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绩效考核工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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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机修、电工实行绩效工资的通知

生产部机修、电工实行绩效工资的通知

关于生产部机修、电工全面实行绩效工资考核的通知为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绩效,更好的履行各岗位职责,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及工作积极性,同时,通过绩效考核及管理,将公司战略目标、年度经营目标逐层分解至各部门、各岗位,进一步推动公司各项业务指标发展,最终实现个人绩效、部门绩效与组织绩效的统一。

经公司决定自2020年8月起将实施绩效考核,现将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生产部机修、电工二、考核原则将从底薪(3000元)拿出20%(600元)来作为当月的绩效工资考核,按评分标准进行发放。

三、考核周期月度考评:主要考核内容为当月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协调性等,月度考评结果与月度绩效工资挂钩。

年度考评:主要考核内容为本年度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进行全面综合考评,年度考评作为晋升、淘汰及年底奖金、来年调薪的依据。

四、考核流程1、每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对员工打分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2、打分完成后由部门负责人于每月3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评分结果上交给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根据考评分标准(见本通知第七点),得出奖金应用于当月绩效工资中。

五、评分数据收集对于员工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良好表现、工作结果等,上级及时做好信息搜集与记录,以便为绩效评价时累积数据支撑。

六、绩效反馈与辅导员工考核的核心是结合工作计划和目标,目的在于对下属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在工作思路和绩效改进上提供帮助,所以直接上级应在绩效考核执行中,及时向直接下属提供绩效反馈与辅导,如:了解工作执行进度、困难,并为其提供解决方法、资源与支持、开发员工技能,促进绩效目标的完成。

让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优、缺点以及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意见。

七、评分标准八、考核申诉渠道在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管理中,被考核者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待遇或对考评结果不认可,员工有权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行政人事部提起申诉申请。

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一篇: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11]7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按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总体要求,现就我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以工作人员实绩和贡献为依据,搞活内部分配,完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

2、坚持分级分类管理。

完善工资分级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地方和部门职责。

3、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着眼社会收入分配全局,合理调控地区间、行业间事业单位的收入差距,形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其他公职人员和其他社会群体间的合理收入分配关系。

4、坚持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对事业单位核定一定的绩效工资控制总量,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

二、实施范围和执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列入绩效工资实施范围。

本实施意见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印发珠海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印发珠海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为做好我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6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绩效工资的原则和总体要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是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因行业差异,情况复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进行,充分考虑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差异性,实施绩效工资的复杂性,统筹兼顾,稳慎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实施工作平稳顺利。

实施绩效工资的总体要求是,以增强活力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处理好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市直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纳入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实施范围。

市直其他事业单位是指除已实施绩效工资的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其他学校及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以外的市直事业单位。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一)对不同类别的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实行不同的核定方法。

1.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下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规范后绩效津贴、节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构成。

绩效工资水平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在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可支配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已实施绩效工资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水平等因素核定。

其中,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豫政办〔2011〕13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抓住建设中原经济区的历史机遇,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逐步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

建立和完善与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形成事业单位与其他社会群体以及事业单位内部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工作人员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平衡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体现改革发展成果共享的原则。

3.坚持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对事业单位核定一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推动单位创新发展、增强活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省直驻郑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三、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省直驻郑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

全面清理规范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对清理后的津贴补贴进行适当归并,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对发放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不合法或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项目予以取消,对清理时未上报的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予认可。

清理规范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纪检、组织、编制、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关于下发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下发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下发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升工作业绩,增强公司竞争力,保证公司目标的顺利达成,现将公司《绩效考核办法》下发你们,望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

注:各种考核表格见附件。

为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升工作业绩,增强公司竞争力,保证公司目标的顺利达成,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一)考核时间:每月1日至31日。

(二)考核工资标准:将员工每月应发工资总额的30%作为绩效考核工资,根据当月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和具体金额。

其中,年薪制员工考核工资标准为:年薪÷12×80%×10%.(三)考核内容:员工本人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及综合表现。

