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4年)
一个公司从进入上市辅导到最后成功上市,一般还要经过哪些步骤?
⼀个公司从进⼊上市辅导到最后成功上市,⼀般还要经过哪些步骤?⾸次公开发⾏(IPO)指通过境内券商提供的股份制改制、辅导、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发⾏上市服务,企业向公众公开发⾏股票并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筹资资⾦并成为上市公司。
IPO上市的主要步骤1. 股份改制。
中国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般早期的、中⼩型的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但是法律规定上市的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要把法律形式改变为股份有限公司。
(如已经是股份有限公司,则不需进⾏股份改制)2. 上市辅导。
改制为股份公司之后,券商必须对企业进⾏上市辅导,⼀般时间需要三到六个⽉,偶尔也有更长的。
主要是让企业建⽴起完全符合上市要求、相对完善的运营体制。
3. 材料申报。
辅导完成以后就是制作上市的申报材料,然后将申请⽂件提交证监会。
从开始制作到申报顺利的话⼤概需要两三个⽉时间。
4. 沟通反馈。
证监会受理申报材料之后会和企业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反馈沟通,通过开见⾯会、出具书⾯的反馈意见等⽅式。
企业和中介机构要根据证监会的要求继续深⼊核查、说明,相应的修改完善申报⽂件。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排队', 按照⽬前的审核速度,估计在1年左右,这个时间长度,各公司差异很⼤,长的有5~6年,短的8-9个⽉。
5. 发审会。
沟通得差不多以后,证监会就会组织召开发⾏审核委员会,俗称“上会”。
7名委员现场开会,请企业和保荐代表⼈当场答辩,5个⼈以上同意的话就算“过会”。
6. 发⾏上市。
通过发审会后,⼀般来说意味着证监会同意了企业的发⾏申请。
再对申报材料进⾏⼀些⼩的修改完善以后,证监会就会给发⾏批⽂(正式名称叫做核准⽂件),企业拿着这个⽂件就开始发⾏,然后向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
中国证监会发⾏监管部⾸次公开发⾏股票审核⼯作流程按照依法⾏政、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制衡的要求,⾸次公开发⾏股票(以下简称IPO⾸发)的审核⼯作流程分为受理、反馈会、见⾯会、初审会、发审会、封卷、核准发⾏等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关于IPO律师尽职调查中的关联交易核查原则及方法
关于IPO律师尽职调查中的关联交易核查原则及方法在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过程中,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一直是审核的重中之重。
从企业运营上说,关联交易可以节约大量商业谈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保证商业合同的优先执行,从而提高交易效率。
关联交易存在本身并不构成企业上市的实质性障碍,前提是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必须满足必要性、公允性、程序规范性的三个基本要素。
此外,笔者在总结证监会不予核准案例中发现,关联交易的比例合理性以及是否逐年递减亦是证监会审核中关注的重点。
必须牢记的是,利用关联交易违规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损害投资者权益,是发行审核中不可触碰的红线。
本文仅从证监会不予核准的案例出发,探讨发行人律师在尽职调查中应当从哪些方面去核查关联交易,并对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是否有可能导致被证监会否决的情形作出分析和判断。
一、关联交易比例的合理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4年)第十六条的规定: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同时,不仅是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也有相同的要求。
根据上述法律的要求,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不能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换句话说,关联交易在公司的采购和销售中所占的比例必需合理。
关于关联交易所占的比例标准,2006年以前,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曾规定:发行人最近一年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在产品销售或原材料采购方面的交易额,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或外购原材料金额的比例,均不超过30%。
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出台后,该硬性指标已被删除。
表面上看,似乎是证监会放宽了对关联交易的要求,而实质上恰恰相反,监管部门从未放松过对交易独立性的标准。
首发管理办法
首发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适用第二条本办法。
境内公司股票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四条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履行审慎核查和辅导义务~并对其所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1第七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不表明其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二章发行条件第一节主体资格第八条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第九条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一条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层次(1)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
(2)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
(3)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于1998年l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于l999年7月1日实施。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先后对《证券法》进行了修订。
现行的《证券法》于2006年1月1日起生效,共分12章240条。
其调整范围涵盖了在中国境内的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交易和监管,明确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和公正,当事人遵守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其核心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2.主要内容现行《证券法》的主要内容有:(1)有关证券发行的主要内容。
(2)有关证券交易的主要内容。
(3)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主要内容。
(4)有关证券交易所的主要内容。
(5)有关证券公司的主要内容。
(6)有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主要内容。
(7)有关证券服务机构的主要内容。
(8)有关证券业协会的主要内容。
(9)有关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内容。
(10)有关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于l994年7月1日起实施。
此后,分别由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了修订。
现行的《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共分13章219条,调整范围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其核心旨在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公司法》确立了我国公司的法律地位及其设立、组织、运行和终止等过程的基本法律准则。
