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专利侵权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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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判定等同原则和禁止反悔原则浅析

专利侵权判定等同原则和禁止反悔原则浅析

专利侵权判定等同原则和禁止反悔原则浅析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有:1、全面覆盖原则。

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也是首要原则。

2、等同原则。

3、禁止反悔原则。

4、捐献原则。

5、先用权原则。

先用权原则即先用抗辩权,源自于法律的公平原则。

6、实施公知现有技术不侵权原则(现有技术抗辩原则)。

其中等同原则的适用受禁止反悔原则的限制,本文着重从制度设计的底层逻辑分析为什么等同原则受到禁止反悔原则的限制。

等同原则的渊源历史:专利法通过授予发明临时的“垄断权”来“促进科学和技术的进步”。

这种“垄断权”是一种财产权,像其他财产权一样,其边界应该是明确的。

边界的明确对促进科技进步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使我们能够对发明进行有效的投资。

专利持有人应该知道什么是属于他的,而公众应该知道什么不属于他(专利持有人)。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专利法要求发明人“清楚、简要地限定其发明”,这是法律试图在专利持有人权利与公众利益之间寻找平衡。

发明人基于法律承诺的“垄断权”利益不断促进科技进步,而公众也应该在专利持有人独享的权利范围之外被鼓励去追求发明、创造和创新。

但问题在于:任何语言都有其局限性,书面表达更是如此,文字很难抓住专利申请中某一事物的实质。

专利申请人在为其发明申请专利并将其公开的同时,也承担着其他人不遗余力地钻专利语言空子的风险。

一项发明大多以有形的结构或者一系列图纸的形式存在。

语言描述常常是为了满足专利法的要求而在事后形成的。

这种从机器到语言的转化所带来的意思偏差,难以避免。

而且,一项新奇的发明无法用现存的语言描述,是合理现象;字典因其滞后性无法始终跟得上发明者的脚步。

从逻辑上而言,事物并不是以语言为基础才被制造出来的,事实正好相反,语言是以事物为基础才存在的。

专利权利要求中的语言可能无法抓住发明的每一个细微差别或者完全精确地描述该发明的新颖性。

如果专利仅仅以字面条款来解释的话,他们的价值则会被大打折扣。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追责机制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追责机制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追责机制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律保护创造性成果的制度,它保护了创作者、发明家和创新者在其作品和发明上的权益。

然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可能会对权利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创作积极性的削弱。

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各个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追责机制。

一、认定侵权行为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首先需要认定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包括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等进行非法使用、复制、传播或销售等行为。

侵权行为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例如制造和销售盗版制品的行为。

法律对于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判定侵权行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结果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二、法律追责机制一旦侵权行为被认定,权利人可以依靠法律追责机制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追责机制主要包括民事追责、刑事追责和行政追责。

1. 民事追责民事追责是指侵权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追偿。

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侵权影响并赔偿损失。

根据不同的侵权行为,法院可以判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如若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是商业性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利润偿付。

2. 刑事追责对于严重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进行刑事立案追责。

根据不同的侵权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罚则,例如对于制作和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追责的主要目的是惩罚侵权人并预防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

3. 行政追责行政追责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追责的主要目的是对侵权行为进行惩罚和制止,以维护知识产权的正常秩序。

行政追责的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以及吊销许可证等。

三、加强执法力度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加强执法力度是非常必要的。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监测和查处力度,加强与权利人的合作与协调。

同时,应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对侵权行为的追责力度和处罚力度。

浅析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浅析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我国知识产权司法 和行政执法水平 的提高 。综合来 看 ,
主要有三种学说 : 过错 责任原 则说 , 无过错责任原 则说 以及混合责任原则说


知 识 产权 侵 权 责 任 学说
定过错的存在 . 则需要承担责任 。
2无过错责任原则说 .
所 谓 无 过 错 责 任 原 则 是 指 判 断 行 为 人 是 否 应 承 担 民事赔 偿 责 任 时不 以行 为 人 主 观 上 有 无 过错 为要 件 .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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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卷 第 6期 1
20 0 6年 1 2月
四川理 _ 学院学 报( T 社会科学版)
Ju a f i unU iest f ce c E gnei (o il cecs dt n o r l Sc a nv ri o S ine& n ier g S ca S i e io ) n o h y n n E i
Vo _ . l No 6 21 De . 0 6 C2 0
【 学】 法
浅析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钱 箐
( 自贡广播电视大学 教学处 , 四川 自贡 ຫໍສະໝຸດ 30 ) 4 0 0 摘
要: 知识 产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 主要存在三种 学说 : 过错责任说 , 无过错 责任说 以度 混合 学说 , 本文从 民
中道 :因侵权行 为而产生的请求权情况 下 , “ 过错( 故意
或 过 失 )属 于权 利 规 范 的构 成 要 件 ” 圆 , 。 因此 ,谁 主 张谁 “
举证” 毫无争议地由原告承 担证 明责任 . , 首先对损害赔 偿请求权成立所需的要件 提出证据进行证明 . 包括举证 行为的过错 . 若是法院等裁判机构最终认定行为人没有 过错 。 行为人无须对 对方所受 的损 失承担责任 . 如果肯

《专利故意侵权的理论研究综述》4500字

《专利故意侵权的理论研究综述》4500字

专利故意侵权的理论研究综述目录专利故意侵权的理论研究综述 (1)1.1 专利侵权的归责理论 (1)一、无过错责任与过错责任同时适用观点 (2)二、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的二元归责观点 (2)三、立足过错责任辅以过错推定观点 (3)四、首次销售行为的无过错责任与首次销售后行为的过错推定责任观点 (3)1.2 对专利故意侵权特别规制的正当性基础 (4)1.2.1 专利的特点滋生故意侵权的土壤 (5)1.2.2 理性参与者的理性选择是故意侵权的内因 (6)1.2.3 故意侵权的高度可预防性体现治理效果 (7)1.1 专利侵权的归责理论归责原则决定着一定侵权行为的责任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负担、免责条件、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方法等。

