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福州市房屋面积计算细则(暂行)
福州市房屋面积计算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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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房中预[2008]83号近年来,我市房屋建筑出现许多新的建筑形式,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和《福州市房屋面积计算细则(暂行)》等有关房产测量规范,做好我市房屋面积测量计算和产权登记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具体通知如下:一、落地窗、凸窗、飘窗等,其规划设计及现状均与楼地面处于同一水平标高的,计算面积。
二、地下室设备用房专用的通风井、排烟井,无论其通过地面几层,均只计算地面一层面积。
三、凸出屋面楼梯间、电梯井及设备用房,按屋面层规划设计层数分别计算面积。
四、设计为入户花园、空中花园等建筑形式与阳台相似的,参照阳台计算面积。
五、水池位于地下室范围之内的,计算面积;水池与地下室外墙相连的,视为室外独立水池,不计算面积。
六、与阳台相连,设计或实际建成为放置空调机等设备的构筑物,不计算面积。
七、建在幢内或与本幢相连为多幢服务的设备用房、地下人防用房、结构转换层(避难层)、架空休闲、架空绿化等,应视同套内建筑面积参与所在层、功能区及幢的共有面积分摊。
八、电梯井原则上按自然层计算面积,但规划设计未停靠使用的楼层及缓冲层不计算面积。
电梯井、楼梯间按设计使用功能区进行分摊。
九、低层叠拼复式住宅,其供上层复式单元使用的楼梯,由整幢分摊。
产权各方有合法分摊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办理。
十、裙楼式建筑中裙楼部分与上层多幢塔楼视为“多幢”建筑计算共有面积分摊。
十一、设备用房服务范围不明确的,如配电间、水泵房等,应由建筑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使用情况证明再进行面积分摊计算。
十二、设计为空调机房、配电房、水泵房等设备用房,但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仍未安装相应设备,测绘成果按配电房(备用)、水泵房(备用)标注,该部位不作为共有面积进行分摊,且应承摊其他共有面积。
产权各方有合法分摊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办理。
十三、设计为自动扶梯、电梯、货梯等,但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仍未建造或安装到位的,不计算面积。
产权各方有合法面积计算及分摊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办理。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85b7467d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df.png)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 引言房屋建筑面积是衡量房屋大小的重要指标,在房地产行业和房屋交易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房屋交易和评估时,了解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般情况下常见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包括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以及需要考虑的因素。
同时,本文还将介绍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计算规则,以满足不同情况下的需求。
2. 房屋建筑面积的定义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内部各功能区域所占用的总面积,通常包括室内生活区、厨房、浴室、卫生间、走廊、阳台等。
与此相对的,不计入房屋建筑面积的是非占用空间,例如楼梯间、电梯间、墙壁等。
3. 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一般来说,房屋建筑面积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进行计算:3.1 墙体面积法墙体面积法是最常用的一种计算方法。
它是通过测量房屋各个墙面的长、宽,然后计算出各个墙面的面积,并将这些面积相加得到整个房屋的建筑面积。
3.2 面积测量法面积测量法是通过直接测量房屋内部各功能区域的面积来计算建筑面积。
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使用激光测距仪或者测量工具对房屋内部的区域进行测量,然后将这些测量结果相加得到房屋的建筑面积。
3.3 设计图纸法设计图纸法是通过分析房屋的设计图纸来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设计师通常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将房屋的实际尺寸绘制在设计图纸上,通过测量设计图纸上相应区域的长度、宽度来计算建筑面积。
4. 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根据不同的计算方法,可以得到相应的计算公式:4.1 墙体面积法计算公式假设房屋有n个墙面,分别对应的长度为L1,L2,...,L n,宽度为W1,W2,...,W n,则房屋的建筑面积A可以计算如下:$$A = (L_1 \\times W_1) + (L_2 \\times W_2) + ... + (L_n \\times W_n)$$4.2 面积测量法计算公式假设房屋内部有m个功能区域,分别对应的面积为S1,S2,...,S m,则房屋的建筑面积A可以计算如下:A=S1+S2+...+S m4.3 设计图纸法计算公式若设计图纸按比例绘制,缩放比例为k,则设计图纸上测量得到的面积S与实际建筑面积A的关系为:$$A = S \\times k^2$$5. 影响房屋建筑面积的因素在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墙体的真实厚度:由于墙体的存在,实际可利用的室内面积会受到限制;•外墙面积与内墙面积的区分:在一些计算方法中,会将外墙面积与内墙面积区分对待;•结构柱和梁的面积:在计算建筑面积时,柱和梁的面积通常需要予以考虑。
房屋拆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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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实施方案XXX:拆迁工作实施方案XXX新校区后续拆迁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XXX建设,进一步改善学院办学条件,保证正常教学和校园安全,根据《土地管理法》及自治区、银川市相关协调会议精神,确保拆迁工作有序、平稳、顺利进行,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现就XXX用地范围内剩余26户的拆迁事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新校区工程建设,从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目标,按照“统一组织、各组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部门联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谐有序”的原则,集中时间、宣传动员,集中力量、包干负责,强势推动,确保按期完成征地、拆迁和安置任务,为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如期开工建设创造和谐有序的施工环境。
二、总体要求XXX剩余房屋的拆迁必须按照依法依规、平稳进行、以自主拆迁为主、不放弃强制拆迁的原则进行,并在201X年3月底以前完成全部拆迁工作。
- 1 -三、拆迁工作领导机构XXX新校区征地拆迁工作在XXX的统一领导下,由XXX、自治区农垦局、XXX牵头,各抽调5名精干工作人员成立拆迁工作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本着统筹组织、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全面拆迁的原则,各工作组明晰责任,明确任务,限时保质保量完成,实行各组负责的工作任务与相关工作经费挂钩负责制,限时完成,各级各部门相互沟通,密切配合,保证XXX新校区后续拆迁工作按时完成。
XXX新校区拆迁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word文档可自由复制编辑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开展工作。
