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平时考核办法(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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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2.分类考核原则:根据公务员的工作性质、职责和特点,实施分类考核,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动态管理原则:及时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跟踪、反馈和指导,促进公务员不断成长和进步。
4.激励约束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充分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能。
三、考核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国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政治素质:包括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判断力等。
2.业务能力:涵盖公务员的专业技能、工作知识、业务成果和创新能力等。
3.工作态度:涉及公务员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团队协作和职业道德等。
4.工作绩效:包括工作目标的设定、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和质量等。
五、考核方法
1.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通过自评、互评、领导评价等方式,综合评估公务员的表现。
2.日常考核:通过工作日志、考勤记录、领导抽查等手段,对公务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3.专项考核:针对重大项目、特殊任务或特定时期,对公务员的表现进行针对性考核。
六、考核流程
1.制定考核标准:根据上级要求和单位实际,明确考核内容、标准和评分细则。
四、考核内容
公务员平时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政治表现:主要包括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等方面。
2.业务能力:主要包括公务员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3.工作作风:主要包括公务员的服务态度、责任心、协作精神、廉洁自律和群众观念等方面。
4.绩效管理:主要包括公务员的工作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和成本控制等方面。
八、考核保障措施

关于进一步规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实施公务法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实施公务法工作的意见

大人社发〔2011〕2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的意见各区市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先导区组织人事部门,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公务员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发〔2006〕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27号)以及《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组通字〔2011〕4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一)凡经省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机关(单位)(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详见附件)的规定进行管理,原则上从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之日起,全面实施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各项管理制度。

参照管理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不再评、聘职称,参照机关公务员确定职务与级别,执行公务员工资政策。

二、规范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管理(二)参照管理单位补充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应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经过编制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等程序,确定录用人选。

录用人选确定后,提出录用申请,填写《大连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一式3份),办理录用手续;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提出录用申请,办理录用手续。

(三)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在试用期期间,招录单位要加强对新录用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安排参加培训,使其尽快胜任录用职位工作;试用期满,应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篇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对机关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科学地评价其工作过程,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定西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市体育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贯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命令,遵纪守法,奉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情况;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履行公务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3、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学识水平、业务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4、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以及尽职尽责、和谐相处、团结协作精神; 5、勤奋程度及出勤情况;6、所承担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7、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8、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及情况。

以上内容根据单位特点和公务员岗位职责不同,对考核内容可进一步细化,并有所侧重。

三、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按考核的具体内容确定,在四个档次之间打分,分别是:1、“好”为90&mdash;100分。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好、效率高、贡献大,没有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出全勤。

2、“较好”为75&mdash;89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有一定成效,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好、效率较高,没有明显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病假、事假每月不超过三天。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一、背景
为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切实保证
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

二、考核对象
公务员队伍中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行政、事业、企业等不同
部门的公务员。

三、考核内容
1.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是否认真负责、是否有积极进取的精神、是否热爱本职工作等。

2. 工作绩效:包括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工作是否得到相关
领导的肯定等。

3. 协作能力:包括与同事之间是否协作默契,工作是否协调完
成等。

4. 学习能力:包括是否注重自身职业素养的提高、是否掌握了
新的知识技能等。

5. 遵纪守法:包括工作中是否遵守组织纪律、法纪等规定。

四、考核方法
1. 统一考评: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对公务员队伍开展考评,按照
岗位要求和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在公务员选拔体系中,平时考核是一项重要的评估指标。

它不仅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还能够推动公务员的学习成长与综合素质的提升。

为了确保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公平、公正与公开,制定并严格执行一项科学合理的实施办法是至关重要的。

一、考核标准与指标的确定公务员平时考核的标准与指标需要根据不同职位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具体确定。

一般来说,平时考核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与工作行为等方面的评估。

具体的考核指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业绩:可从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来考核。

通过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评估,可以客观地评价公务员在工作中的成绩与贡献。

2. 工作态度:可从工作积极性、团队合作精神、服务意识等方面来考核。

公务员应该具备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具备团队协作和服务公众的意识。

3. 工作能力:可从专业知识、业务素质、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来考核。

公务员应该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应的工作职责,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工作行为:可从纪律性、廉洁自律性、诚信守信性等方面来考核。

公务员应该在工作中遵守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展现良好的职业行为与师德风范。

二、考核方式与工具的选择为了确保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客观、公正与公开,考核方式与工具的选择显得尤为重要。

