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白任意性规则
2020法考背诵考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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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考背诵考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一、自白任意规则★1、自白任意规则,又称非任意自白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即承认有罪的供述),才具有可采性;违背当事人意愿或违反法定程序而强制作出的供述不是自白,而是逼供,不具有可采性,必须予以排除。
2、根据自白规则,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对于控方举出的违反自白任意性规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如果辩护方表示异议的,法官应当禁止控方向法庭提交该证据,并不得以该证据作为裁判的依据。
二、传闻证据规则★1、传闻证据,证人所陈述的非亲身经历的事实,或者证人在出庭作证时未向法庭提出文件中的主张。
2、所谓传闻证据,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书面传闻证据,即亲身感受了案件事实的证人在庭审期日之外所作的书面证人证言,及警察、检察人员所作的(证人)询问笔录;二是言词传闻证据,即证人非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而是向法庭转述他从别人那里听到的情况。
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规定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只是部分地体现了该规则的精神。
3、传闻证据规则,也称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即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规则。
根据这一规则,如无法定理由,任何人在庭审期间以外及庭审准备期间以外的陈述,不得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
三、意见证据规则★★1、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只能陈述自己亲身感受和经历的事实,而不得陈述对该事实的意见或者结论。
2、《高法解释》第75条第2款规定:“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但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除外。
”3、但是,我国将证人和鉴定人予以区分,鉴定意见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作为某一方面专家的鉴定人的意见可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并不违反意见证据规则。
2023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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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第一部分常识判断1.党旳十八大汇报提出“两个翻倍”,到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比翻一番。
下列有关“两个翻倍”表述错误旳是()A.党旳十八大初次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提出了量化目旳B.到我国城镇居民每人收入估计都可以实现倍增C.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翻倍是GDP翻倍旳出发点和落脚点D.到我国GDP估计将超过GDP旳4倍2.与我国接壤旳金砖国家有()A.1个B.2个C.3个D.4个3.中国是世界上稀土资源最丰富旳国家,素有“稀土资源”之称,下列属于稀土旳表述,错误旳是()A.我国是稀土资源储备大国,也是稀土产品生产、应用和出口大国B.美国是稀土旳重要使用国,目前中国出口旳稀土数量占全球之首C.稀土一般是以氧化物状态分离出来旳,稀土旳得名是由于很稀少D.我国旳稀土储量占世界稀土储量旳比例今年来因开发已经下降4.《三国演义》开篇称:“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不过这句话未必精确,由于()A事物旳发展需以条件为背景B事物旳本质不以时间为转移C事物旳质变从量变开始旳D矛盾双方是可以互相转化旳5.下列诗句描写菊花旳是()A总被东风吹作雪,绝胜南陌碾成尘B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C一是广寒宫里种,一秋三度送天香D寂寞东篱湿露华,依前金靥照泥沙6.下列哪组词语都与中国古代科举考试有关?()A.蟾宫折桂、桂冠、连中三元B.问鼎中原、独占鳌头、蟾宫折桂C.连中三元、五子登科、名落孙山D.金榜题名、桂冠、独占鳌头7.下列语句与出处对应错误旳是()A.不战而屈人之兵-----《孙子兵法》B.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韩非子》C.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D.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荀子》8.有关京剧艺术,下列说法错误旳是()A.《红灯记》和《智取威虎山》是现代京剧B.京剧演出旳艺术手段重要有唱、念、做、打C.京剧旳重要题材是才子佳人旳故事D.京剧旳脸谱一般用于净、丑两个角色9.有关《四库全书》,下列说法错误旳是()A.编修于乾隆时期B.反应了清代图书旳全貌C.在编纂过程中纪晓岚奉献突出D.分经、史、子、集四目10.经济增长一般是指在一种较长旳时间跨度上,一种国家人均产出(或人均收入)水平旳持续增长。
