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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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管理制度手册(7篇)

劳动管理制度手册(7篇)

劳动管理制度手册(7篇)想要制定合理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那就要参考职业的工作情况与自身的发展情况。

那么,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劳动管理制度手册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管理制度手册(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务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整体绩效。

第三条公司鼓励项目部对一些成建制的活动实行劳务分包,选有资质的单位或由分包人挂靠法人实体签劳务分包协议。

第四条办制度用于公司所有劳务用工。

第二章工程(或期任务)劳务分包第五条各单位工程施工要采取劳务或工程等多种合作形式,如沥青前场摊铺、沥青拌和场生产、板梁预制、拌和料运输、起重班组等。

要与有资质的正规单位合作,并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必须明确其所用人员不和公司或项目部发生或存在劳动关系,是分包单位人员或承包人个人雇佣,承包费用不得以工资表形式出现。

第三章劳务用工管理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劳务用工指集团内各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承包用工(劳务发票人员)、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条使用程序(1)各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需使用劳务工,由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劳务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内容)。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协助办理用工手续,然后进行统一调配;(2)特殊情况下,如需紧急使用的劳务工,应由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电话联系商定,并补办劳务用工申请手续。

第八条劳务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劳务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用、安排劳务工,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劳务用工进行检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发生劳动纠纷的,公司追究相关人责任,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经理(项目经理)承担。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在岗员工,包括正式员工、适用人员及劳务用工人员。

一、____及岗位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行使劳动人事用工管理权限。

其主要管理权限及岗位职责如下:1、负责劳动用工制度的拟订、检查与修订;2、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员工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3、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辞退、异动等各项手续;4、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公司劳动用工合同;5、经择优招聘合格录用后,代表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6、负责员工的考勤考核,监督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7、提供员工的人事信息,保管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档案;8、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员工的薪金、福利及奖惩规定;9、____公司员工参加教育培训。

二、劳动用工管理原则。

1、坚持依法用工、规范管理的原则。

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制定用工程序,规范用工管理,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2、坚持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原则。

按照公司对用工管理的总体要求,有效控制用工总量,合理调整用工结构,提高全员生产工效。

3、坚持创新机制、优化配置的原则。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4、坚持分级负责、精细管理的原则。

按照管理权限,明确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的职责,理顺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三、员工招聘录用。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人员招聘要求,报人力资源部门。

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将员工招聘计划报请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员工招聘录用。

员工招聘录用遵循以下程序:1、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发布招聘告示,明确员工招聘条件、岗位要求;2、收集、整理、归档员工相关个人信息;3、____招聘员工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4、进行岗前培训;地面人员(生产地面辅助人员、非生产性人员、地面管理人员)的招聘录用必须先由各部门、单位向总经理、董事长申请报告,方可按照正常招聘录用程序进行,原则上只能在公司内部调整。

劳工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工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工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用工行为,促进企业稳定发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无论其职位层级,都应遵守并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员工在入职时应认真阅读并签署本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四条企业应当定期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规范性和时效性。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五条企业应当合法用工,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招聘员工。

第六条企业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薪酬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第八条企业应当保障员工的休息时间和休息权利,严禁强迫加班。

第九条企业不得歧视任何员工,不得以种族、性别、宗教等因素影响用工。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培训机制,提升员工技能和素质。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康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员工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员工有享有公平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待遇的权利。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合同,维护企业利益。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密切配合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员工有向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十七条员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从事私人活动,不得泄露企业机密。

第四章违规处罚第十八条如果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九条处罚方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停职及开除等,具体情况由企业决定。

第二十条在处罚过程中,员工有权申诉,企业应当认真考虑并给予回复。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企业所有员工必须遵守。

第二十二条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企业侵害劳动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只是企业用工管理的一部分,不排除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以上为劳工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希望员工能够认真执行,企业能够依法合规运营。

劳动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用工是指企事业单位雇佣劳动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所涉及的用工行为。

劳动用工的安全管理是指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劳动者的安全保护和健康管理,确保劳动过程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减少劳动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下面是一份劳动用工安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一、总则1.为了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及其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

