要与分管厅长、业务处室领导、相应经办人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
第二章过程管理第六条专项首席专家负责组织召开重大专项内各专题协调会议,检查专项/专题实施情况,研究与协调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对提交的专项/专题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
第七条重大专项实施过程实行阶段评估监理。
自治区科技厅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内蒙古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包括一、二中心)与专家委员会,组成重大专项专家评估监理小组,专家组由技术、经济和管理专家等组成。
评估监理小组根据合同要求每年不少于1次对专项执行情况进行阶段评估,并提出监理报告(包括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监理建议等)。
监理报告作为专项动态调整、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
监理报告与事实有重大出入,首席专家和承担单位可向自治区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提出复议申请。
第八条评估监理小组对重大专项的发展方向、合同签订、实施过程、项目验收等技术与管理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课题预算编报指南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二○一七年七月前言课题预算的编制是自治区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课题预算咨询评议、评审和课题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为便于有关单位了解自治区科技计划课题预算编报的要求,提高预算编报的质量,我们在充分听取并分析有关方面对预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财教﹝2013﹞151号)和国家及自治区科技经费管理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预算编制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
各有关单位在编制课题经费预算时,请认真阅读本指南。
目录前言 (2)目录 (3)第一部分课题预算编制与申报 (4)一、课题预算编制的目的 (4)二、课题预算申报材料要求 (4)三、课题预算编报原则及总体要求 (4)四、课题预算申报书格式 (8)第二部分预算申报书具体内容编制说明 (9)一、封面 (9)二、承诺书 (9)三、表A1:课题基本情况表 (9)四、表A2:课题参加人员基本情况表.......... .. (10)五、表A3:课题资金预算表 (11)六、表A4:课题承担单位与参与单位研究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 (11)七、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课题预算说明书 (11)八、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自筹经费来源证明 (22)第三部分科技经费管理相关文件 (23)第一部分课题预算编制与申报一、课题预算编制的目的课题预算是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顺利实施的保障,是确定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总投入的依据,是课题分任务间合理配置资源的基础。
课题预算经过咨询评议评审后,作为课题决策和控制课题总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课题预算申报材料要求三、课题预算编报原则及总体要求(一)预算编报原则预算编报应当根据课题研究开发任务的实际需要,坚持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课题经费预算。
政策相符性原则:预算应符合国家财务政策、财经法规和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31•【字号】内政办发〔2022〕37号•【施行日期】202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精神,进一步改革完善自治区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职责分工科研经费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自主管理使用;按照“谁立项、谁监管”的原则,由项目管理部门承担指导和监管责任。
(一)项目承担单位职责。
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权责一致、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接住管好”的原则,自主管理使用本单位科研经费。
具体职责如下:1.建立健全相关工作体系和配套制度。
制定并完善本单位财务、资产、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成果转化以及与此相关的科研、人事、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2.建立并完善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
明确本单位科研经费预算调剂、间接费用统筹、劳务费和人员费开支管理、绩效支出分配、结题财务审计、结余资金使用、急需科研设备耗材采购等管理权限和审核流程。
3.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管理。
完善本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实行专账管理,及时向自治区项目管理部门报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自评价等情况。
因故终止或撤销的项目须及时向自治区项目管理部门报批,并按要求退回财政资金。
根据需要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为科研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布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布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12.15•【字号】内科发计字[2016]10号•【施行日期】2016.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发布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内科发计字[2016]10号各盟(市)、自治区扩权强县试点旗县(市)科技局、财政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加强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内政发电〔2015〕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我们以自治区科技计划储备项目库为基础,结合自治区各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编制了《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予印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程序盟市及盟市以下提交的项目申报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盟市科技局、财政局对申报书进行初审,上报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自治区本级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由主管部门集中审核后,报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自治区本级无主管部门的项目申报书可直接向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提交;自治区扩权强县试点旗县(市)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由旗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对申报书进行初审,上报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同时报盟市科技局、财政局备案。
二、申报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2.重点项目支持金额100-300万元,一般项目支持金额100万元以下。
3.项目主持人,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项目主要参加人,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含2项)。
4.指南中已经明确项目研究开发内容,本次申报重点考察项目申报单位承担指南项目的能力,以及完成项目考核目标方案的可行性。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方案与经费预算
编报书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二○○九年七月
前言
项目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编制,是自治区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
为便于了解自治区科技计划重大项目实施方案与经费预算编制要求,根据自治区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该编报要求。
本编报书适用于自治区技术创新引导奖励资金和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等资金中安排的重大科技项目。
项目信息表
实施方案内容表
项目(课题)参加人员情况表
八、经费预算及来源渠道
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课题)经费预算表
课题名称:金额单位:万元
设备费——购置/试制设备预算明细表
课题名称:金额单位:万元
材料费预算明细表
课题名称:金额单位: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
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
课题名称:金额单位:万元
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课题)预算说明表
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自筹经费来源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全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提供__________万元的配套资金,资金来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地方财政拨款3、从承担单位获得的资助4、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助)。
配套资金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具体预算支出科目)
特此证明!