在选择考核方式时,应综合考虑公务员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工作环境、工作特点等因素。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考核方式与工具:1. 考核记录:通过考核记录来评价公务员的工作表现。

考核记录应当详细、客观,有利于后续的评估与反馈。

2. 绩效考核:采用绩效考核的方式对公务员工作进行评估。

通过制定具体任务目标,考核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指标,来评价公务员的工作绩效。

3. 反馈评估:定期对公务员进行综合评估与反馈。

通过对公务员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帮助其发现问题、规划提升,实现自身的职业发展。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与管理考核结果的运用与管理对于公务员的选拔与激励具有重要意义。

公务员考核办法_办法_

公务员考核办法_办法_

公务员考核办法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下文是公务员考核办法,欢迎阅读! 公务员考核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高;(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四)工作实绩突出;(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

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

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一、考核目的: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目的是通过对公务员工作表现的评价和评分,客观地了解其工作成绩和能力水平,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并为公务员的晋升、奖惩、培训和调整等方面提供依据,推动公务员队伍的素质提高和工作水平的提升。

二、主要内容:1.工作业绩考核:对公务员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和考核。

2.素质能力考核:对公务员的业务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领导能力等进行评价和考核。

3.工作风格考核:对公务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诚实守信、纪律要求等进行评价和考核。

三、评价指标:1.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价公务员是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以优异成绩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质量:评价公务员的工作成果能否达到质量要求,是否存在差错和遗漏等问题。

3.工作效率:评价公务员工作是否高效率、高效能,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4.工作态度:评价公务员对工作的认真程度、敬业精神、责任心、服务态度等。

5.业务能力:评价公务员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否熟练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6.团队协作能力:评价公务员与他人合作的能力,能否积极参与工作团队,协助他人完成任务。

7.创新能力:评价公务员对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否创新,是否能提出改善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8.沟通能力:评价公务员与他人沟通的能力,包括口头和书面沟通能力。

9.领导能力:评价公务员是否具备一定的领导才能,是否能在工作中起到带领和管理他人的作用。

四、考核程序:1.设定考核指标和标准:根据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

2.收集考核信息:通过个人自评、部门评议、工作记录等方式收集公务员工作表现的相关信息。

3.综合评价和考核: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给予合理的分值和评语。

4.反馈和奖惩: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公务员,进行奖励和激励,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公务员进行必要的纪律处分或培训。

五、存在的问题:1.评价标准不够科学和准确:评价指标和标准是否能够真正反映公务员的能力和工作表现是一个关键问题。

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目的是为了评估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发现和培养优秀的公务员人才,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公民提供更好的行政服务。

二、考核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公务员平时考核要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依法依规进行,严禁利用考核给个人或团体不当的利益或压力。

2. 综合考评原则:公务员平时考核要兼顾考核对象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价绩效,避免过分注重某一方面指标。

3. 突出重点原则:公务员平时考核要突出重点,根据工作任务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重点考核内容,避免考核过于繁琐而影响工作效率。

4. 反馈改进原则: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对象,为其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其提高工作绩效和能力。

三、考核内容1. 工作质量:对公务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包括工作成果是否符合要求、工作中是否存在错误和失误等。

2. 工作效率:对公务员的工作效率进行评估,包括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工作进度的快慢等。

3. 工作态度:对公务员的工作态度进行评估,包括对工作的积极性、责任心、合作意识等。

4. 业务水平:对公务员的业务水平进行评估,包括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技能应用能力等。

5. 人际关系:评估公务员与同事、上级、下级和公众之间的关系和沟通能力。

四、考核方法1. 日常考核:通过日常工作中的监督、检查、评价等方式对公务员进行考核。

2. 任务考核:根据公务员的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制定具体的任务考核标准和评价方法,定期进行考核。

3. 绩效评定:通过绩效评价表、绩效评估等方式对公务员进行考核,全面评价其工作表现和绩效水平。

4. 自评互评:公务员可以进行自我评价,同时也可以接受同事、上级和下级的评价,形成一个综合评价结果。

五、考核结果处理1. 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对象,明确工作中的不足和改进的方向。

2. 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努力工作。

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是衡量公务员工作绩效的一种方式,也是公务员职业生涯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从平时考核的目的、内容、标准和实施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考核目的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目的是对公务员日常工作表现进行检查和评价,以便于评定其工作绩效和对其进行考核、奖惩、调整和晋升等管理决策。

