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的现状及其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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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执行难题及解决对策

行政处罚的执行难题及解决对策

行政处罚的执行难题及解决对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行政处罚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公平的同时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行政处罚的执行难题也越来越凸显出来,给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本文将从行政处罚执行难的现状、主要原因和解决对策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行政处罚执行难的现状行政处罚执行难是指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导致处罚难以得到有效执行的问题。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监管不到位: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处罚执行中监管不到位,无法充分把握被处罚对象的行踪,导致处罚效果不佳。

2. 多头管理:涉及行政处罚的案件往往牵涉到多个部门和单位,各个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协作不充分,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

3. 资金回收难:在某些情况下,被处罚单位不配合执行工作,尤其是涉及到资金回收的处罚案件,更是存在回收难的问题。

二、行政处罚执行难的原因分析导致行政处罚执行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 制度不健全:当前的行政处罚制度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比如对执行工作的配套措施和支撑制度不够完善,导致执行难。

2. 执法水平不高: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行能力较差,不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影响了行政处罚的有效执行。

3. 缺乏威慑力:在一些情况下,行政处罚对被处罚对象的威慑力不足,让其对处罚采取抗拒态度,不予配合执行工作。

三、行政处罚执行难的解决对策为解决行政处罚执行难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对策措施。

以下是几个值得尝试的解决方案:1. 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各部门和单位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和互通,提高协作效率,减少信息沟通不畅造成的问题。

2. 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进修,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执行能力,增强执法威慑力,有效执行行政处罚。

3. 完善行政处罚执行制度:对现行行政处罚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明确执行程序和责任分工,加大对执行力度不足等问题的监督和惩处力度。

4. 强化监管措施:建立健全行政处罚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处罚执行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处罚的有效执行。

执行难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执行难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执行难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执行难是指在执行法律、裁判文书或仲裁裁决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执行无法顺利进行的现象。

这一问题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并对社会公正和法律权威产生了负面影响。

以下将介绍造成执行难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一、复杂繁琐的执行程序当前我国执行程序相对复杂,包括立案、审查、财产保全、拍卖等多个环节,而且规定繁多,程序繁琐。

这给债权人申请执行增加了难度,使得诉讼周期变长,并最终导致大量无法追回债权的情况发生。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当推进改革,简化执行程序,并整合相关环节。

通过减少手续和文件的数量,加强事前调查,优化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等措施来提高效率和透明度。

二、阻碍司法裁决实施的力量干扰当前社会上存在大量恶意债务人或反对方通过暴力威胁、口头挑衅等手段干扰司法裁决的执行过程。

这一现象直接导致执行难问题的严重加剧,并对司法公正产生负面影响。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来维护司法权威和执行力度。

例如,可以增加对干扰执行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同时提升法院和相关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和技术手段,确保执行活动得到顺利进行。

三、监督和制衡机制不完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监督和制衡机制存在不足之处。

目前的监督主要依赖于被执行人自觉配合以及债权人发起申诉等方式,但这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和制衡机制。

这包括设立独立第三方监察机构,并引入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其工作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此外,在注重司法规范化的同时,债权人也应具备相应的自我约束意识。

四、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不畅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个环节之间存在沟通协作不畅、信息共享不足的问题,导致执行工作效率降低。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将相关部门的信息进行整合和交流。

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机制,形成高效协同的联动机制。

这将有利于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五、执法力量不足在面对一些涉及到大额资金或复杂案情的执行难问题时,执法力量明显不足。

浅析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当前,执行案件中存在部分案件不能执结的问题。

不能执行完结的原因很多,有案件是因为被执行人的确没有执行能力、无法找到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存在一批“难案”、“硬案”和“骨头案”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的案件是因为行政干预过多、执行力度不大等原因造成的。

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执行难”,“执行难”的存在影响了法院的威信,损害了法律的威严。

一、执行难存在的原因(一)执法环境差。

1、一些被执行人的法律意识不强。

一些被执行人对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不自觉地履行或抗拒执行,主要表现在不积极主动向法院提供财产情况,故意逃避执行,造成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难度。

2、有关方面不积极配合。

出于多种原因,银行、房管、社保等部门和单位对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经常出现不积极配合的现象。

价格鉴定、评估、拍卖等社会中介组织对法院委托的价格鉴定、评估、拍卖事宜有的不依法进行,有的甚至弄虚作假。

3、行政干预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当前,随着普法宣传力度的加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干预案件执行的现象大大减少。

但是,应当看到现在干预案件的现象并未完全消除,严重影响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4、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是“执行难”存在的“顽疾”。

在很多地方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为保护当地当事人的利益,不惜干扰人民法院正常司法工作的开展,表现在阻挠执行、抗拒执法、不协助执行、为当地的当事人通风报信等。

5、执行力量不足、办案经费短缺、装备落后,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需要。

6、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给法院执行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执行工作目前主要依靠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规定来开展工作,缺乏具体明确的操作规范,没有制定出《强制执行法》等比较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使执行人员无法采取行之有效的执行措施。

(二)执行工作力度还不够。

1、一些案件在法院立案后没有在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有的案件的被执行人本来具备履行能力,由于法院没有依法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错过了执行的有利时机,导致一部分案件久拖不执。

