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减少会议文件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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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5.10•【字号】南办发[2001]42号•【施行日期】2001.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2001年5月10日南办发[2001]42号)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最近,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国发[2000]30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桂办发[2001]6号),对精简会议和文件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去年,市委办公室发出了《关于精简文件的规定》及《关于严格控制会议的规定》,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但是,会议和文件偏多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使各级领导深入基层和群众调查研究,集中精力抓大事、办实事,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根据中央和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就精简各类会议和文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改进作风,从源头上控制“文山会海”(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重要性。

会议和文件多了,不仅造成人力、财力上的浪费。

而且分散了各级领导干部想大事、办大事的精力,甚至影响到机关工作效率和党委、政府的形象。

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精简会议和文件是党政机关贯彻和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各类会议和文件精简下来,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

(二)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

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文牍主义,从根本上改变主要依靠召开会议、印发文件来推动工作的做法,把工作重点放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上,让各级领导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想大事、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上来。

会风文风改善工作通知

会风文风改善工作通知

会风文风改善工作通知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步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和规范督促检查活动的通知》,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和规范督促检查活动通知如下。

一、切实精简会议、改进会风(一)提高会议质量。

会前充分准备、深入调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中央和省委精神、分析把握市情,提出具体、实在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建议。

会中部署明确,形成共识。

会后加强督查指导,及时跟踪反馈,推动贯彻落实。

(二)减少会议数量。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对下周重要会议安排进行预告。

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多个会议套开或连续召开;能以文电等方式部署或可以新闻媒体通告的,不再召开会议。

市级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市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只开 1 次。

严格控制举行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

(三)控制会议规模。

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重要工作会议,主会场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150 人,一般由一位市领导作主题报告,一位市领导主持,会期不超过1 天;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有关方面工作会议,主会场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80 人,一般只由一位市领导作主题报告,会期不超过半天。

市级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工作会议,原则上不请市领导出席。

领导讲话时间一般控制在1 小时之内。

电视电话会议、视频网络会议一般不超过2 小时。

(四)严格会议审批。

按照雅委办〔〕23 号要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或请各县(区)党委、政府及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须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或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市级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工作会议,需请县(区)党委、政府及市级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须经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改进会风的通知-盘政办发[2014]18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改进会风的通知-盘政办发[2014]18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改进会风的通知正文:----------------------------------------------------------------------------------------------------------------------------------------------------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改进会风的通知(盘政办发〔2014〕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严肃会议纪律,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

从严控制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市政府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召开会议。

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县区一级,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参会人数一般不超过200人,会期不超过1天。

市政府各部门召开全市性会议须报市政府批准,参会人数不超过100人,会期不超过半天。

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市政府办公室不为部门召开的会议代发会议通知。

市政府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1小时。

二、严格简化会议程序。

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如安排大会发言,原则上发言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在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上一般不安排部门的表彰、颁奖等活动。

市政府召开的会议如设主席台,一般只安排市政府领导、会议主持人就座。

三、严格保证会议质量。

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各类专题会议等安排的汇报,汇报内容应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言简意赅,不讲套话;汇报人原则上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脱稿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他与会人员发言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汇报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

提交会议审议或讨论的文件及汇报材料应提前2个工作日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提前1个工作日印发与会同志。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精简会议、文件和减少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通知法律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精简会议、文件和减少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通知法律法规
一、切实加强管理,精简各类会议
(一)严格控制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召开会议。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全区性会议主要有四类:1、经济工作会议(含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经贸工作会议、财政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以上会议每年1次,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与自治区党委联合召开);2、科技奖励大会、教育大会、环保大会、劳模表彰大会、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除科技奖励大会2年1次外,其他会议均为5年1次,有的与自治区党委联合召开);3、自治区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重要会议精神召开的会议;4、自治区政府决定召开的其他会议。
除上述四类会议外,其他会议由各部门召开。一般情况下,国家由部委召开的会议,自治区由部门召开会议贯彻,不再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召开,也不得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会议通知。必须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要按程序提请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自治区主席审批。
(二)从严控制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提倡少开会、开小会、开短会。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区性专业会议,一律改为“全区××局长(主任)会议”,原则上每年只召开1次,最多不超过2次,且会前必须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备案。各部门召开的全区性专业会议,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在会前听取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但不出席、不讲话;市、县(区)政府负责同志一律不参加,也不能以市、县(区)领导是否出席本系统专业会议,作为衡量地方是否重视某项工作的依据。
(三)严格会议审批程序。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由承办单位提出具体方案,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审核后,按程序提请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自治区主席审批。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由办公厅审核,秘书长把关后,报分管副主席审批,其中要求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报主席审批。凡未经审批的会议不得召开、财政不予拨款。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审核、报批程序。各部门不得违反审批程序,将会议方案越级申报。

