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人教版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2.2 积极维护人身权 课件(共35张PPT) -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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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4.“张冠李戴”案例中的侵权行为 属于盗用还是假冒?盗用与假冒有何区别?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有关的司法解释, 盗用和假冒他人姓名的区别在于:
1.盗用他人姓名。这是未经他人同意而使用其姓名的行为。 例如:自称是某名演员的弟子,以吸引观众;擅自以某名教授的名义 为自己的作品作序,以蒙惑读者等。盗用他人姓名的目的,往往是为 了抬高自己的身份或牟取其他利益。
2.生命健康权 b:
(2)法律保护:
①侵犯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依法承担 法律责任。
②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侵犯这些权利的民事法律责任,其中 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 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小张与小李是同一个村里的人,毕业于同一所高中。在当年的高考中 ,小张的成绩达到了本科录取分数线,当地某师范学院录取了她,录取通 知书由所在高中转交。小李则因为预选考试成绩不合格,未能参加高考。 但小李将小张的录取通知书领走,又通过其父帮助,以小张的名义在某师 范学院就读,毕业后也一直以小张的名义在某中学工作。小张在第二年又 参加高考,被外地某师范学院录取。当她在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考试时,却 发现自己由于已经通过考试而无法登录。经查,发现是小李冒名参加考试 取得教师资格证并已经工作一年。
(3)分类: 人格权和身份权
①人格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 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
②身份权 ——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仅了解: 第一,亲权,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所行使的权利;
第二,亲属权,是指民事主体因血缘、收养等关系产生的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民事 权利;
第三,配偶权,是指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期间,夫妻双方基于夫妻身份所互相 享有的民事权利。
(3)分类: 人格权和身份权
①人格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 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
②身份权 ——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4)要求: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也要尊重他人 的人身权益。
小黄是某中学高一新生。他在参加新学期开 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 将其送医就诊,医生诊断结果是脾脏严重出血, 并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小黄才 向父母道出了一个多年的秘密:自初中一年级起 ,他就经常被其他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小黄 再次遭到原初中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 殴,他忍痛数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思考:本案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侵犯了小黄的什么权利?应当承担 哪些民事法律责任?
本案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侵犯了小黄的生命健康权,应当承担赔偿医 疗费、精神损失费、赔礼道歉等民事法律责任。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2.生命健康权 b:
(1)地位:
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②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 必不可缺的前提条件。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2.2积极维护人身权
1.人身权
(1)含义:
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 内容的民事权利。(书上无,帮助理解)
(2)法律依据: 法律要求尊重每个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 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②☆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 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 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 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专家点评 P26: 个人信息是与特定个人相关联的,反映个体的具有可识别性的符号系统, 包括个人身份、工作、家庭、财产、健康等方面的信息。 个人信息与个人私生活密切相关,只要不涉及公共利益,个人信息的私 密性就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对私密的个人信息非法公开和利用,可能造成 个人生活安宁的破坏。 在我国法律实践中,个人信息通常是隐私权保护的对象。 在当前网络时代,个人信息更易于遭到非法获取和扩散,因此,加强个 人信息的保护和监管,尤为重要。
(1)含义: 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
(2)法律保护:
①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 权利。
②他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③在现实生活中,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利用其 肖像做广告、商标和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 的行为。
侵犯肖像权
• 注意一:擅自使用他人肖像而不是自己的长相。 • 例如,甲做整容手术,作出和乙明星相近似的肖像,进行商业演出活
思考:在本案中,小微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害?侵权人是谁?