破解执行难工作情况汇报

破解执行难工作情况汇报

破解执行难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我根据工作安排,对我部门的执行难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分析,特向领导们做汇报如下:一、执行难工作情况的主要表现1. 任务复杂多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2. 人员配备不足,部分员工工作重负担重,难以完成任务;3. 员工工资待遇不尽如人意,造成员工积极性不高,工作态度不稳定;4. 部分员工能力不足,难以胜任一些复杂任务;5. 受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工作难度较大。

二、执行难工作情况的原因分析1. 任务复杂多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由于部门所需开展的工作内容比较多样化,要求员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

目前我部门的员工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有一部分员工在技术方面的匮乏,无法胜任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

这就造成了部分任务执行困难和效率低下。

2. 人员配备不足,工作重负担重我部门目前的人员配备较少,部分员工需要承担较多的工作任务,导致工作负担较重,难以完成任务。

尤其是一些复杂的工作需要耗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由于人员不足,难以分配合理的工作任务,这就加大了员工的工作压力和负担。

3. 员工工资待遇不尽如人意目前部门的员工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员工收入无法满足生活需要。

在这样的情况下,员工的积极性不高,工作态度不稳定,部分员工出现了拖延、懒惰等现象。

这就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完成任务的质量。

4. 部分员工能力不足,难以胜任一些复杂任务部分员工在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不足,无法胜任一些复杂任务。

虽然我们部门在员工培训上有所安排,但是由于培训时间和培训资源的限制,部分员工的能力提升较为缓慢,这就导致了一些复杂任务的执行困难。

5. 受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工作难度较大目前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比较大,一些政策法规、市场需求、行业变化等都对我们的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这就增加了我们部门的工作难度,使得工作执行更加困难。

三、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对策建议1. 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能力针对部分员工技能不足的现象,我们应加强员工的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完整版)执行难问题现状成因及解决办法

(完整版)执行难问题现状成因及解决办法

执行难问题的现状、成因及解决对策一、法院执行难的背景执行难是指由于执行人员的内在因素、执行环境的外在干预、以及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法律素质等综合因素,所造成的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的阻力。

执行难问题,是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而出现的,不少纠纷难以在基层得到解决而逐渐进入司法领域,需要法院进行裁判和执行。

受体制、制度等各种因素交错作用的影响,执行难的问题开始出现并日益突出,逐步演变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成为法院需要着力解决的难点问题。

执行难问题,不仅困扰了法院自身的工作,也使社会各界对司法权威产生了疑虑。

二、法院执行难的现状(一)公民法制观念淡漠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时,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观滑坡,没有在全社会普遍形成靠诚实信用经营的价值观念。

相应的法制方面的发展没有跟上,守法经营的观念很差,大量的债务人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淡薄,逃债、废债、赖债的思想严重。

认为赖债不会坐牢,有的债务人甚至目无法纪,视法律和法院判决书为儿戏,公开肆意对抗法院执行。

有些个人经法院多次传票传唤才到局,最后使法院不得不加大执行力度,强制其履行义务。

这是“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有一些是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案件这类案件被执行人差不多都是判处有期徒刑入狱进行劳动改造或本人基本没有履行能力,其家庭经济条件有限,赔偿能力低下,而赔偿的数额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几十万。

这一类案件也加重了执行的负担。

(三)被执行人难找一些被执行人欠债后,为躲避执行而外出躲藏或与执行法院搞游击,这些被执行人大都有能力履行,却不愿意履行,采取各种手段与法院软磨硬顶,你发传票他不到,发限期履行通知书他不理,经常使案件并没有实际解决,而且还加剧了法院执行工作未来的压力。

(四)被执行财产难查为逃避执行,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千方百计转移、隐匿、消耗其所有的财产,达到不履行或少履行其应履行的债务的目的。

浅谈执行难的原因与对策

浅谈执行难的原因与对策

浅谈执行难的原因与对策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院和执法机构对于执行案件的力度也越来越强。

尽管如此,执行难的问题仍然屡见不鲜,成为司法工作中的一大瓶颈。

本文将从执行难的原因和对策两个方面进行浅谈。

一、原因1.财产性质不清、难以查找执行案件需要执行的财产往往有一定的流动性,尤其是在大额财产方面,其流动性更是大大加强。

很多被执行人会将财产进行隐藏,或改变财产名称,甚至把财产转移给亲戚朋友等人。

这些情况都使执行案件的难度大大加大。

2. 司法执法力度不够除了一些高调案件,大多数执行案件的执行执法力度较弱,关注度不够,很容易被执行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所影响,进而影响到案件的执行。

3.司法资源短缺司法系统的人力、物力、财力都是非常宝贵的资源,但实际上司法资源是有限的。

而且,执行案件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人力和其他资源,而这些都是有限的、珍贵的资源。

4.法律法规的缺陷现行法律法规,尤其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多种缺陷和漏洞,许多规定并不完善,执行可能会出现许多困难。

二、对策1.加强监管、提升执行力度加强对于执行案件的监管,提高执行工作的力度,对于其他不服从执行的恶意行为,必须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加以制约。

