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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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第一章质量目标和保证体系
一、质量目标
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实现保证合格,争创省优质量目标。全部工程确保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
二、质量保证体系
㈠质量保证体系组成
为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我项目将建立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其组成如下:1、思想保证
进行提高质量意识、ISO9000教育,以全面质量管理和ISO9000系列标准
教育为基础,切实强化全员质量意识,让“质量就是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牢牢扎根于每个项目管理人员头脑中。
2、质量保证
进行QC小组活动,项目部管理人员全部参加。
3、技术保证
进行技术培训、技术交底、掌握规范标准、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等工作。
4、施工保证
进行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创优工作。
㈡质量体系框图及运行
质量体系框图及运行流程见附图。
第二章保证质量的措施
一、质量保证专职机构
㈠质量保证专职机构及人员组成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等项目管理人员为领导、施工队长为成员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本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创优工作。项目部下配备专职质检工程师,施工队配专职质检人员;由质检工程师行使质量奖罚权和质量一票否权。
㈡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坚持全面质量管理,确立项目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的稳步提高;满足顾客需要,争创省优工程。
2、严格履行合同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加强上下、内外关系的协调,合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好验收、开通和交付工作。
3、贯彻落实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定期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作;对项目部质量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4、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开发及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认真组织QC小组活动,结合生产实际开展科技创新;解决工程质量中关键技术和重大技术难题,督促检查各项质量规划的实施。
5、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按ISO9002标准抓好质量管理,贯彻执行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保证每道施工工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负责管理本项目部有关人员贯彻落实《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建立健全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的实现。确保产品在生产、安装及
交付的各个环节以规定的方式加以标识,并保护好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负责产品和本工程施工现场材料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最终试验、检验和检验试验状态、不合格品的控制、质量记录的控制、搬运贮存程序的执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全部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指导。
6、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计量测试工作,并负责工程项目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核定、校准及使用管理工作。
7、质检工程师对全部工程质量负责,专职质检员对各施工队工程质量负责。质检工程师行使质量奖罚权和质量一票否决权。
二、质量自控制度
㈠质量自检制度
1、班组自检制度
班组自检本着“谁施工谁负责质量”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施工标准,严格按照我单位编制的施工工艺标准、操作细则等进行作业,以自身的工作质量保证所承担的工程质量。
2、工序互检制度
在自检的基础上,严格工序管理;班组内部在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开始前,由下道工序作业组对上道工序的质量进行检查,或两个作业组之间互相进行质量检查,以便在检查时发现施工中的问题,确保一次成活、一次达优。
3、交接检查制度
在流水作业的前后工序间或作业班组之间,由施工员或施工队长组织检查,交接双方的施工负责人、质检员共同参加,确保交接检查的顺利展开。
4、质量检验制度
由质检员和有关人员按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进行定期、定项的施工质量检查,按《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规定对工程质量逐项进行检验和评定,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下发返工或处理通知单。
㈡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立即对事故部位或工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24小时内用电话报告项目部,并通知设计、监理、建设等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项目部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上级单位施工技术科和安全质量科。
3、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在72小时内向所属上级机关提出书面报告材料,并逐级上报,报告材料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等。
㈢保证工程质量的奖惩制度
1、建立从项目经理到全体职工的质量经济责任制,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考核制度,实行优质优价的政策,将项目部经济效益与工程质量挂钩。
2、将责任成本管理和工程质量紧密联系起来,工程质量不达标决不进行内部验工,用经济手段强化质量管理。
3、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质量不达标,取消相关责任人评先、晋升等一切资格,并进行经济处罚。
三、质量保证措施
1、实行质量责任制和经济措施
实行质量责任制,层层签订质量责任书,实行质量目标管理,并逐级
分解质量创优目标,明确各级人员的质量责、权、利,且与各级人员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奖优罚劣。
实行“质量工资制”,项目部管理人员奖金与施工质量紧密挂钩,具体措施奖金为基数乘当月工程质量优良率(指一次成优),实行明确的奖罚制度,执行优质优价。
实行“质量动态考核制”,由项目部每周一次,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和作业班组实行严格的质量动态考核,真正做到使项目部管理人员到作业工人均有质量创优目标和质量创优实施计划,通过严格的各级考核,并与奖金、工资及其他措施挂钩,使质量责任制得以认真落实,并鼓励各自均创出优质精品分项工程,从而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的实现。
2、阶段性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1)事前控制阶段
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编制质量保证计划,制定现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完善计量检测技术和手段。
认真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等工作,并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施工流程、工艺和方法。
对工程施工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进行质量检查和控制,并编制相应的检验计划。
检验现场的测量标准,建筑物的定位线及高程水准点等。
(2)事中控制阶段
完善工序质量控制,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管理范围,及时检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