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清单(适用于服务型行政执法、执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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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25•【字号】佛府办函〔2016〕354号•【施行日期】2016.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35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佛山市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编办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25日佛山市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5〕31号)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区政府各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的设定、实施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权责清单,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定,以清单的形式载明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及其应承担的责任事项,以及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权力和责任事项,文秘、会务、保密、人事党务、财务、外事、政府法制监督等部门内部管理职责除外。

本办法所称权责清单通用目录是指以目录的形式列明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权责事项,作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的来源。

开封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监管与动态调整暂行办法

开封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监管与动态调整暂行办法

开封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监管与动态调整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的运行监管,规范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促进权责清单有效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开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是指梳理汇总行政机关和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等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具体行政行为,并将上述行政职权事项的名称、类别、依据、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对象、办理时限、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运行流程、责任事项和监督方式等列成清单,便于规范运行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权责清单的运行监管和动态调整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运行监管第四条权责清单运行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清单所列行政权力行使依据的合法性,行政权力行使过程的规范性,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责任义务的明晰化,以及其他需要监督管理的事项。

第五条权责清单运行监管对象包括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六条权责清单运行监管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各部门和单位行使的行政职权,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必须纳入权力清单,不得法外设定职权或在权力清单之外行使权力;必须在责任清单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做到权责一致;必须坚持依法监督、依法追责,把对权责清单的制约监督纳入法治轨道。

(二)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权责清单要充分、完整、长期地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布,方便群众了解,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规范运行原则。

严格遵守权责清单规定的职权边界和行为准则,明确权责清单运行的监督管理责任及责任主体。

(四)坚持创新管理原则。

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

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
2、处置岗: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对当事人的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认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处罚建议。对律师事务所年检(初审),审查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是否符合司法部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的事项。对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在开展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对发现、查实的律师事务所在执业和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当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者有关律师进行警示谈话,责令改正,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认为需要给予行业惩戒的,移送律师协会处理。对律师执业活动在开展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查实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存在问题的,应当对其进行警示谈话,责令改正,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律师的违法行为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认为需要给予行业惩戒的,移送律师协会处理。对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工作站)的各项服务进行监督处理。
4、告知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行为立案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做出处罚决定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陈诉、申辩、听证权利,口头告知的,应当制作笔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离、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情况停止执业的,书面告知当事人处理意见。
5、决定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行为立案的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离、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情况停止执业的,依法决定收缴其《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行政检查
1、检查岗: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第59号)第三十七条: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年度检查材料初审。

权责清单管理办法

权责清单管理办法

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管理,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政府工作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省、市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能的机构(以下统称行政机关)的权责清单的制订、公布、运行、调整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行政机关的权责清单管理工作,应当遵循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将推行权责清单工作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行政问责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五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负责本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监督管理,并对下级政府的权责清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本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及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权力集中办理工作的日常管理、流程优化、行为规范、协调监督、考核评议等工作。

第六条行政机关是推行权责清单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部门权责清单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制订和公布权责清单。

在对现有行政权力和责任进行全面彻底梳理、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列示,并向社会公布。

行政权力,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

第八条权责清单中的行政权力信息内容应当包括权力编码、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职权依据、实施主体、责任事项等要素。

责任事项应当包括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每个环节对应的具体责任。

省、市、县三级共同实施的行政权力应当在要素内容上统一规范。

第九条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行政权力、承担责任,不得行使或者变相行使未列入权责清单且无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不得推诿或者怠于履行责任。

权责清单和履职指引

权责清单和履职指引

权责清单和履职指引一、权责清单的意义和作用权责清单是指明岗位职责和权限的清单,它是组织机构中各个岗位工作职责的具体表述。

权责清单的制定对于组织机构的运作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确保每个岗位的职责明确,避免职责模糊不清,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落实的程度。

1.明确职责和权限:权责清单可以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让每个员工清楚自己的工作范围和职责,避免冲突和混淆。

2.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权责清单,可以将工作任务合理分配到各个岗位,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工作协作:权责清单可以明确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和联系,促进部门间的协作和沟通,提高工作效果。

4.落实责任追溯:权责清单可以明确每个岗位的责任,使责任可以追溯和落实,提高组织机构的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

二、履职指引的意义和作用履职指引是指明个人工作职责和目标的指引,它是针对每个员工所制定的个人工作指导方针。

履职指引的制定对于员工的工作发挥和个人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明确个人的工作目标和职责,帮助员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发展自己的能力。

1.明确工作目标:履职指引可以明确每个员工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让员工知道自己需要完成什么工作和达到什么目标。