2. 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使其适应现今社会的发展变化,同时,在执行穿透到相关制度时,需要更加严格把关,以确保执行的顺利进行。

3. 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可以大大提高执行效率,能够有效地管理所有执行案件的信息,随时把握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从而快速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影响案件的因素。

4. 强化司法资源的整合能力需要对司法资源进行整合,通过有效合作、共享资源,提升执行案件的效率,确保执行案件的顺利进行。

5. 改善执行机制在执行机制方面,可以通过提升执行人员的职业素质、规范执行流程、完善执行方式来强化执行效果,提高执行成功率。

总之,执行难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

加强法治建设,完善执行流程,提高执行效率,才能够有效地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思考及对策

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思考及对策

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思考及对策目录一、内容综述 (2)1.1 背景介绍 (3)1.2 研究意义 (4)二、人民法院执行难的主要表现 (5)2.1 被执行人隐匿财产 (6)2.2 执行通知不到位 (7)2.3 强制措施不足 (9)2.4 信用惩戒效果有限 (10)三、人民法院执行难的原因分析 (11)3.1 法律制度不完善 (13)3.2 执行体制不健全 (14)3.3 执行人员素质不高 (15)3.4 社会环境因素影响 (16)四、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对策探讨 (18)4.1 完善法律制度 (19)4.2 改革执行体制 (20)4.3 提高执行人员素质 (21)4.4 加强社会环境治理 (22)五、案例分析 (23)5.1 案例一 (24)5.2 案例二 (25)六、结论与展望 (26)6.1 结论总结 (27)6.2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29)一、内容综述在当前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执行领域面临着一系列棘手的难题,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也损害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

对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并探讨相应的对策,显得尤为重要。

执行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涉及社会经济、法制环境、人文观念等多个层面。

部分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诚信意识缺失,恶意逃避执行,给执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一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隐蔽,财产查控难度大,导致执行措施难以到位。

执行人员数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执行装备落后,也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原因。

针对执行难的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出发,综合施策。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使更多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减少执行案件的发生。

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执行效率和精准度。

优化执行权运行机制也是解决执行难的关键,应当明确执行机构的职责权限,规范执行行为,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性和高效性。

民事执行难原因及对策

民事执行难原因及对策

民事执行难原因及对策一、法律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执行法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相对较少,执行程序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较弱,导致执行难以进行。

二、执行成本高。

执行诉讼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执行成本,包括申请财产保全、委托评估、召唤证人、调取证据等费用,这对执行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负担。

三、被执行人恶意拖延。

一些被执行人故意拖延执行程序,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执行,如财产转移、抵押、虚假隐瞒等,导致执行无法顺利进行。

四、执行机关执行力度不够。

一些执行机关对执行不重视,对被执行人的恶意拖欠不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导致执行难以进行。

针对以上原因,可以采取以下对策来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一、健全法律制度。

加大执行法律法规的建设力度,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强制执行的途径和措施,增加执行力度,提升司法活力。

二、降低执行成本。

政府可以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对执行成本进行补贴或减免,为执行人提供相应的经济帮助。

三、加大对被执行人的约束力度。

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建立完善的失信惩戒机制,对恶意拖欠的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限制其消费和出境等,通过强制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

四、加强执行机关的执法力度。

加强对执行机关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督促机制,提高执行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行水平,确保执行效力。

五、加强执行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

建立统一的执行信息平台,实现执行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加强跨地区、跨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执行效率。

六、建立多元化执行方式。

除了传统的强制执行方式外,可以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如强制拍卖、合作协商、执行和解等,为执行人提供更多的选择,增加执行的成功率。

综上所述,民事执行难问题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社会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完善法律制度、降低执行成本、增加执行力度、加强失信惩戒等。

只有通过全面、系统的和措施,才能够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浅谈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和对策

浅谈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和对策

浅析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和对策【目录】一、执行难的原因(一)执行体制不完善(二)执行人员的素质及执法水平与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不相适应(三)法院内部执行机制的不合理设置和物质装备落后,也是形成执行难的客观因素(四)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二、案件“执行难”的对策(一)完善执行体制,实施规范化管理1.案情分析要透彻2.思想疏导要到位3.强制措施要恰当4.沟通反馈要及时(二)加强执行人员的素质及执法水平使之与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相适应(三)合理设置法院内部执行机制,改善落后的物资装备(四)怎样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仍是一个严峻的课题浅谈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和对策【论文摘要】本文对案件执行过程中,体制不完善,全国法院内部没有建立一个协调统一执行机构、法院内部执行机制的不合理设置和物资装备落后等方面提出了形成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并针对上述因素,提出了解决案件“执行难”对策:要完善执行体制,实施规划化管理。

首先案件分析要透彻,其次思想疏导要到位,再次强制措施要恰当,沟通反馈要及时;加强执行人员的素质及执法水平使之与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相适应;合理设置法院内部执行机制,改善落后的物资装备;又阐述了怎样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仍是一个严峻的课题等进行了一系列的论述。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飞速发展,社会经济活动更是空前活跃,随之而来的是民商事纠纷案件骤增,从而导致执行积案越来越多。

