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 语法:词类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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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词类活用
一、词类活用的内涵及类型
(一)定义:古汉语中,各类实词的基本语法功能是比较固定的,每一个词属于哪一个词类也是比较固定的。

但是古汉语中的实词,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等,有的时候可以临时改变它们的基本功能,由甲类词用作乙类词,也就是说,甲类词临时具有了乙类词的语法功能。

这种情况,叫做“实词的活用”。

(二)活用与兼类的不同
词的兼类指一个词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词性,可充当句子中的不同成分,是固定性的。

词的活用指某种词性的词在句子中因特定的上下文环境临时的改变它的基本功能,是临时性的。

(三)古代汉语词类活用的常见类型:1、名词活用作一般动词2、使动用法3、意动用法
二、名词用作一般动词
古代汉语中,名词用作一般动词的情况比较多见。

名词活用为一般动词后,主语发出或产生的,是与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相关的动作、行为、发展变化。

例如:
《左传·成公二年》:“綦毋张丧车,从韩厥曰:‘请寓乘。

’从左右,皆肘之,使立于后。

”肘,用肘关节捣。

《左传·宣公二年》:“晋灵公不君。


君,符合国君之道,以国君之道行事。

《公羊传·庄公十三年》:“曹子手剑而从之。


手,用手提着。

方位名词也可活用为一般动词。

例如:
《史记·项羽本纪》:“项王乃复引兵而东,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


东,向东进发。

《史记·项羽本纪》:“项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


西,向西前进。

三、使动用法
所谓“使动用法”,是指用作谓语的动词(简称“使动词”)具有“使宾语怎么样”的意思,也就是说,用动宾结构的形式来表达兼语结构的内容。

这儿所讲的“用作谓语的动词”,既包括常规的动词,也包括活用为动词的名词、形容词。

例如: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齐威王欲将孙膑。


句中的“将”本是名词,意为“将军”,在这句话中,“将”活用为动词谓语,并且是使动用法,其含义是“使……当将军”。

“欲将孙膑”这个动宾结构,表达的是“欲使孙膑将”这个兼语结构的内容,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想使孙膑当将军。

这就是“使动用法”的实质。

(一)名词的使动用法
名词的使动用法,是使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成为活用为使动词的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具有“使宾语成为什么”的意思。

1、一般名词的使动用法
例如:
《史记·项羽本纪》:“纵江东父老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
“王我”是“使我为王”。

《左传·襄公二十二年》:“吾见申叔,夫子所谓生死而肉骨也。


“肉骨”是“使骨生肉”。

(即“使枯骨上长出肉来”)
《史记·晋世家》:“齐桓公合诸侯而国异姓。


“国异姓”是“使异姓立国”。

2 、专有名词的使动用法
专有名词也可用作使动,一般来说,专有名词用作使动,都有特殊所指,表示一种“比方”、“喻称”之义。

例如:
胡铨《戊午上高宗封事》:“今者无故诱致虏使,以诏谕江南为名,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刘豫我也!”
“刘豫”是人名,此人是南宋时期的济南知府。

金兵攻打济南,刘豫屈膝降金,被金立为傀儡皇帝。

“刘豫我”是“使我(指南宋朝廷)成为刘豫那样的傀儡皇帝”的意思。

3、方位名词的使动用法
方位名词有时也用作使动,表示使宾语按照这个名词所表示的方位行动。

例如:
《战国策·楚策四》:“臣为王引弓虚发而下鸟。


《史记·苏秦列传》:“王不如东苏子,秦必疑齐而不信苏子矣。


例中的“下鸟”,是“使鸟落下”的意思;“东苏子”,是“使苏子(苏秦)到东边(齐国)去”的意思。

(二)动词的使动用法
动词的使动用法,是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发出用作使动的这个动词所表示的动作和行为,具有“使宾语干什么”的意思。