2.提高工作动力:通过履职指引,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让他们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感,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

3.发展个人能力:履职指引可以帮助员工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发展方向,为员工提供个人成长和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4.提高工作质量:通过履职指引,员工可以更加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要求,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为组织机构的发展做出贡献。

总结起来,权责清单和履职指引是组织机构和个人工作的重要指导文件,它们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组织机构的运作和个人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职责和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落实的程度,权责清单可以帮助组织机构更好地实现目标和任务;而通过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提高工作动力和发展个人能力,履职指引可以帮助员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和提升自己的能力。

部门职责与权责清单

部门职责与权责清单

部门职责与权责清单是一份明确列出某个部门在组织中所承担的职责、职权和义务的文件。

它有助于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

以下是部门职责与权责清单的一些主要内容:
1. 部门名称:明确列出部门的名称,以便于区分和识别。

2. 部门主要职责:详细描述部门在组织中所承担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日常事务、项目管理、决策制定等方面。

3. 部门职权:列出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拥有的权力,如决策权、指挥权、监督权等。

4. 部门负责人:明确指出部门的负责人,以便于沟通和协调。

5. 部门人员构成:列出部门内各个职位的名称和职责,以便于了解部门的组织结构。

6. 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明确指出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以便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7. 部门考核与评估:明确列出部门的考核指标和评估标准,以便于对部门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8. 部门培训与发展:明确列出部门的培训计划和发展方向,以便于部门员工的成长和发展。

综上所述,部门职责与权责清单是组织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工
具,它有助于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和协作效率。

权责清单责任事项

权责清单责任事项

权责清单是指将一个组织、机构或个人所拥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列出的清单。

在不同的领域和情境中,权责清单的制定有助于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防止权力滥用和责任推诿。

权责清单责任事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权力界定:明确个体或机构拥有的权力范围,包括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

2. 责任事项:列出个体或机构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基本职责、专项任务、临时性工作等。

3. 责任主体:明确责任的承担者,即谁对哪项工作负责。

4. 责任追究:规定未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时的追究方式和处理措施。

5. 权利与责任的对应:确保权力与责任相对应,即有多大权力,就有多大责任。

6. 监督与评价:设立监督机制和评价标准,对权力行使和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7. 调整与更新:权责清单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更新,以确保其始终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行政职权清单

行政职权清单

行政职权清单一、行政职权清单的概述行政职权清单是指政府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事项清单,旨在明确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行政职权清单的制定和实施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

二、行政职权清单的分类与内容行政职权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企业、个人、社会组织等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许可事项。

2.行政检查事项:对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的事项。

3.行政征收事项:包括税收、非税收入、土地征收等事项。

4.行政给付事项:如社会保障、救助、补贴等。

5.行政奖励事项:对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

6.行政处罚事项: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的事项。

三、行政职权清单的实施与应用1.行政职权清单的制定:各级政府根据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级行政职权清单。

2.行政职权清单的公示:政府将行政职权清单在政府网站、办事大厅等场所公示,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

3.行政职权清单的执行:政府部门按照行政职权清单行使职权,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高效。

4.行政职权清单的变更与调整: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政策调整等因素,适时对行政职权清单进行调整。

四、行政职权清单的监督与评估1.内部监督:政府内部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行政职权清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外部监督:各级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对行政职权清单的实施进行监督。

3.社会监督:通过舆论监督、公众举报等方式,对行政职权清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评估机制:定期对行政职权清单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五、行政职权清单的优化与改革1.简政放权:通过取消、下放行政职权,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2.流程优化:整合行政职权,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3.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行政职权清单的信息化管理,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2日深圳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权责清单管理体系,促进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职权的清理,权责清单的编制、运用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规范的行政职权,是指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称实施部门)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行为。

本办法规范的行政职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指导、其他等10类。

政府信息公开、信访维稳、行政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调解等行政机关共有的行政职权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权责清单是指实施部门编制的本部门行政职权的实施要素汇总,主要包括行政职权事项目录、行政职权事项登记表、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等。

行政职权事项登记表应明确实施部门行使某项行政职权时,重复适用的各项要素,包括实施主体、职权依据、办理对象、相关职责要求、救济渠道等内容。

行政许可等依行政相对人申请实施的职权事项,还应包括申请材料、办理条件、法定期限、承诺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行政处罚等政府主动行使的职权,还应包括违法情形或处理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2.28•【文号】国办发〔2015〕92号•【施行日期】2015.12.2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92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12月28日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推行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开展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要求(一)工作目标。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以清单形式列明试点部门的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防止出现权力真空和监管缺失,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要把加强党的领导、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作为试点工作的基本遵循。

