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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
可有关问题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6.02.01
•【文号】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6〕71号
•【施行日期】2016.02.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有关
问题的复函
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6〕71号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复配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请示》(津市场监管食产〔2015〕127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于已获生产许可证的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因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原配方改变或增加新的配方提出的变更申请,应当提交包括复配食品添加剂新组成在内的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材料。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对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时,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等要求,重点审查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是否具有相同的使用范围;产品中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等的控制要求、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是否科学合理等。

必要时,可以要求生产企业提交试
制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申请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日常监督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2月1日。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及生产许可受理条件课件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及生产许可受理条件课件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及生产许可受理条件
6
GB 26687 – 2011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命名原则
• 3.2 由功能相同的多种 功能食品添加剂 , 或者 不同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复配而成的,可以其在 终端食品中发挥的全部 功能或者主要功能命名 , 即 “ 复配 ” + “ GB2760 中食品添加剂功能类 别名称 ” , 也可以 在命名中增加终端食品类别 名称,即 “ 复配 ” + “ 食品类别 ” + “ GB2760 中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名称 ” 。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及生产许可受理条件
12
GB 26687 – 2011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指标要求
三个指标要求:
1、感官要求
2、有害物质(砷、)
3、致病性微生物(常见的有沙门氏菌、单核细 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空肠弯 曲菌、大肠埃希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志贺氏 菌等)
不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及生产许可受理条件
13
表 1 感官要求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及生产许可受理条件
14
GB 26687 – 2011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指标要求
2、有害物质:砷、铅
• 4.3.1 根据复配的食品添加剂单一品种和辅料的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中对铅 、 砷等有 害物质的要求 ,按照加权计算的方法由生产企 业制定有害物质 的限量并进行控制 。 终产品 中相应有害物质不得超过限量。
因此要求:食品添加剂与辅料均是获生产许可 证的产品。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及生产许可受理条件
11
GB 26687 – 2011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基本要求
• 4.1. 5 复配食品添加剂在生产过程中不应发生化 学反应,不应产生新的化合物。(液体产品应 说明不发生化学反应的理由)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一、申请表格: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信息,涉及生产地址、经营范围、申请产品的名称、用途等内容。

二、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需要提供生产设备清单,说明设备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并提供设备设施图。

同时需要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图,描述从原料进货到产品包装的整个生产过程。

三、生产车间和储存库房:需要提供车间平面布置图,标明各个设备的位置和生产流程。

储存库房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嗅、防湿、防潮的环境条件,并提供库房平面布置图。

四、原辅料供应:需要提供购销合同、供货商资质认证等相关材料,保证所采购的原辅料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五、生产工艺原理和技术要求:提供产品生产工艺原理和技术要求的说明,包括配方、配比和原辅料使用量等信息。

六、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说明如何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并提供产品抽样检验报告。

七、产品包装:提供产品包装规格、包装材料、包装方式等信息,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八、环境保护措施:提供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处理措施,保证在生产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九、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生产过程的卫生管理、消毒措施、员工培训等,以确保产品安全、卫生。

十、其他相关材料: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生产环境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的相关材料,如卫生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以上是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的一般要求。

具体要求可能会因不同地区、不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申请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提供完整、准确的申报材料可以加快审核进程,有助于顺利获得生产许可。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第一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3份;2、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3、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时原件及复印件2份);4、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换证、变更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5、经卫生部门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文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6、新申证企业提供企业负责人和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培训计划(外部培训不少于40小时/年);换证企业提供上一年企业负责人和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培训证明(1份);7、法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注:由某个公司投资的提交该投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多个投资个人的提交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治理结构图(明确标注质量负责人、化验员)(1份);9、厂区周边环境布局图,厂区平面图、功能间平面布局图,设备布局图(各1份);注:①厂区平面图、功能间平面布局图,设备布局图可合并: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

②食品生产企业的库房面积应与企业实际生产能力相适应,原料库、成品库、包材库使用面积合计大于150平米。

食品生产企业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5平米。

10、11、产品工艺流程图(标明关键控制点,配料或投料工序必须为关键控制点)(1份);(1)使用自有厂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如该厂房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其他产权人准予使用的证明;(2)租用厂房的应提供依法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或经公证的租赁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租赁用途为生产食品)和出租方产权证明;(3)新申证企业(含迁址换证企业)应提供乡镇街或以上政府同意在该场所设立食品企业的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1份);12、距离企业生产厂房100米以内的排水渠(包括灌溉渠、河道、养鱼池等非排污沟渠),企业在提交申请时应提供企业所在区县水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1份);13、新建及改扩建食品生产企业(列入《建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来管理名录》的),需提交加盖当地环保部门印章的环评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14、企业生产设备购买发票、购买合同或固定资产台账与产权自我声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换证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台账;新建或扩建企业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和购买合同)。

