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职能、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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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_保险概述

第二章_保险概述


四、保险的对象 (一)定义:保险的标的物 (二)分类:非人身标的物和人身标的物 (三)区别(P29)
五、保险与其他类似经济行为的比较 (一)保险与赌博的比较 (二)保险与储蓄的比较
(三)保险与担保的比较
(四)保险与救济的比较
(一)保险与赌博的比较 1、相同点:结果都是具有不确定性。 2、不同点:
二、保险的性质(P26)
(一)从经济的角度看
1、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
(1)从需求角度看
(2)从供给角度看
Hale Waihona Puke (3)供求双方共赢 2、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
3、保险起到国民收入再分配作用
(二)从法律角度看
1、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一方承担支 付保险费的义务,以取得发生损失时要 求另一方补偿的权利,体现了民事法律 主体之间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受法律保护。
(三)从社会功能的角度看,保险是一 种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复杂而精巧的风 险损失转移机制,它将风险从个体转移 到团体,并在一个公平的基础上由团体 中的所有成员来分担损失,从而在整体 上提高了对风险事故的承受能力。因而 被称为 “社会稳定器”。
三、保险的定义
(一)学术上的定义 1、三种学说给出的定义 2、我国有代表性的教材定义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经济单位或个人, 聚资建立基金,为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 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危险转移机制。 --中国林业出版社《保险学》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 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 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高等教育出版社《保险学》



例:设某一地区有1000栋住房,每栋住房的价值为10 万元。根据以往的资料知道,每年火灾发生的频率为 0.1%,且为全损。保险公司提出,如果每栋住房的房主 每年缴纳110元,则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风险损失。 所收金额=1000×110=110 000 每年应赔款额=1000×0.1%×100 000= 100 000 赔余额= 110 000-100 000= 10 000 遭受火灾风险损失者的损失,由全部房主共同承担, 保险公司只是起组织分摊风险的作用,并且因有效组织 风险损失分摊获得相应的报酬。

保险的性质、职能、地位和作用

保险的性质、职能、地位和作用
2.保险与救济的区别:
保险是一种互助行为,而救济是一种救助行为,捐资者与 被救助者可能遭受的风险没有必然关系;
保险是一种双务有偿的合同行为,而救济是一种单向的无 偿赠与;
保险基金是根据一定数理依据为基础向保户收取 的,而救济基金是捐资者自愿捐赠的,没有任何 规定和约束;
保险要依据合同对所有遭受保险事故的保户进行 赔偿或给付,而救济不一定对所有受难者都进行 救济;
首先,通过投资,保险人可以获得丰厚的收益。 其次,能促进社会生产和公共福利事业的发展,
促进经济增长,扩大保险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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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在国民经济中处于社 会再生产的分配环节。
保险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是通过保险机构的经营活 动,主要是保险保险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也包括保 险资金的运用)来实现的。
保户获得赔款或给付以保险事故的发生为前提, 而储蓄提款不灾害事故的发生为前提;
保险是一种互助行为,储蓄是一种自助行为;
保险分摊金的计算有特殊的数理依据,而储蓄 无须特殊的数理计算;
保险资金的运用被保险人一般无权干涉,而储 蓄者可以自由支配储蓄的提取和使用。
二、保险的职能
(一)经济补偿职能
二、保险的作用
(一)及时补偿灾害事故损失 (二)安定人民生活 (三)促进防灾防损工作 (四)积聚建设资金 (五)促进技术进步 (六)促进国际经济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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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结
从经济的角度上说,保险主要是对灾害事故损失进行分摊 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和手段。从法律的角度上说,保险是 一种合同行为。 保险是以特定的风险为对象、以多数人的互助共济为基础、 以对风险事故所致损失进行补偿为目的,以及科学合理的 保险分担金为积累基金的前提。 保险不同于赌博、救济以及储蓄。 现代保险具有经济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职能、防灾防损职能和融资三大职 能。 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在国民经济中处于社会再生 产的分配环节。它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实现对社会 再生产过程中经济损失的补偿。 保险的作用主要有:及时补偿灾害事故损失、安定人民生 活、促进防灾防损工作、聚建设资金、促进技术进步和促 进国际经济交往等。

现代的保险的三大功能

现代的保险的三大功能

现代保险的三大功能现代保险的三大功能所谓功能,是指某种客观事物或现象内在的、固有的职能,是由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

保险的功能则是指保险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在其运行过程中所固有的、内在的职能,它是由保险的本质和内容决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长期以来,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和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的不同时期,人们往往结合本地区或某一时期保险业在当地社会经济中的发展实际,对保险的功能提出了不同看法,存在着不同的认识。

在当代,随着保险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保险业已经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保险的功能也得到了空前的发挥。

一般认为,现代保险至少具有保障、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等三大功能。

具体表现在:1、保障功能。

这是保险的基本功能,是由保险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它除了在不同国家、地区和不同时期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以及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容以外,其在保险制度中的核心地位不会因时间的推移和社会形态的变迁而改变。

该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分散风险。

(2)经济补偿或给付。

(3)促进社会心理安定。

2、资金融通功能。

这是保险的派生功能之一,是在保险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

作为金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随着现代保险业,尤其是现代寿险业的迅速发展和金融环境的不断完善而越来越突出。

所谓资金融通,是指资金的积聚、流通和分配过程,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则是指保险资金的积聚、运用和分配功能。

具体来说:(1)资金的积聚。

(2)资金的运用。

(3)资金的分配。

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与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

在“银行主导型■的传统金融市场中,金融资源配置方式主要通过银行的间接融资来完成的,保险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功能受到极大的抑制。

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金融创新的日新月异,保险资金融通功能发挥的空间非常广阔,保险业已在金融市场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是资产管理和股市的重要参与者,持有很大比例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很高。

保险基础知识PPT课件保险的性质功能及作用

保险基础知识PPT课件保险的性质功能及作用

二、保险学说的评价
(一)损失说:保险产生的最初目的,是解决物质 损害的补偿问题.主要有以下三说:
1、损失补偿说。 该学说认为保险是一种损失补偿合同。 2、损失分担说。 该学说强调在损失赔偿中,多数人合作的事实。 3、危险转嫁说。 该学说从危险处理的角度来阐述保险的本质,认为 保险是一种危险转嫁机制。
我国社会保障体制
社会保障范畴 社会保险
社 社会救济 会 保 社会福利 障
社会优抚
保险范畴 社 社会养老保险 会 社会医疗保险 保 工伤保险 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商 业 财产保险 保 险 人身保险
(一)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
比较内容 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 社会保障种的社会保险
属性
保障对象
权利与义务对 等关系 待遇水平
各国的保险公司都从经济角度出发,协助被 保险人进行减损和防损。
保险支持着许多损失控制方案。
7. 保险推进资本有效配置
保险人会选择为最有吸引力的企业、项目和 经理人员承保和发放贷款 。
保险人从而可以鼓励经理人员和企业家按代价
多寡及损失程度,由当事人双方所签定的合同约定
救济
的受益者所获得的救济金的多寡取决于救济者的救
济及好恶,由救济方单方面决定。
第二节 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一、基本职能
分散风险职能 补偿损失职能
二、保险的派生职能
(一)积蓄资金职能 (二)防灾防损职能
三、吴定富主席的三大功能说
经济补偿 资金融通 社会管理
5. 保险促进风险的有效管理
金融体系和中介评估风险,进行风险转移、汇 集并降低风险。
(1) 风险评估定价:保险人在为企业和其他人 的潜在损失标价的过程中,引导被保险人①量 化其引起风险和降低风险行为的后果;然后② 更理性地对待风险。