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范文

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范文

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集团所属各公司、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董事长办公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加强集团所属各公司和各部门工作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规模不断壮大。

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逐渐显现,集团所属各公司及各部门存在制度落实不严格,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不严谨的问题。

今后集团公司要完善制度建设,各所属公司及部门要严格落实集团下发各项制度的执行。

一、严格签到考勤制度。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坚决杜绝“无故迟到、随意缺岗、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现象发生。

严格请假制度。

员工因病、因事不能正常工作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严禁未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岗位,请假未经批准强行离岗等现象。

二、严肃上班纪律。

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专心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工作时间离岗串岗、扎堆聊天,严禁在工作时间上网炒股、购物、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改进工作作风。

要爱岗敬业,认真履职,对公司交办的工作,要落实到位,不得敷衍塞责、得过且过。

要树立大局意识、组织意识,要服从领导、服从管理、服从安排,工作上若有异议、有意见,要进行有效沟通,决不能闹情绪、撂挑子、唱反调、搞对抗。

四、严肃会议纪律。

与会人员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会的,必须提前请假。

会议期间,自觉维护会议秩序,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震动状态。

要认真听会,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准在会场上接打电话,不准随意进出、随意离场,不准交头接耳、打盹睡觉,不准玩手机、打游戏。

五、规范公司办公秩序。

为规范公司办公环境管理,创造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推进公司日常办公环境规范化、秩序化,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办公环境方面,要保持良好的办公工作环境。

国务院关于克服官僚主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有关问题的通报-国发[1999]9号

国务院关于克服官僚主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有关问题的通报-国发[1999]9号

国务院关于克服官僚主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有关问题的通报正文:---------------------------------------------------------------------------------------------------------------------------------------------------- 国务院关于克服官僚主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有关问题的通报(国发〔1999〕9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国务院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精简机构,转变职能,机关工作作风有所改善,办事效率也有提高。

但是,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官僚主义、推诿扯皮、各行其是等不良作风仍在一些部门严重存在,具体表现为:有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不注重扎扎实实地研究改革和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不认真办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交办事项,把精力过多地放在场面活动上,沉溺于大会、小会,有布置、无检查,不解决实际问题,“拣了芝麻,丢了西瓜”;个别部门和单位争权扯皮、办事拖拉,缺乏责任感和紧迫感;少数部门不按《国务院工作规则》办事,遇事不与相关部门通气、协商,甚至片面强调本部门职权,听不得其他部门的意见;一些机关工作人员全局观念淡漠,处理问题时过多地强调本部门、本系统的利益,对国家的方针政策各取所需、各行其是。

例如,为克服亚洲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严重影响,加快钢铁企业的解困步伐同时对加工贸易实行规范化管理,1997年,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了鼓励加工出口企业使用国产钢材的重要决策,要求有关部门研究支持国内钢铁企业参与平等竞争的税收政策,并进一步采取措施防止走私对国内市场的冲击。

这项政策的提出为国内钢铁企业摆脱困境拓宽了思路,各方面一致表示赞成。

但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这项决策的重要意义不去理解,对解决钢铁行业困难的紧迫性缺乏认识,在制定办法过程中又不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以致花费半年多时间提出的却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办法,即要求企业先将钢材运抵保税区,再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才能享受全额退税政策。