出资单位(公章):
年月日
审核意见表: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加快建立以目标和绩效为导向、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形成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组织管理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内党办发〔2019〕16号)等有关规定和自治区相关政策,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自治区科技厅”)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发展战略、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结合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科技的需求设立科技计划。
第三条自治区科技计划遵循职责清晰、组织规范、监督有力、绩效导向的原则,以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简化管理程序,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为目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科技计划安排立项,并由自治区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项目和课题。
课题是项目的组成部分,按照项目总体部署和要求完成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任务,服务于项目目标。
第五条财政科技经费的支持方式主要包括:资助、后补助、补贴、奖励等。
第二章设置与调整第六条自治区科技计划体系包括基础研究计划、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关键技术攻关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创新平台(人才)体系建设计划和科技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等。
第七条自治区科技计划体系在保持相对连贯性与稳定性的基础上实行动态调整,科技计划体系应根据监督与评估的结果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八条项目组织管理的主体包括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项目实施的主体是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评审咨询专家和科技服务机构接受自治区科技厅或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委托,参与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20•【字号】呼政发〔2021〕22号•【施行日期】2021.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呼伦贝尔市各单位:现将《关于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8月20日关于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重大举措,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政策链、资金链深度融合,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呼伦贝尔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大力培育科技创新主体(一)推进重点领域技术创新。
围绕生态环境、绿色农牧业、生物科技、装备制造、大数据、新兴产业等领域,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引导企业设立创新计划,建立创新平台,组织攻关团队,提高科研投入。
着力支持和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主体。
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重大项目并予以配套支持。
(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在企业享受国家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同时,给予企业研发投入资金后补助,企业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下的按5%给予补助,企业研发投入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按超额累进3%给予补助,企业研发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按超额累进2%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0万元用于技术研发(自治区后续如出台相关政策,按照最优政策执行)。
(三)培育科技型企业。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一、项目背景和目标内蒙古自治区地处我国北部内陆,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广阔的土地,同时也面临着人口分布不均、生态环境脆弱等问题。
因此,项目的目标是通过科技创新和发展,提升内蒙古的科技实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内容和重点1.农业科技创新项目:重点发展粮食作物种质创新、高效农业技术和农药环境安全等方面的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农业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2.资源开发与利用项目:重点在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
3.环保治理项目:重点在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治理方面,开展科技创新,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4.医疗健康项目:重点在疾病防控、医学影像、生物医药等方面,开展科技创新,提高医疗健康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三、项目实施方案1.科研机构建设:加强内蒙古自治区科研机构的建设,提高科研机构的研发能力和创新水平。
同时,加强与高校和企业的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2.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科研队伍。
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开展培训,提高科研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
3.资金投入:增加科技项目的投入,加大对重大科技项目的资金支持。
同时,鼓励企业增加科研投入,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4.政策支持:加强对重大科技项目的政策支持,推出相应的激励政策和优惠政策。
通过税收减免、科技资金补贴等方式,创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
5.国际合作: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共享资源和优势,推动科技创新的国际化和跨地区的科技合作。
四、经费预算为了保证重大科技项目的顺利实施,预计需要投入大约50亿元人民币。
其中,政府对科技项目的资金支持占比80%,企业自筹占比20%。
为了更好地引导企业增加科研投入,政府将推出相应的激励政策和优惠政策。