[13]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法中的主要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下还包括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故意是过错的一种,讨论专利故意侵权必然先要直面专利侵权的归责问题。

关于专利侵权的归责原则,学界主要过错责任说、无过错责任说和二元归责说。

然而,由于不同学者对“归责”是在不同的含义下进行讨论的,因此,上述看似水火不容的观点,有时并非是针对同一问题的针锋相对,而是对不同问题的各自回答。

将“归责”置于同一语境下是探讨归责原则的前提。

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

所谓的归责究竟是同时针对“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归责,还是仅仅针对“赔偿损失”的归责?如郑成思教授讨论的归责问题即是同时解决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归责问题,从而提出了知识产权侵权的无过错责任说[14];而吴汉东教授认为停止侵权是物上请求权,当然适用无过错,因此归责仅是解决赔偿损失的归责问题[13]。

虽然两位权威学者对停止侵权的定性不同,但在认为停止侵权责任为无过错责任上却是一致的。

目前,通说认为停止侵权的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因此专利侵权的归责原则的重要分歧还是在于赔偿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上的归责问题。

对于专利侵权赔偿损失的归责原则,学界主要有如下观点:一、无过错责任与过错责任同时适用观点由于专利法没有对专利侵权归责做出特别规定,而在传统的民法理论中,专利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也未予特别对待,因此专利侵权亦是遵循一般民事侵权的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其基本归责原则。

试论专利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试论专利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行为相 同。
国民法通 则对 侵权 责任 的规 定方 式导致 了对侵 权行 为归责 原则 的研 究 出现混 乱 。西方 侵权行 为法 的归 责原则 涉及 的责任 仅指
有无 。 大陆法 系 国家 , 识产权 的请求 权分 为物权请 求权 和债 在 知 权请求 权 , 国《 我 民法通 则》 规定 的排除性 责任是属 于物权请 求权

种例外 , 因此 应 以无过错 责任 为其归 责原则 。。 国 《 利法》 l 我 专
有无 。侵权行 为是 一种 “ 社会” 反 性质 的行为 , 相对 应的 , 其主观
第6 3条第 2 款规 定:为 生产 经营 目的使用 或销售 不知道 是未经 意图 的评价 是十 分必要 的 。无过 错责任 的产 生是伴 随着 高危 险 “ 专利 权人 许可 而制造 并售 出的 专利产 品或 者依 照专利 方法 直接 行 业的 , 主要 目的 是补偿 , 其 它不适 合作为专 利侵权 行为 的归责 获得 的产 品 , 能证 明其 产 品来源 的, 承担 赔偿责 任 。该条 规定 原 则 。 利侵 权行 为的 归责原 则应 当是过错 责任 , 不 ” 专 关于过错 的评 字面 上也 证 明了专利 侵权 行为 的认定 无需 以过错 为必 要 。而 且 判应 当持 客观过 错标 准 。 行为违 法性 本身就 表明主 观上有 过错 , 郑成思 教授 根据 Ti 协议 第 4 rs p 5条进行 推论 也得 出 了T i 协 议 除 非是法 律有 明确规 定 的免责 事 由。 rs p 在 国际公约 中确 立 了无过错 责任 原则 。但他这 种 较主观 的推 断 缺乏其 它文件 、 款的有 效支持 。 条 关于侵 权行 为构成要 件中 的损 害事实 , 人认为 由于 即发性 有 侵权 理论 已被广 泛接 受 , 害事 实时常 并不需 要 。 人认 为损害 损 本

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

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

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
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是指在诉讼中判定行为是否侵犯他人专利权应该遵循的原则。

这里介绍几个判定侵权的原则。

首先,侵权必须具备侵犯专利权要件。

专利权是指授予专利权人对专利实施进行控制的一种独特的权利。

在诉讼中,要证明被控诉的行为是否构成专利侵权,必须要先证明行为是否具备侵犯专利权的要件。

这些要件包括专利权的主体、专利的技术方案、专利权的有效性等。

其次,在诉讼中,要确定侵权是否存在,需要将被控诉方的行为与专利权要件进行对比,其中应包括专利权的独创性和公开性等。

如果被控诉方的行为在这些方面与专利存在重合,就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最后,专利权人在诉讼中要证明被控诉方的行为与专利权要件相符,还需要证明这种行为是否具备侵权的目的和效果。

如果行为的目的和效果与专利权人的技术方案一致,即被控诉方的行为是为了获得专利权人的技术成果所带来的利益,那么就可以认定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总之,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十分重要,需要在诉讼中认真遵循。

只有依据这些原则进行判定,才能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归责原则问题研究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归责原则问题研究

在各类 知识 产权案 件 中 , 侵犯 知识 产权 案件 占相 当 比重 , 归责原则 是 司法人 员处 理侵权 而 纠纷所 应遵 循 的基本准 则①, 因此 , 知识 产 权 侵权 的归 责 原则 对 正 确 解决 纠 纷 、 法 合 理 保 护 合
当事人权利具有重大意义 , 该问题也因此受到了知识产权理论界和审判实务界的广泛关注 , 引 起 了热烈的讨论② 。但从理论界 , 特别是司法实务界对此问题的论述来看 , 由于未将归责原则 置于民法理论和现行法律规定的框架下进行宏观把握和准确理解 , 因而出现 了各种各样 的观 点 , 中有些观点甚至不能 自圆其说 , 其 这种现象势必不利于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正确审理。 因此 , 笔者 不揣浅 陋 , 对 知识 产 权 司 法实 务 中这 一 重 大且 急 待 澄 清 的法 律 问题 提 出一 些 看 试
作者简介 : 玮 (9 7 , 江苏 睢宁人 , 魏 16 一) 女,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 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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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0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 年第 4 06 期
多提到, R P 协议的规定及国外立法学说与司法判例也大都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 T IS 事实上, 就是这些有着鲜明立场与观点的论述者们有时也不是非此即彼。他们常常用“ 主 要归责原则” 或是“ 基本归责原则” 等词语承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两种或多种原则的同时适用。 当我们不能用一个 自 自终的逻辑清楚地表达我们意欲表达的思想, 始 当正确与错误 的东西缠 绕在一起, 我们就很难立刻判断出到底哪些正确 、 哪些错误 , 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归责原则问 题的讨论就是如此 , 这也是为什么参与讨论这一问题的人越多而问题越模糊的缘故。 笔者以为 , 在讨论问题之前 , 我们有必要明确 以下一些概念及前提性问题 : 1 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含义的界定 .