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文件和公务活动的通知

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文件和公务活动的通知

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文件和公务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28•【字号】宁办发[2007]29号•【施行日期】2007.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文件和公务活动的通知(宁办发[2007]29号)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西宁警备区,武警西宁支队:为进一步转变作风,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规范会议、文件和公务活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减少会议数量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须经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市属各部门、各单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专业会议,由承办部门(单位)提出具体方案,按照部门隶属关系,分别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并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协调安排。

各类会议原则上要提前半个月报批。

每年4月、8月、11月份定为“无会月”,除特殊情况外,“无会月”期间不召开全市性会议。

市直部门每年最多召开一次综合性会议(含工作会议)。

上级会议有文件或主要内容已见报的,一般不开会层层传达,确需进一步传达的,也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会议规模,不搞层层仿效。

严格控制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联谊会、表彰会等。

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表彰会原则上每3年召开1次。

各部门、区县召开的表彰会2年以上召开1次。

二、提高会议效率召开决策性会议前要充分沟通协调,会上以决策为主,不作过多讨论;传达上级精神原则上下发书面材料,重点强调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工作部署会要务实创新,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以在基层现场解决问题的会议采用现场会形式。

各类会议要根据会议内容和领导分工通知参会人员,各部门、各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会议,凡确需市级领导出席的,必须提前向相关办公厅书面请示,由办公厅统一协调安排,不得直接向领导个人发出邀请。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规范机关会议活动等工作的通知-鄂工办[2006]10号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规范机关会议活动等工作的通知-鄂工办[2006]10号
四、严格控制外出考察
省总工会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可适当组织工会干部到外省(市、区)考察。省总工会机关各部门不得自行组织外出考察,省总工会举办的培训班一般不组织学员外出考察,确需外出考察的,须报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同意。每次外出考察要有明确的主题,考察结束后要组织讨论,并向主办单位提交考察报告。
五、进一步精简统计报表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规范机关会议活动等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鄂工办[2006]10号
主题类别
机关工作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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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归口研究室统一管理,机关各部室一般不得向下布置或索要统计报表。除省委、省政府、全国总工会部署的统计工作外,省总工会对下级工会每年一般只集中组织一次统计工作,要求报送一次统计报表。统计报表的设计要事先征求机关各部门的意见,尽量做到项目清晰、重点突出、逻辑简单,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再组织实施。机关各部门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基层统计或报送有关数据时,由有关业务部门拟定方案,经分管主席同意后,由省总工会办公室统一下发通知组织实施。
三、加强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管理
省总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归口组织部统一管理。组织部每年年初需会同省工会干校,在征求机关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制定全年的培训计划,提交主席办公会审定后组织实施。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时,对培训内容相近的班次尽量合并安排,不得出现重复培训的情况。培训班一般在省工会干部学校举办,确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办班的,需经分管干培工作的领导同意。计划内的各种培训班,培训费用补助由组织部、财务部、省工会干部学校按有关规定列入年度预算。有关办班收费项目按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组织部、经审办要对每个培训班的收费进行监督。各承办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它费用。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2.10•【字号】鄂办发[2008]36号•【施行日期】2008.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意见(2008年12月10日鄂办发〔2008〕36号)为切实解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在机关作风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根据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边学边改要突出抓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执行力的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尤其是今年开展的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活动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是,机关作风建设整体上与改革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发展能力、服务效能、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效能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效能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要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关键,以全面提升执行力为重点,把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关于边学边改要突出抓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执行力的要求,落实在行动上,落实在改进机关建设上,落实在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上,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效保证。

2019年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的通知-精选word文档 (3页)

2019年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的通知-精选word文档 (3页)

2019年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的通知-精选word文档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的通知各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力求先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四下基层、四解四促”活动,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按照“能少则少、能短则短、能精则精、能简则简”的原则,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简办事”的新风气,切实改进会风、话风、文风、事风,把主要精力用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上,在全乡营造解放思想、创新创造、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良好氛围,根据#委办〔XX〕##号文精神,现就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通知如下:一、精简会议,改进会风1.实行“无会周”制度。