17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材料清单(参考)

17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材料清单(参考)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参考)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
4.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5.工艺设备布局图;
6.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7.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9.依法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文本复印件
10.试制产品的检验报告
11.生产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提供)
1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4.符合产业政策的批文复印件(申请有产业政策限制要求的食品类别生产许可时提供)
15.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复印件(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类别生产许可时提供)
16.注册和(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类别生产许可时提供)
17.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可自愿提供)。

复配添加剂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

复配添加剂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

1 各种食品添加剂和辅料必须在 GB2760和卫生部公告范围内,并指 出出处,且具有共同使用范围 用于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各种食 品添加剂和辅料,必须有相应的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卫生部指定标准 或卫生部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国家标准和相关 标准,制定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生产 管理制度,标准中明确规定各种食 品添加剂的含量和检验方法 需提供卫生部或其制定机构的证明 文件 1 1 需提供卫生部或其制定机构的证明 文件
6
生产设备、设施、检验设备的合 法使用权证明材料及清单(加盖 企业印章)
1
7
8
质量管理和责任制度文本(加盖 非企业印章) 各种食品添加剂符合GB2760和卫 生部公告的文件,具有共同的使 用范围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印 章) 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各种食品 添加剂和辅料的标准清单(加盖 企业印章)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标准文本(加 盖企业印章) 复配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未产生任 何健康危害的证明材料(加盖企 业印章) 复配食品添加剂在生产过程中未 发生化学反应,未产生新的化合 物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印章)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电子文本
1
9
1
101Βιβλιοθήκη 1112 13附 件: 序号 1 2 3 4 5
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
材料名称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加盖企业印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 章) 生产工艺文本(加盖企业印章) 生产场所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 (加盖企业印章) 周围环境平面图和厂房设施、设 备布局平面图(加盖企业印章) 份数 1 1 1 1 1 (1)发票(2)收据(3)生产厂 家的设备证明及企业的自我声明; 自制设备证明企业应写一个自我声 明,包括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若出具的收据、发票是一批 未注明具体设备,需附清单;出具 的证明要与生产设备表相对应。企 业的生产设备不能租赁 (1)土地证或产权证(2)若土地 是租赁,需提供租赁土地的土地证 活产权证和租赁协议 备注 河南食品质量安全网下载 带原件核实;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 申请的产品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要求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要求
12
GB 26687 – 2011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指标要求
三个指标要求: 1、感官要求 2、有害物质(砷、铅) 3、致病性微生物(常见的有沙门氏菌、单核细 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空肠弯 曲菌、大肠埃希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志贺氏 菌等) 不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13
要求
表 1 感官要求 检验方法
5.3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标签 、说明书应当清 晰 、 明显 ,容易辨识 ,不得含有虚假 、夸 大内容 ,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21
国质检食监函[2011]728号文《关于做 好复配食品添加剂 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一、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
和受理 二、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和
批准 三、生产许可和监管工作的衔接 四、有关工作要求
16
GB 26687 – 2011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指标要求
4.3.2 若参与复配的各单一品种标准中铅 、 砷等指标不统一 , 无法采用加权计算的方法
制定有害物质限量值,则应采用表 2 中安全限 量值控制产品中的有害物质。
表 2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项目 砷(以 As 计), mg/kg≤ 铅 (Pb) ,mg/kg ≤
15
有害物质加权计算公式
某复配食品添加剂由A、B 和C 三种食品添加剂单一品
种复配而成,若该复配食品添加剂的铅限量值为d,数
值以毫克每千克(mg/kg)表示,按下列公式计算:
d = a×a1 + b×b1 + c×c1
式中:
a——A 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铅限量(mg/kg); b——B 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铅限量(mg/kg); c——C 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铅限量(mg/kg); a1——A 在复配产品所占比例,%; b1——B 在复配产品所占比例,%; c1——C 在复配产品所占比例,%。 其中,a1 +b1 +c1 =100%。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目录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目录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目录一、食品生产许可(一份,盖企业鲜章)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首次、变更、延续);2、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4、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标有方向图标)、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标有方向图标)、工艺设备布局图(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和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可结合在一起)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标关键控制点及参数);5、房产证或土地证,或房产、土地相关证明,或租房合同,均为复印件;6、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文本;7、其他材料(①产品标准复印件,②如涉及产业政策的,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③分装企业须提供原料供应商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以及品种明细复印件等);8、申证企业产品明细表、食品添加剂清单;9、申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10、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注:申请许可或申请增加食品单元需提供试制食品的全项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时间在核查时间起半年之内。

