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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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斌在《试论我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中提到:社会工作本体化是指产生于外部的社会工作模式进入中国,同其相互影响劲儿适应中国社会的需要而发挥功能的过程。
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类似价值观念
作为一种专业的本质属性,社会工作的价值体系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尽管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国情区别于西方国家,但在社会工作的价值体系中存在着不受任何文化价值观影响的共享部分。这部分是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是超出国界和意识形态之上的。因此,在引进社会工作专业制度的同时,必须寻求其价值观和中国传统文化因素的契合。我们看到,虽然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直接系统地孕育出社会工作的价值思想,但是以上各种相关价值观念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基本上都能找到充足的诊释和归宿,如我国的先哲们在几千年前就意识到了这点,提出“仁者爱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正是博爱观最直接的体现。“不教而杀之谓虐”(《论语·尧曰》),则直接反映了我们现在口头上说的以人为本;还有“民者,君子本也”(《春秋毅梁传·桓公十四年》)等,这些思想集中充分地反映了古代以人为本,崇尚人道思想的价值观念。我国古代并没有系统性的关于社会福利的记载,但是很多观点表明了当时已经开始有了对弱势群体给予救济,实施惠民政策的思想。例如:“凡天下疲瘾残疾,悍独鳄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告者也”(《正蒙·乾称篇》);“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西铭》)等。
传统文化保持着巨大的发展惯性,现代的文化整合中的纵向整合也“主要是通过对本民族的不同文化传统的吸收、融合而实现文化传承和发展”。既然社会工作主要的价值思想完全可以在我国的文化中找到归宿,那么我们就可以利用我国的传统文化对其进行吸收、同化,以推进我国的社会工作本土化进程。
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策略
我们面对的现实是在原有制度仍在起作用的情境下发展专业社会工作,这是制度创新的过程。在中国内地社会工作本土化采取依靠原有体系、注重生活文化的策略或许是可取的。
所谓依靠原有体系有两层含义:第一,中国内地没有象许多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社会所拥有的民间社会机构,没有专业化的社会工作队伍,实际的社会福利服务在很大程度上还靠政府、工青妇组织及工作单位。因此,具有国际经验的专业社会工作进入中国内地就必须与这一原有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结合,而不可能去另建一套独立的社会工作体系。第二,社会工作本土化是靠现在从事行政性、半专业化社会工作的人员进
行的,这些人员领悟了国际性的专业社会工作的经验,并将之与自己的工作相结合是社会工作本土化必由之路。当然,这里说要依靠原有体系并非排斥建立民间社会服务机构以作示范。基于上述理由,社会工作本土化要在如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第一,对从事实际社会工作的干部进行专业培训,促使国际社会工作经验与本土性社会工作的比较和碰撞。第二,分析两种社会工作之异同,找出它们的相似之处,强化它们之间的亲和性。第三,在此基础上从事社会工作实践,扩大二者之间的相容性,以实现优势互补。
所谓注重生活文化是说,社会工作说到底是对具体个人的帮助,是通过外部援助使有困难的人摆脱其困境的过程。助人方法要使受助者能够和乐于接受,助人效果要由受助者来评判。于是了解受助者以往的生活境况及面临困难的特征,了解他对受助的看法,了解他以往对待受助行为的态度,了解他的生活方式,对于选择助人方法和推进这一过程都十分有益和必要。实际上,在传统文化和集体主义传统影响下人们对接受来自不同方面的帮助常常会有不同的表现。中国人这种以助人者身份(与受助者关系) 来决定接受帮助与否及方式的文化特征,在社会工作本土化过程中不能不给予充分注意。