自白补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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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白补强规则的内涵及其价值(一)自白补强规则的内涵自白补强规则是指仅有被司法机关控诉的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犯罪事实的承认,而没有其他证据对犯罪嫌疑人所犯事实加以证明、担保的,犯罪嫌疑人不应因此而被定罪。
目前对于自白补强规则概念的争议主要源于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的概念定位相对模糊。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白任意性得到了确定之后,在只有被告人自白作为证据的情况下能否以此作为判决的依据成为自白作为证据具有可采性后面临的问题。
自白补强规则即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禁止以被告人的自白作为定案的唯一证据,而要求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
自白补强规则存在的基础和价值在于:一是为了防止由于自白本身的特点而导致误判的产生。
自白本身具有虚假性,被告人有可能出于各种原因冒充作案人,也有可能在认为无法证明自白受外力所迫的情况下承认自白是出于自愿的,这时,若仅以自白作为定案的依据就有失公正。
二是为了避免偏重于自白。
如果立法上允许在只有被告人自白的情况下据以定案,那么,在追究犯罪的侦查、控诉和审判过程中,重心就会放在取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白上。
而这种偏重会导致刑讯逼供的使用并由此引起在控诉、审判过程中一系列偏重自白的不良反应。
(二)自白补强规则的价值1程序价值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的判决直接决定着被告人的命运,被告人面临着被剥夺财产、自由乃至生命等刑事处罚,因此需要设立公正的程序对司法机关的权力进行制约,以防止其作任意性的裁断。
程序正义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程序可以为法律行为提供外在标准,使得行为不可能任意进行,使得追诉机关在实施追诉行为时能受到规范的约束。
具体到裁判领域,程序正义应当要求裁判者在认证程序中采取科学的采信规则。
如果仅依自白就认定被告人有罪,就有可能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人权,有悖于程序的人道性,不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
所以,法律规定对自白予以补强的规则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
2人权价值人权保障理念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理念,要求立法机关在立法的时候权衡利弊,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的利益,使法律的规定充分体现人权保障价值;要求侦查机关和司法机关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不能剥夺或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它参与人的权利,保障诉讼参与人更好地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自白任意性规则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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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性规则是指什么⼈类意志的⼀切活动永远是同作为意志源泉的感受印象的强度对称的,⽽且每个⼈的感觉是有限的。
因⽽,痛苦的影响可以增加到这种地步,它占据了⼈的整个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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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性规则是指什么⾃⽩任意性规则,⼜称⾮任意⾃⽩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基于被追诉⼈⾃由意志⽽作出的⾃⽩(即承认有罪的供述),才具有证据能⼒;违背当事⼈意愿或违反法定程序⽽强制作出的供述不是⾃⽩,⽽是逼供。
不具有可采性,必须予以排除。
根据⾃⾃规则、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对于控⽅举出的违反⾃⽩任意性规则的犯罪嫌疑⼈、被告⼈供述,如果辩护⽅表⽰异议的,法官应当禁⽌控⽅向法庭提交该证据,并不得以该证据作为裁判的依据。
⼆、如何理解刑诉法⾃⽩任意性规则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1条和《⾼检规则》第265条均规定了⾮法⾔词证据的排除规则,指出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法⽅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证实⾃⼰有罪。
可见,我国已经基本确⽴了⾃⽩任意规则。
三、⾃⽩任意性规则的实体法价值在刑事诉讼中,⾃⽩作为⼀种证据形式,⼀⽅⾯,以其证明的直接性和全⾯性具有其他证据⽆法⽐拟的品质;另⼀⽅⾯,作为有罪认定的证据较其他证据具有更⼤的证明⼒度。
正是基于⾃⽩在证明案件事实上具有如此的重要性,因此,⾃⽩⾃古以来都被中西⽅的刑事诉讼所重视。
真实的、可靠的⾃⽩确实能使案件迅速侦破,并查清案件事实,实现实体上的公正,也就是结果公正。
相反,如果⾃⽩是虚假的,那么它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也⽆从谈起。
然⽽,究竟如何保证⾃⽩的真实可靠呢?那就需要被告⼈作出的⾃⽩完全出于本⼈的意愿,即⾃⽩具有任意性。
