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模版(2篇)
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模版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设备缺陷产生的原因,积极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劣化、自然老化,或由于装置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不安全情况。
二、按照缺陷性质可分为以下二类:1、紧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会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2、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
三、发现缺陷的处理与汇报1、紧急缺陷从发现后____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无法停电处理的应采取紧急措施(转移负荷或限制负荷)并立即通知电气负责人或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紧急和重要缺陷未处理好前,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展成事故。
五、任何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簿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
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模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配电室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减少设备缺陷对工作的影响,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电室设备运行规程以及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配电室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基本要求1. 配电室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巡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对于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进行记录、处理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修复。
3. 配电室设备的运行和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
第二章设备缺陷的分类和报告第四条分类设备缺陷按照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严重缺陷:对设备运行和人员安全产生直接危害或有可能引发事故的缺陷。
2. 一般缺陷:对设备运行和人员安全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引发事故的缺陷。
3. 次要缺陷:对设备运行和人员安全影响较小,可以延缓修复的缺陷。
第五条报告要求1. 发现任何设备缺陷的人员,应及时填写设备缺陷报告表,详细描述缺陷的性质、位置、状况等,并签字确认。
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配电室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制度适用于所有配电室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
二、职责和义务1.电力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配电室操作人员负责及时发现、报告和记录配电室设备的缺陷。
3.电力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配电室设备缺陷的维修和处理。
三、缺陷报告和记录1.配电室操作人员应及时发现配电室设备的缺陷,并立即向电力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2.缺陷报告应包括设备名称、缺陷描述、缺陷影响、发现时间等信息,并尽可能附上照片或视频等相关资料。
3.电力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记录收到的缺陷报告,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缺陷处理和维修1.电力设备管理部门收到缺陷报告后,应及时进行处理和维修。
2.判断缺陷的优先级和紧急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对于无法立即修复的缺陷,应制定临时措施来保障供电的可靠性。
五、缺陷跟踪和验证1.电力设备管理部门应对处理和维修过的缺陷进行跟踪和验证,确保问题彻底解决。
2.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缺陷。
六、缺陷分析和改进1.电力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缺陷的统计分析,找出常见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2.根据缺陷分析结果,制定相关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3.建立经验库,记录和分享缺陷处理和维修的经验和教训。
七、培训和宣传1.电力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提升配电室操作人员的设备缺陷管理能力。
2.定期发布设备缺陷管理的宣传材料,提高员工对缺陷管理的重视和意识。
以上制度旨在确保配电室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
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
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障配电设备的正常运行,预防和及时处理配电设备的缺陷问题,确保电网运行的安全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配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3. 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为辅,规范操作,加强巡查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二、配电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1. 设备缺陷分类:a. 严重缺陷:对电网运行安全存在重大风险的缺陷,应立即停用设备,并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b. 一般缺陷:对电网运行安全存在一定风险的缺陷,应及时整治,并记录。
c. 轻微缺陷:对电网运行安全影响较小的缺陷,可以在合适的时间进行修复。
2. 设备缺陷处理:a. 严重缺陷: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停电、维修和检修,并在修复后经过验收合格后才可投入运行。