(四)考核方式:实行分级考核,由直接上级考核直接下级,并由分管领导最终评定。

即:1、公司考核小组考核部门负责人。

2、部门负责人考核部门所属员工,并由行政部报考核小组最终审定;第 1 页共6 页3、财务部门人员由集团公司负责考核,日常业务由行政部(考核小组)考核。

三、考核流程由制定工作计划、执行工作计划及工作考核三部分组成,详见下页图表1。

图表1(一)对员工的考核1、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以分数确定,最终转换为A、B、C、D四个等级,以分管领导初评后报行政部,以考核小组最终评定为准。

各个等级对应分数及基本标准如下(图表2):A级:超额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综合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异;B级:全面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综合表现良好,工作成绩良好;C级:基本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综合表现合格,工作成绩一般,偶有工作失误;第 2 页共6 页D级:未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综合表现一般,工作成绩较差或有重大工作失误。

2、奖惩办法当月考核结果直接与员工当月绩效工资的发放挂钩:(1)考核结果为A级:绩效工资按100%发放,并按本人当月考核工资标准的10%另行发放奖励工资(当月绩效考核为A级的员工比例不超过公司员工总数的10%,各部门原则上不超过1人)。

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为做好我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6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绩效工资的原则和总体要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是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因行业差异,情况复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进行,充分考虑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差异性,实施绩效工资的复杂性,统筹兼顾,稳慎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实施工作平稳顺利。

实施绩效工资的总体要求是,以增强活力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处理好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市直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纳入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实施范围。

市直其他事业单位是指除已实施绩效工资的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其他学校及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以外的市直事业单位。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一)对不同类别的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实行不同的核定方法。

1.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下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规范后绩效津贴、节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构成。

绩效工资水平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在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可支配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已实施绩效工资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水平等因素核定。

其中,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关于印发《丽水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丽水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丽水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丽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件丽水市财政局丽人社〔2011〕123号市直各有关单位:《丽水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浙人社函〔2011〕450号文件批准,现印发给你们。

同时,结合市直实际情况,就实施中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受聘在两类岗位的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就高”原则,执行较高岗位的标准。

二、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间,生活补贴按照统一标准确定;岗位津贴按拟聘职务对应岗位津贴标准的60%确定;工龄补贴按照5年以下年限对应标准享受。

对于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工作的,按定级后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执行。

三、按照省里的政策,军转干部实际所聘职务(岗位)如低于部队对应地方职务等级的,其岗位津贴可执行部队对应地方职务等级的标准;其退休时,所聘职务(岗位)补贴标准低于部队对应地方职务等级补贴标准的,可执行部队对应地方职务等级补贴标准。

四、首次岗位设置时,按规定保留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的管理人员,其岗位津贴可执行原保留工资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标准;其退休时,所聘职务(岗位)补贴标准低于原保留工资对应专业技术岗位补贴标准的,可执行原保留工资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补贴标准。

五、连续工龄满30年的干部身份退休(退职)人员,发放的生活补贴低于管理8级生活补贴标准的,可按管理8级的退休(退职)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发放,但不涉及职级问题。

六、连续工龄满20年及以上的工人身份的退休(退职)人员,发放的生活补贴低于高级工生活补贴标准的,按高级工生活补贴标准发放,连续工龄不满20年的工人身份退休(退职)人员,发放的生活补贴低于中级工生活补贴标准的,按中级工生活补贴标准发放,但不涉及工人技术等级问题。

七、1985年工改前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1983年9月1日前为国家机关技术四级(195元,含相当工资额)及以上的,可按相当教授生活补贴发放;原工资在国家机关技术六级(145.5元,含相当工资额)及以上的,可按相当副教授生活补贴发放;原工资额在原国家机关技术九级(95元,含相当工资额,如中教四级、小教2级、中专教6级、高教9级、卫技11级、行政18级等)及以上的,可按讲师级生活补贴发放。

