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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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将劳务报 酬所得分次、 酬所得分次、 分项计算
个人所得捐赠的税收筹划
个 人 所 得 捐 赠 的 税 收 筹 划
规 定 捐赠
非关联科研 机构、 机构、高校 从应纳税 所得额中 扣除 自然灾害地区
应纳税所 得额30% 得额 的部分
全 额 扣 除
社会团体
贫困地区
国家机关
全额扣除
农村义务教育
已经被代扣税款的所得用于捐赠, 已经被代扣税款的所得用于捐赠,可申请退税
应税项目及计算方法( 应税项目及计算方法(3)
现 行 及 基 本 计 算 方 法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应 税 项 目
征税项目
计税依据及费用扣பைடு நூலகம் 税率
计税方法
计税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 财产转让所 入—财产原值—合理费 得 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 来自上市公司的股息红 所得额×20% “合理费用” 利减按50%计算应纳税 利息股息红 所得额;利息所得和来 20%的 是指卖出财 利所得 自非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比例 产时按照规 按收入总额为应纳税所 税率 定支付的有 关费用。 得额 偶然所得 按收入总额计税,不扣 费用 其他所得 应纳税额=每次收 入额×20%
充 分 利 用 各 项 所 得 中 的 费 用 列 支
充分利用各项所得中的费用列支
三险一金 工资薪金所得 单位福利
超比例并入个人当期的 注意 工资、薪金收入,计征 工资、薪金收入, 个人所得税 非货币福利有关“凭证” 注意非货币福利有关“凭证”
劳务报酬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稿酬所得
争取由对方支付有关的交通、食宿等费 争取由对方支付有关的交通、 用,以降低自己的应纳税所得额 协议将房屋的维修费用、水电费用、 协议将房屋的维修费用、水电费用、物 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协议由对方支付有关的交易费用或税金 要求对方报销一定的资料费等费用, 要求对方报销一定的资料费等费用,也 可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可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应税项目及计算方法( 应税项目及计算方法(2)
现 行 及 基 本 计 算 方 法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应 税 项 目
征税项目 劳务报酬所 得
计税依据及费用扣除 税率
计税方法
计税公式
按次纳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 所得额×20%; 特殊规定有: 稿酬所得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劳务报酬所 劳务报酬所得超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 得实行超额 额累进加征:应 20%的 累进加征; 纳税额=应纳税所 入额—800元; 比例 得额×适用税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税率 稿酬所得减 率—速算扣除数; 特许权使用 征30%; 费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 稿酬所得减征: 入额×(1—20%) 个人出租居 应纳税额=应纳税 住用房减按 所得额×20% × 10%征税 (1—30%) 财产租赁所 得
如果合并为一次纳税
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元 × 应纳税所得额 ) 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32000-20000)×30%=7600元 × 应纳个人所得税 ( ) 元
如果分为两次纳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 =〔20000×(1-20%)×20%〕×2=6400元 〔 × ) 〕 元
各 月 工 资 收 入 不 均 衡 时 的 税 收 筹 划
各月工资收入不均衡时的税收筹划
李先生全年收入为62 李先生全年收入为 3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合计为 795元。 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合计为6 元
该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设计税收筹划方案: 该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设计税收筹划方案: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62 300-1 600×12=43 100(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 最佳月应纳税所得额标准=43 100÷24=1 795.83(元) 最佳月应纳税所得额标准 ÷ ( 最佳年终奖金标准=43 100÷24×12=21 550(元) 最佳年终奖金标准 ÷ × ( 可见,最佳的税收筹划方案就是,每月工资为3 395.83元 可见,最佳的税收筹划方案就是,每月工资为 元 ),年终奖金为 (1795.83+1600),年终奖金为 550元。 ),年终奖金为21 元 一是每月工资应纳税额, 一是每月工资应纳税额,即:每月工资应纳税额=1 每月工资应纳税额 795.83×10%-25=154.58(元) × = ( 二是年终奖金应纳税额, 二是年终奖金应纳税额,即:21 550÷12=1 795.83(元)。年 ÷ ( )。年 终奖金应纳税额=21 550×10%-25=2 130(元) 终奖金应纳税额 × = ( 李先生全年应纳税额=154.58×12+2 130=3 984.96(元) × 李先生全年应纳税额 ( 最终结果是,全年应纳税额比原来降低了 最终结果是,全年应纳税额比原来降低了2 810.04元(6 795-3 元 984.96),超过原应纳税额的 ),超过原应纳税额的 ),超过原应纳税额的40%(2 810.04÷6 795=41%)。 ( ÷ )。
李先生 1—12 月工资以及公司为其代扣个人所得税情况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工资收入(元) 3 800 1 000 4 800 4 600 1 000 1 700 1 000 2 100 5 000 4 200 16 300 16 800 公司代扣税金(元) (3 800-1 600)×15%-125=205 0 (4 800-1 600)×15%-125=355 (4 600-1 600)×15%-125=325 0 (1 700-1 600)×5%=5 0 (2 100-1 600)×5%=25 (5 000-1 600)×15%-125=385 (4 200-1 600)×15%-125=265 (16 300-1 600)×20%-375=2 565 (16 800-1 600)×20%-375=2 665
各 月 工 资 收 入 不 均 衡 时 的 税 收 筹 划
各月工资收入不均衡时的税收筹划
例:某医药设备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每月的工资额按照基本工资加 某医药设备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 提成的方式发放。公司在每月发工资时为员工代扣个人所得税。 提成的方式发放。公司在每月发工资时为员工代扣个人所得税。某销 售人员李先生在2006纳税年度里,1—12月工资(含基本工资和提成) 纳税年度里, 月工资( 售人员李先生在 纳税年度里 月工资 含基本工资和提成) 情况,以及公司为其代扣个人所得税情况见下表: 情况,以及公司为其代扣个人所得税情况见下表:
税收筹划
——策略、方法与案例 策略、 策略
天津财经大学 黄凤羽
第九章 个人所得税 的税收筹划
一 教学目的与要求 第 的 税 收 筹 划 九 章 个 人 所 得 税
