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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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推进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在促进社区服务、加强社区管理、创新社区体制、深化社区建设、构建社区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结合XX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快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快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在维护社区秩序、提供社区服务、活跃社区文化、满足社区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正逐步成为社区建设与管理的主要载体和重要力量。
因此,进一步加快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是形势的要求,群众的愿望,对于扩大社会基层民主,促进社区自治,整合社区资源,完善社区组织体制,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快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直接导致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利益诉求不断增多,单靠政府的力量不可能全面解决日益复杂的利益矛盾。
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具有接近群众的天然特点,有排解社会怨气,释放社会压力的作用。
构建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基础在社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根植于社区,对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重视和加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是建设和谐社区,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2.加快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需要。
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可以有效承接政府转移的部分职能和事务,使各项进社区的工作找到承接载体,将公共服务有效落实到基层。
加快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促进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推动基层政权组织与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和有效衔接,真正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发展格局。
3.加快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是推动社区民主自治的需要。
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事务管理中能够充分发挥凝聚和组织作用,最大程度的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长效管理的积极性。
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有利于拓宽社区居民参与渠道,完善社区民主自治网络,搭建基层民生、民权、民主的新平台,有利于社区居民表达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序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推进社区民主自治进程。
二、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以打造“幸福社区”、“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依托社区力量,整合民间资源,激发社区活力,以满足社区居民物质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归宿,积极探索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地加
快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2.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
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必须以发展社区各项事业为目标,以满足居民、村民多层次需求为导向,以适合居民、村民爱好特长为基础,以提高居民、村民生活品质和文明程度为动力,使居民、村民通过参与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活动实现自身价值,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2)自愿参与的原则。
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必须以社区居民、村民自愿参与为前提,尊重居民、村民对建立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自愿选择,积极引导居民、村民成立各种健康有益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支持会员依据章程规定开展各项有积极意义的活动。
(3)分类指导的原则。
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依据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性质、规模、功能、业务领域、成员与服务对象的不同,加强分类指导与管理。
(4)登记与备案相结合的原则。
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进行法人登记。
对尚未达到登记条件,但活动正常且符合社区居民、村民生活需要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