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四条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全面配合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第五条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应当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不得在发行上市中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行条件作出专业判断,并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七条为股票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八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依法核准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对发行人股票发行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创业板市场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申请文件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题库附答案(典型题)单选题(共30题)1、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履行的职责有( )。
A.Ⅰ,ⅡB.Ⅱ,Ⅲ,ⅤC.Ⅰ,Ⅱ,Ⅲ,ⅤD.Ⅰ,Ⅱ,Ⅲ,Ⅳ,Ⅴ【答案】 B2、甲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拟申请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根据《财务顾问管理办法》,下列情形构成障碍的有()。
A.Ⅱ、Ⅲ、ⅣB.Ⅱ、Ⅳ、ⅤC.Ⅲ、Ⅳ、ⅤD.Ⅲ、Ⅴ【答案】 A3、证券评级机构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A.Ⅰ、ⅢB.Ⅲ、Ⅳ、ⅤC.Ⅰ、Ⅱ、Ⅳ、ⅤD.Ⅱ、Ⅲ、Ⅳ、Ⅴ【答案】 C4、某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4日作出决议,决定建造厂房。
为此,公司于3月5日向银行借入专门借款5000万元,年利率为6%,款项于当日划入公司银行存款账户。
3月15日,厂房正式动工兴建。
3月16日,假定该公司购入建造厂房用水泥和钢材一批,价款500万元,当日用银行存款支付。
3月31日,计提当月专门借款利息。
假定该公司在3月份没有发生其他与厂房购建有关的支出,则其专门借款利息应开始资本化的时间为( )。
A.3月5日B.3月15日C.3月16日D.3月31日【答案】 C5、下列非关联交易中,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是()。
A.以公允价值为360万元的固定资产换入账面价值为400万元的无形资产,并支付补价40万元B.以公允价值为280万元的投资性房地产换入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的一项专利权,并收到补价80万元C.以公允价值为320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换入账面价值为460万元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并支付补价140万元D.以账面价值为420万元、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换入公允价值为390万元的一台设备,并收到补价30万元【答案】 A6、以下哪些在招股意向书发布后.主承销商可以提供认购邀请书()。
A.Ⅰ.Ⅱ.ⅣB.Ⅰ.Ⅱ.Ⅲ.ⅣC.Ⅱ.Ⅲ.ⅣD.Ⅰ.Ⅱ.Ⅲ【答案】 B7、某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3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20元每股、22元每股、25元每股和30元每股,则以下发行股份的价格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2022年-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
2022年-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单选题(共48题)1、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1/3,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
A.Ⅰ、Ⅱ、ⅤB.Ⅰ、Ⅲ、ⅣC.Ⅱ、Ⅳ、ⅤD.Ⅲ、Ⅳ、ⅤE.Ⅰ、Ⅱ、Ⅳ【答案】 B2、甲公司拟于2014年4月在我国中小企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以下构成发行障碍的有()。
A.ⅠB.ⅢC.Ⅰ、ⅢD.Ⅱ、Ⅳ【答案】 B3、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证券上市时提交的上市保荐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
A.Ⅰ,Ⅲ,ⅤB.Ⅰ,Ⅱ,ⅣC.Ⅰ,Ⅱ,Ⅲ【答案】 B4、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下列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的机构可以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受托管理人B.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偿后10年C.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向市场公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D.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答案】 D5、金融类以外的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所募集的资金,不能投资于()。
A.Ⅰ、ⅢB.Ⅱ、ⅣC.Ⅰ、Ⅳ、ⅤD.Ⅱ、Ⅲ、Ⅴ【答案】 A6、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相关业务中,以下关于财务顾问的说法正确的有()。
A.Ⅰ、ⅡB.Ⅰ、Ⅱ、ⅣC.Ⅰ、Ⅲ、ⅤE.Ⅲ、Ⅳ、Ⅴ【答案】 B7、以下关于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采取做市转让方式转让股票的说法正确的有()。
A.ⅡB.Ⅰ、ⅣC.Ⅱ、ⅢD.Ⅲ、ⅣE.Ⅱ、Ⅳ【答案】 A8、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Ⅰ、ⅣB.Ⅱ、ⅢC.Ⅰ、Ⅱ、ⅢD.Ⅱ、Ⅲ、Ⅳ【答案】 B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单选题(共60题)1、创业板上市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的档案制度,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至少应包括( )。
A.Ⅱ,Ⅳ,ⅤB.Ⅰ,Ⅲ,ⅣC.Ⅰ,Ⅱ,Ⅳ,ⅤD.Ⅱ,Ⅲ,Ⅴ【答案】 C2、以下情形中,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有()。
A.Ⅰ、ⅡB.Ⅰ、ⅢC.Ⅱ、Ⅲ、ⅣD.Ⅱ、Ⅲ、ⅤE.Ⅰ、Ⅲ、Ⅴ【答案】 B3、A公司持有B公司30%股权,对B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下哪些情形下,A公司在B公司实现利润时可以以B公司账面净利润为基础计算确认投资损益()。
A.Ⅰ、ⅢB.Ⅰ、Ⅲ、ⅣC.Ⅱ、Ⅲ、Ⅳ【答案】 B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Ⅱ、Ⅲ、ⅤB.Ⅲ、Ⅳ、ⅤC.Ⅰ、Ⅲ、Ⅳ、ⅤD.Ⅱ、Ⅲ、ⅣE.Ⅰ、Ⅱ、Ⅲ、Ⅳ、Ⅴ【答案】 B5、某上市公司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到一定的标准时,上市公司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致歉。
证券交易所对该项差异幅度的认定标准是()。
A.40%以上B.30%以上C.20%以上D.10%以上【答案】 C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公众公司。
A.Ⅱ、ⅢB.Ⅰ、Ⅱ、Ⅳ、ⅤC.Ⅰ、Ⅲ、Ⅳ、ⅤE.Ⅰ、Ⅱ、Ⅲ、Ⅳ、Ⅴ【答案】 B7、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中的支付方式,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2015年11月真题]A.Ⅰ、Ⅱ、ⅣB.Ⅱ、Ⅲ、ⅣC.Ⅰ、Ⅱ、Ⅲ、ⅣD.Ⅰ、Ⅲ、Ⅳ【答案】 D8、下列关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的说法错误的是()。