官司打赢了,现实利益和合法债权的不到及时兑现,原本庄严的法律判决成了一纸空文,法律文书被称为“法律白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这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降低了人民法院的威信和执行声誉,而且影响着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

虽然中央出台相关文件,各级人民法院投入了极大的精力,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但客观地讲只是得到缓解,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执行难”成为案件执行过程中的一个难题,那么形成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我们又有哪些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和方法呢?一、执行难的形成原因(一)执行体制不完善到目前为止,我国在全国法院内还没有建立起一个统一、协调的执行机构。

浅析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第一篇:浅析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浅析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近年来,民商案件中执行“难”问题严重困扰着人民法院,成为法院工作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步伐的推进,法院的执行案件数量激增,这对原本就已堆积的大量的得不到实际执行的案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当事人进行诉讼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己利益的实现,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当事人民事权利的实现,最终途径是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是审判的保障,衡量一个地方司法是否公正,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生效的法律文书能否得到执行。

近年来,各级法院开展了一系列的“执行大会战,集中执行战役,零点行动,执行年”等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执行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为此,本文就执行难的原因进行如下浅析。

一、执行难的原因分析1、一些当事人法制观念淡漠,致使人难找,财产难寻,被执行人利用法律空隙逃避债务是执行难的原因之一。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生效以后由于当事人的法制观念淡薄往往采取逃避的方式,外出打工或全家外逃下落不明,或将可供执行财产转移阻挠法院强制执行,或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采取以死相要挟等暴力手段阻碍执行。

2、公民、法人及其它经济组织负责人,负有协助义务的单 1位和个人法制意识低下,不能全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人民法院的调查取证设臵障碍,甚至拒绝履行协助义务是执行难的原因之一,致使案件执行错过了最佳执行时期。

3、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存在是执行难的原因之一。

一些案件因涉及到地方某个部门或企业时,采取一些保护性措施,致使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

4、申请执行人不积极主动提供线索,举证不力,致使案件无从执行。

5、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措施不够完善,对当事人起不到震慑作用,形成恶性循环是执行难的原因,有的当事人宁可被法院拘留,也不愿意履行法律义务。

二、克服执行难的有效措施1、必须提高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

执行人员的素质高低是决定执行工作的关键,首先执行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其次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掌握法律、法规以适应新时期的需要,才能使执行工作迎刃而解。

涉农案件执行难基本情况统计分析及对策

涉农案件执行难基本情况统计分析及对策

涉农案件执行难基本情况统计分析及对策涉农案件执行难是我国农村法治建设中不可避免的难题。

涉农案件执行难的存在,严重影响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阻碍了涉农案件的有效解决,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

本文就涉农案件执行难的基本情况统计分析及对策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涉农案件执行难的基本情况(一)涉农案件执行难的原因1.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体系不完善。

一些乡镇法律服务站无法满足涉农纠纷的需求,导致农村居民在维权过程中没有得到及时的法律支持和保护。

2.涉农案件执行难出现了一些司法腐败现象,包括法官的“懒政”和“袖手旁观”,裁判文书的“水分”和“黑箱操作”,以及司法机关和农村地方政府间的利益交叉等现象。

3.农村地方政府在涉农纠纷中的权力干预,以及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的障碍性规定和政策,也是涉农案件执行难的重要原因。

(二)涉农案件执行难的现状1.执行难的案件多发。

涉农案件中,执行难的案件占比较高,执行难案件的数量和难度都比一般案件要大很多。

2.执行难的时限较长。

涉农案件执行难的时间一般比一般案件要长,多数执行难案件需要数年乃至数十年执行完成,给涉农纠纷的解决带来了巨大的时间成本。

3.涉农案件执行难的影响深远。

执行难案件一般导致涉农当事人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不利于涉农纠纷和涉农诉讼案件的快速解决,严重影响了中国农村法治建设的进程。

二、涉农案件执行难的对策(一)建立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站。

1.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减少涉农案件从一开始就形成执行难的情况。

2.建立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包括建立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咨询站等。

(二)建设透明公正的司法机制。

1.加强司法公正性的建设和培养,使司法机关掌握权力的行使更加公正、透明。

2.加大对司法部门的监督力度,增加公开透明度,防止司法腐败的发生。

(三)创新人民调解机构。

1.农村较为诉讼的文化氛围较浓。

因此要鼓励和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加大调解组织的技术培训和支持力度。

2.发挥人民调解机构的作用,为涉农民众提供便捷和有效的纠纷解决渠道。

从法院执行工作总结看执行难题现状及应对对策

从法院执行工作总结看执行难题现状及应对对策

从法院执行工作总结看执行难题现状及应对对策从法院执行工作总结看执行难题现状及应对对策近年来,我国司法改革不断深化,机构设置和职能不断优化,但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

面对日益严峻的执行情况,各级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和作用,积极采取有效对策,为法律保障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一、执行难题现状执行难是指生效裁判文书或涉案资产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就地执行的现象。

如今,执行难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从未能及时执行到执行终局后债权人收到的钱款不多,涉及面广,影响深远。

