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绿地规划与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及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及设计规范一、背景介绍城市道路绿化是指在城市道路两侧、中央绿地、交叉口、中央隔离带等各个部位进行绿化植被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生态微气候、改善空气品质,同时增加城市景观价值,保护生物多样性。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及设计规范是为了规范城市道路绿化的建设和管理,确保绿化目标的实现。
二、规划原则1.生态原则:优先选择对当地生态环境有益的植物种类,提高区域生物多样性。
2.安全原则:确保绿化设施对行人和机动车辆没有安全隐患,合理设置交通标志和行人通道。
3.美观原则:注重道路绿化的美学价值,通过景观设计、植物布局等方式塑造城市形象和风景。
4.可持续原则:选用适应当地气候条件,易于维护的植物种类,合理选择材料和绿化设施,减少能源消耗和水资源的浪费。
5.配套设施原则:合理设置路灯、休息座椅、自行车停车架等绿化配套设施,提高绿地利用率和功能。
三、设计规范1.植被选择:选择具有耐污、耐热、抗逆性强的树种,如榉树、国槐等。
在树种选择上要根据道路类型和空间大小进行合理搭配。
2.植被布局:保持绿地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合理设置植物带、绿化带和中央隔离带等。
同时,要保证绿化带的宽度和长度能满足绿化效果的需求。
3.植物密度:按照树木和草坪的栽种密度要求,确保绿化的效果和绿地面积的利用率。
4.绿地硬质设施:合理设置人行道、自行车道、观景台等硬质绿地设施,提高绿地的可达性和利用率。
5.绿化维护:制定绿化养护的细则和时间表,定期对植物进行修剪、整形、施肥等养护工作,保持绿化的整洁和景观效果。
四、实施步骤1.绿地调查:对城市道路的空间和地形进行测绘和调查,了解绿地的利用状况和功能需求。
2.设计方案:根据道路类型和规模确定绿化区域,提出方案设计,并对植被种类和维护措施进行论证。
3.建设施工:合理组织施工队伍,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实施,并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4.维护管理:设立专门的绿化管理部门,负责绿化的养护、保养和管理工作,并组织绿地巡查和维修。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标准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行业标准,编号CJJ75—97,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1 总则1.0.1 为发挥道路绿化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中的作用,避免绿化影响交通安全,保证绿化植物的生存环境,使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规化,提高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水平,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广场和社会停车场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1.0.3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0.3.1 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1.0.3.2 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1.0.3.3 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1.0.3.4 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1.0.3.5 修建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1.0.3.6 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防止绿地积水和水土流失;1.0.3.7 道路绿化应远近期结合。
1.0.4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道路绿地道路及广场用地围的可进行绿化的用地。
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2.0.2 道路绿带道路红线围的带状绿地。
道路绿带分为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
2.0.3 分车绿带车行道之间可以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上下行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
2.0.4 行道树绿带布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绿带。
2.0.5 路侧绿带在道路侧方,布设在人行道边缘至道路红线之间的绿带。
2.0.6 交通岛绿地可绿化的交通岛用地。
交通岛绿地分为中心岛绿地、导向岛绿地和立体交叉绿岛。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最新版】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一、道路绿地率指标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二、道路绿带设计1 分车带绿地设计●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车绿带●分车带宽度为方便用4·5—6·0m,最小的也有1·2—1·5m,这种最小的宽度只能满足分隔交通的要求。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2行道树绿带●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绿带。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
最小种植株距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125px,慢长树不宜小于200px。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在此三角区内不能有建筑物、广告牌以及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
在视距三角形内布置时,要使其高度不得超过0·65—0·70m,宜选矮灌木丛生花草种植。
3两侧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4中央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高度0·6m 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倍。
5路侧绿带●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以设计成开放式绿地。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75-97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
的 应以种植乔木为
主 并宜乔木 灌木 地被植物相结合 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
车道上方搭接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
的 应以种植灌木为主 并应灌木
地被植物相结合
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 其端部应采取
通透式配置
行道树绿带设计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 并宜乔木 灌木 地被植 物相结合 形成连续的绿带
地
通透式配置
绿地上配植的树木 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
至
之间的范围内 其树冠不遮挡驾驶员视线的配置方式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道路绿化规划
道路绿地率指标
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时 应同时确定道路绿地率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
红线宽度大于 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
管线名称
距乔木根颈中心距离
距灌木根颈中心距离
电力电缆
电信电缆 直埋
电信电缆 管道
给水管道
雨水管道
污水管道
道路绿化与其他设施
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
树木与其他设施最小水平距离
的规定
表
设施名称
至乔木中心距离
至灌木中心距离
低于 的围墙
挡土墙
路灯杆柱
电力 电信杆柱
消防龙头
测量水准点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 写法为 应符合 的规定 或 应按 执行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 参加单位和 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 编 单 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参 加 单 位 上海市园林设计院