保险性质和功能

保险性质和功能
• 基本功能说 – 认为保险具有分散风险和经济补偿两大功能,两 个功能是相辅相成的 – 准确地表述了保险机制运行过程中目的和手段的 统一,完整地表达了保险的性质。未论述保险是 否具有派生功能
保险功能说评价
• 多元功能说 – 认为保险不仅具有两大基本功能,随着市 场的发展,保险的功能也应有所发展,还 具有给付保险金、积累资金、融通资金、 储蓄、防灾防损等多项功能 – 把保险公司的一部分功能说成了保险的功 能,却是不合适的。
的性质 经济实体
会资助的事业机构
保险与赌博
• 依赖偶然因素的出现,当事人所付代价与所得报酬 没有对等关系
保险
赌博
前提 以保险利益为前提
无任何利害关系的财物 或事件
目的 应用分散风险的方法, 不劳而获、侥幸图利 谋求经济生活的安定
依据 科学的计算方法
完全依靠偶然机会,冒 险射利
功能 分散风险
产生原本不存在的风险
保险的概念
• 保险的自然属性 – 保险是对国民收入中的一部分后备基金的分配和再 分配活动,属于分配环节 – 没有危险就没有保险 – 保险分配是价值形式的分配,一种对经济损失补偿 的部分或全部的平均分摊,体现公平合理原则 – 保险以善后处理经济损失补偿为目的的联合行为, 必须有多数人参加才可能有保险行为 – 保险是一个属概念,其内涵量的规定性必须是其外 延量能够概括的所有的保险经济现象
• 对保险的理解 – 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 保险是一种社会工具 – 保险是一种复杂的和精巧的机制 – 保险也是一种法律关系
保险内部关系的对立统一
• 被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整个保险分配 关系的基础
•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保险 分配关系的表现形式
• 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保险 分配关系的发展

论保险在家庭理财中的地位和作用

论保险在家庭理财中的地位和作用

论保险在家庭理财中的作用以及如何进行保险理财摘要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通融和社会管理功能,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随着保险业在我国国内的发展,保险已成为居民财产结构构成中重要的一项内容。

面对市面上种类繁多的保险产品,我们应该如何选择?如何合理运用保险工具管理风险保障生活?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家庭理财中的重要问题。

本文从家庭理财的角度出发,通过引入家庭现金流模式说明论述了保险对家庭理财的重要作用。

提出了家庭在购买保险时的应该坚持的原则。

针对不同的人生阶段和不同的人群提出了各自不同的保险理财策略。

关键字:保险,家庭理财,家庭现金流一、绪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居民家庭收入日益增加。

家庭理财逐渐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焦点。

家庭理财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家庭理财是一门新兴的实用科学,它是以经济学为指导(追求极大化目标)、以会计学为基础(客观忠实记录)、以财务学为手段(计划与满足未来财务需求、维持资产负债平衡)的边缘科学。

近年来,人们在进行家庭投资理财的过程中,保险投资已占了很大的份额,越来越多的普通百姓开始热衷于未雨绸缪。

在现代社会,家庭理财观念和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过去家庭普遍遵循的省吃俭用,节余全部存银行的理财方式已被多渠道、多途径的投资行为代替,保值、增值成为现代家庭理财的主旋律。

就保值而言,是在保证原有价值存在的基础上,使原有价值不贬值,原有价值的存在是不贬值的基础,而保险的保障功能就在于此—保障财产的安全,避免被保险人因保险财产的灭失而导致价值的损毁。

就增值而言,是在保值基础上,实现原有价值的增加,一般只有通过投资获取,而在各种投资方式中,购买具有投资功能的寿险保单就是一种有效的投资方式。

第三章:保险的内涵、特征及职能

第三章:保险的内涵、特征及职能
1.关于保险的概念
2.保险的要素 3.保险的作用 4.保险与其他类似经济行为的关系
1、关于保险的概念
(1)保险的经济学定义;
(2)保险的法学定义。
(1)保险的经济学定义
保险是指人们为了保障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将具有 同类风险保障需求的个体集中起来,通过合理的计算 建立风险准备金的经济补偿制度或给付安排。 这一概念反映: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保险是一种金 融行为;保险是一种分摊损害的财务安排。 经济学意义上的保险具有以下要件:必须有大量的同 类风险个体的存在;合理的计算;经济补偿或给付。

(2)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保险的过程,既是风险的集合过程,又是风险的分散 过程 保险风险的集合与分散应具备两个前提条件: ☛ 大量风险的集合体 ☛ 同质风险的集合体 同质风险是指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 方面大体相近

(3)保险费率的厘订 费率厘定的原则:适度、合理与公平 ☛ 适度--应能足以抵补一切可能发生的损失以及 有关的营业费用 ☛ 合理--不能获得过多或超额利润 ☛ 公平--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应与其承担的费率 尽量一致 以完备的统计资料为基础,运用科学的计算方法

(4) 保险基金的建立 保险基本职能的实现是建立在具有一定规模的保险基 金基础之上的 保险基金是用以补偿或给付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 人体自然规律所致的经济损失和人身损害的专项货币 基金 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开业资金和保险费,其中保险费 是形成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 保险基金是保险业存在的现实的经济基础 保险基金是保证保险企业财务稳定性的经济基础 保险基金制约着保险企业的业务经营规模 保险基金是以各种准备金的形式存在的

