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规划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
徐州规划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

庆丰地块控规工作计划2006年1月4日目录第一章分工安排及工作计划 (1)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基本内容及格式 (3)一、总则 (3)二、规模及用地布局 (3)三、土地利用性质 (3)四、土地开发强度 (5)五、道路交通 (6)六、市政设施 (8)七、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12)八、绿地系统 (13)九、历史文化保护 (13)十、城市设计 (14)十一、城市生态环境 (14)十二、农民安置 (14)第一章、分工安排及工作计划一、分工安排项目负责人:组成人员:二、工作进度安排1.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及现状调查踏勘、分析了解情况(6天)2006年1月5日—2006年1月8日现状调查踏勘、拍照,对地块内用地现状形成感性认识。
2006年1月9日2006年1月10日绘制现状图(用地现状图、用地评定图、基础设施现状图),参加人员对收集资料进行梳理和讨论,统一思想。
集体学习上位规划和专项规划对该地块的要求。
2006年1月11日根据绘制现状图,对现状用地情况进行一次复核。
2.第二阶段:初步方案(16天)2006年1月12日—2006年1月27日(包括年度工作总结时间)根据资料分析,提出规划地块空间布局的2个初步方案。
3.第三阶段:方案深化(10天)2006年2月6日—2006年2月15日形成土地利用总体方案,征求组织方和有关专业部门意见。
4.第四阶段:初步成果阶段(20天)2006年2月16日—2006年3月6日综合各方面意见,编制规划管理单元控制内容和图则,形成论证方案,报专家组论证。
5.第五阶段:报批成果阶段(10天)2006年3月7日—2006年3月17日根据报专家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要求,形成报批成果。
6.第六阶段:成果验收归档阶段(2天)2006年3月18日—2006年3月20日根据批复意见和局要求制定批复成果,按有关要求归档。
三、现状调查资料一、现状分析阶段1、现场踏勘的基本要求如下:(1)实地考察规划地区的自然条件,现状土地的使用情况,土地权属占有情况,绘制现状图,现状图纸绘制应按相应要求进行;(2)实地考察现状基础设施状况(道路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等)、建筑状况(建筑性质、建筑质量、建筑高度等);(3)实地考察规划地区的周围环境,尽可能俯视规划地区全貌;(4)实地考察规划地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和拟保留的重点地区、地段与构筑物的现状及周围情况;(5)走访有关部门。
控制性详细规划标准

说明1、编制目的:规范编制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便于规划管理。
2、编制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3、使用要求规划区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按此标准试用,试行时间为2003年10月1日至2004年10月1日。
如有问题,与规划局总工室联系。
目录第一章成果要求 (1)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基本内容及格式 (3)一、总则 (3)二、规模及用地布局 (3)三、土地利用性质 (3)四、土地开发强度 (5)五、道路交通 (6)六、市政设施 (8)七、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12)八、绿地系统 (13)九、历史文化保护 (13)十、城市设计......................................................... 14 十一、城市生态环境................................................ 14 十二、农民安臵 (14)第三章AUTOCAD电子文件标准 (15)一、AUTOCAD图层 (15)二、图示符号 (19)三、控制指标块形式 (22)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第一章成果要求一、现状分析阶段1、现状资料汇总及分析报告。
1.1除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外,还应调查以下内容:①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专项规划的要求。
②正在使用的规划和已办手续的用地红线及正在办理手续的用地项目。
1.2现状数据:应使用与文本规划值对应的表格内容进行整理。
1.3 用地评定成果中应有各类用地的数据统计。
1.4 已办手续未用及正在办理手续的项目应分项列表统计面积。
2、图纸(除位臵图外,均在1:2000地形图上制作)2.1 区域位臵图2.2 用地现状图2.3 用地评定图2.4 基础设施现状图二、方案阶段1、方案说明(第一次提交的方案不得少于两个,经审查后综合成一个方案)。
徐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徐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市、县级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制镇,不再另行划定城市规划区。
第四条市、县(市)、贾汪区人民政府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规划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发展计划、建设、国土资源、市政、园林、水利等部门,应当依法各司其职,协同规划部门实施城市规划管理。
第五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第六条城市规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促进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二)维护国家与社会公众利益;(三)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四)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风景旅游资源,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特色;(五)保护耕地,节约并合理使用土地;(六)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方便居民生活;(七)符合交通、消防、卫生、防洪、防震、防空建设等公共安全要求。
第七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服从规划管理。
第八条城市规划管理实行规划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第九条市城市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
县级市城市规划以及县、贾汪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和其他建制镇的城市规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市规划必须明确规定强制性内容。
