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缺陷管理单轨制运行,及时跟踪并消除设备缺陷,持续提高设备完好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公司本部及下属县级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县公司)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一)设备缺陷:是指使用中的设备、设施发生的异常或存在的隐患。这些异常或隐患将影响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影响电网和设备的可靠经济运行、设备出力或寿命以及电能质量等均称设备缺陷。按照设备缺陷的性质和轻重程度可以为以下三类:

1.危急缺陷(危急缺陷):指设备或者设施发生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需立即处理。

2.严重缺陷:指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有严重威胁,尚能坚持运行,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

3.一般缺陷:指短时之内不会劣化为严重缺陷、危及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

(二)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者设施在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三)家族缺陷:家族性缺陷是指经确认由设计、材质或工艺共性因素导致的设备缺陷。如出现这类缺陷,具有同一设计、材质或工艺的其它设备,不论其当前是否可检出同类缺陷,在这种缺陷隐患被消除前,都称为家族性缺陷的设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市公司生产技术部是缺陷管理归口部门,主要职责为:(一)制定并督促执行管辖设备缺陷管理相关规定。

(二)审核各类缺陷评级正确性及处理意见,指导、协调、督促做好危急、严重缺陷处理。

(三)建立缺陷总台账,指导相关中心制定台账,定期抽查运行站、保线站及自动化班等班组台账建立情况。

(四)统计析家族缺陷,并上报集团公司。

(五)定期检查相关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缺陷录入情况。

第五条运行中心、调控中心和计量中心是设备缺陷责任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所辖设备在运行和备用中发现的缺陷录入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并逐级上报。

(二)负责所辖设备缺陷的记录统计、定级和析。

(三)配合检修单位进行设备消缺工作,对处理好的缺陷进行记录验收。

(四)未按期消除缺陷及时转为隐患,并制定落实预控措施,加强日常监视。第六条县公司缺陷管理职责应参照市公司职责工,细化缺陷管理责任。

第三章缺陷管理要求

第七条市公司实行三级缺陷管理,各中心、班站应当设置专职或者兼职的设备缺陷管理人员。

第八条设备缺陷采取全员全过程管理。设备运行单位及非运行单位都有发现、汇报设备存在缺陷的责任。

第九条设备缺陷管理人员应当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安排消缺工作,并按月统计、析设备缺陷,找出缺陷形成原因,制定应对措施。

第十条设备运行单位应当定期巡回检查设备,及时掌握所辖设备的缺陷,建立健全设备缺陷管理台帐,规范设备缺陷的管理。

第十一条缺陷管理要严格按照闭环管理流程执行,即:发现-记录-审核(批)-汇报-处理-消除-验收。

(一)发现缺陷

1.通过巡视设备发现的缺陷。

2.在进行设备的操作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的缺陷。

3.通过表计、信号等监视装置发现的缺陷。

4.在设备维护及定期修、试、校过程中发现的缺陷。

5.通过定期安全检查发现的缺陷。

6.上级单位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的缺陷。

7.新建、扩建、改建、验收时发现的缺陷。8.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的缺陷。

(二)缺陷记录

1.缺陷要全部录入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使用规范化语言,同时要上传缺陷图片。

2.各级运行单位每月按要求填写设备缺陷统计析报表(见附件1),并逐级上报。

3.凡在巡视、试验、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运行和检修人员应当及时记录到设备缺陷记录中。

4.缺陷记录要求清楚、准确、详细,记录人员应当对登记缺陷的正确性负责,登记设备缺陷内容应当清晰、明了,并填写有关必要的参数。

(三)缺陷审核(批)权限

1.一般缺陷由运行单位缺陷管理专责人审核。

2.难以确定的缺陷由与运行单位主管部门设备缺陷管理专责人复核。

3.紧急和严重缺陷的定性应当由生产技术部审核。

(四)缺陷汇报

1.危及缺陷、严重缺陷一经发现,必须在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后,应逐级汇报,并录入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2.一般缺陷按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流程逐级上报。

3.运行单位应填写月度缺陷处置表(见附件2),每月月底上报生产技术部。(五)缺陷处理时限

1.危及缺陷应当立即安排消缺处理,缺陷消除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消除时间不超过7天。因客观原因无法处理,最多不能超过1个月。

3.一般缺陷消除时间不超过3个月。

(六)缺陷消除

1.各类缺陷应按照缺陷处理时限消除。若暂时无法处理缺陷,运行单位除加强监视检查外,应当尽可能地采取必要的技术、安全措施,防止设备缺陷扩大。

2.检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备检修工艺规程的要求,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并保证检修的质量。

3.检修单位在检修计划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或由运行单位提出的计划之外的缺陷(隐患),在停电范围和现场安措不变的情况下,检修单位应同步予以消除,工作不再报批。但需按照《安规》规定履行新增工作有关手续,并办理工作票相关手续。缺陷(隐患)的处理需改变停电范围或现场安措的,按照《供电公司电气设备检修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要求执行。