①小薇的肖像权受到了侵犯。广告公司使用小薇的肖像没有经过肖像 权的主体张薇的监护人的同意(小薇属于未成年人)。
②本案中的侵权人是照相馆和广告公司,他们都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小 薇的肖像。
2.肖像权 b: 必须是客观的,并以面部容貌为主要和基本的内容。
注意三(即便不以营利为目的)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 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注意四:为维护公共利益或公民本人合法利益的需要而使用他人肖 像,未经本人同意也不构成侵权。
2019年4月9日,浙江缙云的陶某对凉山 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在本地微信群公然发表 “中国英雄千千万,死了几个算啥”等带有 侮辱性的不当言论,诋毁凉山烈士形象。浙 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缙云县人 民检察院诉陶某侵犯凉山救火烈士名誉权民 事公益诉讼一案,当庭判决被告陶某在浙江 省省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思考:1.为什么法律要保护公民的名誉权? 2.法律是如何保护公民的名誉权的?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 b:
(1)含义: 对于人格的社会评价,在法律上被称为名誉。 (2)法律保护: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依法享有名誉权,法律禁止 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注意:公民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 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书本案例P25
顾某的名誉权受到了侵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享有名誉权,禁止用 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案件中涉及的多方当事人的行为都有不当之处:林律师调查程序不当、未经当 事人同意取走私人物品,造成损害事实的发生;周老师擅自许可他人取走当事 人的物品,造成损害事实的发生;班级同学传播不实言论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
思考:1.结合材料分析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2.法律是如何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的?
2.隐私权 b: ——主体只能是公民,法人不具有
(1)目的: 是针对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是
为了保障人们私人生活的安宁,使其不受干扰。
(2)法律保护:
①我国宪法关于通信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规 定,体现了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b:
(1)重要性:
①每个人至少有一个名字,姓名是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 他人的符号。
②姓名总是与特定的个人相联系,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体现 了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1.姓名权 b:
(2)法律保护:
我国法律明确保护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权利。 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 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动,不构成对明星肖像权的侵犯。
• 注意二:以营利为目的的利用面部的某一部分不能反映出是具体的某 个人的,则不认为构成肖像权的侵犯。
• 例如,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 对甲的鼻子(仅见鼻子和嘴部)进行拍照,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 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了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 甲的异议后立即做了删除。则乙未侵犯甲的肖像权。只是侵犯了甲的 姓名权和隐私权。丙网站采取了合理措施,不构成共同侵权。
不可以。笔名也受到法律保护。
1.姓名权 b:
(3)姓名的决定和更改:
①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 ②在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 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 ③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小微的爸爸发现,在某电影院北墙上有 一副很大的广告,其中的小女孩很像自己3 岁的女儿。他想起前段时间请照相馆给女儿 拍过3周岁照片,就找到那家照相馆。经证 实,果然是小微的照片,广告公司是从照相 馆借走照片的。广告公司认为,它已经向照 相馆支付了照片的使用费,不属于侵权。
小试牛刀
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的是( ①② )
①某减肥药厂家未经同意将著名主持人崔永元的照片用做产品广告。 ②在同学照片上写上“死胖子”文字在班级传播并嘲笑。 ③某电视节目将市民闯红灯的照片曝光出来。 ④媒体对公众人物、特殊事件的当事人,如事故当事人进行采访、拍照。 ⑤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2009年3月,即将从天津师范大学毕业的罗彩霞正在四处找工作,却意外得知, 2004年高考后,高中同班同学王佳俊冒用她的名字和高考成绩,进入了贵州师范大 学学习,并于2008年毕业,而她则面临着身份证被盗用后教师资格证书被取消等一 系列问题。原来,冒名顶替者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公安局政 委)从女儿班主任张文迪处获取了罗彩霞的高考信息,然后伪造罗彩霞的户口迁移 证等证件。王佳俊冒名罗彩霞被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录取。
①可以。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 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
②不可以。《姓名登记条例》规定,为了防止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 生,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
2.某校学生想假冒金庸的笔名在某网站发表了一部短篇武侠小说, 可以么?金庸作为笔名受到法律保护吗?
问题:2.法律是如何保护自然人的姓名权的 3.小李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
我国法律明确保护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权利。自然人有权决定、 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相应的 法律责任形式,不仅有赔礼道歉,还有赔偿经济损失等。
已经被偷窃的未来再也回不来了
王娜娜,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新安集镇新西行政村人。2003年高考后,因未收到大 学录取通知书,以为落榜的她便外出打工,之后结婚生子。2015年,她发现自己当 年并非落榜,而是考上了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却被人冒名顶替了。当年,冒名者张 莹莹的家里花了5000块钱买指标,然后张莹莹冒用王娜娜的身份证号、姓名和出生 年月等信息,持王娜娜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入读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张莹莹毕 业,获得大专学历,如今已结婚,并成为河南省淮阳县一公办学校的正式教师。
2.假冒他人姓名。这是冒名顶替,即使用他人姓名并冒充该人参加民事 活动或进行其他行为。
3.盗用他人姓名与假冒他人姓名的区别: 前者侵权人是用他人的名义进行一定的行为,不妄称自己就是某人。 后者侵权人妄称自己即是某人,侵权人完全以姓名权人的身份从事活动;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小试牛刀
1.某校学生杜子腾今年刚年满18周岁,嫌父母给自己取的名字太搞笑, 想换个名字,可以吗?如果对所改的姓名仍不满意,还可以再改吗?