1.宣传动迁组职责:深入各拆迁户进行政策宣讲和教育,加强双方的思想和情感交流,把握好舆论导向,正面突出目前面临的形势、国家和自治区的拆迁政策,对土地征用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政策规定进行解答,分阶段确定重点突破拆迁对象。
进一步了解各拆迁户的拆迁诉求,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妥善处理有关矛盾纠纷,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2.评估测算组- 2 -职责:深入各拆迁户,逐户逐项对拟征地拆迁范围内房屋建筑,院坝的结构、类型、面积、权属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结构、种类、数量及现状进行再一次踏考核实,丈量计算,由农户核准签字,完善相关协议,提交新校区拆迁领导小组审议。
福州市房屋面积计算细则(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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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房屋面积计算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房屋面积管理,适应地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房产测量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计算。
第三条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房屋面积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市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房屋面积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房屋面积包括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使用面积,房屋产权面积。
第五条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总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第六条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内全部可供使用的面积。
第七条房屋产权面积系业主依法拥有房屋产权面积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第八条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夹层,技术层,附属层及其梯间,电梯间,阁楼(包括人字形式斜面结构屋内的永久性建筑物)等,其高度在2.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水平投影计算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计算面积。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排气井等均按房屋的自然层计算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2.2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围护外围最小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斜坡道,按各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与房屋相连有顶盖有柱的走廊,檐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房屋间永久性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出入口为斜坡道,有围护及顶盖的,按其层高在2.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福州市房屋面积计算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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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房屋面积计算细则引言房屋面积是购买、出售和租赁房屋时的重要指标。
福州市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对于房屋面积的计算有着具体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福州市房屋面积计算的细则和相关规定。
一、面积计算的基本概念在福州市,房屋面积的计算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基本概念:1.建筑面积(Building Area):指建筑物在地面上各个楼层的投影面积之和。
建筑面积是衡量建筑物规模大小的重要指标。
2.套内建筑面积(Net Internal Area):指在建筑物内界线内的各层地板面积之和。
套内建筑面积是购房者的实际使用面积。
3.套内使用面积(Net Usable Area):指套内建筑面积中除去墙体厚度、柱子和梁的占地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是购房者真正可以使用的面积。
二、房屋面积计算的规定福州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关于房屋面积计算的规定:1.建筑面积计算规定–公共设施面积和规划用地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
–地下室面积按投影面积计算,不计入建筑面积。
2.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规定–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室内墙体厚度、柱子、梁的面积。
–外墙的厚度应在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中扣除。
3.套内使用面积计算规定–套内使用面积计算时,应除去室内墙体厚度、柱子、梁的面积。
–固定家具、设备的占地面积不计入套内使用面积。
三、面积计算的实际操作在进行房屋面积计算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建筑面积计算–对于多层建筑,先对每层的投影面积进行测量,再将各层的投影面积之和作为建筑面积。
–对于地下室面积,按照地下室的投影面积进行测量。
2.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对于室内墙体厚度、柱子和梁,应进行测量并计算面积。
–外墙的厚度需在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中扣除。
3.套内使用面积计算–除去室内墙体厚度、柱子和梁的面积。
–不计入固定家具、设备的占地面积。
四、面积计算的注意事项在进行房屋面积计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1.核实测量数据的准确性,确保面积计算结果的可靠性。
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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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是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来确定的。
一般而言,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建筑主体面积:指住宅内部的实际使用面积,包括房间、厨房、卫生间等。
这些空间的面积是按照实际墙体的外侧边界计算的。
2. 公共区域面积:指住宅楼内的公共部分,如楼道、大厅、电梯间等。
这些空
间的面积通常是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的。
3. 公共设施面积:指住宅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如花园、健身房、停车场等。
这
些设施的面积通常是根据实际场地面积计算的。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时,不计入露台、阳台以及不适宜居住
的空间(如天井、空调外机间等)的面积。
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购买住房或进行房屋面积比较时,应仔细了解和比较不同标准下的面积计算方法。
总而言之,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主要考虑