结语
对当今中国来说,社会工作本土化不但要考虑中国的传统文化,也要考虑到计划经济体制解决问题方式的实质性影响,考虑到在集体主义和福利主义影响下人们的心态。这是社会工作本土化的文化、体制和心理背景。社会工作者应该认真研究这些因素交织影响下的助人活动,发现和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同本土性社会工作的亲和性,创建符合中国社会需要的社会工作模式。
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领域和任务
社会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服务与需要相配合。在社会工作本土化问题上这一原则仍然适用,即我们首先要考虑外部的社会工作进入某一社会文化区域的必要性,然后才能谈及它的适应性改变本土化。
毫无疑问,当行政性半专业化社会工作和民间互助系统能够发挥作用并较好地回应社会需要时,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的必要性是较小的。社会工作是合理配置资源并使其发挥效能的活动。它也是社会资源的耗费。当原有的、产生于本土的社会工作及助人系统仍然效能充分时,从异文化中引入哪怕是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因为引入新的社会工作模式可能会费用高而边际效益很小。
那么,应该如何去评价本土化社会工作的效能呢?制度理论认为,任何社会制度都是由人建构起来的,但是建构方式有不同。一些社会制度是人为设计并通过长期的推进而形
成并发挥作用的。这种制度发挥效能不但需要强有力的推动,而且需要与之相应的经济、政治条件相配合。因此制度建设是一种制度体系的建构过程。与之不同,另一些制度是在日常牛活的基础上形成的。在长期的日常牛活的基础上,人们选择了某种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通过制度化过程,这种行为规范流传下来,并在某种场合中发挥作用。如果说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福利制度属于前者的话,民间互助系统则属于后者。任何制度都有其生命周期,即有其效能增衰的周期性过程。当一种制度不再能有效地发挥效能时,制度改革、制度变迁的时机就到来了。
以数千年的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为基础的亲友互助体系和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行政性半专业化社会工作的效能,在当今中国,特别是在城市得到了考验。向市场经济过渡改变着政府和单位统包的社会福利制度,一些企业的不景气甚至破产使这些企业的在职和退休职工的保障发生问题。政府和企业越来越少地运用行政手段来解决人们生活中的困难。长期以来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在解决人们现实的物质困难方面的作用也日显不足。另一方面,城市化正在疏远着人们之间的关系,甚至亲友关系也受到一定的冲击。家庭小型化和人口老龄化将使亲友之间的相互关照力不从心。剧烈的社会变迁表明,原来的产生于旧体制之上的社会工作模式和传统的民间互助系统其功能空间在缩小,新的社会工作制度有了可以进入并发挥作用的空间,社会工作本土化也就有了现实可能性。
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领域既与外来的社会工作所进入的领域有关,也与社会工作的过程有关。改革开放留给社会工作的活动空间是广阔的,农村发展、妇女发展、助残助学、儿童救助、老人照顾、城市社区发展等领域都是社会工作可以进入的空间。目前境外一些社会福利机构已在中国内地积极开展工作,这对国际社会工作进入中国内地作了具体的说明。当外部的社会福利机构进入中国内地并开始工作的时候,社会工作本土化的过程就开始了,这里包括要同政府打交道,同项目人口或工作对象打交道,了解有关的法律和政策,了解助人活动的规则,认识受助对象所享有的文化等等。社会工作在这个层次上的本土化是要找到外来的社会工作同本土问题的结合点,在政策、文化、社会制度诸方面实现社会工作同本土基础的协调。
社会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的本土化任务是具体的。应该抱持一种什么样的理念去助人这是关系到助人活动能否顺利进行的问题。社会工同工作对象在观念一。契合有助于助人活动的启动与发展。
在这一阶段,社会工去理解工作对象,包括其需要及希望的满足需要的方式、接受他人帮助的方式及他对受助过程的理解。理解了这一切并对之进行科学的评估,社会工作才能实际地启动对工作对象的帮助。在这方面,要顺利地启动助人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就要考虑到工作对象的处境、他所享有的文化、他的生活经验、特别是受助的经验。这就是社会工作助人理念上的本土化和处境化。