“在⼀般情况下,⾃愿供述⽐强迫供述要真实,合法证据⽐⾮法证据可靠。
”为此,⾃⽩任意性规则保证实体公正的功能是通过确保被告⼈⾃⽩的任意性来实现的。
⼈类意志的⼀切活动永远是同作为意志源泉的感受印象的强度对称的,⽽且每个⼈的感觉是有限的。
自白任意性规则的辩证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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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 程度 三 证
但是当两种价值都 建立起来之后 , 其问的矛盾也 凸现 出来 。 毕竟保证实体真实虽是设置 自白任意性规则的原初 目的, 但是 自白任意性和实体真实之间并不具有 必然 的因 果关 系 ; 而过分强调 自白任意性 的程 序价值 , 虽然会给犯
2控 方 的证 明 程 度 、
题 的形象说明。典 型案例 如 1 7 9 8年美 国人 民诉瑞德尔案
( epe . id ) 18 Po lV Rd l 、9 4年纽 约诉 科那尔斯案 ( e ok e N wY r
V Q a s。不过 , . ud ) 刑事诉讼 中一切价值 的冲突和矛盾都可
的无辜者被定罪处罚 。
权 的刑事诉讼理念 , 自白任意性的证明问题 上当如下安 在
排 :1基 于无 罪推定和人权 保障原则 , () 由控方就 “ 不存在 某非法取证行 为” 承担证 明责任 , 否则 承担不利的诉讼后 果 ;2 在被告方 提出“ () 存在某非法取证行 为” 主张时 , 仅承
非法 自白的 自动排除 , 以被告方提出异议为前提。 不
( ) 明 内容 二 证
承认被告人的诉讼 主体 地位 就意味着意思 自治 , 即根据 自
己的意志行动的权利 。 如果在诉讼中个体无法按照 自身利
益 所决 定的意志去采取行动 , 么 , 那 他就称 不上一个真正
的诉讼主体。 第二 、 对公权机关取证活动的制约与影响。 对 程序违法行为最好 的惩罚是宣告违法行为无效 。 即确定刑 讯逼供等取得的证据不会被 采用 , 才会促使 警察对正 当程 序 的追求。
除 了对实体公正的追求 , 程序公正是 自白任意性规则 的重要价值 。 尤其当 自白任意性在美国转 向“ 程序正 当性”
浅议供述自愿性与自白任意性规则
![浅议供述自愿性与自白任意性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f523bf47d4d8d15abe234eed.png)
浅议供述自愿性与自白任意性规则摘要:自白规则,是指“被指控实施犯罪的人对另一人自愿作出的承认自己犯有指控罪行,并披露罪行实施的情况或参与实施的情况的陈述”。
本文所提自白规则所针对的是狭义上的自白。
关键词:自白;涉嫌;犯罪;刑事诉讼;合法权利自白仅指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所作的对自己不利的供述。
自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自白包括自认,即对所涉嫌的犯罪事实的部分承认或有保留的承认。
狭义上的自白则专指对于所涉嫌的犯罪事实的全部供认。
英美证据法上的自白和大陆法上的被告人供述在概念上并不完全等同。
英美对抗式审判得以开展的一个必要前提是控辩双方立场的对立,如果控辩双方在被告人的罪责问题上已经达成了某种妥协,那么就失去了对抗式审判赖以进行的基础。
为了确保所有进入审判程序的刑事案件具备这一基本条件,英美法在审前特意设置了传讯程序进行分流。
被告人在审判前的传讯程序中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答辩,如果答辩无罪,则进入审判程序,通过审判解决被告人的罪责问题;如果答辩有罪,则直接进入量刑程序。
此时的有罪答辩,就构成英美法上“正式的承认”,在经过简单的聆讯之后,法官就可以根据该正式承认定罪。
无论是在英美法还是在大陆法中,刑事诉讼都具有与民事诉讼不同的基础理念。
民事诉讼关注于在对立的主张之间解决纠纷,而刑事诉讼致力于审查被告人的行为,因此消除控辩双方的对立并不是刑事诉讼的最终目的。
基于此项考虑,即使被告人做出了正式的承认,法官也不是必然接受这种答辩。
如果法官没有接受答辩,在进入审判程序之后,被告人先前的有罪答辩即不能用作证明他犯有指控罪行的证据。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作为法定证据中一种,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是很独特的,它具有真伪两面性,真实的供述有利于迅速地查清案情,虚假的供述极易诱发冤假错案。
由于供述在价值上的两面性,所以民主法治先进国家大多对其持慎重态度。
为了排除供述的虚伪性,限制其负面作用的发生,对供述的如何适用人们设置了许多采证规则,其中主张供述具有任意性就是一条重要的采证规则。
2023年安徽省滁州市国家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预测试题(含答案)
![2023年安徽省滁州市国家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预测试题(含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492fa62c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121caf0.png)
2023年安徽省滁州市国家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预测试题(含答案)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10题)1.公布高校财务信息,是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
本来,公布预算收支情况的主要目的,是让公众了解大学的收入与支出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但高校公布的收支信息,却被一些媒体利用,制作出高校富豪榜,按预算多少,排出高校座次,这其实并不利于高校办学,反而会加剧高校对资源的争夺,以资源多少论学校办学实力。
关注高校收支情况,应主要关注收支透明度,以及高校从社会获得捐赠、拓宽办学资源的能力。
文中画横线的“这”是指:A.公布高校财务信息B.让公众了解大学的收入与支出情况C.媒体利用高校收支信息排出高校座次D.高校从社会获得捐赠和办学资源2.金属材料一般具有良好的导电性或力学性质,改变金属的某些条件可以使其具有更加特殊的性能。