关于实施员工绩效考核的通知

关于实施员工绩效考核的通知

xxxxxx有限公司xxx办【2016】xxx号关于实施员工绩效考核的通知各部门:为实施规范化管理,加强工作效率,提升员工整体工作能力,进一步推动各项业务指标发展,现制定实施海南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员工绩效考核,详细内容如下:一、考评目的1、通过对员工能力、努力程度以及工作业绩进行分析评价,把握员工工作执行和适应情况,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及教育培训方向,合理配置人员,明确员工工作的导向。

2、保障公司高效运行。

3、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实现公正合理及民主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评原则1、以绩效为导向原则。

2、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原则。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多角度考评原则。

三、考评周期1、月度考评:月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本月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

月度考评结果与工资直接挂钩,相关提成不变(销售人员及相关销售管理层进行月度考评)2、季度考评:季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本季度的工作业绩和行为表现。

季度考评结果与工资直接挂钩。

(管理人员、行政人员进行季度考评)3、年度考评:年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本年度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全面综合考评,年度考评作为晋升、淘汰、评聘以及计算年底绩效奖金的依据。

(公司所有员工均进行年度考评)四、考评程序相关考评者对被考评者提出考评意见,人力资源部将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并报考评委员会审批,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级将审批后的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者,并就其绩效和进步状况进行讨论和指导。

人力资源部将考评结果归档,同时用于计算年底绩效奖金。

五、考评结果分级考核等次分为五级,分别是优、良、中、基本合格、不合格。

隔级上级根据所管部门人员数综合考虑,确定考核等次,但“优”不得超过分管总人数的10%,“优”与“良”之和不超过分管总人数的30%。

优--超越岗位常规要求;完全超过预期地达成了工作目标完全符合岗位常规要求;良--全面达成工作目标,并有所超越符合岗位常规要求;中--保质、保量、按时地达成工作目标基本符合岗位常规要求,但有所不足;基本合格--基本达成工作目标,但有所欠缺;不合格--不符合岗位常规要求,不能达成工作目标。

关于开展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公司各单位:根据公司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现将 2023 年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绩效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2023 年度考核工作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全面启动,具体如下:(一)年度考核安排1.个人述职请参与年度考核的业务部门员工和职能部门全体员工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前填写《2023 年度述职报告表》并报直接上级。

截止日期内尚未完成的工作,应根据进度对完成情况进行客观预测。

如预测与实际完成情况不符,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结果做出调整。

2.考核评价请各部门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前将员工考核评价结果报至人力资源部(职能部门上报第四季度考核评价结果)。

3.民主测评人力资源部将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12 月 16 日组织开展职能部门员工的民主测评和部门满意度调查。

4.评优申报(1)非常设奖项(开放奖项)申报:非常设奖项指不与考核结果直接相关的非常设奖项,请各部门于 2023年12月16 日前将申报奖项名称及获奖人员、团队上报至人力资源部,并附有相关事迹说明。

(2)常设奖项申报:常设奖项的设立参照《奖惩管理办法》,自行考核的业务部门,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将申报奖项报至人力资源部,每个奖项至少有 50%须附有事迹说明;职能部门待考核成绩统计完成后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前上报人力资源部并附有事迹说明。

(二)统计汇总2023 年 12 月 16 日-18 日期间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各部门所报考核结果和申报奖项进行汇总统计。

(三)考核结果的审核及年度奖项的评选绩效管理委员会和办公会对考核结果进行第一轮审核,并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评优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评选。

优秀部门奖待年终考核完成后,由经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提交办公会和绩效管理委员会进行第二轮审核评选。

关于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

关于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

关于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通知】各部门领导: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制度,为了有效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并提供公正、客观的绩效工资分配,我公司决定对各位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准则及流程1. 考核准则:绩效考核将根据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指标来进行评定,重点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成果、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

2. 考核流程:具体的考核流程如下:(1)部门领导和员工共同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并确定绩效指标。