具体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评估公务员的工作水平和绩效表现,为领导层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数据,并为全体公务员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2. 了解公务员工作的优势和不足,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考核和挑战,推动公务员在工作和职业上都得到更大的发展。

3. 激励公务员积极进取、努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绩效水平,进而提升政府工作整体效率和社会公信力。

二、考核内容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内容包括多个方面,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业绩。

包括公务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态度等表现。

2. 服务态度。

包括公务员对待来访者的热情度、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方面。

3. 学习进修。

包括公务员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学习成果、学术贡献等方面。

4. 平衡工作和生活。

包括公务员对个人生活和工作的平衡度、身心健康状况、家庭和社会责任等方面。

三、考核标准公务员平时考核的标准是综合性的,应该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和特质,尤其是与工作任务、性质和职级等相关。

其中主要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绩效标准,主要是基于工作业绩的考核,应该注重科学性和针对性。

2. 服务质量标准,主要是以客户满意度和服务效率为标准,这需要公务员具有较高的服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3. 学习成果标准,主要是以学习成果、学位证书、学术荣誉等为标准,考核公务员的学术竞争力。

4. 生活平衡度标准,主要是考虑公务员的身心健康、家庭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帮助公务员更好地平衡生活和工作。

四、实施方法实施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需要采用合适的方法和工具,以保证对于每位公务员的平等性和公正性。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定稿)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定稿)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定稿)建外街道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精神,准确评价机关公务员的日常表现,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引导督促机关公务员想干事、敢干事,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提高工作效能,为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平时考核要将全面从严与真诚关爱、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组织管理与自我管理相结合,做到导向正确、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级分类、易行管用。

二、组织机构突出党管干部原则,成立以街道工委书记为组长的公务员日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副处级领导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科。

监察组全程参与并监督公务员日常考核工作。

3、实施范围1.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2.参照公事员法管理单位职员;3.纳入机关工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社保所);4.机关工勤职员。

四、平时考核的具体细则1(一)平时考核的内容依据公事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突出考核工作实绩,以公事员履行职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义务、工作质量和出勤等四个方面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体现考核对象完成工作义务的难易程度、重要程度以及数量质量、效率效果。

(二)平时考核的方法平时考核采取“周记实、月自评、XXX”的方式进行。

(三)平时考核的程序1.公务员工作记实参加考核人员以周为周期填写工作纪实(附件2),并按月进行自我评价(附件3)。

2.季度考核、评鉴(1)主管领导考核评鉴考核评鉴采取定性与定量相联合的办法。

由主管领导按照下管两级原则,根据公事员日常表现、工作记实及出勤等情况,客观公正地在《建外街道公事员平时考核直接领导打分表》(附件4、5、6)长进行打分,所打分数占总分的60%。

其中,城管队、社保所按下管一级原则,根据日常表现、工作记实及出勤等情况,由卖力人对分管职员进行打分。

新公务员法2019

新公务员法2019

新公务员法2019《新公务员法》分总则,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8章,共107条。

其主要内容有:第一,总则。

规定了公务员法的立法宗旨、依据、公务员的范围,建立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原则,公务员主管部门及其关系等。

第二,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规定了公务员应具备的七项条件、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九项义务和公务员享有的八项第三,职务与级别。

规定了实行职位分类制度,明确根据职位划分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实行分类管理,并规定了公务员职务的分类和确定公和员级别的依据等。

第四,录用制度。

规定对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兑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公务员法》还对报考公务员的条件、录用程序、录用方式和录用的组织负责机构作了明确规定。

此外,《公务员法》还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第五,考核制度。

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定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以此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对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此外,还规定了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第六,职务任免制度。

规定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

此外,还规定了选任制公务员任职和职务终止时间、委任制公务员任职和免职的情形,以及对公务员兼职的限制性规定。

第七,职务升降制度。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为了保证晋升质最,防止不正之风,《公务员法》还规定了晋升应遵循的程序。

第八,奖励制度。

规定了对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奖励实行的原则、给予奖励的情形、奖励的种类和撤销奖励的情形等。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公务员考核一直是我国政府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证公务员执行职责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能力。

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是指对公务员工作能力、业务素质和工作成绩进行全面、科学、公正评价的方法和步骤。

本文将就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一、考评指标在进行公务员平时考核时,需要明确考评指标,以保证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考评指标应当充分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和工作成绩,同时需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单位、不同工作岗位而定制。

一般考评指标可以包括:1. 工作态度。

包括工作热情、主动性、积极性、专注度、责任心等方面。

2. 业务能力。

包括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创新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

