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妇幼管理、确保母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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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妇幼保健、确保母婴安全
在2002年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工作会议上讲话
市妇幼保健院周书进
各位领导、各位专干:
今天,卫生局组织召开全市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工作会议总结我市2001年度所取得成绩,部署2001年的工作,下面我就妇幼保健工作谈如下几点意见:
一、2001年妇幼保健工作回顾
2001年,我市妇幼保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上级妇幼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通过全市妇幼保健人员围绕“两纲”目标,坚持新时期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加强管理力度、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以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推行住院分娩,提高产科质量为重点,全面落实保健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2001年全市活产数14687,孕产妇死亡4例,率为27.23/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257人,率为17.50‰,其中婴儿死亡202人,率为13.75‰,各项工作指标保持了长沙市的领先水平,获得长沙市妇幼工作红旗单位的荣誉。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健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其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此外,二000年我市在推广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投服维生素K预防婴儿出血症、出生缺陷监测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新技术
方面同样取得了可观的成绩。
各位领导,各位专干,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市卫生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广大村妇幼保健员、乡镇妇幼专干各级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的奋力拼搏的结果,是防疫、药政专干等全体卫生工作人员的团结协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妇幼保健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专干及所有关心支持我们妇幼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①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与产科业务开展情况相比相对滞后,目前仍有二个乡镇卫生院尚未获得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证,还有20个开展住院分娩的单位产科建设未达标。②婚前医学检查不规范。③工作开展不平衡。④少数乡镇卫生院存在重院内产科业务,轻广覆盖保健服务现象。⑤资料收集不全,工作记录不完善等。这些问题有待引起高度重视;在新的一年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
2001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我市妇幼卫生工作继续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深化改革、加强管理,逐步拓展社区妇幼卫生服务,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依法规范母婴保健行为,落实《两纲》目标,达到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目的其主要工作目标是:孕产妇死亡率≤30/10万、婴儿死亡率≤2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住院分娩率≥95%、高危妊娠漏筛、漏管率为0、高危孕产妇分级住院分娩率100%、高危孕
产妇抢救成功率100%、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80%、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0、4—6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80%、婚前医学检查率≥90%、出生缺陷发生率≤10‰、重点人群健康教育覆盖率100%。
为切实完成上述目标,将努力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依法规范母婴保健行为。
1、成立母婴保健执法队,加强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与考核,坚持持证上岗、凭证执业制度,进一步规范服务项目和程序。对无证执业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予以取缔和处罚。
2、严格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和婚前医学检查的准入制度,准予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和湘卫妇发[1996]4号文件精神落实婚检项目及收费标准,恢复对农民的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并实行免费服务。
3、5月份前,完成城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注册评审合格单位的发证及个别整改单位的复评工作,切实做好对其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及业务指导。逐步开展对农村乡、镇托幼机构的摸底,卫生保健指导及评审发证工作。
4、加大对《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以及广大群众都来关心、支持母婴保健事业,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健康。
(二)稳定和发展妇幼保健网络,加强妇幼卫生队伍的管理和培训。
1、市妇幼保健院按要求配备足够的基层保健人员,继续实行分
片包干,分线负责制度,并实行联点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深化乡镇防保体制改革,继续实行乡级妇幼专干考核聘任制,坚持季度例会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季度抽查制,进一步充实和稳定乡级妇幼保健队伍,对村级妇幼保健员进一步转换职能,加强管理和培训,并逐步探索与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相适应的村级保健队伍管理模式。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术素质。2001年采取分级分类培训的办法,分别对乡镇妇幼专干、妇产科医生,中心医院、市直、市属医疗保健单位的妇产科专科医生以及市级高危孕产妇抢救小组成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培训率达95%以上。培训后进行严格考试、考核、发证,对产科实行持证上岗,对不合格者采取待岗学习或转岗下岗。对妇幼专干还需利用例会和举办专题培训班的形式加强保健管理、系统管理、信息管理、健康教育等其他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
(三)按照目标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妇幼卫生服务措施。
1、按《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规范》全面落实孕产妇系统保健措施,不但在服务次数上达到规范要求,更重要的是按各期保健常规,保证服务质量,并落实农村围产保健“三十”措施,产后出血防治方案,妊高征防治方案等技术干预措施。市级开展质量抽查,其结果影响年度考核综合评分,并逐步建立孕产妇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孕产妇的动态变化,提前干预,达到安全分娩的目的。
2、进一步加强与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实行高危妊娠的分级管理制度,在以乡、镇、街道卫生院为主体加强对高危妊娠的筛选、
追踪、动员住院分娩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市级医疗保健单位和市属医院、中心医院的指导和配合作用,对高危妊娠全市各医疗保健单位,按搞危评分法加强其筛选、分类管理和分级住院分娩。健全高危孕产妇的转诊制度,确保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并要提前干预时间,扩大管理范围,重视亚高危妊娠的管理。
3、加强产科建设,提高产科质量,巩固住院分娩成果。各医疗保健单位要采取一切办法,力争产科建设全面达标(包括房屋改造、设备添置、人员条件、产科登记与病历书写等),改善住院分娩条件,严格执行“安全分娩技术服务规范”,达到提高产科质量,巩固住院分娩的目的,在本年度将组织对其执行情况及产科质量进行工作检查,对不具备开展住院分娩的单位(包括分院)坚决予以取缔。
4、积极创建爱婴医院,巩固爱婴措施,支持母乳喂养。我市已创建爱婴医院和爱婴卫生院共有29个医疗保健单位,这些单位要按照WHO关于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落实各项促进、支持母乳喂养成功的健康行为,确保4—6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80%。其他开展了产科业务尚未创建爱婴医院(卫生院)的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力争于2001年度创建。
5、进一步提高消毒接生质量,落实孕妇、育龄妇女的“破类”免疫接种和补救措施。
6、加强妇科病防治,积极开展妇科防癌普查。98—2000年一轮妇科防癌普查已结束,2—3年一次的新的一轮妇科防癌普查于今年开始,各乡镇卫生院根据本院上一轮普查时间,按3年一次的规律计划安排好本轮普查时间上报市妇幼院,并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