每个月的第二周确定为“无会周”,期间原则上不召开全乡性工作会议,确需召开的,须经乡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各级干部要充分利用“无会周”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要集中时间精力,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大兴调研之风,狠抓工作落实。

2.精减会议数量。

能由部门召开的会议不以乡党委或政府名义召开,时间相近或工作内容相同的会议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多个会议实行套开。

能以文件、电话形式部署的工作不开会议,没有实质性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坚决不开。

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以乡党委或政府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3.控制会议规模。

以乡党委或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各村及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

4、提高会议效率。

严格控制会议时间。

乡党委或政府召开的全乡性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乡直单位工作会议或以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召开的会议、各类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乡班子会议每个议题原则上在2o分钟内,不要超过30分钟。

提倡讲短话。

决策性会议以决策为主,不作过多讨论,会议召开之前,分别由各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就相关议题先行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再上会。

公司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实施细则

公司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实施细则

公司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确保党组《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改进作风的意见》落到实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第二条减少会议活动。

加强会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管理,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能不开的不开,能合并的合并。

第三条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压缩会议时间。

集团年度工作会议等集团层面的综合会议,时间不超过 2 天;专项工作会议,只安排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和人员参加;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讲话发言直入会议主题。

第四条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

简化形式,取消不必要的会议议程,集团层面会议,充分使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提高会议效率。

第五条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

严格执行会议预算,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充分利用公司自有会议设施,严禁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严禁过度装饰,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第六条改进文风,精简文件。

文件内容要联系实际,有针对性,体现特色,简明扼要。

没有实质内容和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消息一律不发。

可以采用电子文件形式的,不印发纸质版本。

认真履职,勇于担当。

日常工作能口头请示的,不打签报报告。

第三章改进调查研究和外出活动第七条注重实际效果。

开展调查研究要务求实效,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

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企业一线,了解实情,掌握第一手材料;要密切联系群众,慰问员工,听取一线员工的心声;要指导工作,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企业总结经验,也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较集中的企业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调研前要明确主题、准备提纲、细化方案。

调研现场要真实,不能为了迎接调研装饰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

汇报工作要讲真话、报实情。

定期召开领导碰头会,抓紧研究解决调研中发现的或基层企业反映的问题。

第八条简化接待工作。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精文减会若干规定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精文减会若干规定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精文减会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17•【字号】兰政办发[2012]12号•【施行日期】2013.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精文减会若干规定的通知(兰政办发【2012】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现将《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精文减会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月17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精文减会的若干规定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现就精减文件和会议作如下规定。

一、改进文风,提高办文效率(一)凡市政府工作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部门发文或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上级政府普发性文件或法律法规政策已明确的、各种临时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部署,不再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或转发。

市长办公会议及各类协调会,除议定事项明确重要政策、相关责任、时限要求、财政经费等内容外,一般不发会议纪要。

凡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召开的会议,均通过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以短信方式通知,原则上不印发会议通知。

(二)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请示报告、明传电报、会议纪要等控制在1000字以内。

严格控制发文范围。

(三)一般性公文流转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会议纪要等文件下发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市政府办公厅转部门阅处的文件,须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没有答复的要书面说明理由。

传阅类文件须经市长、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审阅后进行传阅。

充分利用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进行电子公文传输,压缩纸质公文的发文范围,逐步取消非涉密的纸质公文。

二、改进会风,提高办会质量(四)按照“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合并套开的会坚决合并套开,能用视频召开的会不得集中开会”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会议,泛泛提要求的会一律不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的通知(一)各部门:为进一步改进“会风”,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精减会议数量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数量,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处理具体问题的,以座谈会、协调会形式解决问题。

二、压缩会议时间严格控制会议时间,提倡开短会,注重会议时效。

安排交流发言的,原则上每次不超过5人,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

三、加强会议统筹每周周一上午,各部门将本周需要召开的会议信息(会议名称、主(议)题、议程、时间、地点、人员、有关要求等)、需提交事项报送XX办公室,在征求XX领导意见基础上,合理安排会期并发布本周会议通告。