通过开展试点,为全面推进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探索经验。

(二)试点范围。

根据部门职责特点,确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司法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证监会开展试点。

未列入试点范围的部门,可参照本方案先行做好本部门权责事项梳理,为下一步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做好准备。

二、试点任务(三)全面梳理部门现有权责事项。

各试点部门可将权力和责任事项结合起来,并参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分类方式,对行政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可根据实际履职情况,将规划制定等宏观管理职责及标准拟订等权责事项一并进行梳理分类汇总。

广西壮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区各级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党委工作机关序列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法律法规赋予行使行政权力的单位(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和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以下简称通用目录)的统筹编制、调整公布、动态管理、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权力事项,是指行政机关行使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等10类。

本办法所称责任事项,是指行政机关按照权责一致,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所对应编制的责任事项。

本办法所称权责清单工作管理机构,是指由全区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具体负责本级权责清单管理工作的行政机关。

第三条对权责清单实行“一表两单”、动态管理。

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包括对行政机关权责清单及通用目录的动态调整。

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应当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原则。

未纳入权责清单的事项不得作为行政权力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调整的权责清单及通用目录,一般包括序号、权力分类、项目名称、子项名称、实施主体、承办的内设机构、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追责依据、免责事项、备注等要素。

第五条除保密事项外,按程序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应当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各单位门户网站、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为本单位权责清单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权责清单的编制、动态调整、公布工作,对清单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负责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中管理、维护、更新本单位权责事项;负责编制和调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7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7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正文: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晋政办发〔2021〕7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公布山西省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有关规定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山西省省直部门权责清单》予以网上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西省省直部门权责清单》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务服务网、各部门网站设置固定板块公布。

省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不得在权责清单外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二、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国务院、省级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以及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各部门权责清单,确保清单的合法性、时效性。

三、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大力推进行政职权网上运行,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进依法履职、规范履职、阳光行政。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26日——结束——。

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

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

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科室名称科室职责职责类别岗位职责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呈报和注册。

行政许可1.受理岗: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59号)第十六条第二款: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业务接待站(点)变更、初审。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第十七条: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办理的初审。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补发或更换初审。

2.审查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业务接待站(点)变更、初审,接收申请材料,按照受理标准进行查验,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填写审批表,与申请材料一并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将申请人的相关权利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对拟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初审,并出具审查意见,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核准。

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遗失或者损坏无法使用的补发或更换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后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或更换。

3、决定岗:由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决定。

4、送达岗:由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送达。

5、事后监督岗:加强对准予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监督检查。

1、立案岗: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59号)第四十二条: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行为的处罚。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第二十一条: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收回。

行政处罚2、调查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行为立案的案件,承办人员要及时、合法的搜集证据,查明事实,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检查,与当事人有厉害关系的应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取证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诉。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离、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情况停止执业的,进行审查核实。

3、审查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行为立案的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权责清单的具体内容

权责清单的具体内容

权责清单的具体内容权责清单是指明清楚组织中所有岗位任务职责和权利职责,以及针对不同职务的要求,基于定义的角色和责任,有效地指导组织行为,维护组织目标和利益的一种管理机制。

权责清单的具体内容通常包括职责的定义、权利的定义、职责的细化、权力的界定、职责的传递和管理机构的建立和改革。

组织的职责是指每个职位的职责和具体要求。

通常来说,将职责定义为具体且清晰的职责描述,这样可以帮助组织成员了解他们应该做什么,可以有效地指导组织行为,管理组织目标和利益。

此外,职责的细化定义还可以帮助组织成员在自身任务的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的要求完成具体的服务,以达到最佳的绩效。

组织的权力也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涉及到组织赋予各个岗位的权利和与此相关的责任。

权力是指组织给予每个岗位的权利,在做出决定时,各对应的岗位必须拥有足够的权利,以确保组织的有效运作。

另外,组织角色定位也是一项重要内容,其中包括组织内部各职能岗位之间的关系。

组织确定了每个职能岗位在组织中的定位和作用,并确定其在发展中的转变路径,以确保组织的高效运转。

权责清单的传递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由于责任管理机构的成立,权责清单的传递会更加清晰和有效,因此,组织需要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和优化权责清单的传递机制,以确保每个岗位的权责清单能够得到有效地传递。