1、个案情况执行难在不同法院和地区的表现有所区别。

部分地区执行难的主要表现在长期未执行、无法查到被执行人下落、执行款限额过低等问题上;而其他地区则主要存在涉嫌违法、法院决定力度薄弱、执行难度大等问题。

2、执行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从根本上看,执行难的产生与一些深层次因素有关。

法律环境不完善,司法资源配置不均衡等因素都造成了执行难。

二、应对对策为缓解执行难的状况,相关部门和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有效对策。

1、完善法律引导和监督机制对于法院执行难问题,法律层面需要加强引导和监督,完善法律保障机制。

有关部门应及时完善法律法规,支持司法机构履行执行职能。

2、加强司法资源建设加强对执行难挑战的反思和研究。

对不同地区执行难状况的研究和分析,有助于明确执行难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原因,为加强法院执行工作提供参考。

3、促进地方司法体制改革通过法院体制改革来缓解其执行难问题,推动法院内部的有效协作和沟通,逐步实现法官职能分工更加明确、责任分工更加清晰,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理和执行。

4、强化执行力度在争取更大的执行效果上,对裁判机关重提被执行人名单的执行方式应加强执行力度,并与其他部门和机构合作,充分利用各种执行手段,从而增强执行力度和结果,保护债权人和涉案公共利益。

结论执行难的产生与多种因素有关,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方面协作和积极应对。

法院应探索制定一系列应对策略和对策,不断加强对执行难的研究和分析,推动司法资源建设,加强司法统的内部沟通和协作,完善执行机制和执行力度,逐步降低执行难度,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社会实践报告_执行难

社会实践报告_执行难

一、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实践已成为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社会实践往往面临着诸多困难,如资源匮乏、组织协调困难、执行效率低下等。

本文旨在通过对执行难问题的深入分析,探讨解决途径,以期为我国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参考。

二、执行难问题的现状1. 资源匮乏资源匮乏是社会实践执行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方面,经费不足导致实践活动的开展受限;另一方面,实践基地、设备、师资等资源难以满足实践需求。

2. 组织协调困难社会实践涉及多个部门和人员,组织协调难度较大。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协调不力,导致实践活动难以顺利进行。

3. 执行效率低下由于缺乏有效的执行机制和监督措施,社会实践执行效率低下。

部分实践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拖延、质量不高等问题。

4. 参与度不高学生、教师、企业等各方对社会实践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参与度不高。

部分学生将社会实践视为负担,积极性不高。

三、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分析1. 政策支持不足虽然国家和社会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给予了高度重视,但政策支持力度仍显不足。

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对实践活动的投入不足,导致实践资源匮乏。

2. 实践内容单一当前社会实践内容较为单一,缺乏创新和特色。

部分实践活动与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兴趣不符,导致学生参与积极性不高。

3. 管理机制不完善社会实践管理机制不完善,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

如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估和激励机制,导致实践效果难以保证。

4. 师资力量薄弱部分高校师资力量薄弱,缺乏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

这导致实践活动质量不高,学生受益有限。

四、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途径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加大对社会实践的支持力度,提供充足的经费和资源保障。

同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实践活动的开展。

2. 丰富实践内容高校应根据学生专业特点,设计多样化的实践项目,激发学生的参与兴趣。

同时,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开展产学研一体化实践。

执行难问题现状成因及解决办法

执行难问题现状成因及解决办法

执行难问题的现状、成因及解决对策一、法院执行难的背景执行难是指由于执行人员的内在因素、执行环境的外在干预、以及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法律素质等综合因素,所造成的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的阻力。

执行难问题,是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而出现的,不少纠纷难以在基层得到解决而逐渐进入司法领域,需要法院进行裁判和执行。

受体制、制度等各种因素交错作用的影响,执行难的问题开始出现并日益突出,逐步演变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成为法院需要着力解决的难点问题。

执行难问题,不仅困扰了法院自身的工作,也使社会各界对司法权威产生了疑虑。

二、法院执行难的现状(一)公民法制观念淡漠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时,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观滑坡,没有在全社会普遍形成靠诚实信用经营的价值观念。

相应的法制方面的发展没有跟上,守法经营的观念很差,大量的债务人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淡薄,逃债、废债、赖债的思想严重。

认为赖债不会坐牢,有的债务人甚至目无法纪,视法律和法院判决书为儿戏,公开肆意对抗法院执行。

有些个人经法院多次传票传唤才到局,最后使法院不得不加大执行力度,强制其履行义务。

这是“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有一些是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案件这类案件被执行人差不多都是判处有期徒刑入狱进行劳动改造或本人基本没有履行能力,其家庭经济条件有限,赔偿能力低下,而赔偿的数额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几十万。

这一类案件也加重了执行的负担。

(三)被执行人难找一些被执行人欠债后,为躲避执行而外出躲藏或与执行法院搞游击,这些被执行人大都有能力履行,却不愿意履行,采取各种手段与法院软磨硬顶,你发传票他不到,发限期履行通知书他不理,经常使案件并没有实际解决,而且还加剧了法院执行工作未来的压力。

