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西方经济学界关于产业政策的有效性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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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西方经济学界关于产业政策的有效性的讨论
现代西方经济学诞生以来,自由与保护之争就成为不同经济流派之间永恒的争论话题,而产业政策作为政府为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而用来干预国家经济的重要手段,不同经济学派对于其有效性一直存在着种种争议,本文希望对于产业政策对于现代经济的作用的不同观点进行梳理,以期能够合理运用产业政策,从而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启示作用。
一、对于产业政策的批评
早在亚当·斯密的古典主义经济理论诞生之前,在1705年出版的《蜜蜂的寓言》中,孟德威尔就已经提出贪婪等个人劣行却能够达到好的公共利益,从而否定政府的干预,倡导-一种经济自由主义的思想。他的思想也直接对于斯密等后来的古典主义经济学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自斯密开始,众多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就一直推崇市场机制的功能,认为市场机制可以自发地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因此,政府要做的事只是制定规则,保证市场秩序的正常运作则可,政府只需要充当国民经济的“守夜人”,而根本没有必要通过制定经济政策而对国民经济施加影响。
从一般意义上来讲,反对产业政策,主张经济自由化的学者的观点主要包括:
首先,一方面,一个中央集权的经济体分配社会资源的过程相对复杂,需要太多的信息以处理社会经济事务。政府很难代替市场运行所必须的各个分散的信息过程,而市场机制自发的运行却能够获得充足的信息,另一方面,由于政府通常也是通过其代理人从事相关决策行为,其委托代理关系也缺乏足够的刺激,那么即使政府能够获得充足的信息,也没有足够的刺激却保证他能够尽其最大努力去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换而言之,政府缺乏足够的信息去选择优胜者,反而容易诱使寻租行为的产生,从而扭曲政府政策干预行为的初始目的。克鲁格分析了对于进口的数量限制是如何导致企业间的竞争以获得进口许可证,从而产生租,进而把资源浪费在非生产性寻租活动之中。张五常在研究产权制度时,提出集权国家推行有别于私人财产制度的改革后,由于政府对于经济推行规则,如许口证等,往往导致普遍的贿赂现象(张鹏飞等,2001)。
其次,新古典主义推崇市场功能与最小政府,认为市场能够通过众多独立的决策行为自己组织运行。自斯密起,主流经济学家就主张政府仅仅充当守夜人,而尽量减少对于经济运行的干预,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能够保证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而政府干预,以及垄断等非市场因素只会扭曲市场的价格信号,从而损害社会的福利。因此,在经济自由者来看,市场机制的自发运行是能够保证效率的,政府的政策干预只是扭曲市场机制的运行,从而降低效率。政府只需要为市场机制的运行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而无需运用产业政策影响市场的运行机制(张鹏飞等,2007)。
第三,还有一些学者则通过实证研究,对产业政策在现代经济中的作用表示了怀疑(张鹏飞等,2007)。奥蒂通过对比巴西等拉美国家与东亚高增长国家的实践,指出尽管拉美国家更早的经济发展中推行了产业政策,可是由于国内购买力水平很低,市场规模不足,而产品的出口不拥有成本与质量优势,从而政府产业政策对于国内产业部门保护的结果却影响拉美国家的产业竞争力,从而导致其经济被东亚国家所超越。
日本以及东业高增长国家一直被视为推行产业政策,促进其发展的成功典范,而一些国外的经济学家也对此表示了怀疑。如1993年比森和温斯坦通过整理1955年-1990年日本产业政策对于其各主要工业部门的扶持力度的数据,得出结论:日本产业政策并不影响日本各产业部门的发展速度,而与日本产业部门生产率和竞争力也没有显著的影响。