四、做好会务筹备会议主办部门要做好会议信息的通知工作,确保与会人员及时全面了解会议信息;要做好会议资料的准备工作,避免以口头形式汇报;做好会场布置;做好会议文字、影像资料的整理和保存。

五、严肃会议纪律1、严格会议请假制度。

参会人员应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会,不得无故缺席和请人代会,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提前向会议主办部门请假,并经会议主办部门同意后安排好人员参会。

2、严格会议签到制度。

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必须提前进入会场(一般提前5-10分钟),并在会前履行签到手续,否则视为缺席会议。

3、严格会场纪律。

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无故早退,会议期间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为静音状态,不得在会场内随意交谈、走动,阅读与会议无关的资料和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不得长时间在会场外滞留。

4、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参会人员必须带好笔和笔记本,认真听会,做好记录,会后须严格按照会议要求,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XX办公室??年月日(二)各单位、各部门: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整改的相关要求,根据XXX等文件精神,巩固和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反对“四风”,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严肃会风会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会议统筹。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精减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的实施意见-深教[2007]121号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精减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的实施意见-深教[2007]121号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精减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的实施意见正文:----------------------------------------------------------------------------------------------------------------------------------------------------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精减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的实施意见(深教〔2007〕121号2007年4月5日)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精减文件会议提高行政效率的通知》(深府〔2007〕46号)和《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文风会风力行“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的实施意见》(深办发〔2007〕6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控制公文数量和文件篇幅(一)控制公文数量。

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发;能合并发的文件合并发;能通过电话沟通或调研协调解决的问题不发文;对上级文件中相关政策已经明确、执行过程中未提出新措施的不重复行文;加强工作计划性和周密性,尽量避免同一件事情多次行文。

对征求意见类的函件,如发函征求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单位的意见,一律按内文办文程序呈批后由文印室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发送电子版,不发纸质文件,不编文号;复函如无修改意见,可书面函复(加盖公章),但不正式行文;其他公文,能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发送的,尽量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发送。

要确保2007年市教育局印发公文的数量比2006年减少15%以上,力争减少25%。

(二)控制文件篇幅。

提倡发短文,力求言简意赅、精悍实用。

上行文要增强针对性,减少一般化认识性阐述;下行文要开门见山,减少“穿衣戴帽”。

以市教育局名义印发的公文一般不超过2500字;简报信息一般不超过500字。

二、进一步规范办文程序,提高文件质量(一)严格按规定程序办文。

要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教育局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规范办文程序。

关于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若干要求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若干要求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贯彻落实厉⾏节约若⼲要求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贯彻落实厉⾏节约若⼲要求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市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中央和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节约的有关⽂件规定和要求,进⼀步转变⼯作作风,增强⼯作实效,促进领导⼲部廉洁勤政,树⽴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关于采取有⼒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节约⼋项要求的通知》(中纪发…2009?1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厉⾏节约有关规定的通知》(鲁办发…2009?11号)和潍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步改进市领导同志到基层考察调研接待⼯作的规定》、《关于切实改进会议活动、⽂件⼯作和厉⾏节约的意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步改进市领导同志到基层考察调研接待⼯作的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贯彻落实厉⾏节约若⼲要求、加强作风建设情况开展⼀次专项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专项检查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机关、⾏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会、共青团、妇联等⼈民团体。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参照执⾏。

⼆、检查内容和任务分⼯(⼀)坚决制⽌公款出国(境)旅游1、党政领导⼲部以⾝作则,严格遵守各项外事规章制度,不组织、不参加各项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将外事政策法规培训和出国(境)教育列⼊⼲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员党风党纪和外事纪律教育;⼤⼒压缩⾮主管业务、与出访任务⽆直接关联的党政机关⼈员参加⼤型招商团组和⼤型旅游促销团组、培训团组等,制⽌党政机关⼈员搭车出访;因公出国(境)团组不得擅⾃更改⾏程,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严格执⾏中央和省、市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加强领导⼲部因公或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健全完善因公出国(境)团组境外活动情况跟踪和评估核查机制,建⽴领导⼲部出国(境)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等制度。

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减少会议文件检查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减少会议文件检查的通知

