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设计规范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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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设计规范图示
篇一:地下车库与非机动车库设计导则(2015版)
总则
1、为方便各级管理人员对集团项目的控制,统一集团对地下汽车库与地下非机动车库控制标准,特制定《地下车库与非机动车库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2、本《导则》根据集团产品线分级体系编制而成,适用于全系列产品线的地下汽车库与地下非机动车库。
3、本《导则》针对建筑专业,其他专业要求详见相关专业技术设计规定。
4、各区域公司应严格按本《导则》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见特殊情况或出现更好的技术措施时,请及时提报集团总师室,以便集团总师室及时对《导则》进行修订。
5、集团项目的地下车库设计除应执行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各地方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本《导则》中的尺寸单位除特别注明外,一律以毫米为单位。
第一章地下汽车库
1.1 基本布局原则
1.1.1 配车比例(1)规范指标
①可根据国家规范、地方法规、土地出让合同等要求适当变通。
以上海项目为例,住宅配车数量与户型面积成正比,不同物业类型中配车比例从高到低依为:餐饮、办公、商业。
在报建算停车指标过程中,可适当采取将部分餐饮、办公按照一般商业来报建的办法,以减少停车数量指标;
住宅也分为几个档次,当实际面积与分档面积相差不多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以进行微调来实现配车比例的降档变化;
②不同规范间有差异,意向拿地时可与政府协商配车指标;(2)建议和结论
①所有类型的车库必须首先同时满足国家规范、地方规范及土地合同要求;②对于不考虑人车立体分流的楼盘,可考虑10%的地面停车,并尽可能做足地面车位;
③对于高端楼盘,完全人车立体分流,可在地面上不留停车位。若有对外经营的地面商业,可适当考虑少量地面停车。1.1.2 单车位面积经济指标
单车位面积:《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中明确垂直后退停车所需的车道宽度最小,单车位面积最省。为提高停车效率,原则上设计时都应采用垂直后退停车。
根据集团要求,人防车库单车位面积不超过38平方米,非人防车库单车位面积不超过33平方米。注:面积计算原则
1、人防车库面积=人防停车面积+人防设备用房面积
2、非人防车库面积=非人防停车面积(不含主楼投影内停车面积)+非人防车库设备用房面积(不含主楼投影内设备用房面积)
3、为鼓励充分利用地下室空间,如利用主楼下空间停放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纳入总体数量,主楼下部投影空间不计入车库面积。如利用主楼下空间设臵设
备用房,该部分设备用房面积不计入设备用房面积。(特指指标统计,非报批报建文件统计数据)
4、机械停车不在此次统计范围内
5、别墅、洋房下地库另行规定
1.1.3平面布局应规整,避免出现拐角、死角等不宜布臵车位的空间。 1.1.4 汽车库内停车方式应排列紧凑、出入迅速、并应满足一次进出停车位要求。 1.1.5 车库平面布臵时的车行流线、人行流线的组织应尽量平直通畅、避免交叉,同时便于汽车停放。
1.1.6双排停车比单排停车效率高,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布臵双排停车,原则上车道两侧不得出现单面停车;
1.1.7 一些不够垂直停车的部位可适当布臵斜角停车和直线停车,只要保持距后墙0.5m,车车间距0.6m,出车的前面有5.5m,都能放车;
1.1.8遇到地形不规则,有斜向边界的情况,如果结构布局先排列标准柱网,排到外圈斜墙时,外圈主车道就很别扭。宜用外墙内的最后一排柱子平行于外墙,就可以提高行车效率,且保证外圈主路的通畅。
1.1.9 车头宜超出柱子,这样出车方便,同时也能减少通车道宽度;
篇二:室内外停车场设计规范
一停车场设计规范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颁布单位公安部/建设部颁布日期881003 实施日期890101
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大、中城市和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小城市可参照执行。第二条专用和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原则上应在主体建筑用地范围之内。
第三条机动车停车场内必须按照国家标准GB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
第四条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米;距离交叉路口须大于八十米。
第五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大于5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大于50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米。
公共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包括吸引外来车辆和本建筑所属车辆的停车位指标。
第六条机动车停车场内的停车方式应以占地面积小、疏散方便、保证安全为原则。主要停车方式见图一。
第七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当量。设计时,应将其他类型车辆按表一所列换算系数换算成当量车型,以当量车型核算车位总指标。第八条机动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二规定。
第九条在停车场内停放的机动车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表三规定。
第十条机动车停车场内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
第十一条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小平曲线半径应不小于表四规定。第十二条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大纵坡度应不大于表五规定。第十三条自行车停车场原则上不设在交叉路口附近。出入口应不少于二个,宽度不小于2.5米。
第十四条自行车停车方式应以出入方便为原则。主要停车方式见图二。第十五条自行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六规定。
第十六条公共自行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是指吸引外来自行车的停车位指标。专用自行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应不小于本单位职工人数的30%。
第十七条各类建筑配建的停车场车位指标应不小于表七至表十八规定。
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细则,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公安部和建设部备案。第十九条本规则由公安部和建设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规定自1989年1月1日施行。
表一:停车场(库)设计车型外廓尺寸和换算系数
注:(1)三轮摩托车可按微型汽车尺寸计算。 (2)二轮摩托车可按自行车尺寸计算。 (3)车辆换算系数是按面积换算。表二:机动车停车场设计参数
接车。
表三:车辆纵横向净距
注:多层车库和地下车库的净距按国家标准GBJ67-84《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表5.0.6的规定执行。
表四:停车场通道的最小平曲线半径
表五:停车场通道最大纵坡度(%)
表八:饮食店停车位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