b. 一般缺陷: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巡检、维护和维修。
c. 轻微缺陷: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巡检,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维修。
三、配电设备巡查与维护1. 电网设备巡查:a. 巡查人员应定期巡视配电设备,注意发现设备缺陷并及时上报。
b. 巡查过程中应注意设备运行状态、温度、声音等异常情况,并记录。
2. 电网设备维护:a. 定期对配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如清洁、紧固、润滑、防腐等。
b. 维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杜绝违规操作。
四、设备缺陷上报和处理流程1. 巡查、维护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及时填写设备缺陷报告,并上报设备管理部门。
2. 设备管理部门收到设备缺陷报告后,应评估缺陷的严重程度,并按照缺陷分类和处理要求进行处理。
3. 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缺陷处理计划,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修复工作。
4. 维修和修复工作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应进行验收,并记录维修和修复情况。
五、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和监督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并落实相关责任人。
2.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设备缺陷管理会议,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3. 公司领导层应加强对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确保制度执行。
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五篇)
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设备缺陷根据其威胁安全的严重程度,分为Ⅰ、Ⅱ、Ⅲ类:Ⅰ类缺陷—对安全运行有严重威胁,短期内可能发生事故;Ⅱ类缺陷—对安全运行有一定威胁,短期内可能发生事故,但若长期不处理,即会逐渐增加威胁性,甚至发生为事故;Ⅲ类缺陷—对安全运行威胁较小;二、所有值班员应掌握全部Ⅰ、Ⅱ、Ⅲ类缺陷,动力部门应掌握Ⅰ、Ⅱ、Ⅲ类缺陷,分管用监员应掌握Ⅰ类缺陷和计量装置的各种缺陷,以及由总开关及其至第一断路器之间的Ⅱ、Ⅲ类缺陷;三、值班人员发现缺陷后,应立即登记在运行日志和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并填报缺陷报告单送交分管部门,对Ⅰ类缺陷应立即电话报告动力部门和用监员;四、动力部门对Ⅰ类缺陷应及时安排处理,Ⅱ、Ⅲ类缺陷应列入休息日或节假日检修计划内予以消除,消除后在缺陷记录簿上注销;五、用监人员在巡检时发现Ⅰ、Ⅱ类缺陷,应通知值班员做好记录并通知动力部门;六、值班员巡检时应注意原有缺陷是否扩大、恶化,如恶化使缺陷类别上升时应重新汇报和记录;七、在检修中发现并已消除的缺陷,不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但应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中做好记录。
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二)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电力行业的快速发展,配电设备作为电力供应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电力的传输、分配和使用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配电设备的使用时间的增长,设备自身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缺陷和故障,给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潜在的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建立一套完善的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二、配电设备缺陷的分类与原因配电设备缺陷主要包括设备的故障、老化、损坏和损耗等。
根据缺陷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设备故障:主要是设备的运行部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灵或者损坏,导致设备无法正常工作。
这种故障可能是由于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制造过程中的缺陷或者使用条件不当等原因引起。
2. 设备老化:随着设备的使用时间的增加,设备材料和结构会发生各种变化,导致其性能下降和可靠性降低。
变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
变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配电室作为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电能传输与分配的重要任务。
然而,由于长期运行以及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配电室设备存在着一定的缺陷风险。
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一套完善的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变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变配电室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与稳定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的变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第三条变配电室设备缺陷应按照“防范为主、整改为主”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变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涵盖设备巡视、检修、维护、故障分析等方面的工作。
第五条变配电室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
第二章设备巡视和检修第六条变配电室设备的巡视和检修应按照设备的运行情况和使用周期制定计划,并进行记录。
第七条巡视应重点关注设备的外部环境、机械运行状态、温度、声音等指标,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八条检修工作应在设备停运后进行,确保工作安全。
检修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能和专业知识,定期进行培训。