第十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国家和省颁布的城市规划技术规范为主要技术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标准

说明1、编制目的:规范编制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便于规划管理。
2、编制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3、使用要求规划区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按此标准试用,试行时间为2003年10月1日至2004年10月1日。
如有问题,与规划局总工室联系。
目录第一章成果要求 (1)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基本内容及格式 (3)一、总则 (3)二、规模及用地布局 (3)三、土地利用性质 (3)四、土地开发强度 (5)五、道路交通 (6)六、市政设施 (8)七、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12)八、绿地系统 (13)九、历史文化保护 (13)十、城市设计......................................................... 14 十一、城市生态环境................................................ 14 十二、农民安臵 (14)第三章AUTOCAD电子文件标准 (15)一、AUTOCAD图层 (15)二、图示符号 (19)三、控制指标块形式 (22)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第一章成果要求一、现状分析阶段1、现状资料汇总及分析报告。
1.1除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外,还应调查以下内容:①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专项规划的要求。
②正在使用的规划和已办手续的用地红线及正在办理手续的用地项目。
1.2现状数据:应使用与文本规划值对应的表格内容进行整理。
1.3 用地评定成果中应有各类用地的数据统计。
1.4 已办手续未用及正在办理手续的项目应分项列表统计面积。
2、图纸(除位臵图外,均在1:2000地形图上制作)2.1 区域位臵图2.2 用地现状图2.3 用地评定图2.4 基础设施现状图二、方案阶段1、方案说明(第一次提交的方案不得少于两个,经审查后综合成一个方案)。
城市边缘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探索——以徐州市大学路西侧地块为例

城市地理012城市规划·FORUM城市边缘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探索——以徐州市大学路西侧地块为例刘春华(徐州市规划设计院,江苏 徐州 221008)摘要: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城市逐步扩张,在城市建设用地和外围农用地的交界地带,产生了“城市边缘区”的概念,这个区域的合理规划控制,直接影响到城市的发展质量。
本文以徐州市大学路西侧控规修编为例,从功能布局、用地复合、城市形象设计等角度探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策略,希望对未来的控规修编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城市边缘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1、引言城市边缘区的概念是德国地理学家赫伯特在1936年提出的,一般被理解为“一种在土地利用、社会和人口特征等方面发生变化的地带,连片建成区、郊区以及纯农业用地之间的土地转换区”(刘悦德,2014)。
这块区域是城市与乡村的交叉地带,兼具两者的特征。
徐州市是全国重要的综合性交通枢纽、区域中心城市,近年发展迅速。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划分为金山桥片区、坝山片区、徐州新区、铜山片区、翟山片区、老城片区、九里山片区、城东新区八个片区。
大学路西侧地块位于铜山片区的西侧边缘,面积约为14.4平方公里,是铜山片区未来的重点拓展区域,铜山规划局希望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明确该地块的功能定位,增强规划管理的可操作性,同时提升城市形象。
图1 铜山片区在徐州市中心城区的位置图2 大学路西侧地块在铜山片区的位置2、城市边缘区的现状特征2.1用地混杂缺乏管理规划范围内北部有中国矿业大学,南部主要为山体、农田、村庄和部分商业工业用地。
范围内涉及9个自然村,共计约7900人,除了皇姑窝村进行过环境整治外,其他村庄建设情况一般。
由于缺乏规划控制,地块内工业、居住和商业用地混杂,还有不少违规建设,甚至有个别农田和水域被用来倾倒垃圾。
2.2交通网络不完善地块西侧有西绕城高速,南侧有连霍高速,对外交通主要依靠东西向的快速路珠江路和南北向的主干路大学路。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唐历敏)

控制内容要求
强制性内容包括土地使用及其开发强度控制、“六线”控制和公益性公共设施控制, 引导性内容主要为城市设计引导
控制深度要求
z 合理规划用地布局,制定土地使用和建筑管理规定;规划控制指标以用地控制 为主,一般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控制指 标可针对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上限控制、下限控制或幅度控制
控制内容——引导性内容
城市设计引导 确定整体空间环境控制原则、城市道路景观界面 控制原则,地块整治控制原则以及建筑体量、体型、 色彩、广告及标识物等控制引导原则
经济效益引导遵循以下原则 z 符合地块的区位特点和市场需求并能实现地块 的最优价值 z 应能促进周边地区的综合效益最大化 z 各地块间能够互相协调 z 具有基本的投资可行性
其他要求
z 地块划分应注重灵活性和整体性
二、协调——区域统筹,协调地区发展
2、片区 片区概念 协调发展的重要性
技术深度——目的与原框架
目的 z 统一全省的技术深度,为了解决在短期内能做 到控规全覆盖,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 性,语言简洁、用语明确,区别学术问题与技 术导引
原框架 z 不同规模等级城市的编制要求:大、中、小 z 不同的规划深度技术要求 :一般、详细、特定 z 规划的分期控制:近、中、远 z 分级控制:分区、图则单元、地块
实施规划控制三大环节:研究控制对象——选定控制 目标和控制内容——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并监督实施
规划控制的主要环节集中在选定控制目标和控制内容、 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并监督实施两大环节上
导则构架
(一)总则 (二)编制单元划分 (三)城市用地分类与兼容控制 (四)用地策划 (五)地块划分 (六)控制内容 (七)技术深度 (八)城市空间环境景观 (九)道路交通 (十)市政公用设施 (十一)编制成果要求
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订)