浅析我国专利侵权中的归责原则

浅析我国专利侵权中的归责原则

浅析我国专利侵权中的归责原则
李高峰
【期刊名称】《政法论丛》
【年(卷),期】2002(000)006
【摘要】时值中国入世之际,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方面的侵权纠纷数量与复杂程度都大大增加,本文尝试探讨如何在立法中明确并有效运用归责原则,以寻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鼓励科技商业普及之间的平衡.
【总页数】4页(P64-67)
【作者】李高峰
【作者单位】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济南,25001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F523
【相关文献】
1.专利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和归责原则 [J], 沈剑虹;蔡晓姗
2.我国专利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立法研究 [J], 姚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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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利侵权中的归责原则及其司法适用——美国3M公司诉山东双球防护器材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1 [J], 丁文杰
5.浅析我国汽车平行进口中的专利侵权风险 [J], 尚言明; 陈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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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判断原则哪些

专利侵权判断原则哪些

一、专利侵权判断原则有哪些1、折衷原则;2、禁止反悔原则;3、相同原则;4、全面覆盖原则;5、相同原则;6、等同原则;7、多余指定原则。

专利侵权判断原则有哪些二、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侵害的对象为有效的专利。

构成专利侵权必须以有效存在的专利为前提,实施已经被宣告无效、被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期限已经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专利侵权。

2、必须有侵害行为的发生。

即存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3、侵权行为人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事实侵权行为。

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这里强调了侵权行为必须具有生产经营的目的。

4、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无须有过错。

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专利权人无须承担被诉人具有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专利侵权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地域性以及知识产品的无形性,使得他人无意闯入权利范围的可能性比其他民事权利大得多。

考虑到无过错给他人知识产权造成损害的普遍性,以及原告证明被告有过错的困难和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容易,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采用了特殊规定。

但是也有观点认为,不知道他人享有专利权而实施其专利的行为,本身就没有履行充分的注意的义务,是有过错的,因为专利授权公告是完全开放的,任何人都能得知。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的救济方法以及侵犯专利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作出具体规定。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有《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及《专利行政执法办法(2015修正)》等。

