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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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就业问题

内容摘要吸毒人员回归社会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各国都在寻找有效的解决途径。本文拟从社会学的角度对此进行探讨, 从而得出: 充分发挥各种社会化主体的作用, 综合运用各种社会控制手段是帮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关键环节和有效途径; 通过实践,可以总结经验, 探索规律, 寻求使吸毒人员回归社会的方法和模式。

关键词回归社会就业保障职业培训社会支持家庭帮教

随着《禁毒法》颁布实施和禁毒工作形势的需要,全国各戒毒场所按照“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挽救吸毒人员”的基本方针和目标出发,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戒毒康复模式,力求在提升戒毒工作的整体效果和实际效能上有所突破。但禁戒毒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以促进戒毒工作良性循环和协调发展。而从目前的戒毒工作现状来看,“高复吸、低操守”,“屡戒屡吸”的现象十分普遍,毒品引起的违法犯罪活动也日趋严重,这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流格格不入,笔者纵观吸毒、戒毒、回归社会的整个过程认为,作好戒毒人员成功回归、融入社会的帮扶工作是实现“首要标准”的根本保障,其中解决就业问题是直接关系到戒毒成败的关键之一。现就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就业保障问题,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戒毒成效现状与就业意愿调查

20世纪80年代初,毒品违法犯罪现象死灰复燃,并迅速蔓延,吸毒成瘾人数逐年增加,我国政府采取一系列严格的戒毒措施,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几十年来,在广大戒毒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戒毒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数以万计的吸毒人员成功告别毒品走向新生。但“戒而不除,归则复吸”的问题一直是困扰戒毒领域工作的难题。导致戒毒人员复吸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有其主观意志和客观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作为吸毒个体,由于毒品对大脑和神经的损害,使他们形成严重的生理依赖和顽固的心理依赖,很难自主摆脱毒品,因而戒毒人员更需要社会的关爱、支持、理解和帮助。

纵观对戒毒人员进行就业意愿问卷调查的数据,我们发现在调查中有72%的被访者认为戒毒需要有份工作;而51%的被访者认为导致自己复吸是因为就业难;30%被访者认为戒毒场所应加强技能培训工作;87%的被访者认为受歧视,不被社会接纳。我们不难发现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就业成为立足社会的垫脚石,是摆脱吸毒高危情境的先决条件,是实现人格独立,自我价值体现,增强戒毒自信的有力抓手,是防复吸,促操守的关键环节。我接触的王某本来有一个幸福的家,虽然家庭并不富裕,女儿一直由母亲照顾,生活还过得去。后来王某下岗,无所事事,在社会上结交了一帮朋友,开始吸毒,挥霍了家里的全部积蓄,家人劝说无效,和妻子感情破裂离婚。之后曾几度向年迈的母亲索要毒资,还盗取母亲财物换取毒品,第一次劳教回来,母亲拒绝相见,女儿也态度冷淡,无奈只能求助从前的朋友帮忙,结果在朋友的诱惑下,再次吸毒,没多久又被公安机关查处了。王某现在强制戒毒后回归社会并没有工作,处于边缘化状态,极易再次复吸,因而作为我们这样的社会工作者们,应当在类似王某这样的戒毒回归人员的就业安置和培训指导方面多下功夫,努力提高戒毒成效。

二、现行戒毒模式存在的问题

在《禁毒法》颁布以前,根据我国原有关法律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要进行强制戒毒,发现再次吸食的,处以劳动教养进行劳教戒毒,而这些措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将吸毒人员放在一个相对封闭的无毒环境中进行戒毒治疗。在此期间,戒毒人员基本都能戒除毒瘾,恢复身心健康,但在回归社会后,摒弃操守,重新吸毒的比例却非常之高,这些问题反映出,单纯依靠封闭矫治和康复,通过教育强化戒毒人员拒绝毒品的意识和能力,来达到戒毒的目的是不现实的,应当综合考量吸毒的深层次原因,在动员家庭、社区等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的基础上,帮助戒毒人员融入社会和恢复正常社会生活能力,才是治本之策,尤其是“多进宫”戒毒人员,由于长期隔离导致工作、交际和社会适应能力下降,在回归后很难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严重影响戒毒效果。

2008年6月1日《禁毒法》正式颁布施行,在充分总结以往戒毒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强制性戒毒措施之外,规定了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从而弥补了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能及时纳入社会帮教体系,并给与必要就业指导和帮助。然而《禁毒法》出台两年来,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没有形成完备的运行体系,而造成戒毒环节的重要缺失,致使公安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投入的大量禁毒戒毒资源,达不到戒毒的预期效果,“高复吸,低操守”依旧存在。

三、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就业面临的窘境

吸毒人员在戒毒场所经过脱毒治疗、矫治康复、巩固训练后回归社会,他们渴望成为正常人,过正常的生活,重新融入社会,希望在主流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因此重新就业就显得非常关键。可以说,就业是他们改变生活方式,去掉“标签”,成功回归的最主要的通道之一。然而我们在对戒毒人员的回访调查中发现,他们在就业问题上,常常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压力,而容易产生“破堤效应”。

1、社会歧视严重。近年来,随着禁毒宣传力度的加大,吸毒人群在社会大众的眼里成为了“另类”而避之不急,原因在于,大家往往只看到了他们危害家庭、社会的一面,而忽视了他们是脑疾病患者、毒品受害者的一面,没有给与宽容、理解、支持和帮助。我们在走访中了解到,类似王某这样的戒毒人员在社会上很难交上朋友,有的甚至连家人都冷漠以对,他们往往都极力隐瞒自己的吸毒历史,来扩大自己的生活空间,以达到社会的认同,但是经常会适得其反。刚刚回归社会,处于无助彷徨的边缘,想要寻求帮助又害怕别人歧视,所以常常会表现出对于社工人员的冷漠,但是通过实践经验表明,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如果社工能够真心对待他们换位思考,通过适当的谈话技巧比如专注、倾听、同理心、鼓励等支持性技巧就会消除他们的逆反心理,随后引导案主具体、深入地探索自己的经验、处境、问题,逐渐帮助他们自身增加回归社会的信心,及时给予必要的帮助,使他们感受到他人的关心,戒毒成功的可能性就会大大提高,反之,如果受到歧视,在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又得不到及时的帮助和关心,就容易丧失就业信心,重新走上吸毒的道路。

2、身体素质差,疾病多。由于长期吸食毒品,造成戒毒人员体质较弱,身患各种疾病,如:艾滋病、肝炎、肺结核等,在择业过程中,用人单位往往会觉得吸毒者“病多”,又有违法犯罪记录,对他们产生防备和排斥心理,而不愿意录用,导致戒毒人员自暴自弃,破罐破摔,重蹈覆辙,甚至还会出现敌视社会,报复社会的行为。

3、安置帮教工作存在脱节现象。《禁毒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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