明星诉网友侵害名誉权案 被告多为青少年!
2019年12月1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 粉丝文化”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问题研究 报告》发布,其中显示在明星起诉网友侵害 名誉权案件中,被告中大概有百分之七十是 青少年。
《报告》指出,个别粉丝的行为方式畸 形、极端:有人制作明星遗像、“炒黑料” 等;有人将明星偶像视为自己生活的全部, 不惜一切代价获取偶像的行踪、窥探其生活, 侵犯个人隐私;还有人将大部分学习生活经 费用于购买宣传广告位、应援产品等,追星 方式求新、求异、求奢趋势非常明显。
随着大数据时代来临,人们每天都会在网络空间留下大量记录,其 中包括一些个人隐私,这些都为“人肉搜索”提供了便利,而“人肉搜 索”造成的危害不容小觑,轻则让当事人不堪其扰,重则可能变成“杀 人不见血”的子弹与暗箭。
镜头一:2013年12月,高中生琪琪(化名)到 某服装店购物。不久,购物时的监控截图被该服装 店店主发到微博上,称图中女孩是小偷。同日,琪 琪所在学校、家庭住址均被曝光。之后,琪琪跳河 身亡。P26
“张冠李戴”
思考:1.在本案中,小张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害? 2.法律是如何保护自然人的姓名权的? 3.小李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张冠李戴”
问题:1.在本案中,小张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害?
在本案中小张的姓名权、受教育权都受到了 侵害。本案当事人以侵犯他人姓名权的手段,侵 犯了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受教育的权利,应承担民 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有关的司法解释, 盗用和假冒他人姓名的区别在于:
1.盗用他人姓名。这是未经他人同意而使用其姓名的行为。 例如:自称是某名演员的弟子,以吸引观众;擅自以某名教授的名义 为自己的作品作序,以蒙惑读者等。盗用他人姓名的目的,往往是为 了抬高自己的身份或牟取其他利益。
2.生命健康权 b:
(2)法律保护:
①侵犯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依法承担 法律责任。
②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侵犯这些权利的民事法律责任,其中 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 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小张与小李是同一个村里的人,毕业于同一所高中。在当年的高考中 ,小张的成绩达到了本科录取分数线,当地某师范学院录取了她,录取通 知书由所在高中转交。小李则因为预选考试成绩不合格,未能参加高考。 但小李将小张的录取通知书领走,又通过其父帮助,以小张的名义在某师 范学院就读,毕业后也一直以小张的名义在某中学工作。小张在第二年又 参加高考,被外地某师范学院录取。当她在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考试时,却 发现自己由于已经通过考试而无法登录。经查,发现是小李冒名参加考试 取得教师资格证并已经工作一年。
(3)分类: 人格权和身份权
①人格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 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
②身份权 ——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仅了解: 第一,亲权,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所行使的权利;
第二,亲属权,是指民事主体因血缘、收养等关系产生的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民事 权利;
第三,配偶权,是指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期间,夫妻双方基于夫妻身份所互相 享有的民事权利。
(3)分类: 人格权和身份权
①人格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 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
②身份权 ——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4)要求: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也要尊重他人 的人身权益。
小黄是某中学高一新生。他在参加新学期开 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 将其送医就诊,医生诊断结果是脾脏严重出血, 并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小黄才 向父母道出了一个多年的秘密:自初中一年级起 ,他就经常被其他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小黄 再次遭到原初中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 殴,他忍痛数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思考:本案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侵犯了小黄的什么权利?应当承担 哪些民事法律责任?