浅论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归责原则

浅论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归责原则
论 侵 犯知 识产 权 的 民事 归责原则
费 弘 霞
( 黑龙 江省 木 兰县 法 律援 助 中心 , 龙 江 木 兰 1 10 0 黑 590 )
摘 要 : 知识产权的归责原则是侵权损 害赔偿责任 的核心 问题。 侵犯 关于侵害知识产权的赔偿 责任 的归责问题 , 主要有三种学说 : 过错责任说、 无过错说 、 混合说。在认定上 , 普遍采用的原则是二元 归责原 则, 在采 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 , 补充适 用其他 归责原则。 关键词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 归责原则 ; 过错责任 权行为 的分类 、 责任任构成要 件、 举证责任 的负 明其发行 、 出租的复制 品有合法来源的 , 应当承 知识产权 的侵权行为是指擅 自 行使知识产 担 、 免责条件、 害赔偿等, 损 是在处理侵权纠纷所 担法律责任。” 权 人所享有的排他性权利 , 给权利人的其他利 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或 侵犯知识产权的归责原则是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商标法》第 五十六 条规 益造成损 害的不法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的归责原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核心问题 。 关于侵害知识产 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 的赔偿数额 , “ 为侵权人在侵 则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核心 问题。 权的赔偿责任的归责问题 , 主要有三种学说 : 过 权期 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 或者被侵权人在被 1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错责任说 、 无过错说 、 混合说 。 理论中之所 以出现 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 的损失 , 包括被侵权人 1 . 1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概述 如此悬殊 的观点的根本在于: 立法中混淆了知识 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 的合理开支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与一般 的侵权行为有 产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权的不同。 前款所称侵权人 因侵权所得利益 ,或者被 着 相同的法律性质及 一定程度上相似的法 律后 21 .过错责任说 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 , 由人民法 果。 但是 , 由于侵害对象的不同 , 知识产权 的侵权 过错 责任说是我国在司法实践中使用 的一 院根据侵权行为 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 行为又有其独有 的特点。由于 目 , 前 对于知识产 种归责方法 。 说认为 , 该 知识产权侵权为一般侵 的赔偿 。 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各个国家有着不同的标准。 权行为 , 在我国民事基本法及知识产权部门法没 销 售不知 道是侵 犯注册 商标专 用权 的商 在—个国家被认定为是侵权的行为 , 在另外一个 有明确规定知识产权侵权应坚持无过错责任原 品 , 能证明该商品是 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 明提供 国家有可能是合法 的行为。 则的情况下 , 就应坚持过错责任原则 。 者的, 不承担赔偿责任 。” 在我国 , 大部分通说认为知识产权 的侵权 2 . 2无过错说 《 中华人 民共和国专利法》第 6 条第 2 3 款 “ 行为是指, 自 擅 行使知识产权人所享有 的排他性 般说来 , 在知识产权的侵权构成上 , 使用 规定 :为生 产经营 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 权利, 或给权利人的其他利益造成损害的不法行 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 即无论侵权人是否知道他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 的专利产品或 为。其特点表现为: 人的权利 ,也无论侵权人是否知道他人的权 利 , 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 的产品, 能证 明其产品 不承担赔偿责任。” 1 .侵害行为表现的特殊性 .1 1 也无论他在侵权是是否具有主观的故意或过失 , 合法来源的 , 侵 害财产的行为 , 往往表现为对有形财产 只要发生了侵权的事实 , 就可 以认定 为侵权。 同时 ,RP T IS协议第 4 5条规定 :涉及知识 “ 的占有、 使用 、 妨碍或损害。 知识产权 的客体是无 23混合说 . 产权侵权损 害赔偿 的归责原则及私法救济诸多 此说主张对 于不同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应 问题 , 对各缔约方相关 国内立法具有普遍 的指导 形的, 这就决定了对 客体侵害行为 的特殊性 。它 往往表现为剽窃 、 修改和假 冒, 其侵害的对象是 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 即对直接侵权行为应适用 意义 。” R P 协议第 4 条 的标题是损害赔偿, T S I 5 对于间接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 该 条第 l 明确规定 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 款 作者、 创作者或传播者 的思想 内容或思想表现形 无过错责任原则 , 式, 与客体所依附的物化载体 无关 。 任原则。此说的依据是 : 世界上大多数 国家在确 提是“ 已知或有充分理 由应知 ”即主观过错 , , 也 1 .侵害行为手段的技术性 .2 1 认是否构成知识产权侵权并要求侵权人停止有 就是说 , 知识产权的侵权损害赔偿 以侵权人有过 由于知识 产品含有相当程度 的技 术含量 , 关侵权活动时 , 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 在确定是 错为归责原则, 这一条款肯定了过错责任原则是 适用过错责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 。 使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人必须凭借相应 的技术手 否赔偿被侵权人或确定赔偿额度时 , 段才能实施侵权行为,因而较一般 的财产侵权 , 任 。 参考 文 献 【】 1王建平. 民法学( 【 . 下)M] 成都 : 四川 大学 出版 更具有技术性和隐蔽性 。 3我国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归责原则 2o. 虽然我 国知识产权学术界对于知识产权侵 社 .0 5 1 .侵害范围的广泛性 .3 1 普遍存 在的侵 害行为 主要 有两个 重要 表 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存在很大的分歧 , 但是在知识 [] 2刘春 田. 识产权 法【 . 知 M1 北京 : 高等教 育 出版 这方面的工作却做得非 社 、 京 大 学 出版社 ,00 北 20 . 现: 一是个体侵权行为的普及化。二是高科技 侵 产权立法和司法实践中, 常成功 。在我 国修改后 的《 中华人 民共和国著作 【1 3郑成 ̄- R P .I S协议逐条讲解【 . T M1 北京 : 法律 出 权行为国际化。 20. 1 _侵权行为类型复杂化 .4 1 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 民共 版 社 .0 1 和《 4吴 知识 北 中国政 法 大 学 出 这三个知识产权法 , 实际上采取的 『1 汉 东. 产权 法唧 . 京 : m 按照侵权人 的行为方式及其在侵权 中的 和国专利法 》 2 1 作用 , 可以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 是在各 自 侵权行为 的判断上 , 采用的 版 社 .o0 . 在对侵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损 b . 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 可分为一般侵权行 是过错推定原则 ; 害赔偿 匕 则采取的是过错原则。 , 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 据我国《 中华人 民共 和国民法通则》 16 第 0 c . 根据侵权行为主体 的数量进行划分 , 可分 更 正 条规定 , 我国民法据此确立 了以过错责任原则为 为单方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 1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 2 主导 、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补充 的侵权归责任原 本 刊 20 09年第 2 4期 ( 8月下旬刊)7页 5 同时 , 据第 l 8 1 条规定 , 确立了知识产权法是 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一般 认为包括对著 则。 企业人 事薪资信 息管理 系统的开发 与 作权 、 商标权 、 专利权 、 商业秘密权 、 反不正 当竞 民法的特别法地位 。在我国, 对于侵犯知识 产权 刊发的 《 实现》 文 , 一 作者 : 于清峻 , 单位应 为: 尔滨电 哈 争权等智力成果权的侵害行为。 知识产权法相对 的普遍采用的归责原则 , 是二元归责原则 , 在采 补充适用其他归责原 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冷作 分厂。 于民法来讲, 属于特殊法。民法概括性的规定 了 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 ,

试论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试论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试论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石磊法学院 法律系 法学专业(学号**********)指导老师 朱谢群 副教授【内容提要】:在知识产权领域,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一直是学术界争论不已的话题,其焦点问题在于无过错原则的适用。

具体而言,便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应否适用于知识产权侵权领域,若应该,又应如何适用?本文从归责原则的基本理论出发,探讨我国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的体系及我国民事侵权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而对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及其具体适用问题进行论述,以求读者对此问题有较为全面的认识与了解。

【关键词】:侵权责任 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教师点评】:本文在较系统地介绍民事侵权归责原则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捕捉到我国民事立法在相关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并予以阐释;进而结合国际公约和国外相关立法例以及学界代表性观点,针对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及其具体适用,有理有据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该文内容饱满充实,旁征博引,主题突出;结构安排严谨,脉络清晰,层层推进;论证过程中既有演绎推理,又有实证分析;同时表达流畅,引注规范。

当然,文中对有些问题的论述失之稍浅。

但瑕不掩瑜,本文堪称一篇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同时也反映出作者具有较扎实的法学基础和较强的逻辑思辨能力。