社会工作在助人过程和技巧方面也应注意本土化。社会工作是社会工同工作对象的持续的、深入的互动过程。互动程序的安排、互动中语言的运用、行动符号的运用都会对工作对象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互动过程的进行。在这方面社会工作本土化的任务是相当细致、微妙和重要的。
一项社会工作的结束和评估也要考虑本土的因素。专业社会工作注重结案,似乎要明确地宣布结束工作关系。但是中国人对于助人关系的理解常常是延展性的。我们可以用明确的“结束”去切断工作对象的延绵情感吗?实际上,在结束一项社会工作之前对工作效果的评估也是值得注意的。我们怎样去判断工作对象对受助行为评价的真实性呢?答案当然是先要了解工作对象的生活经验与价值观念。
中国传统文化及价值观念对中国社会工作的影响
1.从工作范围来看,传统文化及价值观念给当代中国社会工作既带来了挑战,又带来了机遇。 “家族本位”的特征决定了中国传统的求助系统主要局限在家庭、亲戚或邻里的范围,很少求助于“外人”;传统的“孝道”要求子女亲自为父母养老送终,认为老人看护的工作交给“外人”就是不守“孝道”的表现;家庭中亲子、夫妻之间传统的不平等的关系,使一些人认为虐待儿童、妇女、老人等只是家庭的内部问题,不需要“外人”插手,即使是受害者,也因“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而不愿求助于社会工作人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工作的工作范围,使中国的社会工作者无法向西方那样实现对这些领域的自然“干预”。2.从工作目标来看,传统文化及价值观念中的“群体主义”为当代中国社会工作顺利开展社区和小组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社区和小组工作的核心内容就是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借助于中国传统伦理中对群体的归属感和牺牲精神的倡扬,社会工作者可以更好地激发起社区和小组成员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当然,传统观念影响下的中国人个人意识较为薄弱,个人的自由、平等、权利观念淡漠,这就需要社会工作者做更多的工作去帮助案主树立自我权利意识,鼓励他们摆脱对家庭
、社会的依赖性,充分发展自己的能力和潜力。又要在社会上进行广泛的呼吁和宣传,使社会各界正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为他们的最终独立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3.从工作方法来看,在传统文化及价值观念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中国人,对表达自己需要的方式、希望满足需要的方式、受他人帮助的方式等都有自己独特的理解,这就要求社会工作者充分理解工作对象,采取能为他们所接受的方式进行社会工作。 “案主自决”基于西方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价值观。第一,中国传统观念一向重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信任。当社工人员以“案主自决”为由拒绝向他提出建议,他会认为这是社工不诚心帮助或是推卸责任。第二,较强的家庭和群体观念是中国文化传统的一大特色。如果社工人员一味启发一个希望在家庭中找回自己位置的案主充分考虑自己的需要、自己的自由、扩展自己独立的生活空间,其结果只能使案主越来越迷惑。第三,在整体性观念、依赖性观念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中国社会工作者,自小内化了的一些中国文化信念,如照顾别人、为他们着想的心态比尊重别人个体性和自主性的心态强,要让他们既关心求助者的问题又与他们保持理性的距离并非易事。但“案主自决”的原则和工作方法符合中国传统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古训。4.从社会工作的结束和评估方式来看,中国社会工作也应当有自己的特色。 西方专业社会工作者与案主之间基本上是一种契约关系,一旦协议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契约终止,双方的联系也就终止了。中国社工人员与案主之间更适合建立一种亲密的朋友关系。既然是带有亲情和友情色彩的关系,就不可能像契约关系那样彻底的“结束”,相反,中国人对助人关系的理解常常是延展性的。在作为中国职业社会工作前身的民政干部工作中,流传着许多民政干部与社区居民保持长久的亲密关系的佳话。这是当代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过程中仍旧应当继承的优良传统。 社会工作效果的评估也不能仅依据某一次完整的社会工作过程来进行,因为这个过程并没有完结,第一步可能仅仅是建立了密切的关系而没有解决实际的问题,但不能因此就说这个工作是没有成效的,密切关系的建立为进一步彻底解决问题打下了基础;同样,也不能说一次在短时间之内解决了案主问题的社会工作就一定是成效显著的,因为这种解决可能是表面的和不彻底的,随着关系的解除,同样的问题可能重复出现。