【法规标题】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订)【发布部门】江苏省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文字号】徐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适用区域】徐州市【发布时间】2003-08-22【生效时间】2003-10-01【关键词】市政市容及其它【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取代了徐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2003年发布)【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徐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已由徐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8月30日制定,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9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10月8日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8月30日徐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定2012年9月2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的领导,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负责对涉及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铜山区、贾汪区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能范围内行使县级城乡规划管理权。
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根据需要,可设立派出机构履行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
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权限,依法做好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
2020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23T744-2004

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2.0.22拆建比
拆除的原有建筑总面积与新建的建筑总面积的比值。
2.0.23土地开发费
每公项用地开发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测算投资,包括可行性研究、征地、拆迁、各种补偿、规划设计、平整土地、敷设外部市政管线设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项费用。
2.0.16停车泊位
规划地块内应配置的停车车位数。
2.0.17土地使用的兼(相)容性
在地块土地使用性质被确定后,为适应城市建设灵活性的要求,在一定条件下,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可变更的特性。
2.0.18规定性(强制性)控制
对建设项目、规模、用地定点、定界实行强制执行的控制方式,是必须严格遵照的指标。规定性控制指标一般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和其它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范和规定,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省实践经验,参考其它省、市有关资料,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为了提高规范的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给XXX省建设厅(地址:XXX市XXX区XX街XX号;邮编:XXX)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1.0.4在规划城区范围内,一般均应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重点地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旧城改造、近期建设、各类开发区等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1.0.5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应由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由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的编制单位承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采用的地形图纸和资料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2.09.26•【字号】徐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徐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已由徐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8月30日制定,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9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0月8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的领导,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负责对涉及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铜山区、贾汪区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能范围内行使县级城乡规划管理权。
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根据需要,可设立派出机构履行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
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权限,依法做好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规划信息平台,完善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公开城乡规划信息,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第六条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符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的要求。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徐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徐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三条城市规划区包括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制镇,不再另行划定城市规划区。