一、前言当今世界,人类正走向知识经济的时代。

科技的突飞猛进为人们带来了生活上的便利,但由此也引发了许多问题。

一方面,它极大地促进了信息的传播,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交流方式和思想观念;另一方面,技术的发展也使得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更具隐蔽性,而且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也更为严重。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愈发显得重要。

一方面,我们强调对知识产权所有人的保护,另一方面,若过分强调这种保护,又将不利于信息的广泛传播。

“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一种典型的利益平衡机制,必须兼顾知识产权人的专有权和社会公众自由获得信息的利益。

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涉及对知识产权所有人的保护与社会公众信息获得自由的利益平衡,有待于在法律上设置这样的一个平衡点,以平衡知识产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

论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的“过错”与“无过错”之争

论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的“过错”与“无过错”之争
中图分 类号 : 93 D 2. 4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 号 :0 909 (0 9 83 70 10.5 220 ) —2 —2 0
已有 的法律 规定 中体 现过 错责任 原 则的条 款主 要有 : 知识产 权侵 权 归责 原则 的确 定 是知 识产 权 法 理论 研 究中 的 1 《 RP . T j S协议 》 4 条第 1 规定 : 第 5 款 若侵 权者 知道 或应 当 个十 分重要 的 问题 , 它直接 影 响到 知识产 权 人利 益与社 会公 众 利 益 的平衡 。 然而 , 国学术 界和 实 务界 对这 一 问题 的认 识一 直 知 道其 从事 了侵权 活动 , 么司 法部 门有权 责令侵 权者 向权利 所 我 那 存 在纷 争 , 要存在 “ 主 过错 责任 原则 ” 点 与“ 过错 责任 原则” 观 无 观 有 人支付 适 当的赔 偿费 , 以便补 偿 由于其侵犯 知识 产权 而给权 利 而 侵权 者 知道或 应 当知道 其从 事 了侵权 活动 ” , 点之 间 的对立 现 对此 两大 观 点结 合 已有 的法 律 规定 分 别进 行 人 造成 的损 害 。 “

评述, 以期 在 比较中得 出平 息纷 争 结 论 。

显 然表 明侵 权者 在行 为 时存在 过错 。 2 我 国《 . 著作权 法》 5 条规 定 : 第 2 复制 品的 出版 者 、 制作者 不 对“ 过错 责任 原则 ” 观点 的评 述 制 复 持“ 过错 责任 原则” 点 的代 表 是冯 晓青 教授 , 观 他认 为 : 识 能 证 明其 出版 、 作有 合法 授权 的 , 制 品的发 行者 或者 电影 作 知 计 录音 录 产权本 身具有 公共 性和政 策性 , 而过错 责任 原 则恰 恰是 公共政 策 品或者 以类 似摄 制 电影 的方法 创作 的作 品 、 算机 软件 、 出租 的复制 品有合 法 在侵权 法 中的体现 , 因此知 识产 权侵权 归责适 用过 错责任 原则 应 像 制 品的复制 品 的出租 者不能 证明其 发行 、 当是 理性 的选择 。 然 而, 者认 为 , 0 笔 片面 强调 知 识产权 的公共 性 来 源 的,应 当承担 法律 责任 。 而不 能证 明有合 法授 权或 合法 来 0 显然 表 明侵权 者 在行 为 时存在过 错 。 和政 策性 而 忽视其 私权 属性 是 不妥 当 的 。如 果在 发 生知 识产 权 源 , 3我国《 . 商标 法》 5 条 第三 款规 定 : 第 6 销售 不知 道 是侵犯 注 侵权行 为 时只能适 用过错 责任 原则 , 么 行为 人主 观上 没有过 错 那

专利侵权判定指南 2017 理解与适用

专利侵权判定指南 2017 理解与适用

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 理解与适用摘要:一、专利侵权判定的基本原则二、专利侵权判定的步骤和方法三、专利侵权中的侵权行为类型四、侵权证据的收集和运用五、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和解决六、我国专利侵权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展望正文:专利侵权判定是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权利人和侵权人来说,了解和掌握专利侵权判定的基本原则和步骤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结合《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的理解与适用,为大家详细解析专利侵权判定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一、专利侵权判定的基本原则1.全面覆盖原则: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必须覆盖专利权要求书中的所有技术特征,才构成侵权。

2.等同原则:如果被控侵权技术方案采用了与专利权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等同的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

二、专利侵权判定的步骤和方法1.确定专利权要求的保护范围,分析专利权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2.对比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找出与专利权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的特征。

3.判断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是否实现了专利权要求书中的技术方案,从而确定是否构成侵权。

三、专利侵权中的侵权行为类型1.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侵权产品等行为。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公开、使用、许可、转让侵权专利等技术。

四、侵权证据的收集和运用1.收集被控侵权产品或技术方案的样本、销售记录、宣传资料等证据。

2.通过专家论证、技术对比等方法,明确侵权事实和侵权责任。

3.在诉讼过程中,充分利用证据规则,争取最大程度的证据支持和赔偿。

五、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和解决1.协商和解:双方在侵权纠纷发生后,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调解:由第三方协调,协助双方解决纠纷。

3.仲裁或诉讼:将纠纷提交至仲裁机构或法院,寻求法律裁决。

六、我国专利侵权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展望1.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对专利侵权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2.近年来,我国加大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了侵权成本。

3.未来,我国将继续完善专利法律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专利侵权判断原则与司法实践

专利侵权判断原则与司法实践

第三部分评论与补充:关于等同原则适用问题一、等同原则的基础问题“专利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以保护专利权人私人利益为手段,以公益和私益的协调和平衡为宗旨而作出的制度安排”。

为发挥专利制度上述特有的作用机制,必须在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合理地进行利益平衡,即要将对专利权人利益的保护控制在一个合理的程度,在保护发明创造者积极性的同时,降低专利垄断性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从而达到专利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相对均衡。