本案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侵犯了小黄的生命健康权,应当承担赔偿医 疗费、精神损失费、赔礼道歉等民事法律责任。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2.生命健康权 b:
(1)地位:
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②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 必不可缺的前提条件。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2.2积极维护人身权
1.人身权
(1)含义:
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 内容的民事权利。(书上无,帮助理解)
(2)法律依据: 法律要求尊重每个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 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②☆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 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 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 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专家点评 P26: 个人信息是与特定个人相关联的,反映个体的具有可识别性的符号系统, 包括个人身份、工作、家庭、财产、健康等方面的信息。 个人信息与个人私生活密切相关,只要不涉及公共利益,个人信息的私 密性就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对私密的个人信息非法公开和利用,可能造成 个人生活安宁的破坏。 在我国法律实践中,个人信息通常是隐私权保护的对象。 在当前网络时代,个人信息更易于遭到非法获取和扩散,因此,加强个 人信息的保护和监管,尤为重要。
(1)含义: 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
(2)法律保护:
①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 权利。
②他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③在现实生活中,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利用其 肖像做广告、商标和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 的行为。
侵犯肖像权
• 注意一:擅自使用他人肖像而不是自己的长相。 • 例如,甲做整容手术,作出和乙明星相近似的肖像,进行商业演出活
思考:在本案中,小微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害?侵权人是谁?
①小薇的肖像权受到了侵犯。广告公司使用小薇的肖像没有经过肖像 权的主体张薇的监护人的同意(小薇属于未成年人)。
②本案中的侵权人是照相馆和广告公司,他们都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小 薇的肖像。
2.肖像权 b: 必须是客观的,并以面部容貌为主要和基本的内容。
注意三(即便不以营利为目的)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 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注意四:为维护公共利益或公民本人合法利益的需要而使用他人肖 像,未经本人同意也不构成侵权。
2019年4月9日,浙江缙云的陶某对凉山 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在本地微信群公然发表 “中国英雄千千万,死了几个算啥”等带有 侮辱性的不当言论,诋毁凉山烈士形象。浙 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缙云县人 民检察院诉陶某侵犯凉山救火烈士名誉权民 事公益诉讼一案,当庭判决被告陶某在浙江 省省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思考:1.为什么法律要保护公民的名誉权? 2.法律是如何保护公民的名誉权的?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 b:
(1)含义: 对于人格的社会评价,在法律上被称为名誉。 (2)法律保护: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依法享有名誉权,法律禁止 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注意:公民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 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书本案例P25
顾某的名誉权受到了侵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享有名誉权,禁止用 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案件中涉及的多方当事人的行为都有不当之处:林律师调查程序不当、未经当 事人同意取走私人物品,造成损害事实的发生;周老师擅自许可他人取走当事 人的物品,造成损害事实的发生;班级同学传播不实言论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
思考:1.结合材料分析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2.法律是如何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的?
2.隐私权 b: ——主体只能是公民,法人不具有
(1)目的: 是针对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是
为了保障人们私人生活的安宁,使其不受干扰。
(2)法律保护:
①我国宪法关于通信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规 定,体现了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b:
(1)重要性:
①每个人至少有一个名字,姓名是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 他人的符号。
②姓名总是与特定的个人相联系,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体现 了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1.姓名权 b:
(2)法律保护:
我国法律明确保护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权利。 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 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动,不构成对明星肖像权的侵犯。