五、预期效果通过以上科技项目的实施1.农业生产能力提升,农业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首批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技术榜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首批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技术榜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3.12.29•【字号】•【施行日期】2023.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首批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技术榜单的通知各盟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围绕落实“五大任务”和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创新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科技厅按照“以需求定任务,以任务配资源”和“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采取“揭榜挂帅”组织方式,充分利用区内外优势创新资源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在防沙治沙、种业、新能源(装备)、双碳、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生物医药等领域,组织实施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以下简称“重大示范工程”)。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实施办法》,现发布2024年度第一批自治区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项目(以下简称“揭榜项目”)榜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瞄准“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区域生态治理的难点靶点开展科技攻关,集中科技力量支撑“三北”工程攻坚战,自治区科技厅决定组织实施防沙治沙重大示范工程,采取“接榜挂帅”方式接续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重点聚焦黄河“几字弯”、科尔沁和浑善达克沙地、河西走廊沙漠边缘三大防沙治沙区,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创新和应用示范,为自治区荒漠化综合防治与绿色发展提供成熟技术和系统方案。
揭榜项目需与“三北”工程区建设任务对接,与“三北”工程项目结合实施。
承担揭榜项目的地方政府应提供支持措施,保障顺利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概算申报书项目名称:归口主管部门:(盟市科技局、主管厅局、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公章):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项目负责人(签章):项目承担单位财务负责人(签章):概算编制人(签章):项目执行期:年月至年月编制日期:年月日内家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二O—七年制承诺书本项目概算申报书的编制是在认真阅读理解相关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基础上,按程序和规定编制的。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本项目负责人保证概算申报书各项内容真实、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财务负责人(签章):年月日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项目基本情况表表A1项目参加人员基本情况表表A2 项目名称:项目资金概算表表A3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项目承担单位与参与单位研究经费支出概算明细表表A4 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填表说明:承担单位类型分为, A. 第一承担单位 B. 其他承担单位。
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概算说明书一、对各承担单位或各课题的经费安排分别进行详细说明,应包括在项目中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来源及各科目概算分配等方面内容。
1、XX 单位:(说明在项目中承担的主要任务)资金概算表二、对该项目总经费(包括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各科目支出的主要用途、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及测算方法、测算依据进行详细分析说明。
(一)直接费用⒈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⑴说明支出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及测算依据:⑵专项经费XX 万元概算情况:(金额单位:万元)填表说明: 1. 设备分类代码: A.购置、 B.试制、 C.租赁、 D.升级改造;2.试制设备不需填列本表( 6 )列、( 7)列;3.单价≥ 10 万元的设备需填写明细;4.用专项经费申请的单价≥ 30 万元的购置 / 试制设备需编制“大型设备申请书”。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3.03.30•【字号】•【施行日期】2023.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盟市财政局、科技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科技局,自治区各有关厅局,自治区直属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党发〔2020〕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2〕37号),规范和加强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等政策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财政厅、科学技术厅共同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3年3月3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与支持方式第四章专项资金的申报、评审和分配第五章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第六章绩效管理与监督第七章附则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党发〔2020〕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2〕37号),规范和加强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科技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自治区财政设立,支持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主要解决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基础前沿学科、培育科技人才、推动科技合作交流、优化科研环境条件、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服务体系、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等。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强化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重大项目管理运行机制,确保重大项目的实施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重大项目是根据自治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发展战略部署,为实现自治区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组织实施的重大战略产品开发、关键共性技术示范与产业化、重大科技工程。
重点解决涉及全局性、跨行业、跨地区、跨学科的重大技术问题,突破制约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对提高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内蒙古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实施重大项目旨在获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技术和战略产品、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才、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技术升级,支撑和引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重大项目来源于国家科技支撑等国家计划项目、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基金中确定的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和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中确定的具有前瞻性、战略性、投入产出及社会效益比较大的项目。
第三条重大项目的设立和实施,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体现政府战略目标、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强化机制体制创新、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组织原则。