第九条检修内容应包括设备的绝缘、接地、开关动作、连接器等方面的检查和测试,并记录检修情况。
第三章设备维护第十条变配电室设备的维护应采取预防性维护为主的原则,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维护工作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要求和操作手册进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二条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的清洁、紧固、润滑、调整和更换易损件等方面,应由专业维护人员进行。
第十三条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维护的时间、内容和人员,以备需要时查阅。
第四章设备故障分析和处理第十四条变配电室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五条故障处理应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处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故障分析应注重对故障原因的深入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最后完整版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最后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设备缺陷管理办法1 总则为规范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强化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简化设备缺陷统计、分析,为公司检修技改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是全过程的管理,从调试、运行、设备定期检验或其他检验等多方面总结和发现问题,运行维护人员、各级工程技术人员、检修维护人员都有责任发现、汇报设备缺陷,并提出处理缺陷的办法及措施。
设备缺陷原则上按照《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确定的调度管辖范围分级管理、分类统计。
公司应加强备品备件的管理,确保运行设备备品备件充足,缩短设备缺陷处理时间。
缺陷消除的时限规定危急缺陷:应立即处理,完成处理时间或采取有效措施限制继续发展及降低风险等级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严重缺陷:7天之内完成处理。
一般缺陷:6个月之内完成处理。
一般缺陷纳入生产计划管理,必须停电处理的应在发现缺陷的第一次停电时间消除。
2 范围本规定是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对设备缺陷管理的主要原则,体现了设备缺陷从发现、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适用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所属输入线路、变电运行一次和二次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Q/CSG1 0701—200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重庆聚龙调度运行值班管理标准》4 术语和定义缺陷:是指运用中的设备、设施发生的异常或存在的隐患。
这些异常或隐患将影响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影响电网和设备的可靠经济运行,影响设备出力或寿命以及电能质量等。
设备缺陷类别按照其严重程度分为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危急缺陷(Ⅰ类):设备或设施发生的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随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设备损坏等事故者。
严重缺陷(Ⅱ类):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有严重威胁,尚能坚持运行,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
广东电网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广东电网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办法广东电网继电保护缺陷管理及评价规定(试行)1总则1.1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电力系统各供电分公司、统调电厂。
1.2为加强广东电网继电保护专业的设备缺陷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对系统内运行的各类继电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的缺陷情况、处理情况等进行科学的统计和分析,对设备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售后技术服务等进行统计评价,特制订本规定。
1.3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及评价的宗旨是督促电网中继电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缺陷的处理,并通过对缺陷情况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为设备的定期检验、设备评价、技术改造等提供客观、可信的依据。
1.4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缺陷管理原则上按照电压等级分级管理、分类统计评价.110KV及以上的缺陷及统计由中调继电保护部负责统计、评价。
110KV 以下的缺陷及统计分析由各供电分公司负责参照本规定制订相应的缺陷管理细则对缺陷进行统计、评价.每半年报中调继电保护部备案。
1.5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必须实行闭环管理。
各级继电保护管理机构或专责要对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处理和缺陷汇报负总责。
基建调试、验收人员,运行维护人员,各级工程技术人员都有责任发现、汇报设备缺陷,提出处理缺陷的办法及措施.1.6继电保护设备质量评价体系是建立在设备缺陷统计基础上对各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技术服务等进行定量统计分析。
从而为设备的选型、技术改造提供定量的依据。
评价的范围包括所有提供继电保护设备的生产厂家。
1.7本规定由广东中调负责解释、执行2名词简称2.1本规定中的继电保护装置简称装置。
包含各种成套保护装置、故障录波器、故障测距装置、继电保护工作站等。
继电保护缺陷管理规定1缺陷统计范围1.1、已安装在现场尚未投运的装置缺陷.1。
2、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装置在运行中发生的缺陷;1.3、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装置在设备定期检验或其它试验中发现的缺陷;1.4、保护通道加工设备及已投运的继电保护设备的相关二次回路等的缺陷。
