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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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前言TSGZ7003-2004是制定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

该标准主要涵盖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管理、检测、检验、评价等方面的要求,旨在提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水平,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

一、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检验检测机构。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的下列文件是规范性引用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其所有条款均作为本标准的条款。

-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GB/T 19002-2016 质量管理体系用术语三、术语和定义3.1 特种设备指在使用过程中,为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以及其他列入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监管范围的设备。

3.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指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机构,包括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站、检验机构和检测机构等。

3.3 质量管理体系指用于组织实施和管理质量的体系,包括组织机构、职责、计划、程序、过程、资源、记录、评价和持续改进等。

3.4 评价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时的能力和水平进行评定。

四、质量管理体系要求4.1 组织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质量管理相关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质量管理部门或委员会应有充足的人力和物力作保障。

4.2 管理体系文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工作指导书、规范、技术文件等。

4.3 计划和实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计划和程序进行质量管理活动的实施,并及时记录并评价实施效果。

4.4 资源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拥有和管理充足的人力、设备、工具和环境资源,并保障这些资源符合技术要求。

tsg z7003-2004 pdf

tsg z7003-2004 pdf

TSG Z7003-2004是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此规范规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和实施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以确保其行为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安全性。

该规范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和气瓶检验机构等。

TSG Z7003-2004中明确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职责和义务,要求其按照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验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详细信息,建议查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或咨询相关人员。

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1

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1

TSG-Z7003-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1. 引言为了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特定制了本标准,以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提高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3. 质量管理体系的总体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管理职责、文件控制、财务管理、持续改进等方面。

3.1 组织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设置统一的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执行职责和监督职责。

组织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3.2 管理职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明确的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根据检验检测工作的特殊性质,实行严格的职业道德和技术规范。

3.3 文件控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文件控制程序,保证文件有效、准确、可靠的传递和使用。

3.4 财务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保证财务管理规范、公正和透明。

收支情况应及时、准确的进行记录,遵守财务管理制度。

3.5 持续改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不断推动技术创新,进一步提高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组织绩效。

4. 管理要求的具体内容4.1 服务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为用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且要保证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合法性。

4.2 资质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且应当进行相应的资质认定。

4.3 设备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保证设备满足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设备的使用状态应符合相关要求。

4.4 技术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聚焦核心业务,优化和提高技术能力,推广先进技术,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4.5 过程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实施严格的过程控制,保证活动的可重复性和可检验性。

5. 质量管理体系评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实行质量管理体系评价制度,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审和管理评审,并进行相应的改进工作。

2021年TSG_Z7003-_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021年TSG_Z7003-_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欧阳光明(2021.03.0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要求规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所规定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拟获得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并且在被核准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时,其质量体系建立和运行方面应当满足的通用要求。

第二条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应该适用于其自身特有的活动和运行方式。

第三条取得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欲将其从事被核准范围或者项目之外的检验检测活动纳入按照本要求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要求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增减。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四条本要求除采用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的术语和定义以外,对下述术语进行定义:(一)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是指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制造和进口进行的监督检验;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进行的监督检验;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的定期检验;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新产品、新部件进行的整机或者部件的型式试验;对特种设备进行的无损检测。

(三)法定检验:是指按国家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强制进行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

(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和气瓶检验机构。

(五)分包:是指检验检测项目中有部分检测项目委托由其他的检验检测机构承担。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总的要求(一)检验检测机构应该按照本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且持续改进与其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体系文件应该传达至有关人员,并且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

(二)质量管理体系应该文件化,并且达到确保检验检测质量和检验检测过程安全所需要的程度。

(三)检验检测机构应该描述内部组织的职责和隶属关系,如果检验检测机构为母体组织的一部分,还应该描述检验检测机构在其母体组织中的地位和在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过程控制以及支持服务方面的关系。

一、是非题(在括号内正确的划√,错误的划×

一、是非题(在括号内正确的划√,错误的划×

一、是非题(在括号内正确的划√,错误的划×。

共35题,每题1分,共35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答案:√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2、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答案:√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条3、按照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的核准,以及气瓶检验机构的核准。