(2)每季度对员工进行中期考核,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指导。

(3)年底对员工进行终期考核,并根据评定结果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二、绩效工资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绩效工资分配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平的原则,以确保员工的付出与回报相匹配。

2. 差异化:根据员工绩效评定结果的差异情况,对员工进行差异化的绩效工资分配,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3. 绩效为主:绩效工资占总工资的比重将不低于40%,以确保绩效工资对员工的薪酬水平有显著的影响力。

三、其他事项1. 考核结果通知:绩效考核结果将在考核结束后的一个月内通知各位员工,请各位员工保持电话通讯畅通,以确保及时接收相关通知。

2. 绩效工资发放:绩效工资将在考核结果通知后的下一个月底结算并发放,请各位员工提供正确的银行账号信息,以确保绩效工资及时到账。

3. 异议申诉: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员工可以在收到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诉,人力资源部将组织复核并提供相应的解释和处理意见。

请各位部门领导按照以上要求,认真组织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归档。

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是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手段,希望大家能充分重视,并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其中。

公司将不定期对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希望各位部门领导能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公司绩效管理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实施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公司实施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公司实施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尊敬的全体员工: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经公司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实施全新的绩效考核方案。

此次绩效考核方案的推行,旨在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考核机制,促进公司各部门和员工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公司整体发展目标的实现。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绩效考核方案的原则与目标公平性原则:将绩效考核标准细化分解到每个岗位, 充分考虑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难度及工作重要性等因素,确保考核指标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实现同工同酬。

连续性原则:将绩效考核融入到日常工作管理之中,建立常态化的绩效考核机制,确保考核结果能够客观反映员工的工作状况。

激励性原则: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的晋升、薪酬待遇等直接挂钩,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员工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的持续提升。

目标导向性:将公司的整体发展目标层层分解,与各部门和员工的绩效目标相衔接,确保各层级工作目标的一致性和相互促进。

二、绩效考核方案的具体内容考核对象:公司所有在职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

考核周期:每季度进行一次常规绩效考核,年终进行一次综合性绩效考核。

考核指标体系: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制定了包括工作完成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团队合作、学习进步等在内的多维度考核指标。

各部门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指标权重进行适当调整。

考核方式:日常考核:由直线管理者根据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进行动态评估。

季度考核:由部门主管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结果与员工当季度工资挂钩。

年终考核:由公司考核委员会进行全面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晋升、调薪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运用:工资调整:绩效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员工的季度工资及年终奖,优秀者可获得较高的薪酬待遇。

晋升机会: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职位晋升的重要依据,为优秀员工提供职业发展通道。

培训提升:针对考核结果中暴露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公司将提供针对性的培训,帮助员工补足短板,提升工作能力。

三、绩效考核方案的实施步骤宣贯阶段:公司人力资源部将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方案的培训和沟通,确保所有员工充分了解考核方案的内容和要求。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荆政办发[2012]61号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荆政办发[2012]61号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荆政办发〔2012〕61号)市政府各部门:《荆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荆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促进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创新和发展的原则,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建立起关系合理、机制健全、调控有力、秩序规范的绩效工资管理运行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

按实绩和贡献,搞活内部分配。

2.坚持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

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秩序,严肃分配纪律。

3.坚持分级分类管理。

进一步明确地方和部门职责,合理调控地区间、行业间事业单位收入差距。

4.坚持统筹兼顾,注重综合平衡。

着眼社会收入分配全局,努力形成和保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其他公职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群体的合理收入分配关系。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其他事业单位指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除已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之外的其他事业单位。

上述单位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聘)用的在册在岗工作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24•【字号】河政办发[2012]295号•【施行日期】2012.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2〕295号)市直各单位:《河池市本级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方案》已经市三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0月24日河池市本级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225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意见(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2〕7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河池市本级事业单位(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除外,下同)的正式工作人员,从2010年1月l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二、清理核查津贴补贴(一)河池市本级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