了建筑主体面积、公共区域面积和公共设施面积。
了解这些规则可以帮助购房者更准确地评估房屋的实际使用空间。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288e158a9956bec0975f46527d3240c8447a1dd.png)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24•【字号】榕政办[2014]160号•【施行日期】2014.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4〕1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牵头制定的《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已经市政府2014年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0月24日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4年10月)为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促进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干部职工(以下简称干部职工)承租的单位房屋,所有权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管理,移交后的房屋参照直管公房征收补偿政策予以补偿,但承租人不得更名。
二、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干部职工,其本人及配偶未享受过房改、集资房、货币补贴、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的,其承租的单位房产,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可放弃产权给该干部职工本人,产权人收回的补偿款参照市政府规定的公房住宅产权补偿款标准执行。
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干部职工,其本人及配偶未享受过房改、集资房、货币补贴、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其承租的所在单位房产系2013年10月1日前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职工大会表决等方式批准租住的,房屋征收时由所有权人提出放弃产权意见并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审核后,可放弃产权给该干部职工本人,产权人收回的补偿款参照市政府规定的公房住宅产权补偿款标准的150%执行。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790b1401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a4.png)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房屋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的实际使用面积,是评定建筑物价值以及购房计价的重要依据。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制定对于规范房屋建筑行业、保护购房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最新的标准对于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有明确的规定,以下是其主要内容:房屋总面积计算房屋总面积计算是指建筑物地上所有楼层的总面积,包括所有房间、厨房、卫生间等使用面积的总和。
其中,需计入建筑总面积的还包括室内楼梯和电梯间等。
建筑结构构件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还要对建筑结构构件进行计算。
主要包含以下几部分:1.外墙面积:外墙面积是指建筑物外侧的立面部分,需要计入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之中。
2.内墙面积:内墙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的分隔墙面积,也需要进行计算,为房屋总面积的组成部分。
3.阳台面积:阳台面积是指建筑物室外的平台空间面积,也需要计入到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之中。
4.楼梯间、走廊面积:楼梯间、走廊等空间是建筑物内部必要的通道,也需要计入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
影响建筑面积计算的因素建筑面积计算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以下是最新规定中提及的一些因素:1.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的建筑结构形式会影响到建筑物的实际面积,因此在计算建筑面积时需要考虑结构形式。
2.功能分区:建筑物内部的功能分区也会对建筑面积的计算产生影响,不同功能分区的面积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
3.地面积:建筑物所占地的地面积也是影响建筑面积计算的重要因素之一,需要在计算建筑面积时进行考虑。
结论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对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使得建筑面积计算更加规范和科学。
建筑面积的准确计算不仅可以为房屋的评估、买卖提供依据,同时也有利于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通过这一标准的执行,可以促进我国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房屋面积的计算规则
![房屋面积的计算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7c66471f6c175f0e7cd137ff.png)
房屋面积的计算规则房屋面积的计算规则有:一、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即建筑面积是以外墙体的正墙身外边线为准进行计算的。
建筑面积可按如下公式计算:S=L×B(1-1)式中:S——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m2)L——两端山墙勒脚以上外表面水平长度(m)B——两端纵墙勒脚以上外表面水平长度(m)备注:a.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b.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l.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部分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如图1.2所示。
带有部分楼层(二层高度超过2.2m)的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公式:S=L×B+Σ(a×b)(1-2)式中a、b——分别为二层及以上楼层的两个方向的外边线长度(m)3、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二、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1、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2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 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三、其他建筑面积的计算1、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2023年福州市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标准
![2023年福州市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8c0e2685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05a014d.png)