(2)保险与救济

保险学课件:第02章 保险基本理论

保险学课件:第02章 保险基本理论
同质风险是指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能、 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
(三)保险费率的厘订
以完备的统计资料为基础,运用科学的计算方法
费率厘定的原则:适度、合理与公平 适度--足以抵补可能发生的损失以及有关的营业费用 合理 --不能获得过多或超额利润 公平 --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应与其承担的费率尽量一致
(四) 保险基金的建立
3.二元说--分别阐明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代表人物:德国保险法学者爱伦贝堡(W.Ehrenberg)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以补偿经济 损失为目的,后者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保险合同不是损失赔偿的合同,就是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 的的合同”。二者只能择其一 德国、法国、日本和、瑞士等国家的保险法都是分别给财产 保险和人身保险下的定义
保险基金是用以补偿或给付因自然灾害、意外事 故和人体自然规律所致的经济损失和人身损失的 专项货币基金 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开业资金和保险费,其中保 险费是是形成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 保险基金是以各种准备金的形式存在的(主要是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理赔费用 准备金 )
(五)保险合同的订立
保险合同是体现保险经济关系存在的形式 保险合同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权利与 义务的依据
可保风险与不可保风险间的区别 并不是绝对的。例如地震、洪水 这类巨灾风险,原本不可保的风 险已逐渐被一些保险公司列在保 险责任范围之内。
(二)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保险的过程,既是风险的集合过程,又是风险 的分散过程 保险风险的集合与分散应具备两个前提条件: 大量风险的集合体 同质风险的集合体
第二章 保险基本理论
第一节 保险的本质
一、保险的定义 二、保险的特性 三、保险的要素 四、保险与其他类似经济行为的比较

第三章 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第三章 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三)二元职能论 认为保险具有补偿职能和给付职能。即, 从财产保险的角度,保险具有经济补偿的 职能;从人身保险的角度,保险又具有保 险金给付的职能。
图3-1 保险职能
(四)多元职能论
认为保险不仅具有分散危险和经济补偿两个基本 职能,还应包括给付保险金、积累资金、融通资 金、储蓄、防灾防损等职能,或者其中的若干个。
况下,由这1 000位住户每户缴纳500元就可 以分摊预计的500 000元的火灾损失。如果 每户住宅的价值不同,每位住户可按1 000元 财产价值缴付1元保费来分摊预计的损失,这 个例子很好地说明了保险分摊损失的职能。
虽然上述例子有些现实,因为它假定保险经营没有 费用支出,财产的实际损失恰好等于预计的损失, 且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也没有带来任何投资收入, 若考虑这些因素,保险费的构成应调整为:保险人 预计的损失赔付、经营费用和未预料的损失准备金 之和扣除保险投资收益之后的余额。
第三章
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携手共抗“莫兰蒂”台风 2016年09月,第14号台风“莫兰蒂”登陆我国,登陆时中心附 近最大风力15级,这既是2016年登陆我国的最强台风,也是新中国 成立以来登陆闽南沿海风力最强的台风。台风导致厦门、泉州、宁 波等地遭受巨大损失,面对灾情,保险业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 预案,取消中秋节休假,全力以赴投入到“莫兰蒂”灾后救援、查 勘、理赔中。 据不完全统计,本次台风保险业共接到财产险报案113153件, 总涉案损失金额约44.95亿元。其中车险案件78657件,涉案金额 9.76亿元,非车险案件34496件,涉案金额35.19亿元。截至2017年 2月,已决案件99730件,结案率88.14%,目前保险业仍在稳步有序 推进“莫兰蒂”台风的各项理赔工作。 “ 莫兰蒂”台风理赔应对中,各保险机构查勘、理赔两手抓,多

