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免疫规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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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免疫规划管理办法
篇一: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1. 对适龄儿童根据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
2. 建立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更新,上传至国家信息管理平台。档案应长期妥善保管。
3. 疫苗专人管理,制定需求计划,从规定渠道购入。购入时须验收疫苗相关合格证件。做好领发登记,及时掌握使用量及耗损量。过期疫苗登记后上交。
4. 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符合冷链管理要求。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账物相符、专物专用。
5. 合理安排疫苗接种门诊周期,设成人接种日。接种场所、接种人员、消毒、体检及接种均应符合相关要求。
6. 及时建立接种卡、接种簿与接种证,按时预约接种。做好常规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
7. 做好接种率监测与常规接种月报表统计,定期评价疫苗接种情况。
8. 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登记、调查,并及时处理、上报。
篇二:计划免疫各种规章制度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一、冷链设备的管理、保养、维修、监测应指定专人负责。
二、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和固定资产账目(包括冷链设备
说明书、合格证、检验单到货通知单等)。
三、设备应安装或存放在保持通风的专业房间内,避免阳光
直射,远离热源,每台设备安装专用插座,不可与其他设备共用插座。
四、对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运行状况进行温度记
录,每天不得少于2次(上、下午各一次,要有冷冻、冷藏温度记录),每台冰箱、冰柜都必须设有独立的温度记录本和温度计。
五、对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定期检查和维修。
六、各式冷藏容器不可变卖、租借,不得存放与本疫苗无关
的其他任何物品。
七、保持冰箱清洁卫生,并且及时除霜。
疫苗使用管理制度
一、疫苗管理人员应掌握疫苗相关法律、法规和贮藏、
养护等方面知识,并经过有关培训方可上岗。
二、进货渠道遵循“市→县→镇”的原则,专人负责运输、储存和管理。
三、疫苗计划
(一)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
疫苗的购买计划,计划应包括疫苗的品种、数量、供应方式等内容。
(二)每年2月底前向县疾控中心报告下一年度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
(三)接收疫苗或购进疫苗时,应查看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冷链
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
(四)认真做好疫苗购进验收记录,切实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货数
量、供货单位、购货日期、质量情况(温度)及验收人签名等。购进验收记录的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漏项,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备查。
四、疫苗贮藏与运输
(一)应设有独立的疫苗贮藏室,与生活等区域分开,环境应卫生整洁、明亮,设有相应的冷藏、防潮、防辐射、防鼠、防盗等设施设备,并达到疫苗贮藏规定的温度。
(二)拆零的疫苗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不得同其它拆零疫苗混放。
(三)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并按照失效期长短,进库先后,有计划的分发,分发时应按规定填写出库记录。
(四)报废疫苗需分开存放,并应设明显标志。
(五)运输疫苗时应使用冷藏设备,并在规定的温度下运输。
五、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第一类疫苗过期、失效或因疫苗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时,按照疫苗报废规定进行上报。
六、发现假劣疫苗或质量可疑的疫苗,应当及时报当地药监部门,不得继续使用。
七、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出入有账目,做到帐苗相符;每月做好生物制品使用量统计,汇总后上报疾控中心计免科。
八、领发登记要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效期、领取日期及消耗等,若出现异常反应则有据可查。
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报告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下列情况应作为AEFI(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
1、24小时内发生的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皮疹(荨麻疹、大疱型多形红斑)晕厥、癔症。
2、 5天内发生的发热(腋温≥38.6℃)、血管性水肿、全身化脓性感染(败血症、脓毒血症、毒血症),接种部位发生的红肿(直径﹥2.5㎝)硬结、化脓性感染(局部脓肿、淋巴管炎和淋巴结炎、蜂窝织炎)。
3、15天内发生的过敏性皮疹(麻疹、猩红热样皮疹)、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反应、热性惊厥、癫痫、多发性神经炎、脑病、脑炎和脑膜炎、接种部位发生的无菌性脓肿。
4、3个月内发生的臂丛神经炎、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
5、卡介苗接种后1--12个月发生的淋巴结炎或淋巴管炎、骨髓炎、全身播散性卡介苗感染。
6、任何时间发生和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或组织器官损伤、群体性反应、公众高度关注事件。
二、建立异常反应登记本,并设专人负责。
三、 AEFI报告的范围为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怀疑与预防接种有
关的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和不明原因反应等。
四、发生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 AEFI报告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前,监护人,县住址,接种疫
苗名称,接种日期,接种剂次,反应发生日期及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经过,就诊日期,就诊单位,初步临床诊断,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日期,报告人等。
六、 AEFI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发现AEFI后应在24小时内向疾控中心报
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应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检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报告。
七、 AEFI应以电话或传真等最快方式进行报告,并做好AEFI登记。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预防接种证(卡)登记管理制度和预防接种信息报告制度。
二、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收集、登记、录入和网络报告。
三、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数据备份,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
四、登记报告信息内容
(1)基本信息:儿童编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医院、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户籍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