2023年福州市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标准----一、引言2023年福州市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住房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了解福州市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标准,对于每个福州市民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二、评估福州市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标准的深度和广度福州市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标准的深度和广度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评估。
我们可以从政策规定、居民需求、土地资源、城市规划等方面来全面了解这一标准。
我们需要考虑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情况、人口密度等因素对住宅建筑面积标准的影响。
还要考虑到建筑质量、居住环境、生活便利等方面对于住宅标准的要求。
三、详细解读福州市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标准在2023年,福州市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标准为XX平方米。
这一标准是根据福州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人口密度等因素制定而成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满足福州市民对于居住环境的需求,同时也考虑到了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因素。
该标准的制定兼顾了居民的实际需求和城市的发展规划,是一项既符合市民利益又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举措。
四、总结和回顾2023年福州市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标准是一个全面考量了城市发展和居民需求的重要指标。
在日益加快的都市化进程中,住房问题一直牵动着人们的心。
福州市在制定这一标准时,充分考虑了多方面因素,努力达到了人民满意的标准。
随着未来城市的不断发展,福州市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标准也会随之调整,以更好地适应居民的需求。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福州市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标准的制定是一项符合趋势和发展需要的举措。
随着人们对居住环境需求的不断提高,这一标准的调整也是非常必要的。
我希望未来的调整能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实际需求,并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方面起到更积极的作用。
总结来说,福州市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标准是一个反映城市发展和居民需求的重要指标,它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多方面因素,是城市发展的重要举措。
(整理)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价格指导意见
![(整理)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价格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fb327370b307e87101f6964c.png)
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价格指导意见为了规范房屋拆迁补偿行为,维护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及《关于贯彻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若干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价格指导意见,供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时参考指导。
一、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补偿安置办法按榕政综[2006]161号《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实行市场评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本市目前拆迁房屋的结构状况,将拆迁房屋结构划归为6类11等(见表一)。
被拆除房屋原房建筑安装工程价格主要用于本市规划区范围内被拆除房屋与表一所列的主要特征相类似的房屋。
在评估中,非主要结构部分的差异不作为提高或降低等级的依据。
如局部构件或装修等部位与表一所列特征不同,可以进行单项换算,若实际房屋的主要特征与表一所列的相对差异较大,补偿单价则另行计算。
其它项目补偿按(表二)另行计价。
如遇表二以外的项目其补偿金额可依照现行建安工程预算定额另行估算。
三、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残值后,制定出不同完损等级房屋的成新标准(见表三)。
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应依据《福州市房屋面积计算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我市常见的在旧式木构平屋中利用坡屋顶空间作为搁楼层的建筑形式,当搁楼层与原房同时设计建造,其楼底高度在2.2米以上,搁楼层层高大于等于2.2米部分按100%计算建筑面积;层高大于等于1.6米小于2.2米部分按50%计算建筑面积;层高小于1.6米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
五、产权调换房屋的计价标准(见表四),房屋拆迁层次调节系数(见表五)。
六、房屋拆迁实行异地安置的,应根据被拆迁房屋及产权调换房屋所在的土地区位等级,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定应增加的安置面积幅度后,按规定上靠或上调标准房型安置。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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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常见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外建筑
面积”。
其中,“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内部的实际使用面积,包括墙
体内的面积和各种房间的实际面积。
“套外建筑面积”则是指房屋建筑外
墙外的总面积,包括外墙的厚度和阳台等。
2.建筑面积通常是按平方米(㎡)计算的,根据规定,建筑面积计算
的精度应达到0.1平方米。
3.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应将房屋各个房间的面积按照实际情况计算,
通常以房间的内墙为界线,不计算外墙的厚度。
4.套间及楼梯间面积应计入建筑面积。
套间是指几个房间之间互不依
赖的组合,楼梯间是指连接两个及以上楼层的垂直通道。
5.对于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区域,该区域的面积也要计入建筑面积内。
常见的公共区域包括大堂、楼梯间、电梯间、走廊、过道等。
6.在计算建筑面积时,还需考虑共用部分的分摊面积。
例如,与其他
房屋共用的墙体、地板、天花板等部分的面积需要按比例计算并分摊到每
个房屋的建筑面积中。
7.在进行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时,要特别注意不计算未完成的建筑部分。
例如,未加固的房间、未完成的厨房和卫生间等不可用空间,不应计入建
筑面积。
8.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结果可以通过平面图、设计图纸或实地测量等
方式进行验证和确认。
总之,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是根据国家标准和建筑法规进行的,其中考虑了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共用部分的分摊面积以及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区域等因素。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注意遵循计算规则,并通过合适的方式进行验证和确认。
