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数字城市管理现状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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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数字城市管理现状的分析

摘要: 城市数字化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我国数字城市建设起步较晚,目前发展比较落后。本文介绍了数字城市的基本概念,阐述了数字城市的发展现状,包括我国在这方面取得的成绩和遇到的问题,重点论述了在数字城市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以及应对这些问题的对策。对目前全国各地开展的数字城市建设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数字城市的全面建成与广泛应用,将以其信息化的高效迅捷和节约共享型的建设理念,推进城市从工业化到信息化的变革,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景。

关键词: 数字城市;城市信息化;城市管理

一、数字城市定义

数字城市概念提出时间不长,迄今为止,仍然还是一个正在发展和演变的概念。一般从实施的意义上讲数字城市就是城市信息系统,只是在广义的理解上称之为“数字城市”。其概念最早来自美国戈尔提出的数字地球。

“数字城市”目前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统一概念,它是信息时代的产物,是数字中国的基础。总体上可以从3个层面上来理解数字城市的含义[1]:在科学层面上,数字城市可以理解为现实城市的虚拟对照体,它能够对“现实城市”综合体的海量数据进行获取、识别、存储、处理以及应用,可参与城市管理和对公众服务的综合系统科学。

在技术层面上,数字城市是以信息基础设施(主要是网络通讯系统)为基础、以测绘技术(主要是以3S技术为代表的现代测绘技术)为支撑、以计算机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为保障的城市信息管理系统。

在应用层面上,数字城市通过功能强大的系统软件,以可视化的方式,反映现实城市的自然、经济、社会状况等,对现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种方案进行模拟分析、比较和优化,促进城市不同部门、不同用户之间的信息共享,为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简单来说,数字城市是指在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以及生产生活中,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将城市的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处理,为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手段,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数字城市建设的

意义在于提高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减少建设资金的重复投入,提升政府的科学决策水平,方便社会公众的生产生活,促进城市的统一协调发展。

数字城市应用的广泛性决定了它在建设上的复杂性,数字城市建设是一个涉及各行各业、方方面面,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

二、我国数字城市发展现状

通过数字城市发展所走过的道路看,一般经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阶段;第二阶段是政府和企业内部信息化建设;第三阶段是政府、企业上下游、相互之间借助网络实现互通互联;第四阶段是网络社会、网络社区、数字城市的形成。目前,美国、加拿大、欧洲、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已经完成第一到第四阶段的基本任务[2]。

1、我国数字城市建设的发展成就

我国当前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2010年底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47.5%,预计到2020年城镇化率将达到50%~55%,到2025年则会达到70%。快速进行的城镇化,无疑对当前和未来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和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

我国十分重视城市信息化建设,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上都将它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位置。"十一五"期间,我国包括科学技术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等相关部委也都开展了大量关于数字城市的研究、规划与推动工作。我国数字城市建设起步较晚,而且各地数字城市建设水平良莠不齐,大部分的城镇数字城市建设还未起步,部分大城市还是处在第二阶段,仅有少数城市才刚刚迈向第三阶段。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已有220多个城市开展了数字城市建设,其中40余个城市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建成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信息化应用系统,涉及到城市的规划、国土、城管、公安、工商、税务、环保、房产、卫生、药监等30多个领域,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行政效能十分显著。在数字城市建设的体制、机制、技术政策、产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和经验,并通过一些项目的实施,取得了很好的应用效果。

2、我国数字城市发展的瓶颈

我国数字城市在短时间内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但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仍面临诸多方面的挑战,数字城市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阻碍发展的瓶颈具体表现为:一是顶层设计层面:缺乏科学、实用的数字城市建设总体框架和适合不同类型城市实用的建设与运行模式。

二是技术层面:信息获取、更新、管理、挖掘、整合、应用和服务等方面尚存在一系列技术瓶颈,城市信息数据的内容、质量及可用性等尚不能满足需要。

三是应用层面:数字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进展缓慢,公众信息服务的内容、质量和效益有待提升,信息不能共享的问题依旧突出,新的"信息孤岛"时常出现,数字城市的绩效评价缺乏合适的方法,进一步推进的难度和阻力较大。

四是产业层面:仍以政府投入为主,尚未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运营、公众实践”的局面,企业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缺乏,资金来源单一,数字城市如何产生效益的模式尚在探索阶段,尚未找到可持续的盈利点。

五是保障层面:保障数字城市发展的政策法规仍不完善,数字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尚待提高,规划的实施得不到有效的监控。许多“数字城市”建设的资金,特别是日常运行维护的资金得不到较充分的保障,数字城市高层次的技术和管理人才依然不足。

六是评价层面:尚没有形成统一的数字城市标准体系,关键标准缺乏,不同标准之间的不协调现象较为突出,尚未形成针对数字城市整体进行考核的评价体系。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数字城市起步较晚,从国内数字城市发展状况来看,我国的状况主要呈现为:通讯基础设施的进展速度比较快,政府和企业内部信息化的进展比较缓慢,且水平参差不齐,政府、企业互联互通刚刚起步,企业信息间的互联互通更需发展和提高。

三、我国数字城市管理的存在问题

从以上我国数字城市的发展现状可以看到我国在数字城市发展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数字城市发展的种种瓶颈,使得我国目前数字城市的管理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1、将数字城市的技术等同于数字城市的管理,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在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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