下列关于金属材料的性能,说法错误的是:A.金属孪生变形可使钛兼具硬度和塑性B.降低温度可使铝强度增加而无脆性C.加入铝、碳元素可使铁成为超高强钢D.增大厚度可使铂具有半导体的特性3.()指出:在一个家庭或在一个国家中,食物支出在收人中所占的比例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减少。
A.恩格尔定律B.科斯定理C.凯恩斯主义D.相对收入消费理论4.当前,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统一战线被称为()。
A.民主统一战线B.统一战线C.社会主义统一战线D.爱国统一战线5.跑步运动和马拉松偏爱经济发达地区,并不是巧合。
都市发展的规律是从温饱到小康,而人类需求的层次也是从生存、安全到爱与尊重、自我实现,当城市发达到足够为多数人提供安全舒适的生存环境之后,人们追求精神上的自我也就成了社会发展的必然。
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人和城市都到了压力紧绷的疲态甚至崩溃边缘,这时大家必须找到一个舒缓压力的出口。
跑步运动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引导和解救了人和城市。
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 单选题
![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 单选题](https://img.taocdn.com/s3/m/71876f3fa5e9856a561260d5.png)
(2012年)22.关于《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C.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D.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答案】A【考点】刑事诉讼法的任务【解析】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加入“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
23.甲发现自家优质甜瓜常被人夜里偷走,怀疑乙所为。
某夜,甲带上荧光恐怖面具,在乙偷瓜时突然怪叫,乙受到惊吓精神失常。
甲后悔不已,主动承担乙的治疗费用。
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将甲拘留,乙父母向公安机关表示已谅解甲,希望不追究甲的责任。
在公安机关主持下,乙父母与甲签订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并提出从宽处理建议。
下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事诉讼理念的概括,哪一选项与本案处理相一致?()A.既要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又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B.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要考虑对特殊群体区别对待C.既要追求公平正义,又要兼顾诉讼效率D.既要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又不应忽略实体公正【答案】A【考点】刑事诉讼法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念竞合【解析】刑事和解的意义在于有效化解矛盾、提高纠纷解决的满意程度,符合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背景。
此外,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理性地权衡案件所关涉的各种社会利益,妥善把握和处理好案件所关涉的各种关系,对各类案件作出正确处理,对各种纠纷予以有效化解。
本题中被害人亲属向公安机关表示已谅解行为人,希望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后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双方和解协议,及时解决了纠纷。
24.关于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依据法律规定而设定B.除非法律有明文规定,诉讼代理人也享有被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C.诉讼代理人应当承担被代理人依法负有的义务D.诉讼代理人的职责是帮助被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答案】D【考点】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义务【解析】选项A错误。
2021法律职业资格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含答案与解析)
![2021法律职业资格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含答案与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8bf2a54afd0a79563d1e7227.png)
2021法律职业资格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含答案与解析)(总分:150.00,做题时间:18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86.00)1.以下证据属于非法证据应予以排除的是:(2018年仿真模拟题)(分数:4.30)A.公安机关凌晨抓住犯罪嫌疑人,突击审讯到天亮获取的供述B.嫌疑人被呛水,无法忍受痛苦作了有罪供述C.侦查人员威胁犯罪嫌疑人说:如果不说,就通知税务部门调查你的偷税漏税情况D.证人的辨认笔录未经证人签字2.下列哪一证据规则属于调整证据证明力的规则?(2017年卷二26题,单选)(分数:4.30)A.传闻证据规则B.非法证据排除规则C.关联性规则D.意见证据规则3.公安机关发现一具被焚烧过的尸体,因地处偏僻且天气恶劣,无法找到见证人,于是对勘验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注明原因。