保险学名词解释简答题

保险学名词解释简答题

名词解释保险密度:是指按全国人口计算的平均保费额;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单: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订立正式保险合同的一种书面文件;保险凭证:也称小保单,是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的书面文件;保险深度:是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保险费率: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一般由纯费率与附加费率构成;保险利益:是指投保方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法是以保险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保险经纪人: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保险监管是政府对保险业监督管理的简称保险基金是指保险机构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以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建立的,专门用于保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或人身伤亡的给付的一项专用基金;保险公估人: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代理合同或授权书,向保险人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并以保险人的名义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人;保险人:亦称承保人,是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根据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保险人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也是经营保险业务的人;保险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围绕着设立、变更与终止保险法律关系而达成的协议;它是合同的一种形式,适用于合同法的一般规定;保险准备金:指的是保险人为履行其承担的保险责任或应付未来发生的赔款,从所收的保险费或资产中提留的一项基金;保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而提存的部分保险费;保证保险是义务人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要求保险人向权利人担保义务人自己信用的保险;保证:是指保险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担保在保险期限内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者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有关的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财产风险:是可能导致财产发生毁损、灭失和贬值的风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或者以物质财产及有关利益、责任和信用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带来收入减少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概率是不确定事件的确定性程度;批单:指变更内容的一种书面证明,一般附贴在原或上;被保险人:是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强制保险:是指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凡是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不管愿意与否都必须参加的保险;纯保费:用于保险人赔偿或给付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费;纯粹风险:是指只有造成损失而无获利可能性的风险;投机风险:是既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产生收益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三种可能:损失、无损失和获利;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政策性保险是政府为了实施某项经济政策而实施的一种非盈利性的自愿保险;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患疾病时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或因疾病所致残疾或死亡时,或因疾病、伤害不能工作而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信用保险是保险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担保义务人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信用风险是指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犯罪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经济风险指在产销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变动或估计的错误,导致产量减少或价格涨跌所致损失的风险;股份保险公司:将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溢额再保险:是以保额为基础,并由分出人确定自己承担的自留额,以自留额的一定倍数为分出额,并按照自留额和分出额对保额的比例对保费和赔款进行分摊的一种分保方式;垄断竞争型保险市场:垄断竞争模式下的保险市场,大小保险公司并存,少数大保险公司在市场上取得垄断地位;近因:是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而不是指在时间上最接近损失的原因;近因原则是保险理赔过程中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雇主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即雇主的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业务时因遭受意外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而依法或根据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定值保险: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将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事先约定并在合同中给予载明作为保险金额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根据载明的保险价值进行赔偿的保险;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以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危险单位是发生一次风险事故可能造成标的物损失的范围;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暂保单:是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未出立之前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向投保人签发的临时凭证,亦称临时保险单;履约终止: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约定的保险事故已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了给付全部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即告结束;营业中断保险:指对企业被保险人因物质财产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损毁后,在一段时间内停产、停业或营业受影响的间接经济损失及营业中断期间发生的必要的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责任风险:是指因侵权或违约依法对他人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负赔偿责任的风险;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弃权与禁止反言: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按保险合同的规定可以享受的权利;禁止反言是当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已经弃权的情况下,将来不得要求行使这项权利;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疾,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最低偿付能力:偿付能力是指保险组织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能力;法定余额是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最低数额,即最低偿付能力;再保险:是一方保险人将原承保的部分或全部保险业务转让给另一方承担的保险,即对保险人的保险;重复保险:是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同时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养老保险:国家通过立法对劳动者因达到规定的年龄界限而解除劳动义务,由国家提供一定物质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与产品有关的制造商、批发商或零售商等各方对产品因存在缺陷而在被使用过程个发生意外并造成用户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承但的经济赔偿责任;年金保险:是使用范围最广泛的生存保险,指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有规则并且定期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因其在保险金的给付上采用年金的形式而得名;医疗保险:是指提供医疗费用的保险,它是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之一;共同保险: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同时联合直接承保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而保险金额之和不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比例再保险:是指分出人与分入人相互订立合同,按照保险金额比例分担原保险责任的一种分保方法;成数再保险:是原保险人将每一风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双方商定的固定比例即成数确定原保险人的自留额和再保险人的分保额,再保险费、赔款的分摊均按同一比例计算;合同再保险合同是由分出人和分入人以预先签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一定时期内对一宗或一类业务进行约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会计年度决算时对未满期保单的保险费所提存的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也称赔款准备金,是在会计年度决算以前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决定赔付或应付而未付赔款,而从当年保险费收入中提存的准备金;生育保险:国家通过立法对妇女劳动者因子女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带来失去收入时,提供一定物质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生命表:又称死亡表,或寿命表,是根据一定时期的特定国家或地区或特定人口群体如寿险公司的全体被保险人的有关生命统计资料,经整理、计算编制而成的统计表;自然终止是指已生效的保险合同因发生法定或约定事由导致合同的法律效力当然地发生不复存在的情况;自愿保险:也称任意保险,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或是需要保险保障的人自愿组合、实施的一种保险;自杀条款:在人寿保险合同中,一般都将自杀作为责任免除条款来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蓄意自杀者通过保险方式谋取保险金,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但自杀毕竟是死亡的一种,有时被保险人遇意外事件的打击或心态失常亦会作出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并非是在有意图谋保险给付金;为了更好地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人也出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很多人寿保险合同中都将自杀列入保险条款,但规定在保险合同生效较长的期限后被保险人自杀行为,保险人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通常是二年,以防止被保险人预谋保险金而签订保险合同;大数法则是在随机事件的大量出现中往往呈现几乎一致的规律;风险: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可能存在损失;二是这种损失是不确定的;风险因素是指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扩大损失幅度的原因和条件风险事故是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人寿保险:以人的寿命为标的,以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件的一种人身保险;即当被保险人死亡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人身风险是指人们因生、老、病、死、伤残等原因而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预定的保险金,以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是对社会保障不足的一种补充;不定值保险:双方在订立时只列明保险金额,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须至危险事故发生后,再行估计其价值而确定其损失的保险合同,这种采用不定值合同的保险即为不定值保险;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是指自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法定时限后,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失业保险:国家通过立法对劳动者因遭受本人不能控制的失业风险而暂时失去收入时,提供一定物质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国家通过立法对被保险人因生产、工作中遭受意外事故或职业病伤害提供一定物质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七、简答题简述保险的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1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保险的原始与固有的职能;其基本职能有两个: 经济补偿和保险金给付; 2保险的派生职能是在基本职能的基础上产生的职能,其派生职能是融资职能和防灾防损职能;简述保险的作用;一宏观作用:1,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2,有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3,有利于社会的安定4,有利于对外贸易和国际交往,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二保险的微观作用1,有助于企业及时恢复经营、稳定收入; 2,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3,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4,有利于安定人们生活; 5,提高企业和个人信用简述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承认的利害关系,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到损失;简述保险利益原则的条件: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是确定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是经济的利益;简述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1;射幸性;2附合与约定并存性;3双务性;4要式性;5有偿性;6诚信性;7保障性;简述保险合同条款解释的原则和方法;保险合同解释原则有:1文义解释原则2意图解释原则3解释应有利于非起草人原则4尊重保险惯例的原则;方法:1和解;2调解;3仲裁;4诉讼;简述保险公司承保时应注意的问题1应当由承保部门制订与公司目标相一致的承保方针和编制承保手册;2承保部门在决定是否接受投保时要对投保人作出评价;3承保部门在对有关信息进行评估后,要作出承保决策;可以不抄下面内容4在承保以后,承保人还要进行监督,如果被保险人违反合同基本条件,承保人可终止合同或不予以续保;5承保部门还有一个重要职能就是承保管理;简述保险理赔的原则 1.