第四条城市新区开发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旧区改建应当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调整布局、逐步完善的原则。
制定城市规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二)保障国家与社会公众利益,体现社会公平原则;(三)加强绿化,美化环境,防止污染,注重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四)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风景旅游资源,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特色;(五)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合理使用土地;(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方便居民生活;(七)符合城市防火、防爆、防洪、抗震、交通管理等公共安全的要求。
第五条城市规划是进行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服从规划管理。
依法确定的城市规划,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或废止。
第六条城市规划管理实行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制度。
第七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各县(市)、贾汪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计划、土地、房管、市政、公安、工商等部门,应当依法各司其职,协助配合城市规划部门共同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07•【字号】徐政办发[2010]110号•【施行日期】2010.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徐政办发〔2010〕110号2010年6月7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徐州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10〕13号)有关精神,设立市规划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起草有关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各项专项规划,组织论证并报批有关规划。
(三)负责自然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以及生态环境建设的规划。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
(五)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实行统一规划管理,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验线验基、规划条件核实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根据权限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和监管工作。
(八)负责对城乡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和行业管理。
(九)负责城市规划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应用;负责安排城市勘测任务和竣工核实项目的测绘任务。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

1 总则1.0.1 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城市建设的有序发展,增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定。
1.0.2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定为依据,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意图为目的,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化规划设计与管理结合、规划设计与开发衔接,将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宏观控制要求,转化为微观控制的规划编制层次。
1.0.3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对象主要是城市近、中期建设地域中的新区(含开发区)或旧城改建地区。
其规划成果是城市建设管理、修建设计和工程设计的重要依据。
1.0.4 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经当地人民政府或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生效。
1.0.5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技术规定。
1.0.6 本规定由湖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2 规划基础资料2.0.1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对所在城市的建设发展历史、现状及规划等情况作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
2.0.2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2.0.3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收集以下基础资料:2.0.3.1 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对本规划区的规划要求及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2.0.3.2 土地利用现状图(1/1000-1/2000),其用地分类应分至小类和补充细分类;2.0.3.3 人口分布现状资料:人口密度、人口分布、人口构成等;2.0.3.4 建筑物现状资料:建筑物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等;2.0.3.5 公共设施规划与分布情况;2.0.3.6 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资料及专项工程规划资料;2.0.3.7 土地经济分析资料:地价等级、土地级差效益、有偿使用状况、开发方式等;2.0.3.8 所在城市及地区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等资料;2.0.3.9 所在城市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自然资料及城市环境质量资料;2.0.3.10 有关部门对该地区的要求及近期建设项目内容。