全面清理核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摸清收入来源、支出去向、账户情况和津贴补贴实际发放水平,取消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定的项目,核准津贴补贴水平。

对清理核查后的津贴补贴进行适当归并,作为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纳入绩效工资。

(二)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清理核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各事业单位要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自查工作,如实向主管部门上报津贴补贴发放情况。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一)绩效工资总量由市本级事业单位清理核查后经核准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即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构成,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82号

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82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财务局、卫生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人事、财务部门: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关心,对于保障和改善卫生人员工资待遇,建立保障公平效率的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服务水平,促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涉及这些单位广大卫生人员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政策性强。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要把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和事业单位编制、人事、财务管理等其他配套改革相结合,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切实研究解决好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三部门报告。

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正面引导,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这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附件: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附件: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为推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为做好我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6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绩效工资的原则和总体要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是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因行业差异,情况复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进行,充分考虑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差异性,实施绩效工资的复杂性,统筹兼顾,稳慎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实施工作平稳顺利。

实施绩效工资的总体要求是,以增强活力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处理好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市直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纳入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实施范围。

市直其他事业单位是指除已实施绩效工资的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其他学校及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以外的市直事业单位。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一)对不同类别的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实行不同的核定方法。

1.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下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规范后绩效津贴、节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构成。

绩效工资水平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在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可支配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已实施绩效工资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水平等因素核定。

其中,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关于公司绩效工资发放方式的通知

关于公司绩效工资发放方式的通知

关于公司绩效工资发放方式的通知亲爱的公司全体员工: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需要,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经公司研究决定,自XXXX 年X月X日起,调整公司绩效工资的发放方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绩效工资发放原则公司绩效工资的发放遵循以下原则:与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和部门工作重点相挂钩。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员工绩效工资的发放与部门和个人完成情况直接挂钩。

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在保证基本工资水平的前提下,绩效工资分配向业绩突出的员工倾斜,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注重长远发展。

公司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不仅关注当期业绩,也注重员工的长期发展潜力,鼓励员工树立主人翁意识,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二、绩效工资计算方式公司绩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其中,基本工资根据岗位重要性、员工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不随绩效变动;绩效工资则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部门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个人工作表现动态调整。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基本工资:员工的基本工资水平根据岗位重要性、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每年定期调整。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再按照部门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配。

其中,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占绩效工资总额的60%,个人工作表现占40%。

部门绩效:部门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如销售收入、利润、客户满意度等,占部门绩效工资60%。

个人绩效:个人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占个人绩效工资40%。

绩效工资发放:公司每季度发放一次绩效工资,根据上一个季度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和发放。

对于绩效考核优秀的员工,公司将适当提高其绩效工资水平,以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绩效考核方式公司将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确保绩效考核公平、公正、公开。

具体如下:部门绩效考核:每季度,公司根据各部门完成经营目标的情况,对部门绩效进行考核打分。

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82号

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82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财务局、卫生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人事、财务部门: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关心,对于保障和改善卫生人员工资待遇,建立保障公平效率的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服务水平,促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涉及这些单位广大卫生人员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政策性强。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要把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和事业单位编制、人事、财务管理等其他配套改革相结合,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切实研究解决好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三部门报告。

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正面引导,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这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附件: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附件: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为推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关于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通知

关于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通知

关于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通知【通知】关于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通知各位医疗卫生机构的全体员工:为了更好地激励医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整体服务水平,经过多方面的研究与讨论,我们决定启动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机制。

特此通知如下:一、考核目的:1. 促进医务工作者提高职业素养与业务水平,优化服务品质;2. 激励医务工作者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整体绩效;3. 建立公平、公正的岗位工资分配机制,调动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

二、考核范围:本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针对医疗卫生机构全体在岗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药师、行政人员等所有岗位人员。