城市道路绿地规划与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绿地规划与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地规划与设计规范是指在城市道路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绿地建设的要求,合理规划和设计道路两侧的绿地,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增加居民的生活舒适度和幸福感。
以下是城市道路绿地规划与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绿地设计原则1.生态原则:绿地设计应遵循生态平衡、生物多样性保护原则,保护和提升地方特色植物和动物品种,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2.功能原则:根据城市道路的功能需求,结合人们的休闲娱乐需求,合理规划和设计绿地功能,如休闲娱乐区、健身区和文化展示区等。
3.安全原则:绿地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考虑到交通安全和防范犯罪等因素,合理设置防护设施,如护栏、人行道隔离带等。
4.美观原则:绿地设计应注重景观效果,通过选用合适的植物种类、配植方法和景观元素,营造美丽宜人的城市环境。
二、绿地规划与设计步骤1.调查与分析:对城市现有道路绿地的分布和规模进行调查,分析绿地现状和存在问题,了解周边居民的需求和意见,为绿地规划与设计提供依据。
2.规划定位: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绿地网络规划,确定绿地的位置、规模和功能,明确各个绿地的主题和定位。
3.设计方案:根据规划定位,制定绿地的具体设计方案,包括植物种类的选择和数量、景观元素的设置和布局等。
4.设计细化:对每个绿地单元进行细化设计,包括道路绿化、景观设施和照明等,确保每个绿地的设计合理、完善。
5.实施管理:将设计方案转化为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绿地管理体系,确保绿地建设和管理的效果。
三、绿地建设要点1.植物选择:根据绿地功能和气候条件,选择适应性强、生命力旺盛的本地植物,避免引入外来物种对本地生态造成破坏。
2.绿化设计:在设计绿地时,要考虑到道路两侧绿化带的宽度、形状、密度和高度等,创造良好的景观效果。
在选择植物种类时,要注重季节变化和植被的层次感。
3.绿地设施:绿地规划与设计应注重设施的设置,包括休闲座椅、供水设施、儿童游乐设备等,满足不同年龄段人们的需求。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行业标准,编号CJJ75—97,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1总则1..1为发挥道路绿化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中的作用,避免绿化影响交通安全,保证绿化植物的生存环境,使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规范化,提高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水平,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广场和社会停车场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1..3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3.1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1..3.2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1..3.3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1..3.4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性;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1..3.5修建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1..3.6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1..3.7道路绿化应远近期结合。
1..4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1道路绿地道路及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可举行绿化的用地。
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2..2道路绿带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带状绿地。
道路绿带分为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
2..3分车绿带车行道之间可以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高低行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偏向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
2..4行道树绿带布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绿带。
2..5路侧绿带在道路侧方,布设在人行道边缘至道路红线之间的绿带。
2..6交通岛绿地可绿化的交通岛用地。
交通岛绿地分为中心岛绿地、导向岛绿地和立体交叉绿岛。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根据建设部(88)城标字141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上海市园林设计院、南京市园林规划设计院等单位参加共同编制的《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经建设部1997年10月8日以建标[1997]259号文批准,业已发布.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款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邮政编码:100037)。
本《条文说明》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1、总则1。
0。
1 城市道路绿化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绿化覆盖率中占较大比例。
随着城市机动车辆的增加,交通污染日趋严重,利用道路绿化改善道路环境,已成当务之急.城市道路绿化也是城市景观风貌的重要体现。
目前,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发展迅速,为使道路绿化更好发挥绿化功能,协调道路绿化与相关市政设施的关系,利于行车安全,有必要统一技术规定,以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
1。
0.2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用地,公共广场用地与公共使用停车场用地范围内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1。
0。
3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基本原则:1。
0。
3.1 城市道路绿化主要功能是庇荫、滤尘、减弱噪声、改善道路沿线的环境质量和美化城市。
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的道路绿化,防护效果最佳,地面覆盖最好,景观层次丰富,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作用。
1.0。
3。
2 为保证道路行车安全,对道路绿化提出两方面要求.一、行车视线要求.其一,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和弯道内侧的规定范围内种植的树木不影响驾驶员的视线通透,保证行车视距;其二,在弯道外侧的树木沿边缘整齐连续栽植,预告道路线形变化,诱导驾驶员行车视线。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种植间距:
乔木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m。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4m。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5cm;慢长树不宜小于8cm。
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可选择行道树种。
其树木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m;中型汽车为3.5m;载货汽车为4.5m。
分车带:
中间分车率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植冠应长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5倍。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物相结合。