社会工作本土化必须关注的三大问题
一、价值观问题
社会工作作为产生于西方
慈善事业的一种专业和职业,一开始就带有鲜明的价值观色彩。“社会工作专业本身是一个价值负载的专业”,“没有价值理念作为支持,社工就失去了自己的生命和灵魂”[6]。“大部分社会工作实践有赖于做出基于价值观的决策”[7]。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在实践者的日常生活中得以反映,提供专业实务的方向和指导’,并对服务对象、干预框架、实务策略及成败界定等具有关键影响”[8]。价值观是社会工作的动力和灵魂,是社会工作的生命线。价值观在社会工作中的特殊地位,决定着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要发展社会工作,必须要以价值观的确立为前提。
作为发端于西方的社会工作,要实现在中国社会的本土化,必须寻找一套适合中国人思维特点的价值观体系。但是,从表面看,西方的社会工作价值观似乎与中国社会的价值观水火不融。“儒家宣扬集体主义、大同社会,这与西方的个人主义、个人中心相去甚远。道家思想中出世、归隐遇事不求人的自恃自守也与此格格不入。加上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心理,如注重人际关系、消极求助等特点,都使西方社会工作价值观传入中国本土后面临巨大的挑战和困境”[9]。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产生于西方的社会工作又怎能在中国本土化呢?既然不能,我们又何必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呢?看来寻找中西方价值观的相通点是实现社会工作落户中国的前提所在。
目前,学术届似乎存在着一种矛盾现象:一方面,大张旗鼓的声言要实现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另一方面又大谈而特谈中国的传统文化与西方的价值观格格不入。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根源在于对价值观的理解问题。价值观应该是一个有多层次内容构成的一个体系,而不是仅指某一个层次。如Pumphrcy认为,社会工作的价值目标分三类:其一表现在文化层面的社会公正、社会变迁和基本人类需要的关系,其二体现于专业人员的内部关系,其三显示为社会工作者理解和回应案主需要。Levy则将之归人另外三类:如何看待人,如何看待人们偏好的结果,如何看待对待人的倾向性手段。Reamer认为,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可以分为对群体长期目标有指导性的价值和有关特殊和短期目标的价值两类[10]。顾东辉博士则把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归纳为对“人”的价值观和对“社会环境”的价值观两类[11]。本人认为上述观点都很有卓见,但从实现社会工作的移植角度看,社会工作的价值观还应该分为深层价值观和浅层价值观两个层级。所谓深层价值观就是产生社会工作的源头意识,它是社会工作产生的动力和源泉;所谓浅层价值观就是操作层面的价值观,具体指社
会工作者在实务操作中具体技巧和方法的理论根据。深层价值观是实现社会工作世界性移植的根据和根源;浅层价值观是不同民族有不同工作方法和技巧的理论支撑,是实现社会工作实务多样性的动力源泉。社会工作整个价值观体系的构建是一篇大文章,在这里不便展开。这里只想就深层价值观的确立谈点思考,因为这涉及到社会工作能否被移植的问题。
那么,哪些价值观属于深层价值观?如何挖掘这些价值观呢?本人认为,凡是哪些支撑社会工作存在并在其他民族文化中也存在的价值观应该属于深层价值观。这是因为第一它决定了社会工作能否存在,第二它决定了社会工作能否被移植。由此我们认为,慈善意识、怜悯观念是社会工作最本质的价值观。这首先是因为社会工作就是从慈善活动发端的。社会工作最早所提供的服务“均是由牧师和宗教团体率先倡导”的,“他们工作的重点是满足案主的诸如食物和居住的生理需要,并试图用宗教的劝导治疗情感和个人困难”。最早的社会福利组织是“预防贫穷团体”和慈善组织会社。第一个带薪的社会工作者是19世纪晚期慈善组织会社的行政秘书,这些行政秘书的任务也是来专门组织和训练友善访问员和管理善款的[12]。可见对弱者的同情和帮助即慈善意识是社会工作发端的根本原因。其次,怜悯意识、慈善观念在古代中国也早已存在。如,“恻隐之心,人皆有之。”[13]再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谓其君不能者,贼其君者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14] “积德行善”是佛家的基本主张,佛学虽然产生于印度,但自从传入我国后,佛家思想就变成了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直到今天,“积德行善”的意识在民间依然广泛流传。应该说,在中华文化的血脉里同样流淌着慈善和怜悯这些人类共有的价值观,也正是这些价值观才使得社会工作有可能被移植到我们中国。有了这种本质性的观念,至于操作层