试制食品检验可由生产企业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

生产企业自检的,应该具备全项目检验能力,否则不予认可。

生产企业应当对试制食品检验报告和报告中样品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予许可。

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首次、变更、延续);2、营业执照复印件;3、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流程图;4、食品添加剂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及布局图;5、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添加剂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23版)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23版)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23版)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23版)一、前言本文档旨在明确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细则,确保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合规性以及食品安全。

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监管要求,制定本细则并于2023年起执行。

二、申请材料要求1. 申请表格:申请企业需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并加盖公司公章。

2. 法人身份证明: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加盖公章。

3. 企业资质证明: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公章;若为外资企业,提供外商投资证副本复印件及加盖公章。

4. 生产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生产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所有权证明复印件。

5. 生产设备的清单:提供食品添加剂生产所需设备清单及设备购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审查流程及要点1. 申请材料初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2. 现场勘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生产场所进行现场勘查,确认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设施、设备等符合卫生要求。

3. 检验检测:对生产设备及原料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与合规性。

4. 技术评审:专业人员对企业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进行评审,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5. 审批决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申请企业所提供的材料和评审结果进行审批决策。

6. 发证及公告:申请企业符合条件后,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并在相关媒体公告。

四、注意事项1. 申请企业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生产企业应保证生产设施和设备符合卫生要求,确保加工操作的规范性和卫生安全性。

3. 申请企业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料及辅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与合规性。

4. 生产企业应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5.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定期对已取得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持续合规。

复配食品添加剂QS办理过程

复配食品添加剂QS办理过程

复配食品添加剂QS办理过程2011-10-17 10:37:04 来源:《食品工业科技》2011年第11期自2011年7月5日《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发布以来,全国各类复配食品添加剂行业同仁们都在密切关注着发证工作的进展,现将江苏豪蓓特在QS办证的过程中的经验分享给大家。

一、复配食品添加剂QS办证流程:二、法律依据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2011;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30号令);5、《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7号令)。

三、书面提交材料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2、不产生化学反应的证明材料;3、主要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清单;4、相应的工艺文件及流程图;5、申报的产品配方;6、产品标准中砷、铅及致病菌的制定依据或来源;7、所需要的公司相关证件复印件。

四、现场审核1、生产车间及检测室保持干净整洁、井井有条,所有的标识标注清晰合理(江苏豪蓓特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为10万级GMP车间)。

所有的车间及厂区的标识清晰可见。

2、保证机器正常生产,现场的操作人员和检测人员均能够熟练的操作本工位的工作,保证记录完整、合理、无误。

3、现场按照《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中“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地核查记录”打分,满分150分,总为低于132分判为不合格,即现场审核不通过。

4、产品抽样:一定将所有需要的样品提前封装好,并贴好标签。

因为一般的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厂的产品均不会很少,所以现场准备样品是来不及的。

五、产品检验1、所有的样品封样后统一寄送到指定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同时要附带产品的标签标准说明。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9.14•【文号】国质检食监函[2011]728号•【施行日期】2011.09.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2011年9月14日国质检食监函[2011]7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卫生部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2011,以下简称GB 26687)。

为切实加强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和受理(一)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食品企业应采购使用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企业的获证产品。

(二)申请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和GB 26687的规定提交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材料,还应提交以下材料:1.产品配方;2.产品中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等的控制要求,包括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控制的品种以及限量要求。

采用加权计算的需提供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3.企业关于参与复配的各组分在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化学反应,不产生新的化合物的自我声明材料;4.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和辅料执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文本。

(三)企业应向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予以受理并依法审批。

二、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和批准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和批准应当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和GB 26687的规定执行,并增加审查以下内容:(一)材料审查。