3. 工作成绩。

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成果、工作价值等方面。

4. 行为规范。

包括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诚实守信、服务公众、与同事和谐相处等方面。

二、考评方法对于公务员平时考核的方法,需要根据工作性质、管理制度和管理文化等因素进行考虑和设计。

一般常见的考评方法包括:1. 绩效考评。

这是目前较为常见的考评方法,通过制定绩效指标,对公务员完成的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绩效考评需要科学合理地设计指标,保证指标的可衡量性和可操作性。

2. 调查问卷。

采取匿名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公务员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工作态度和行为规范进行评估。

同时还需要采取多种问卷设计,以确保评估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3. 个案访谈。

采取个案访谈的方式对公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评价。

此种方法需要保证隐私性,确保评价结果不会对公务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影响。

三、考评程序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的考评程序需要合理、公正、透明。

考评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1. 目标设定。

在评估开始前确定的考评目标,明确评估的方向和重点。

2. 考评标准。

根据考评目标制定考评标准,对每个指标进行权重分配。

3. 数据收集。

通过采用不同形式的数据收集工具,如调查问卷、个案访谈等,获取评估所需数据。

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

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

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公布日期】2019.11.26•【文号】•【施行日期】2019.11.26•【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考评正文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2019年8月27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19年11月26日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促进事业发展和公务员成长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平时考核,是指各级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所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第三条公务员平时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

第四条公务员平时考核由其所在机关组织实施,作为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的重要抓手,党委(党组)承担考核工作主体责任,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

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加强考核总量控制,除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依照公务员法开展的考核外,机关不得自行设置以全体公务员为对象的经常性考核项目,防止多头考核、重复考核。

第五条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的公务员,应当突出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注重了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实效,关注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我国公务员队伍不断壮大,公务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

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价公务员的平时表现,激发公务员队伍的活力,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公务员,包括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公务员平时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1.德:主要考核公务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

2.能:主要考核公务员的业务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

3.勤:主要考核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勤奋程度、出勤情况等方面。

4.绩:主要考核公务员的工作成绩、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

5.廉:主要考核公务员的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廉洁奉公等方面。

四、考核方法1.定性考核:通过民主测评、领导评价、同事评价等方式,对公务员的平时表现进行定性评价。

2.定量考核:通过工作业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方面的数据,对公务员的平时表现进行定量评价。

3.综合评价:将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对公务员的平时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五、考核流程1.自我评价:公务员根据考核内容,对自己一段时间内的表现进行自我评价。

2.同事评价:公务员所在科室或部门的同事,对公务员的平时表现进行评价。

3.领导评价:公务员的直接领导,对公务员的平时表现进行评价。

4.民主测评:组织全体公务员进行民主测评,对公务员的平时表现进行评价。

5.综合评价:将自我评价、同事评价、领导评价和民主测评的结果进行汇总,形成公务员的平时考核综合评价。

六、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职务晋升、岗位调整、培训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2.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3.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个人发展的重要参考。

七、组织实施1.各级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

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为保障公务员的绩效,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绩效管理水平,各级政府部门都实施了一套完整的公务员考核制度。

其中,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是实行绩效管理的基础,也是提高公务员工作效能的重要手段。

一、公务员平时考核内容公务员平时考核主要是考核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和工作成果。

就内容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目标在平时考核中,考核人员会就工作目标与个人本职工作清单相结合,考核公务员是否能够按照工作要求进入工作状态,并能在工作过程中保持高效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

此外,也会就公务员工作目标的体现情况进行考核,如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工作成果总结等方面进行评价。

2. 工作质量公务员的工作质量是评价公务员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准。

考核人员会根据公务员办公室(或开展工作的相关机构)的工作标准,来评价公务员的工作质量。

在此过程中,模拟各种工作特点,考核公务员的综合素质与工作能力,既保证了考核公务员的标准化又保障了公务员的工作质量。

3. 工作态度优秀的公务员应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既要有敬业的职业精神,又要懂得诚信、守法。

在平时考核中,考核人员会关注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并评价其表现、态度的体现程度,包括个人发挥、服务态度、承诺落实的情况,以此评鉴公务员的工作态度。

4. 工作能力公务员所需的工作能力包括文化素质、政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实际能力和延展能力等方面的能力要求。