4.缺陷处理后,检修工作负责人要做详细的处理记录。

(七)缺陷验收

设备检修工作的质量验收实行二级验收制,检修单位自检为一级验收、运行管理单位验收为二级验收。第四章设备缺陷的统计、析与上报。

第十二条运行单位应当建立设备缺陷析记录,认真开展危及缺陷、严重缺陷和“家族性”缺陷的技术析。

第十三条运行单位每月底汇总设备缺陷记录和缺陷处理记录,统计当月的紧急、重大、一般缺陷的发现日期、缺陷内容,统计紧急、重大、一般缺陷的消缺率,上报生产技术部。

第十四条设备缺陷消缺率

(一)设备缺陷消缺率的定义:在统计期间内已达到消缺周期并消除的设备缺陷条数占该期间达到消缺周期内的设备缺陷总条数的百数。

(二)设备缺陷消缺率统计计算公式:缺陷消缺率按照危及缺陷消缺率、严重缺陷消缺率、一般缺陷消缺率共三类进行统计。缺陷消缺率计算方法如下。

某类缺陷消缺率(%)(=某类消缺总条数/统计期内某类缺陷总条数)

×100%

综合消缺率(%)=(所有消缺总条数/统计期内所有缺陷总条数)×100%。

第十五条设备消缺及时率

(一)设备消缺及时的定义

1.紧急设备消缺及时:检修单位接到危急设备缺陷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在1天内处理完成设备缺陷并经验收合格视为及时。凡无法按时处理,视为不及时。

2.重大设备消缺及时:检修单位从接到严重设备缺陷报告之日起7天内处理完成设备缺陷并经验收合格视为及时。若需结合检修、停电或者备品等客观原因需延期,经生产技术部同意后,视为及时;否则视为不及时。

3.一般设备消缺及时:检修单位门从接到一般设备缺陷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处理完成设备缺陷并经验收合格视为及时。若需结合停电或者备品等原因而延期,经生产技术部同意后,视为及时;否则视为不及时。

(二)设备消缺及时率

设备消缺及时率:某类消缺及时率(%)=(按时完成消缺项数/应消缺总项数))×100%

第十六条对缺陷进行析时,应当注意频发性缺陷、相同缺陷重复发生的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生产技术部负责所属运行单位的缺陷管理的考核与评价,内容包括:

(一)设备缺陷消缺率

1.危及缺陷消缺率:100%。

2.严重缺陷消缺率:≥90%。

3.一般缺陷消缺率:≥80%。

4.综合消缺率:≥85%

(二)消缺及时率

1.危及缺陷:100%。

2.严重缺陷:≥90%。

3.一般缺陷:≥70%。

第十八条危及、严重和一般消缺率考核严格执行《供电公司电气设备检修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其他消缺指标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供电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供电公司月度缺陷统计析表

2.供电公司月度缺陷处置表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某某电厂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电厂生产区域所有设备设施消缺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职能 第三条管理责任体系 (一)职能与分工 1. 生产技术部在分管生产副厂长领导下,是全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保证设备完好。 2. 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是分管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对设备缺陷要从发现到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完好。 3. 各管理、物资供应部要为设备缺陷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二)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1. 每周生产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生产情况汇报,掌握全厂机组运行情况及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协调消缺。 1

2. 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重大缺陷,安排各部门消缺,对设备重大缺陷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 3. 组织总结、研究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完善管理的主导性意见。 4. 负责组织对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缺陷的诊断,对一类或重大缺陷决定是否停机、停炉处理。对消除重大或特殊设备缺陷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三)生产技术部 1. 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设备缺陷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补充,并监督执行。 3. 掌握全电厂生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消除并汇报主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4. 会同检修、运行人员,诊断一、二类设备缺陷,审核检修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 5. 审核和补充设备维护部提出的消缺计划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6. 参与所有设备缺陷转类、开口审核。 (四)设备维护部 1. 设备维护部经理应全面了解机组运行状况,掌握缺陷的发现、消除和发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协调 2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目的:为加强项目设备缺陷管理,分清业主、供货厂家、施工单位的责任,维护项目部的经济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X围:适用于顾客提供的设备出现缺陷的处理。 3职责 3.1质量部负责设备缺陷的确认及缺陷处理后的检验,并登记入帐,汇总设备的质量问题。 3.2工程部负责组织设备缺陷的处理,计划部核算处理设备缺陷的费用,资料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缺陷单的传递、发放。4管理规定: 4.1设备开箱、检修及安装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发现人应填写缺陷认证单(表1),报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确认。 4.2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对缺陷认证核实,并登记后由资料管理人员送业主相应的资料管理部门。 4.3业主工程部组织监理、设备厂家对设备缺陷进行认证,如业主认为不是设备缺陷,发回设备缺陷发现人处理。 4.4如业主确认为设备缺陷,由业主确定缺陷处理单位。4.5如果业主委托项目部处理,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确定设备缺陷处理方案。 4.6计划部长组织专业工程师核对工程量,预算经济师编制处理费用,报业主技经部门审批,确定处理费用或规定费用