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
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保持设备健康水平,应制定规范的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11.总则设备缺陷是危及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
及时准确地发现、消除缺陷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为使设备缺陷从发现到消除的全过程实现闭环管理,而制订本制度。
2.设备缺陷定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有缺陷设备。
2.1设备零部件损坏、老化、缺少,技术性能不良,以致不能在额定参数下运行或安全构成威胁者;2.2由于外界原因,形成威胁设备安全运行的现象;2.3按设备定级不能评为一类设备者。
3.设备缺陷的分类:3.1紧急缺陷(I类缺陷):己导致设备退出运行或随时可能导致事故需立即处理者;3.2重要缺陷(II类缺陷):缺陷比较严重,但在运行人员、试验人员的监视下,在短期内尚不致造成事故者;3.3一般缺陷(III类缺陷):对安全威胁不大,允许在下一个月度季度检修计划中予以消除者。
4.职责和分工:4.1变电所运行人员:4.1.1对当班发现的缺陷、其它专业人员发现并记录在各专业记录簿中的缺陷,都应录入生产MIS网缺陷记录。
4.1.2对缺陷的严重程度作出判断,定出缺陷的性质、类别。
4.1.3对紧急缺陷、严重缺陷,应同时汇报变电工区和区调值班员。
220kV设备缺陷,如危及系统安全,需立即改变省调管辖设备的运行方式等紧急情况,变电值班员可先直接回报省调。
4.1.4对危及安全需做紧急处理的缺陷,按有关规程要求,进行紧急处理,以防发展为事故。
4.1.5 缺陷消除前,负责运行监视,做好事故予想。
4.1.6当检修人员消缺完毕,应对消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分别在缺陷记录上签名,作为该项缺陷己消除的依据。
4.1.7 每月末,将变电所未消缺的紧急缺陷、严重缺陷,汇总报变电工区。
4.2值班调度员:4.2.1对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应立即回报生产安全部及公司领导。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4篇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4篇【第1篇】设备缺陷管理规定方法为全面把握设备的健康情况,准时发觉缺陷,仔细分析缺陷产生的缘由,尽快消退设备隐患,把握设备的运行逻辑,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保证设备常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电网平安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指导思想1、指导思想:增加设备缺陷管理意识,提升设备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健康运行。
2、目的:详细落实电力生产“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缺陷管理必需形成“闭环”,尽量削减中间环节,提升可操作性。
3、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10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
二、缺陷的性质及消退期限1、紧张缺陷:指严峻程度已使设备不能延续平安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此类缺陷必需尽快消退或实行须要的平安技术措施举行暂时处理。
2、重大缺陷:指缺陷比较重大,但设备仍可维持短期运行。
此类缺陷应在短期内消退,消退前应对该设备举行严密监视。
3、普通缺陷:指缺陷范围较小,对近期平安运行影响不大的设备缺陷,列入月度检修方案举行处理。
三、缺陷管理流程1、生产部为设备缺陷管理的主管单位,服务公司生产部为设备缺陷管理的协管单位。
2、公司生产部和服务公司生产部各设一名专责,详细负责设备缺陷的日常管理工作。
3、调度所、信息管理中心、计量所、送电公司、变电公司为设备消缺的详细实施单位。
4、设备缺陷管理设备缺陷管理采取微机管理,设备的全部缺陷管理流程都应在生产mis上举行,特别状况用消缺通知单来实现闭环管理。
运行人员发觉紧张缺陷时,在根据现场运行规程举行须要的应急措施后,应首先汇报调度,交当值调度值班员处理,需要立刻消缺的,当值调度值班员应直接通知检修维护单位负责人组织消缺,同时上报生产部缺陷管理专责,事后生产部应给检修维护单位补发消缺单。
运行人员发觉其它缺陷后应对设备缺陷作出正确推断,由所属各班班长审核后录入生产mis系统,同时报生产部缺陷管理专责。
对特殊重大和紧张缺陷,设备检修维护单位负责人在接到设备缺陷汇报后,应立刻组织消缺。
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
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配电室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设备缺陷引发事故,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配电室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1. 安全为先:安全是首要原则,任何时候安全都不能被忽视。
2. 预防为主:做好设备的预防性检修和维护工作,防患于未然。
3. 故障及时处置:对于设备缺陷,要及时发现、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4. 过程控制:设备缺陷的处理过程需要有规范的控制和记录,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管理流程1. 设备巡查(1)定期巡检:配电室设备要进行定期巡检,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报修。
(2)日常巡查:配电室设备的日常巡查要求细致,要特别注意设备的外观、设备温度、设备声音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巡查记录:每次巡查都要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检查的时间、巡查人员、巡查设备等,以备后续查询和管理。
2. 设备报修(1)发现缺陷: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立即向上级报修。
(2)报修流程:报修要按照公司的相关流程进行,包括报修单填写、报修单上级审批、维修人员派遣等。
(3)报修记录:每次报修都需要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报修的时间、报修人员、报修设备等,以备后续查询和管理。
3. 设备维修(1)维修人员派遣:设备报修后,需要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处理,确保维修质量。
(2)设备停电:对于需要维修的设备,必要时需要进行停电操作,确保维修人员的安全。
(3)维修记录:每次维修都需要有详细的记录,包括维修的时间、维修人员、维修设备等,以备后续查询和管理。
4. 设备检验(1)维修完成后,对设备进行检验,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2)检验记录:每次检验都需要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检验的时间、检验人员、检验设备等,以备后续查询和管理。