食品添加剂申请提交材料清单

食品添加剂申请提交材料清单

食品添加剂申请提交材料清单第一篇:食品添加剂申请提交材料清单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二)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有关生产工艺文本;(四)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具体情况参见质监局790号文件),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厂房设施、设备布局平面图复印件;(五)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及清单,检验设备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及清单;(六)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和责任制度文本;(七)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八)生产所执行的食品添加剂标准文本;(九)10名以上从业人员签订的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适用于换证、变更情况);(十一)新建及改扩建生产企业提交加盖当地环保部门印章的环评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十二)新申证企业负责人(外部培训部少于40小时/年)提供培训计划;换证企业提供一年以上企业负责人培训证明(具体要求见790文件);(十三)质量负责人大专以上学历证明(或工程师以上职称证明)以及3年以上食品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需由第三方证明);(十四)检验员资格证书及大专以上学历证明(或10年以上的检验经历证明)(以下证明均认可:检验资质证、劳动部证明、原主管部门证明、培训部门证明)(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下内容为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附加材料(见天津质监局661号文件):(十六)产品配方文本及复配食品添加剂原料适用范围及使用量简表(见附件1),配方应明示各单一食品添加剂品种和辅料的名称、含量;(十七)产品中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等控制要求,包括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控制的品种以及限量要求文本及复配食品添加剂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简表(见附件2、3)。

采用加权计算的需提供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十八)产品标签、说明书。

复配添加剂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

复配添加剂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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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设施、检验设备的合 法使用权证明材料及清单(加盖 企业印章)
1

8
质量管理和责任制度文本(加盖 非企业印章) 各种食品添加剂符合GB2760和卫 生部公告的文件,具有共同的使 用范围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印 章) 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各种食品 添加剂和辅料的标准清单(加盖 企业印章)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标准文本(加 盖企业印章) 复配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未产生任 何健康危害的证明材料(加盖企 业印章) 复配食品添加剂在生产过程中未 发生化学反应,未产生新的化合 物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印章)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电子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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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序号 1 2 3 4 5
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
材料名称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加盖企业印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 章) 生产工艺文本(加盖企业印章) 生产场所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 (加盖企业印章) 周围环境平面图和厂房设施、设 备布局平面图(加盖企业印章) 份数 1 1 1 1 1 (1)发票(2)收据(3)生产厂 家的设备证明及企业的自我声明; 自制设备证明企业应写一个自我声 明,包括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若出具的收据、发票是一批 未注明具体设备,需附清单;出具 的证明要与生产设备表相对应。企 业的生产设备不能租赁 (1)土地证或产权证(2)若土地 是租赁,需提供租赁土地的土地证 活产权证和租赁协议 备注 河南食品质量安全网下载 带原件核实;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 申请的产品
1 各种食品添加剂和辅料必须在 GB2760和卫生部公告范围内,并指 出出处,且具有共同使用范围 用于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各种食 品添加剂和辅料,必须有相应的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卫生部指定标准 或卫生部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国家标准和相关 标准,制定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生产 管理制度,标准中明确规定各种食 品添加剂的含量和检验方法 需提供卫生部或其制定机构的证明 文件 1 1 需提供卫生部或其制定机构的证明 文件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所需资料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所需资料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所需资料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办理需要的资质和条件
一、所需材料:
1、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范围包含食品添加剂)、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排污许可证或环境评价报告。

2、数据要求:固定资产、注册资金、年总产值、年销售额、年缴税金额、年利润、项目总投资年设计生产能力。

3、人员要求:企业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员、从业人员总数、专业技术人员数、(有质检员资格证)分析人员。

4、生产设备台账:满足生产相关产品的设备
5、检验设备台帐:满足生产检验项目的检测设备
6、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手册、组织结构图、部门职责、工作程序或管理制度及配套的记录。

7、基础设施: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仓库(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仓库要分离)、洗手更衣设施、防虫害的设施、照明和应急灯等。

二、申报产品及所需设备。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使用、标示、许可等问题解答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使用、标示、许可等问题解答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使用、标示、许可等问题解答什么是复配食品添加剂根据GB26687-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复配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便于食品加工,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物理方法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

区分复配食品添加剂和商品化的单一食品添加剂在某些单一食品添加剂中,为了保持添加剂的性能或者更好地发挥作用,有时会添加功能性的辅料,有些辅料本身也是食品添加剂。

比如,在着色剂中添加抗氧化剂或护色剂,以保持颜色鲜艳、不被氧化。

复配食品添加剂和含有辅料且辅料本身为添加剂的单一食品添加剂虽然均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品添加剂,但是不能混为一谈。

二者的使用标准和标识要求都是不同的。

区别复配食品添加剂和商品化的食品添加剂的主要依据:(1)复配食品添加剂中的所有添加剂(辅料除外),都需要在终产品中起工艺作用,需要有共同的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2)商品化的食品添加剂,其中为了贮存、稀释、分散等保护此食品添加剂而加入的其他食品添加剂,其他食品添加剂是不允许在最终使用的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的。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基本要求及使用时注意事项1、复配食品添加剂基本要求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时应符合GB 26687-2011的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命名原则、基本要求、感官要求、有害物质控制、标识等内容。