(四)被执行财产难查为逃避执行,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千方百计转移、隐匿、消耗其所有的财产,达到不履行或少履行其应履行的债务的目的。

执行难的现状及其对策分析

执行难的现状及其对策分析

执行难的现状及其对策分析(总9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执行难的现状及其对策分析长期以来,人民法院“执行难”一直是影响我国司法权威的重要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热点问题。

执行难问题的产生和存在,是各种因素相互交织、各种矛盾相互作用的集中体现,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公信力,而且极大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甚至导致社会关系紧张、矛盾激化群体上访,直接严重影响着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

因此,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认真分析和解决“执行难”,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努力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全力推进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在世纪之案辛普森的案件中,尽管当时所有的迹象都很明显指向就是辛普森杀害了其妻子和朋友,只是在走法律程序的过程中一直无法找到有效的证据,导致这个案件的审判结果一拖再拖,但是最后法院还是宣布了辛普森无罪。

在那个时候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被害人的母亲面对媒体平静地说了一句话。

“今天正义受到了践踏,人权受到了践踏,但是,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

不管法院判决的正误,首先在一个法治国家,我们应该尊重判决的权威,不应该把判决当做一纸空文,如果人人都无视法院判决,那我们的社会就毫无秩序可言了。

第一节执行难的现状及表现形式一、被执行人难找每一个案件执行立案后,必须先找到案件被执行人。

但在执行实践中当事人诚信守法意识缺失,公然藐视法律,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一些被执行人故意躲避人民法院的传唤,为躲避执行而外出躲藏或与执行法院搞游击;有的举家迁移,人间“蒸发”,长期下落不明;更有甚者强力阻碍法院的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以上访缠访方式干扰阻挠法院执行,大大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难度。

二、执行财产难寻进入执行程序后,一些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确定的义务,想方设法转移、隐匿财产,造成无履行能力的“现状”。

浅议执行难的成因及解决办法

浅议执行难的成因及解决办法

浅议执行难的成因及解决办法法院执行难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也是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难点。

这一热点问题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执行难的现状(一)“无序执行期” (二)“粗放执行期” (三)“理智执行期”。

如何才能切实解决执行难,保障民事强制执行的顺利进行,保障司法的权威性,是摆在各级法院和执行人员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执行难形成原因:(一)司法执行权地方化和行政化难消除,执行工作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较为严重。

(二)改革开放和加入WTO后引起的社会人员流,被执行人难找。

(三)债务履行能力差。

(四)法律规定不健全,强制执行立法滞后。

(五)执行体制不健全,措施乏力。

(六)传统执行理念的根深蒂固。

(七)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

(八)司法独立性不强,权威性缺乏(九)协助执行和委托执行难求,执行工作举步维艰。

(十)执行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难适应要求。

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方法:(一)在现行体制下,当事人要实现法院判令给其的债权,可采用的方法。

(二)从完善我国执行体制、加大我国执法力度等制度方面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

(三)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加强执行工作。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加强,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大执行人员的艰苦努力,一定能解决执行难这个问题。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司法永保权威,法律永保威严。

浅析执行难的成因及解决办法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强制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给付内容的一种司法行为。

“执行难”是指由于多种原因的影响,义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内容,致使执行不能,权利人合法权益不能实现、社会信用关系和商品交易安全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遭到破坏、国家法律和人民法院的权威遭到践踏的情况。

法院执行难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也是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难点。

这一热点问题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一、执行难的现状(一)现状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对97年以前受理的二审、再审等案件进行认真清理,限期审结,共审结超过法定审理期限的案件1400余件,并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审结了超审限的案件36万余件。

执行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执行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执行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法律、司法领域中,我们经常听到“执行难”这个词语。

简单来说,执行难是指裁决或判决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实施的问题。

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可能出现执行难的情况。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探讨执行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一、执行机关力量不足执行机关作为负责实施裁决或判决的部门,承担着对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保护作用。

然而,在当前情况下,我们面临着一个主要问题:执行机关力量不足。

首先,由于各级法院人员数量有限以及经费紧缺等原因,导致了大量未结案件积压。

即便是对于那些已经经过裁定并应该进行实施的案件也可能需要花费相当长时间。

这种滞后性使得当事人产生失望感,并对司法系统产生质疑。

其次,在某些地区和基层单位内部管理机制薄弱、工作效率低下也导致了执法困境。

此外,在授权范围内执行难仍占很大比重,由于法官和执法人员的权力限制,对一些拒不执行裁判或者判决的当事人无法进行强制手段。

二、财产保全与执行效率问题在许多案件中,执行难之所以出现有时是因为无法追回债务。

这主要涉及到财产保全和执行效率两个方面。

首先,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应的财产保全制度并发展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执行机关对被告财产的有效保护。

但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困难。

例如,在确权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债务人的合理利益,并避免滥用职权导致他们失去合法财产;同时还需要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被冻结或查封的资金与案件进展同步解除等等。

其次,执行效率也是一个关键问题。

如果裁定或判决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实施,那么即使存在“资源丰富”的情况下也很难取得成功。