充分发挥部门、地方、企业、专家和科技服务机构等各方面的作用,实行整体协调、统筹资源、分工协作的机制。
以项目带动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第四条重大项目管理包括顶层设计、需求调研、指南发布、项目征集、可研论证、项目凝练、预算审查、项目批复、合同签订、中期监理、验收评估等环节。
第五条重大项目设项目和课题两个层次,项目由若干课题构成。
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六条重大项目资金的筹措坚持多元化的原则,自治区财政拨款支持重大项目的实施,并引导和鼓励地方、企业、金融机构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加强对经费的审计与监管,计划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一、引言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是指为解决当前或者长远的重大科技问题,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提升内蒙古自治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而组织实施的面向全区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为了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了该指南,以便广大科技工作者和项目申报者能够更好地了解申报流程和要求,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和成功率。
二、申报范围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申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医药、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农业与资源环境、文化创意、装备制造、航空航天、海洋工程、国家安全等领域。
项目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都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者填补国内相关领域的空白,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三、申报程序1.项目申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推荐信、项目研究方案、预算等。
2.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申报单位将进入立项阶段,并在一定时期内对项目进行研究和实施。
3.项目研究实施结束后,申报单位需要对项目进行总结报告,并提交给科技厅进行评估。
4.评估通过的项目将获得相应的科技经费支持,用于项目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四、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必须是内蒙古自治区内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合法注册的科技组织。
2.申报项目应当具有明确的科技攻关目标和技术路线,具备独立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能力。
3.申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的相关规定。
4.申报单位需要确定专门负责项目申报、实施和总结报告的专业团队,并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五、申报材料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申报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的基本情况、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的研究目标和意义、技术路线和关键技术、实施计划和预期效益、团队组成及团队成员的资格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内蒙古2024重点项目
内蒙古2024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重要的经济区域,也是中国最大的牧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为了推动内蒙古的经济发展,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实施了一系列重点项目。
以下是其中几个重点项目。
一、内蒙古东部煤炭化工基地建设内蒙古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特别是在东部地区。
为了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决定在东部地区建设煤炭化工基地。
该项目主要包括煤炭深加工、化肥、塑料、纺织品和石化等行业。
该基地的建设将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提供就业机会,改善区域产业结构,促进煤炭资源的绿色利用。
二、内蒙古北部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内蒙古是中国最大的草原地区,也是全球著名的牧业生产基地。
然而,由于过度放牧和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内蒙古的草原生态环境面临严重破坏。
为了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实施了北部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该项目的目标是恢复草原植被,改善牧草品种,加强生态监测,推广可持续的畜牧业生产方式,提高草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内蒙古西北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内蒙古西部地区地势高、干旱缺水,农业发展面临很多困难。
为了提高西北部地区的农业生产能力,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实施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该项目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建设、改善土壤质量、推广科技种植技术和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等。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提供农民的生产条件,增加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
四、内蒙古脱贫攻坚工程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的贫困地区之一,许多农村地区的农民依然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为了改善内蒙古的贫困状况,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实施了脱贫攻坚工程。
该项目主要包括发展产业扶持政策、提供农民就业培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供社会保障等措施。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帮助贫困地区的居民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实现可持续的脱贫发展。
以上是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的几个重点项目。
这些项目的实施不仅促进了内蒙古的经济增长,也改善了人民的生活条件,推动了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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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方案与经费预算
编报书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二○○九年七月
前言
项目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编制,是自治区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
为便于了解自治区科技计划重大项目实施方案与经费预算编制要求,根据自治区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该编报要求。
本编报书适用于自治区技术创新引导奖励资金和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等资金中安排的重大科技项目。
项目信息表
实施方案内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