三一文库()/常用公文/通知公告〔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减少会议文件检查的通知〕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减少会议文件检查的通知各区委,督导办,XX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集中精力搞建设、抓发展,加速XX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现就进一步减少会议、减少文件、减少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减少会议(一)严格会议审批制度。

各级各类会议要严格按程序审批。

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会议及其它全县性会议,如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工作会、县政府全体会、全县领导干部会、全县经济工作会和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大会(不含县委、县政府临时决定召开的有关座谈会、汇报会等),由县委办或县政府办提出意见,县委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初审并协调后,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或书记、县长审定。

县级各部门召开全县性工作会、业务会、总结会、表彰会、经验交流会,一般不得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不得请各督导办、乡镇主要领导参加会议,不得请主管县级领导到会讲话,必须向县委办、县政府办上报计划,由县委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协调后,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确需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并需请各督导办、乡镇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和请县级领导到会讲话的,要报县委办、县政府办汇总,由县委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初审并衔接,征求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意见后,请县委书记或县长审定。

各部门提请召开会议时,必须注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期、参加人员和人数、会议经费及、会议议程或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二)从严控制会议时间和规模。

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县委全委会、县政府全体会等涉及全局的重要会议,要按法定程序确定会议时间,其它全县性会议一般半天,最长不超过一天。

除特殊情况外,全县全局性重大会议参会人员控制在200人以内;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部门会议和专业会议,参会人员一般控制在150人以内;以部门名义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和业务会议,参会人员控制在100人以内。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减文件会议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减文件会议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减文件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07•【字号】沧政办发〔2019〕22号•【施行日期】2019.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减文件会议的通知沧政办发〔2019〕22号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实施办法精神,进一步精减文件会议,不断改进文风会风,按照河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减文件会议的通知》(冀电密传〔2019〕11号)文件要求,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精减文件(一)实施发文统筹管理。

每年1月份征集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发文计划,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报送的发文项目,编制年度发文计划,呈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2019年3月份编制2019年年度发文计划)(二)严格控制计划外发文。

除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的部门报送的发文计划外,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明确要求发文的列入年度发文计划。

未列入计划的,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一般不予发文,确需发文的,起草单位要说明依据和理由,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三)严格控制重复发文。

上级文件已经作出明确规定和已经发到县(市、区)的,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得重复发文,部门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抓好落实;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落实上级文件要求需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的,领导小组名单与起草的落实文件一并制发,不再另行制发领导小组名单。

市政府各类领导小组需要调整的,组长没有变化的,经市政府领导签批同意后,由市政府主办部门发文,注明经市政府同意。

(四)严格发文规格。

把握好以政府名义发文还是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界定,把握好是政府发文还是部门自行发文的区分。

关于精简文件、会议的通知

关于精简文件、会议的通知

关于精简文件、会议的通知局直各单位:为切实改变各类文件、活动过多,各类会议、简报过多及会议纪律不严肃的状况,使各单位和部门集中精力抓好重点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就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及改进会风特作如下通知:一、加强管理,切实精简各类文件简报(一)大力压缩发文数量。

发文应当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一定要短。

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已全文公开播发见报的不再印发文件。

对上级文件,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不得照抄照搬,层层转发。

对现有的简报要清理压缩,该停的停,能并的并。

对确定印发的文件简报,要从内容、形式、发送范围、印数等方面拟定具体改进措施。

会议应减少印发文件和材料,不得攀规格、讲排场。

(二)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

凡本部门发文或几个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得要求转发;如重大决定、实施方案等涉及全局工作的经局党委同意后,才能下发。

(三)下大力气提高文件简报质量。

各单位印发的文件、简报既要加强对全局工作的指导性,又要注重在具体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切实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

要注意改进文风,文件简报要简明扼要,分析问题要切中要害,所提建议要切实可行。

二、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精简各类会议、活动(一)减少会议活动数量。

各单位安排会议、活动一律要从严掌握。

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不是结合实际研究解决实质性问题的会不开,可以合并开的合并召开;从严控制,凡可由股站或各单位联合召开的会议,各股站每年召开的工作会议原则上只开1次,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次。

