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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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高危药品的监管 1.4.1临床科室原则上不常规备高危药品,抢救药 品除外,如确有需要,可定量存放,严格管理。 1.4.2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定期汇总并 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1.4.3药学部定期对高危药品目录进行更新,并将 新引进高危药品信息及时告知相关科室。 1.4.4定期对高危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 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反馈、整改。



1.3高危药品的调剂与使用 1.3.1高危药品使用应严格遵守药品说明书及相关 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 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1.3.2高危药品的调剂实行双人复核制度,并做到 “四查十对”,确保调剂准确无误。 1.3.3护理人员进行该类药品的配制和使用时,需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并且行双人复核,确保配制和 使用准确无误。



1.5高危药品管理 1.5.1临床科室原则上不常规备高危药品,抢救药 品除外,如确有需要,可少量存放,严格管理。 1.5.2高危药品存放位置应设置黑底白字警示牌提 醒护理人员注意。 1.5.2高危药品应固定位置加锁保管,并建立账册。


1.6贮存管理 1.6.1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保管,需冷藏的药 品必须冷藏;需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避光、密闭保存。 保证一药一位。 1.6.2防腐剂、外用药、消毒剂等药品与内服药、注射剂分 区储存。 1.6.3对于临床易混淆及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或与其他药品 分区存放,并做显著标识,提醒用药错误。 1.6.4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志,防止差错。 1.6.5治疗室配备温湿度表,一天两次记录温湿度并签字。 冰箱内设置两支温度计做校正,并一天两次记录温度并签名。 1.6.6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使 用药品时做到用旧存新,避免浪费

1.7责任护师每月定期检查药品效期及外观质量, 发现有沉淀、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 损坏和其他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形,应立即停止 药品使用,报药学部调剂室提交【报损药品申请单】 报损申请,交回不适用药品,凭【临床科室申领单】 到药库领取药品。





1.8补充流程 1.8.1近效期3个月、破损、失效、标签不清楚等药品的补充 1.8.1.1填写【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申领单】; 1.8.1.2责任护师签字; 1.8.1.3护士长核对后签字; 1.8.1.4责任护师凭【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申领单】到药库领 药; 1.8.1.5领回药品按原位置摆放。 1.8.2近效期6个月药品的领用、补充,可凭原药到药房换用 远效期的药品。 1.8.3急救备用药品正常使用后,凭借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 领回后按原位置存放。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与 贴剂,凭空安瓿或空贴剂与医师处方领取药品。

1.1定义:高危药品临床上一般指药理作用显著且 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肌 松药及细胞毒药品等。为促进高危药品的合理使用, 加强该类药品的监管,减少不良反应及药害事件的 发生,制订本办法。



1.2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1.2.1药库、调剂室、病区各治疗室需设置专门药架、 药柜或存放位置存放高危药品,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 放。高危药品存放药架、药柜、应标识醒目,设置黑底 白字警示牌提醒药学及护理人员注意。 1.2.2高危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药房负责人指定药师以 上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高危药品的养护、清点等 工作。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存、保养,临床科室 护士长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高危药品的管理,保证高危 药品质量安全。 1.2.3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 “近效期先用”。

备用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1专人管理 1.1.1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由科主任、 护士长负责。由其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任备用药品责任护士, 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备案等具体管理工作。 1.1.2备用药品责任护师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 续,并向药学部报告。由药学部指定人员参加备用 药品移交工作,负责药品质量、数量的检查和监督。

1.9备用药品只供住院患者使用。 1.10药学部定期检查病区备用药品,各病区应接受 药学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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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药品备案 1.2.1备用药品的配备,以抢救药和常用药为主, 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全院统一的抢救药品品 种数量,科室不得更改。其它备用药品可由科室按 需要协定品种和数量。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须 经药学部审核同意。 1.2.2配备备用药品的病区,填写【备用药品备案 表】一式两份,经护士长及药学部主任审核同意后, 一份交药学部、一份交护理部。 1.2.3原则上,贵重药、自费药不在临床科室备基 数。



1.3药品领用流程 1.3.1各病区在药学部备案完成后,可根据本科室 【备用药品备案表】填写【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申领 单】; 1.3.2责任护师签字; 1.3.3护士长核对后签字; 1.3.4责任护师凭【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申领单】到 药库领药



1.4特殊药品管理 1.4.1病区配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 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按【病 区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实施。 1.4.2对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各病房应备有 专用保险柜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固定账册, 日清日结。无保险柜的病区不得存放麻醉药品与第一类 精神药品。 1.4.3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 化学品严格专柜加锁,专人负责。 1.4.4原则上病区不得备有放射性药品,使用时必须符 合国家放射卫生防护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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