5. 设备跟踪(1)对于重要设备的缺陷处理,需要进行跟踪和监控,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2)跟踪记录:每次跟踪都需要有详细的记录,包括跟踪的时间、跟踪人员、跟踪设备等,以备后续查询和管理。
缺陷管理办法
1、一类缺陷包括: 1)铁塔倾斜、横担歪扭及杆塔部件锈蚀、变形、缺损; 2)导地线锈蚀、断股、损伤或闪络烧伤; 3)导地线弧垂变化,相分裂导线间距变化; 4)导线、地线上扬、震动、舞动、脱冰跳跃,相分裂导线鞭击、 扭绞、粘连; 5)导地线接续金具过热、变色、变形、滑移; 6)导线在线夹内滑动,释放线夹船体部分自挂架中脱出; 7)跳线断股、歪扭、变形,跳线与杆塔空气间隙变化,跳线间 扭绞;跳线舞动、摆动过大; 8)导线对地对交叉跨越物、设施及其他物体距离减小; 9)绝缘子与瓷横担脏污,瓷质裂纹破碎钢化玻璃绝缘子爆裂, 绝缘子铁帽及钢脚锈蚀,钢脚弯曲; 10)绝缘子与绝缘横担有闪络痕迹和局部火花放电留下的痕迹。
3、三类缺陷包括: 1)混凝土杆出现裂纹或裂纹扩展,混凝土脱落,钢筋外露,脚 钉缺损; 2)基础保护帽上部塔材被埋入土或废弃物堆中,塔材锈蚀; 3)防洪设施坍塌或损坏; 4)避雷器、避雷针等防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连接松动; 5)相位、警告指示及防护等标志缺损、丢失,线路名称、杆塔 编号等字迹不清。
三、输、变、配电设备缺陷 的发现及汇报
开封供电公司 输变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陈彦伟
一、变电设备缺陷的分类
1、一类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立即处理有可 能造成事故的。 2、二类缺陷:可以继续保持运行,但如有发展,对人身和 设备构成威胁,可能导致事故者。 3、三类缺陷: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但不符合有关规程的 要求,可列入年、季计划中处理的缺陷。
变电三类设备缺陷汇报及消除流程
变电值班员 发现缺陷
汇报 变电运行部 当天带班领导 填报 MIS
(2)输配电运检部线路运行人员发现一类设备缺陷,应立即汇 报调度值班员和输配电运检部当天带班领导。输配电运检部当天 带班领导应立即组织设备抢修,调度值班员应立即通知生产技术 部生产调度专责,汇报生产技术部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调度 通信中心主任、生产副总及有关公司领导等。生产技术部生产调 度专责应立即通知生产技术部相关设备专责,相关设备专责应立 即督促、协调缺陷消除。若需停电处理,生产技术部生产调度专 责应协调相关停电事项。输配电运检部线路运行人员应监视其发 展,对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要及时采取措施,限制其发展,一 般应在24小时内处理。
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
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为了保障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设备管理的质量与效果,建立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是指根据电力设备的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系统地管理和处理电力设备缺陷的规定和程序。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组织架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规定。
一、制度的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包括发电、输电、配电和用电设备等。
三、组织架构四、主要内容1.缺陷发现与报告2.缺陷分类与登记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缺陷进行分类,并将其登记在设备缺陷管理系统中。
对于严重和重要缺陷,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缺陷处理与维修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要求明确缺陷的处理程序和责任。
对于一般性的缺陷,可以由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和维修;对于重大和紧急缺陷,要及时调动维修人员和相关资源进行处理,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4.缺陷分析与防范制度要求对缺陷进行分析,找出缺陷发生的原因和规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减少缺陷的发生和影响。
5.缺陷管理与追溯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整个过程,包括缺陷的发现、报告、处理、维修和分析,要求建立健全的缺陷管理和追溯制度,确保每一步骤的操作和记录真实可靠。
以上为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制度的规定和实施,可以提高电力设备的管理水平,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同时,制度的适用范围较广,几乎涵盖了所有与电力设备相关的工作和设备。
制度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组织架构来负责管理和领导,委员会的成员要具备相关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最后,制度要求对设备缺陷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追溯,以确保缺陷的有效处理和分析。
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4篇)
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录、检查确认、消缺后的报告、后续管理、缺陷验收及缺陷的统计与考核等内容。
二、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
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为设备发生了缺陷:1)设备或部件的损坏造成设备的被迫停止运行或安全可靠性降低;2)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渗漏(包括汽、水、气、煤、灰、油等);3)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运行参数长期偏离正常值,接近报警值或频繁报警;4)设备或系统的状态指示、参数指示与实际不一致;5)由于设备本身或保护装置引起的误报警、误跳闸或不报警、保护拒动;控制系统联锁失去、无原因起动或拒绝起动;6)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时发现卡涩、动作值偏离整定值;7)对设备进行检验性试验时,发现反映设备整体或局部状态的指标超标,或有非正常急剧变化;8)设备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动作迟缓甚至操作不动;9)设备运转时存在非暂时性的异常声响、振动和发热现象。
2、暂不能消除缺陷。