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之间不搞相互走访拜年活动。

对必须举办的会议和活动,要明确主题,充分准备,注重实效。

(二)压缩会议活动规模、会期。

各类会议活动要尽量压缩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坚持精简实效的原则,端正会风,讲求效率,召开会议要从严控制与会人数和工作人员数,凡与会议内容关系不密切的人员一律不参加会议。

开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规定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规定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2.09•【字号】汴政[2017]9号•【施行日期】2017.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规定的通知汴政[2017]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监督执行。

2017年2月9日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规定为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自身做起,压缩会议、精简文件、改进督查、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坚决纠正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习惯做法,祛除迎来送往等方面的繁文缛节,为部门松绑,为基层减压。

规定如下:一、压缩会议(一)市政府常务会议。

实行议题分类管理,大力提高会议效率。

会议审议决定类议题,审定通过类部分议题,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讨论通过向省政府报告或请示的重要事项;提请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工作报告和议案;涉及全局的重要规划、重大政策性问题;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由市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市长确定的其他重要事项等。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

议题起草说明不超过1500字,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列席单位发言一般不超过3分钟。

严格控制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会人员,按照与议题紧密相关原则确定参会人员和列席单位,对议题没有提出修改意见的单位可不安排参会。

会议纪要报市长签发。

(二)市长议事会议。

减少市长议事会议与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重复,原则上不重复上会。

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市长议事会议。

重点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精简会议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苏政办发[1999]140号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精简会议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苏政办发[1999]140号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精简会议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精简会议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苏政办发[1999]14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使各级领导能够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就切实精简会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会议审批程序。

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必须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或经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同意。

各部门要求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会议,主办部门应提前1个月向省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后,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确需紧急召开会议,按省政府领导同志意见办理。

二、切实减少会议次数。

凡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内容相近或时间靠近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能以部门名义开的会,不以政府名义开;能开电视电话会议的,尽量不住会开。

请各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住会会议要统筹安排,一周最多不超过两个。

三、从严控制会议规模。

省政府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只开到省辖市,确需开到县(市)并请县(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的,由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后报省长审批。

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请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确需参加的,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后报省长审批。

请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应从严掌握,并由省政府办公厅统筹安排,报省政府领导决定。

部门召开全省性工作会议,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酌情参加;部门召开的其他专业性会议,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不参加。

四、会议力求简朴、节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厅字[1998]23号)精神,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准到庐山等12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一律不准借在其他地方召开会议之机到庐山等12个风景名胜区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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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减少会议文件检查的通知
8 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减少会议文件检查的通知
各区委,督导办,XX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集中精力搞建设、抓发展,加速XX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现就进一步减少会议、减少文件、减少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少会议
(一)严格会议审批制度。

各级各类会议要严格按程序审批。

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会议及其它全县性会议,如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工作会、县政府全体会、全县领导干部会、全县经济工作会和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大会(不含县委、县政府临时决定召开的有关座谈会、汇报会等),由县委办或县政府办提出意见,县委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初审并协调后,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或书记、县长审定。

县级各部门召开全县性工作会、业务会、总结会、表彰会、经验交流会,一般不得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不得请各
督导办、乡镇主要领导参加会议,不得请主管县级领导到会讲话,必须向县委办、县政府办上报计划,由县委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协调后,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确需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并需请各督导办、乡镇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和请县级领导到会(本文权属*之音所有,更多请登陆查看)讲话的,要报县委办、县政府办汇总,由县委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初审并衔接,征求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意见后,请县委书记或县长审定。

各部门提请召开会议时,必须注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期、参加人员和人数、会议经费及、会议议程或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二)从严控制会议时间和规模。

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县委全委会、县政府全体会等涉及全局的重要会议,要按法定程序确定会议时间,其它全县性会议一般半天,最长不超过一天。

除特殊情况外,全县全局性重大会议参会人员控制在200人以内;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部门会议和专业会议,参会人员一般控制在150人以内;以部门名义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和业务会议,参会人员控制在100人以内。