与之类似,维斯塔尔固然承认产业政策在日本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但他认为日本的产业政策仅在上世纪50年代表现出其积极的意义,而自60年代开始,其产业政策的合理性就开始下降,而到70年代后,日本的产业政策固然仍然表现出一定的积极的特征,但是从
整体上已经是导致日本的经济表现恶化了。而80年代以后日本经济的成功,应该说不是得益于某些活跃的产业政策,而是得益于缺乏相应的产业政策。
拥有上述的新自由主义观点的学者一般都认为新自由主义方法是对于所有国家最好的战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采取自由化,而不是其他战略融合进全球经济,应该通过自由市场分配资源,获得它们的自然比较优势,达成最优的动态优势,实现可达到的最为稳定的增长,没有政府干预可以促进发展,或者增加福利。在这种方法下,国家唯一合法的角色就在于提供一个稳定的宏观经济,明确的游戏规则,对于国外产品与要素实施完全的开放,保证私人企业的领导地位,提供诸如基本的人力资本,公共设施等基本的公共产品。在这些自由主义者看来,产业政策只会扭曲市场的调节资源配置时的运营机制,影响其效率,甚至对于社会总体的福利水平来说,会产生负的福利水平,因而是缺乏效力的。一些经济自由主义者甚至认为“最好的产业政策是根本没有任何产业政策。”
而在实践中,这种经济自由主义制度可以追溯到工业化国家的发展与布雷顿森林体系之中,也被WTO所倡导的新规则所应用,而且明显的反映在“华盛顿共识”之中。
二、支持产业政策的观点
汉密尔顿早在他的《制造业报告》中,就指出了市场机制对于创新产业的培育,对于创新投资的刺激都是不足的,他认为市场价格是在短期内调节需求与供给的平衡的重要而有效的信号,但是他们对于引导对于创新技术的投资,产品选择,或10年-15年内的生产规模方面的引导是不充分的。他还认为资本在供给创新生产时是任性而羞涩的,因此国家应该刺激那些小心而且精明的资本家的信心,帮助他们克服他们实践过程中的障碍。他的解释也为现代产业政策论者反驳新自由主义观点奠定了思想基础。
首先,他们批评了新自由主义者过于理想化的假设前提。斯蒂格里茨批评了新自由主义对于完全市场机制的假设,他指出:新自由主义认为市场是完全的,然而在多数发展中国家,却存在市场失灵与不完全。既然市场自身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就必须寻求政府通过一些合理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促进发展的政策来实施干预。
莱尔也强烈的批判了新自由主义思想的理论基础,他指出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是市场是有效的,保证市场运作的制度是存在并有效的,如果达不到最优,政府也无法提高效率(Lall,2003)。莱尔不相信自由市场能够达成动态竞争力,而更趋向于发挥政府的作用,以实现更有效的干预,不能过于依赖市场而忽视政府的作用。市场力量是强大的,但它并也是不完全的,用于保证市场更有效运作的制度常常是弱的,甚至是缺失的,因此必须利用政府来提升市场产出。莱尔承认过去一些产业化政策运作效果并不好,这就成为新自由主义者否认产业政策作用的理由。但是他认为过去的政策失灵不是被动的依赖市场不足的原因,而是提升政府能力的原因。政府有必要通过加强对于产业政策的研究,提高自身制定与执行产业政策的能力,消除政策失灵对于产业政策的执行效果的负面影响。
豪斯曼等则从市场失灵的角度指出产业政策对于调节由于存在协调失灵与信息外溢所导致的市场失灵的重要意义(Hausmann,2006)。所谓协调失灵是指市场是复杂的,以至市场中每一个人的收益都是取决于市场的其他参与者的行为。如果市场自身的力量不能促使不同参与者的行为协调一致,那么政府就应该执行产业政策,引导市场主体采取某一行为,甚至替代市场以直接执行某种投资行为。信息外溢则定义为在一个社会生产一种新产品过程中的成本结构的确定。比如一个人进行一种创新行为,如果他的行为容易让其他人所模仿,那么一旦创新失败,他将承担所有的成本,而一旦创新取得成功,就会有众多的模仿者出现,从而使得其个人的收益少于社会的收益,在这种状态下,一个社会的创新行为就难以出现,那么政府就必须采取行为来限制模仿者的出现或者补贴创新者,使其收入与社会收入相吻合。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一个国家的产业政策最终将促使受保护的产业最终处于竞争的环境中,以提升该国的国有利益,纠正市场失灵所带来的负的外部效应。他们通过森林的隐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