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JIANG SU SHENG KONG ZHI XING XIANG XI GUI HUA BIAN ZHI DAO ZE江苏省建设厅2006年8月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一、总则 (1)1、目的 (1)2、适用范围 (1)3、基本原则 (1)4、内容要求 (1)5、其他规定 (2)二、编制单元划分 (2)1、编制单元划分目的 (2)2、编制单元划分原则 (2)3、编制单元划分成果内容 (3)4、编制单元划分组织 (4)三、城市用地分类与兼容控制 (4)1、基本分类 (4)2、增加城市用地分类的规定 (7)3、兼容性控制 (7)四、用地策划 (7)1、目的 (7)2、用地策划的基本要素 (7)五、地块划分 (8)1、地块划分目的 (8)2、地块划分依据 (8)3、各类地块推荐面积 (9)六、控制内容 (10)1、强制性内容 (10)2、引导性内容 (11)3、规划控制指标体系 (12)4、强制性内容的增加与变更 (12)七、技术深度 (13)1、规划控制深度分类 (13)2、基本控制 (13)3、详细控制 (14)4、城市各类功能区规划控制深度规定 (15)八、城市空间环境景观 (19)1、界面 (19)2、开敞空间 (20)3、建筑 (21)4、城市天际轮廓线 (22)九、道路交通 (22)1、道路系统 (22)2、交叉口 (23)3、公共交通 (24)4、轨道交通 (25)5、停车设施 (25)6、加油(气)站 (25)7、其他 (26)十、市政公用设施 (26)1、控制内容 (26)2、给水工程 (26)3、污水工程 (27)4、雨水工程 (27)5、电力工程 (28)6、电信工程 (28)7、燃气工程 (28)8、供热工程 (29)9、综合防灾 (29)10、环卫工程 (30)11、管线综合 (31)十一、规划编制成果 (31)1、文本 (31)2、图件 (32)3、附件 (34)注释 (35)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一、总则1、目的为了加强对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6号令发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修订)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一、总则1、目旳为了加强对全省都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旳指导,规范都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根据《都市规划编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6号令公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2、合用范围本导则合用于本省都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旳编制及其管理工作。
3、基本原则控制性详细规划旳编制应遵照下列基本原则:(1)符合都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划;(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也许、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都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关系;(3)合理、综合运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一规划;(4)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旳关系,体现规划旳经济性和可实行性;(5)体现公众意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
4、内容规定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划定规划编制单元,在用地筹划旳基础上,对编制单元进行地块划分。
明确各地块旳土地使用、配套设施、建筑建造、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与地下空间运用等控制规定,提出空间环境景观控制引导原则,明确各地块旳强制性和引导性内容。
5、其他规定(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原则和技术规范,规划所根据旳基础资料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地块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旳地块变更应根据不一样旳状况,按照规定程序变更。
二、编制单元划分1、编制单元划分目旳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贯彻都市总体规划旳意图,形成系统有序旳都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旳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作为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旳基本单位。
2、编制单元划分原则(1)地区完整编制单元应覆盖规划期内都市规划建设用地旳所有地区范围。
相邻编制单元范围不重叠,实现无缝衔接,同步应综合考虑相邻编制单元之间各有关要素旳协调。
(2)界线稳定编制单元应综合考虑都市行政区划、自然地貌、都市特性、功能区划分、重要道路、重要基础设施、都市空间景观组织、社会组织等要素确定,其“四至”界线应明确、稳定,通过划定旳编制单元,原则上不应更动。
第三节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第三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一、深度要求(一)基本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城市总体规划各项指标能够落实的保证,是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重要依据,也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其成果表达深度应满足以下三方面要求:1.既能深化、补充、完善落实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意图,又能落实到每块具体用地上。
2.土地租让、招议标底条件。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控制城市开发在规划意图内有序进行,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依据或具体城市开发项目的规划条件。
控制性详细规划将控制条件、指标与具体要求落实到相应的建设地块上进行控制,作为土地招议标底条件,在建设中付诸实施。
3.直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个案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城市规划法)解说》第二十条指出:“详细规划根据不同的需要、任务、目标和深度要求,可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种类型。
”第二十五条指出:“在城市规划区内,应根据旧区改建和新区开发的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任务:“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以上规定从法律的角度确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个案建设的指导地位。