贯彻“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八字方针2重合同、守信用3.实事求是简述保险理赔的基本程序1出险通知;2损失检验;3审核各项单证;4核实损失原因;5核定损失程度和数额赔付结案;简述保险防灾防损的方法1加强保险防灾宣传、咨询工作;2积极配合社会上专门的防灾组织,开展各项防灾工作;3对重点保户进行安全检查;4条款制约与费率优惠;简述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基本原则;一、保险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二、保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三、保险投资的基本原则;四、可供选择的保险投资方式;五、我国的保险投资范围;其基本原则:1安全性原则;2收益性;3流动性;简述保险经营的原则1风险大量原则;2风险分散原则;3风险选择原则;简述保险基金的特点有哪些保险基金的特点:1保险基金是一种合理分担金;2保险基金是一种责任准备金;3保险基金是一种返还性资金;简述保险投资的原则1、安全性;2、收益性,又称营利性;3、流动性;简述保险业监督的主要内容;保险业监督管理的内容包括保险组织的监管、保险经营的监管、保险财务的监管和保险中介人的监管的四个方面;简述对保险公司财务监管的主要内容1最低偿付能力的监管;2各种保险准备金的监管;3公积金的监管;4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规定;简述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1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两亿;2符合本法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4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简述设立保险公司的程序;设立保险公司的一般程序为:1筹建;2开业;简述代位求偿权产生的原因和形成的条件;是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从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金正好填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所造成的保险金范围内损失,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权利要求保险人按合同给予补偿,保险人则有义务向被保险人对其损失进行补偿;代位求偿权的条件:1、保险标的所遭受的风险必须属于保险责任范围;2保险事故的发生应由第三者承担责任;3、被保险人要求第三者赔偿;4、保险人必须事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即代位求偿权在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后自动产生,这量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的时间条件;5、保险人只能在赔偿金额限度内行使代位求偿权;简述厘订保险费率的基本原则及方法;几个原则;1充分性原则;2公平性原则;3合理性原则;4稳定灵活原则;5促进防损原则;保险费率的计算方法大致有三类:分类法,观察法,增减法;简述商业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区别1保险性质不同;2保险对象不同;3实施方式不同;4保险关系的建立依据不同;5保障水平不同;6给付标准的依据不同;7保费的承担者不同;8经营主体不同; 9经营目的不同;10调整的法律依据不同;简述比例再保险合同的分类1、成数再保险;2溢额再保险;3成数溢额混合再保险;简述再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再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地址;保险期限;执行条款,含再保险的方式、业务范围、地区范围及责任范围;除外责任;保险费的计算、支付方式及对原保险人的税收处理;手续费条款;赔款条款;账务条款,即账单编送及账务结算事宜;仲裁条款条款,规定再保险合同仲裁范围、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和仲裁效力等;保险合同终止条款,规定终止合同的通知,订明特殊终止合同的情形;货币条款,规定自负责任额、分保责任额、保费和赔款使用的货币以及结付应用的汇率;保险责任的分担及除外责任;争议处理,包括仲裁和诉讼条款;赔款规定等;再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一般包括:1共同利益条款;2过失或疏忽条款;3双方权利保障条款;4其他条款;简述风险管理的定义及其基本程序;风险管理是风险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基本程序包括: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管理的效果评价等环节;简述风险的概念及其分类;答风险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可能存在损失;二是这种损失是不确定的;分类:1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2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3基本风险和特定风险;4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5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简述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1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2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3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传统有效措施;4保险经营效益要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简述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的区别;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的区别:1范围和约束力不同;2保险费和保险金额的规定标准不同;3责任产生的条件不同,法定保险的保险责任是自动产生的,自愿保险在成立时才产生;4在支付保险费和赔款的时间上,法定保险都有一定的限额,自愿保险仅在赔偿款方面有一定的限额;简述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区别;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对象保险额都有区别;简述人身保险的特点;答:1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保险;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是以人与人的关系来确定,而不是以人与物或责任的关系来确定;3人身保险是长期性简述人寿保险的基本特征;答基本特征为:1风险的特殊性;2业务的长期性;3储蓄性简述人寿保险的分类及其含义分类:1按保险事故划分,可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2按照有无利益分配划分为,可分为分红保险与不分红保险;3按参加保险的人数不同划分,可分为单独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和联合人寿保险;含义:1死亡保险: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2生存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继续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3两全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规定的年限死亡,或合同规定年限期满仍然生存,保险人按照合同均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4分红保险是保险人将每期赢利的一部分以红利形式分配给被保险人的保险;5不分红保险是被保险人在缴纳保险费后,没有任何赢利分配的保险;6单独人寿保险是只有一个被保险人的人寿保险合同;7团体人寿保险以一定社会团体为投保人,以团体全体成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指定的家属或其他人为受益人的保险;8联合人寿保险是把有一定利害关系的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人视为一个被保险人整体的保险,如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或合作人等;社会保险具有哪些功能答:1能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2有利于保证社会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3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4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社会保险有何特点特点有:1强制性,2福利性,3普遍性,4社会公平性,5基本保障性,6互济性; 社会保险制度的类型有哪几种有:1生育保险;2失业保险;3工伤保险;4医疗保险;5养老保险; 保险业监督管理的方式有哪些主要有以下三种:1公示主义;2准则主义;3批准主义;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哪些人财产保险合同与人寿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合同中的地位有何不同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1保险人;2投保人;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必须是对被保险财产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即他们是被保险财产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权人/使用权人或者是抵押权人,投保人也可以是被保险人,但是这种身份的变更以合同的生效为临界点;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既可以以自己的身体为标的,也可以经他人同意以他人身体为标的订立保险合同,当发生前者情形时,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同一人,当发生后者情形时,则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如何处理争议争议处理是发生保险合同争议时采用的处理方式,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或仲裁协议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 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据此,对保险业务中发生的争议,可以采取:1和解;2调解;3仲裁;4诉讼;四种方式来处理;影响保险市场需求的因素有哪些1风险因素;2社会经济与收入水平;3保险商品价格;4人口因素;5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6强制保险的实施;影响保险市场供给的因素有哪些1保险资本量;2保险供给者的数量和素质;3经营管理水平;4保险价格;5保险成本;6保险市场竞争;7政府的政策;何谓近因原则该原则对保险经营有何意义近因原则是在处理赔偿时,赔案支付保险金的条件是造成标的的损失的近因必须属于保险责任,若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则保险人承担赔付责任,反之,若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负赔付责任;损失与近因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因而,要确定近因,首先要确定其与损失的因果关系;说明受益人的受益权的特点;受益人一般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合同中加以指定,并且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如果被保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的监护人指定;如果没有指定,则在被保险人死之时,由其继承人领受保险金;当受益人为数个人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受益份额的,则受益人按照相同份额享有受益权;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意义是什么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原则之一;在保险法律关系中对当事人的诚信程度要求比一般民事活动更严格,必须遵循最大的诚信原则,是由保险经营的特点所决定的,因此1保险业是风险管理行业;2保险经营的技术程度较高,而保险条款及其费率是由保险人单方面拟定的,其技术较高,复杂程度远非一般人所了解;3保险一般具有射幸性,投保人在投保时只需支付少量保费,一旦有风险事故发生产生损失就会获得大额的赔偿;因此最大诚信原则有利于保证保险业稳定和发展;试比较人身保险各险种的保险责任范围;主要包括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人寿保险保险责任: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与死亡两种形态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健康保险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患病时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或因疾病所致残疾或死亡时,或因疾病、伤害不能工作而减少收入时;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2.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死亡或残疾3.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是其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或近因如何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车购置价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什么叫责任保险独立承保的责任保险包括哪几类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独立承保有四种类型:产品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什么是可保风险其条件有哪些可保风险是指保险人可接受承保的风险,即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应具备下列条件:1可保风险是纯粹风险;2风险的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3风险的发生是意外的;4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5风险的损失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量的;定值保险于不定值保险的区别定值保险又称定价保险合同,约定价值保险,是“不定值保险”的对称;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最高限额的财产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是“”的对称,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只列明保险金额,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须至危险事故发生后,再行估计其价值而确定其损失的保险合同,这种采用不定值合同的保险即为不定值保险;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