法庭审理时,辩护人以勘验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为由,申请排除勘验现场收集的物证。
关于本案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29题,单选)(分数:4.30)A.因违反取证程序的一般规定,应当排除B.应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予以排除C.不仅物证应当排除,对物证的鉴定意见等衍生证据也应排除D.有勘验过程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已注明理由,不予排除4.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传闻证据?(2015年卷二26题,单选)(分数:4.30)A.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B.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行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C.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D.丁曾路过发生杀人案的院子,其开庭审理时所作的“当时看到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好像喝了许多酒”的证言5.关于证据的关联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27题,单选)(分数:4.30)A.关联性仅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B.具有关联性的证据即具有可采性C.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决定证据证明力的大小D.类似行为一般具有关联性6.下列哪一选项所列举的证据属于补强证据?(2014年卷二28题,单选)(分数:4.30)A.证明讯问过程合法的同步录像材料B.证明获取被告人口供过程合法,经侦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材料C.根据被告人供述提取到的隐蔽性极强、并能与被告人供述和其他证据相印证的物证D.对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被告人的证言的真实性进行佐证的书证7.下列哪一选项表明我国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性规则?(2012年卷二28题,单选)(分数:4.30)A.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B.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C.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交看守所羁押D.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8.关于补强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40题,单选)(分数:4.30)A.应当具有证据能力B.可以和被补强证据来源相同C.对整个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D.应当是物证或者书证9.“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系下列哪一证据规则的要求?(2011年卷二26题,单选)(分数:4.30)A.传闻证据规则B.意见证据规则C.补强证据规则D.最佳证据规则10.关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责任分担,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30题,单选)(分数:4.30)A.公诉案件中检察院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责任由被告方承担B.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则确定C.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被告人承担说服责任D.非法持有枪支案中,被告人负有提出证据的责任11.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决。
自白任意规则在我国的确立与适用
![自白任意规则在我国的确立与适用](https://img.taocdn.com/s3/m/a12787fc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486b926.png)
自白任意规则在我国的确立与适用摘要:自白任意性规则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意志自由的情况下做出的自白才具有证据能力,非任意性自白不具有可采性。
在我国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应确立自白任意性规则,一方从观念变革入手,充分理解自白任意规则;另一方面从程序保障入手,从控制公权力、赋予当事人权利的角度出发保障人权,确保公诉机关在庭审中出示的证据的合法性。
关键词:自白、任意性、人权1.自白任意规则的概述自白任意性规则最早确立在英国,史称“考门罗原则”。
所谓自白任意性规则,其含义是指把陈述作为证据使用是属于证据的排除规则,以陈述人的自愿陈述为条件,不具备这一条件时应在法庭审判中予以排除。
所谓任意性是指陈述人的意志自由,它应当如何陈述是任意的、不受外部力量干预的。
我国立法也认为,仅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证实的,不得定罪处罚,可是,由于自白在证明犯罪事实中的直接性和重要性,其证据地位仍然不可动摇。
