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建工程核算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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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建工程核算问题的思考
摘要在建工程项目核算,是企业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在建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强化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解决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资产的安全性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在建工程;新会计准则;在建i程核算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0)27-0018-01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程管理和会计核算不够严格规范,在建工
程核算上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建工程的核算不被人们注重,在建
工程核算中的极易混淆、细微区别之处,更易被人忽略;或者利用在建工程控制成本和利润,这业已成为现阶段企业造假的另一重要手段。因此,研究和探讨在建工程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在建工程核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建工程建设过程复杂、工期长,难以得到准确的相关信息。工程财务部门与工程管理部门难以及时、有效地进行分析、研究、沟通和监督。一个较大的工程建设项目,需要经过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招投标、建设过程管理、初步验收、竣工骏收、结算、决算等很多环节,还可能涉及到社会上其他一些企业和相关部门,建设
过程复杂。然而核算人员没有主动参与在建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甚至,部分企业内部控制混乱,工程财务人员更难对工程建设过程
进行动态的监控,也无法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
2)工程结算滞后、挂账时间过长、金额较大。在实务操作中,存在某些在建工程项目实体已不存在,但仍反映在“在建工程”科目上,有的挂账时间长达几年甚至十几年。主要原因在于某些企业不进行充分的项目建议与可行性研究,造成在建工程半途而废,从而
导致这些投资建设的项目长期挂在“在建工程”科目,造成了企业有限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一些企业将技改贷款新建项目完工后发生的借款利息计人工程造价,从而虚增了工程成本。
3)固定资产的处理和转账滞后,甚至利用“在建工程”科目人为调节成本利润。没有立项报批的工程项目,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人为调节成本利润指标。有些企业对工程前应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不及时转账处理,建后成本虚假。有的固定资产转账时,账务处理过粗,难以分类进行折旧核算,少提折旧或不提折旧,导致产品成本计算不真实,虚增企业利润。
4)在建工程项目账务处理不规范,例如“在建工程”下设的子目不按工程项目汇集,而按施工单位、施工承包个人或供货单位分设;甚至把多项工程混在一起称为“综合户”、“其他户”,形成一笔糊涂账。并且,在日常的会计基础工作检查中常常发现借方红字挂账的情况。一些单位“存建工程”余额出现红宇。结转固定资产时,部分工程结算尾款尚未支付给施工单位,继续挂在在建工程,借方
红字反映,没有合理反映企业负债。影响了企业报表披露的真实性。
5)核算人员进行核算时易产生某些误区,例如:1)向同一单位预
付不同工程的款项以付款单位为二级明细核算。这种做法是错误
的。在建工程应按每一个工程项目设置明细科目以便准确核算每一购建项目的支出金额,并且也为今后转账提供便利;2)工程部分完
工即转固定资产。一般说来,在建工程内设置的二级工程明细科目应是最基本的、将来可独立转账、单独发挥功效的工程单位。对于这一基本的单位,部分完成不能正式使用和发挥效用转作固定资产没有实际意义。
2 解决问题的几点思考
1)在建工程项目细分。企业通常同时进行多个项目的新、扩建等。或者一个大的项目下有许多相对独立的子项目在同时进行,同时,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核准的用途大部分是工程项目投资,这都要求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用途、工序等相关独立性子以归类和细分。细分的作用是为了便于准确、具体计算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便于“工期——成本”优化管理和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便于工程竣工结转固定资产,便于企业项目管理和信息披露。经过对在建工程项目细分,结合企业的在建工程科目多级明细账核算,在财务软件系
统中可获得每一个独立的工程项目及其工程子项目的相关数据。2)明确在建工程相关明细科目的设置,包括一级科目与主要应设置的二级明细科目。
3)改变过去重投资轻决算的传统观念,加强在建工程中的决算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强化全程决算意识,明确在建工程项目各方的经济责任和义务,分工负责,相互合作。
4)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同一部门进行集中管理,杜绝
多头管理。从工程的立项、预算到结转固定资产的全过程,实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
5)严格按规定处理固定资产借款利息费用,应完全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
6)在建工程完工以后,应当按照“在建工程”,科目借方所归集的成本,从贷方分别转入有关科目,及时结转“在建工程”完工成本。这里要注意存建工程贷方对应科目不仅仅是“固定资产”科目,还可以是“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科目。
7)计提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在建工程可能发生的损失,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则计提减值准备,若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故应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盘点检查。
综上所述,加强在建工程核算,有效解决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关键在于加强在建工程的科学化管理,严格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素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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