3.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防止事故的发生。

4.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劳动保护工作,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环境和良好的劳动关系。

二、组织实施1.企业应当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劳动用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劳动用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3.企业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劳动用工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制定并执行安全工作计划。

三、安全管理措施1.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事故预防、应急救援等方面内容。

2.企业应当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明确禁止或限制危险操作和行为。

3.企业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劳动者注意安全,切实降低安全风险。

4.企业应当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安全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5.企业应当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四、安全防护措施1.企业应当加强对劳动者的个人防护装备的发放和管理,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2.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工作。

3.企业应当制定防火防爆措施和消防预案,确保生产场所的安全。

五、劳动事故处理1.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劳动事故。

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手册(2023版)

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手册(2023版)

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手册(2023版)Z1 -A-刖S为进一步指导服务胶东经济圈企业正确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助力企业持续稳健发展,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优化城市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手册,供企业参考。

一、劳动关系建立篇 (6)(一)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 (6)(二)企业与招用的退养人员等的法律关系 (6)(三)企业与招用的退休人员的法律关系 (6)(四)企业与招用的在校学生的法律关系 (6)(五)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确认情形 (6)(六)分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7)(七)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建立时间 (7)二、劳动合同管理篇 (8)(一)劳动合同订立 (8)(二)试用期 (10)(S)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1)(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2)三、工作时间制度篇 (19)(一)标准工时制 (19)(二)特殊工时制 (19)(S)加班加点规定 (21)四、休息休假制度篇 (23)(一)休息日 (23)(二)法定休假日 (23)(三)婚丧假 (24)(四)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哺乳假 (25)(五)老人护理假 (25)(六)带薪年休假 (26)(七)病假 (28)(A)其他假期 (29)五、工资福利制度篇 (31)(一)工资构成 (31)(二)最低工资标准 (31)(三)工资如何支付 (33)(四)工资支付形式 (33)(五)企业未依法支付工资的法律责任 (33)(六)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歇业期间工资支付 (34)(七)防暑降温费 (34)六、劳务派遣制度篇 (35)(一)用工单位 (35)(二)劳务派遣单位 (41)七、劳动规章制度篇 (47)(一)劳动规章制度的性质和作用 (47)(二)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47)(三)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 (48)(四)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48)(五)劳动规章制度内容常见问题 (49)(六)劳动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后果 (50)八、集体合同制度篇 (51)(一)提出要约 (51)(二)产生代表 (52)(三)集体协商 (53)(四)讨论通过 (54)(五)报送审查 (55)(六)公示 (56)九、新就业形态用工篇 (58)(一)劳动用工 (58)(二)劳动报酬 (59)(三)休息休假 (59)(四)集体协商 (60)十、劳动争议处理篇 (61)(一)劳动争议范围 (61)(二)劳动争议处理途径 (61)(三)劳动争议预防工作 (61)(四)劳动争议协商和解 (62)(五)劳动争议基层调解 (63)(六)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 (63)(七)常见问题 (64)一、劳动关系建立篇(-)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是年满十六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

劳动用工及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及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及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及合同管理,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保护,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益和员工的工作满意度,订立本劳动用工及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的劳动用工及合同管理工作。

企业全部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违反或规避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属于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企业授权,不得擅自进行修改、解释或打印发行。

第二章用工原则第四条:企业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用工原则。

用工程序合法、透亮,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监管部门的规定。

第五条:企业在用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员工进行性别、年龄、民族、宗教、婚姻情形等鄙视。

第六条:企业用工应符合以下原则:1.工作需要原则:依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求,确定用工计划,明确岗位职责和人员要求。

2.公平竞争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内部介绍等方式进行人才选拔,真实查验证人员的本领和背景,确保竞争公正。

3.敏捷用工原则: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形和用工合同的内容,调整用工方式和人员结构,提高用工效率和敏捷性。

4.先进技术原则:鼓舞和培养员工的技术本领和创新意识,推动企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七条:企业采取面试、试用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和录用。