等同原则正是专利侵权诉讼中平衡专利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节器”。

相比有形财产而言,专利权的范围是诉诸文字媒介作为呈现方式,而语言文字含义的不确定性却造成了专利权保护范围一定程度的模糊,此外,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也使技术特征的含义在技术发展的不同阶段呈现差异化,从而使专利权的适界更加难以确定。

在司法实践中,等同原则通过对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扩大解释来为专利确定一个合理的保护范围,从而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平衡专利权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作用。

二、等同原则的形成问题——对于历史发展的考察1、最早出现“等同原则”概念的判例是1814年美国法院对Odiornev. Winkley 一案的判决,当时美国最高法院法官Joseph. Story就该案的被控侵权物指出:“仅是貌似不同,或微小改进,并不能勾销初始发明人的权利。

”2、1853年美国最高法院对Winans v. Denmead案的判决则是第一次明确承认了等同原则。

该案原告Winans拥有一项运煤车专利,其特点在于将运煤车的车厢改为圆锥形且底部有锥形孔,这种设计可以平均分配煤炭对车厢的压力,利于煤炭的装卸且增加了运煤车的载重。

被告Denmead设计的车厢与原告专利产品极为相似,只不过上部截面呈八角形,下部是八棱锥。

虽然所有的证据均显示原被告的运煤车具有相同的功能,甚至被告也承认发明灵感来源于原告的发明,一审法院和上诉法院还是没有判决被告侵犯原告的专利权。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多余指定原则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多余指定原则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多余指定原则专利侵权案件中,多余指定原则是一种用于判断侵权行为的原则。

它的基本思想是,对于专利技术的实施行为,如果在实施中存在超过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即存在多余技术特征,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侵权行为。

多余指定原则是根据专利法对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的规定得出的。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的权利要求是保护专利技术的范围,任何人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进行的实施行为,只要其实施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相同或相当,就构成侵权。

然而,在实施专利技术时,有时候会出现一些技术特征是多余的情况。

也就是说,这些多余的技术特征并不是决定专利技术效果的关键因素,即使去掉这些多余技术特征,专利技术的实施效果也不会受到影响。

对于这种情况,多余指定原则的作用就是在判断专利是否被侵权时,将其排除在外,只考虑与专利权利要求相同或相当的技术特征。

多余指定原则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

无论是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中,还是专利权的维权过程中,多余指定原则都会被应用。

在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中,发明人或专利代理人应当尽量避免在专利权利要求中包含多余的技术特征,以避免后续的纠纷。

在专利权的维权过程中,多余指定原则可以帮助判决法院正确地判断侵权事实,从而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多余指定原则的应用并非一成不变的,也会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做出相应的调整。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存在多余的技术特征,依然可构成侵权行为。

比如,当多余的技术特征导致侵权行为的实质内涵发生了变化,或者给专利权人造成了实际损害,或者侵权人采用的技术与专利权人技术之间存在显著的技术关联等情况下,多余指定原则的适用会有所调整。

总之,多余指定原则是一种重要的判断侵权行为的原则,其应用有助于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专利制度的有效实施。

无论是在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中,还是在专利权的维权过程中,多余指定原则都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但在具体应用时,也需要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有哪些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有哪些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有哪些专利是⾮常重要的知识产权之⼀,依法注册的专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法侵害专利权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专利侵权判定原则有哪些?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有哪些在司法实践中,判定专利侵权的原则包括全⾯覆盖原则、全⾯覆盖原则和禁⽌反悔原则、⾃由公知技术抗辩原则等。

《中华⼈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未经专利权⼈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或者利害关系⼈可以向⼈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为成⽴的,可以责令侵权⼈⽴即停⽌侵权⾏为,当事⼈不服的,可以⾃收到处理通知之⽇起⼗五⽇内依照《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向⼈民法院起诉;侵权⼈期满不起诉⼜不停⽌侵权⾏为的,管理专利⼯作的部门可以申请⼈民法院强制执⾏。

进⾏处理的管理专利⼯作的部门应当事⼈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可以依照《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法不同于专利⽅法的证明。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或者利害关系⼈出具由国务院专利⾏政部门对相关实⽤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专利侵权判定原则有哪些”问题进⾏的解答,在司法实践中,判定专利侵权的原则包括全⾯覆盖原则、全⾯覆盖原则和禁⽌反悔原则、⾃由公知技术抗辩原则等。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民法典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有哪些

民法典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有哪些

民法典专利侵权⾏为的判定原则有哪些在向知识产权局申请的专利之后,如果有其他个⼈或者组织侵犯专利⾏为的,到时候可以直接要求对⽅停⽌侵害⾏为,但是要先确定对⽅是不是属于专利侵权。

那么专利侵权⾏为的判定原则有哪些呢,专利侵权⾏为的判定遵循全⾯覆盖原则等原则。

店铺⼩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家做法律参考。

⼀、专利侵权⾏为的判定原则有哪些(⼀)全⾯覆盖原则全⾯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个最基本原则,所谓全⾯覆盖原则,是指如果被控物或者⽅法侵权成⽴,那么该产品或者⽅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项特征,缺⼀不可。

在判定专利侵权时,最先适⽤的是全⾯覆盖原则。

在下述⼏种情况下,视为被控物全⾯覆盖了专利的权利要求。

1、字⾯侵权。

即从字⾯上分析⽐较就可以认定被控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必要特征相同。

⽐如,⼀项专利,其权利要求为:H型强场磁化杯体(1),其特征在于:杯体的两侧各镶嵌⼀块永久磁铁(2)。

如果被控物的杯体两侧各镶嵌了⼀块永久磁铁,那么可以看到,被控物的结构与权利要求所描述的结构⼀模⼀样。

2、专利权利要求中使⽤的是上位概念,被控物公开的结构属于上位概念中的具体概念,此种情况下适⽤全⾯覆盖原则,被控物侵权。

⽐如,⼀项专利,其权利要求为,⼀种新型机器⼈⾏⾛机构,其特征在于:电机接传动机构,传动机构的输出轴上装有驱动轮。

被控物的结构为,电机经齿轮传动,输出轴上装有驱动轮。

被控物采⽤齿轮传动,齿轮传动的结构属于传动机构的具体概念,因此,被控物属于侵权。

(⼆)等同原则等同原则认为,将被控侵权的技术构成与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相应技术特征进⾏⽐较,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员在研究了专利权⼈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后,不经过创造性的智⼒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诸如采⽤等同替换、部件移位、分解或合并等替代⼿段实现专利的发明⽬的和积极效果的,并且与专利技术相⽐,在⽬的、功能、效果上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则应当认定侵权成⽴。