(二)内容深度按照我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的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要求如下:1.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2.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要求;4.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5.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修订)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一、总则1、目的为了加强对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6号令发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其管理工作。
3、基本原则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关系;(3)合理、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一规划;(4)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5)体现公众意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
4、内容要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划定规划编制单元,在用地策划的基础上,对编制单元进行地块划分。
明确各地块的土地使用、配套设施、建筑建造、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与地下空间利用等控制要求,提出空间环境景观控制引导原则,明确各地块的强制性和引导性内容。
5、其他规定(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地块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变更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变更。
二、编制单元划分1、编制单元划分目的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作为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
2、编制单元划分原则(1)地域完整编制单元应覆盖规划期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全部地域范围。
相邻编制单元范围不重叠,实现无缝衔接,同时应综合考虑相邻编制单元之间各相关要素的协调。
(2)界线稳定编制单元应综合考虑城市行政区划、自然地貌、城市特征、功能区划分、主要道路、重要基础设施、城市空间景观组织、社会组织等要素确定,其“四至”界线应明确、稳定,经过划定的编制单元,原则上不应更动。
控制性详细规划标准

说明1、编制目的:规范编制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便于规划管理。
2、编制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3、使用要求规划区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按此标准试用,试行时间为2003年10月1日至2004年10月1日。
如有问题,与规划局总工室联系。
目录第一章成果要求 (1)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基本内容及格式 (3)一、总则 (3)二、规模及用地布局 (3)三、土地利用性质 (3)四、土地开发强度 (5)五、道路交通 (6)六、市政设施 (8)七、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12)八、绿地系统 (13)九、历史文化保护 (13)十、城市设计.........................................................14 十一、城市生态环境................................................ 14 十二、农民安臵 (14)第三章 AUTOCAD电子文件标准 (15)一、AUTOCAD图层 (15)二、图示符号 (19)三、控制指标块形式 (22)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第一章成果要求一、现状分析阶段1、现状资料汇总及分析报告。
1.1除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外,还应调查以下内容:①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专项规划的要求。
②正在使用的规划和已办手续的用地红线及正在办理手续的用地项目。
1.2现状数据:应使用与文本规划值对应的表格内容进行整理。
1.3 用地评定成果中应有各类用地的数据统计。
1.4 已办手续未用及正在办理手续的项目应分项列表统计面积。
2、图纸(除位臵图外,均在1:2000地形图上制作)2.1 区域位臵图2.2 用地现状图2.3 用地评定图2.4 基础设施现状图二、方案阶段1、方案说明(第一次提交的方案不得少于两个,经审查后综合成一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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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丰地块控规工作计划2006年1月4日
目录
第一章分工安排及工作计划 (1)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基本内容及格式 (3)
一、总则 (3)
二、规模及用地布局 (3)
三、土地利用性质 (3)
四、土地开发强度 (5)
五、道路交通 (6)
六、市政设施 (8)
七、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12)
八、绿地系统 (13)
九、历史文化保护 (13)
十、城市设计 (14)
十一、城市生态环境 (14)
十二、农民安置 (14)
第一章、分工安排及工作计划
一、分工安排
项目负责人:
组成人员:
二、工作进度安排
1.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及现状调查踏勘、分析了解情况(6天)2006年1月5日—2006年1月8日现状调查踏勘、拍照,对地块内用地现状形成感性认识。
2006年1月9日2006年1月10日绘制现状图(用地现状图、用地评定图、基础设施现状图),参加人员对收集资料进行梳理和讨论,统一思想。
集体学习上位规划和专项规划对该地块的要求。
2006年1月11日根据绘制现状图,对现状用地情况进行一次复核。
2.第二阶段:初步方案(16天)
2006年1月12日—2006年1月27日(包括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
根据资料分析,提出规划地块空间布局的2个初步方案。
3.第三阶段:方案深化(10天)
2006年2月6日—2006年2月15日
形成土地利用总体方案,征求组织方和有关专业部门意见。
4.第四阶段:初步成果阶段(20天)
2006年2月16日—2006年3月6日
综合各方面意见,编制规划管理单元控制内容和图则,形成
论证方案,报专家组论证。
5.第五阶段:报批成果阶段(10天)