GB 26687-2011中的基本要求包括:复配食品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复配食品添加剂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应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用于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各种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公告的规定,具有共同的使用范围。

复配食品添加剂在生产过程中不应发生化学反应,不应产生新的化合物等。

注意:食品用香精和胶基糖果基础剂不适用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的适用范围明确:“本标准适用于除食品用香精和胶基糖果基础剂以外的所有复配食品添加剂。

桂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需要什么资料

桂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需要什么资料

桂林⾷品添加剂⽣产许可需要什么资料桂林市有少数的企业在⽣产⾷品添加剂,按照规定公司是需要取得⾷品⽣产许可证,满⾜条件递交申请材料才⾏,有关部门需要现场核查才可以,有的公司负责⼈咨询关于桂林⾷品添加剂⽣产许可需要什么资料,下⾯店铺⼩编来详细解答,希望各位参考。

⼀、桂林⾷品添加剂⽣产许可需要什么资料1、《⾷品⽣产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品⽣产加⼯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图、⼯艺设备布局图和⾷品⽣产⼯艺流程图4、⾷品⽣产加⼯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图5、⼯艺设备布局图6、⾷品⽣产⼯艺流程图7、⾷品⽣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8、进货查验记录、⽣产过程控制、出⼚检验记录、⾷品安全⾃查、从业⼈员健康管理、不安全⾷品召回、⾷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品安全的规章制度9、执⾏企业标准的,提交经依法备案的现⾏企业产品标准⽂本复印件(执⾏现⾏国家标准、⾏业标准和⼴西地⽅标准的,免提交)10、由同⼀单位(⽣产者或⾷品检验机构)按现⾏产品标准对试制产品进⾏全项检验的检验报告复印件11、申请复配⾷品添加剂⽣产许可的,还需提交如下材料:(1)符合GB 26687《⾷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品添加剂通则》和GB/T 1.1《标准化⼯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要求的企业产品标准⽂本复印件; (2)按照现⾏产品标准,提交试制复配⾷品添加剂产品复配成分报告复印件。

12、⽣产者属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13、⾷品⽣产检验员证14、企业委托检验协议15、检验设备的检定证书16、⽣产者的法定代表⼈(负责⼈)⾝份证复印件。

属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代理⼈的⾝份证复印件⼆、桂林⾷品添加剂⽣产许可的受理时间⼯作⽇: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上⾯是关于⾷品添加剂⽣产许可的有关解答,办理是免费的,在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材料,需要现场查看,通过以后发放许可证,这个是有时效性,过期前还在⽣产的需要办理延续。

申请、变更、延续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提交材料

申请、变更、延续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提交材料

附件7申请、变更、延续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提交材料一、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提交材料(一)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按实际尺寸的比例分别绘制);(四)食品添加剂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及布局图;(五)食品添加剂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的规章制度。

二、变更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提交材料(一)变更内容1.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2.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3.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二)申请变更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2.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3.与变更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1)涉及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交:a.营业执照复印件;b.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按实际尺寸的比例分别绘制);c.食品添加剂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及布局图;d.食品添加剂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的规章制度。

(2)只涉及名称变更的还应提交:a.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企业“变更核准”或“变更登记”证明或更名证明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应明确企业名称变更前后的关系及原企业营业执照收回换发或注销情况;b.变更前、后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加盖公章。

(3)涉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变更的还应提交:变更前、后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加盖公章。

三、延续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提交材料(一)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三)与延续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3.食品添加剂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及布局图;4.食品添加剂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的规章制度;5.申请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交《申请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声明》;6.申请人生产条件若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交相关变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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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资料准备!
天然⾊色素应⽤用技术推⼲⼴广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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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复配天然⾊色素及各种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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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申请书;!
2.收集相关产品法律法规⽂文件;!
3.质量管理⽂文件编写;!
4.⽣生产部⻔门相关⽂文件程序及表格;!
5.检验部⻔门相关⽂文件程序及表格;!
6.采购部⻔门相关⽂文件程序及表格;!
7.仓管部⻔门相关⽂文件程序及表格;!
8.过程质量管理相关⽂文件程序及表格;!
9.产品质量检验相关⽂文件程序及表格;!
10.销售部⻔门相关⽂文件程序及表格;!
11.产品⽣生产作业指导书;!
12.相关设备及仪器操作规程;!
13.原、辅料质量标准及⽣生产许可相关⽂文件;!
14.其他相关⽂文件和表格;!
15.递交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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