目前,我国自白任意性规则初现雏形,但存较大的缺陷,立法的不够完善导致司法实践中于法无据,在司法“任意性”进行准确地区分;此外,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起自白的审查程序,进一步加深了自白任意性判断的难度。
1.我国立法存在的不足(一)供述义务与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相冲突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作为一项国际所认可刑事司法准则,在联合国《公约》被规定。
《刑事诉讼法》的第120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对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这条规定恰巧与“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相冲突。
尽管有些学者解释,“如实回答”仅指在被讯问人自愿回答的前提之下提出的要求,意指被讯问人自愿选择回答讯问时,作出的陈述须是真实的,不具虚假性,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与“如实回答”之间并不存在矛盾,仅是两者所针对的主体不同,前者所针对的是侦查人员的要求,后者针对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要求。
换言之,是指侦查的禁止“强迫”在前,被追诉人的“如实回答”在后。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https://img.taocdn.com/s3/m/edf3c38ca0116c175f0e482f.png)
2、非任意性自白排除规则的理论依据 虚伪排除说,认为只要是基于刑讯逼供、 ①虚伪排除说,认为只要是基于刑讯逼供、 胁迫、引诱等方式取得的被告人的供述, 胁迫、引诱等方式取得的被告人的供述, 其供述本身欠缺信用性, 其供述本身欠缺信用性,虚伪的盖然性很 高。 违法排除说,认为基于刑讯逼供、胁迫、 ②违法排除说,认为基于刑讯逼供、胁迫、 引诱等方式取得的被告人的供述,其本身 引诱等方式取得的被告人的供述, 就是不合法的。 就是不合法的。
我国法学界关于共犯口供定案问题— (2)我国法学界关于共犯口供定案问题 —共犯口供的证明力 共犯口供的证明力 一方面,一般认为, 一方面,一般认为,共犯无论是同案追诉 还是分案处理, 还是分案处理,其口供均应为被告人的供 述和辩解,而不能互为证人证言。 述和辩解,而不能互为证人证言。 另一方面, 另一方面,因为立法规定该条的目的在于 防止偏重口供的倾向。如果可以仅凭共犯 防止偏重口供的倾向。 的口供定案,无疑是亲信口供的作法。 的口供定案,无疑是亲信口供的作法。
对我国《刑事诉讼法》 46条内容的评 3、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内容的评 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 46条规定 条规定: (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只 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 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 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这里的仅凭口供不能定案的原则或者说口 供需要补强的规则不仅适用于单独一个被 告人的供述, 告人的供述,而且也适用于共同犯罪的被 告人供述。 告人供述。
不同于鉴定结论: 2、不同于鉴定结论: 首先勘验检查笔录是由公安司法人员亲自 进行的, 进行的,而鉴定结论是由专门知识的人进 行的。 行的。 其次,勘验、 其次,勘验、检查笔录是公安司法人员运 用自己的感官或器材直观的进行如实、 用自己的感官或器材直观的进行如实、客 观记载的结果,不具有分析、判断的因素。 观记载的结果,不具有分析、判断的因素。 而鉴定结论是鉴定人依靠其专门知识对某 一事物进行检验、 一事物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的一种鉴别 和判断结论。 和判断结论。
自白任意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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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美国相关制度简介
• 霍普特诉犹他州案(1884) Hopt v. Utah 联邦最高法院首次将普通法中任意性要求的规 则确立为联邦证据法规则 布朗诉密西西比州案(1936) Brown V.Mississippi 使自愿性作为第十四修正案所要求的一项正当 程序要求。最高法院裁定:完全以野蛮性的强 迫所获供述为依据的有罪判决不能成立。
(3)非法自白排除的例外
• 应当强调和重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保护民众 整体利益方面的价值 • 重视和强调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促使侦查人员提 高侦查技能 • 不宜夸大和依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人权保护等 方面的积极作用,应平衡发展其他措施 • 应当重视非任意性自白的虚假性 • 应当全面落实刑事诉讼中的各项制度、原则
事诉讼法还规定了犯罪嫌疑人承担供述义务。当犯
罪嫌疑人没有按照侦查人员的讯问供认犯罪和回答 问题时,侦查人员便可以没有“如实回答”为由, 采取种种手段强迫犯罪嫌疑人按其意图回答问题, 其中难免发生刑讯逼供。这种以自白为“证据之王”
的心理定势,容易造成冤假错案,侵犯犯罪嫌疑人
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损害司法机关的执法形象
第三,对自己行为的辩解事实;
第四,有关承担刑事责任的陈述。
(3)自白的形式
3.“任意性”的解说
所谓任意性,有两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无 来自外部的肉体强迫,二是不形成内在的精神 强制。 换言之,即既要有“外在的自由”,又 要有“内在的自由”,方能实现任意性要求。
(二)自白任意性规则的概念