三、考核标准:1. 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2. 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及时高质量地完成;3. 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技能与知识水平;4. 主动参与科研与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学术影响力;5. 改善医疗服务环境,提升患者满意度;6. 完成医疗卫生机构提出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考核程序:1. 考核周期:每年度考核一次,具体时间由医疗卫生机构自行确定;2. 考核方法:结合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培训情况、患者评价等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评判;3. 考核评定:由医疗卫生机构成立评定小组,进行评定工作;4. 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将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公示,并接受员工的监督与申诉。

五、绩效工资分配:根据考核结果,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绩效工资的分配。

具体分配方法为:1. 评定为优秀的员工将获得相应的绩效奖金;2. 评定为合格的员工将按照一定比例获得绩效工资的增长;3. 评定为未达标员工将不获得绩效工资增长,需要加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培训。

六、其他事项:1. 此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机制将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的长期机制,以促进医务工作者的持续发展;2.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机制将与全院其他激励机制相结合,共同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

关于印发医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及考核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医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及考核标准的通知

夏河县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印发医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及考核标准的通知各科室:《医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医院绩效工资考核标准》经过一年时间试运行测算,经二0一三年医院四届八次职代会讨论通过,现全文印发,从二0一三年七月一日起正式执行。

医院行政职能科室必须按照《医院绩效工资考核标准》对全院各科室进行认真细致的考核;人力资源科、财务科按照《医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做好财务核算、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各临床、医技、行后科室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绩效工资科室二次分配发放工作。

附:1、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绩效考核标准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日主题词:医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考核标准通知抄送:县卫生局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2013年6月20日印发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总则绩效工资是调动医院员工积极性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之一。

对于员工的付出给予公正合理的回报,是对员工的尊重和关爱,是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根本体现。

根据国家有关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推行绩效工资制度的相关政策,为了充分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技术水平和改善医疗服务,促进医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持续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制定绩效工资制度的主要政策依据2009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改革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严格工资总额管理,实行以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2010年2月23日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

科学合理核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

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

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价标准,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制度。

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体现医务人员的工作特点,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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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一.目的
为了改变公司长期以来“做好做坏一个样”、“做多做少一个样”的不合理现状,真正体现出员工的劳动价值;为了加强和改善公司的基础管理,使公司日益发展壮大,公司决定推出绩效考核方案。

二.标准绩效工资额的确定
标准绩效工资额是根据各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岗位重要性、岗位特殊性来确定的,尽量多考虑一些因素,尽可能制定得更合理一些;但是,不可能做到完全合理,这方面请大家谅解,如果有明显偏差请提出来,我们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三.考核记录与评分
1.基层员工考核: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平时对员工的表现(尤其是有关考核条款的事项)做好记录,月底根据平时的记录和考勤记录填写《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

次月初的第四个工作日公示考核情况,第六个工作日交上一级分管领导审核。

每月10日交财务部计算工资。

2.管理干部考核:①有部门直接上司和下级的管理干部,比照基层员工考核(但使用《管理干部绩效考核表》);②部门主管的考核,由上一级分管领导平时对员工的表现(尤其是有关考核条款的事项)做好记录,月底根据平时的记录和考勤记录填写《管理干部绩效考核表》。

下月初的第四个工作日公示考核情况。

每月10日交财务部计算工资。

四.特殊事件记录
不是经常发生的好事或者坏事在此叫特殊事件。

它可以是公司制度中列举的奖励或者处罚事项,但也不仅限于些,这要视事件的具体情况和产生的影响和效果来判断,裁量权由两级考核人员共同掌握,加分或者减分在±10和±30之间。

五.考核与工资链接
①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析;如果考核评分为100分,则绩效系数为1;如果考核评分为90分,则绩效系数为0.9;以此类推。

②绩效系数和标准绩效工资额的乘积就是当月实际发放的绩效工资。

六.考核的实施
3月份作为方案的准备期,4月份作为劝导期,五月份正式启用实施。

为了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具有实际效果,在正式实施之前,欢迎大家提出改进意见,对于好的意见我们非常乐意采用并改进方案。

广州XXX食品有限公司
2014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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