1、不及物动词的使动用法
可以用作使动的动词,主要是不及物动词。

不及物动词本来不带宾语,用作使动时,可以带宾语。

例如:
《史记·信陵君列传》:“秦兵围大梁,破魏华阳下军,走芒卯(人名)。


“走芒卯”即“使芒卯逃跑”。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故天下皆以扁鹊能生死人。


“生死人”即“使死人复生”。

2、及物动词的使动用法
及物动词也可用作使动,但比较少见。

及物动词本来就可以带宾语,在结构形式上与使动用法完全相同,它们之间的差别在于所表达的意义不同。

例如:
《孟子·公孙丑下》:“孟子将朝王。


《孟子·公孙丑下》:“武丁朝诸侯。


在上述两例中,都用了及物动词“朝”。

但前一例句中的“朝”是一般用法,“朝王”即“朝见齐王”、“朝拜齐王”;后一例句中的“朝”是使动用法,“朝诸侯”即“使诸侯朝拜”。

我们只有细琢文意,才能分清及物动词究竟是一般用法,还是使动用法。

形容词的使动用法,是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具有“使宾语具有某种性状”的意思。

在古汉语中,形容词经常用作使动。

例如:
《战国策·赵策》:“今媪尊长安君之位,而封之以膏腴之地。


“尊长安君之位”即“使长安君之位尊”。

《战国策·燕策》:“今赵且伐燕,燕赵久相支,以弊大众。


“弊大众”即“使大众弊”。

四、意动用法
所谓“意动用法”,是指用作谓语的动词(简称“意动词”)具有“认为宾语怎么样”的意思。

这儿所讲的“用作谓语的动词”,专指活用为动词的名词和形容词。

一般来说,常规动词不用作意动。

(一)意动用法和使动用法的区别
意动用法和使动用法在结构上相同,并无特殊的语法标志。

同一个词既可用于意动,也可用于使动,二者之间的差异,表现在含义上。

使动用法是“使动词”具有“使宾语怎么样”的意思,它表示一种客观结果,实际上主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改变了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的性质状态,或使宾语发出某种动作行为,总之,使宾语变得跟以前不一样。

而意动用法是“意动词”具有“认为宾语怎么样”的意思,它表示一种主观看法,强调主语所代表的人的一种主观认识。

这种主观看法、主观认识同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的客观状况也许相符,也许不相符;但不论相符与否,都没有改变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的性质状态。

例如:
《孟子·梁惠王下》:“工师得大木,则王喜;匠人斫而小之,则王怒。


《孟子·尽心上》:“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太山而小天下。


例一的“小之”是使动用法,意为“使之变小”,表示了一种客观结果;例二的“小鲁”、“小天下”是意动用法,意为“认为鲁国小”、“认为天下小”,表示了一种主观看法。

“鲁”和“天下”是一种客观存在,并不因孔子的主观看法而变小。

这很能说明“意动用法”的实质。

在古汉语中,名词和形容词都有意动用法。

名词的意动用法,是把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看成是活用为意动词的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具有“认为宾语是什么”或“把宾语当作什么”的意思。

例如:
《战国策·齐策》:“于是乘其车,揭其剑,过其友曰:‘孟尝君客我。

’” “客”,是“把……当作(看成)客人”
《谷梁传·僖公八年》:“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
我可以不把她看成夫人吗
(三)形容词的意动用法
形容词的意动用法,是主观上认为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具有“认为宾语具有某种性状”的意思。

例如:
《战国策·齐策》:“左右以君贱之也,食以草具。


“贱之”是“认为他卑贱”,这是“左右”眼中孟尝君对冯谖的看法
《战国策·齐策》:“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


“美我”是“认为我美”
在上述例句中的形容词都是意动用法,其特点是强调主语所表示的人的主观看法,而不管这种看法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陶渊明《桃花源记》:“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

” “穷”本义是“尽也”,可译作“到达……尽头”
《庄子·盗跖》:“世之所高,莫若黄帝。

” “高”可译为“推崇”,“所高”即“所推崇的人”。

五、名词活用为动词的判断
这儿所讲的名词活用为动词,包括名词的使动用法、意动用法和名词用作一般动词。

1 、两个名词连用,如果它们之间既不是并列关系、同位关系,又不是偏正关系,也不表示判断,那么,在一般情况下,其中必定有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这里有三种具体情况:
① 这两个名词构成主谓关系,前一个名词作主语,后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作谓语,起叙述作用。

例如:
《史记·陈涉世家》:“大楚兴,陈胜王。


《史记·留侯世家》:“汉王方食,曰:‘子房前!’”
上述例句中,“陈胜王”即“陈胜做王”,“子房前”即“子房往前来”,“王”和“前”均活用为动词。

② 这两个名词构成动宾关系,前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谓语,后一个名词作它的宾语。

例如:
《列子·说符》:“杨朱之弟曰布,衣素衣而出。


《战国策·秦策》:“魏桓子肘韩康子。


上述例句中,“衣”是“穿(衣)”之意,“肘”是“用肘关节捣”的意思。

③ 这两个名词形成动补关系,前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谓语,后一个名词作它的补语。

例如:
《左传·僖公三十年》:“晋军函陵,秦军氾南。


《史记·项羽本纪》:“沛公军霸上。


上述例句中的“军”,后面都带表示地点的名词补语,都活用为动词,意为“驻扎”、“驻军”。

2、名词前面如果有“能”、“可”、“欲”、“敢”等能愿动词,那么,这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例如:
《左传·桓公五年》:“王亦能军。


《史记·甘茂列传》:“寡人欲相甘茂,可乎?”
白居易《问刘十九》:“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3、名词前面如果有副词,特别是否定副词,那么,这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例如:
《左传·僖公三十二年》:“秦师遂东。