自白任意性规则,又称非任意性自白排除规 则,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 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才具有证据能力;缺乏 自愿性或具有非自愿性怀疑的自白,不具有可
,破坏国家的法治基础。同时,我国侦查机关在行
自白任意性的程序保障机制研究——从比较法的视角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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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争权利保障规 则, 对二者的深入研 究有利于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 和完善。
关键词 : 自白 ; 意性 ; 查 讯 问 ; 利保 障 任 侦 权 中图 分类 号 : 95 3 I 1. ) 文 献 标 志码 : A 文 章编 号 :6 1 3 5 2 0 )8— 04一 4 17 —56 (0 9 O 04 o
作者简介:刘英俊(9 8一 ) 男, 17 , 黑龙江望 奎人, 讲师, 硕士 , 主要从 事刑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研究
20 年 8 09 月
刘英俊 : 自白任意性的程序保障机制研究——从比较 法的视 角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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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16 a 第 3 条 的规定, 禁止使用虐待、 疲劳战术, 伤害身体 、 服用 2 小 时。 4 药物、 折磨、 欺诈或者催眠等方法; 禁止以刑事诉讼法不准许的措 施相威胁 ; 禁止以法律没有规定的利益相许诺; 禁止使用有损被 确规定禁止讯问的方法, 但是, 司法实践中“ 在这一问题上采取] 综上所述 , 可知: 其一, 各国立法严格限制了侦查机关直接控 制犯罪嫌疑人人身的时间, 普遍建立了司法审查 以及侦查机构 指控人记忆力、 理解力的措施。在法国, 尽管刑事诉讼法没有明 与羁押机构相互独立、 互不隶属的机制, 这避免了侦查机关利用 羁押管理对嫌疑人进行直接控制, 减少了侦查机关通过长期羁
( 讯问程序的启动 一)
收稿 日期 :2 0 0 9—0 0 5— 4
具体 界定为包括刑讯、 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 及使用暴 非 以 力或者暴力威胁( 不论是否相当于刑讯) 。在大陆法系国家, 传 统上一贯强凋惩罚犯罪, 但受英美法系排除规则的影响, 也通过 立法强令追诉人员依法讯问。典型的立法例是德国《 刑事诉讼
证据能力; 缺乏自 愿性或具有非自愿性被怀疑的自c, a 不论原因 接受讯问”该讯问就不得开始, , 如果已经开始就应停止, 哪怕该 是什么, 均不具可采性。一直以来, 该规则在保证被告人 自白的 嫌疑人已经给出了归罪性信息, 并一直等到该嫌疑人已向律师 证据能力, 以及保持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的合理张力方面发挥 咨询而且同意接受进一步的讯问。2 L在英国, 如果犯罪嫌疑人要
新刑事诉讼法:自白任意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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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自白任意规则
自白任意规则,又称非任意自白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即承认有罪的供述),才具有可采性;违背当事人意愿或违反法定程序而强制作出的供述不是自白,而是逼供。
不具有可采性,必须予以排除。
(二)要求
根据自自规则、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对于控方举出的违反自白任意性规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如果辩护方表示异议的,法官应当禁止控方向法庭提交该证据,并不得以该证据作为裁判的依据。
(三)我国现行规定
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等条文的规定来考察,我国已经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规则。
自白任意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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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白任意性规则第一篇:自白任意性规则自白任意性规则1、什么是自白任意性规则?自白任意性规则又叫非任意性自白排除规则,是指凡是通过违法或不恰当的方式取得的并非出于陈述人自由意志的自白以及对自白的任意性有疑问时应当绝对排除。
只有在自愿状态下的自白才能作为证据采用。
自白就是自我表白心迹或自己说明自己的意思,大多数情况下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自白任意性规则是指出刑事被告有权在刑事诉讼中决定是否陈述,侦查主体不得出于强制、拷问、胁迫等暴力方式而损害刑事被告意志获取自白。
2、排除非任意性自白的理由。
(1)反对强迫性自我归罪的价值观念。
(2)鼓励正当的警察行为。
(3)认为这一规则有利于在刑事诉讼中维持控辩双方适当的平衡,而强迫供述必然打破这种平衡。
(4)防止判决受到不可靠的强迫性口供的影响。
几种学说①虚伪排除说(实体真实说)。
该说认为在施加强制等情况下,供述人有可能作出虚假自白。
钱钟书:“能忍痛者不吐实,不能忍痛者吐不实”。
②人权保障说。
该说认为非任意性自白是为了担保被告的人权保障。
即非任意性自白往往以刑事被告合法利益的牺牲为代价,践踏刑事被告的人权。
③违法排除说(正当程序说)该说认为以违法方式取得的自白侵犯了宪政之下的人权保护条款,国家机关违法取证侵害了法秩序的纯洁性。
