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平川中学“山之田”奖学金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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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平川中学“山之田”奖学金实施方案

一、奖励宗旨

旨在奖励初中毕业优秀学子选择来平川中学就读,凡初中毕业生参加高中阶段的升学考试,被平川中学录取,且统考成绩在平川中学当年录取学生中前30名高一新生作为奖励对象。

二、资金来源

本基金由关心支持家乡教育事业深圳市山之田模型艺术设计有限公司慷慨解囊捐资设立,“山之田”奖学基金设立理事会管理资金使用事项。

三、实施细则

每年九月份学校根据当年录取平川中学的高一新生的中考成绩实施奖励,当年录取平川中学的高一新生,中考成绩前10名,每生奖励1500元,第11—30名每生奖励1000元,共计35000元。学校全面审查考核后,推荐到理事会商定人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理事长:郑辉

理事:王炳华吴嘉清郑文李忠明钟小域唐立新谢宝珠谢云

李金生尹庆明

201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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