《梦溪笔谈·活版》:“用讫,再火,令药熔。


《史记·滑稽列传》:“从弟子女十人所,皆衣缯单衣。


4、名词前面如果有介宾词组作状语,那么,这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例如:
《战国策·魏策一》:“魏地方不至千里……南与楚境,西与韩境。


《史记·淮阴侯列传》:“项王……有背义帝之约而以亲爱王,诸侯不平。


5、名词后面如果有代词“之”、“我”等作宾语,那么,这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例如:《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庞涓果夜至斫木下,见白书,乃钻火烛之。


晁错《论贵粟疏》:“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为开其资财之 道也。


《汉书·张骞李广利传》:“大月氏王已为胡所杀,立其夫人为王,既臣大夏而君之,地肥饶,少寇,志安乐……”
6、名词后面如果有介宾词组作补语,那么,这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例如:
《吕氏春秋·上农》:“后妃率九嫔蚕于郊,桑于公田。


《左传·僖公五年》:“(晋)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


上述例句中,名词后面都有介宾词组作补语,它们都活用为动词。

“蚕”、“桑”分别表示“养蚕”、“种桑”之意;“馆”本指宾馆,这儿指“住宿”、“居住” 。

7、名词如果用“而”或“以”连接,那么,它就活用为动词(连词“而”、“以”通常只连接动词和形容词,不连接名词)。

例如:
《史记·项羽本纪》:“项王虽霸天下而臣诸侯,不居关中而都彭城。


《盐铁论·相刺》:“不耕而食,不蚕而衣。


《战国策·齐策四》:“孟尝君怪其疾也,衣冠而见之。


8、名词的前面如果有辅助性代词“所”字,那么,这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例如:
《史记·秦始皇本纪》:“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卫杂烧之。

”《文选·潘岳〈寡妇赋序〉》:“少丧父母,适人而所天又殒。


9、名词的后面如果有辅助性代词“者”,这个名词又是作“者”的修饰语,那么,这个名词就活用为动词。

例如:
《孟子·梁惠王下》:“文王之囿方七十里,刍荛者往焉,雉兔者往焉。


《战国策·赵策》:“赵主之子孙侯者,其继有在者乎?”
六、名词用作状语
状语是谓语的修饰成分。

它一般从时间、处所、程度、方式、手段、肯定、否定、状态、数量、范围、情态、对象等等方面,对谓语进行修饰和限制。

副词的主要功能是当状语。

(一) 时间名词和方位名词作状语
在古代汉语中,时间名词和方位名词经常用作状语,这同现代汉语是一样的。

例如:
《左传·僖公三十年》:“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


《战国策·齐策》:“长驱到齐,晨而求见。


《荀子·劝学》:“螾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


李斯《谏逐客书》:“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
(二) 普通名词作状语
除了时间名词和地点名词,在古汉语中,普通名词也可以活用为状语,这是不同于现代汉语的。

普通名词作状语,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① 表示比喻。

即以作状语的那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的行动的特征作比方,来描绘谓语动词所表示的行动的方式状态,可以译成“像……一样”。

例如:
《史记·循吏列传》:“子产治郑二十六年而死,丁壮号哭,老人儿啼。


《史记·陈涉世家》:“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

’”
《史记·项羽本纪》:“项伯亦拔剑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


《史记·魏公子列传》:“其后,秦稍蚕食魏。


② 表示对待人的态度。

即以对待作状语的那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的态度,来对待宾语所代表的人,可以译成“像对待……那样”。

例如:
《战国策·赵策》:“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


“虏使其民”即“像对待奴隶那样役使他的人民”。

《史记·项羽本纪》:“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


“兄事之”即“像对待兄长那样侍奉他”。

③ 表示动作行为的处所。

名词作状语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地点,可以译成“在……(里、中、上)”。

例如:
《国语·鲁语》:“舜勤于民事而野死。

” “野死”即“在野外死去”。

《韩非子·五蠹》:“夫山居而谷汲者,膢腊相遗以水。


“山居而谷汲”即“在高山上居住,在深谷里汲水”。

文天祥《指南录后序》:“草行露宿,日与北骑出没于长淮间。


“草行露宿”即“在草丛中行走,在露天住宿”。

④ 表示行为的工具或依凭。

“工具”指具体的东西,名词作状语,表示行为的工具,可以译成“用……”。

例如:《列子·汤问》:“遂率子孙荷担者三夫,叩石垦壤,箕畚运于渤海之尾。


柳宗元《黔之驴》:“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


“依凭”指抽象的东西,名词作状语,表示行为的依凭,可以译成“按照……”。

例如:《史记·陈涉世家》:“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

失期,法皆斩。

” “法皆斩”即“按照法律都要斩首”。

《墨子·公输》:“吾义固不杀人。

” 即“我按照道义本来决不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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