第八条:招聘程序包含发布招聘需求、收集简历、筛选简历、面试、体检等环节。

招聘环节中不得有任何鄙视性要求。

第九条:录用程序包含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等。

员工应供应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明料子。

第十条:录用后,企业应明确员工的工作岗位、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方等,确保员工明确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企业应及时向员工供应入职引导,包含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职业道德要求等,确保员工能够熟识并遵守。

第十二条:试用期为新员工与企业相互了解、适应和磨合的过渡期。

试用期不得超出三个月,试用期期间,企业应对员工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试用期满后,经企业考核合格的员工,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手册(通用3篇)

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手册(通用3篇)

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手册(通用3篇)劳动用工手册篇1一、考勤管理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况的加班,听从领导安排)。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

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

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5、安排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

不到30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元;连续三个月都有迟到30分以上者,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特殊情况者,如婚假、丧假、病假,视情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时加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和用工单位。

第三条本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遵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第四条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诚实、宽容、守法。

第五条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应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一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六条公司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七条公司聘用人员,都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包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员工在入职前需将合规的身份证明文件提交给公司,公司需加强对员工身份证明文件的审核工作。

第九条公司对员工进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条公司按照员工实际情况和公司业务需要制定不同的用工制度,并定期对用工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用工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三章职务管理第十一条公司按照职能性质和用工需求划分不同的职务,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公司对职务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相应的职业岗位与薪酬档次细则。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岗位轮换和晋升机制,激励员工持续提高职业素质。

第四章员工权益保障第十四条公司尊重员工的个人权利,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不得侵犯员工的人身权、劳动报酬权、劳动条件、社会保障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员工的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绩效水平。

第十六条公司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关系,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

第五章劳动纪律第十七条公司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和指挥,不得擅自离岗或旷工。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尊重同事,保持良好的工作伙伴关系,不得随意扰乱工作秩序。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二十条公司建立奖惩制度,对工作绩效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给予处罚。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3篇)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3篇)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务用工管理,提高用工效率,保障用工质量,保护劳务用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劳务用工合同第二条公司与劳务用工者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劳务用工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基本信息。

第三章劳动保护第三条公司应为劳务用工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护,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设备,并对劳务用工者进行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工资福利第四条公司应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务用工者的工资,保障合法权益。

第五章员工考核与奖惩第五条公司将对劳务用工者进行定期的工作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劳务用工者给予奖励,对工作表现不佳的劳务用工者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六章纠纷解决第六条若发生劳务用工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必要时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七条公司将定期对劳务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执行情况的合规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章附则第八条其他与劳务用工有关的事项,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人负责解释,并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以上为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的一个范例,具体制度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务工,指的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或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的用工形式。

第二条《劳务派遣协议》由公司与劳务派遣组织协商签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劳务工的条件、数量;2、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3、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4、劳务工的劳动保护;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做到合理、公平、公正地选择和使用劳务工,保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业企业对劳务工的用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用工原则:依法用工、优质用工、安全用工。

第四条用工目标: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和项目要求,合理配置劳务工,提高劳务工的素质和技能。

第五条用工方式:建筑业企业可通过劳务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渠道进行劳务用工。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应做好劳务工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提高劳务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建筑业企业应合理安排劳务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障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与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章用工流程第九条建筑业企业需提前预测用工需求,编制用工计划。

第十条建筑业企业可通过劳务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渠道寻求劳务工。

第十一条建筑业企业应进行面试和考核,确定合适的劳务工。

第十二条建筑业企业与劳务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签订劳务合同或劳动服务协议。

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和报备。

第十四条建筑业企业需要调配、更换劳务工时,应提前通知劳务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

第十五条建筑业企业应保护劳务工的安全和健康,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第三章劳务工管理第十六条建筑业企业应对劳务工进行培训,包括安全培训、操作培训等。

第十七条建筑业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务工的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工作记录等。

第十八条建筑业企业应规范劳务工的工资发放,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第十九条建筑业企业应加强对劳务工的管理和监督,及时解决劳务工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第二十条建筑业企业应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定的劳务工,依法进行处罚,并与劳务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商讨解决办法。