计算办法。 4.7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处理设备缺陷。填写设备缺陷告处理签证单(表2)报质量部审核。 4.8质检工程师检查缺陷处理情况,经检查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如合格报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4.9监理工程师(或甲方)验收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验收合格,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4.10质检工程师将设备缺陷认证单、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送资料管理人员。 4.11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分发、存档。 4.12计划部长组织同业主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4.13如业主确认由厂家处理,厂家自派施工人员处理完工后,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质检工程师报资料管理人员存档。 4.14如厂家没有施工能力,委托项目部进行设备缺陷处理。 4.15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核算工程量,计划部长组织测算工程款,同厂家进行合同谈判,签订施工合同。 4.16设备缺陷的处理、验收、结算及归档按本办法4.6至4.11条执行。 4.17计划部长组织同厂家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5质量管理部汇总本工程中出现的设备缺陷,填写设备质量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企业制度 Q/JWRD-2.6.72-20 13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2006-1发布2013-5修订实施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提出。 本制度的起草部门:设备动力部。 本制度的主要起草人:张守山 本制度的主要审定人: 时贞坤、孟广才、赵新本制度的批准人:王允来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一、目的意义 为加强发电设备缺陷工作的管理,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规范缺陷管理流程,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力求实现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系统设备缺陷管理的各项工作,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中如有与上级颁布的有关规定制度和指标相抵触时,应按上级指标执行 三、设备缺陷管理内容 1.缺陷定义: 设备缺陷是指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备用以及影响文明生产等异常现象。如设备的振动、位移、磨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泄漏、缺油、不准、失灵,附件的损坏、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 2.缺陷分类:

一类:需停机、停炉、发电机、变压组解列停用才能消除的缺陷。 二类:(1)需停辅机设备降低主机出力才能消除的缺陷。 (2)停用公用系统(水、煤、灰)才能消除的缺陷。 (3)需解除主机主要保护才能消除的缺陷。 三类:(1)需破坏主要辅机设备备用才能消除的缺陷。 (2)需切换设备、隔离设备系统才能消除的缺陷。 (3)正常运行情况下就能消除的缺陷。 (4)生活系统停电、停气、停水才能消除的缺陷。 四类: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及负荷,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 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厂家规定或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设备缺陷管理的原则 3.1.1当设备存有缺陷时,不论是否影响到安全经济运行,

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最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最新版) 输电线路设备,是传送电能的重要通道。运行单位按有关规程对输电线路及设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视和监护,及时发现线路缺陷,并组织人员及时消除,确保我局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为了线路缺陷或隐患不致遗漏,线路巡视责任人在现场将缺陷记录下来,并进行整理分类,提供给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查阅处理,确保电网正常运行,特制立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一、缺陷分类 输电线路设备超出设计和运行规范标准,就是输电线路的缺陷。设备缺陷分为线路本体、附属设施缺陷和外部缺陷三类,并按一般缺陷、重大缺陷、紧急缺陷三个级别进行管理。 设备本体缺陷:指组成线路本体的构件、附件、零部件,包括基础、杆塔、导地线、绝缘子、金具、接地装置等本身的缺陷。 附属设施缺陷:附加在线路本体上的各类标志牌、警告牌及各

种技术监测设备出现的缺陷。 外部隐患:指外部环境变化对线路安全运行已构成某种潜在性威胁的情况(如在保护区内新建房屋、植树竹、堆物、取土、线下施工车辆作业等对线路造成的影响)。 一般缺陷:指线路虽有缺陷,但在一定期间对线路的正常运行影响不大,此类缺陷应列入年、季度检修计划中加以消除。 重大缺陷:指缺陷对线路运行有严重威胁,短期内线路尚可维持运行。此类缺陷应在短时间内消除,消除前须加强监视。 紧急缺陷:指缺陷已危及到线路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线路事故的发生。此类缺陷必须尽快消除,或临时采取可以确保安全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随后彻底消除。 二、缺陷的管理 (一)缺陷处理的一般要求 1、一般缺陷:一经查到,如能立即消除,可不作为缺陷对待,如发现个别螺栓松动,当即已经用拧紧。如不能立即消除,应作为缺陷将其记录下来,并应填入缺陷记录中履行正常缺陷管理程序。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促进公司的安全文明生产,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管理职能和检修、运行的工作职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位,使设备管理规范化,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的分类、处理原则、处理程序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计划消缺工作的要求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自备电厂各部门设备缺陷管理及计划消缺工作。 3 职责 3.1安技部 3.1.1负责缺陷的发现、处理及计划消缺工作执行情况等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管理。 3.1.2负责重大缺陷处理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审核。 3.1.3负责设备消缺情况统计、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的认定。 3.1.4负责对缺陷登记的准确性认定。 3.1.5 在月度安全经济分析会上,负责对设备的消缺率、消缺及时率进行通报,并提出考核意见。 3.1.6负责周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的编制与下发,负责对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情况的统计、汇总及考核。 3.1.7 负责对二类及以上的缺陷进行确认。 3.1.8各专工及时组织和开展设备分析,掌握设备运行及检修状态,有针对性进行设备的整治和检查,每月出具设备状态分析报告。 3.1.9各专工每周四负责对本专业的设备消缺率、及时性进行统计检查汇总,周四检修平衡会进行落实,在周一生产例会通报消缺情况和考核意见。