在平时考核中,会根据考核人员要求分析公务员在不同方面的工作能力,比如公共卫生管理部门会测试公务员的卫生安全、急情能力,市场监管管理部门会测试公务员的专业能力、监管能力,以此对公务员的整体工作能力进行评定。

二、平时考核流程及操作1.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是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关键。

考核人员应制定公务员考核标准并逐步明确考核指标和权重,先通过对考核指标结构和考核方法的选择,精确构建公务员的考评榜单。

其次,在考核标准的置入过程中,应权衡考评标准,确保考评标准合理、确凿,能够真正反映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原因。

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一、背景介绍公务员是国家机关、地方各级人民团体和其他事业单位从事行政、法律、外交、经济、科技和文化等各个领域工作的人员。

为了更好地评估和提高公务员的绩效,每年都会进行一系列的考核。

而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就是为了明确公务员各项工作职责和要求,进而对其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

二、目的和意义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评估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和绩效,从而发现和培养优秀的公务员,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行力。

具体意义如下:1. 促进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工作潜力。

2. 评估公务员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 鼓励创新和思考,增强公务员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4. 为公务员晋升和奖励提供参考依据,营造公平竞争的工作环境。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的内容可以根据不同的机关、部门和岗位有所差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指标:1.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公务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包括工作量和工作质量。

2. 服务态度和能力:考核公务员与群众的互动沟通能力、服务态度和效率等,包括接待群众、解答问题、回应意见和投诉等方面。

3. 团队合作和协调能力:考核公务员在团队协作中的表现,包括与同事的合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分工协同能力等。

4. 学习和提升:考核公务员的学习和提升意愿、学习能力以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

5. 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考核公务员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是否有廉洁自律意识和行为。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的具体方法和程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但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设定考核指标和权重: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设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权重,明确每个指标的重要性和分值。

2. 收集考核数据和资料:通过各种方式收集考核数据和资料,包括公务员的工作记录、工作报告、群众评价、同事评价、领导评价等。

3. 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考核指标和收集的数据,进行公务员绩效评估和排名,形成考核结果。

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

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

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录用公务员,是指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被录用到机关工作,且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享有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应权利,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除本办法规定外,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培养第五条招录机关应当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培养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养锻炼,使其尽快胜任录用职位工作。

第六条招录机关应当按照职位要求明确新录用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帮助其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第七条招录机关应当在试用期内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根据需要安排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

新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公务员培训规定参加机关组织的培训。

第三章考核第八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应当在试用期满后三十日内进行,遇有不可抗力无法按期考核的,应当在相应情形消除之后的三十日内进行。

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的情况,应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内容。

新录用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进行。

第九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第十条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能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三)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作风较好;(四)道德品行较好,廉洁自律。

第十一条新录用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二)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的;(四)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的。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xxx镇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为了加强我镇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切实解决庸懒散拖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我镇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公务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廉政勤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委组〔2016〕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丰委组发〔2016〕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机构成立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委员会,指导、监督和管理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

主任:副主任: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党建办,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考核委员会成员若有调动,由相应职位人员补缺,不另行文确定。

二、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除书记、镇长、XXX主席外全镇所有公务员的平时考核。

三、考核指标1.公务员平时考核以月为周期,分除主要领导外的县管干部和一般公务员两个层次考核。

考核结果分“好”、“较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

2.每个月每条理考核“好”等次人数比例,一般把握在加入本条理平时考核的公事员总人数的30%以内,各条理互不占用平时考核“好”等次名额。

3.每年评定为“好”等次的职员名额以上年末加入年度考核的职员为基数,报XXX认定。

四、考核内容1.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综合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

2.实行量化考核。

基础分100分,其中工作实绩考核60分,测评20分,出勤考核20分。

1)工作实绩总分60分,实行扣分制。

工作希望顺利,XXX完成各级交办的义务,未被上级通报和群众投诉,得满分。

个人因故被上级领导、上级组织或本单位书面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大会点名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

因工作失误导致所在单位被上级领导、上级组织书面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大会点名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平时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山东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鲁人发〔2007 ] 98号)以及省、市关于公务员平时考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强化对公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激励广大公务员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精神,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公务员平时考核坚持分类考核、量化评价,注重实绩、综合评定,依法实施、简便易行的原则。

实行自记自评与领导评鉴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的范围和对象平时考核的范围:县、乡镇(街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员及以下在职公务员(含借用到机关岗位上的事业人员);县行政审批中心、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督查考核办公室等具有行政审批和执法职能单位科员及以下在职人员。

