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监察审计管理办法.doc
效能监察工作管理办法
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集团公司下达的效能监察事项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进一步增强公司执行力,切实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保证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的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担效能监察工作的单位(部门)、单位(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组织领导与职责人力行政中心分管领导为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审核公司各项效能监察制度,对效能监察工作完成结果进行判定、考核。
效能检查具体工作由人力行政中心负责实施,具体如下:(一)负责公司效能监察相关制度的制定;(二)负责对接集团公司的效能监察工作;(三)负责对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包括效能监察工作的分解、落实、跟踪与考核等具体事项;(四)负责对效能监察工作与经营计划的交叉、重复事项进行确认;(五)负责发起公司级效能监察工作,按时将会议纪要、总经理确定的重点工作等发送至各责任部门;对效能监察工作涉及的党员及中层干部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第二章效能监察工作组织程序第四条效能监察工作来源公司效能监察工作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一)集团公司下达的效能监察事项;(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会议决议;(三)公司总经理确定的重点工作。
第五条效能监察业务管理流程(一)发起:在收到集团公司下达的效能监察工作当日,相关事项纳入效能监察工作;人力行政中心在会议纪要或总经理确定的重点工作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相关事项纳入效能监察工作。
(二)识别:人力行政中心部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效能监察事项或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及重点工作,对效能监察工作进行统计、整理和识别,明确新增项目责任单位,合并重复事项后,发至相应的责任单位(部门)。
(三)分解:各责任单位(部门)在收到效能监察事项后三个工作日内,须认真做好效能监察工作周分解计划,并将单位(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的周分解计划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报送人力行政中心。
某企业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为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厂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办法明确了效能监察的基本概念、领导小组及项目小组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工作方法(程序)和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厂效能监察工作相关活动及单位。
二、定义(一)效能监察效能监察是权利人充分授权下对各级管理者及其领导组织的勤政和能政情况进行考察和整改的行政监察。
包含了对管理过程的严谨性、科学性、民主性的管理学及理论应用的行为监察,包含了服务于权利人的对管理效力及利益实现情况的目标监察,是以取得经济、社会、技术、管理进步为目标的能效监察。
(二)企业效能监察企业效能监察是企业监察机构针对影响企业效能的有关事项,监督检查相关经营管理者和企业所辖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职能的情况,纠正行为偏差,发现管理缺陷,促进企业规范和完善管理,提高企业效能的综合性管理监控工作。
(三)企业效能监察项目企业效能监察项目是指为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长期存在的难点或暴露的薄弱环节,为规范高效地实现管理过程复杂或动用企业资源较多的企业目标,经企业行政主管批准立项,由企业监察机构备案检查和专门小组负责实施的专项管理活动。
三、职责(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职责1、研究和确定年度效能监察工作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方案。
2、负责审定效能监察项目的选题立项、运作计划、实施方案或管理办法、考核细则、成果申报和工作总结。
3、研究解决效能监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其他重要事项。
4、协调效能监察工作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业务部门的关系。
5、定期听取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并定期向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
6、审议成果评审方案,组织成果评比,向上级推荐优秀成果。
7、决定对效能监察相关人员进行奖惩。
8、负责对效能监察过程中发现的监察对象失职、渎职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
9、各成员根据分管关系或专业特长,分别定点辅导1~3个效能监察项目的运行管理,提供相应的技术、权力支持,代表领导小组协调和督促效能监察活动的开展。
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决策的贯彻执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效能监察工作,明确效能监察的范围、程序、责任及奖惩,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效能监察的范围和内容第四条效能监察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公司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2. 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3. 项目、合同、招标、采购等关键环节;4. 财务、资金、物资管理;5. 人力资源管理;6. 安全生产;7. 其他涉及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的领域。
第五条效能监察的内容包括:1. 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政策的执行情况;2. 查找管理漏洞,提出改进措施;3. 监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4. 调查处理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5. 审查公司重大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6. 评估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绩效。
第三章效能监察的程序第六条效能监察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监察计划: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效能监察计划,明确监察对象、内容、时间、方式等。
2. 实施监察:监察部门按照监察计划,组织开展监察工作,包括查阅资料、调查取证、访谈、现场检查等。
3. 分析评估:对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形成监察报告。
4. 处理处罚:对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5. 跟踪落实:对监察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四章效能监察的责任第七条公司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效能监察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第九条监察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效能监察工作,对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章奖惩第十条对在效能监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YW-11-06
规章制度控制表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1目的加强源头预防,注重过程监督,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效能监察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公司决策的贯彻执行,为实现公司各项工作目标服务。
2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
3原则3.1效能监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3.2分级管理,分级监察的原则;3.3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3.4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3.5廉政监察和勤政监察相结合;3.6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
4职责与要求4.1公司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效能监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对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责任,支持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要把效能监察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之中,统一部署,统一考核。