保险的功能与意义

保险的功能与意义

保险的功能与意义保险的功能保险是一种经济制度,同时也是一种法律关系。

保险是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的统一。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金融中介和社会管理功能,三者是一个有机整体。

经济补偿功能是基本功能,也是保险区别于其他行业的最显著特征。

金融中介职能是在经济补偿职能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管理职能是保险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并渗透到社会生活诸多方面后的重要职能。

它只具有经济补偿功能。

一、资金融通的功能筹资的功能是指将形成的保险资金闲置部分再投资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

为了使保险业务稳定,保险人必须保证保险资金的增值和保值,这就要求保险人运用保险资金。

保险资金的运用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一方面,保费收入和赔付支出存在时间差;另一方面,保险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全部同时发生的,不可能一次性支付保险人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即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与支付费用之间存在数量上的差异。

这些都为保险资金的融资提供了可能。

保险理财应坚持合法性、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率性原则。

二、社会管理的功能社会管理是指对整个社会及其各个环节进行调控的过程。

目的是充分发挥各系统、各部门、各环节的功能,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社会关系、良性运行和有效管理。

1.社会保障管理: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保险通过为没有参与社会保险的人群提供保险保障,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另一方面,保险通过灵活多样的产品,为社会提供多层次的保障服务。

2.社会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具有风险管理的专业知识、大量的风险损失资料,为社会风险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同时,保险公司大力宣传培养投保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帮助投保人识别和控制风险,指导其加强风险管理;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投保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提取防灾资金,资助防灾设施的添置和灾害防治的研究。

3.社会关系管理:通过保险应对灾害损失,不仅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损失进行合理补充,而且可以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减少当事人可能出现的事故纠纷。

现代保险的三大功能

现代保险的三大功能

现代保险的三大功能现代保险的三大功能所谓功能,是指某种客观事物或现象内在的、固有的职能,是由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保险的功能则是指保险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在其运行过程中所固有的、内在的职能,它是由保险的本质和内容决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长期以来,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和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的不同时期,人们往往结合本地区或某一时期保险业在当地社会经济中的发展实际,对保险的功能提出了不同看法,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在当代,随着保险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保险业已经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保险的功能也得到了空前的发挥;一般认为,现代保险至少具有保障、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等三大功能;具体表现在:1、保障功能;这是保险的基本功能,是由保险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它除了在不同国家、地区和不同时期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以及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容以外,其在保险制度中的核心地位不会因时间的推移和社会形态的变迁而改变;该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分散风险;2经济补偿或给付;3促进社会心理安定;2、资金融通功能;这是保险的派生功能之一,是在保险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作为金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随着现代保险业,尤其是现代寿险业的迅速发展和金融环境的不断完善而越来越突出;所谓资金融通,是指资金的积聚、流通和分配过程,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则是指保险资金的积聚、运用和分配功能;具体来说:1资金的积聚;2资金的运用;3资金的分配;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与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在“银行主导型■的传统金融市场中,金融资源配置方式主要通过银行的间接融资来完成的,保险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功能受到极大的抑制;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金融创新的日新月异,保险资金融通功能发挥的空间非常广阔,保险业已在金融市场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是资产管理和股市的重要参与者,持有很大比例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很高;如,1998年全球40%的投资资产保险基金、养老基金、投资基金等由保险企业管理,保险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占整个股票市值的比重,美国为25%,欧洲为40%,日本为50%;由于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的特点,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一方面可以积聚大量社会资金,增加居民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分散居民储蓄过于集中银行所形成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可以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长期的、稳定的资金支持,实现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的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正是由于保险具有资金融通功能,进而具备了金融属性,因此保险业便与银行业、证券业一起成为金融业的三大支柱;3、社会管理功能;前苏联着名学者B.T.阿法纳西耶夫曾指出:“社会管理可以被理解为对整个社会或其他个别环节经济、政治、精神生活等的作用,其目的在于:使它们质的特殊性得到保持,使它们能够正常的发挥功能、完善和发展,从而顺利达到预期的目的;■保险对社会的管理,不同于以国家为主体的“他我管理■,也不是深入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专业的部门管理,而在于通过其经济补偿功能的发挥,能够促进、协调社会各领域的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即起到“社会润滑剂■的作用;社会管理功能是保险的又一派生功能,是其基本功能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反映一国保险业融入该国社会经济生活程度的重要标志;随着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发展地位的不断巩固和增强,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也不断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险通过发挥其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保障功能,一方面使得保险基金在广大的被保险人之间实现了社会再分配,另一方面又通过其经济补偿机制,在全社会范围内为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生活的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熨平经济发展中的不安定因素,客观上起到社会稳定器的作用;2参与社会风险管理;3保障交易,启动消费;4优化金融资源配置;5减少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纠纷;6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正确认识三大功能之间的关系1、三大功能之间是本质与派生的关系;在现代保险的三大功能中,保障功能是保险的基本功能,这是由保险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也是保险存在与发展的本源所在,亦即本质功能;随着保险内容的丰富和保险制度的完善,保险的功能也有了新的发展,在保险保障功能的基础上,产生出了多项派生功能,包括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在内;三种功能之间是一种本质与派生的关系,简言之,前者是基础和前提,处于主导地位,后两者产生于前者并服务于前者,并以不断完善前者的作用内容和扩大其影响范围为主要职责,因而处于从属地位;保险的派生功能越发达,保险的保障功能就越能够得以体现和充实;2、三大功能之间相互渗透;如,在保障功能和资金融通功能发挥的过程中体现了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部分内容,同样,保险社会管理和资金融通功能的充分发挥,又是对保险保障功能的巩固和完善;可见,三者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辅相成,相互渗透,密不可分;3、纠正认识上的偏差;这里,我们应该澄清一种错误的认识,即人们往往将保险制度的功能与保险企业的功能混为一谈,认为保险功能无本质与派生之分,将保险功能加以笼统化,并且随着保险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的派生功能日益突出,进而在实践中忽视甚至撇开保险的本质功能、过分强调甚至夸大派生功能,走向极端,这是十分有害的;我们知道,保障功能是与保险制度相伴而生的,它是保险制度的本质和核心内容,是保险区别于银行、证券的显着特征,而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等派生功能则是保险保障功能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更是保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持续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而产生的必然结果,它们是保险企业在经营中所发挥出来的功能;例如,保险资金运用的概念是随着寿险业的迅猛发展和资本市场的成熟才出现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保证经营的稳健性和持续性;又如保险企业开展防灾防损的目的也是为了降低赔付率、提高经济效益;虽然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等派生功能是保险企业在主观上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而产生的,但在客观上却产生了深远的社会效益;随着保险业的持续发展,保险企业社会效益的不断延伸,人们习惯上将保险企业发挥出来的功能亦归之为保险制度的应有功能,这无可厚非,毕竟保险企业是保险制度正常运作和保险功能有效发挥的载体,况且现代保险三大功能之间是相互影响、不可或缺的;但是,有人却将保险的本质与派生功能加以混淆,舍本逐末,甚至本末倒置,在实践中产生了极为有害的影响;例如,自1999年以来,国内寿险公司纷纷推出具有投资功能的新型寿险产品主要包括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作为其化解利差损风险、应对低利率时期的一件法宝而被广泛运用;的确,该类产品对于应对利差损风险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而且拉动了寿险业务的快速发展;但从另外一个方面看,新型寿险产品市场表面繁荣的背后却隐藏着深刻的危机;由于该类保险产品一般无最低保证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很低,而投保人却承担了全部的投资风险,因此这种产品对于收入较高和追求高额投资回报率的特定消费人群具有较大的吸引力,但对于刚刚摆脱温饱的广大消费者而言,他们属于收入中低层且对未来风险的保障要求尤为迫切,而保障型险种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特点,恰恰能够满足他们的需求,至于投资型险种则是他们在获得充足的风险保障之后再行考虑的问题;然而,国内寿险公司大多漠视了这一巨大的社会需求;许多寿险公司为了大量推广新型产品,弱化了风险提示,使得新型产品的投资功能被片面地夸大,而恰恰将保险最本质功能———保障功能加以弱化甚至忽略,结果扼杀了社会公众的尚待培育和提高的保险意识,并将其保险消费理念导入非理性区,表现在:投保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不是根据自身的风险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而是热衷于与投资型险种进行片面的比较,最终既误导了消费者,也误导了保险人;去年发生的“投连险风波■和“分红险危机■就是最好的佐证,这对我国寿险业长远发展的危害性不可小视;。