本章的目的就是通过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 本章的目的就是通过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帮 助广大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助广大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在税收法规 许可的范围内,合理减轻税收负担。 许可的范围内,合理减轻税收负担。
第一步,应将赵先生的 000元税后所得换算为税前所得 应将赵先生的10 元税后所得换算为税前所得 税前应纳税所得额=( 税前应纳税所得额 (10 000-1 600-375)÷(1-20%)=10 031.25(元) ) ) ( 第二步,应计算赵先生的捐赠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限额, 第二步,应计算赵先生的捐赠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限额,即: 应计算赵先生的捐赠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限额 税前扣除限额=10 031.25×30%=3 009.38(元) 税前扣除限额 × ( 第三步,计算赵先生 第三步,计算赵先生2006年10月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月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计算赵先生 年 月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0 031.25-3 009.38=7 021.87(元) 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所得税税额=7 应纳所得税税额 021.87×20%-375=1 029.37(元) × ( 第四步,已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四步,已代扣个人所得税=10 031.25-8 400=1631.25(元) 已代扣个人所得税 ( 第五步,可获退税额 第五步,可获退税额=1631.25-1029.37=601.88(元) ( 可获退税额
个 人 所 得 捐 赠 的 税 收 筹 划
赵先生是某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 例:赵先生是某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其所在公司每月都在发 放工资、薪金前为职工代扣个人所得税。 放工资、薪金前为职工代扣个人所得税。该地区每月允许对工 薪金所得扣除1 元的费用。 资、薪金所得扣除 600元的费用。2006年10月,赵先生取得税 元的费用 年 月 后的工资所得10 后的工资所得 000元,而后通过有关国家机关向社会公益项目 元 捐款5 捐款 000元。 元
提示
●掌握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掌握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尤其是对工资薪金所得、 尤其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常见 所得项目的税收筹划方法。 所得项目的税收筹划方法。
二 教学内容与方法 第 的 税 收 筹 划 九 章 个 人 所 得 税
教学要点】 【 教学要点】
捐赠超过扣除限额时可以分期捐赠
个 人 所 得 捐 赠 的 税 收 筹 划
例:李先生2007年1月通过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了 000 李先生 年 月通过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了5 月通过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了 元的捐赠。当月李先生只有1万元的工资收入 万元的工资收入。 元的捐赠。当月李先生只有 万元的工资收入。按照财税 [2006]73号文件规定,李先生通过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用 号文件规定, 号文件规定 李先生通过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 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 以内的部分, 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 以内的部分 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应税项目及计算方法( 应税项目及计算方法(1)
现 行 及 基 本 计 算 方 法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应 税 项 目
征税项目
计税依据及费用扣 除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 薪收入—1600元
计税方 税率 计税公式 法
九级超 按月计 工资薪金所 外籍、港澳台在华 额累计 得 税 人员及其他特殊人 税率 员附加减除费用 应纳税额= 3200元 应纳税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 按年计 额×适用税 个体户生产 收入总额—成本、 算分月 率—速算扣 经营所得 费用以及损失 五级超 缴纳 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 额累计 对企事业单 按年计 年度收入总额—必 税率 位承包承租 算分次 要费用(每月1600 经营所得 缴纳 元)
劳 务 报 酬 所 得 中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筹 划
劳务报酬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只有一次性收入的, 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 规 一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 定 一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 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演员王某与一演出经纪公司签订一项合约, 例:演员王某与一演出经纪公司签订一项合约,由该经纪公司 安排王某分别在2月 日和 日和2月 日参加两场晚会的演出 日参加两场晚会的演出, 安排王某分别在 月10日和 月20日参加两场晚会的演出,每场 演出支付劳务费20000元,共计 演出支付劳务费 元 共计40000元。 元
扣除捐赠支出前的应纳税所得额=10 000-1 600=8 400(元) 扣除捐赠支出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8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 400×30%=2 520(元) × ( 扣除捐赠支出后的应纳税所得额=8 扣除捐赠支出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400-2 520=5 880(元) ( 应纳个人所得税=5 应纳个人所得税 880×20%-375=801(元) × ( 本例中,李先生虽然捐赠了5 本例中,李先生虽然捐赠了 000元,但按照当月的扣除限额,只能够在税前扣 元 但按照当月的扣除限额, 元仍应纳税。 除2 520元,差额 480元仍应纳税。 元 差额2 元仍应纳税
● 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及基本计算方法 ● 各月工资收入不均衡时的税收筹划 ● 充分利用各项所得中的费用列支 ● 劳务报酬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 个人所得捐赠的税收筹划 ● 合理选择兼职收入形式 ● 职工集资利息与工资的统筹安排 ● 高工资者可以通过注册公司实现税收筹划 ● 个人转让房产的税收筹划 ●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身份认定中的税收筹划 ● 利息所得纳税中的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