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检查操作规程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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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检查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无菌检查标准操作规程,确保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2.使用围

本公司无菌产品的无菌检查

3.职责

质量部QC

4.依据

2015版《中国药典》通则1101

GB/T 19973.2-2005(ISO11737-2:1998)

《疗器械的灭菌微生物学方法第 2部分:确认灭菌过程的无菌试验》

GB/T 14233.2-2005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第 2部分:生物学试验方法》

5.容

5.1.无菌检查环境保障

5.1.1.无菌检査的所有操作均需在严格控制微生物污染的环境下进行,即无菌

检査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或隔离系统中进行。

5.1.2.操作环境的无菌保障程度将直接影响无菌检查结果,为了保证无菌检查

用洁净室(区)环境的稳定性,确保检查结果的可靠性,对洁净室(区)的环境定期监测并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证洁净环境符合要求。

5.1.3.无菌检查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

5.1.4.洁净区的温度、湿度等参数必须符合相应洁净级别的要求。

5.1.5.无菌检查操作还需要对检查环境进行监控,

5.2.培养基、稀释液、缓冲液

5.2.1.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市售培养基干粉。除另有规定,接种后应置

30~35℃培养。

5.2.2.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市售培养基干粉。接种后应置20~35℃培养。

5.2.3.中和或灭活用培养基,按上述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

培养基的处方及制法,在培养基灭菌或使用前加入适宜的中和剂、灭活剂或表面活性剂,其用量同方法适用性试验。

5.2.4.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市售培养基干粉。

5.2.5.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市售培养基干粉。

5.2.

6.沙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市售培养基干粉。

5.2.7.PH7.0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市售培养基干粉。

5.2.8.0.9%无菌氯化钠溶液。

5.2.9.培养基使用性检查

无菌检査用的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和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等应符培养基的无菌性检査及灵敏度检査的要求。本检查可在供试品的无菌检査或与供试品的无菌检査同时进行。

5.2.9.1.无菌性检查:每批培养基随机取5支(瓶),按各培养基规定的温

度下培养14天,应无菌生长。

5.2.9.2.灵敏度检查

5.2.9.2.1.菌种:培养基灵敏度检查所用的菌株传代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存

中心获得的干菌种第0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

以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 003]

铜绿假单胞菌[CMCC(B)10 104]

枯草芽孢杆菌[CMCC(B)63 501]

生孢梭菌[CMCC(B)64 941]

白色念珠菌[CMCC(F)98 001]

黑曲霉[CMCC(F)98 003]

5.2.9.2.2.菌液制备:接种金色葡萄球菌、铜绿假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的培养

物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上,接种生孢

梭菌的培养物至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中,30〜35℃培养18〜24小时;

接种白色念珠菌的培养物至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中或沙氏葡萄糖琼

脂培养基上,20〜25℃培养24〜48小时,上述培养后的新鲜培养物用

PH7.0无菌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化钠溶液制成每lml菌数小

于100cfu(菌落形成)的菌悬液。接种黑曲霉的培养物至沙氏葡萄糖琼

脂面培养基上,20〜25℃培养5〜7天,加人3〜5 ml 0.05%(ml/ml) 聚

山梨酯80的pH7.0无菌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

将孢子洗脱。然后,采用适宜的方法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用0.05%

(ml/ml)聚山梨醋80的pH7.0无菌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

钠溶液制成每lml孢子数量小于100cfu的孢子悬液。菌悬液若在室温

下放置,应在2小时使用;若保存在2〜8 ℃在24h 使用。黑曲霉孢

子悬液存在2〜8℃,在验证过的贮存期用。

5.2.9.2.3.培养基接种:取每管装量为12ml的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7支,分

别接种小于100cfu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生孢梭菌各2支,

另1支不接种作为空白对照,培养3天;取每管装量为9ml的胰酪大

豆胨液体培养基7支,分别接种小于100cfu的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

菌、黑曲霉各2支,另1支不接种作为空白对照,培养5天。逐日观

察结。

5.2.9.2.4.结果判定:空白管应无菌生长,加菌的管生长良好,说明该培养基

灵敏度符合规定。

5.3.方法试用性试验

进行产品无菌检查时,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产品的无菌检查。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应重新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方法适用性试验按“5.4供试品的无菌检查”的规定及下列要求进行操作。对每一试验菌应逐一进行方法。

5.3.1.菌种及菌液的制备:大肠埃希菌[CMCC(B)44 102]外,金黄色葡萄球菌、

枯草芽孢杆菌、生孢梭菌、白色念珠菌、黑曲霉的菌株及菌液制同“5.2.9.2培养基灵敏度检查”。大肠埃希菌的菌液制同金黄色葡萄球菌。

5.3.2.薄膜过滤法:每种培养基规定接种的供试品总量按薄膜过滤法过滤,冲

洗,在最后一次的冲洗液中加入小于100cfu试验菌,过滤。加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至滤筒。另取一装有同体积培养基的容器,加入等量试验菌,作为对照。置规定温度下培养,培养时间不得超过5天,各试验菌同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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