是指必须在机组停用后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没有消缺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的缺陷或需要进一步观察、分析才能确认的缺陷,且暂时不会对设备、系统或人身安全构成立即的危害,也不会给运行经济性带来严重损失的设备缺陷。
3、消缺陷。
是指除暂不能消除缺陷外的其他设备缺陷。
4、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是指主要设备上同一缺陷在一年内重复发生;主要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____个月内重复发生;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____个月内重复发生的缺陷。
5、设备缺陷分类1)重大缺陷。
是指直接导致无备用的主要辅助设备停运、主设备降出力或停运的缺陷。
2)一般缺陷。
是指除重大缺陷外的缺陷。
三、管理职责1、生产部职责1)通过巡检、操作和运行分析发现并登录设备缺陷,提出消缺要求,采取运行措施,为消缺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做好设备缺陷的验收工作。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Q/CSG210015-2014目录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3.1设备缺陷 (1)3.2紧急缺陷 (2)3.3重大缺陷 (2)3.4一般缺陷 (2)3.5其他缺陷......................................................... 错误!未定义书签。
3.6批次缺陷......................................................... 错误!未定义书签。
3.7缺陷降级 (3)3.8缺陷标准库 (3)3.9设备运维单位 (3)3.10业主项目部 (3)4职责 (3)4.1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职责 (3)4.2公司设备专业管理部门职责(生产设备管理部、市场营销部、系统运行部) (3)4.3公司基建部职责 (3)4.4公司物资部职责 (4)4.5公司信息部职责 (4)4.6分子公司设备专业管理部门职责(生产设备管理部、市场营销部、系统运行部) (4)4.7分子公司基建部职责 (4)4.8分子公司物资部职责 (4)4.9分子公司信息部(信通中心)职责 (4)4.10设备运维单位职责 (4)5管理内容 (5)5.1基本要求 (5)5.2缺陷处理 (5)5.3批次缺陷处理 (7)5.4缺陷的统计分析与考核 (7)6附则 (9)7附录 (9)附录1:缺陷处理时限表 (9)附录2:缺陷电子化移交流程 (10)附录3:缺陷标准库管理流程图 (11)附录4:设备缺陷处理流程图 (12)附录5:设备批次缺陷处理流程图 (18)附录6:缺陷信息模板 (19)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全生命周期缺陷管理工作,加强生产设备缺陷统计分析与管控,提高生产设备健康水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缺陷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调/4)527-2014 国家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缺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缺陷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缺陷指可能或已经影响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本体、相关设备及其二次回路正常运行的异常状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缺陷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公司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缺陷管理工作由国调中心统一归口,实施分级管理。
国调中心负责公司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缺陷的职能管理,负责公司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缺陷的统计、分析和考评管理。
各调控分中心协助国调中心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区域内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控中心(以下简称“省调”)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缺陷的统计、分析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省调负责省公司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缺陷的职能管理;负责省公司运维范围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缺陷的统计、分析、报送和考评管理。
第六条地市(区、州)、县(市、区)调控中心(简称“地、县调”)负责地、县公司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缺陷的职能管理;负责地、县公司运维范围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缺陷的统计、分析、报送和考评管理。
第七条运维检修单位负责运维范围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缺陷的处置、记录、统计、分析和上报。
第八条技术支撑单位协助调控部门、运维检修单位开展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复杂缺陷的分析、处置等工作。
第三章分级与归类第九条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缺陷按严重程度共分为三级:危急缺陷、严重缺陷、一般缺陷。
(一)危急缺陷是指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自身或相关设备及回路存在问题导致失去主要保护功能,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须立即处理的缺陷;(二)严重缺陷是指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自身或相关设备及回路存在问题导致部分保护功能缺失或性能下降,但在短时内尚能坚持运行,需尽快处理的缺陷;(三)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不直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和供电能力,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功能未受到实质性影响,性质一般、程度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暂缓处理的缺陷。
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篇)