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福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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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福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福州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7.04.18•【字号】•【施行日期】2007.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福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关于贯彻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若干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榕房拆[2001]205号《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价格指导意见》及榕房拆[2005]198号《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布实施,供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时参考指导。
附: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价格指导意见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福州市物价局二OO七年四月十八日附: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价格指导意见为了规范房屋拆迁补偿行为,维护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及《关于贯彻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若干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价格指导意见,供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时参考指导。
一、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补偿安置办法按榕政综[2006]161号《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实行市场评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本市目前拆迁房屋的结构状况,将拆迁房屋结构划归为6类11等(见表一)。
被拆除房屋原房建筑安装工程价格主要用于本市规划区范围内被拆除房屋与表一所列的主要特征相类似的房屋。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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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22•【字号】榕政办〔2021〕112号•【施行日期】2021.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榕政办〔2021〕112号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22日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房屋征收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被征收房屋属个人或单位所有的,以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下同)或建筑许可执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一人加层扩建除外)为计户和补偿依据,被征收人应当依据权属证书记载的房屋用途、性质和面积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持有建筑许可执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建设的不予补偿。
第三条被征收房屋属出租国有公房的,以公房租赁凭证(租折或租赁合同)为计户和补偿依据,以上国有公房包括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管理的国有房产(以下简称国有房产)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管理的房产(以下简称单位房产)。
第四条被征收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以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未经登记房屋的建筑面积按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和《福州市房屋面积计算细则》的规定计算。
利用坡屋顶空间作为阁楼层的建筑形式,阁楼层与原房同时设计建造的,其楼底高度在2.2米以上,阁楼层层高大于等于2.2米部分按100%计算建筑面积,阁楼层层高大于等于1.6米小于2.2米部分按50%计算建筑面积,阁楼层层高小于1.6米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
福建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福建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c71b01f389eb172ded63b763.png)
注:非跃层式住宅可不绘制“跃层式住宅通高部分面积轮廓线”。
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书
➢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民用/工业 ) ➢配建体育设施一览表 ➢建筑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明细表 ➢住宅套型建筑面积明细表 ➢配建停车位统计表 ➢建设工程(施工图)建筑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明细表
建设项目各种轮廓线勾画范例 及需注意的事项
容积率(第九条 )
建筑密度计算方式
建筑密度=地上建筑投影总面积÷建设用地面积×100%
计算原则 ● 地下建筑均不纳入计算; ● 未掩埋的地上建筑全计入 ; ● 局部掩埋的地上建筑,16米进深计入,大于
16米进深的部分不计入。 ● 雨棚、挑檐、构架不计入。
对于层高的限制
一、居住建筑层高大于3.6米、 小于或者等于5.8米(即3.6+2.2)的 ,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 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 倍计算;层高大于5.8米、小于或者 等于8米(即5.8+2.2)的,不论层 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 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层高大于8米的,以此类推。
作用: 1、用于判断是否满足“国六条” 90 、70要求 2、及判断居住是否是小套型
套内建筑面积
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 建筑面积三部分构成
作用: 1、参与对阳台控制的计算 2、参与对跃层式通高部分的计算
计算指标的需要勾画的轮廓线
对于公建项目或 者住宅项目的公
建部分
对于住宅项目的居住部分
该户型的建筑面积为:86
计容建筑面积为:
72+28/2+8.8/2+(19.2-14.62)/2=92.69
阳台的计算
(三)住宅的空中院馆、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均 按照本条前两项计算计容建筑面积;
房产面积计算规则国家法规
![房产面积计算规则国家法规](https://img.taocdn.com/s3/m/28326756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30.png)
房产面积计算规则国家法规房产面积计算规则国家法规第一部分房产面积测算一、房产面积测算的一般规定1.房产面积测算的容房产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以下同)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使用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4.房屋产权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系指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5.面积测算要求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采用《房产测量规》二、三级房产面积测量精度,如下表:房产面积精度等级二三限差0.04√s+0.002S0.08√s+0.006S中误差0.02√s+0.001S0.04√s+0.003S测量面积围≥20000m2 <20000m2测量工具手持式测距仪经检定的纤维皮尺、钢尺测量方法两次测量取中数两次测量取中数两次丈量较差±2√(ma+mb×D×106)2+mz ±(0.0015+D/600)上式中:S——所测量的房产面积,D——测量长度 ma、mb——测距仪的固定误差、比例误差mz ——测量距仪和反射面的对准误差6.测量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和测绘软件应按规定检定或鉴定。