在某些情况下审判程序会变得复杂繁琐、耗费时间较长,并容易受到各种不法手段的干扰。

这使得执行机关被动地处于一个响应和适应的状态,而不是主动出击。

三、社会调解与协助执行方法不完善在许多案件中,特别是一些涉及民事纠纷的案件中,官方司法渠道并非最佳选择。

很多争端当事人更希望通过社会调解与协助执行来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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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的现状及其对策分析长期以来,人民法院“执行难”一直是影响我国司法权威的重要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热点问题。

执行难问题的产生和存在,是各种因素相互交织、各种矛盾相互作用的集中体现,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公信力,而且极大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甚至导致社会关系紧张、矛盾激化群体上访,直接严重影响着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

因此,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认真分析和解决“执行难”,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努力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全力推进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在世纪之案辛普森的案件中,尽管当时所有的迹象都很明显指向就是辛普森杀害了其妻子和朋友,只是在走法律程序的过程中一直无法找到有效的证据,导致这个案件的审判结果一拖再拖,但是最后法院还是宣布了辛普森无罪。

在那个时候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被害人的母亲面对媒体平静地说了一句话。

“今天正义受到了践踏,人权受到了践踏,但是,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

不管法院判决的正误,首先在一个法治国家,我们应该尊重判决的权威,不应该把判决当做一纸空文,如果人人都无视法院判决,那我们的社会就毫无秩序可言了。

第一节执行难的现状及表现形式一、被执行人难找每一个案件执行立案后,必须先找到案件被执行人。

但在执行实践中当事人诚信守法意识缺失,公然藐视法律,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一些被执行人故意躲避人民法院的传唤,为躲避执行而外出躲藏或与执行法院搞游击;有的举家迁移,人间“蒸发”,长期下落不明;更有甚者强力阻碍法院的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以上访缠访方式干扰阻挠法院执行,大大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难度。

二、执行财产难寻进入执行程序后,一些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确定的义务,想方设法转移、隐匿财产,造成无履行能力的“现状”。

执行财产难寻主要表现在被执行人多头开户,提供给法院的账户多为“空城计”,真正有钱的账户法院难以寻到;被执行人通过化名、挂名置产等手段隐藏财产来逃避执行;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搞假离婚、假破产、假抵押或者通过虚假的经济往来予以转移,以逃避债务。

不动产登记刚刚建立,股票、机动车辆、工商登记等虽然有了制度但不联网,没有达到管理信息化,这也导致了财产难找。

三、协助执行人难求因本位主义、怕得罪人的影响,具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配合,不协助,刁难执行,甚至为被执行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隐匿,转移财产;或者重复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已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标的物,划拨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

当前法院虽然与纪检机关、综治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以及银行等社会机构建立了一些执行联动机制,但执行联动机制运转不畅,缺乏更为具体的操作平台和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尤其是没有真正实现信息共享,机制运行效果不能满足执行工作的需要。

沟通查询难、协同联动慢,直接影响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应执行财产难动这主要表现在被执行人肆意撕毁人民法院的查封令,扣押令,擅自处理应执行的财产;把应执行财产混同为或谎称为国家不予强制性执行的财产,如股民保证金,军费,职工养老金等;暴力抗拒执行,殴打,围攻,非法关押执行人员,这是抗拒执行的极端表现。

五、地方保护主义在不同的地区,都有各大企业引领经济的发展,但企业内部中的民事案件一旦发生,当地的执法部门可能会因为经济利益而选择庇护该企业,共同勾结,导致事情的恶化,该受到补偿的当事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权益保障。

所谓的地方利益关系网,主要是由于一些偏远的市区整体文化程度不够,局限于当地的经济发展,不能把眼光放长远来考虑问题,一旦外地的执法部门加入其中,当地的执法机构就会和责任方一起来隐瞒真相以逃避惩罚,共同抵抗民事责任。

1六、金融行业存在问题金融制度不健全,金融监管不够,大量资金往来缺乏监控。

2社会上有大额现金交易,这样就使得义务人的财产难以控制。

金融业发展也与执法部门的经济收入挂钩,经费的多少决定着整个部门的生活水平,在这种设计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很少有法院积极配合外地1陈明,关于“执行难”问题成因及对策的思考[J]《山东审判》,2016,32(5):99-1032景汉朝,卢子娟《执行难”及其对策》法学研究2010(05)、向飞鹏《浅议执行难的原因及其完善》知识经济,2010(24)部门向当地企业大户实施惩处,这种因小利危害社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杜绝再次发生,整顿国家监督部门的工作力度。

第二节造成“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分析生效的民事判决人民法院不能彻底落实执行是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中遭遇的一大司法症疾,既削弱了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

在研究制约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的问题上,我认为以下几个方面是“执行难”问题的“罪魁祸首”:一、群众法律意识薄弱一方面,法制建设不够完善,法律的权威性还没有深入人心,群众对法律半知半解,无敬畏之心;另一方面,群众对执行人员的工作性质没有清晰的认识,对执行人员存在误解。

在我国,执行的对象有相当一部分人群是一些下岗工人、农民、外来务工者人员等生活在社会底层或低层的弱势群体,文化程度低,缺乏相应的法律文化知识,判断是非多凭借自己的价值观和好恶,对自己所为之行为不能作出正确的法律价值判断。