()答案:×索引: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五条4、《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不适用于电站锅炉产品的监督检验。

()答案:×索引:《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第二条5、TSG Z7002—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规定: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申请机构,在约请鉴定评审之前,应当在具有相应检验检测资格的B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指导下,开展申请核准项目的试检验检测工作,并按照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试检验检测报告上应当有在现场监督指导的具有申请核准项目检验师(或Ⅲ级无损检测)资格的人员签署的评价意见及监督指导的确认签章。

()答案:√索引:TSG Z7002—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第五条6、按照TSG G1001—2004《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的要求,锅炉的设计文件鉴定内容包括对锅炉设计中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的审查,也包括锅炉的制造工艺、使用性能、经济性能、环保性能等有关内容。

TSGZ7003-202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TSGZ7003-202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TSGZ7003-202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前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3年6月提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起草意向,2003年8月委托中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

2004年4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特检中心委托协会按任务书的要求具体负责起草组织工作。

协会于2004年5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且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草案。

2004年6月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要求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4]24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4年8月在北京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4年9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04年10月本要求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在起草过程中结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与机构的特点,考虑了政府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要求,借鉴了当前国内外较成熟和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理念,参考《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通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业务所涉及的相关过程的识别,将每个需要控制的过程予以明确,使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的要求较以往有一个跨越式的提高。

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术语和定义(1)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1)第四章管理职责(3)第五章资源配置、管理及技术支持(5)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7)第七章质量管理体系分析与改进(13)第八章附则(15)第一章总则返回目录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知识培训测试题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知识培训测试题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知识培训测试题部门:姓名:工作证编号: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质量管理是指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活动。

()2、质量管理体系是指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

()3、质量方针是组织全体职工认可发布的关于质量方面的全部意图和方向。

()4、质量目标是指在质量方面所追求的目的,组织的相关职能和层次应该统一规定唯一的质量目标。

()5、我院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的依据包括TSG Z7003-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我院现行质量体系文件是第()版。

A. 5B.6C.7D.82、致力于增强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的活动是()。

A.质量保证B.质量控制C.质量改进D.质量计划3、质量控制的目标是()。

A.满足质量要求 B.提供质量要求会得到满足的信任C.制定质量目标 D.增强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4、不属于质量管理体系评价的活动方式是()。

A.管理评审B.内部审核C.自我评价D.监督考核5、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是()。

A.产品B.过程C.程序D.服务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5分,共30分)1、发现不合格应采取()。

A.纠正措施B.质量改进C.原因分析D.控制非预期使用2、“质量”定义中关于“要求”的含义包括()。

A.明示的需求或期望 B.通常隐含的需求和期望C.必须履行的期望 D.可以由不同相关方提出3、属于《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必须经过核准的检验资质包括()。

A.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B.特种设备型式试验C.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D.特种设备无损检测4、我院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业务活动类型包括()。

A.检验检测 B.型式试验C.鉴定评审 D.作业人员培训5、我院质量体系文件覆盖实验室范围包括()。

A.山东省特检院B.国家塔式起重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D.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热能产品质量检测中心6、我院取得的检验检测资质类型包括()。

tsg_z7003-_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tsg_z7003-_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要求规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所规定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拟获得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并且在被核准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时,其质量体系建立和运行方面应当满足的通用要求。

第二条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应该适用于其自身特有的活动和运行方式。

第三条取得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欲将其从事被核准范围或者项目之外的检验检测活动纳入按照本要求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要求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增减。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四条本要求除采用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的术语和定义以外,对下述术语进行定义:(一)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是指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制造和进口进行的监督检验;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进行的监督检验;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的定期检验;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新产品、新部件进行的整机或者部件的型式试验;对特种设备进行的无损检测。

(三)法定检验:是指按国家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强制进行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