3.1.10对因客观条件不具备无法处理(待修状态)的缺陷,组织协调处理,具备条件后及时安排消缺计划。 3.1.11 对二类及以上待修状态的缺陷制定处理方案和处理计划。 3.2发电部 3.2.1 值长在生产早会对前一天消缺情况进行汇报。 3.2.2 值长对发现的重大缺陷,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专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缺陷扩大。同时,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3.2.3 对于缺陷的处理情况,值长、主值应及时记录并汇报有关领导。对于检修人员由于配合及到位不及时、联系困难等情况,值长应该及时汇报部门主任和安技部主任。 3.2.4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2.5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2.6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3.2.7 发生二类及以上的缺陷通知安技部相应专工及点检,做好事故预想,防止缺陷扩大,避免事故发生。 3.2.8 负责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汇总,每周四12时前,每月5日12时前向安技部上报周(月)消缺率、消缺及时率(遇节假日时顺延)。 3.3 燃运部 3.3.1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3.2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3.3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完整版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目的:为加强项目设备缺陷管理,分清业主、供货厂家、施工单位的责任,维护项目部的经济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顾客提供的设备出现缺陷的处理。 3职责 质量部负责设备缺陷的确认及缺陷处理后的检验,并登记入帐,汇总设备的质量问题。 工程部负责组织设备缺陷的处理,计划部核算处理设备缺陷的费用,资料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缺陷单的传递、发放。 4管理规定: 设备开箱、检修及安装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发现人应填写缺陷认证单(表1),报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确认。 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对缺陷认证核实,并登记后由资料管理人员送业主相应的资料管理部门。 业主工程部组织监理、设备厂家对设备缺陷进行认证,如业主认为不是设备缺陷,发回设备缺陷发现人处理。 如业主确认为设备缺陷,由业主确定缺陷处理单位。 如果业主委托项目部处理,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确定设备缺陷处理方案。 计划部长组织专业工程师核对工程量,预算经济师编制处理费用,报业主技经部门审批,确定处理费用或规定费用计算办法。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处理设备缺陷。填写设备缺陷告处理签证单(表2)报质量部审核。 质检工程师检查缺陷处理情况,经检查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如合格报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监理工程师(或甲方)验收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验收合格,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 质检工程师将设备缺陷认证单、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送资料管理人员。 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分发、存档。 计划部长组织同业主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如业主确认由厂家处理,厂家自派施工人员处理完工后,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质检工程师报资料管理人员存档。 如厂家没有施工能力,委托项目部进行设备缺陷处理。 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核算工程量,计划部长组织测算工程款,同厂家进行合同谈判,签订施工合同。 设备缺陷的处理、验收、结算及归档按本办法至条执行。 计划部长组织同厂家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5质量管理部汇总本工程中出现的设备缺陷,填写设备质量问题情况表(表3),每年年底报公司工程部。 6附表 设备缺陷认证单 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汇总知识讲解

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电厂生产区域所有设备设施消缺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职能 第三条管理责任体系 (一)职能与分工 1. 生产技术部在分管生产副厂长领导下,是全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保证设备完好。 2. 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是分管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对设备缺陷要从发现到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完好。 3. 各管理、物资供应部要为设备缺陷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二)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1. 每周生产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生产情况汇报,掌握全厂机组

运行情况及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协调消缺。 2. 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重大缺陷,安排各部门消缺,对设备重大缺陷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 3. 组织总结、研究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完善管理的主导性意见。 4. 负责组织对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缺陷的诊断,对一类或重大缺陷决定是否停机、停炉处理。对消除重大或特殊设备缺陷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三)生产技术部 1. 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设备缺陷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补充,并监督执行。 3. 掌握全电厂生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消除并汇报主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4. 会同检修、运行人员,诊断一、二类设备缺陷,审核检修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 5. 审核和补充设备维护部提出的消缺计划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6. 参与所有设备缺陷转类、开口审核。 (四)设备维护部

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1)

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输电线路设备,是传送电能的重要通道。运行单位按有关规程对输电线路及设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视和监护,及时发现线路缺陷,并组织人员及时消除,确保我局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为了线路缺陷或隐患不致遗漏,线路巡视责任人在现场将缺陷记录下来,并进行整理分类,提供给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查阅处理,确保电网正常运行,特制立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一、缺陷分类 输电线路设备超出设计和运行规范标准,就是输电线路的缺陷。设备缺陷分为线路本体、附属设施缺陷和外部缺陷三类,并按一般缺陷、重大缺陷、紧急缺陷三个级别进行管理。 设备本体缺陷:指组成线路本体的构件、附件、零部件,包括基础、杆塔、导地线、绝缘子、金具、接地装置等本身的缺陷。 附属设施缺陷:附加在线路本体上的各类标志牌、警告牌及各种技术监测设备出现的缺陷。 外部隐患:指外部环境变化对线路安全运行已构成某种潜在性威胁的情况(如在保护区内新建房屋、植树竹、堆物、取土、线下施工车辆作业等对线路造成的影响)。 一般缺陷:指线路虽有缺陷,但在一定期间对线路的正常运行影响不大,此类缺陷应列入年、季度检修计划中加以消除。 重大缺陷:指缺陷对线路运行有严重威胁,短期内线路尚可维持运行。此类缺陷应在短时间内消除,消除前须加强监视。