A.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亿股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可以为10家B.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亿股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可以为8家C.公开发行股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D.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亿股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可以为25家【答案】 B9、以下系上交所上市公司在2014年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股票是一种具有所有权性质的有价证券,是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也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我国出台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此文将对该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背景介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是公司募集资金的一种方式,旨在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促进经济发展。
然而,由于融资渠道的不完善和投资风险的存在,需要相关法规进行规范管理,以确保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权益。
二、管理原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一系列管理原则,包括公正、公平、透明、有序、信息披露等。
首先,公正和公平是市场运作的基本准则。
办法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假宣传,保护所有投资者平等参与的权益。
其次,透明是保护投资者的重要手段。
发行人需将重要信息及时公开,如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情况、盈利能力等,以便投资者准确评估风险和价值。
再次,有序是市场运作的基础。
市场参与者需遵守交易规则,保持市场交易的有序性和稳定性。
最后,强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发行人需按规定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信息,以便他们作出合理投资决策。
三、发行程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发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发行申请。
发行人需向证券监管机构递交发行申请材料,包括注册文件、招股说明书、发行公告等。
其次,审核与反馈。
证券监管机构将对发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一定时限内给予明确反馈,要求发行人补充材料或提出修改。
再次,发行定价。
发行人需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发行价格,并在规定范围内公开定价方案。
最后,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发布发行结果公告,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等信息。
四、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环节,也是公司治理的核心要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对信息披露作出了明确要求。
创业板上市规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简述(以下简称“《办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3月31日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法》”),自5月1日起实施。
《办法》共分为6章58条,对拟到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发行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办法》所体现的主要立法意图和政策导向为:创业板定位于服务成长型创业企业,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
针对创业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业务模式新、规模较小、业绩不确定性大、经营风险高等特点,中国证监会遵循“立足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境外市场经验,适当降低上市门槛,强化市场化运作和风险控制”的原则,制订了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
其主要内容如下: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主要条件《办法》降低了对拟上市企业业绩和规模限制,更强调对企业成长性的要求,具体表现为: 1.盈利能力要求。
《办法》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同时,《办法》还规定了发行人不得有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5种情形,包括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2.规模和存续时间要求。
《办法》要求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
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
《办法》还规定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过关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过关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40题)1、某上市公司进行公开增发股票,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Ⅰ、ⅡB.Ⅲ、ⅣC.Ⅰ、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 D2、下列关于公司债券发行的说法正确的有()。
A.Ⅰ、Ⅱ、Ⅲ、ⅣB.Ⅰ、Ⅱ、ⅢC.Ⅱ、ⅢD.Ⅰ、Ⅲ【答案】 B3、需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的事项()。
A.Ⅰ.ⅣB.Ⅱ.Ⅲ.ⅣC.Ⅰ.Ⅱ.ⅣD.Ⅰ.Ⅱ.Ⅲ.Ⅳ【答案】 C4、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下列关于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的说法,正确的是()。
A.Ⅱ.ⅣB.Ⅰ.ⅣC.Ⅱ.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 D5、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可转债发行承销相关问题的问答》,下列关于网下投资者参与可转债承购的说法,正确的有()。
A.Ⅰ、ⅤB.Ⅰ、Ⅲ、ⅤC.Ⅰ、Ⅱ、ⅤD.Ⅰ、Ⅲ、Ⅳ、ⅤE.Ⅰ、Ⅱ、Ⅲ、Ⅴ【答案】 D6、某城投公司拟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用于支持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下列符合《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规定是()。
A.Ⅰ、ⅡB.Ⅰ、ⅢC.Ⅳ、ⅤD.Ⅲ、Ⅳ、ⅤE.Ⅱ、Ⅲ、Ⅴ【答案】 B7、北交所上市公司连续()出现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北交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A.30个交易日B.60个交易日C.90个交易日D.120个交易日E.150个交易日【答案】 B8、下列要约收购的方式正确的有()。
A.收购人持股28%,发出了向特定股东收购3%股份的要约B.收购人持股28%,发出了向全体股东收购3%股份的要约C.收购人协议收购30%,要约收购3%D.收购人协议收购30%,要约收购5%【答案】 D9、下列关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表述正确的有(??)。
A.Ⅰ、Ⅱ、ⅢB.Ⅰ、Ⅱ、ⅣC.Ⅱ、Ⅲ、ⅣD.Ⅰ、Ⅲ、Ⅳ【答案】 B10、以下关于证券公司次级债的说法正确的有()。
A.Ⅰ.ⅡB.Ⅰ.ⅢC.Ⅲ.ⅣD.Ⅱ.Ⅳ【答案】 A11、某可转换公司债券,年利率为10.25%,发行期为2年,债券价格1000元,其转换价格为20元,假设股票在到期前1个月为转换期,并且股价维持在30元,则转换成股票的收益与领取债券利息的金额分别是()元。