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
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设计为开放式绿地。
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
路侧绿带怀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辟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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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绿化景观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 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应确定园林景观路与主干路的绿化景观 特色。园林景观路应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 植物,并 与街景结合;主干路应体现城市道路绿化景观风貌;
• 同一道路的绿化宜有统一的景观风格,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有 所变化;
• 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并应协调空 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
• 安全视距与视距三角形 在道路转弯处空出一定的距离,使驾驶 员在拐弯或通过路口之前看到侧面道路上的通行车辆,并有充分 的刹车距离和停车时间,防止交通事故发生,这种从发觉对方汽 车立即刹车而不致发生撞车的距离成为安全距离。根据两条相交 道路的两个最短视距,可在交叉口平面图上绘出一个三角形,称 为“视距三角形”。
• 毗邻山、河、湖、海的道路,其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突出自然 景观特色。
• 树种和地被植物选择 • 道路绿化应选择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
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 • 寒冷积雪地区的城市,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种植的乔木,应选
择落叶树种。 • 行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城
路侧绿带设计 • 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在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
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危害的树种。 • 花灌木应选择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和便于管理的树种。 • 绿篱植物和观叶灌木应选用萌芽力强、枝繁叶密、耐修剪的树种。 • 地被植物应选择茎叶茂密、生长势强、病虫害少和易管理的木本
或草本观叶、观花植物。其中草坪地被植物尚应选择萌蘖力强、 覆盖率高、耐修剪和绿色期长的种类。
绿带设计
分车绿带设计 • 分车绿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树形整齐,排列一致。乔木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
距离不宜小于0.75m。 • 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
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5倍。 •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 分车绿带 车行道之间可以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上下行机动车 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 方向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
• 行道树绿带 布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 绿带。
• 路侧绿带 在道路侧方,布设在人行道边缘至道路红线之间的绿 带。
• 交通岛绿地 可绿化的交通岛用地。交通岛绿地分为中心岛绿地、 导向岛绿地和立体交叉绿岛。
城市道路绿地规划与设计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广场和 停车场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 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 • 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 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 • 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 • 修建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 • 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
• 中心岛绿地 位于交叉路口上可绿化的中心岛用地。
• 导向岛绿地 位于交叉路口上可绿化的导向岛用地。 • 立体交叉绿岛 互通式立体交叉干道与匝道围合的绿化用地。 • 广场、停车场绿地 广场、停车场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 • 道路绿地率 道路红线范围内各种绿带宽度之和占总宽度的百分比。 • 园林景观路 在城市重点路段,强调沿线绿化景观,体现城市风貌、绿化特色的道路。 • 装饰绿地 以装点、美化街景为主,不让行人进入的绿地。 • 开放式绿地 绿地中铺设游步道,设置坐凳等,供行人进入游览休息的绿地。 • 通透式配置 绿地上配植的树木,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9m至 3.0m之间的范围内,其
合,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 •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除应道路及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可进行绿化的用地。道路绿 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 道路绿带 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带状绿地。道路绿带分为分车绿带、 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
• 道路红线 指规划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
。
道路绿地指标
• 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时,应同时确定道路绿地率。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划 • 道路绿地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 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 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
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 • 主、次干路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得布置成开放式绿地; • 路侧绿带宜与相邻的道路红线外侧其他绿地相结合; • 人行道毗邻商业建筑的路段,路侧绿带可与行道树绿带合并; • 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大时,宜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
好的一侧。
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分车绿带宽度小于l.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 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 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
行道树绿带设计 •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的绿带。在行
人多的路段,行道树绿带不能连续种植时,行道树之间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树池上宜覆盖 池箅子。 •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 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5cm,慢长树不宜小于8cm。 • 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