4.2公司综合部在总经理或受委托的副总经理领导下,主管公司系统效能监察业务工作。
各分公司和建设处综合部在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效能监察工作,同时接受上级监察部门的领导。
4.3效能监察必须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协助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4效能监察工作人员必须熟知企业监察业务,熟悉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具备一定的财务、审计基本知识,忠于职守,秉公执法,遵守纪律,清正廉洁。
4.5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监察部门开展工作,保证各项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保证监察建议或决定的落实和执行。
5对象及内容5.1公司本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建设处及管理人员。
5.2监察部门主要在以下方面对监察对象开展效能监察:5.2.1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的情况;5.2.2执行公司决策、决定和行业规程、规范、标准以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5.2.3依法经营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的质量、效率和安全情况,经营指标和经济效益的实现情况;5.2.4员工关心和反应强烈的问题;5.2.5上级监察部门统一部署的效能监察项目;5.2.6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完善企业管理,促进经营管理者正确履行职责,提高企业效能,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
第三条实施效能监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廉政监察和勤政监察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完善企业内部管控机制与构建惩防体系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政工部是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必须围绕企业中心,抓住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针对资产管理的风险因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来进行。
第五条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效能监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确定企业效能监察的范围和对象,审批效能监察立项、工作报告、监察建议和决定等重大事项,定期听取效能监察工作情况汇报,支持监督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把效能监察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之中,统一部署,统一考核。
第六条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政工部开展工作,保证各项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保证监察建议或决定的落实和执行,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效能监察项目监察组成员负责效能监察项目的监察。
监察组成员应当熟悉效能监察业务,了解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公正廉明。
第二章效能监察的内容第八条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情况。
执行上级公司的决策、决定及企业内部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九条履行岗位职责及从事管理活动的情况。
第十条依法经营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的质量、效率和安全情况,经营指标和经济效益的实现情况。
第十一条职工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
第十二条上级监察部门统一部署的效能监察项目。
第十三条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三章工作方法及程序第十四条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监察,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对监察对象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监督部门主办,有关部门协办。
或者由监督部门提出监察建议,有关部门主办,监察部门协办。
第十六条效能监察工作可采取以下形式:(一)听取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或者要求有关单位报送工作报告。
国有企业效能监察管理办法范例
国有企业效能监察管理办法范例一、引言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效能监察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国有企业效能监察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与原则目的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国有企业效能监察管理行为,提高国有企业运营效能,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原则1.依法依规。
国有企业效能监察管理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公正公平。
监察管理过程中应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对国有企业的监察行为要客观、公正并遵循程序。
3.有效管理。
通过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营效能,实现合理利润分配和资源优化配置。
三、监察责任与权限1. 监察责任国有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效能监察部门,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确保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实施经营,并且具备稽查、预警和监测的能力。
2. 监察权限(1)制定并完善国有企业的效能监察工作规章制度,确保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统一规范;(2)对国有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3)开展国有企业效能督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政策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4)负责组织和协调对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培训和学习。
四、监察内容1. 经营财务监察(1)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的检查和监测;(2)审查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财务文件;(3)对国有企业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分析。
2. 经营管理监察(1)对国有企业的投资决策、经营管理决策进行审查和监督;(2)对国有企业的各项经营指标进行评估分析,及时发现运营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3)对国有企业的合规性进行检查,确保企业的合法经营。
3. 人力资源监察(1)对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情况进行监察;(2)确保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配置合理,健全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3)对国有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
4. 信息技术监察(1)对国有企业的信息系统进行检查和监测;(2)确保国有企业的信息技术安全,保护企业的数据资产。
审计监察管理办法制度范本
审计监察管理办法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监察管理工作,规范审计监察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监察,是指对公司财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独立、客观的审查、评价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审计监察工作应遵循合法、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确保审计监察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审计监察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审计监察工作。
审计监察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审计监察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命,审计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审计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与被审计监察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审计监察范围与内容第七条审计监察范围包括:(一)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三)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四)公司资产运营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五)公司投资、融资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六)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七)其他需要审计监察的事项。