(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和气瓶检验机构。

(五)分包:是指检验检测项目中有部分检测项目委托由其他的检验检测机构承担。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总的要求(一)检验检测机构应该按照本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且持续改进与其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体系文件应该传达至有关人员,并且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

(二)质量管理体系应该文件化,并且达到确保检验检测质量和检验检测过程安全所需要的程度。

(三)检验检测机构应该描述内部组织的职责和隶属关系,如果检验检测机构为母体组织的一部分,还应该描述检验检测机构在其母体组织中的地位和在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过程控制以及支持服务方面的关系。

TSGE7003-2004检测检验机构体系要求

TSGE7003-2004检测检验机构体系要求

TSG E7003-2004 检测检验机构体系要求TSGE7003-200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治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治理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治理体系的构成应当与其自身特有的检验检测活动和运行方式相适应。

第三条检验检测机构将其核准项目之外的检验检测活动纳入按照本要求建立的质量治理体系时,能够按照实际情形对率要求第六章"检蔽检测实施"中的有关要求进行增减。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四条本要求除采纳GB/T 19090《质量治理体系、基础和术语》的术语和定义以外,还采纳以下术语和定义:(一)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是指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的定期检验,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的型式试验,对特种设备进行的无损检测等活动。

(三)法定检验,是指按照国家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强制进行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

(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和气瓶检验机构。

(五)分包,是指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中的无损检测等专项检验检测项目托付其他机构承担。

第三章质量治理体系第五条质量治理体系总的要求如下:(一)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本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同时连续改进与其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质量治理体系;(二)质量治理体系应当文件化,同时达到确保检验检测质量和检验检测过程安全所需要的程度,体系文件应当传达至有关人员,同时被其猎取、明白得和执行;(三)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描述内部组织的职责和隶属关系,如果检验检测机构为母体组织的一部分,还应当描述检验检测机构在其母体组织中的地位和在质量治理、检验检测过程操纵以及支持服务方面与其母体组织的关系;(四)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有措施保证其治理层和职员不受任何对检验检测的服务质量和检验检测结果有不良阻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阻碍;(五)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确保对检验检测过程中获得的商业、技术信息保密,使这些商业、技术信息的所有权受到爱护。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7003-2004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7003-2004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前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3年6月提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起草意向,2003年8月委托中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

2004年4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特检中心委托协会按任务书的要求具体负责起草组织工作。

协会于2004年5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且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草案。

2004年6月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要求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4]24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4年8月在北京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4年9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04年10月本要求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在起草过程中结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与机构的特点,考虑了政府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要求,借鉴了当前国内外较成熟和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理念,参考《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通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业务所涉及的相关过程的识别,将每个需要控制的过程予以明确,使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的要求较以往有一个跨越式的提高。

目录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1)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 (1) 第四章管理职责 (3) 第五章资源配置、管理及技术支持 (5) 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 (7) 第七章质量管理体系分析与改进 (13) 第八章附则 (1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第一章总则返回目录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手册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手册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手册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修订页序号修订指令号修订情况(简要内容)批准人批准日期备注修订情况填写说明:主要填写修订文件号。

受控文件的持有者应负责在收到修订页后立即将旧页换下目录章节号章节名称页号第A章发布页 2第B章前言 3第C章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4第一章范围和删减 6第二章引用标准7第三章术语8第四章质量管理体系9第五章管理职责12第六章资源管理15第七章检验检测实现28第八章测量、分析和改进56附件1 各级各类人员的主要职责69附件2 管理制度70附件3 操作规程71附件4 气瓶检验流程72附件5 气瓶定期检验记录73附件6 车用压缩天然气判废通知单74附件7 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报告75附件8 记录文件目录79附件9 操作规程目录80附件10 应急事件处置预案81附件11 程序文件目录82第A章发布页批准令为了实现科学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质量,由质量负责人组织编写的《质量手册》,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务院第549号令《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发2000年12月250号文《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质检【2003】249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国质检特【2005】220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2-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12135-1999《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GB19533-2004《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T19004:2001《追求组织的持续成功质量管理方法》等要求,体现了我们公司质量管理基本要求,现予以发布。