面的问题就好解决了。因为方法只是一种手段,济贫救困才是目的。手段可以多样,可以用西方的手段,也可以用本土的手段。不同的手段有不同的价值观根源,人们所谈的价值观上的冲突实际上是指操作层面价值观念的冲突,即浅层价值观念的冲突。这一点恰恰是我们对西方社会工作进行改造和创新,对国际社会工作做出贡献的着力点。一旦我们明确了深层价值观,我们就可以放手开展社会工作的移植工作。至于操作方法和技巧的问题,我们可以在实践中不断的总结和创造,当然也可以借鉴。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我们可以走出来,有中国特色的中国社会工作我们照样可以发展起来。
二、制度背景问题。
社会工作虽然具有普适性的价值根源,但各个国家和民族的社会制度不同,要使社会工作在世界各地扎根,必须做到与各地社会制度的结合。也就是说必须嵌入到各个国家和民族的社会制度中,并最终融入该制度,成为该制度不可缺少的一份子。
当前我国的制度背景是社会主义制度,与社会工作的产生地——西方社会的制度刚好相反。要实现社会工作在我国的成功移植,并能生根、开花、结果,就必须研究和考虑我国的现实制度。对这种制度的考虑至少要关注两个向度的问题,即现实向度和未来向度。从现实方面看,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不仅表现在生产力水平还相对低下,而且还表现在社会管理体制还比较传统。具体表现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行政管理体制依然根深蒂固,全国依然是一张计划经济体制下编织的行政管理大网,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很弱。而这一力量在西方恰恰是支撑社会工作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尽管近几年,政府对发展非政府组织有所动作,但毕竟效果还不明显。因此,目前情况下,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还必须靠政府的力量来推动。事实上,当下我国的社会工作建设高潮也正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掀起的。如,当前正在率先开展试点工作的就是政府的民政部门,接下来是共青团、妇联和工会等都要相继开展试点工作。依靠政府推动对于社会工作的快速发展显然是有利的,但是,我们也不得不考虑在这种力量下催生起来的社会工作的性质会不会发生变化?因为目前我们即将建设的社会工作队伍都是在政府的管理部门之中的,工、青、妇等虽然是群团组织,但在管理上,政府采取的是同党政机关一样,在人事和财物方面实行的是计划经济的方式,这些群团组织基本上变成了政府的职能部门。这样以来,担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各类部门的管理特征就非
常明显。“当管理已经内化为许多政府工作人员的角色规范时, 人们会习惯于管理而不善于服务。”[15]在这样的环境中培养起来的社会工作者能不能避免官僚化作风?现在很难做出判断。社会工作的服务性质能否被改变?都将成为一个问题?面对这样一种现实,我们该怎么做?笔者认为第一要承认现实,第二要等待时间,第三要扩展思路。所谓承认现实,就是要破除社会工作的专业界限,接受中国的现实国情,依托庞大的政府力量快速搭建中国的社会工作平台,否则的话,社会工作要想在中国有所发展,怕是一个遥远的未来。所谓等待时间,就是社会工作的平台搭建起以后,我们要用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不断培训和熏陶政府部门的社会工作者,使他们不断实现价值观念的转变,从而最终实现真正意义上专业化社会工作体系的建立。当然,如何实现行政管理人员价值观念的转变的确有许多工作要做。所谓扩展思路,就是要有大社工的概念,不要一提社会工作就简单地理解为微观和中观意义上的对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社区的服务。宏观意义上的管理所带来的社会工作效果可能会更大。如去年的南方雪灾、汶川地震,全国宏观上的管理和救助显然要比单一的个案服务效率要高得多,范围要广泛得多,效果也明显得多。