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为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实现安全经济供电,必须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所有设备必须按照铭牌或制造厂家的规定参数运行,并严格执行有关的运行、检修规程。
3对所有的电气设备,一律实行车间主任领导下的“三种人”管理责任制。
4设备缺陷的分类Ⅰ类缺陷:设备出现绝缘、强度、温升等各方面超过运行参数极限值,严重危及安全运行,如不立即处理有造成断线、停电和设备损坏的可能,以及严重影响设备使用寿命和稳定运行的缺陷。
Ⅱ类缺陷:虽未超过允许极限,但异常变化较大,在短期内发展将对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构成威协的缺陷。
Ⅲ类缺陷:一般性缺陷,对设备的安全及经济运行无明显障碍,缺陷在短期内也无继续恶化的可能。
5设备缺陷的汇报、处理与注销5.1Ⅰ类设备缺陷随发现立即汇报。
Ⅱ、Ⅲ类缺陷按月集中汇报,汇报时间为每月____日。
5.2运行设备发生缺陷,运行班长应直接向值长及车间值班领导汇报。
5.3消缺责任单位应根据消缺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消缺。
Ⅰ类缺陷从提报到注销不得超过____小时。
对于Ⅱ、Ⅲ类缺陷的处理,消缺单位必须提报生产计划和停电申请。
Ⅱ、Ⅲ类缺陷的最长处理周期分别为____月和1季度。
5.4缺陷处理结束后,应履行验收制度,不经验收,严禁恢复送电。
5.5消缺及运行单位应严格执行缺陷注销制度。
缺陷处理后,应以工作票形式向值长汇报消缺情况,无此汇报,将以未完成生产任务考核。
6各班组应按规程要求通过巡检、检修、试验、分析等各种手段及时发现缺陷,按消缺传递程序汇报,并积极设法消缺。
在缺陷未消除前,运行人员应按缺陷性质采取监督措施,保证缺陷不再继续发展。
7凡属人为因素延误消缺致使缺陷扩大或造成事故,将以渎职行为按厂有关规定自上到下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人为因素主要发生在缺陷提报环节、缺陷传递环节、缺陷处理环节。
8设备缺陷处理必须严格办理工作票,并按要求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电气车间____年____月____日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是一种用于管理和处理电气设备缺陷的制度。
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
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一、管理目的配电室设备是企业安全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和避免潜在的安全风险,制定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设备缺陷的发现、报告、处理和记录,实现设备缺陷的及时修复和管理。
二、管理责任1. 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责任由设备管理员负责,具体分工如下:a. 设备管理员负责定期巡检设备,发现设备缺陷及时进行处理;b. 负责设备缺陷的登记和记录,确保缺陷的修复情况得到有效记录;c. 协助相关部门制定设备维护计划,确保设备正常运行;d. 提供设备缺陷修复的必要支持和配合。
2. 相关部门的责任:a. 设备维修部门负责设备缺陷的及时维修和处理;b.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缺陷进行监督和检查;c. 部门领导负责制定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设备缺陷的发现和报告1. 设备管理员在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时,应立即进行记录,并及时向设备维修部门进行报告。
2. 员工在使用设备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向设备管理员或设备维修部门进行报告。
3. 设备维修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调查核实缺陷情况,并制定修复计划。
四、设备缺陷的处理和修复1. 设备维修部门应根据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按照维修计划进行修复。
2. 设备缺陷修复时,应确保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要求进行操作,避免造成二次事故。
3. 设备缺陷修复完成后,设备维修部门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员,设备管理员进行验收,并记录缺陷的修复情况。
五、设备缺陷的记录和归档1. 设备管理员应将设备缺陷的报告、处理和修复情况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的归档要求进行归档。
2. 设备缺陷的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a. 设备缺陷的具体描述和发现时间;b. 设备缺陷的处理和修复情况;c. 设备缺陷的验收结果。
六、设备缺陷的统计和分析1. 设备管理员应定期对设备缺陷进行统计和分析,包括缺陷的数量、类型和修复情况等。
2. 设备缺陷的统计和分析结果应上报相关部门,供其参考改进设备管理和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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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缺陷管理单轨制运行,及时跟踪并消除设备缺陷,持续提高设备完好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公司本部及下属县级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县公司)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一)设备缺陷:是指使用中的设备、设施发生的异常或存在的隐患。
这些异常或隐患将影响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影响电网和设备的可靠经济运行、设备出力或寿命以及电能质量等均称设备缺陷。
按照设备缺陷的性质和轻重程度可以为以下三类:
1.危急缺陷(危急缺陷):指设备或者设施发生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需立即处理。
2.严重缺陷:指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有严重威胁,尚能坚持运行,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
3.一般缺陷:指短时之内不会劣化为严重缺陷、危及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
(二)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者设施在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三)家族缺陷:家族性缺陷是指经确认由设计、材质或工艺共性因素导致的设备缺陷。
如出现这类缺陷,具有同一设计、材质或工艺的其它设备,不论其当前是否可检出同类缺陷,在这种缺陷隐患被消除前,都称为家族性缺陷的设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市公司生产技术部是缺陷管理归口部门,主要职责为:(一)制定并督促执行管辖设备缺陷管理相关规定。