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前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3年 6月提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起草意向, 2003年 8月委托中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协会 (以下简称协会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

2004年 4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 (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 特检中心委托协会按任务书的要求具体负责起草组织工作。

协会于 2004年 5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且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草案。

2004年 6月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要求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 [2004]24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4年 8月在北京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4年 9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2004年 10月本要求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在起草过程中结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与机构的特点, 考虑了政府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要求, 借鉴了当前国内外较成熟和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理念, 参考《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 通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业务所涉及的相关过程的识别, 将每个需要控制的过程予以明确,使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的要求较以往有一个跨越式的提高。

目录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1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 (1 第四章管理职责 (3 第五章资源配置、管理及技术支持 (5 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 (7 第七章质量管理体系分析与改进 (13 第八章附则 (1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第一章总则返回目录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要求。

中文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适用对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适用地区中国类型要求目录1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3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4 第四章管理职责5 第五章资源配置、管理及技术支持6 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7 第七章质量管理体系分析与改进8 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应当与其自身特有的检验检测活动和运行方式相适应。

第三条检验检测机构将其核准项目之外的检验检测活动纳入按照本要求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要求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增减。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四条本要求除采用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的术语和定义以外,还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一)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是指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的定期检验,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新产品试制、新部件进行的整机或者部件的型式试验,对特种设备进行的无损检测等活动。

(三)法定检验,是指按照国家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强制进行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和气瓶检验机构。

(五)分包,是指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中的无损检测等专项检验检测项目委托其他机构承担。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质量管理体系总的要求如下:(一)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本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且持续改进与其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二)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文件化,并且达到确保检验检测质量和检验检测过程安全所需要的程度,检验体系文件应当传达至有关人员,并且被其获取、理解和执行;(三)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描述内部组织的职责和隶属关系,如果检验检测机构为母体组织的一部分,还应当描述检验检测机构在其母体组织中的地位和在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过程控制以及支持服务方面与其母体组织的关系;(四)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有措施保证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对检验检测的服务质量和检验检测结果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五)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确保对检验检测过程中获得的商业、技术信息保密,使这些商业、技术信息的所有权受到保护。

压力容器试题

压力容器试题

压力容器试题答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答案:√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2、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答案:√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条3、按照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的核准,以及气瓶检验机构的核准。

()答案:×索引: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五条4、《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不适用于电站锅炉产品的监督检验。

()答案:×索引:《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第二条5、TSG Z7002—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规定: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申请机构,在约请鉴定评审之前,应当在具有相应检验检测资格的B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指导下,开展申请核准项目的试检验检测工作,并按照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试检验检测报告上应当有在现场监督指导的具有申请核准项目检验师(或Ⅲ级无损检测)资格的人员签署的评价意见及监督指导的确认签章。

()答案:√索引:TSG Z7002—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第五条6、按照TSG G1001—2004《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的要求,锅炉的设计文件鉴定内容包括对锅炉设计中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的审查,也包括锅炉的制造工艺、使用性能、经济性能、环保性能等有关内容。

TSG_Z7003-2004_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TSG_Z7003-2004_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要求规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所规定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拟获得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并且在被核准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时,其质量体系建立和运行方面应当满足的通用要求。

第二条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应该适用于其自身特有的活动和运行方式。

第三条取得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欲将其从事被核准范围或者项目之外的检验检测活动纳入按照本要求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要求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增减。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四条本要求除采用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的术语和定义以外,对下述术语进行定义:(一)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是指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制造和进口进行的监督检验;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进行的监督检验;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的定期检验;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新产品、新部件进行的整机或者部件的型式试验;对特种设备进行的无损检测。

(三)法定检验:是指按国家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强制进行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

(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和气瓶检验机构。

(五)分包:是指检验检测项目中有部分检测项目委托由其他的检验检测机构承担。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总的要求(一)检验检测机构应该按照本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且持续改进与其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体系文件应该传达至有关人员,并且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