第八条审计监察内容应包括:(一)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二)财务报告中所涉及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合法;(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四)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风险管理缺陷;(五)公司资产运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资产状况是否良好;(六)公司投资、融资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七)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其他情况。
第四章审计监察程序第九条审计监察部门根据审计计划组织审计工作,审计计划应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风险状况等因素制定。
第十条审计监察部门在进行审计监察工作时,有权要求被审计监察对象提供相关资料、文件和信息。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公司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效能,根据《中央企业监察局执法、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效能监察,是公司监察部门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效益、效率、质量、安全等情况,针对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和重大决策等情况,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三条效能监察的原则(一)立足于提高企业的效益、效率,服务于企业改革、发展的大局,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依法监察,实事求是,重调查研究。
(三)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建章建制、提高管理效能相结合。
(四)专业部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
(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四条效能监察项目的管辖综合办公室负责分公司所立效能监察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并指导各县(市)营业部的效能监察工作。
第五条效能监察项目的依据(一)上级领导机关确定的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原则、任务。
(二)上级领导机关直接安排的项目。
(三)群众反映、举报的线索。
(四)监察部门日常了解发现的问题。
(五)本企业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效能监察的内容(一)监督检查分公司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分公司对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分公司重大改革措施、经营决策及经营目标实施的情况。
(四)监督检查分公司领导、经营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分公司规章制度和遵守廉政、勤政规定的情况。
(五)监督检查民主管理的执行情况。
(六)协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分公司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
第七条效能监察项目的立项程序(一)确定效能监察项目。
选题立项要紧贴分公司中心工作,选择效能监察项目的标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且有可能损害国家、分公司或员工的利益,影响和制约企业的改革、发展,同时符合监察业务的事项。
(二)明确承办单位和承办人。
效能监察项目可由监察部门独立承办,也可由监察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承办。
某国有企业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某国有企业效能监察管理办法某国有企业效能监察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国有企业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保证企业政令畅通,促使监察对象勤政、廉政、尽职尽责的工作,使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有企业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保证企业政令畅通,促使监察对象勤政、廉政、尽职尽责的工作,使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对监察对象管理效能,即履行职责、依法管理的效率、效果、效益的监察。
第三条效能监察的目的是促使监察对象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效率,改进管理,加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同时,进一步发现案件线索,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达到廉政勤政一起抓,使监察工作更好地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目的。
第四条开展效能监察,要坚持勤政与廉政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专业部门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管理相结合,奖惩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监察部门必须依法开展效能监察。
各级监察对象应主动、自觉接受监察。
第二章效能监察的范围和内容第六条效能监察适用于公司各级单位。
第七条对公司机关各部门及分公司机关各部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是否正确行使职权,坚持民主科学决策,服从宏观指导;是否尽职尽责,勤奋高效,保证中心任务和管理目标的实现;是否热情为基层服务,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服务工作。
第八条对生产管理活动的项目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按照公司宏观规划(计划)及业主需要安排生产计划;是否完成计划、任务、预算、合同等预定目标;是否有效地使用人力、物力和生产资金,坚持优质低耗,努力降低成本;生产过程是否安全,生产环境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不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地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根据《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效能监察管理暂行规定》及沁秀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在矿党政的直接领导下,对我矿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履行职责及其工作效果、效率等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效能监察是管理的管理,管理的监察。
要通过效能监察,促进企业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现和堵塞管理中漏洞,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第四条开展效能监察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方针目标管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
第五条开展效能监察坚持勤政与廉政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专业部门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管理相结合,奖惩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职责第六条矿成立效能监察领导组。
组长:矿长书记常务副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副组长:其他副矿领导领导组下设效能监察办公室(设在监审科),办公室主任由监审科科长兼任,成员由矿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矿效能监察领导组职责:把握效能监察工作方向,审批效能监察管理制度和年度立项、协调和决策效能监察开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具体内容包括:(一)研究和确定年度效能监察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二)负责审定效能监察立项和实施方案。
(三)决定整改措施及其他重大问题。
第八条效能监察办公室职责:(一)负责效能监察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的管理。
(二)负责效能监察的信息收集,调查研究和向领导组提出效能监察立项、实施方案的建议。
(三)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参与效能监察的实施和成果核定工作。
(四)负责查处在效能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
(五)负责将各种材料整理,立卷归档。
(六)负责定期对矿各单位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评验收。