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工作由单位参照本办法自行确定。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平时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重点考核出勤情况和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实行岗位目标量化赋分的办法,分类进行平时考核。

各单位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

按照不同职务层次、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自行制定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目标)和业务考核标准。

量化评分标准可参考附件l。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1、考核的方法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

机关内设机构正职由本机关主管领导负责考核,内设机构副职及工作人员由所在内设机构正职负责考核。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2020)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2020)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202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公布日期】2020.03.03•【文号】•【施行日期】2020.03.03•【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组织建设正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2019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0年3月3日发布)第一条为了规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的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照管理审批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权限进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二)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第四条作为授权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监察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报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他与行政法规有同等效力的政策性法规文件。

第五条确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的授权,党委、政府以及机构编制部门规定的主要职责。

第六条中共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中共中央工作部门、办事机构、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本单位或者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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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平时考核办法(2019)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平时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7月22日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平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三项机制,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贯彻省委鼓励激励机制加强和改进省直部门公务员考核表彰奖励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陕组通字〔2017〕127号)精神,结合事务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事务中心机关及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统筹兼顾、简便易行的原则。

三、考核组织机构
平时考核工作在事务中心考评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

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参照单位季度点评工作。

人事处实施机关和直属参照管理单位平时考核工作。

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管理处、财务管理处为考核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平时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一)制定计划。

参照单位根据年初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能,细化制定每季度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人事处备案。

(二)工作记实。

参照单位每季度填写《工作记实手册》,详实记录工作任务落实、内部建设等情况。

(三)考核评价
1.考核小组对参照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平时考核和工作记实情况进行督查,找出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2.考核小组主要考核参照单位各季度目标任务的部署和落实情况,包括组织单位互评、分管领导评价等。

3.考核小组对工作人员个人的考核,主要依据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现实表现,包括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

(四)季度点评。

分管领导对照年初工作安排和季度目标任务,分管参照单位是否紧抓重点、夯实责任,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点评;单位负责人是否亲力亲为、督导到位,推动工作有力有效,是否勇于作为、强化管理、严抓落实,不断提升干部责任担当等进行点评。

五、考核方法程序
(一)考核时间
一、二、三季分别度集中于下一季度前两周内完成,各参照单位自行确定考核时间并于考核前两日,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向人事处报备。

四季度的考核结合年度考核进行,由人事处统一安排考核时间。

(二)人员考核范围
机关处室和直属参公单位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借调人员执行《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人员借调管理办法》。

事假、病假时间超过季度一半以上的工作人员参加考核,不定等次;在职转退休人员考核时间截止到达退休年龄当月;新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定岗前、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平时考核。

(三)材料报送
被考核处室、单位在考核后5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小组报送相关考核结果及佐证材料,并做好资料留存工作。

(四)考核测评
1.季度总结考核点评会。

考核小组组织各参照单位召开季度考核会。

被考核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述职汇报,分管领导对参照单位工作和负责人进行点评,填写《参照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事务中心领导评价表》(附件1)。

2.民主测评。

分管领导点评后,发放《参照单位目标责任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2)、《个人目标责任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3)进行民主测评。

六、考核等次评定
(一)参照单位季度考核等次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个人季度考核等次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单位比例为被考核单位总数的20% 以内,优秀个人(本部门)按参公人员和工勤人员分类统计,优秀比例均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35% 以内,未参加考核人员不纳入计算基数。

驻村扶贫干部评为优秀的不占本部门优秀等次指标。

(二)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工作人员受到诫勉谈话、行政警告处分的,本年度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工作人员受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不定等次。

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三)个人考勤情况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各参照单位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遵守工作纪律,出勤低,请假时间较长(缺勤率高于5%)的人员不能作为优秀等次进行推荐。

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人员在平时考核中至少应有一次优秀等次。

(四)各单位推荐的优秀个人名单统一报事务中心党组审定。

(五)考核小组对平时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考核小组每季度汇总平时考核情况,人事处负责报送省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兑现奖励依据。

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等次的给予物资奖励,对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不予以奖励。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平时考核工作,把平时考核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必要手段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严格把关。

考核小组应对各参照单位季度目标完成情况认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严格平时考核的程序、步骤和标准。

(三)强化督导。

考核小组应对各参照单位上报的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跟踪督导,指导各部门及时报送考核材料,按时完成报备工作。

八、附则
(一)直属事业、企业单位参照该办法,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平时考核工作办法,
规范考核奖金发放工作。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原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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