【第99号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4
【第99号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2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2014年5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四条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全面配合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第五条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应当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不得在发行上市中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行条件作出专业判断,并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七条为股票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八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依法核准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对发行人股票发行进行监督管理。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单选题(共60题)1、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股本17000万股,首期授予权益涉及900万股,董事会公布草案最近1日收盘价10元、最近20日平均收盘价20元、最近30日平均收盘价15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可以授予监事B.首期授予权益符合规定C.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10元D.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20元E.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15元【答案】 D2、以下商业银行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表外项目余额中,属于信贷承诺事项的有()。
A.Ⅰ、ⅥB.Ⅱ、ⅢC.Ⅰ、Ⅳ、ⅤD.Ⅱ、Ⅳ、Ⅴ、ⅥE.Ⅰ、Ⅱ、Ⅲ、Ⅳ、Ⅵ【答案】 C3、证券公司借入的长期次级债可按一定比例计入净资本,到期期限在3、2、1年以上的,原则上分别按()的比例计入净资本。
A.70%、50%、30%B.100%、50%、30%C.100%、70%、30%D.100%、70%、50%【答案】 D4、下列税种中,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享收入的是()。
A.消费税B.个人所得税C.关税D.土地增值税【答案】 B5、2×20年1月1日,A公司与B公司进行债务重组,重组日A公司应收B公司账款账面余额为1000万元,已提坏账准备100万元,其公允价值为900万元,B公司以一批存货和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抵偿上述账款,存货公允价值为500万元,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为500万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A公司债务重组取得存货和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分别为()。
A.500万元和500万元B.400万元和500万元C.500万元和400万元D.900万元和0【答案】 B6、下列关于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义务的表述,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有( )。
A.Ⅲ,ⅤB.Ⅰ,Ⅱ,ⅢC.Ⅰ,Ⅲ,ⅤD.Ⅰ,Ⅱ,Ⅳ,Ⅴ【答案】 C7、丙企业以生产B产品为主,目前企业库存积压较大,产品成本为每件180元。
2018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常考题(二)
2018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常考题(二)单选题-1/知识点:章节测试上市公司收购中的下列行为符合规定的有( )。
Ⅰ已持有上市公司30%股份的股东,向持有上市公司20%股份的另一股东发出部分收购要约Ⅱ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45%的股份,投资者拟收购该上市公司35%的股份,计划先通过协议方式收购控股股东30%的股份然后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5%的股份Ⅲ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要约收购,预计收购总金额9亿元,以2亿元作为履约保证金Ⅳ投资者发出全面收购要约,以证券作为支付对价,同时提供现金选择权A.Ⅰ、ⅡB.Ⅰ、Ⅲ、ⅣC.Ⅱ、Ⅲ、ⅣD.Ⅰ、Ⅱ、ⅢE.Ⅰ、Ⅱ、Ⅳ单选题-2/知识点:章节测试甲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对外公布的日期为2013年4月5日,实际报出日为4月7日。
2013年甲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有( )。
Ⅰ2013年4月6日宣告分派股票股利Ⅱ 2013年4月6 日审计时发现2012年12月底有项固定资产盘盈未入账Ⅲ 2013年3月10 日甲公司被法院判决败诉,并要求支付赔款1000万元,此项诉讼系甲公司2012年的未决诉讼,甲公司已于2012年末确认预计负债600万元Ⅳ 2013年2月1日,与丁公司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执行完毕,该协议系甲公司与丁公司于2013年1月5日签订A.Ⅰ、ⅡB.Ⅰ、ⅢC.Ⅱ、ⅢD.Ⅰ、ⅣE.Ⅱ、Ⅲ、Ⅳ单选题-3/知识点:章节测试以下关于项目收益债,说法正确的是( )。
A.具有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可作为独立第三方对项目收益和现金流覆盖债券还本付息B.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为已开工项目,未开工项目不能作为募股项目C.可不设置差额补偿机制D.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必须大于8%单选题-4/知识点:章节测试下列公司拟于2014年上半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构成发行障碍的情形有( )。
Ⅰ甲公司,2011年至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利润分别为300万元、540万元、480万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260万元、510万元、500万元;201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800万元Ⅱ乙公司,2011年度从事原料药生产,2012年度和2013年度从事制剂生产Ⅲ丙公司,2011年至2013年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前净利润分别为1500万元、-210万元、1300万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1400万元、-300万元、1200万元;201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5000万元Ⅳ丁公司,2010年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6月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末净资产为2500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Ⅴ戊公司,其一名监事2012年度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A.ⅠB.Ⅱ、ⅢC.Ⅳ、ⅤD.Ⅰ、ⅤE.Ⅲ、Ⅴ单选题-5/知识点:章节测试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应披露交易金额在( )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内容。
创业板练习试题含答案
