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伤保险参保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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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申报所需资料

1.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到项目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填写《重庆市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

(2)《重庆市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花名册》(附件2,一式二份,及EXEL电子文档)

(3)《中标确认书》或经主管部门确认的《承接工程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项目建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建设项目已经分包或劳务分包的,提供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分包合同、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的件;

(8)已经开工的,还需提供项目建设开工通知书;

2.注意事项:(1)工伤参保职工男性参保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0周岁,不满16周岁以及退休人员不能参保(16-18周岁的有特殊要求)。(2)新参保办理时间:每月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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