保险基础(2、保险的性质与功能)

保险基础(2、保险的性质与功能)

四、保险的要素
1.特定危险事故的存在
保险之所以产生并不断发展和完善,就在于具有补偿危 险事故所造成损失的功能,没有危险,保险也就失去了存在 的意义。危险是保险存在的前提条件,但并非任何危险都可 以保险,只有对特定的危险事故,保险人才肯承保,具体而 言,它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一,危险事故的发生与否不确定 二,危险事故发生的时间不确定 三,危险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结果不确定。
如船货安抵, 归还借款本利
如船货遇难, 借款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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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是近代海上保险的发源地
1347年世界上最古老的保单——热那亚商人乔治· 勒克维伦开立的保单
1397年具备现代样式的保单——佛罗伦萨保单

英国劳合社(Lloyd’s)
劳合社不是一个保险公司, 而是一个社团, 更确切地说,它是一个保险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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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比较 (四)与赌博比较 商业保险
目的不同 条件不同 机制不同 社会后果
转嫁风险 具有保险利益
赌博
发财 额外利益
平均分担互助共济 双方个人行为 受法律保护 打击对象
八、保险的历史发展 1.古代保险思想及原始形态
我国:货物分船装运,人身救济后备制度 ——原始的社会保险思想 ——无商业性的保险
2.多数经济单位的结合
保险是通过集合危险实现其赔偿职能的,由多数人参加 保险,分担少数人的损失,故保险以多数经济单位的结合为 必要条件。
3.费率的合理计算 保险不仅是一种经济 保障活动,而且也是一 种商品交换行为。保险 的价格(费率)必须进 行合理计算。
4.保险基金的建立
保险基金是通过商业保险形式建立起来 的,是仅用于补偿或给付由自然灾害、意外 事故和人生自然规律所致的经济损失以及人 身损害的专项货币基金。保险基金主要来源 于开业资金和保险费。

保险的本质

保险的本质

第二章 保险的本质第一节 保险的概述一、保险的概念保险一般定义: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在人身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我国保险法所称保险为商业保险: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当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地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

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风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进行补偿的经济保障方式。

保险一方面是一种有效的财务安排,体现经济关系。

参加保险,可将不确定的大额损失变成确定的小额支出;另一方面是一种合同行为,体现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二、保险的基本要素1、 特定风险事故的存在(有风险有保险,且保险只承保特定的风险事故)2、 多数经济单位结合(多数人参加保险,才能分担少数人的损失)3、 费率的合理计算(保险作为一种商品交换行为,要实行等价交换)4、 保险基金的建立(无保险基金,则无保险事故赔付的保障,也就无保险可言)三、西方国家的保险学说 (一)损失说 损失说以处理损失作为保险核心内容的学说,分为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风险转嫁说、人格保险说四种分支学说: 1.损失赔偿说。

2.损失分担说。

3.风险转嫁说。

4.人格保险说。

(二)非损失说 非损失说是不以处理损失作为保险核心内容的学说,可分为技术说、欲望满足说、共同财产准备说、相互金融说等四种主要分支学说。

1.技术说。

2.欲望满足说。

3.相互金融说。

4.共同准备财产说。

(三)二元说:二元说是把寿险和非寿险区别开来分别规定各自含义的学说。

四、保险的特征(一)基本特征1, 经济性;2, 互助性:一人为众,众人为一;(最基本特征)3, 契约性:法律合同行为;4、科学性:以数理计算为依据来收取保险费。

第三章保险的地位、职能和作用

第三章保险的地位、职能和作用
中国铁路和民航系统内部自办的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及一些中央大型企业的自我保险,其保险基金均属 自留形式的后备基金。
3、保险形式的后备基金
又称保险基金,指有相同风险顾虑的人,根据约定的条件, 依靠多数人的分担而集中起来的一种后备基金。这种基金不 仅为生产提供保障,而且对消费和个人生、老、病、死、伤 残提供保障。
在中国,社会后备基金包括全国性的后备、地方性 的后备和生产单位的后备。它们各有分工、相互配 合,形成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基金体系。大的方面有国家战
略性后备金,如国家战略性石油储备就是一种,还有如粮食、钢铁、贵金 属等;小的方面有地方性、行业性甚至家庭的后备金。
社会后备基金的用途
(1)要预防自然灾害如水、旱、巨风、地震等的袭 击,并且还存在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发动侵略战争 的可能性。当这些意外事件降临时,为了减少劳动人 民的生命财产的损失,并保证能应付天灾和能在同外 敌的斗争中取得胜利,必须建立后备基金。
III. 保险推动贸易和商务往来
前面曾经说过,现代经济体制下,几乎所有的商 品和服务的生产、销售都要投保(除了财产保险 还有必要的责任保险)。即便是产权高度分散的 跨国集团也会投保一定的保险,因为保险公司在 面对风险时更加专业;新企业面临破产倒闭的风 险很大,投资者除了关心有形资产外还对企业家 的生命和健康格外关注……;放眼全球,保险支 持着世界上许多贸易和商务往来。
平时拥有保险的女人在与老公生活在一起时,好象 总有另一个情人陪着;一旦因意外需要改变生活的 时候,保险给你带来的是身价和尊严,给你带来的 是更多的选择和主动,拥有保险的女人更是女性能 力和地位提升的体现。
第四个理由:保险好比结婚的合同 女人与男人结婚是两个活生生的主体,虽然有
了一本结婚证明作保证,但这份保证是不牢固的, 会因一方的违约而终止合同,而保险与女人的结合 完全不同,保险自始自终是忠诚的,永远聆听女主 人的使唤,是一个永远不会违约的男人。