创业板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选项为4个)1、具备两年(含两年)以上股票交易经验的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时,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后,可以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A、当日B、两个交易日C、三个交易日D、五个交易日答案:B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上海分公司集中批量发送存量客户A 股、B股证券账户首次股票交易日期的信息,数据统计口径为:()A、以证券账户为单位进行统计,即一个证券账户对应一个首次股票交易日期。
B、两个市场账户合并后对应一个首次股票交易日期。
C、包括证券账户无首次股票交易日期的信息。
D、深圳发送的账户信息含小额休眠及不合规账户。
答案:A3、关于创业板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的规定是:()A、股票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业务规则认定为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在特殊情况下,交易所可以安排公司在非交易日公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计算从公告之日起重新开始。
公告日为非交易日的,从下一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
B、创业板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被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业务规则认定为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C、上市公司披露的澄清公告只需说明传闻内容及其来源。
D、上市公司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应包括上市公司的最近财务报表。
答案:A4、我公司落实创业板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方式是:()A、公司网站上设立投资者教育创业板专栏,通过交易系统客户端、行情分析系统向客户推送创业板相关资料,进行创业板风险提示。
B、营业部在营业网点内的“投资者教育园地”的显著位置处张贴创业板相关制度、规定及规则等。
投资者申请创业板市场投资资格、签署风险揭示书时,证券营业部业务人员当面向客户再次讲解投资风险。
C、营业部组织内部员工加强创业板市场业务的学习,举办针对投资者的创业板市场专题讲座、向投资者讲解创业板市场相关规定及规则,介绍创业板市场风险特性。
代持股份未披露被处分(附常见股权代持情形)
代持股份未披露被处分(附常见股权代持情形)一、案例介绍任子行(300311)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景某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于2012年4月25日在创业板上市前与他人签订了《股权转让与代持协议》,代持的股份为310万股,占任子行IPO前总股本的5.85%,占IPO 后总股本的 4.38%。
景某直到2014年才回购上述股份。
但是,景某在《董事声明及承诺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中未如实申报上述股东持股、股份转让与代持情况。
任子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2012年至2014年期间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中均未准确、完整地披露上述股东持股、股份转让与代持情况。
深交所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景某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 3.1.3条、第 3.1.7条、第 3.1.8条,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于2018年5月9日对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对景某予以公开谴责。
二、主要违反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3.1.8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该等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和公司董事会提交有关该等事项的最新资料。
三、关于股权代持小编想说的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均要求“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此存在股权代持的拟上市公司是不符合首发上市条件的,需要在解除代持之后再进行首发申报,且如果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过股权代持情形的,首发申报材料中需要详细表述代持原因、代持的过程、解除代持的过程、是否存在股权争议、是否存在通过代持规避不合规行为等情形,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也会重点关注代持情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4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6.11•【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28号•【施行日期】2014.06.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28号)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4年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14年6月11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4年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股说明书第一节封面、书脊、扉页、目录、释义第二节概览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第四节风险因素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第六节业务和技术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第十二节有关声明第十三节附件第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9号)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按本准则编制招股说明书,作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本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三条本准则的规定是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
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
第四条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实不适用的,发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作适当调整,但应在申报时作书面说明。
第五条发行人有充分依据证明本准则要求披露的某些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发行人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按本准则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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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2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2014年5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四条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全面配合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第五条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应当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不得在发行上市中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行条件作出专业判断,并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七条为股票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八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依法核准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对发行人股票发行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创业板市场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申请文件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第十条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健全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注重投资者需求,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发行条件第十一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第十二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