XX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xx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XX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已经公司研究通过,现随文下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XX公司2017年6月7日xx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化、规化,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服务于生产经营中心,维护生产经营秩序,依据《人民国行政监察法》和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效能监察是纪检监察部门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依法管理的效率、效果、效益的监察。
第三条效能监察的目的:促使监察对象认真履行职责,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同时,对于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坚持勤政廉政一起抓,达到既维护党的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又服务于经济建设的目的。
第四条开展效能监察要坚持勤政与廉政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管理相结合;查处问题、堵塞漏洞与防教育、健全制度相结合。
第五条效能监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效能监察,做到实事、客观公正。
各级监察对象要主动、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章效能监察的围和容第六条效能监察的对象:公司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七条对职能部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的围和容:1.贯彻执行党和的路线、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有关制度的情况;2.行使职权,坚持科学决策,服从宏观指导的情况;3.尽职尽责,勤奋高效,保证中心任务和目标管理的实现情况;4.热情为基层服务,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服务工作情况。
第八条对生产管理活动的效能监察主要的围和容:1.按照董事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组织生产情况2.完成计划、任务、预算、合同等规定的目标任务和条款情况;3.有效地使用人力、物力和生产资金,坚持优质低耗,降低成本情况;4.生产过程安全,生产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第九条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的围和容:1.经营决策是否正确,经营决策活动是否合规的情况;2.产品销售价格是否合理的情况;3.经营目标是否实现的情况;4.经营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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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监察(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经营管理,保证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察目的主要是为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经济信息,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序运行。
第三条公司的效能监察(以下简称监察)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各单位的核算员是效能监察工作的助手和联络员,作为配合力量,承上启下、沟通协调。
第四条监察人员必须依法监察,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二章监察依据和内容
第五条监察的依据
1
1.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经营计划、目标;
3.其他有关标准。
第六条监察的内容
1.生产经营成果、财务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2.内控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3.资产的使用、管理,保值、增值情况;
4.各项计划、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监察对象和职权
第七条监察对象包括:所有基层单位;公司机关相关部门;其他有关人员和事项。
第八条监察职权
1.监察部门有权监察被监察单位的所有工作,有权查询、了解被监察单位的所有资料、记录、人员;
2.对调查的有关事项,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3.对严重违反有关财经法规,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人员,
2
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4.监察部门根据具体监察事项经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可以调整监察范围。
第四章处理与处罚
第九条对有下列行为的被监察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对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不执行定额标准以及各种规章制度不健全的,限期整改、完善;
2.对各种违章违规行为要求立即停止,并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3.对各种违纪违法行为,报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处理,对处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
第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可视情节轻重,处罚金额不得低于下列标准:基层单位领导200元;相关责任人100元;基层单位按违规金额的5%。
要求个人罚款必须在当月全额上缴,单位罚款可在年终效益中一次扣除。
(已被相关部门考核过的除外)
1、企业资产的会计核算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
3
2、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出借账户的;
3、坐支现金、白条顶库,私自背书转让票据的;
4、转移挪用专项资金的;
5、私自对外拆借资金、提供财产担保或资产抵押的;
6、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帐实不符的;
7、私自出租、变卖资产的;
8、不及时上缴租金收入、签订租赁合同的;
9、虚报资产毁损或擅自报废资产的;
10、不按规定回收或私下变卖边角余料、包装物的;
11、企业收入的确认和核算不真实、不完整的;
12、截留收入,资金体外循环的;
13、企业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标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4、可控费用超标的;
15、加大成本费用或虚假支付款项,套取资金的;
16、企业负债的会计核算不真实、不完整,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
17、不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年度内形成欠款的;
18、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会计核算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
19、内控制度不健全、不严密的;
4
20、各种资料(包括生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填写不规范、记录不完整、不连续的;
21、提供虚假数字,企业效益不真实的;
22、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账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3、阻挠监察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拒不执行监察结论和决定的;
24、涂改原始资料,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25、打击报复监察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十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工程项目计划、施工、费用的管理,有效地保证施工费用的合理使用,在监察过程中发现,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按有关规定整改外,可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处罚金额不得低于100元。
1、工程结算资料不规范、不完整的;
2、现场实际工程量与签证不符的;
3、套用定额、取费不合理的;
4、私自调高结算主材单价的;
5、工程结算与审核后结算误差超过5﹪的。
第五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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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及本办法没有规定的,监察人员提出建议报请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纪检监察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于2019年1月1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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