紧急缺陷:指缺陷已危及到线路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线路事故的发生。此类缺陷 必须尽快消除,或临时采取可以确保安全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随后彻底消除。 二、缺陷的管理 (一)缺陷处理的一般要求 1、一般缺陷:一经查到,如能立即消除,可不作为缺陷对待,如发现个别螺栓松动,当即已经用拧紧。如不能立即消除,应作为缺陷将其记录下来,并应填入缺陷记录中履行 正常缺陷管理程序。 2、重大缺陷:一经发现,巡视人员应立即报告班长、线路专责或生技科长,由线路 专责或生技科长及时报告生产副局长审查,然后书面报告电业局生技部,电业局生技部核 实后安排相关单位尽快处理消除缺陷。 3、紧急缺陷:一经发现,应立即报本单位安生科和电业局生技部、安监部,经分析、鉴定确认为“紧急缺陷”,应确定处理方案或采取临时的安全技术措施,供电局或线路工 区应立即按所定方案进行处理。 4、对不同级别设备缺陷的处理时限,应符合如下要求: (1)一般缺陷的处理,最迟不应超过一个检修周期。 (2)重大缺陷的处理,一般不超过一周(最多一个月)。 (3)紧急缺陷的处理,通常不应超过24h。 5、对于重大缺陷和紧急缺陷,凡具备带电作业条件的,尽量安排进行带电作业消缺。(二)缺陷处理的流程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发、供、变、送、配电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州电力总公司关于检修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规定了发电厂、变电站、输配电线路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等。 2.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发、变、送、配电设备、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的缺陷管理。 3 缺陷分类 电网中使用的电力设备(简称设备)和建(构)筑物(简称设施)发生了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者称为有缺陷设备。缺陷分为紧急(危急)缺陷、重大缺陷、一般缺陷。 3.1 紧急缺陷:指严重威胁主设备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出力降低和影响对外输送电力的重大缺陷。 3.2 重大缺陷:指暂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但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或人身安全有一定的威胁,继续发展亦将导致停止运行或损坏设备,需停运或降低出力才能消除的重要缺陷。 3.3 一般缺陷:指不需要停用主设备或降低出力就可以消除的设备缺陷及不影响主设备正常运行的一般缺陷。 4 缺陷管理 4.1 设备缺陷台帐的建立 4.1.1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建立《设备缺陷登记簿》。 4.1.2 在变电站、线路工区、发电厂、调度所、供电所建立所辖设备的《设备台帐》。 4.1.3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分别建立《设备缺陷统计台帐》。 4.1.4 《设备缺陷

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规定 - 制度大全

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规定-制度大全 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A.1制定线路缺陷标准为便于线路运行、检修人员以及群众护线员及时发现线路缺陷,并对缺陷的种类及对线路安全运行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判断,各输电线路运行单位... 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A.1制定线路缺陷标准 为便于线路运行、检修人员以及群众护线员及时发现线路缺陷,并对缺陷的种类及对线路安全运行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判断,各输电线路运行单位应按线路的基本构成(包括基础及拉线、杆塔、导地线、绝缘子、金具、防雷与接地装置以及线路通道等),分别制订出一般缺陷、严重缺陷、危急缺陷的标准。 所形成的线路缺陷标准,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组织的评审后将作为本缺陷管理办法的补充文件,并应在缺陷管理过程中认真加以执行。 A.2各类人员的责任及分工 A.2.1巡视人员 线路巡视人员是线路缺陷的主要发现者,其主要责任是: a) 按周期或需要对线路进行巡视和检查,对发现的缺陷及时准确地进行记录; b) 将现场检查到的缺陷及时汇总形成缺陷报告并上报至运行班长; c) 对已经过检修(处理)的缺陷负责检查验收。 A.2.2线路专责人 线路专责人是线路缺陷的主要审查、分析、处理者,其主要责任是: a) 接受线路运行班(运行工区)送来的缺陷处理传递单(简称“缺陷单”)并进行审查与分析; b) 下达缺陷处理意见给检修班(检修工区);若受理到不能自行安排处理的危急、严重缺陷时,应及时向本单位生产主管领导或上级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c) 对处理后的缺陷,负责通知运行班(运行工区)进行检查或验收; d) 建立和填写缺陷记录。 A.2.3检修人员 线路检修人员是线路缺陷的主要消除者。主要责任是: a) 在获得线路检修班(检修工区)下达的缺陷处理通知后,按“缺陷单”上线路专责人提出的处理意见对缺陷实施消除工作; b) 对已处理好的缺陷,应及时向检修班(检修工区)负责人报告。 A.3缺陷的分类和分级管理 输电线路的缺陷分为线路本体缺陷、附属设施缺陷和外部隐患三类,并按一般缺陷、严重缺陷、危急缺陷三个级别进行管理,具体缺陷划分的方法和定义可参照《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第十章输电线路缺陷管理”的规定办理。 对不同级别缺陷的处理时限,应符合如下要求: a)一般缺陷的处理,最迟不应超过一个检修周期; b)严重缺陷的处理,一般不超过一周(最多一个月);c)危急缺陷的处理,通常不应超过24小时。