(二)质量管理体系应该文件化,并且达到确保检验检测质量和检验检测过程安全所需要的程度。

(三)检验检测机构应该描述内部组织的职责和隶属关系,如果检验检测机构为母体组织的一部分,还应该描述检验检测机构在其母体组织中的地位和在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过程控制以及支持服务方面的关系。

TSG Z7003-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TSG Z7003-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前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3年6月提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起草意向,2003年8月委托中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

2004年4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特检中心委托协会按任务书的要求具体负责起草组织工作。

协会于2004年5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且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草案。

2004年6月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要求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4]24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4年8月在北京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4年9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04年10月本要求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在起草过程中结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与机构的特点,考虑了政府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要求,借鉴了当前国内外较成熟和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理念,参考《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通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业务所涉及的相关过程的识别,将每个需要控制的过程予以明确,使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的要求较以往有一个跨越式的提高。

目录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1)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 (1) 第四章管理职责 (3) 第五章资源配置、管理及技术支持 (5) 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 (7) 第七章质量管理体系分析与改进 (13) 第八章附则 (1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第一章总则返回目录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要求。

TSGZ_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TSGZ_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理体系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要求规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所规定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拟获得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并且在被核准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时,其质量体系建立和运行方面应当满足的通用要求。

第二条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应该适用于其自身特有的活动和运行方式。

第三条取得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欲将其从事被核准范围或者项目之外的检验检测活动纳入按照本要求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要求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增减。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四条本要求除采用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的术语和定义以外,对下述术语进行定义:(一)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是指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制造和进口进行的监督检验;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进行的监督检验;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的定期检验;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新产品、新部件进行的整机或者部件的型式试验;对特种设备进行的无损检测。

(三)法定检验:是指按国家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强制进行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

(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和气瓶检验机构。

(五)分包:是指检验检测项目中有部分检测项目委托由其他的检验检测机构承担。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总的要求(一)检验检测机构应该按照本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且持续改进与其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体系文件应该传达至有关人员,并且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

(二)质量管理体系应该文件化,并且达到确保检验检测质量和检验检测过程安全所需要的程度。

(三)检验检测机构应该描述内部组织的职责和隶属关系,如果检验检测机构为母体组织的一部分,还应该描述检验检测机构在其母体组织中的地位和在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过程控制以及支持服务方面的关系。

二、气瓶检验机构质量管理的评审

二、气瓶检验机构质量管理的评审

二、气瓶检验机构质量管理的评审(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总的要求1.1 检验机构应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TSG Z7003-2004)建立、实施、保持并且持续改进与其检验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1.2质量管理体系应文件化,并确保检验质量和检验检测过程安全所需要的程度,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和执行;1.3检验机构应描述内部组织的职责和隶属关系;1.4检验机构应有措施保证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对检验的服务质量和检验结果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1.5检验机构应确保对检验过程中获得的商业、技术信息保密,使这些商业、技术信息的所有权受到保护。

(二)质量体系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2.1 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2.2质量手册;2.3符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TSG Z7003-2004)的程序文件;2.4检验机构为确保其检验过程的有效组织、实施和控制所需的文件,例如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记录表格等;2.5与检验有关的外来文件,例如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政府相关部门的文函通知以及资料等。

(三)质量手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3.1质量体系的适用范围;3.2检验机构基本情况概述;3.3检验范围;3.4检验机构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政府质检部门)和客户的义务和服务的承诺;3.5组织机构图;3.6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以及对检验有影响的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3.7质量管理体系中各质量要素的原则性描述及其之间相互关系的描述;3.8引用的程序文件(程序文件的范围应覆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TSG Z7003-2004)并满足检验业务开展和检验安全的需要,其数量以及简繁程度应根据检验机构的性质、规模和工作范围而确定)。