严格控制会议规格,凡需县四大班子领导出席的大会,除综合性大会外,专题性大会一般按“谁分管、谁联系、谁出席”的原则安排出席领导。

会议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批准后的会议方案,不得扩大会议
规模和延长会议时间。

对于未按程序审批或擅自扩大规模、延长时间召开的会议,要追究会议主办单位和领导个人的责任,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三)努力提高会议效率。

提倡开短会、开并会、开现场会、开专题会,少开大会,可开可不开的坚持不开,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能在某一时段集中召开的会议不分别召开。

提倡讲短话,部署性大会,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交流性大会的发言材料,主办部门要事先审核把关,要注重突出典型事例和经验,交流发言一般不超过15分钟;专题性协调会,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避免枝节问题纠缠不清。

部门向县委常委会、县委常委扩大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的汇报,属于需要审议决定的事项,事先应协商一致;属于通报类的议程,应突出主题和重要内容,每个议题的汇报一般不超过15分钟。

(四)从严控制会议经费。

各级各部门的会议经费严格按年初财政预算执行,原则上不得中途追加会议经费。

由部门提请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会议经费由主办单位承担。

除乡镇参会人员外,其余参会人员一律不得安排食宿。

严禁发放各种会议纪念品,严禁奢侈浪费。

二、减少文件
(一)严格控制发文数量。

凡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已全文公开播发见报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下发到基层的文件,一律不再重复行文。

能够面对面解决或电话、传真解决的问题,
一律不再发文。

一般性会议不印发领导讲话。

严格区分工作性文件和事务性文件,对事务性文件可挂内部文号或不挂文号。

坚决减少印文数量,普发性*印数控制在150份以内,非普发性*只发相关部门。

坚决整顿压缩各类简报,原则上一个部门只准办一种工作简报,并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备案。

(二)严格控制联合发文和升级发文。

必须按照隶属关系和职能范围行文,属于部门(或议事协调机构)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由部门(或议事协调机构)单独行文。

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级各部门不得向乡镇下发决定、指示类文件。

凡本部门发文或几个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得要求县委、县政府代发或批转、转发。

凡报送县委、县政府批转或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转发的*,必须按程序运转,不得直接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签。

(三)加快*传输电子化。

加快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非涉密文件一般通过党政网发送,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同时加快*传递、流转、审核、处理系统的网络化、电子化步伐,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

三、减少检查
(一)从严控制各类检查。

坚持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各类检查的次数、规模和时间。

除必须进行的工作检查外,其余工作尽量取消或合并检查考核,力争每月为基层和企业提供20个平静工作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严格检查审批制度。

除公、检、法、司、工商、税务等执法执纪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检查外,其余各类日常工作性检查必须实行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活动。

县委办负责对党群系统检查活动的审批,县政府办负责对政府系统检查活动的审批。

凡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检查活动,需经县委办、县政府办审定,并经县委、县政府相关领(本文权属*之音所有,更多请登陆查看)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确需检查的事项,相关部门要在检查前将检查方案(包括内容、方法、时间、人数、组织形式)按审批权限报批后,凭审批部门出具的通知书实施检查。

县委办、县政府办对各部门的工作检查不仅要实行必要的审批,同时要统筹安排,有效整合,确保各项检查有序进行。

能联合进行的检查要联合进行,能合并的检查要予以合并,能同期安排的检查要尽可能集中检查,坚决杜绝多头、重复、交叉等无序检查的现象。

提倡不打招呼的明察暗访,掌握情况,推动工作。

(三)严守检查纪律。

对经过批准的检查活动,要严格控制人数,轻车简从,不得随意增加检查内容和扩大检查范围,不得延长检查时间,不得因检查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被检查的部门和单位应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不得搞迎来送往,从俭做好接待工作。

对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检查,基层和企业有权拒绝,县上要进行通报批评。

减少会议、减少文件、减少检查,是县委、县政府贯彻“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动落实、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

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本通知关于减少会议、减少文件、减少检查的措施落到实处,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集中到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工作落实上,集中到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上,集中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勤俭办一切事业,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推进XX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20XX年月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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