⼆、专利侵权的后果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七⼗⼆条 许可⼈未按照约定许可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许可第三⼈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违约⾏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论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论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QA i I N Qn g ( ec i l e i unZg n a i a dteio n esy i n ,63 0 ,C i ) Tahn pa ,S ha i gR do n l s nu i rt,Zg g 4 0 0 hn g c c o evi v i o a
和行 政 执 法 水 平 的提 高 。
权 、商标 、专利等 权益 不受侵 害 ,一直 以来知识产 权侵 权 责任的归责原则 虽然 作为 知识产 权法 律保 护制度 的核心 问 题之一 ,但具体确定 侵害 知识 产权 的责任原则应 当采用 何
种归责原则 ?不仅仅 是知 识产权 理论界 争执 的中心 问题 之
e o o n l o sd r d,d t r n d t e it l c u lp o e t g t rg tif n e n e p n i i t u n v r t e rs o s i t c n my a ge c n i ee e e mie h n e e t a r p r f hs i h n r g me tr s o sb l y t r s o e o t p n i l y yi i i h e bi p n i l st e mi a e r s o sbl y p n i l i r c p e i h s k p n i i t r c pe,b tn tn n—mitk r c pe o x p n il . t e i i u o o sa e p i i l rm r cp e n i i

要 :知识产权侵权 责任 的具体适用归责原则一直是专 家学者争议 的论题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 归责原则应
当以 是 否 坚持 侵 权 法 和 知 识 产权 法 的 宗 旨 、是 否 坚持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是 否 坚持 社 会 的 公 平 正 义 、 是 否 有利 于社 会

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

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

探析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摘要: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对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的认识一直存在”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之间的纷争。

本文阐释了争议的本质问题并评析了无过错责任主张的理由,从而得出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只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关键词:知识产权归责原则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一、知识产权归侵权责原则的争论(一) 无过错责任原则有学者认为,先行知识产权立法中存在无过错责任原则。

持”无过错责任原则”观点的代表是郑成思教授,他认为:由于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地域性及时限性等特点,其权利人的专有权领域被他人无意或者无过失闯入的可能性比物权等权利大得多。

因此,实行”过错责任原则”的弊端会有很多。

[1](二) 过错责任原则持”过错责任原则”观点的代表是冯晓青教授,他认为:知识产权本身具有公共性和政策性,而过错责任原则恰恰是公共政策在侵权法中的体现,因此知识产权侵权归责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应当是理性的选择。

[2]二、争论的实质(一) 我国现有的立法情况--兼述主张无过错责任学者的主要理由诸多坚持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采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学者大多会援引我国《专利法》以及《商标法》中的相关条文来证明其观点的正确性。

《专利法》第63 条第2 款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商标法》第56条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对”诉前停止侵权行为”这一临时救济措施的运用提供了法理上的依据。

两则规定明确规定对于停止侵权行为的诉讼请求不要求对侵权人行为主观状态的证明,而只需要相应的客观事实。

这样就确定了停止侵权行为的无过错归责原则。

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综述

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综述

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综述可见,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普遍采取的是挂靠式。

由于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具有复杂性与综合性,而科技主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兼顾科技成果的鉴定、奖励事宜下很难有足够的精力投人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同时,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涉及诸多法律问题,而科技主管机构的工作人员通常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很难有效的进行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关于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全国性文件,仅有教育部1999年《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2002年科技部、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与2004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三部。

而全国10%的高校尚未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已有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计不周全、不严密,更多的只是在重复一些法律条款,在智力成果的归属问题、专利的申请与维持、利益的分配等问题上还不完善,缺乏可行性,不能切实有效地保护高校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各环节管理失衡1.知识产权获得管理阶段首先,在智力成果研究之初,缺乏调研,忽视专利文献检索,造成重复劳动。

专利文献是科研重要的参考资源。

全世界每年出版的100多万份专利文献中,记载了全世界95%的新发明、新技术,而且专利文献提供的技术信息,要比其他媒体的报道早5-10年。

在研究工作的各环节,充分地利用专利文献有利于熟悉有关领域的最新动态,启迪开发新思路,节约研究时间、降低研究成本,减小风险。

但我国大多数高校在研究课题立项时,忽视专利文献检索,造成重复立项、低水平研究,新技术开发成效低。

其次,在智力成果完成时,缺乏严格的制度调节,发明人优先发表论文导致智力成果丧失新颖性而无法申请专利。

目前我国许多高校在制定教师、科技人员与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奖励与职务聘任等业绩标准时,较少考虑到专利问题。

发明人投人巨大的智力劳动,申请专利所获得的收益却不如在不一致级别期刊上发表论文获得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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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试论专利侵权归责原则摘要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之一,专利制度在实施至今二十几年的历史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革以及我国国际地位的提高,不断地适时完善与壮大,在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我国专利制度的主要法律规范是专利法,其制定的主要目的就是依法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

中国加入WTO后,保护专利权不受侵犯越来越成为我国专利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内容,而认定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其责任的承担更成为了重中之重,是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