(四)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程序文件(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4.1文件管理4.2记录、报告管理4.3管理评审管理4.4人员培训管理4.5检验过程控制管理4.6检验设备仪器、计量器具管理4.7合同评审、对政府和客户服务管理4.8检验检测方法的确认4.9采购和供应品的控制4.10检验检测分包管理(无分包可删减)4.11样品和抽样的管理4.12检验检测安全的管理4.13内部审核管理4.14不合格品管理4.15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4.16投诉与抱怨管理4.16接受安全监察管理4.17与管理程序相应的图、表、卡(五)质量管理组评审5.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5.1.1评审内容:是否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

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doc - 特种设备

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doc - 特种设备

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doc - 特种设备TSG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3年6月提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起草意向,2003年8月委托中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

2004年4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特检中心委托协会按任务书的要求具体负责起草组织工作。

协会于2004年5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且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草案。

2004年6月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要求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4]24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4年8月在北京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4年9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04年10月本要求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在起草过程中结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与机构的特点,考虑了政府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要求,借鉴了当前国内外较成熟和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理念,参考《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通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业务所涉及的相关过程的识别,将每个需要控制的过程予以明确,使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的要求较以往有一个跨越式的提高。

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1)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 (1)第四章管理职责 (3)第五章资源配置、管理及技术支持 (5)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 (7)第七章质量管理体系分析与改进 (13)第八章附则 (1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7003—2004第一章总则返回目录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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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前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3年 6月提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起草意向, 2003年 8月委托中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协会 (以下简称协会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

2004年 4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 (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 特检中心委托协会按任务书的要求具体负责起草组织工作。

协会于 2004年 5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且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草案。

2004年 6月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要求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 [2004]24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4年 8月在北京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4年 9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2004年 10月本要求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在起草过程中结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与机构的特点, 考虑了政府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要求, 借鉴了当前国内外较成熟和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理念, 参考《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 通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业务所涉及的相关过程的识别, 将每个需要控制的过程予以明确,使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的要求较以往有一个跨越式的提高。

目录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1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 (1 第四章管理职责 (3 第五章资源配置、管理及技术支持 (5 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 (7 第七章质量管理体系分析与改进 (13 第八章附则 (1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第一章总则返回目录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应当与其自身特有的检验检测活动和运行方式相适应。

第三条检验检测机构将其核准项目之外的检验检测活动纳入按照本要求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时,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要求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 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增减。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四条本要求除采用 GB /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的术语和定义以外,还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一特种设备, 是指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 (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 (厂内机动车辆。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是指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 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 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的定期检验, 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的型式试验,对特种设备进行的无损检测等活动。

(三法定检验, 是指按照国家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强制进行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

(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机构 (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 ,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和气瓶检验机构。

(五分包,是指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中的无损检测等专项检验检测项目委托其他机构承担。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返回目录第五条质量管理体系总的要求如下:(一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本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且持续改进与其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二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文件化, 并且达到确保检验检测质量和检验检测过程安全所需要的程度,体系文件应当传达至有关人员,并且被其获取、理解和执行;(三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描述内部组织的职责和隶属关系, 如果检验检测机构为母体组织的一部分, 还应当描述检验检测机构在其母体组织中的地位和在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过程控制以及支持服务方面与其母体组织的关系;(四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有措施保证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对检验检测的服务质量和检验检测结果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五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确保对检验检测过程中获得的商业、技术信息保密, 使这些商业、技术信息的所有权受到保护。

第六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注:总体目标应当以文件形式写入质量方针声明,质量方针声明应当由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

(二质量手册;(三本要求所规定的程序文件;(四检验检测机构为确保其检验检测过程的有效组织、实施和控制所需的文件, 例如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记录表格等;注:指导书一般包括:检验检测细则、检验检测方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核查规程、仪器设备自校准规定、安全应急措施等。

(五与检验检测有关的外来文件,例如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政府相关部门的文函通知以及客户图纸、资料等。