车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车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气车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在运行中发生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或者达不到标准的设备均视为设备有缺陷,根据威胁 程度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2.一类设备缺陷:性质严重、情况紧急,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会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 坏或造成停电事故者。 3.二类设备缺陷:性质较严重,对人身或设备有一定威胁,但可以坚持运行,列入月计划 检修还不至于造成事故者。 4.三类设备缺陷:主要是指那些对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年度大修、改进计划,能坚持长 期运行者。 5.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及时报告,并写入运行日志。安全员与技术负责人共同鉴定缺陷类别,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 6.对于一类设备缺陷,值班员应立即上报车间,根据车间领导指令进行处理,如不能处理的,应积极采取措施限制缺陷发展,并报告主管领导。 7.对二、三类缺陷由值班班长根据情况报检修计划,不能处理的,汇报车间主任和公司主 管领导。 8.设备缺陷消除后,值班验收人员应及时填写设备缺陷记录。 热电车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2017-08-19 22:20 | #2楼 热电车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设备的安全、可控、经济、稳定运行,使设备缺陷管理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优质高效,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内容。 2.2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考核办法。 2.3 本制度适用于东营华泰化工集团热电车间。

3 管理归口 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由车间、工段共同组织实施,技术科为归口管理部门及考核归口部门。 4 基本原则 4.1 设备缺陷是指生产过程中的主、辅设备、系统、自动装置、保护和仪表发生异常情况,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需要采取相应对策进行处理的,均称为设备缺陷。设备 缺陷管理包括从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确认、消除、验收、评价(鉴定)、统计、分析、考核的全过程管理。 4.2 设备缺陷管理必须贯彻执行“防消结合”的原则。要把设备缺陷作为设备管理超前控制 和关口前移的基准点,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变化规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4.3 设备消缺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4 要树立“零缺陷”理念,设备存在缺陷应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威胁 1 安全生产和系统完整的重大缺陷,所在工段应制定监视措施,做好事故预想,以防缺陷蔓延或扩大。带有明显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缺陷的设备,应立即停止运行。 4.5 坚持开展设备缺陷统计分析,坚持专题讨论与日常分析相结合的原则。把缺陷分析和 统计扩展到基层班组,开展群众性的缺陷分析和统计。 4.6 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查询设备缺陷情况,深入现场检查消缺情况,指导设备消缺。 5 设备分类 5.1 主设备是指在发供电过程中,直接参与能量转换与输送的设备。即锅炉、汽轮机,发 电机(包括励磁系统)、10.5kV母线,主变压器单元, 110kV系统,以及上述设备的控制、保护、自动装置、计算机控制系统等。 5.2 辅助设备是指主设备以外的为主设备服务的设备。用电系统(含照明系统),直流系统,油、水、风系统、各种测量装置以及其它设备(包括通讯、通风、空调、阀门、启闭设备和主要水工建筑物等)。 6 缺陷处理方式 6.1 停电(停机)处理:是指必须停电、停机、减负荷才能处理的缺陷。 6.2 大小修(技改)处理:是指当前不具备条件,必须经过大小修或更新改造才能消除的缺陷。 6.3 延期处理:是指一时无法进行有效处理而又不影响主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 6.4 正常处理:是指除上述处理方式以外的能够直接消除的缺陷。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正式版)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加强设备可靠性管理, 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特制定本细则。 一、设备缺陷的定义范围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各种异常情况, 如振动、摩擦、卡涩、过热变形、变音、泄漏、不准、失灵、事故跳闸、无法启动等, 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 二、缺陷的分类 1、一类缺陷:指必须停止机组运行的缺陷或者必须停止机组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2、二类缺陷:指在机组运行状态下就能消除而不立即消除将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或机组降出力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3、三类缺陷:是指不影响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 而在机组运行中就能消除的缺陷。 三、缺陷的记录 1、单元控制室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网控设电气专业缺陷记录本;化学净水室设化学检修、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除灰23米设

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启动炉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 2、单元控制室设《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 由值长负责记录。 3、缺陷的记录由相应专业的运行班长或单元长负责确认、记录、联系。对机组运行有影响的缺陷要及时汇报值长记录。 4、缺陷管理实行登记、电话通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运行发现缺陷应立即电话通知检修人员, 消缺延误者由值长视情况填入《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进行考核。 5、缺陷处理完后检修人员应会同运行人员到现场检查, 并一起在缺陷记录本上签字消缺。 6、《缺陷记录本》每月底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更换, 并将未处理的缺陷转入新本, 收缴与保存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 四、考核标准 l、不论白天、夜间检修班组在接到处理缺陷通知后, 白天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 夜间有值班人员的班组, 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 启动炉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启动炉缺陷由值长负责通知)检修人员末按要求时间到达现场, 每超过1分钟罚款5元, 值班人员脱岗, 加倍考核。 2、对危急机组安全运行的缺陷, 检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立即组织处理, 因检修原因不能处理或运行措施不利、不及时, 影响消缺, 按延误时间的5元/分钟考核责任单位。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确保发电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录、检查确认、消缺后的报告、后续管理、缺陷验收及缺陷的统计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生产设备上所发生缺陷的管理。 2术语与定义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为设备发生了缺陷:2.1.1设备或部件的损坏造成设备的被迫停止运行或安全可靠性降低;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渗漏(包括汽、水、气、煤、灰、油等);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运行参数长期偏离正常值,接近报警值或频繁报警; 设备或系统的状态指示、参数指示与实际不一致; 2.1.5由于设备本身或保护装置引起的误报警、误跳闸或不报警、保护拒动;控制系统联锁失去、无原因起动或拒绝起动; 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时发现卡涩、动作值偏离整定值; 2.1.7对设备进行检验性试验时,发现反映设备整体或局部状态的指标超标,或有非正常急剧变化; 2.1.8设备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动作迟缓甚至操作不动;