最后,管理机构的建立和改革也是权责清单的具体内容之一,对于责任管理机构的设计和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有助于组织建立一个有效的权责清单传递机制,以确保每个岗位的权责清单能够得到有效地传递。

综上所述,权责清单的具体内容包括职责的定义、权利的定义、职责的细化、权力的界定、职责的传递和管理机构的建立和改革等。

权责清单是在组织中有效地指导行为,维护组织目标利益的重要机制,而这个机制的成功实施,不仅离不开各个岗位的权责清单,更需要各个岗位按照有效的传递机制,按照组织的要求,完成服务,确保组织的高效有序运作。

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最新)

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最新)

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相对人对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能够得到依法受理、办理和反馈;发现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方式和途径实现多元化、制度化;分工合理、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失责必究、震慑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基本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得到有效落实;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得到有效维护。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制度先行。

根据行政执法活动的特点和规律,结合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行政执法权的类型、流程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不断完善和细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明确是非对错的界限以及不同的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等,切实为行政执法部门及其人员立起规矩。

——坚持失责必究。

凡属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线索必经调查核实,凡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必追究责任,凡不积极主动履行追究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必承担相应后果。

——坚持过惩相当。

根据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主观过错、客观行为、后果轻重、社会影响等因素,依法依规确定和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坚持惩教结合。

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的教育培训和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管控和监督,及时堵塞制度漏洞,防止权力滥用。

二、工作任务(一)全面界定行政执法职责。

1.推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

以确认公布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为基础,按照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等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由区政府组织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确认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全面界定执法职责,形成一单(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一表(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一图(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除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工作部门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要同步确认公布,确保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覆盖各类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权力。

(牵头部门:区政府法制部门,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2.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和公布机制。

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模板

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模板

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模板一、行政权力清单1.权力事项:列出本部门所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

2.权力依据:明确各项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3.权力流程:详细描述各项行政权力的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

4.权力期限:规定各项行政权力的办理期限,包括法定期限和承诺期限等。

5.权力监督:明确各项行政权力的监督方式,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等。

二、责任清单1.责任事项:列出本部门所承担的行政责任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等。

2.责任依据:明确各项行政责任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3.责任目标:设定各项行政责任的具体目标,包括完成时限、质量标准等。

4.责任主体:明确各项行政责任的主体,包括具体负责人、相关部门等。

5.责任考核:建立各项行政责任的考核机制,包括考核标准、考核方式等。

三、监管措施1.监管事项:列出本部门所承担的监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

2.监管依据:明确各项监管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3.监管方式:规定各项监管的具体方式,包括现场检查、专项整治等。

4.监管责任:明确各项监管的责任主体,包括具体负责人、相关部门等。

5.监管效果:建立各项监管的效果评估机制,包括评估标准、评估方式等。

四、追责机制1.追责事项:列出本部门所承担的追责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等。

2.追责依据:明确各项追责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3.追责程序:规定各项追责的具体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处理决定等环节。

4.追责结果:明确各项追责的结果处理方式,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或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5.追责监督:建立各项追责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等。

五、公开透明1.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措施等信息。

开展部门核心职能履行情况评估 权责清单

开展部门核心职能履行情况评估 权责清单

开展部门核心职能履行情况评估权责清单近年来,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任务也日益繁重,各项职责和任务也在不断增加。

在这种背景下,为了确保政府机构职能的高效运转和优质服务的提供,各级政府部门都需要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制定清晰的权责清单,明确职责边界和工作要求,推进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机构职能的优化改进。

一、权责清单概述权责清单是指对政府部门职责、权限、责任、任务等进行全面而具体的规定,往往会包含如下要素:部门名称、部门职责、职务职责、权责关系、任务执行情况、工作标准、课程计划、绩效考核等。

该清单在政府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1.为工作提供指导:权责清单能够清晰地规定政府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使员工能够清楚地理解自己具体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从而提高工作的效率。

2.促进内部沟通:权责清单中包含的职责和任务明确,防止部门内部职责领域的重叠和冲突,同时可以促进部门内部员工之间的有效沟通。

3.推进绩效评估:权责清单中明确的职责和任务可作为绩效评估的依据,一方面能够帮助政府机构评估部门的运转效率和绩效水平,另一方面也能为绩效考核制定更加具体、科学、客观以及公正的评价标准。

为了落实权责清单的重要意义,各级政府部门都应当开展部门核心职能履行情况评估。

该评估主要依据部门权责清单,通过对部门内部的工作标准、工作流程、服务质量等进行量化评估,从而客观全面地评估部门的工作绩效。

具体评估流程如下:1.确定评估的范围和标准,明确主要评估方向和目的。

在确定评估的范围和标准时,应当结合权责清单中规定的职责和任务,科学合理地制定评估标准,同时考虑到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综合考虑政府部门的实际情况,使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准确、公正。