(二)审核各类缺陷评级正确性及处理意见,指导、协调、督促做好危急、严重缺陷处理。
(三)建立缺陷总台账,指导相关中心制定台账,定期抽查运行站、保线站及自动化班等班组台账建立情况。
(四)统计析家族缺陷,并上报集团公司。
(五)定期检查相关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缺陷录入情况。
第五条运行中心、调控中心和计量中心是设备缺陷责任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所辖设备在运行和备用中发现的缺陷录入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并逐级上报。
(二)负责所辖设备缺陷的记录统计、定级和析。
(三)配合检修单位进行设备消缺工作,对处理好的缺陷进行记录验收。
(四)未按期消除缺陷及时转为隐患,并制定落实预控措施,加强日常监视。
第六条县公司缺陷管理职责应参照市公司职责工,细化缺陷管理责任。
第三章缺陷管理要求
第七条市公司实行三级缺陷管理,各中心、班站应当设置专职或者兼职的设备缺陷管理人员。
第八条设备缺陷采取全员全过程管理。
设备运行单位及非运行单位都有发现、汇报设备存在缺陷的责任。
第九条设备缺陷管理人员应当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安排消缺工作,并按月统计、析设备缺陷,找出缺陷形成原因,制定应对措施。
第十条设备运行单位应当定期巡回检查设备,及时掌握所辖设备的缺陷,建立健全设备缺陷管理台帐,规范设备缺陷的管理。
第十一条缺陷管理要严格按照闭环管理流程执行,即:发现-记录-审核(批)-汇报-处理-消除-验收。
(一)发现缺陷
1.通过巡视设备发现的缺陷。
2.在进行设备的操作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的缺陷。
3.通过表计、信号等监视装置发现的缺陷。
4.在设备维护及定期修、试、校过程中发现的缺陷。
5.通过定期安全检查发现的缺陷。
6.上级单位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的缺陷。
7.新建、扩建、改建、验收时发现的缺陷。
8.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的缺陷。
(二)缺陷记录
1.缺陷要全部录入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使用规范化语言,同时要上传缺陷图片。
2.各级运行单位每月按要求填写设备缺陷统计析报表(见附件1),并逐级上报。
3.凡在巡视、试验、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运行和检修人员应当及时记录到设备缺陷记录中。
4.缺陷记录要求清楚、准确、详细,记录人员应当对登记缺陷的正确性负责,登记设备缺陷内容应当清晰、明了,并填写有关必要的参数。
(三)缺陷审核(批)权限
1.一般缺陷由运行单位缺陷管理专责人审核。
2.难以确定的缺陷由与运行单位主管部门设备缺陷管理专责人复核。
3.紧急和严重缺陷的定性应当由生产技术部审核。
(四)缺陷汇报
1.危及缺陷、严重缺陷一经发现,必须在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后,应逐级汇报,并录入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2.一般缺陷按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流程逐级上报。
3.运行单位应填写月度缺陷处置表(见附件2),每月月底上报生产技术部。
(五)缺陷处理时限
1.危及缺陷应当立即安排消缺处理,缺陷消除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消除时间不超过7天。
因客观原因无法处理,最多不能超过1个月。
3.一般缺陷消除时间不超过3个月。
(六)缺陷消除
1.各类缺陷应按照缺陷处理时限消除。
若暂时无法处理缺陷,运行单位除加强监视检查外,应当尽可能地采取必要的技术、安全措施,防止设备缺陷扩大。
2.检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备检修工艺规程的要求,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并保证检修的质量。
3.检修单位在检修计划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或由运行单位提出的计划之外的缺陷(隐患),在停电范围和现场安措不变的情况下,检修单位应同步予以消除,工作不再报批。
但需按照《安规》规定履行新增工作有关手续,并办理工作票相关手续。
缺陷(隐患)的处理需改变停电范围或现场安措的,按照《供电公司电气设备检修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要求执行。
4.缺陷处理后,检修工作负责人要做详细的处理记录。
(七)缺陷验收
设备检修工作的质量验收实行二级验收制,检修单位自检为一级验收、运行管理单位验收为二级验收。
第四章设备缺陷的统计、析与上报。
第十二条运行单位应当建立设备缺陷析记录,认真开展危及缺陷、严重缺陷和“家族性”缺陷的技术析。
第十三条运行单位每月底汇总设备缺陷记录和缺陷处理记录,统计当月的紧急、重大、一般缺陷的发现日期、缺陷内容,统计紧急、重大、一般缺陷的消缺率,上报生产技术部。
第十四条设备缺陷消缺率
(一)设备缺陷消缺率的定义:在统计期间内已达到消缺周期并消除的设备缺陷条数占该期间达到消缺周期内的设备缺陷总条数的百数。
(二)设备缺陷消缺率统计计算公式:缺陷消缺率按照危及缺陷消缺率、严重缺陷消缺率、一般缺陷消缺率共三类进行统计。
缺陷消缺率计算方法如下。
某类缺陷消缺率(%)(=某类消缺总条数/统计期内某类缺陷总条数)
×100%
综合消缺率(%)=(所有消缺总条数/统计期内所有缺陷总条数)×100%。
第十五条设备消缺及时率
(一)设备消缺及时的定义
1.紧急设备消缺及时:检修单位接到危急设备缺陷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在1天内处理完成设备缺陷并经验收合格视为及时。
凡无法按时处理,视为不及时。
2.重大设备消缺及时:检修单位从接到严重设备缺陷报告之日起7天内处理完成设备缺陷并经验收合格视为及时。
若需结合检修、停电或者备品等客观原因需延期,经生产技术部同意后,视为及时;否则视为不及时。
3.一般设备消缺及时:检修单位门从接到一般设备缺陷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处理完成设备缺陷并经验收合格视为及时。
若需结合停电或者备品等原因而延期,经生产技术部同意后,视为及时;否则视为不及时。
(二)设备消缺及时率
设备消缺及时率:某类消缺及时率(%)=(按时完成消缺项数/应消缺总项数))×100%
第十六条对缺陷进行析时,应当注意频发性缺陷、相同缺陷重复发生的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生产技术部负责所属运行单位的缺陷管理的考核与评价,内容包括:
(一)设备缺陷消缺率
1.危及缺陷消缺率:100%。
2.严重缺陷消缺率:≥90%。
3.一般缺陷消缺率:≥80%。
4.综合消缺率:≥85%
(二)消缺及时率
1.危及缺陷:100%。
2.严重缺陷:≥90%。
3.一般缺陷:≥70%。
第十八条危及、严重和一般消缺率考核严格执行《供电公司电气设备检修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其他消缺指标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原《供电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供电公司月度缺陷统计析表
2.供电公司月度缺陷处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