设备运转时存在非暂时性的异常声响、振动和发热现象。 暂不能消除缺陷:是指必须在设备停用后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没有消缺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的缺陷或需要进一步观察、分析才能确认的缺陷,且暂时不会对设备、系统或人身安全构成立即的危害,也不会给运行经济性带来严重损失的设备缺陷。 可消缺陷:是指除暂不能消除缺陷外的其他设备缺陷。 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是指主要设备上同一缺陷在一年内重复发生;主要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6个月内重复发生;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2个月内重复发生的缺陷。 设备缺陷分类 2.4.1重大缺陷:是指直接导致无备用的主要辅助设备停运、主设备降出力或停运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外的缺陷。 3管理职责 工艺运行班组职责 通过巡检、操作和运行分析发现并登录设备缺陷,提出消缺要求,采取运行措施,为消缺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做好设备缺陷的验收工作。 3.1.2在设备缺陷未消除前组织运行值班人员加强检查监视,采取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响扩大。 3.1.3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点检员、维修人员到现场消缺。 3.1.4及时对已消缺陷进行验收,恢复设备或系统的正常运行。

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标 准版)

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输电线路设备,是传送电能的重要通道。运行单位按有关规程对输电线路及设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视和监护,及时发现线路缺陷,并组织人员及时消除,确保我局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为了线路缺陷或隐患不致遗漏,线路巡视责任人在现场将缺陷记录下来,并进行整理分类,提供给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查阅处理,确保电网正常运行,特制立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一、缺陷分类 输电线路设备超出设计和运行规范标准,就是输电线路的缺陷。设备缺陷分为线路本体、附属设施缺陷和外部缺陷三类,并按一般缺陷、重大缺陷、紧急缺陷三个级别进行管理。 设备本体缺陷:指组成线路本体的构件、附件、零部件,包括基础、杆塔、导地线、绝缘子、金具、接地装置等本身的缺陷。 附属设施缺陷:附加在线路本体上的各类标志牌、警告牌及各种技术监测设备出现的缺陷。

设备缺陷(异常)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异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异常),以保证公司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缺陷(异常)分类 1、重大设备缺陷(异常) 指生产主流程重要设备运行中出现故障,影响生产正常进行,威胁生产安全,需立即组织检修或局部停车,系统停车抢修的。 2、一般设备缺陷(异常) 指生产装置运行不正常,存在故障,但不很严重,短期内不至影响安全生产,可以限时处理的。 3、微小设备缺陷(异常) 指生产装置运行中存在跑冒滴漏等小缺陷,暂不影响生产,且不致发展扩大,通常所在岗位可自行处理解决的。 第三条维护检修工作的责任范围和工作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 1、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在生产岗位现场保存,作为缺陷(异常)信息反馈过程责任记录。 2、此表由岗位班长填写。按缺陷的处理范围、程度,由检修工和各级责任人员签署意见。 3、此表具体格式见附页。 第五条设备缺陷(异常)信息反馈程序 1、当班岗位员工或其它人员在巡检等过程中,发现生产装置存在缺陷或异常,应向装置所属岗位的 当班班长反映,经确认后,视缺陷(异常)的分类,填写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自行消除解决或通知有关领导。 2、中夜班及节假日,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当班班长填写后,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统筹 指挥。 3、若设备缺陷(异常)的消除在技术、材料、方案及生产系统退出等有困难,则按各自职责向相关 专业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由各对口专业及时配合解决。 第六条设备缺陷(异常)消除后的确认 1、检修部门对有缺陷的设备实施检修后,应在反馈表“实际修理情况”栏填写并署名。 2、设备所属岗位在反馈表该栏填写验收意见并署名,同时将处理结果记入设备缺陷台账。 3、生产部定期对硬设备缺陷(异常)信息反馈处理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对延误、推诿的责任 者提出考核意见。 起草:沈国华审核:钟欣慧审批:郎海娟

缺陷管理办法

缺陷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一、为了及时发现、消除设备缺陷,加强对设备缺陷的管理, 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属的各个生产部门的缺陷管理及与 发电设备有关的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场所的道路、排水设备的缺陷管理。 三、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组织消除,一般应做到“小缺陷不过 班、大缺陷不过天”。 四、能及时消除的缺陷,影响较大者必须制订加强监督的措施, 并严格执行,防止缺陷继续扩大。 五、已发现缺陷要进行分析,做到“发现一点、全面检查、加强 预见、争取主动”。 六、加强缺陷管理,认真消除“七漏”(漏水、漏风、漏汽、漏油、 漏煤、漏灰、漏气),把设备泄漏率控制在最低,系统总泄漏率控制在最低。 七、为提高检修质量,做到修一保一,消除“七漏”,各车间 应制订相应的消除“七漏”考核办法,促进本办法的实施。 八、运行班设有“缺陷记录本”以供运行、检修专责人登记、查阅本专责区域的设备缺陷;对暂时无法消除的设备缺陷应安排适当机会消除或大、小修中消除。 第一章设备缺陷的各级管理职能 第一条值长室:

(一) 值长对威胁机组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应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并做好记录。 (二) 对各运行班组发现的设备缺陷,应查明情况,采取措施,并积极创造条件使检修人员及时进行消除。 (三) 负责督促检修班组及时安排消缺,监督运行班组严格执行消缺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检修人员: (一) 各车间主管检修的主任和技术员应每天查阅缺陷登记本,了解设备缺陷及消缺情况,并按轻重缓急安排有关班组及时消除。负责限定消缺时间和监督消缺质量,负责审查检修交待,对必须停机才能消除的缺陷,应在记录本中签署意见和姓名,并且采取防止缺陷扩大的措施。 (二) 检修班长或班组技术员 1.应每天到现场检查所辖设备的缺陷情况,查询缺陷记录本,并根据车间领导的指示安排本班人员及时消缺,监督消缺质量。 2.根据缺陷登记情况,在本班设备缺陷登记簿上做好记录,重大设备缺陷的处理应记入设备检修台帐。 3.布置消缺工作时应向消缺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消缺工作结束后及时联系运行值班人员共同验收,详细交待消缺情况,并督促运行人员及时办理缺陷验收手续。 4.应定期检查设备并督促设备专责人员对所辖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安排消除并在设备缺陷登记簿

输电线路运维管理制度1.doc

输电线路运维管理制度1 输电线路运维管理制度 高压输电线路担负着电网电能传输的重任,规范输电线路的运行维护是确保电网长期稳定运行的前提和保障。 输电线路巡视 一、巡视类型 (一)定期巡视:经常掌握线路各部件运行情况及沿线情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其目的在于经常掌握线路各部件运行状况及沿线情况,并搞好群众护线工作,定期巡视由专责巡线员负责,一般每周期进行一次,其它巡视由运行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巡视区段为全线。 (二)故障巡视:是为了查明线路发生故障(接地、跳闸)的原因,找出故障点并查明故障原因及故障情况,故障巡视应在发生故障后及时进行,一般巡视发生故障的区段或全线。 故障巡视中,巡线员应将所有的巡视区段全部巡完,不得中断或遗漏,对所发现的可能造成故障的所有物件均应搜集带回,并对故障现场情况做好详细记录,以作为事故分析的依据和参考。 (三)特殊巡视:是在气候剧烈变化(大雾、导线覆冰、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地震、河水泛滥、森林起火等),线路过负荷和其它特殊情况时,对全线某几段或某些部件进行巡视,

以发现线路的异常现象及部件的变形损害。特殊巡视根据需要及时进行,一般巡视全线、某线段或某部件。 (四)夜间、交叉和诊断性巡视:是为了检查导线的连接器的发热 或绝缘子污秽放电情况。根据运行季节特点、线路的健康情况和环境特点确定重点。巡视根据运行情况及时进行,一般巡视全线、某线段或某部件。 (五)登杆塔巡查:是为了弥补地面巡视的不足,而对杆塔上部部件的巡查。 (六)监察巡视:运维检修部及以上单位的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了解线路运行情况,检查指导巡线人员的工作。监察巡视每年至少一次,一般巡视全线或某线段。 二、巡视要求 (一)输电技术组要严格按照2013年输电线路巡视计划执行,如有其他原因推迟巡视时间,输电技术组负责人应说清原因,并尽快安排时间继续巡视。 (二)巡视检查的内容应按《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执行。运维检修部相关专责,应定期参加线路巡视,以了解线路运行情况并检查、指导巡视人员的工作。 (三)定期巡视在地形条件较好地段,可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巡视人员一人进行。特殊巡视、夜间巡视、故障巡视及登杆塔检查必须由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运行人员在巡视时应做到“四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一般规定 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 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 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 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 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最后

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规范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强化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简化设备缺陷统计、分析,为公司检修技改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1.2设备缺陷管理是全过程的管理,从调试、运行、设备定期检验或其他检验等多方面总结和发现问题,运行维护人员、各级工程技术人员、检修维护人员都有责任发现、汇报设备缺陷,并提出处理缺陷的办法及措施。 1.3设备缺陷原则上按照《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确定的调度管辖范围分级管理、分类统计。 1.4公司应加强备品备件的管理,确保运行设备备品备件充足,缩短设备缺陷处理时间。 1.5缺陷消除的时限规定 危急缺陷:应立即处理,完成处理时间或采取有效措施限制继续发展及降低风险等级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严重缺陷:7天之内完成处理。

一般缺陷:6个月之内完成处理。一般缺陷纳入生产计划管理,必须停电处理的应在发现缺陷的第一次停电时间消除。 2 范围 2.1本规定是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对设备缺陷管理的主要原则,体现了设备缺陷从发现、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等全过程管理。 2.2 本规定适用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所属输入线路、变电运行一次和二次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Q/CSG1 0701—200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 《重庆聚龙调度运行值班管理标准》 4 术语和定义 4.1缺陷:是指运用中的设备、设施发生的异常或存在的隐患。这些异常或隐患将影响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影响电网和设备的可靠经济运行,影响设备出力或寿命以及电能质量等。设备缺陷类别按照其严重程度分为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4.2危急缺陷(Ⅰ类):设备或设施发生的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随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设备损坏等事故者。 4.3严重缺陷(Ⅱ类):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有严重威胁,尚能坚持运行,不及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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