当然能够实现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的有机统一会更为理想。但在目前情况下,先在宏观上实现大社工也不失为一条发展社工的捷径。“将社会工作同社会管理紧密地联系起来, 把社会工作纳入社会管理范畴, 具有合理性,也是一种创新。这种创新使我国社会工作的领域有了较大拓展, 使社会工作的发展具有了新的取向。”[16]从未来向度看,中国的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社会主义制度是最适合中国社会发展的制度,从人类历史发展看,社会主义制度也是最为理想的社会制度,因此,在共产党执政的背景下,社会主义制度将是中国未来的永恒性制度。虽然随着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和中国现代社会体制的不断建立,大一统的传统计划管理系统将会淡化或退出。但是,党和政府对社会的宏观控制格局不会从根本上改变。这既是确保共产党执政的必然要求,也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危机和社会动荡的历史和现实教训。因此,从未来看,我国的社会工作主力军依然主要是分布在政府管理部门。中国的社会工作者将会因为制度的因素呈现出别与西方社会工作的独特景观。但是,随着现代社会体制的不断建立,随着社会工作价值观念的不断影响,未来的中国社会工作将会是融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新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体
系。
三、本土经验问题
社会工作要想在中国实现本土化发展,还必须考虑中国的本土经验。只有这样生长起来的社会工作才是真正的中国化了的社会工作,才能真正在中国扎下根来。社会工作作为一项助人的工作应该说古今中外都存在,只不过率先将其专业化的是西方社会。正如其它学科和专业的发展一样,也都是从西方率先开始的,这是由于西方科学化道路比我们起步早的原因。但这些现代的学科和专业现在也都在我们中国扎下了根,究其原因,就是在学习西方的同时我们都融入了本土的经验。
就社会工作而言,我国社会存在很多本土的成功经验。比如靠亲属帮忙、邻里互助解决了一个又一个人生难题。其实,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社会工作系统,即“政府系统”和“民间系统”。重要的物质需求方面的困难由政府系统来解决,而日常生活的、精神慰藉方面的要求由家庭或亲友来满足[17]。虽然这种工作方式没有西方的科学和缜密,但的确解决了不少的问题,而且也得到了受助者的认可。
之所以能到达这样的效果,显然是与社会工作专业上所讲的信任关系密切相关。在西方,由于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机构已被社会认可,所以,人们有困难就去求助这些机构。在一个尚未建立社会认可的专业化社会工作机构体系的社会中,人们遇到困难就要找他们最信任的人。在农村地区最信任的人,只能是亲戚邻居和村里最有威望的老人;在城里只能是工作单位和同学、朋友。可见,正是由于不同的信任对象产生了不同的帮助特点。但是,由于都是建立在信任关系的基础之上,所以都能到达帮助效果,并非只有西方的才是唯一的。只要我们找到了社会工作的这一核心要点,在中国就容易发现比比皆是的社会工作经验材料。可见,确立信任关系是在中国挖掘社会工作经验材料的关键点。基于这点思考,我们认为,在中国的经验总结中,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着手:
一方面,要善于总结差序式的帮扶经验。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今天,由于我国社会尤其是农村社会还存在着大量的传统因素,因此,建立在差序格局关系上的帮扶现象仍然是我国的主要帮助现象。而且由于国人过于看中这种差序格局式的人际关系,所以在长期内,这将是我国社会帮助的重要形式之一。积极总结这方面的经验也许真能展示出中国社会工作的专业亮点。
另一方面,要认真总结政府以往的成功救助经验。在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机构尚未被认可之前,原有的政府工作机构依然是人们最信任的机构,尽管人们对政府机构的某些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存在
着这样或那样的意见和看法。但从总体上说,目前最可相信的帮助单位仍然是政府部门。尤其是在国家有宏观政策要求的情况下,人们最先想到的救助单位仍然是政府。如工人遭受失业和下岗的困难后,最先想到的就是向政府反映或抗议。这说明,当前人们最能依赖的对象仍然是党委和政府。所以,认真总结“行政性的社会工作”经验应是当前我国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