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被保险人的义务,按合同索
有偿的
赔或接受给付是其应享受的 权利:补偿经济损失和给付
是其不可推诿的义务
财政是一个经济范畴,是一 种以国家为主题的经济行为, 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 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 动,以达到资源优化配置、 公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和发展
的目标
发生大规模的自然灾害,外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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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本职能与国家财政职能的区别
保险的本质是是面临共同风 险的众多经济单位或个人, 为补偿灾害事故或其它约定 事件所产生的损失而建立和 使用保险基金而形成的经济
关系的总和。
铺底资金--保险收入--基金 保险经济关系是以合同形式 增值--补偿与给付 表现的经济义务和经济权利 之间的关系,缴纳保险费是
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保险的本质
保险的本质是一种经济关系,它是 面临共同风险的众多经济单位或个 人,为补偿灾害事故或其它约定事 件所产生的损失而建立和使用保险 基金而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总和。
2
保险 职能
体现
决定
保险 本质
3
没有保险,电脑托运丢了,损失如何补偿?
4
房子被水淹啦,谁来对此负责
5
基本职能
1
社会风险管理
2
社会关系管理
3
社会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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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
【案情介绍】 1998年盛夏的洪灾使位于洞庭湖畔的安乡县蒙受了建国以来最大的灾难。从6
月份开始,在长江、澧水、洞庭湖水的夹击下,该县400公里长的防洪大堤就 开始处于险情之中。7月24日深夜,洪水撕开了一段堤防,吞没了三个乡镇, 10余万百姓被赶上大堤。直到9月中旬,洪水才缓慢退去,灾民们回到家园, 眼前的景象如同经历了一场战争,田野失去了绿色,房屋倒塌了百分之六十, 其中,安全乡6657户农户中的6549户的财产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重建 家园的工作相当艰难。虽然政府和社会提供了援助,但还远远不够。由于资 金紧缺,寒冬来临时,人们的生活遇到了较大的困难。 安全乡农户曾向平安保险公司投保:1998年4月,由乡保险代办站为全乡农户 代投农村家庭财产保险,每户缴费7.5元,保额为2500元。1998年12月8日, 平安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安全乡6549户投保农户赔款及各种开支费用共计人 民币380万元。这笔巨款对正处于冬天里的因洪灾失去家园的灾民来说,无疑 是雪中送炭。 【案例分析】 我国是自然灾害发生最频繁的国家之一,各种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高,波及范 围广,不但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威胁,而且在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时, 整个国民经济也会受到影响。保险不仅为遭灾的个人和家庭提供经济补偿, 而且保证了灾害过后社会生产的持续进行,从而起到稳定国民经济发展的作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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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实际情况的不断变化,保险资金 运用渠道不断拓宽,并仍然在动态调 整中,目前主要有:
银行存款(风险小,收益低) 政府债券 企业债券 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 基础设施(2006年保监会《保险资金
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 法》;京沪铁路改造由保险提供800亿 元,占总投资50%;中国人寿投资10亿 万元参加渤可编辑海ppt 产业投资基金的首期投 22
这样,总保险金额为 30000×1000=3000万元
预计损失=3000×1%=30万元
30万÷1000=300元
则每户农民分摊300元。 可编辑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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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偿损失(或经济给付)
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对承保范围内 的灾害事故损失向被保险人提供经 济上的补偿
注意:补偿损失在人身保险合同中 被称为“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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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后备基金的性质
马克思在谈到社会后备基金的性 质时说:“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必 须充当社会后备基金”,所以, 社会后备基金是对剩余产品的一 种扣除,是一种具有专门用途的 补偿基金,既不能用做消费基金, 也不能用做积累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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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用图表示:
补偿基金——补偿消耗的
生产资料
2、社会管理
2003年由吴定富提出
(1)社会风险管理
保险业积累了大量风险损失资料, 可以为全社会风险管理提供数据支 持
可以在国家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应急 处理机制中发挥作用
帮助和鼓励保险客户作好防灾防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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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关系管理
发展责任保险,调节社会关系
如:雇主和雇员、医院和病人、 学校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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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第一百零六条 保险公司的资金 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 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 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 形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 法,由国务可编辑院ppt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 21
补偿损失是保险的目的,分摊损 失是实现补偿的手段,两者共同 构成保险的基本职能,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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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的派生职能
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十条):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 社会管理三大功能(由以前的 “二元说——经济补偿和资金融 通”转变为“三元说”)
是社会后备基金的一种特殊形态, 由各类保险组织通过收取保险费 建立
主要通过商业经营形式进行组织管 理
在使用范围和对象上有严格的专门 性
具有长期积累的特点
建立和使用,体现了分散和集中相 结合的优点
形态主可要编辑p是pt 货币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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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可以看出,~是社会后备 基金的一种特殊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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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的职能
一、保险的基本职能 1、分摊损失
保险人通过向所有保险购买者收取 保险费来分摊其中少数不幸者所遭 受的灾害事故损失,即多数分少数 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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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由1000个农民组成一个火 灾保险社,每个农民住宅价值为 30000元,以往发生火灾的损失 概率为1%
(二)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相同之处:
1、以风险存在为前提; 2、以大数法则作为制定费率的
数理基础;
3、以建立保险基金作为提供保 障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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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双方当事人关系、性质、 举办主体、缴费方式、保额确定、 保障程度、保障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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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相 互补充、相互竞争
指各类经济单位自己提留的用于灾 害事故损失补偿的资金准备
如:中国石化总公司从84年7月开 始试行“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所 属 企 业 每 年 按 财 产 价 值 2‰ 提 取 “自保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
用于社会保障的资金:社会保险、
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与
安置 可编辑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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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险形式的社会后备基金(保险基金)
社会总产品 (C)
国民收入
(V+M)
积累基金 后备基金 消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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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后备基金的构成形式
1.集中形式的社会后备基金 (财政后备)
国家财政预算中设置的一种专项货 币基金,用于应付意外支出和国民 经济计划执行中的特殊需要
如:特大自然灾害、外敌入侵、财 政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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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散形式的社会后备基金 (自保基金)
第四章 保险的职能、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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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的地位
一、保险基金是社会后备基金的 特殊形态
(一)社会后备基金的含义 是在社会总产品的国民收入中通
过分配而形成的用来对付灾害事 故损失的那部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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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 出:社会总产品在进行个人分配 之前,要先进行如下扣除:(1) 用来补偿消耗掉的那部分生产资 料——补偿基金(2)用来进行 扩大再生产的追加部分——积累 基金(3)用来应付不事故和自 然灾害的那部分——后备基金; 然后才是消费基金,用于满足社 会成员个人物质生活需要和共同 需要可编辑ppt18 Nhomakorabea1、融通资金
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通过承保业务获取并分流部分 社会储蓄
(2)通过投资将积累的资金运用出 去,满足未来的支付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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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 司资金运用,仅限于在银行存款、 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券和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运用的资金和具体项目 的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具体比例, 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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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与社会保障
(一)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社会救济、 社会福利、社会优抚与安置、社 会保险)最主要的形式和最核心 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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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国家或政府通过 立法形式,采取强制手段对全体 公民或劳动者因遭受年老、疾病、 生育、伤残、失业和死亡等社会 特定风险而暂时丧失或永久丧失 劳动能力,失去生活来源或中断 劳动收入时的基本生活提供经济 保障的一种制度,主要有:养老 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 伤保险和可编生辑ppt 育保险。(低水平, 11
(3)社会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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