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三条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第十四条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五条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六条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第十七条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
第十八条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十九条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二十条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第二十一条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
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方向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未来资本支出规划等相适应。
第三章发行程序第二十三条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发行股票时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发行人董事会还应当依法合理制定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具体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十四条发行人股东大会应当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股票的种类和数量;(二)发行对象;(三)发行方式;(四)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五)募集资金用途;(六)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七)决议的有效期;(八)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九)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第二十六条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
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并分析其对成长性的影响。
第二十七条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二十八条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建立健全对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工作底稿的检查制度。
第二十九条中国证监会自申请文件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发行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股票,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超过十二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第三十条发行申请核准后至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应当及时更新信息披露文件内容,财务报表过期的,发行人还应当补充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持续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其间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现不符合发行条件事项的,中国证监会撤回核准决定。
第三十一条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发行人可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后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第四章信息披露第三十二条发行人应当以投资者的决策需要为导向,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便于中小投资者阅读。
第三十三条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
不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予以披露。
第三十四条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臵作如下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第三十五条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分析并完整披露对其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并披露保荐人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第三十六条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责任主体以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作出的承诺事项、承诺履行情况以及对未能履行承诺采取的约束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或者相关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二)稳定股价预案;(三)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五)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安排及承诺。
第三十七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名、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名、盖章。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出具确认意见,并签名、盖章。
第三十八条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
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一个月。
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第三十九条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发行人申请文件受理后,应当及时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可在公司网站刊登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所披露的内容应当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的时间。
第四十一条发行人及保荐人应当对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负责,一经申报及预披露,不得随意更改,并确保不存在故意隐瞒及重大差错。
第四十二条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能含有股票发行价格信息。
发行人应当在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显要位臵作如下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