二、计算建筑面积应具备的条件根据计算建筑面积有关规定和规则,能够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普遍性的条件:a )应具有上盖;b )应有围护物;c )结构牢固,属永久性的建筑物;d )层高在2.20 m以上;e )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的场所。
其中:层高系指房屋的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至地面,或楼面至屋顶面(不包括隔热层高度)的垂直距离。
福建省住宅建筑层高和面积等有关设计问题的暂行规定
![福建省住宅建筑层高和面积等有关设计问题的暂行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cf87c208f12d2af90242e685.png)
航规综[2011]96号关于规范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建设单位、各设计单位:为贯彻执行《福建省容积率计算规则》(闽建规[2008]14号)和《福建省住宅建筑层高和面积等有关设计问题的暂行规定》(闽建设[2007]18号),参照《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实施住宅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2009年11月1日,我局制定了航规综[2009] 62号《关于实施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实施两年来,规划管理出现新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计算规则1、地下室、半地下室仅作为人防、设备用房和车库用途,且室内顶板露出外地面的高度≤1.0米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室内顶板露出外地面的高度﹥1.0米的,按《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计算容积率。
当建筑外地面标高不一致时,按其相邻室外地面标高最低一侧的地面作为室外地坪计算地面高度点、核定建筑层数。
除人防、设备用房和车库功能外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均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2、建筑底层架空作为公共休闲、公共绿化、公共停车等公共用途的,层高≥2.8米,且≤5.1米的不计入容积率。
3、当进深≤1.8米的住宅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有围护结构的廊道,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当进深≤1.8米且开敞的廊道,开敞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不开敞部分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当进深﹥1.8米的各类住宅阳台和廊道,不论围护或开敞均按全部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阳台和户内廊道的水平投影面积总和应≤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15%。
非居住建筑的阳台和廊道,按GB/ 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4、入户花园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5、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建筑结构转换层、设备管道夹层、避难层、设备间、杂物间等,当层高≥2.2米的按全部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当层高﹤2.2米的按1/2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新建商品房权属登记中建筑面积计算有关问题的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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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新建商品房权属登记中建筑面积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房〔2004〕117号福州、泉州、漳州市房管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南平、莆田、三明、龙岩、宁德市建设局: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和国家建设部有关文件实施后,在新建商品房权属登记时建筑面积计算中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由于各地对具体条文理解和执行不一致,有的地方在商品房权属登记时出现了较多的建筑面积计算纠纷。
为统一规范我省商品房建筑面积计算,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经研究,现就办理新建商品房权属登记中,对《房产测量规范》和建设部有关文件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问题作出以下具体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一)房屋外墙水平投影面积包括墙体结构和粉刷层、贴面等墙体保护层。
(二)非楼梯间形式室内(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投影面积总和计算建筑面积,(三)经规划部门批准,楼梯、斜坡道下方用于其他使用功能的,净高在2.10米以上(含2.10米)部分可计入下方建筑面积,楼梯、斜坡道相应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净高在2.10米以下部分计入楼梯、斜坡道建筑面积。
(四)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将非封闭阳台改为全封闭的,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五)上下层不同大小和隔层设置的未封闭阳台、挑廊、无柱走廊建筑面积计算1、当上部底板(盖板)小于本层围护结构时,本层阳台、挑廊、无柱走廊按上部底板(盖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同一开间位置相隔一个自然层设置的未封闭阳台、挑廊、无柱走廊,当其形状面积相同且最高一层有上盖时,分别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六)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檐口、阳台在房屋露台、晒台、退台、天面上投影面积部分。
2、楼房或挑廊下底层外墙以外作为公众使用的公共开放部分(不论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
3、超出外墙面的凸窗部分。
4、上部底板(盖板)高度超过两个自然层的未封闭阳台、挑廊、无柱走廊。
福清市房产预测算技术实施方案
![福清市房产预测算技术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ca175576ee06eff9aff80717.png)