2006年3月7日—2006年3月17日
根据报专家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
内容要求,形成报批成果。
6.第六阶段:成果验收归档阶段(2天)
2006年3月18日—2006年3月20日
根据批复意见和局要求制定批复成果,按有关要求归档。
三、现状调查资料
一、现状分析阶段
1、现场踏勘的基本要求如下:
(1)实地考察规划地区的自然条件,现状土地的使用情况,土地权属占有情况,绘制现状图,现状图纸绘制应按相应要求进行;
(2)实地考察现状基础设施状况(道路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等)、建筑状况(建筑性质、建筑质量、建筑高度等);
(3)实地考察规划地区的周围环境,尽可能俯视规划地区全貌;
(4)实地考察规划地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和拟保留的重点地区、地段与构筑物的现状及周围情况;
(5)走访有关部门。
了解当地城市房地产市场供求情况,价格水平,发展趋势。
走访水务部门了解地区河流水系分布、洪水水位数据、相关排水措施;走访电力电信部门了解区域供电设施、高压走廊的位置等级,现有电信设施布局等。
(6)实地考察规划地区所在城市概貌。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条、块调查)控制性详细规
2、划现场踏勘调查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1)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2)土地利用现状、使用权属,用地地质、水文、地貌、气象等资料,用地性质应
分至小类统计;
(3)人口分布现状(规模、年龄、职业构成等);
(4)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价值等;
(5)公共设施规模、分布;
(6)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
(7)土地经济分析资料,包括地价等级类型,土地级差效益,有偿使用状况,地价
变化,开发方式等;
(8)所在城市及地区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等资料。
(9)正在使用的规划和已办手续的用地红线及正在办理手续的用地项目。
(10)已办手续未用及正在办理手续的项目应分项列表统计面积。
3、对现场勘探与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与分析。
从用地结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筑质量、景观风貌和建筑管理等方面进行整理和分析,找出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规划目标和指导思想,对城市功能结构、建筑空问、景观环境等方面规划控制进行研究。
分析研究中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以落实上一层次规划的要求为基础。
对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所确定的城市社会
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历史、自然环境及城市基础设施等内容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明确规划范围在总体规划中的区域位置、用地性质等。
(2)收集当地城市规划部门提供的资料与实地考察相结合,掌握第一手资料。
(3)对收集的资料进行从定性到定量的系统分析和整理,提出问题并给予相应的解决对策。
(4)城市重点地段必要时采用公众参与的方法,增加资料收集的深度。
1、现状资料汇总及分析报告。
4、图纸(除位置图外,均在1:2000地形图上制作)
2.1 区域位置图
2.2 用地现状图
2.3 用地评定图
2.4 基础设施现状图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基本内容及格式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2、主要规划依据
二、规模及用地布局
1、规模:
1.1 人口规模
1.2 用地规模
2、布局:
2.1 总体布局
2.2 分类用地布局
三、土地利用性质
1、用地平衡表(对外交通、供应设施、交通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及公共绿地划分至小类,其他分到中类)
规划总用地汇总表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2
四、土地开发强度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说明:1)在计算地块净面积时,12米及12米以上的城市道路用地不计入用地净面积,12米以下的城市道路用地计入地块用地净面积。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五、道路交通
1、对外交通站场
对外交通站场规划控制一览表
2
对外交通线规划控制一览表
3、城市交通:
3.1 路网结构
3.2 规划道路一览表(快速、主、次、支),注明立交交叉口型式及用地控制要求。
规划道路控制一览表
3.3 公共停车场规划一览表
公共停车场规划一览表
表
3.4 其他城市交通设施
3.5 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网密度。
六、市政设施(需控制用地的设施用表格或文字列出序号、名称、规模、用地面积及所在地块编号)
1、给排水
1.1 供水量标准
1.2 供水设施(水厂、加压设施等)
1.3 供水管网系统类型
1.4 排水体制及排水原则
1.5 排水设施(污水处理厂、泵站等)
1.6 排水管网系统类型及主要干管
给水排水设施规划一览表
1.7 水体保护规划一览表
水体保护规划一览表
表9
2、电力、电信、邮政
2.1 电力管网系统类型及电力走廊
2.2 电力设施(变电站等)
2.3 电信设施(电信局、分局、模块局等)
2.4 微波通道
2.5 邮政设施(邮电局所)
3、燃气、热力
3.1 使用气种
3.2 燃气设施(调压站、储气站等)
3.3 热力设施
电力电信邮政燃气热力设施规划一览表
注:电信模块局等建筑面积需求较小的项目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不安排用地。
4、公共交通设施规划一览表(换乘枢纽、公交首末站、保养场等)
公共交通设施规划一览表
表
5、环卫设施(公共厕所、垃圾处理站、转运站、垃圾收集站等)
城市环卫设施规划一览表
6、城市防灾
6.1 防洪标准
6.2 防洪堤(走向、形式、长度、涵闸位置、控制点标高等)
6.3 泄洪区范图
6.4 消防分区
6.5 消防设施
6.6 人防设施
城市防灾设施规划一览表
七、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览表
中小学规划一览表
医院规划一览表
体育设施规划一览表
八、绿地系统
1、绿地系统布局形式
2、公共绿地规划一览表
公共绿地规划一览表
表17
九、历史文化保护
1、历史街区
历史街区规划一览表
2、历史文化保护单位
历史文化保护单位规划一览表
十、城市设计
1、景观分区
2、景观轴线
3、主要界面
4、节点和标志
十一、城市生态环境
十二、村民安置
1、安置指标
2、安置用地规划地块一览表
三、控制指标块形式
控制指标块形式:
注:出入口方位用ESWN(东南西北)表示。
1)图示符号大小出图时大小为1cm(圆直径),即在CAD中成图时,1:2000图中实际大小为20米,1:5000图中实际大小为50米;
2)图示文字注记出图时字高为0.35cm,即在CAD中成图时,以米制为基本单位的1:2000图中字高为7,1:5000图中字高为17.5。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