2.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流程和方法。

评估方案应当包括评估目标和指标、评估流程和方法、数据来源和分析、评分标准和绩效考核等。

在评估方法中,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现场检查、案例分析等形式,对政府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进行评估。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有否依据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是国家机关行使公共权力的一项重要活动,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而权责清单正是行政执法的依据之一。

本文将就行政执法是否依据权责清单展开探讨。

我们需要了解权责清单的概念。

权责清单是指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结合部门职能和任务特点,对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责任和规范进行详细规定,明确权责边界,规范行为依据的清单。

权责清单的制定是为了确保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与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

在行政执法中,权责清单具有重要作用。

权责清单明确了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边界,规范了执法行为的依据,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权责清单明确了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确保了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权责清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借鉴,有利于加强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目前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一些问题,是否依据权责清单也面临一些挑战。

一方面,权责清单的制定不够规范和明确,有的部门权责清单缺乏具体细化的指导和操作规范,导致执法行为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

一些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对权责清单缺乏理解和执行,存在违法乱纪、滥用职权等现象,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损害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为了解决行政执法是否依据权责清单的问题,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和改进。

应加强对权责清单的法律制度建设,明确权责清单的制定要求和程序,规范权责清单的内容和结构,强化权责清单的约束力和适用性。

应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权责清单的认识和理解,加强执法人员的规范意识和职业素养。

应建立健全权责清单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强化对权责清单的执行和落实,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滥权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权责清单政策依据

权责清单政策依据

权责清单政策依据
权责清单是指明组织机构或个人在特定工作中所承担的权利和责任的文件或清单。

权责清单的制定需要有相应的政策依据,以确保其合理、规范和可操作。

以下是一些可能作为权责清单政策依据的例子:
1. 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对组织机构和个人的权责进行了明确规定,权责清单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2. 行政法规:行政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章、办法和规定等,也可以成为权责清单的依据。

3. 组织内部制度和规章制度:组织内部制定的各类制度和规章,如工作程序、职责分工等,可以为权责清单提供依据。

4. 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根据组织的具体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确定各个环节和岗位的权责,可以作为权责清单的依据。

5. 相关标准和指南: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和组织内部制定的各类指南,对工作中的权责有具体规定,可以作为权责清单的依据。

6. 上级指导文件和要求:根据上级机构的要求和指导,确定组织和个人的权责,确保其符合上级的要求和指导。

7. 经验和实践总结:组织和个人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和总结,
可以作为权责清单的参考和依据。

在制定权责清单时,应综合考虑以上多个方面的政策依据,并确保其与组织的整体运作和战略目标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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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地区权责清单
职权类别:行政处罚 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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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行政处罚 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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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行政处罚 部门盖章:
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乡级人民政府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
罚:……(二)在公共场所乱堆粪便、
2、《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5年1月14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除。

2、《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民政府
民政府
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
和环境卫生的批准或者未按
规划进行建设XX地区权责清单
职权类别:行政强制 部门盖章:
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
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
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Array XX地区权责清单
职权类别:行政给付 部门盖章:
XX地区权责清单
职权类别:行政给付 部门盖章:
XX地区权责清单
职权类别:行政检查 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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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行政检查 部门盖章:
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接受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政府

XX地区权责清单
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部门盖章:兵役登记、初审、体检、政

、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3)《河南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1985年10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根据2001年9月5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征兵工作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对当年应征公民按照新兵征集条件进行审查,并应按照上级规定的人数比例,择优确定预征对象,经县(市、区)兵役机关批准后,发给《预征对象通知书》。


(4)《征兵工作条例》(1985年10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根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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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部门盖章:
十二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区域名称的命名、更名,经村民会议或者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请县级民
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十一条第三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根据县(市、区)兵役机关的通知,设立兵役登记站,并于兵役登记开始七日以前将登记通知送达适龄男性公民。


《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
年8月15日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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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部门盖章:。


(2)《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6号,自1993年11
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在村庄、集
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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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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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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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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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部门盖章:
供养并予以公示。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XX地区权责清单
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部门盖章: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
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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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部门盖章:
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自2014年5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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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部门盖章:
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
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
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
民政府审核。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
3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享受农村五保
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
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
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Array XX地区权责清单
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部门盖章:
XX地区权责清单
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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