第四章绩效评估第二十一条建筑业企业应定期评估劳务工的工作绩效,并根据绩效结果进行工资调整和奖惩。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企业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对于管理企业的员工行为和维护企业正常运转具有重要的意义。

合理的规章制度能够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员工的行为,同时也能够增强企业的管理效能和减少管理成本。

下面就是一份企业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以供参考。

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 企业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义务。

二、招聘和录用1. 企业在招聘和录用人才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人的性别、年龄、种族、宗教或其他个人特征。

2. 员工在申请就职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录用资格。

3. 入职后,员工应当尊重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得泄露、盗用企业的商业机密或其他敏感信息。

三、劳动合同1. 员工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并且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各项规定。

2. 双方都有权利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提出书面通知,并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3. 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员工不得私自离职或转岗,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离职或转岗,应当提前向企业提交申请,并经企业同意。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1. 员工应当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2. 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进行工作安排,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或旷工。

3. 如有临时工作任务需要员工加班,员工应当服从企业的安排,但不得超过法定工时,并应按照规定享受加班工资或补休。

五、员工权益保障1. 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

2. 员工有权利获得符合法律规定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3. 企业应当尊重员工的个人隐私权,不得非法进行监控或搜集员工的个人信息。

4. 如有员工投诉或建议,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并确保对员工的合理回复。

六、纪律和惩罚1. 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或有损企业声誉的行为。

2024年企业劳动用工制度(三篇)

2024年企业劳动用工制度(三篇)

2024年企业劳动用工制度____市强流明光电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司法解释和其他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体职工(适用于临时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假期、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按照规定完成劳动任务、认真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条件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年满____周岁(必须年满____周岁),并持有效居民____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入职申请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隐瞒健康状况(患有或曾经患有慢性病、传染病的,患有或曾经患有过重大疾病,治愈的,需提供医疗机构的证明),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企业有权即刻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____、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等,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企业有权即刻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的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申请入职一周内签订,试用期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国企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国企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以及试用工和正式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员工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中工作,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录用第四条公司招用员工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择优录用。

第五条招用员工的基本条件:1.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符合岗位要求;2. 具有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3.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4.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员工应聘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合法证件。

第七条公司对员工进行面试、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录用人员。

第三章员工培训与教育第八条公司重视员工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员工职业技能。

第九条培训内容:1. 新员工入职培训;2. 专业技术培训;3. 综合素质培训;4. 企业文化培训。

第十条员工培训方式:1. 内部培训;2. 外部培训;3. 在岗培训。

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一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内容:1. 双方的基本情况;2. 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4. 劳动报酬;5. 社会保险;6. 劳动纪律;7. 违约责任;8.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9. 其他约定。

第五章员工权益保障第十四条公司保障员工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第十六条公司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及时解决劳动争议。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篇)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篇)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务用工管理,维护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的管理水平,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劳务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关系解决、用工岗位设定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

第三条用工单位应通过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法聘用劳务工,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履行用工单位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制定和落实岗位需求计划,根据用工需求与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事项,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

第五条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合理安排劳务工的工作分配,并及时提供人才库管理、考勤管理、绩效评估等服务,保障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劳务工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工作,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维护用工单位的正常秩序,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七条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项。

劳动合同应明确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条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用工单位的要求,收集劳务工的个人信息,保障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用工单位应统一采集和管理劳务工的个人信息,并确保其合法使用和保密。

第九条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定期向劳务工提供工资明细,并及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同时,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为劳务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到期时,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劳务工可以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工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继续工作,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予以充分沟通和协商。

【规章制度】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内部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用工方式1. 企业用工方式主要分为全职用工和临时用工两种。

2. 全职员工的应聘需经过企业面试、体检、试用期等程序,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3. 临时员工则根据实际情况,雇佣、解雇弹性调整。

4. 企业保留根据业务需要变更用工方式的权利,但需提前与员工协商并尽量避免对员工造成不利影响。

三、劳动合同1. 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合法有效,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双方应明确劳动合同的期限、工资待遇、工作内容、劳动保护、福利待遇、解除合同的程序等关键内容。