3、任意性判断的标准案例一:秘密警探案。
警方为了侦破一起连环杀人案,派出警员在一酒吧中“蹲点”。
一日,在与一男子搭讪后无意听到该男子说:“要是我有把散弹枪,我一定会酒吧老板脑袋打个开花。
”秘密探员告知该男子其可以搞到散弹枪,并问最近连环杀人案其是否知情,该男子在酒醉情况下说出该案线索。
问题:该自白是否具有容许性?案例二:秘密线人案警方为了获取嫌疑人甲口供,说服与甲同羁押之“室友”乙,让乙仔细注意甲有如何异常表现及话语,乙通过骗取甲好感的方式从甲口中了解有关案情,乙于是将甲相关陈述告知警方。
问题:该“秘密线人”所作传闻证据是否侵犯了甲自白任意性?例三:警察在嫌疑人拒绝陈述后,给了其一耳光,而且未给嫌疑人晚饭,讯问从今晚一直持续到凌晨5点,如果该嫌疑人最终作出有罪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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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
(1)自白的主体仅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自白只能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作出。
(3)自白的内容 首先是承认犯罪的事实。其次是承 认对自己不利的事实。第三是有关承担刑事责任的 陈述。
自白的特征
• (1)诉讼性质的特有性 • (2)主体的特定性 • (3)证明的直接性 • (4)内容的易变性 • (5)供述时间、地点、形式的随意性
自白任意性规则包括以下含义
• (1) 不是出于自由意志的自白系通过违法或不当 的方法所取得 • (2)违法或不当方法同自白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3)对缺乏任意性或任意性有疑问的自由加以绝 对的排除
自白任意性规则是刑诉中重要的证据规则之一,任 意性的自白只要经查证属实且与案件事实相符,就 可以成为法官定案的根据;而非任意性的自白不管 其是否与案件事实相符,也不管其是否具有证明力 ,因其不具有证据能力,一般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
自白含义
1、自白依据其字面含义解释为: 自己说明自己的 意思,自我表白。 2、在刑事诉讼法中自白则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自白指被告人在法庭审判中对犯罪事实的自 认; 广义的自白则还包括被告人在法庭审判外所作的关 于犯罪的承认。 (附: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并没有“自白”的概念, 与之相类似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即 通常所说的口供。)
≠
重要价值
(1)自白任意性规则的确立符合刑诉领域树立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主体地位的理念。 (2)自白任意性规则的确立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 要求 (3)自白任意性规则的确立可以威慑警察的非法 行为 (4)自白任意性规则的确立是与国际接轨的必然 要求
我国此规则的现状
• (1)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自白问题 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几个条文中,如刑诉法第43条, 第93条等 • (2)我国对于非任意性自白也持否定态度,但是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除了上述几 个几乎是同意反复的条文之外,再难觅其他保障自 白任意性规则实施的条文。所以我国这一规则存在 很多缺陷
理论依据的不同学说介绍
(3) 混合说 是兼采以上两种学说而形成的自白排 (1)虚伪排除说(实体真实说)。这是自白排除 除法则的理论依据。 该学说认为只要有诱发虚伪自白 法则最初的理论依据。该说认为在施加强制等情况 之情事或破坏供述自由之违法压迫情事存在,即认定 下,供述人有可能作出虚假自白。钱钟书:“能忍 该自白欠缺任意性 痛者不吐实,不能忍痛者吐不实”。 (4)违法排除说(正当程序说)该说认为以违法方 (2)人权保障说。该说认为非任意性自白是为了担 保被告的人权保障。即非任意性自白往往以刑事被 式取得的自白侵犯了宪政之下的人权保护条款,国家 告合法利益的牺牲为代价,践踏刑事被告的人权。 机关违法取证侵害了法秩序的纯洁性。
案例三
警方为了侦破一起连环杀人案,派出 警员在一酒吧中“蹲点”。一日,在 与一男子搭讪后无意听到该男子说: “要是我有把散弹枪,我一定会酒吧 老板脑袋打个开花。”秘密探员告知 该男子其可以搞到散弹枪,并问最近 连环杀人案其是否知情,该男子在酒 醉情况下说出该案线索。问题:该自 白是否具有容许性?
分析
举证责任
英美法系国 大陆法系国 家则认为,对自 家认为,自自的 白任意性的证明 证据能力属于程 虽然属于程序事 序事实,由法院 实,但由于自白 一般情况下,对于自白是否具有任意性,原则 依职权主动调查 往往是被告人对 上要求由检察官来承担证明责任,但检察官证 即可,当事人并 犯罪事实的自认, 明标准只要达到“证明优势”便可。 不负担举证责任。 而且一般也与宪 法上的人权保障 条款挂钩.
自白任意性规则的定义
所谓自白任意性规则,又称非任意性自白排除规 自白任意性规则是指出刑事被告有权在刑事诉讼中 则,即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 决定是否陈述,侦查主体不得出于强制、拷问、胁迫等 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做出的自白(有罪供 暴力方式而损害刑事被告意志获取自白。凡是承认自己 述),才具有证明能力。 犯罪的自白必须出于自愿,否则不能成为定罪依据。
案例分析一
警察在嫌疑人拒绝陈述后,给了其一 耳光,而且未给嫌疑人晚饭,讯问从 下午六点一直持续到凌晨5点,如果该 嫌疑人最终作出有罪自白。问题:该 案中警察是否侵犯了嫌疑甲口供,说服与 甲同羁押之“室友”乙,让乙仔细注 意甲有如何异常表现及话语,乙通过 骗取甲好感的方式从甲口中了解有关 案情,乙于是将甲相关陈述告知警方 。问题:该“秘密线人”所作传闻证 据是否侵犯了甲自白任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