福清市房产预测算技术实施方案1总则 (5)1.1目的 (5)1.2作业依据 (5)1.3适用范围 (5)2 术语和定义 (6)2.1房屋建筑面积 (6)2.2架空房屋 (6)2.3阁楼 (6)2.4骑楼 (6)2.5单元式房屋 (6)2.6廊泛 (6)2.7阳台 (7)2.8房屋总层数 (7)2.9征地面积 (7)2.10建筑用地面积 (8)2.11建筑容积率 (8)2.12建筑密度 (8)2.13绿地率 (8)3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8)3.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8)3.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9)3.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0)3.4部分建筑空间建筑面积测算 (11)3.5电梯井面积计算规则 (12)4 房屋产权面积的计算规则 (13)4.1房屋产权面积 (13)4.2房屋墙体归属及计算 (13)4.3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和分摊公式 (14)4.4共有共用面积的分摊 (15)4.5成套房屋共有面积 (17)4.6成套房屋共有面积的确认方法 (17)4.7成套房屋共有面积的分摊原则 (17)4.8成套房屋共有面积分摊计算 (17)4.9纯住宅楼的共有面积计算方法 (17)4.10住宅楼的共有面积计算方法 (18)4.11商住楼的共有面积计算方法 (18)4.12多功能综合楼的分摊计算方法 (18)4.13连体楼的共有面积计算方法 (18)4.14裙楼的共有面积计算方法 (19)5房屋面积测算及精度要求 (19)5.1各类房屋面积测算单位 (19)5.2距离单位 (19)5.3房产面积的精度等级 (19)6 容积率计算规则 (19)6.1建筑底层架空 (19)6.2建筑物顶部构筑物 (19)6.3建筑物的阳台 (19)6.4地下室 (20)6.5小区内外联系的人行通道、消防通道 (20)6.6闷顶层 (20)7资料收集 (20)7.1总平图 (20)7.2施工分层平面图 (20)7.3节点大样图 (20)7.4立面图 (20)7.5剖面图 (20)7.6项目其他相关文件 (20)8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绘制 (20)8.1软件运行环境 (20)8.2绘图方法 (20)9 质量检查和等级评定 (26)9.1基本制度 (26)9.2成果质量评定标准 (26)10 房产预测算成果报告提交 (28)10.1房产预测算成果报告书内容 (28)10.2测算成果一、二级质检单 (29)10.3测算成果提交归档 (29)福清市房产预测算作业基本流程图福清市房产预测算技术实施方案1总则1.1目的为规范房产预测算技术认识及操作规程,依据《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和有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编制本技术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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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房屋面积计算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房屋面积管理,适应地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房产测量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计算。
第三条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房屋面积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市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房屋面积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房屋面积包括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使用面积,房屋产权面积。
第五条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总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第六条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内全部可供使用的面积。
第七条房屋产权面积系业主依法拥有房屋产权面积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第八条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 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 房屋内夹层,技术层,附属层及其梯间,电梯间,阁楼(包括人字形式斜面结构屋内的永久性建筑物)等,其高度在2。
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水平投影计算面积。
3 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计算面积。
4 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排气井等均按房屋的自然层计算面积。
5 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2.2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以上的部位,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 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围护外围最小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斜坡道,按各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 与房屋相连有顶盖有柱的走廊,檐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房屋间永久性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 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
20米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出入口为斜坡道,有围护及顶盖的,按其层高在2。
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有柱或有墙体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落地橱窗等,按其柱或围护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玻璃幕墙等直接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3属永久性建筑,有柱(双排柱上)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 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并加以利用,其高度在2。
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坡底线及相应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5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16 房屋内天蓬(指房屋内屋面整体设计为永久性透明顶蓬覆盖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计算面积。
17 房屋柱间无墙体的部分,按相应位置梁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8通透式围护的房屋,按其底座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第九条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1 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廊,两房屋间无柱通廊,按其顶盖与围护结构外围中较小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2 独立性,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响到面积的一半计算。
3 未封闭00的阳台,按其顶盖与围护结构外围中较小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 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斜坡道,按各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有顶盖不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其顶盖和围护结构外围中较小部分的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第十条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 层高小于2。
20米的夹层,技术层,附属层,地下室,半地下室。