由于专利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在处理有关专利侵权归责问题时,不仅要立足民事基本法律制度,还应该考虑到专利权本身的特点,使对专利权的保护不拘泥于传统理论形式。

本文共分为三章,按照从一般到特殊的原则,先后对于民事侵权行为法、专利直接侵权、专利间接侵权中适用的归责原则分别进行了论述。

第一章首先是关于作为基本法的民事侵权行为、侵权责任以及归责原则基本概念等理论的简单介绍,为进一步研究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做了一定的基础法理准备工作。

随后,文章大体上是按照侵权法的发展历史,逐一论述了侵权法历史上产生的结果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及公平责任。

其中,结果责任原则由于其适用的范围环境有限,已经不复存在;公平责任只是立法者基于人道主义考虑而在法律条文中规定对受害人的一种补偿,因此它不能作为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

其他三种归责原则,笔者对于其各自产生的历史背景,在社会发展中的价值意义分别进行了概述,并联系社会变革以及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指出了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存在的缺陷。

专利侵权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本文的第二章是关于专利直接侵权的归责原则问题。

通过对专利直接侵权的法律特征、种类的介绍以及对我国相关专利法规、Trips协议的内容分析,指出了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是从适用范围、法律功能以及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来看,都是不宜作为归责原则来适用的。

由于过错责任原则对于专利权这种极易受到侵害的权利保护的力度不够,因此也不宜作为专利直接侵权归责原则来适用。

第二章第三节是本文的一个重点部分。

笔者联系第二次修改专利法前后的不同规定,联系其他相关法律制度阐述了专利直接侵权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必要性。

适用该原则不仅有利于全面保护专利权,而且也为被控侵权的行为人提供了合理的抗辩依据,同时也有益于整个社会技术的发展。

本文第三章中对于专利间接侵权应当适用何种归责原则进行了论述。

专利间接侵权虽然在我国现行《专利法》中并未予以明确规定,但在社会现实生活中却时有发生。

本章结合专利间接侵权在美国专利法以及我国相关法律中的体现,具体分析了其构成要件以及发生情形从而论证了专利间接侵权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最后,在本文的结论之中,笔者再次强调了其观点,即在处理专利侵权责任的认定和归结时,要以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为基础,结合专利侵权的特点,区分专利直接侵权和专利间接侵权,对其分别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专利直接侵权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专利间接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同时,笔者还提出了对于我国专利侵权制度中的归责原则,应当在法律中予以明确规定的建议。

此举既能为处理专利侵权责任提供确定的法律依据,又有利于发展完善我国的专利制度。

关键词:归责原则专利直接侵权专利间接侵权英文摘要REGARDING PPRINCIPLES OF ASSUMEDLIABILITY OF PATENT RIGHTABSTRACTAs one of the important achievements of reforming and opening-up policy, the system of patent right has been improved follow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arket economy, the reforming of the society and the enhancement of our prestige in the world. It takes a great role in China during these twenty years. The main part of the system of patent right is Patent Law, which is established to protect patent right. After entering the WTO, Chinese government pays more attention to protect patent right from the infringement. How to avoid patent right being infringed upon and judge infringement definitely are very significant. To deal with the infringement to patent right, a kind of special civil right on the basis of the system of civil law, its own characteristics should be concerned.The author discuss the principles of assumed liability of tort law, direct infringements on patent right and indirect infringements on patent right respectively with three part in this article. In the first Chapter, the author makes the basic definition and narrates tort history to discuss the advantage and disadvantage of the several kinds of principles of assumed liability. In the second part, the principle of assumed liability of direct infringements on patent right is questioned. By analyz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irect infringements, Chinese patent rules and the Trips Agreement, the result is made that the faulty liability and non-negligent liability can not be applied to direct infringements to patent right as neither of them can provide overall protection because of their limitation. The author compares the revised rules of the Patent Law with the old ones, considering that the application of fault-assumption to direct infringementsis necessary and reasonable. In this way, the patent right is protected very well and the person is provided with a chance to defense.In the third part, the author questions the principle of assumed liability of indirect infringements to patent right. Drawing lesson from the American Patent Law and Chinese law concerning indirect infringement, the author maintain that fault liability applies to indirect infringements upon patent right through the study of its components.As the conclusion, the author emphasizes again her point of view that to deal with the infringement upon patent right, direct infringement and indirect infringement should be treated respectively. To direct infringement, the principle of fault-assumption should be applied, and to indirect infringement, the principle of fault liability should be applied. Moreover, the above said should be a matter of law and provided in the law in order to perfect the system of patent right.Key words: principles of assumed liability, direct infringements to patent right indirect infringements to patent right目录目录引言 1 第一章侵权归责原则概述 2 第一节侵权行为、侵权责任和归责原则的基本概念 2一、侵权行为 2二、侵权责任 3三、归责原则 4第二节侵权归责原则及其历史发展 5一、结果责任原则 6二、过错责任原则 6三、过错推定原则 8四、无过错责任原则 9五、公平责任 11第三节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现状 12一、归责原则多元化 12二、我国学者主要持有的不同观点 13三、我国民法上归责原则的适用 13 第二章专利直接侵权的归责原则 17 第一节专利侵权行为 17一、专利侵权行为及其法律特征 17二、专利直接侵权 19第二节专利直接侵权归责原则现状分析20一、关于专利直接侵权适用归责原则的不同观点 21二、专利直接侵权不宜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22三、专利直接侵权不宜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24第三节直接专利侵权应该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24一、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在专利法中的适用 24二、专利侵权中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必要性 26 第三章专利间接侵权及其归责原则 28 第一节专利间接侵权 28一、国外及我国有关专利间接侵权的规定 28二、专利间接侵权定义 29三、专利间接侵权构成要件 29第二节专利间接侵权归责原则 30 结论 33 参考文献 34引言引言专利权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定期间内,对其发明创造的成果,依法所享有的排除他人干涉的专有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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