3. 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完成解除手续。

四、员工权益1. 企业应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薪酬、休假、工作环境、劳动保护等。

2. 企业应根据员工表现、职务等级等因素,合理调整员工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3. 员工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企业应确保员工的休息时间和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五、员工义务1. 员工应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管理和指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

2. 员工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机密信息或从事与企业利益相悖的行为。

3. 员工应当积极配合企业的培训计划,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六、奖惩制度1. 企业将根据员工的表现和工作成绩,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进行激励或惩罚。

2. 奖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表扬、晋升等,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降职、解雇等。

3. 奖惩措施应公平公正,遵守相关规定。

七、解决劳动争议1.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与员工之间的纠纷。

2. 在解决劳动争议过程中,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3. 企业对于因员工提出的合理要求或者投诉应及时调查并给予处理,确保员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3篇)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3篇)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和范围本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所有员工关系管理工作。

1.2 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所有员工在享受权益和承担责任上应该平等对待,不得因种族、性别、年龄、国籍等因素进行歧视。

2)公正原则:用工管理应当公平、公正,不得有任何侵犯员工权益的行为。

3)合法原则:用工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合法合规进行。

4)互利原则:用工管理应当为企业和员工双方都带来利益和发展空间。

二、用工流程2.1 招聘1)岗位需求:企业根据各岗位的需求情况和人力资源规划,确定招聘计划。

2)岗位发布:企业将岗位信息发布到适当的渠道,如招聘网站、校园宣讲等。

3)简历筛选:企业对求职者递交的简历进行筛选,选取符合岗位要求的候选人。

4)面试评估:企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评估其能力和适应度。

5)录用决策:企业根据面试结果和岗位需求情况,对候选人进行录用决策。

2.2 入职1)劳动合同签署:新员工与企业签署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发放员工手册:企业向新员工提供员工手册,介绍企业的基本情况、工作规范和权益保障等内容。

3)员工档案建立:企业为新员工建立档案,记录个人信息、合同和考勤等记录。

4)入职培训:企业为新员工提供入职培训,包括岗位培训和企业文化培训等。

5)发放工作证件:企业向新员工发放工作证件,如员工工牌、身份证复印件等。

2.3 劳动管理1)劳动时间:企业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时间,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

2)考勤管理:企业建立考勤制度,规定员工的签到和签退等考勤行为。

3)绩效管理:企业通过定期的绩效评估,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奖惩。

4)职称评定:企业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职业发展情况,评定职称并给予相关待遇。

5)离职管理:员工离职时,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并支付应有的离职补偿。

2.4 劳动保障1)工资发放:企业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规定,按时发放员工的工资。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一、用工管理1. 招聘与录用:a. 根据企业需求,招聘岗位需通过严格面试和选拔程序来确定合适的候选人。

b. 录用的候选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以及职业资格证等。

c. 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与候选人签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a. 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在签订前经双方仔细阅读并确认。

b. 新员工需在报到前提交所有劳动合同所需的个人文件。

3. 工作时间:a. 员工需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上班,不得擅自迟到或早退。

b. 加班需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进行相应补偿。

4. 考勤管理:a. 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的考勤制度进行签到和签退。

b. 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将会影响绩效考核和工资发放。

5. 休假管理:a. 员工应按照公司的休假制度合理安排休假,并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

b. 长期假期需提前提交申请,并在离岗前做好工作交接工作。

二、工作纪律1. 服装要求:a. 员工需按照公司的着装要求穿着整洁、得体。

b. 特殊职位或特殊场合有特殊着装要求,员工需按时完成。

2. 禁止私自私用企业财产:a. 员工严禁私自使用、转移或挪用公司的财产、设备、资金等。

b. 如有需要,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理由说明。

3. 机密信息保护:a. 员工需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协议,不得私自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b. 离职后,员工应归还公司相关机密资料,并删除保存在个人设备上的相关信息。