2 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和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等,及其它为建筑物造型而建但无实用功能的部位。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及无柱门廊,雨蓬,挑檐;台面未高出地坪0。
15米的各种廊及底阳台;上层阳台,挑楼等在地面,平台,退台,露台上的投影面积。
4房屋的天面(天台),挑台,退台,露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水池等。
5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面图台。
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作为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桥桥,路面等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子;室内或室外楼梯,斜坡道下方再利用的空间。
8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9独立的烟囱,室外和屋顶的各种休闲长廊,各种亭,塔,罐,池,地下的防干,支线等。
10 与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的伸缩缝。
11 检修消防等用途的室外爬梯,室外挂梯,底层室内楼梯踏步伸墙外的部分,走廊外的台阶踏步。
12 房屋内用作通风采光的在井,通天等,房屋内挑空部分。
第三章房屋使用面积的计算第十一条房屋使用面积计算范围1 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2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计入使用面积。
3 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等计入使用面积。
4 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第四章房屋产权面积的计算第一节产权面积第十二条房屋产权面积是房屋的法定的面积。
在实测建筑面积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按产权确认程序审核确认。
超出建筑红线范围,未经统一设计和规划审批或少批多建的建筑物不计算产权面积。
第十三条房屋产权面积包括私有产权面积(简称私有面积)和共有产权面积(简称共有面积)。
1房屋私有面积系指业主独自享有的产权面积。
2房屋共有面积系指各业主共同占有或使用的产权面积。
第二节房屋墙体归属及计算第十四条房屋子墙体分为自有墙,共有墙,借墙,自有墙量至墙体外侧;共有墙以墙体中线为界,量至墙体厚度的一半处;借墙量至墙体内侧。
房屋外墙体厚度包括粉刷层,贴面等必要的保护墙面,不包括装饰性的挂体墙。
外半墙的面积指清水墙中线至外墙面的水平面积。
架空层,楼层局部无墙体的部分(包括底层楼梯入口处,阳台入口,店面或车库的卷闸门或铁栅门等),其墙外厚度可参照本层其他外墙或承重墙的实体厚度确认,本层无可参照的可套用上层外墙体的厚度确定。
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以结构楼板外沿至玻璃幕墙外墙面的间距确定为外墙体厚度。
第十五条单一产权房屋外墙体均为自有墙,全部归入房屋建筑面积内;毗连房屋四至墙体归属由相邻各方指认确定;成套房屋的外墙(包括山墙),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公共建筑空间之内的分隔墙均为共有墙。
第十六条成套房屋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共有建筑面积两部分组成。
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它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
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和公共建筑的空间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划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第三节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和分摊公式第十七条房屋共有共用面积处理原则:1 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且文件或协议内容不侵害其他产权主利益的,按文件或协议执行;2 无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以相关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八条共有共用面积按比例分摊的计算公式如下:δS=K×Si (1)式K=∑δSi/ ∑Si (2)式式中:K--为面积的分摊系数,m2,Si--为各单元参加分摊的建筑面积,m2;δSi--为各单元参加分摊所得的分摊面积,m2,∑δSi--为需要分摊的分摊面积总和,m2,∑Si--为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建筑面积总和,m2;本细则房屋共有共用面积指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第四节共有共用面积的分摊第十九条成套房屋共有共用面积的分摊范围:(一)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应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1 房屋内的电梯井,侯梯厅,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建在幢内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管理用房;2 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外半墙。
(二)下列情形之一属政府或业主公产,既不参加分摊也不应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1 城市公共开放空间;2 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及设施用房;3 避难层(室)及结构(设备)转换层;4 用作公共休憩,绿化等场所的架空间;5 幢外斜坡道,裙楼中通往平台的斜坡道等;6 穿过房屋的公共通道;7 建在幢内或幢外与本幢相连,为多幢服务的设备用房;建在幢外不相连为本幢或多幢服务的设备用房,幢外独立的配套设施用房;(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府或业主公产而不作为共有共用面积,应分摊所在幢相关的共有建筑面积1 建在幢内或幢外与本幢相连,为多幢服务的管理用房;建在幢外不相连为本幢或多幢服务的管理用房;幢外独立的配套设施管理用房;2 托儿所,居委会,老人活动中心等小区配套服务用房;(四)下列情形之一属可作为产权单位而不作为共有共用面积,应分摊相关的共有建筑面积1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如地下车位,车库,仓库,自行车或摩托车集中停放部位,平战结合可使用的部位等),车棚,停车场(库);2 不专为某个小区服务的市政设施配套用房(如电信,电讯,电力,供水,邮政,有线电视用房等);3,转换层中可独立使用的部位;第二十条成套房屋共有面积根据可分摊部位的服务对象,使用功能的不同,分为四级:1、幢共有:为整幢服务的共有建筑面积;2、功能区共有:为某些功能区服务的共有建筑面积;3、层共有:为某一层服务的共有建筑面积;4、其它共有:为某个特定对象服务的共有建筑面积。
第二十一条成套房屋共有面积的确认方法:1 由建设单位在经规部门核准的设计平面图上对共有部位进行标识,并做出相应说明。
2 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共有部位进行核实,并做出相应说明。
第二十二条成套房屋共有面积的分摊原则1 根据分摊部位的实际使用功能和服务对象,确定所属级别及其分摊范围。
2 以幢为单位根据其分类进行逐级分摊,低级的共有建筑面积需参与分摊高一级的共有建筑面积。
3 相关建筑面积的大小按比例分摊,计算方法见第十八条(1)式(2)式。
第二十三条成套房屋共有面积分摊计算,根据其楼房类型分别按照纯住宅楼,住宅楼,商住楼,多功能综合楼,连体楼,裙楼采用相应的计算方法。
第二十四条纯住宅楼(其构成为纯住宅单元房)的共有面积计算方法1,确认幢共有建筑面积:房屋外半墙,楼梯间,屋面梯间,为本幢服务的设备,管理用房等。
2 以幢为单位,按幢分摊,一幢计算一个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3 依照第十八条(1)式(2)式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各套的共有建筑面积。
第二十五条住宅楼(其构成一般底层为附属层或架空层<层高高于2.20米>,上部为住宅单元房)的共有面积计算方法1确认幢共有的建筑面积:房屋外半墙,楼梯间,层面梯间,为本幢服务的设备,管理用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