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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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中学八(3)班:罗琼
谈到“法”这个字眼,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有一定的了解,甚至有的可能已经尝试到了“法”的厉害。有人说:法像一缕阳光照亮黑暗,法像一股甘泉滋润心田,法像一面警钟时时长鸣,法像一个超人维护和平。的确,法是智慧的窗口,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别邪正,认清是非。正因为如此,我们应该多去了解、学习法律,更应该遵纪守法。
我们青少年,面对大千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黑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德向善的同时,也容易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被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犯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大部分青少年陷入“法”的深渊,甚至毁了一生,以致失去生命。
据了解,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在2013年全国法院审理青少年犯罪情况统计中,未满十八岁的犯罪人数是55817人,18--25岁209622人,其主要表现在交通,交友,到校园打架事件等方面。追其原因,主要是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他们轻视法律的作用,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2010年9月16日晚,贵定县落北河中学14岁的初一女生小兰(化名)在晚自习后独自走向寝室,被该校两名男生强行拉至男生宿舍一寝室,遭到该校5名初三年级男生强奸,另一名初三学生杨某试图对小兰实施强奸,最终放弃犯罪。其另外几名学生终究受到法律制裁。
2013年4月1日下午,福泉市第四中学初一学生陆华健与初二学生周建飞因轻微摩擦产生矛盾,发生冲突,在抓扯过程中,愤怒的周建飞不顾一切地抽刀刺向陆华健,导致陆华健受伤倒地,在周围打扫卫生的同学也用扫把打起了周建飞致轻伤,而陆华健由于受伤过于严重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一条生命,在一场小小的矛盾中离我们而去。
这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我门身边的,都是由于不懂法,无知、冲动走上了不归的路……这些来自身边真实的触目惊心的犯罪无疑不敲响我们的法律警钟。正如作家刘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虽然还没走上社会,但一定要走好每一步,一步一个脚印的踩在法律的点子上,把法律铭记在心。否则,一旦踩错步伐,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
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但对于我们新时代的中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对于所谓的法律只是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我们身边犯罪实例的不断增多,法制,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是陌生的名词,它引导我们生活,引导我们学习,引导我们前进的步伐。只有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他人的利益,维护国家的利益。
同学们,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祖国建设的栋梁。将来我们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我们每个同学都应该从自己做起,学法、知法,作守法,用法的中学生。不断提高法制意识,远离违法犯罪,时时运用智慧和法律来保护自己,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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