• 注意二:以营利为目的的利用面部的某一部分不能反映出是具体的某 个人的,则不认为构成肖像权的侵犯。
• 例如,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 对甲的鼻子(仅见鼻子和嘴部)进行拍照,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 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了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 甲的异议后立即做了删除。则乙未侵犯甲的肖像权。只是侵犯了甲的 姓名权和隐私权。丙网站采取了合理措施,不构成共同侵权。
不可以。笔名也受到法律保护。
1.姓名权 b:
(3)姓名的决定和更改:
①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 ②在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 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 ③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小微的爸爸发现,在某电影院北墙上有 一副很大的广告,其中的小女孩很像自己3 岁的女儿。他想起前段时间请照相馆给女儿 拍过3周岁照片,就找到那家照相馆。经证 实,果然是小微的照片,广告公司是从照相 馆借走照片的。广告公司认为,它已经向照 相馆支付了照片的使用费,不属于侵权。
小试牛刀
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的是( ①② )
①某减肥药厂家未经同意将著名主持人崔永元的照片用做产品广告。 ②在同学照片上写上“死胖子”文字在班级传播并嘲笑。 ③某电视节目将市民闯红灯的照片曝光出来。 ④媒体对公众人物、特殊事件的当事人,如事故当事人进行采访、拍照。 ⑤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2009年3月,即将从天津师范大学毕业的罗彩霞正在四处找工作,却意外得知, 2004年高考后,高中同班同学王佳俊冒用她的名字和高考成绩,进入了贵州师范大 学学习,并于2008年毕业,而她则面临着身份证被盗用后教师资格证书被取消等一 系列问题。原来,冒名顶替者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公安局政 委)从女儿班主任张文迪处获取了罗彩霞的高考信息,然后伪造罗彩霞的户口迁移 证等证件。王佳俊冒名罗彩霞被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录取。
①可以。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 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
②不可以。《姓名登记条例》规定,为了防止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 生,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
2.某校学生想假冒金庸的笔名在某网站发表了一部短篇武侠小说, 可以么?金庸作为笔名受到法律保护吗?
问题:2.法律是如何保护自然人的姓名权的 3.小李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
我国法律明确保护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权利。自然人有权决定、 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相应的 法律责任形式,不仅有赔礼道歉,还有赔偿经济损失等。
已经被偷窃的未来再也回不来了
王娜娜,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新安集镇新西行政村人。2003年高考后,因未收到大 学录取通知书,以为落榜的她便外出打工,之后结婚生子。2015年,她发现自己当 年并非落榜,而是考上了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却被人冒名顶替了。当年,冒名者张 莹莹的家里花了5000块钱买指标,然后张莹莹冒用王娜娜的身份证号、姓名和出生 年月等信息,持王娜娜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入读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张莹莹毕 业,获得大专学历,如今已结婚,并成为河南省淮阳县一公办学校的正式教师。
2.假冒他人姓名。这是冒名顶替,即使用他人姓名并冒充该人参加民事 活动或进行其他行为。
3.盗用他人姓名与假冒他人姓名的区别: 前者侵权人是用他人的名义进行一定的行为,不妄称自己就是某人。 后者侵权人妄称自己即是某人,侵权人完全以姓名权人的身份从事活动;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小试牛刀
1.某校学生杜子腾今年刚年满18周岁,嫌父母给自己取的名字太搞笑, 想换个名字,可以吗?如果对所改的姓名仍不满意,还可以再改吗?
明星诉网友侵害名誉权案 被告多为青少年!
2019年12月1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 粉丝文化”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问题研究 报告》发布,其中显示在明星起诉网友侵害 名誉权案件中,被告中大概有百分之七十是 青少年。
《报告》指出,个别粉丝的行为方式畸 形、极端:有人制作明星遗像、“炒黑料” 等;有人将明星偶像视为自己生活的全部, 不惜一切代价获取偶像的行踪、窥探其生活, 侵犯个人隐私;还有人将大部分学习生活经 费用于购买宣传广告位、应援产品等,追星 方式求新、求异、求奢趋势非常明显。
随着大数据时代来临,人们每天都会在网络空间留下大量记录,其 中包括一些个人隐私,这些都为“人肉搜索”提供了便利,而“人肉搜 索”造成的危害不容小觑,轻则让当事人不堪其扰,重则可能变成“杀 人不见血”的子弹与暗箭。
镜头一:2013年12月,高中生琪琪(化名)到 某服装店购物。不久,购物时的监控截图被该服装 店店主发到微博上,称图中女孩是小偷。同日,琪 琪所在学校、家庭住址均被曝光。之后,琪琪跳河 身亡。P26
“张冠李戴”
思考:1.在本案中,小张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害? 2.法律是如何保护自然人的姓名权的? 3.小李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张冠李戴”
问题:1.在本案中,小张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害?
在本案中小张的姓名权、受教育权都受到了 侵害。本案当事人以侵犯他人姓名权的手段,侵 犯了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受教育的权利,应承担民 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