二、缺乏科学合理的执行体制缺乏科学合理的执行体制,也是造成执行难的原因之一。

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执行制度机制建设上做出了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理顺执行工作的管理体制,发挥执行队伍的整体效能还是存在差距。

3从目前来看,在执行权的科学配置和分权之约方面,在重点环节和社会监督方面,在工作质效管理方面,有的还缺乏有效的制度,有的还缺乏有效的制度,有的虽然已经建立制度但是执行的还不够到位,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着力加强、重点改进。

三、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合作为了提高效率,司法机构被分成很多的部门,各个部门之间都有自己不同的行政事务,但随着时代的日新月异,社会关系复杂多变,以及部门职权交叉、部门职责不够清晰以及机构设置的不合理,单一部门独立处理事务多有不便,越来越凸显了协调合作的必要性。

协调合作确实帮助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萌芽了诸多问题。

首先是协调合作的时效性问题。

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还不够完善,使得政府部门在协调合作的过程中无具体的法律法规可供参考,办事效率不高,拖延司法执行的时间。

再者是在协调过程中,各部门没有摆好自己的位置,领导个人的意见取代了部门间的平等协商,严重影响了其他部门参与协调合作的积极性,用行政命令的手段解决问题,缺少有限的交流,造成各部门间相互推诿,执行工作难以开展。

4四、法院自身的问题法院自身存在问题。

造成执行难的问题,法院自身的问题不容忽视。

具体来说,就是人民法院的执行力量不足,没有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特别是在与法律知识和专业水平这一方面的要求差距甚大。

还有的执行人员职业素养不够,滥用职权,暴力执法,严重影响了执行人员公正公平的形象。

物质装备条件较差,不能适应执行工作的需要,执行软、执行乱、执行慢等现象客观存在要有的据以执行的法院裁判不公,仲裁裁决错误,行政决定失准,给执行工作增加了难度。

第三节破解执行难的对策一、法律层面(一)加强执行立法,完善执行法律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发布了《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其中第六部分完善执行规范体系,也明确提出“推动强制执行单独立法进程”。

司法体制改革如火如荼,我们应当以此为契机,学习借鉴先进国家执行立法的经验,从我国国情出发,对我国现有的执行法律体系梳理、整合,建立强制执行法,明确执行程序、规范执行措施、完善执行救济、加强执行监督,打击惩戒违法者,方便执法者有章可循。

(二)加大基层普法力度在实际的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社会环境同样对于执行效果有着重大的影响。

随着我国法治社会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而案件的种类也更多,为了能够实现人民法院执行环境的优化,保障执行的顺利实施,就应当从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角度入手,不断加大基层普法的力度。

5对于法律内容和执法理念进行宣传,能够充分的调动起社会群众的力量,4徐超华《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问题初探》武陵学刊,2013年3期。

5李岩,浅谈基层人民法院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对策[J], 科技信息,2010,04(31) :808.并扩大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执行中的参与力度,在获得当事人的支持与理解的同时,能够提高执行的效率,并增强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能够有效的提升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力,从而促使当事人的社会责任意识,对于推动我国社会的法治进程来说也有重要且积极的作用。

二、制度层面(一)健全社会信用制度体系破解民事执行难首先需要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这是破解执行难问题的治本之策。

要加快全国统一的个人企业联合征信系统,6尽快实现工商、税务、住建部、车管所、海关、司法、金融等部门和各类行业协会信用信息系统的关联与共享,并由政府牵头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

只有这样,才能解决无法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的难题,从源头保障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对于惯性“老赖”应该专门设置一些惩罚措施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7月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来,在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活和活动空间方面是有一定的成效的,但还是成效甚微,因为真正的“老赖”们在如何逃避执行、如果转移和隐匿财产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套路,这些已行措施的程度已经不足以真正意义上约束他们,所以对于这些“惯犯”一定要设置更为严厉的惩戒措施。

7(三)杜绝政府对执行的不当干预1.要继续贯彻落实依法行政。

把政府的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对于干扰执行工作的行政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使他们不能伸手、不敢伸手。

2.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执行案件异地管辖。

只有坚定地推进法院人事制度改革和经费改由中央财政统一拨付才能公正执法;登封市人民法院以下做法值得我们参考,即在充分尊重申请人选择权的基础上,除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继承及小额标的外的其他类型案件实行异地执行,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和超过六个月未执结的案件一律异地执行,以突破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藩篱。

3.建议将行政机关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况纳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严明奖惩,以推动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完善执行联动机制6李浩东李宏伟,民事执行难成因及其对策研究[A],《法制与社会》, 2016(31)7刘乙璞,浅析我国民事执行困难的原因与对策[A],《人力资源管理》, 2016(6) :254-255执行联动,顾名思义,就是要联合行动。

建议由地方党委总负责,法院牵头,加强部门间的执行联动,充分发挥公安、银行、房管、工商、土地、纪检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各部门务必要明确联动单位责任、义务、法律后果,制定各种联动机制的操作流程和实施细则,积极支持和配合法院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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