4. 社交媒体使用:a. 员工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与公司利益相关的言论时需慎重,避免对公司声誉造成损害。

b. 个人观点需在声明个人身份的前提下发表。

三、工资和福利1. 工资支付:a. 公司将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发放工资。

b. 若有特殊情况需延迟支付或调整方式,公司应提前通知。

2. 绩效考核:a. 公司将根据个人的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并依此制定相应的薪资调整方案。

b. 绩效考核结果严格保密。

3. 社会保险和福利:a. 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现代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样本

现代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样本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前言为规范企业和职员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员正当权益,依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员,职员包含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职员;包含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职员另有要求从其要求。

基础制度1.基础权利和义务1.1职员享受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取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该推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1.2企业负有支付职员劳动酬劳、为职员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员正当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受生产经营决议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订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2.企业劳动用工制度2.1职员聘用和培训教育2.1.1职员应聘企业职位时,通常应该年满18周岁(必需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正当证件;2.1.2职员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需是和其它用人单位正当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需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记录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2.1.3职员应聘时提供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协议证实等证件必需是本人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2.1.4企业录用职员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2.1.5企业加强职员培训和教育,依据职员素质和岗位要求,实施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员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2.1.6企业提供专题培训经费选送职员专业技术脱产培训包含相关事项,由劳动协议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2.2劳动协议管理2.2.1企业招用职员实施劳动协议制度,自职员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署劳动协议,劳动协议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立案一份;2.2.2劳动协议必需经职员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2.2.3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2.2.4企业对新录用职员实施试用期制度,依据劳动协议期限长短,设定试用期:协议期限不满6个月,不设定试用期;协议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试用期1个月;协议期限满1年不满3年,试用期2个月;协议期限满3年以上,试用期不超出6个月。

内部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

内部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

内部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用工管理,明确员工权利和义务,保障公司正常运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按照各自所在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修改和解释。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四条公司实行用工合同制度,劳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详细面试,公司有权根据面试结果决定是否录用。

第五条公司应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保障员工按时发放工资。

第三章员工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员工有权享受工作的平等权利,公司不得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八条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安排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违反规定。

第九条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条员工应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中进行私人活动。

第十二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不得浏览不相关的网站。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三条公司对员工表现优异的员工将作出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公司内部设立奖惩记录,对员工的表现做出记录,以供奖惩决策依据。

第六章福利待遇第十五条公司应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十六条公司应为员工提供丰富的培训机会,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素质。

第十七条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如节假日补贴、年终奖金等。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决定予以开除。

以上为本公司内部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

制定单位:XXX公司制定日期:XXXX年X月X日。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手册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手册

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手册第一章总则第1 条为规范中小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 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 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 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 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 周岁(必须年满16 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合法证件。

第6 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 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暂住证、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 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 条企业选送职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0 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15 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 11 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 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 12 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 13 条 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 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 6 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 6 个月不满一 年的,试用期不超过 30 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 90 天; 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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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手册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中小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暂住证、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企业选送职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0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3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9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企业的工作期限。

第14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4条支付);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5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第17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6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条企业与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额的设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职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1)企业录用职工直接支付的费用;(2)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相当职工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第19条非企业过错,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

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工擅自离职,属于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18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企业的损失。

第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职工退休、退职的;(3)职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企业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可以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5条的情形除外)。

第22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职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职工,向职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在职工向企业交还必要证件或资料之日起10日内,为职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第23条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向职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4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职工在本企业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职工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25条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6条职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00:00--00:00,下午00:00--00:00第27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28条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章工资福利第29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温岭市最低工资标准560元/月。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30条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

其中计件工资单价的计算公式:式中:G是计件单价;G a是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Gb是当地企业平均工资;2和168是常数,2代表最低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的中间值,168是月法定工作时间(以小时为单位);T是以小时为单位的劳动定额,即工时定额。

第31条安排职工加班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2条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3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34条非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温岭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35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罚款的,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不超过职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560元。

第36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处罚的罚款;(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37条企业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六章社会保险第38条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七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第39条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40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41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42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43条严格遵守企业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44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

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45条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企业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46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47条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

第48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从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企业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产品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按《竞业限制协议》规定。

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职工离开企业前一年从企业获得报酬总额的1/2。

第八章附则第49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50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51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52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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