注:文件可以采用任何形式或者类型的媒体。

第七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编制和保持质量手册,质量手册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质量管理体系的适用范围;(二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情况概述;(三检验检测范围;(四检验检测机构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以下简称政府质检部门和客户的义务和服务的承诺;(五组织机构图;(六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以及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七质量管理体系中各质量要素的原则性描述及其之间相互关系的描述;(八引用的程序文件。

第八条程序文件是对质量管理体系各质量要素的具体阐述, 与质量手册一起共同构成对整个质量管理体系的描述。

程序文件的范围应当覆盖本要求并满足检验检测业务开展和检验检测安全的需要, 其数量以及简繁程度应当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性质、规模和工作范围而确定。

第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控制本要求所覆盖的所有文件 (内部或者外部的 , 诸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采用的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客户提供的图纸、资料, 使用的软件等。

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 应当依据第二十八条的要求进行控制。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所需要文件的控制程序, 确保符合以下要求:(一文件发布前由授权人员审查并且得到批准,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二必要时, 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 并且再次批准, 如果可行, 更改的或者新的内容应当在文件或者相应的附件中予以标明;(三文件的更新和修订状态应当得到识别,内部以及外部文件的分发应当予以控制;(四及时从所有使用场所撤出无效或者作废的文件, 以防止非预期使用无效或者作废的文件,出于法律和知识保存目的而保留的作废文件应当有适当的标记和妥当的存放;(五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运作起重要作用的所有作业场所, 都能够得到相关文件的有效版本;(六内部制定的文件应当有惟一性标识;(七对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的文件控制也应当达到以上要求。

第四章管理职责返回目录第十条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应当通过以下活动, 体现其检验检测服务满足本要求的承诺:(一在检验检测机构内传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 认真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 满足政府与客户要求的重要性; (二完成政府质检部门下达的各项法定检验任务, 并且自觉接受政府质检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三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四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且确保其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五在核准的范围内从事法定检验检测工作;(六按照规定实施管理评审;(七确保检验检测活动获得必要的资源 (见第十七条。

第十一条最高管理者应当以增强政府和客户的满意度为管理目标, 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为目的。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并且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最高管理者应当确保质量方针达到以下要求:(一与检验检测机构的宗旨与性质相适应;(二承诺满足政府和客户的要求,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三在检验检测机构内得到沟通和理解;(四在持续适宜性方面得到评审。

第十三条最高管理者应当确保在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并提供评价方法,并且确保符合以下要求:(一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满足质量目标以及第五条的要求;(二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进行策划和实施时,应当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三质量目标应当是可以考核的,并且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第十四条最高管理者应当确保检验检测机构内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并且符合以下要求:(一规定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二设置技术负责人, 并且规定明确的职责和权力, 全面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运作;注: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规模,技术负责人可以设置为技术管理层;在若干专业技术领域可以设立不同的授权技术负责人。

(三设置质量负责人, 并且规定明确的职责和权力, 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并且应当有直接渠道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注:质量负责人的职责可以包括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可由一人兼任。

(四按照检验检测的专业或项目设置检验责任师, 并且规定明确的职责和权力, 协助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对该专业或项目的检验检测技术、质量进行控制;(五必要时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第十五条最高管理者应当在检验检测机构内建立各层次和职能间有效沟通的途径,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信息、政府和客户要求信息、体系运行信息、检验检测质量和安全信息等能够得到有效的沟通。

注:沟通形式可以是多样的, 例如质量和安全例会、简报、布告、内部刊物、联网、公告等。

第十六条最高管理者应当按照预定的时间间隔和程序,定期评审质量管理体系与检验检测活动、检验检测安全,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评审应当包括评价管理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以及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保存管理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和由此采取措施的记录。

注:管理评审通常一年进行一次。

(一管理评审输入应当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1.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适宜性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适用性;2.政府质检部门的意见和要求以及对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满足程度;3.近期审核 (内部审核、外部审核的结果;4.客户反馈以及投诉与抱怨;5.工作业绩、检验检测服务的质量和检验检测安全状况;6.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7.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8.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9.改进的建议;10.管理人员的报告;11.其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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